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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爱的教育》有感

读《流浪的暑假》有感。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读《流浪的暑假》有感,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一个无聊的下午,我打开电脑,电脑桌面上一个文档吸引了我的注意,这个文档里有一篇读后感,这看上去很平常。但是这篇读后感是妈妈写的。

故事发生在一个周日的晚上,我看完了一本课外书,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就拿到电脑前给妈妈看,可妈妈却无所谓地说,小孩子看的书,干什么要给我看?先放那边吧。我原以为妈妈不会看这本书,可没想到的是,妈妈不仅看了这本书,还站在我的角度分析了这本书的内容。

这本书名为《流浪的暑假》:书中的主人公是四个十二、三岁的初中学生,通过四个孩子在暑假期间的故事以及家庭中家长对孩子暑假补课的态度和方式而展开的故事。好学生梁静慧是个又乖又听话的好学生,学习成绩出类拔萃,但她的暑假只有按父母的意愿和安排上课、做作业,而学小提琴成了休息。另一个活泼、热情奔放的女孩安如玉闯进了梁静慧的世界,梁静慧也在受她的影响慢慢地改变。同样也是好学生的高翔飞,他的成绩名列前茅,但另一个桀骜不驯、成绩超群的男生森林,却不像高翔飞、梁静慧那么安分守己,他发誓这个暑假他一定不会上补习班,要干出一番大事。而高翔飞因为嫉妒森林,却因打听不出森林要干的那件大事,便写了张寻人启事来打探消息。到最后,森林真的失踪了,(他去捡垃圾流浪了)梁静慧、安如玉、高翔飞便一起去寻找森林。最终,他们都经历了能让自己成长的事,体会到了在假期里什么事是有意义的,他们也体会到了成长的滋味。而故事的主人公森林通过一个假期的流浪知道了大人们挣钱不易的道理,从而改变了对父母的态度。

这些故事情节在我们小孩子的眼中顶多就是告诉我们父母挣钱不容易,我们要懂事。而妈妈却站在她的角度重新品读了这个故事:虽然这是一本少儿读物,但通过这本书,我女儿在给我打预防针了,意思是暑期将至,不要给她太多的任务和压力。让她自己去安排暑假生活。这点我会考虑并会尽量满足她的愿望。

此刻我的心中涌现出了一种莫名的感觉,妈妈实际上是是能够站在我们的立场上看待问题的,只是我们不善于去发现,往往还会误会他们,由此我们真应该好好反省反省。大人们能站在我们的角度看事情,那我们怎么就不能多多替他们着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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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读《苦儿流浪记》有感


暑假读《苦儿流浪记》有感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三国演义》,但有一本却让我百看不厌《苦儿流浪记》。

主人公是一个弃儿鲁米。他六个月时被巴伯兰妈妈领养,八岁时被爸爸卖给了杂耍班班主老公公皮大斯。从此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活。但是,有一天厄运降临了,杂耍班的动物一个接一个死去,最后老公公也饿死了

读《灵魂是用来流浪的》有感


读《灵魂是用来流浪的》有感

听,听见歌声了?秦不已悄悄地说,好像说话声音一响,就会惊扰,吓走那在夜色中游弋的歌声。这样悄声说话,真不像发自她这种男不男、女不女的人。

一个炽热而苍凉,高亢又沉沦,痛不欲生、撕心裂肺、破绽百出的南美高原特有的高音,在远处的夜色中游来荡去,却并不打算近前。

墨非没有体验过忧伤,也可以说他是不懂忧伤为何物的人。可此时此刻,他觉得曾几何时,若干辈子前,被自己掩盖得很深的忧伤,全被这歌声挖掘出来,又被撕为片片飞絮,漫山遍野地飞啊,飞啊除了流浪,还有哪一处是值得安身的地方?

