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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匆匆》有感

读《哈姆雷特》有感2000字。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读《哈姆雷特》有感2000字,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莎士比亚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伟大的戏剧家和诗人。本琼森称他为时代的灵魂,马克思称他和古希腊的埃斯库罗斯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虽然莎士比亚只用英文写作,但他却是世界著名作家,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其剧作也在许多国家上演。他对文学史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人们尊称他为莎翁。

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有四大悲剧:《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著名喜剧:《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皆大欢喜》。历史剧:《亨利四世》、《亨利五世》、《查理二世》。正剧、悲喜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们必修四的教材中就有《哈姆雷特》的选段。看了课文之后,我对这部戏剧产生了好奇,于是就利用休息的时间读了这本书。

《哈姆雷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因父王突然去世,怀着沉痛的心情回到祖国。不久,母后又与国王的弟弟、新国王克劳狄斯结了婚,更使他感到难过。新王声称老国王是在花园被蛇咬死的,而老国王的灵魂显灵,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人害死的,凶手就是他的亲弟弟克劳狄斯,目的是为篡夺王位、霸占王嫂。鬼魂请求哈姆雷特说,要是他确实崇拜和挚爱他父亲的话,那他一定要向那卑鄙的凶手复仇。哈姆雷特担心泄露心事,于是作出了一个奇特而大胆的决定:假装发疯。哈姆雷特借一个戏班子进宫演出的机会,自己改编了一出描写阴谋杀兄的旧戏贡扎古之死,让戏班子演出以试探新国王。戏未演完,新国王就做贼心虚,仓皇而去。这样,哈姆雷特相信新国王的罪行属实。新国王下在坐立不安,奥菲利亚的父亲---宫内大臣波洛涅斯为他献计,让王后将哈姆雷特叫到房中谈话,自己躲在帷幕后偷听,以便探明情况。与母后谈话时,哈姆雷特发现帷幕后面有人,以为是新国王,便一剑刺过去,结果杀死了波洛涅斯。新国王知道事已败露,又想出借刀杀人的办法。他派哈姆雷特去英国,并让与他同行的两个老同学带上一封密信,集中要英国国王在哈姆雷特上岸时将其杀死。没想到哈姆雷特已有察觉,调换了密信,反让英国国王杀死克劳狄斯的这两个特使;他自己则跳上海盗船,回到丹麦。哈姆雷特这才知道:奥菲利亚因为父亲被杀、情人远离而发了疯,落水溺死了。奥菲利亚的哥哥雷欧提斯与哈姆雷特带领一批人冲进宫来,要为父亲和妹妹报仇。新国王利用雷芡提斯与哈姆雷特决斗的机会,在雷欧提斯的剑上蘸了毒,同时还准备好毒酒,以便将哈姆雷特除掉。最后,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中了毒谋剑,王后饮了毒酒,奸王克劳提斯也被哈姆雷特刺死。哈姆雷特留下遗嘱,让好友霍拉旭完成他的心愿。赞同在这部剧中,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很不理性,例如当他在愤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这或许会让人觉得他太冲动了,然而就是他这种不理智的行为,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从心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这样不完美的人,才是也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

戏剧中有许多经典的语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倾听每个人的意见,但只对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个人的批评,可是保持你自己的判断;你可以怀疑星星是火把;你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炽热决心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种考虑下,也逆流而退,失去行动的意义;可以怀疑太阳会移动;你可以怀疑事实是谎言;可是不要怀疑我对你的爱意这些话中充满着哲理,当然,整个故事对我们也有着莫大的启发,在一个脱了节的时代哈姆雷特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犹豫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他身上集中体现着文艺复兴运动中人文主义的优点和缺点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哈姆雷特的精神苦闷具有超越时空的意义,他已经成为世界文学画廊中不休的经典形象。

