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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匆匆》有感

读《毛毛》有感1200字。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读《毛毛》有感1200字”,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时间就是生命,生命在人心中。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毛毛》。这本书主要讲了时间窃贼与小女孩毛毛的故事,毛毛在时间老人霍拉先生和他的乌龟卡西欧佩亚的帮助下,战胜了靠偷取别人时间生存的灰先生。它告诉我们要合理地省时间,像书中的佛西先生那样,他把自己工作的时间缩短了,这样的节省就是在害自己,这样做他虽然效率低高了,可同时质量却变差了。灰先生把人们变成了没有快乐,没有痛苦,没有亲情,没有思想的人。我们的生活应该是丰富的,快乐的,而不是机械的。

就拿我们的作息时间表来说吧!我们原本丰富、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被分割得七零八落,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都被规定的清清楚楚,不能多一秒钟也不能少一秒钟。我们被机械的时间禁锢在一个漆黑的匣子之中,孤独地构筑起一个唯我独尊的世界,我们拒绝爱,也拒绝付出爱,我们甚至忘记了明媚的阳光。那些恶意节省我们时间的人不是像灰先生一样么?我们不能做被控制的傀儡佛西先生,我们要做故事中的毛毛,勇敢地挽救病入膏盲的人类,不顾安危地往复在霍拉与人类两个世界她不是为了自己,尽管她一贫如洗,她是为了人类的安危在与灰先生进行殊死的搏斗!

你节省的时间越多,你拥有的时间就越少这句话意味着生活不再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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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毛毛有感100字


篇一

时间就是生命,时间是很珍贵的,但是我们不要做时间的奴隶,我们要做时间的主人。

每个人的时间都是生命都很宝贵,就像《毛毛》这本书里,时间对灰先生来说也是很宝贵,同意对弗西先生来说一样宝贵,我们不能像文中弗西先生 他先是放弃了养鸟的时间,后来又放弃了去看望朋友、写信的时间最后就连亲情也被放弃,弗西先生将母亲送入了养老院,自己就不停的工作,成为了时间的奴隶。

篇二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从现在开始,我做事时要专心致志,不受任何事情、人物干扰,我要做时间的主人,将时间安排的有条理。

这本书除了有教育意义以外,吸引我的地方还在于故事写得扣人心弦,每当毛毛遇到惊险的时候,我就会有一系列猜想,到底毛毛能不能克服困难呢?她是怎样克服困难的呢?每当这时,我就忍不住翻开书页继续向下读

篇三

在这个假期看的书里,令我印象最就是《毛毛》了。听到题目,你也许十分奇怪,什么毛毛?其实啊,她就是本书的主人公一个小女孩。

他们是灰先生,他们是一群时间窃贼

她是毛毛,她是一个不知来自何方、瘦瘦的、蓬头垢面的女孩。她是一个拯救世界的大英雄

它是卡西欧佩亚,它是一只有先知能力的小乌龟,它帮助毛毛拯救世界

篇四

是的,时间就是生命,我们难道能将时间浪费在无用的地方吗?有句话说的好: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你不去挤,你将会浪费,你挤了,你便是成功者了。

感谢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的重要性。所以说,我们要珍惜时间,做个像毛毛一样的人吧!

篇五

曾有一位医术高明的医生抢救过许许多多的病人,使他们转危为安,其他医生不明白自己做得也不比他差,为什么自己却抢救不了许多人呢?

那位医生说:我赢得就是时间!病人抢救的最佳期限就是黄金三分钟,如果不抓紧时间,过了黄金时间,再去抢救的话就难多了,那么需要更多时间来抢救,抢救过来的人自然就少,风险自然也大。