听懂了吗?他唱的是:时间是用来流浪的,身躯是用来相爱的,生命是用来遗忘的,灵魂是用来歌唱的

生命是用来遗忘的墨非重复道。但为什么不是灵魂是用来流浪的?他问。

你说灵魂是用来流浪的?也不错。如果有一件事,值得一个灵魂为之流浪,又何必计较结果呢嘿嘿!她刺耳又怪里怪气地一笑。

秦不已,这个女人对我充满着诱惑,诱惑着我读完整本书。不论是她夜里在酒吧独酌的出场,还是她与众不同的思想,抑或不羁的性格,都不能诠释她令我如此着迷的原因。她虽不似墨非,这随性的灵魂,为了一串不知道是否有意义的数字满世界地流浪。但她犹如黯夜中的璀璨,教人看上一眼便舍不得挪开去。

在处理好公司的事之后,她可以一年至少有三个月的假期,这是许多都市白领梦寐以求的生活,而能做到却不多。她一个背包一把手枪便可以游荡于各个大陆板块,这勇敢坚毅为大多当代女性向往,却实难为之。但她与继父之间的非伦理关系,也为世俗所不容。

有人说,她之所以流浪四海,是要躲避母亲的责难,是要寻找失踪的继父。也许是吧,但我认为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她不安于约束自己,她生来张狂,她要流浪自己的灵魂。这不应是出于羞耻的自我放逐,而是顺从于灵魂意志的流浪。

虽无法理解她从继父身上撷取得欢愉,但我推崇她自由、随性的灵魂。眼下有太多人趋于平庸、唯唯诺诺。他们的生,只是为了生存而不是生活。如果人生下来只是按照别人规划的生存方式如同等死一般碌碌一生,那么这样的生有何存在的意义?只是为了完成既定的生,忍气吞声、谄媚奉承,这实在叫人恶心。人,不是肯德基的鸡,也不是小肥羊的羊,生下来不是为了死。

曾有长者问过我,是不是觉得很不幸福,只因为我抗拒他认为的好,我批判生活中的等死和黑暗。我说不,我很幸福,我有许多疼我爱我在乎我的人,我生活在和平安定的今天,但不能因为生活在阳光之中就遗忘身后的阴影。没有绝对的对错,历史会一遍又一遍地推翻从前的结论。不能说哪一个结论一定是正确的,因此我选择顺从我的灵魂,让灵魂去流浪,做我自己。我不愿束缚它,即使是约束它于广袤的宇宙。

我不见得是什么高尚的人,但我是底限主义者。灵魂的自由便是我的底限。不自由,毋宁死。

秦不已的灵魂最终选择了死,是基于自由的死,也许出自于恨,也许是出自于爱。在狂风暴雨的的悬崖边上,她死死抱住继父,两脚一蹬,把自己和继父丢入海中。继父死了,而她也死于RH阴性血源的不能及时供应。

在她就要离去的时刻,墨非最后只能说:还记得我们露宿汽车站那夜听到的那支歌吗?灵魂是用来流浪的就是这样。

不,你错了,那句歌词是灵魂是用来歌唱的。她早已没有力气说话,可不知为什么还要这样拼力地纠正墨非,也许是一种说服、求证、较量容她辩驳的时间太短暂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感受到的是对他的羡慕,羡慕他有着一个只是为这流浪而生的灵魂。

其实,她也有这样一个灵魂,可以自由流浪的灵魂。自由流浪的灵魂,怎么不能愉悦地歌唱呢?


读《苦儿流浪记》有感


我喜欢一本名著叫《苦儿流浪记》,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雷米无依无靠,孤身一人去寻找自己父母的悲惨故事。

雷米善良天真,在养母巴伯兰妈妈的真心呵护下过着虽然贫穷但幸福、美满的生活,雷米八岁时,凶恶的养父回家乡后把他卖给了品德高尚但身份神秘的流浪艺人维泰利斯,于是他一路与动物为伍,靠卖艺杂耍谋生。维泰利斯遭受了奇冤入狱后,雷米邂逅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和她的二儿子,过上了一段豪华的游艇生活。维泰利斯出狱后,为了培养他成为真正的人,把他领走,于是,他们再次开始流浪。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艺班的两只狗惨遭狼口,维泰利斯又冻死于绝境,他侥幸被一家花农收养,认识了可爱的丽丝,这个避风港不久也维持不下去,他只得又加入黑煤子的行列,偏偏又遭遇矿难,最后九死一生方重见天日;他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寻亲情急,误入有黑社会嫌疑的假生父之手。最终,他在好朋友的援手下终于找到自己的生母,原来她就是那位贵妇人!