《哈姆雷特》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他通过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我们看的方式来揭示人类的深层灵魂以及对人类前景的再思考。哈姆雷特的变化过程正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当我们没有踏入真实的社会中的时候我们都是踌躇满志的王子,在我们的眼中一切都是美好的,我们有太多的梦与想。当我们慢慢地成长起来到了青春年少的时候,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也是如此,更何况我们在这个时候是比较敏感与心萌动的时代,也仍然保留着童年时代的那颗童心,对有些事情仍然抱有美好的憧憬,当事情的结局不如自己的梦想之中或理想的时候,我们就会变得郁郁寡欢甚至是自暴自弃,那时周围的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丑恶与讨厌,让我们觉得个社会、世界是特别的残酷,当我们经历了一些残酷的事情之后,或许就会左思右面想,迟迟不肯行动,顾虑太多,到头来只是错过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有时我们错过了机会反而还会给我们自己找借口以此来摆脱我们的内心的失望与空虚,更会以此来向别人证明自己的无奈与清白。在我们考虑不周全或鲁莽的无奈的行动失败之后仍然还会给我们自己找种种的借口以此来完善自己的面目,可是我们却不曾想过这样做反而到头来只会弄巧成拙。(经历也是一种财富,让我们学会时刻呵护自己的心灵吧,慢慢的成长,在以后的岁月里,在前人的教导下,慢慢的走向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期许着与自己的梦想更贴近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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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简爱》有感2000字


读《简爱》有感2000字

四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三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读《简爱》有感2000字

读《简爱》有感2000字

之所以再读,究竟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

但到底还是一样铭心地被感触,到底还是一样刻骨地被感动。

简的生命,注定仿佛梧桐萧瑟一般秋日的凄苦,但注定结局亦如冰雪融尽一般冬日的苦尽甘来。简是个孤女,出生在穷牧师家庭,父母不幸染病双双离世。

还记得我初次有幸阅读《简爱》,只觉得这是个苦命而又无依的孩子,甚是同情。要知道,缺少父母爱的孩子真的很可怜,她会被同龄的孩子笑话没爹娘,她会被不认识的恶霸欺负,也许会在某一个晚上独自蹲在街角,蜷缩着身子哭泣,埋怨命运的不公

我想错了,终归是我想错了。

简一直是坚强的,在被送到盖茨每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后,她的确是受尽折磨,舅母的嫌弃,表兄的毒打。面对这样无情的肉体上的虐待和精神上的歧视,简毕竟不是我想象的唯唯诺诺、惟命是从,她还是反抗了。当表兄再次选择用暴力对待她时,她回手了。最后却被关进舅舅死的那间红房子里。也是第一次翻阅《简爱》的时候,我老觉得简太鲁莽。如果她能学着乖巧懂事一点,哪怕就一点点,多学着讨好舅母,讨好兄长,结果或许比这个要好了多。

可如今,我反倒觉得我有之前的想法很可笑。照以前想的那样,我脑海里就立马浮现出一个殷勤无用,专爱奉承的市侩小人正在向一富人献殷勤,甚至俗套点可以这样说拍马屁。不禁觉得恶心憎恶。

能够反抗暴力,大概这才是最真实的、最透明的简了。

之后简被里德太太送进了洛伍德学校,实则只是一个极为不堪的孤儿院。在那里,简认识了冷酷的伪君子院长,结识了同为孤儿的海伦,遇到了善良的教师潭泊尔小姐。在那里,简经历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被羞辱,海伦不幸死在伤寒中,她自己留校任教的种种情况。

她极力地忍受着她拼命想抗拒的孤寂,冷漠,但这些东西就宛如毒药,抽调简内心的温暖与快乐,就这样蚕食她生命中的美好。但是,我们依旧可以深切地感受到简强烈的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以及对更高精神的追求。那些东西,烙印在简的生命里,不曾泯灭,又不曾消逝。

所以,简离开了。她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她开始邂逅一场属于她的爱情。庄园主罗切斯特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但慢慢地,她与简为几个问题争论不休,他们一起灭火,一起跳舞,彼此逐渐在意,逐渐相爱。紧接着不久,,罗切斯特向简求婚,简欣然答应。正当他幸福地为婚礼准备时,却意外发现罗切斯特已有妻室。她的自尊与平等观念让她不得不悲痛欲绝地离开了庄园。