在这个世界,时间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要想利用好时间,就必须抓紧时间。

读《毛毛》有感


读《毛毛》有感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毛毛》毛毛事德国最优秀的幻想文学作家米切尔.恩德笔下的一个小女孩。毛毛是一个流浪女孩,没有人知道她来自哪里,没有人知道她几岁,她甚至夸张地说自己102岁。她住在剧场舞台废墟底下的小石屋里,与清洁工老贝波和小男孩吉吉成为了好朋友。过着快乐的日子。
但好景不长,不久,城市里出现了一群灰绅士。提着铅灰色公文包,开着铅灰色轿车,穿着铅灰色衣服,戴着硬邦邦的铅灰色帽子,嘴里还瞅着铅灰色雪茄。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时间储蓄银行的。在他们来到这个城市之前,他们就已经想好对策,千方百计地要来夺取人们的时间,占为己有。这些时间窃贼巧舌如簧地到处行骗,欺骗善良的人们。让人们一味地只知道节省时间,忘记了生命的意义。一个平凡的女孩:毛毛成了时间窃贼最大的敌人。毛毛阻止灰绅士夺走人们的时间,使得灰绅士再三地想加害毛毛。但世界上所有时间的掌管者霍拉大师的乌龟卡西欧佩亚帮助毛毛来到乌有巷中的乌有楼见到霍拉大师。卡西欧佩亚是只神奇的乌龟,龟甲上可以显示出文字。霍拉大师告诉毛毛,当他沉睡的时候世界的时间就会停止,只有毛毛还剩一个小时的时间。毛毛利用这一个小时的时间消灭了所有灰绅士。
一个个情节让人紧张又激动,一个个故事扣人心弦。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这是《毛毛》这本书的副标题。米切尔.恩德通过毛毛告诉大家,时间就是生命,可是我们只考虑到了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失去,也就意味着生命也被夺去。灰绅士就在我们体内,所以决不能把他们放出来,再抢夺我们的生命。

读活着有感1200字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读《青鸟》有感1200字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一定知道,中华民族是一个饱经风雨的民族吧。你知道中国65年以来的寻梦史吗?那就先请您看看下面这对兄妹是怎样寻找幸福之路的吧!

这个故事发生在远古时候,砍柴人夫妇的儿女蒂蒂尔和米蒂尔,在圣诞节前夕做了一个梦:他们家来了一位名叫贝丽吕娜的仙女,仙女委托蒂蒂尔和米蒂尔去寻找一只青鸟给她的小女儿。因为她病得很厉害,只有这种高贵的神鸟才能让她的女儿痊愈,使她幸福。于是他们在猫、狗、糖果等小精灵的陪伴下去寻找青鸟。历尽千辛万苦,但青鸟总是失而复得,得而复失。最终还是未找到青鸟。蒂蒂尔和米蒂尔只好失望而归。早晨醒来,他们发现自己家的白鸽子变成了青色,变成了一只青鸟。到最后,那个小女孩的病也痊愈了,自然也就获得了幸福。

刚刚我们看了蒂蒂尔和米蒂尔的追梦史,现在我们转眼看看我们中华民族的追梦历史吧!

众所周知,中华民族的历史源远流长,有上下几千年的辉煌历史!

清朝统治中国近百年,当我们中国还处于专制君主制社会时。一场辛亥革命推翻了故步自封的封建王朝。这次辛亥大革命的运动让民众建起了民主共和观念。

也许我没见过封建社会的人们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饱受折磨;也许我没感受过封建社会人们的吃不饱,穿不暖的悲惨生活;也许我没经历过腥风血雨的动荡历史。可是我耳闻过!上海是多么的繁华,可你信不信最繁华的路段是曾经的无人街。那里曾被血洗刷过!南京是历史上的六朝古都,可你信不信,南京最大的一个展厅竟是已掩埋数万人的坟岗。那里曾被野兽践踏过!青海是少有的人间天堂,可你信不信那里是学生革命运动发起地!

我们中国先是遭遇了千年未有之变局,可我们又打败了千年未有之强敌,把命运又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玉树这个名字大家一定不陌生吧。对!它就是2010年4月14日发生大地震的城市,相隔几年后,我曾到那个发生过人间惨剧的城市,我没想到这里的灾后重建这么完善!这里建起了高楼大厦、民居房、学校这让我不由的惊叹!以前这里哀嚎遍野,那破烂的一片废墟已变成了一条条柏油马路,路旁栽上了一排排油树。、

我们中国现在的科技发展突飞猛进!

