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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观巴黎油画记读后感

观舞记读后感400字:观舞记读后感。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我们读了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观舞记读后感400字:观舞记读后感”,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我读了冰心的观舞记,使我深受感动。卡拉玛姐妹那美丽的舞姿时时感染着我。

这篇文章说的是:作者以对卡拉玛姐妹的赞美之情为感情线索,透过生动细腻的描述,把异国的文化风情形象地展此刻我们面前,表达了作者对卡拉玛姐妹高超舞技的由衷赞美之情。

此刻,我每一天有空时就认真读一读,感受卡拉玛姐妹能高超的舞技和忘我的表演。

当我读到:朋友,难道我就能忍住满心的欢喜和激动不向你吐出我心中的咿哑时,不由得心中一颤卡拉玛姐妹露出怎样优美的舞姿和高超的舞技而让作者感到那样欢喜,激动?而当卡拉玛开始舞蹈时我才明白:她旋风般的急转令人欢喜和激动。

当我读到她忘怀了观众也忘怀了自我,只顾使出浑身解数,用她灵活的四肢五官,来讲说着印度古代的优美诗歌故事时,感到:她是这样爱舞蹈,不然怎样会一心沉醉在舞蹈世界里用四肢五官讲说一个个美妙故事!

当我读到:使人深深地体会到印度的优美悠久的文化艺术:舞蹈、音乐、雕刻、图画都如一条条的大榕树上的树枝枝下垂,入地生根时想到:印度艺术如此丰富,值得我们去发掘探索。

我要像卡拉玛姐妹一样用知识来武装头脑,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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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读后感作文300字:观舞记读后感


读观舞记,我们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心中的感受―美:卡拉玛姐妹的舞蹈美,但冰心的语言更美。读此美文,我们从中获得了舞蹈形象和语言艺术的双重美感。

文章开篇是先声夺人的美。用颇为作难的设问,引出四个假设句构成排比,以准确而调和的色彩,勾画出这一对舞蹈家的旋舞、服装、舞步、身形。作者觉得还不足以表达心头的惊喜,又重新设喻如同一个婴儿,看到了朝阳下一朵耀眼的红莲,森林中一只旋舞的孔雀来表达自我满心的欢喜和激动。

冰心对卡拉玛姐妹舞蹈艺术的总体感受是飞动的美。

冰心对印度舞蹈颇有研究,但她却是站在欣赏者的角度来写此文的。

冰心从气氛、外貌、服饰、舞姿、神态、身段等方面用语言文字再现视觉形象,,突出心中的美感。

观舞记虽然短,但是确认够在观舞记中看到冰心的细心。

舞者读后感


舞者读后感(一)

梦想是平静的跳舞,过简简单单的平凡生活。

现实是一个舞者带着一条残废的腿离开了这个世界。一段刚柔并进的双人舞,只能由另一个孤独的舞者独自跳下去,一直跳下去

这就是梦想与现实的距离,如此遥远的距离

整本书分火卷与冰卷,冰火相猝,可想而知,最终只是一潭苦水。

高纯是生活在云朗一个角落里的平凡男孩,印在他身上的或许只有两个标记吧,一个是孤儿,一个是舞蹈,但因为生活的现实,他的舞台只能是自屋的一陽一台,为了自己的生计他成为了一个计程车司机,而无意中闯入他车门的一个乘客,却改变了他的一生

她叫金葵,是个漂亮的舞者,但因为家庭的种种复杂关系,她渐渐离开了自己的家,走进了高纯的世界,一个蒋先生的突然来到和猝然死去,让他们措手不及高纯是私生子,病重的父亲想见他并留有遗产给他。不知这是喜是忧,但最终,他们走进了北京。他们以为这里会是他们梦想开始的地方,这里有舞一团一有舞院,这里就像是舞者梦幻的美丽天堂,但他们却不知,这里也是噩梦开始的地方

他们被卷入了一场又一场的利益纷争和情感纠葛,舞蹈似乎离他们越来越远,高纯并未找到生父,他们窘迫的住在一个车库里,高纯考上过舞一团一,金葵做过俱乐部的形体教练,因为酬劳的丰厚,高纯做了古怪的侦探。虽然过的艰辛,但俩人也算是快乐和甜蜜,毕竟他们有块地方跳舞。但接着的一宗宗的利益关系让高纯不得不被现实所屈服,种种外界因素和人一性一的善恶让金葵被迫离开高纯。在她被绑回家没多久,她的一次逃亡却让她不堪回首被人贩子拐卖给破山村的壮汉当老婆,他的粗一鲁和折磨让金葵难以忍受,逃到另一村,心想是碰到了一对和蔼的老头老太,却又差点与山下一村的人以金钱结婚。历尽千心万苦,当她再一次回到北京,回到车库,那已物事人非,高纯离开了。

无意中,高纯与被他盯梢的周欣结为好友,为了周欣的正义勇敢,高纯决定帮她顺利揭破一奸一人的诡计,但之后,高纯遭人暗算,摔伤了身一体。周欣为了报答他,也为了高纯昂贵的医药费,周欣找到了他父亲,为了遗产不被高纯那没人一性一的同父异母的姐姐所货,在律师的建议下,她与高纯在只有感激之情的情况下,结婚了。

周欣是个理一性一的人,她努力的维持着自己的家庭,努力的做着高纯有名无实的妻子,努力的一爱一着他。但这个家的女主人并不好当,周围的小人总紧紧的盯着那笔庞大的遗产,直到金葵以保姆的身份进入高纯的家