简这是何必呢?真正的爱情是不为所谓的教条规矩所约束的,人们应当学会努力地追求自己的幸福而冲破一切世俗的阻碍。这是我初次阅读《简。爱》时的看法。

现在,也不这么看了。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从来都没有所谓的尊卑之说。而简这么做,她这么毅然决然放弃自己的爱情,捍卫的不仅仅是她自己的尊严,更重要的是,她跟着自己的心走选择了平等,选择了独立,选择重新看待那些东西,有时候,那也许不是世俗,而是根深蒂固地长在人们心中的原则,而她坚持的,就是这原则所显现的自尊,新女性的自由平等和独立。紧接着,简又遇到了圣约翰一位牧师,实际是她的表兄。期间,简担任乡村教师,与圣约翰分享舅舅的遗产,又拒绝了圣约翰坦率的并不是因为爱情的求婚。

这大概就是简,很简单的简,因为爱,因为思念,因为心中还有罗切斯特,简终于回到了庄园。可一切的一切,都变了。庄园变成了一个废墟,罗切斯特双目失明,一条腿折断,而他的疯疯癫癫的妻子,跳楼了,才导致罗切斯特的现在。而此时的简,不顾一切的同罗切斯特结婚。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爱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故事已经落幕,可我不禁的又要疑问:为何彼此好好的时候简会选择离开,而当罗切斯特不再依旧时简却痴心守护?

我依然不解,那是怎样大的勇气让简放弃爱而又重拾爱?

这些全都是初次看《简爱》的感受。

我想,再读,或许我能解答这些看似繁琐却又简单的透彻的问题。

原因只有:真正的爱情不是自私地看淡教条,放下尊严,而是在任何时候,都会守护一个人。而能够拥有守护的力量和勇气的,只有简。因为简身上所折射的自强,独立,平等以及对生活,对爱情永不磨灭的希望足以将所有灾难都不折不扣的打败!直到现在,我还是能够将简的人生格言一字不差的表述。

难道就以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你想错了,我的心跟你的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也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的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个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的确,简说得没错。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平等的,有同样沐浴阳光的权利,有同样自己靠奋斗的能力,更有同样追求平等独立的自由!而简,就是在那个时代的领军。她敢爱敢恨,热情地追求幸福,努力的奋斗,不曾卑微,不曾低头,坚守者自己一生恪守的原则。在物质横流的当代,金钱,权利,地位,哪一样不是人们煞费苦心、勾心斗角夺得的?为了这些所谓的得到了就一生幸福的东西,甚至出卖自己的良心,出卖自己的尊严这一切,难道都是我们想要的吗?

学学简爱吧!即使我们是乞丐,也不应该收下富人轻蔑地丢下的施舍,即使我们穷得一贫如洗,家徒四壁,也不应该依赖着为他人做违心的事情过活!即使我们落魄到山穷水尽,要记得:生火永远不会让我们无论可走,上帝会为我们关上一扇门的同时,悄悄地为我们打开一扇窗。这里的关键在于,你到底有没有对生活对幸福的向往来支持你找到那扇窗,前路还有许多未知,只要我们永远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恪守原则,人生之路必将绚烂无比!

再读《简爱》,我不再一遇难就哭泣,那是懦夫;

再读《简爱》,我不在卑微的请求别人给我些什么,那是不如乞丐的索取者;

再读《简爱》,我不再一味的依赖父母,朋友,那是寄生虫。

心还是被《简爱》有心而无意地触动,她那恰似一杯淡茶的生命,微微透着苦涩,却干硬的苦个出奇,而香味却飘得很远,飘进了我的生命,一缕一缕淡抹奇韵的清香,这辈子都会在我生命徘徊,而最后,我却在苦涩中品出了一丝难得的甜,甜到永远。读《简爱》有感2000字