故事虽然悲惨,但是整个过程中,有很多人给予他温暖,结局也很圆满。

巴伯兰妈妈给予雷米的是善良;维塔里斯老师则给予了雷米坚强的信念和一颗快乐的心;花农则给予了他食物和一个家庭的温暖;哑丽丝则给予了他生的希望。正是这些人,让他活了下去,并活得很好,而丽丝最终也做了雷米的妻子。最令我感动的是,丽丝再次见到雷米的时候,她的那张几乎不可能发出声音的嘴,竟然能说话了!这就是爱的伟大力量啊!

这本书书名虽然叫《苦儿流浪记》,可是雷米从一定角度上来说,却是幸福的。 有了苦难才能体会幸福,有了幸福才能体会到世间的大爱!

珍惜幸福,让生命更加发福。小时候,我暑假去了西藏,那里的天和地才叫真的美。爸爸叫我认真去感受,我当时觉得没什么,可能是因为在电视上这样的景观见多了,所以就没有认真去感受。回到了郑州,景色产生了明显的对比,我才后悔起来。于是,今年暑假去内蒙古,我就认真的去体会、感悟那里的大自然的魅力。那种美一直伴随着我到郑州,到童年的记忆里。

好东西总是昙花一现,不学会珍惜,活着的意义就大大减弱了。与雷米相比我觉得我简直逊毙了,雷米父母不在身边,还没有人为他指引方向,而我们这些幸运儿,不仅不用自己解决温饱问题,还有人给我们指引方向,我们还烦,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父母就是明灯,我愿在明灯下去努力,去生活。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400字


星期天,我爸爸帮我买了一本《雄狮去流浪》的书,我特别喜欢看。

书里面讲述了一个狮群里的两只成年雄狮对五只半大雄狮进行了驱雄,它们分别是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它们进入了流浪的生活。

它们在两天多没吃东西的情况下,被鬣狗追杀,在无奈之下,它们吃了老大黑鬣毛的身体,它们一下子有了力气,打跑了鬣狗。

在罗利安大草原,它们一无所获,走到的要不是这狮群的领地,就是那狮群的领地,在大头狮的引导下,它们走进了荒漠。

在一口水源旁,有一头黑牛,刀疤脸为了不丢雄狮的脸,拼尽全力打败了黑牛,让大头狮、桃花眼、红飘带活了下去。

在娜婉婀尔巴,大头狮把人当成了白猩猩结果丧失在枪口下,桃花眼和红飘带也险些丧命。

在独耳碦碦大狮群,桃花眼用自己的眼睛迷惑墨菊雌狮,让它和自己一起打败独耳碦碦,在紧要关头,墨菊雌狮一掌打掉了桃花眼的那双眼睛,桃花眼掉进了沼泽,只剩下红飘带一个人流浪。

在紧急时刻,要舍己为人;在安全地区,也不能太大意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理解。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400字

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了许许多多部关于动物的小说。我看过《斑羚飞度》、《混血豺王》、《雄狮去流浪》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还要数《雄狮去流浪》了。

在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双色鬃狮群。一次用餐中,不知深浅的五只半大雄狮黑鬃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因为抢夺食物而被驱逐出师群开始它们的流浪生涯。饥饿是它们学会的第一课,有好几次它们都想一死了之,可是强烈的生存意识指使它们要活下来,可悲的是,黑鬃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还是先后死去了,只剩下小弟红飘带了。红飘带忍辱负重,就在快要成功之时,两只新来的雄狮把它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在《雄狮去流浪》的续集《红飘带狮王》一书中,写到红飘带最后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取得了成功。