古有哥德巴赫独占全球,现有我们中国华罗庚、陈景润享誉世界;前有神农氏尝百草,现有袁隆平种水稻;前有曹雪芹妙笔独步天下,现有莫言在世界文坛争得头魁;前有雷锋好事做了一火车,现有郭明义帮人无数!

从远古遥望月球幻想着嫦娥奔月到发明航天飞嫦娥、月兔;从期望潜入深海到发明潜水艇,蛟龙号;如今,人们奢望已久的电脑,小汽车已进入寻常百姓之家了。

幸福就在不远处,幸福触手可及,只盼追寻!一个国家的幸福,一个民族的复兴那可要每个人都得出份力哟!

读《史记》有感1200字


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翻阅沉甸甸的历史,蓦然看见,那一抹鲜艳,带着成熟稳重,披荆斩棘,正向我走来。

那是历经磨难才重生的凤凰;那是千锤百炼的坚强;那是灵魂冲击才有的不朽篇章;那是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的史书,一部永垂不朽的史记。

初读《史记》,读出一个顶天立地坚强的男子汉,或许一开始他就不该站出来,顶撞君王,是大罪。他是被深深地激怒了,但他没有停止在愤怒上,而是还在此基础上对他所要加以叙述和研究的到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为止的一部中国通史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思考,并得出了自己的一些结论,这是司马迁之所以不仅成功为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成为一位伟大的历史家的原因所在。鲁迅有一句名言: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司马迁不正是在痛定之后,以史记这部大作长歌当哭吗?很难想像,如果司马迁在巨大的悲痛之后不继之以理智的思考,而会成文学家兼历史家。晚清的刘鄂在《老残游记.自叙》中指出:《离骚》为屈大夫之哭泣,《庄子》为蒙叟之哭泣,《史记》为史公哭泣,《草堂诗集》为杜工部之哭泣,李后主以词哭泣,八大山人以画哭泣,王实甫寄哭泣于《西厢》,雪芹寄哭泣于《红楼梦》。于是,在报任安书中,我看到一个无奈而又理智的司马迁,一个身心俱残而又顶天立地的司马迁。司马迁一腔抑郁,发之《史记》,将悲痛而屈辱的灵魂投入到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之中。于是,绝代文章横空而出。我似乎看到了太史令坚强的身躯,化作天边耀眼的彩虹,霎得,红遍了整个天空。

再次捧起那泛黄的《史记》,读出一个报国无门贤能者的忧伤。司马迁是忧伤的,他的心痛汉武帝不听谏的小肚鸡肠,所以,他是懂得屈原的,要不然,他不会将屈子愁闷的心情写得如此淋漓尽致,他又怎么会有抒一肚子的愤懑牢骚之气,满纸俱是怨辞。当屈原举世浑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一个忧伤的灵魂与另一个无助的灵魂悄无声息的碰撞,不禁发问,那仅仅是一部述史的史书吗?

无法控制不安的思绪,带着灵魂的触动与颤抖,再次品味他的《史记》,这一次,我读出了一个中华民族的魂魄,千百年来不变的精神。无论是太史令,还是屈平,还是项王与信陵,我都看到他们人性的善良,一诺千金的男儿形象。是司马迁完美的追求,还是他本来已经完美的文字,千年的民族之魂,在他笔下,闪闪发亮,是《史记》,让我看到一种人性的韵味,人性的光辉,那么美好,那么灿烂!我不禁怦然震动

《史记》之韵味,非桂花树凋零的悲哀,也非纳兰性词的凄凉,它的韵味,是甜香赛芝兰之悠长,踏雪寻梅的不变的情怀。

读《史记》之韵,读出司马迁的韵味,那是任何一个时代都光芒绽放的灵魂,带着一丝不羁,带着万般男儿忍辱负重的尊严,书写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春秋,反复咀嚼,齿留余香。

对《史记》的感动,不仅仅在于它灵动的文字与丰富的情节故事,更重要的是他所蕴含的人格魅力与精神的升华。正是因为这种力量对《史记》的认识,也进入了一个精神的境界。

司马迁作《史记》,是用灵魂与命运作斗争,用自己的精神作出一部千古流传的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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