周欣恨金葵,她面对现实,维系家庭,这不能被金葵破坏。他们三个都没有错,只是被周围的小人一再的唆使和欺骗,他们一度陷入僵局。遗产争夺的硝烟还未泯灭,高纯瘫痪的身一体又陷入感情旋涡,但他们之间一再的误会一再的不解又怎能敌过一个死字,高纯去世了。

在尔虞我诈的现实世界,舞蹈对于着两个年轻人来说是什么呢?!其实他们很简单的,想筹上钱去舞院学习,但现实又是什么呢?高纯的一条腿废了,一个舞者的腿废了,一个俊郎的舞者,一条修长的天生属于舞蹈的腿废了,而更遗憾的是,人生所求不得

闲事把高纯和金葵拉的很远,而舞蹈上的心灵相通却让两个人无限靠近,金葵戴上高纯身前跳舞时的红色头巾,穿着高纯买给她的白色纱裙,继续着那段优雅的双人舞。

【舞者】是一本很真实的书,里面律师大篇大篇理一性一的话语让它把梦想与现实划分的如此清晰。每个人生活在世界上都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总是会被这被那无故的牵连着,接而与梦想越来越远但换一个角度来说,如果心中秉持着一个信念,梦想也不是遥不可及高纯把遗产捐给了中国的舞蹈事业,以后每个舞员的跳动,高纯的心也会跟着跳跃。

看完书之后,你会为他们三个感到伤心,但也会有令你气愤而又悲哀的人物李师傅,在云朗租车个高纯的人,在高纯获得遗产后,他也因为落魄的家庭,因为高纯的同情被接入大院,凭着高纯叫他一声师傅,他总倚老卖老打着小钱算盘,最终他出卖了高纯,也是他,把高纯金葵周欣一逼一到无路可退。而一切也非他所愿,他的妻子长期卧病在床,被寄予厚望的女儿也因为选秀的黑幕不得不让他几万几十万的砸钱。说到本质上他是在帮助自己的家庭,想造就一个明星女儿,可他却忘了自己的良心,他是个小人!

一己私欲,利欲熏心!

我看到高纯是个简单的男孩,但世界却是个复杂的东西。

我看到金葵是个朴实的女孩,但世界却是个逐利的地方。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让我不得不产生思考。

舞者读后感(二)

玖完【舞者】,我为金葵和高纯的生死之恋而扼腕叹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真的还有这样高尚的一爱一情么?现实社会中,我们的一爱一情在打拼中变得伤痕累累,我们把青春献给了车子,房子和物欲,我们的双手只记得钞票的温度,却忘记了牵手的滋味,那么在这个飞速向前的城市里,我们又怎能把那个缠绕相依的根,深深地扎进这水泥里,做到任岁月冲刷而依然不离不弃呢?

高尚的一爱一情,结局却总是让人伤感。是啊,有人是历史,有人是现实,能同时拥有历史和现实的人又有几个呢?就像我们的初恋,那是历史,我们的婚姻,那是现实,我们怀念着历史,却面对着现实。在历史与现实的交叉口,我们背负着心灵的选择,远离着初衷,尽管那么的无可奈何,尽管那么的差强人意,可最终我们还是要走进与心灵相隔甚远的现实里。

与以往的书,相似之处在于同样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主人公坎坷多变的命运,突如其来的种种变故,吸引着我的眼球,忘记时间,只是为这样美好的一爱一情感叹着,为女主人公的坚韧,寻找真相的毅力感叹,为这样的结局唏嘘感叹,为这个悲剧的结局感叹。难道这个世界,一爱一情真的就那么奢侈了吗?到哪里可以寻找到这样一浪一漫彻底的一爱一情?也许只有在海岩的书中吧。

舞者读后感(三)

因为喜欢海岩的作品,所以才看了他的新作【舞者】。当我看到尾声却感到不安和惆怅,为什么相一爱一的人不能在一起,为什么好人不是一生平安?也许这样就是命运的安排吧!

三个人物:高纯:高纯的命运始终就是和别人不一样的,私生子,单亲家庭,母亲早逝,为了理想和生活而奔波,相一爱一的女友分离,找到了父亲的线索,却始终未尖刀,为了帮助别人自己险些送命,所有的苦难都来了,可他始终执着于理想【舞者】,始终执着与一爱一情,即使可能无望,人生的苦,在于求之不得,可能热一爱一就不觉得辛苦吧,我是这样理解的,热一爱一就能以苦为乐了。

金葵是个单纯的女孩,为了一爱一情和事业,始终执着追求着,不为钱所动,抗拒家人的安排,组自己的路,命运的安排使她和所一爱一的男孩失之交臂,她不放弃任何一线希望,始终为他们的冰火之恋之梦追求着。

周欣是个成熟的女子,特是个为理想而奋斗的女子,和金葵一样不为钱所动,她最可贵的是为了高纯的健康和生活,选择了嫁给他,照顾他,即使他们之间不是一爱一情,也学可能就是个无一性一婚姻,她选择了牺牲,知识为了欠他的。

现实生活中,还有多少人这样呢?人们都在向钱看,利益的驱动是一切之源,还有什么一爱一情和理想,还有什么执着和牺牲,有的只是刺激和麻醉。

人生的苦,在于无目的,盲目的的行走,人生之乐,在于追求和奋斗的过程,即使不一定成功,无论得到与得不到,始终以一份平常心来对待。一爱一情,就是得之我幸,不得我心,强求没用,但也不能言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400字


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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