故事揭露出了自然界的残忍无情,说明了生活充满着风雨与坎坷,不可能是永远无忧无虑的,只有直面现实,勇敢沉稳地应对,一步一个脚印才能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来。结合人来讲,这不正是用五只半大雄狮来比喻我们人类吗?很多人都梦想着一夜暴富,不愿付出努力就妄想会有结果。这是多么可笑啊!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向红飘带学习,不能遇到一点儿小事就半途而废。

我始终坚信:成功=辛勤付出+坚持不懈。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400字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大头狮了,因为大头狮善于用脑,为了让其他两个兄弟迟到犀牛肉,居然使用跳跃的办法和刀疤脸换了位置,让刀疤脸成了主攻手,最后导致刀疤脸被犀牛的尖利的牙齿咬死了。但是,大头狮也不能大义灭亲,把自家兄弟陷害了,而是应该想尽办法把犀牛打败。

随着我看这本书的次数增多,我逐渐懂得了一些道理,不能陷害别人,有困难的时候要互相帮助,《雄狮去流浪》也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400字

狮子乃为百兽之王,在动物界有很大的权威,一般的动物不到饿极了,是不会招惹狮子的。但是,在狮子家族,也有许多悲惨的事情,这几天,我看了沈石溪写的《雄狮去流浪》感悟很多。

《雄狮去流浪》讲的是这么一个故事,非洲大草原上,生活着一群狮子。这一天,雌狮们带了猎物回营地,谁知五只大雄狮不知深浅,抢先夺食,最后被赶出了狮群,五只雄狮就这样开始了流浪生涯。但是天机难料,斗转星移,日新月异,几年后,五只雄狮中唯一的幸存者红飘带开始苦心研究,想争夺狮王。

这本书虽然最后没有写完,但里面还告诉了我很多道理,如:野外的求生经验,这本书在写五只雄狮流浪时,告诉了我,在野外,饥饿是第一课,为了避免活活饿死,必须要攻击一些弱小得动物,来维护生命。还要注意隐蔽,免得被老虎,狮子吃掉,如果深陷沼泽,要将自己放轻松,抓住一些物体,来往上爬。

除了逃生经验以外,还要有意志要努力的克服恐惧,来完成自己的目标。

总之,我比较喜欢动物小说,因为有意思,还能学到一些知识,只有多看书,才能知识渊博,记住。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400字

《雄狮去流浪》是一本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的知识,也让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在妈妈刚给我看时,我看完第一章,心里产生了很多疑惑:黑鬃毛他们五兄弟会不会因为没有食物而饿死。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把书读完。

当我把全书读完时,我对书中的人物也有了一定的认识:黑鬃毛为了不让其他四个兄弟饿死,让大头狮咬断自己的喉咙,大头狮为了不让自己的两个兄弟被人类杀害,用最后一点力气,叫其他两个兄弟别到自己身旁,结果自己被人类杀害,刀疤脸被大头狮陷害了,桃花眼被墨菊雌狮顶入沼泽地,最后只剩下老五红飘带。红飘带最后打败了黄巨鬃和辫子雄狮,当上了威武的狮王。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400字

今天我满怀着期待的心情,翻开了《雄狮去流浪》的页章,这本书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爷爷的著作。这篇小说,每一个环节都很精彩,都引人入胜,而且环环相扣,令人心情时起时落。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有五头幼师,被试群对幼师的逐雄而驱逐出狮群,在茫茫的草原流荡。刚开始没有一头狮子放弃,每一只都充满信心,时刻为创建一支狮群而做准备。但是几只小狮子在草原上生活是艰辛的,他们没有领地,总是饥一顿,饱一顿。后来,老一被鹿踢伤,于是无私的献出自己的生命,让自己的血在每一只狮子心中流淌,一次次的失败,让许多狮子放弃了;老二大头狮一直不停鼓励,并在沙漠后面找到了另一片天地,但在过沙漠时老三为夺到水与犀牛同归于尽,不幸牺牲了。到了沙漠后,大头狮不知是人类领地,扑咬人而被打死,但最后两头狮子却平安回来了,老四桃花眼不慎摔入泥浆,红飘带单只狮子还在飘荡,生死未卜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这部小说不仅写得好,而且还蕴含着大道理,比如说他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好好干,都要团体合作,这样才能干得好,也要有舍己为人的思想对朋友要奋不顾身,哪怕献出生命!在巨大的困难面前都要充满信心,永不放弃,还要鼓励自己的队友一起冲!相信胜利就会来到。不能只凭蛮干做事,还要会动脑,这样才会成功!

我要向这些雄狮学习!吸收他们的优点,取长补短!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500字


文学界中有许许多多小朋友喜爱的作家,如:杨红樱,伍美珍,晓玲叮当,曹文轩而我最喜欢的,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作家。今年暑假,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沈石溪写的《雄狮去流浪》这本书。书中有悲,有喜,也有哀。

这本书主要写了五只半大的雄狮被双色鬣狮群驱雄,从此,这五只半大的雄狮便开始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流浪汉日子。在途中,它们历经千辛万苦。老大黑鬣毛,老二大头狮,老三刀疤脸,老四桃花眼都相继死去,只剩下了老五红飘带一个人。

红飘带从四个兄长的死亡学到了很多,知道要想成功,必须学会等待,等待机会,等一切都成熟后,才有希望。最终,它就要打败那曾经威震一世,带领着帕蒂鲁狮群的老杂毛了,但事与愿违,另外两头雄狮的出现打乱了红飘带的计划,并威胁到了红飘带。红飘带六七年的等待,六七年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了。

我颇受教育。

从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自然,也感受到了自然,熟悉了狮群的生活。现在,我从这五只雄狮的遭遇中领悟到了生命的重要,我们要珍惜生命。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道理:大自然就是如此的残忍,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一样,只有你懂得更多,才能成为有用的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所以,让我们努力学习,将来为国家做出贡献。

读《忠诚的流浪狗》有感900字


一本书就像一艘船,他带着我们驶向成功的彼岸。我读过很多书:有《西游记》、《会飞的托马斯》、《八十天环游地球》、《小水滴周游世界》,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书《淘气包马小跳之忠诚的流浪狗》。

他主要写了:马小跳他们最近迷上了越野平衡车。他们四个人去一条无人问津的小路去试驾。一只金毛犬躺在地上。他们四个人把狗送回家。狗的主人却认得他们是肇事者。背负着重重的质疑和深深的冤屈,马小跳他们勇敢的担负起了救治狗的责任。那只狗叫金子,经过马小跳他们攒的钱,当然,这钱可不是向爸爸妈妈们要的,而是他们省吃俭用下来的。马小跳原本每天放学都会买吃的。而夏林果她可是大家心中的女神,有一天她在操场上跳舞前面放了一个捐钱的箱子就这样把金子的医药费攒齐了,在马小跳他们的帮助下,金子逐渐恢复了健康。记得有一次在马路上,我看到一个老公公摔倒了,他握着脚,好像很痛的样子。这时我心中五味陈杂,其中最重要的两种味道是救或不救。我犹豫了,但是马小跳没犹豫,还是帮它治疗。过来几个月金子康复了,马小跳他们帮金子买了一个球和一条领带,金子非常喜欢,因为他上蹿下跳的。因此每天放学都会有一只狗蹲在校门口,不管刮风还是严寒醒暑,都会在那里等待这他们。从中我感受到无伦马小跳给金子买什么礼物,是球、是领带、是帽子自己都会很喜欢,因为在金子心中早已默认了马小跳这个主人。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人要有责任感,更要有爱心。会关爱动物,更要关爱他人。相信只要人人都有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我们小区院子里有一只流浪狗,它的主人因为拆迁房子,不方便带着它,就把它丢弃了。它每天在家门口等候,没有等到主人,只等来了拆迁的车辆。房子被拆除之后,它就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家会把好吃的肉骨头送给它吃,还轮流给它洗澡、梳理毛发,它就重新变成一只干净漂亮的狗儿了。作为报答,它记住了每一个人的家,每天我们放学的时侯,它就会把我们一直送到家门口。如果有陌生人来到院子,它就会汪汪大叫,好像在提醒大家要小心防备。

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毛主席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懂书,这样才能得到书中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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