读《简爱》有感2000字

闭上双眼深深品味《简爱》的魅力所在,忽然间觉得罗切斯特和简爱的爱情是如此诗意般耐人寻味。

是的,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个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

那个年代优秀女性的标准是贤惠、温顺、禁欲家里的天使,不能像男孩那样自由、放纵。正是在这种严格、禁欲、囚居的气氛中,夏洛特形成了对自由的渴望、对不平等的反抗、对秩序的颠覆和对合法性的追求。

因为她的自尊,她更懂得什么是尊严,什么是真正的爱。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的追求着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出身于牧师家庭,并在幼年就成为孤儿,寄养在舅舅家。不久舅舅里德先生病死,简爱受尽表兄和表姐妹的欺侮。里德家是个男性中心的家庭。舅舅死后,里德是一家的中心,他歧视母亲和姐妹,虐待简爱,冷酷无情,专横残暴。一次他与简发生冲突,舅妈便把她锁进红屋子。红屋子是作者着力描述的居所,它是里德家庭的中心标志,是禁闭之所的象征。就在这里,出现了她的另一个幻影,当她看到那镜中之像时,她回忆自己的命运,周围任务的丑恶,并决心从难以忍受的压迫中逃走。后来,舅妈里德太太把她送进洛伍德慈善学校。校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办法从精神上和肉体上摧残孤儿。简毕业后留校当了两年教师,但她受不了那里的寂寞、冷漠,于是登广告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她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庄园主罗切斯特和他的养女阿黛尔瓦朗。罗切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的人,但他敢作敢为,深奥神秘,桑菲尔德庄园也和它的主人一样奇怪神秘。有一天夜里,简被一阵奇怪的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门开着,床上着了火,她叫醒罗切斯特并将火扑灭。罗切斯特告诉她三楼住着一个神经错乱的女仆,她时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笑声,并要简对此事严守秘密。在罗切斯特举办的家庭聚会上,简意识到自己已爱上罗切斯特,不久她答应了罗切斯特的求婚。婚礼前夜,简从梦中惊醒,看到一个身材高大、面目可憎的女人正在戴她结婚用的面纱,然后把面纱撕成两半。婚礼如期举行,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教堂,声称婚礼不能进行,他说罗切斯特年前娶了梅森先生的姐姐为妻。罗切斯特承认了。简悲痛欲绝地离开了庄园,饥饿劳累,最后晕倒在牧师恰巧也是自己表哥圣约翰家门前并获救。圣约翰准备去印度传教,临行前向简求婚。就在简要做出决定的时候,她仿佛听到旷野中罗切斯特的呼喊。于是她重新回到他的身边,同时还带来了一笔从叔叔那里继承的遗产。当简回到桑菲尔德庄园时,整个庄园已被疯女人贝莎放火烧成一片废墟。罗切斯特为了救她,烧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赶到农场,向他倾诉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两年后,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被治好,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也降临人世。

不一样的环境,不一样的待遇,不一样的人生态度,造就了她这样一位有思想,敢于追求美好生活的人。她不屈于世俗的鄙夷,她不屑于自己的身份低微,在她心中完美的生活不只属于上流社会的人,同样属于追求完美的人。

她的生活追求是从一个家庭教师开始的。她作为罗切斯特女儿的家庭教师,从此开始了她的爱情长路。在这条似乎不那么平坦的道路上,她始终是坚持不懈的,始终都是不懈追求的。她在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她始终相信上帝会眷顾一个有追求的人,她同样相信每一个有追求的人都会有一段唯美的童话爱情。

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花园里的每一次邂逅,映照在夕日余晖的斑驳光辉中,显得格外唯美,充满爱的点缀。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

简爱是个追求心灵自由和人格独立、具有反抗精神的知识妇女形象。她出身低微,长得也不漂亮。小说中的简一如作家本人:一方面诚恳、善良、独立、渴望自由;另一方面要强、刻薄、占有欲、反叛性、颠覆性等破坏性格隐藏其下。内心世界极其丰富复杂,自我意识异常强烈。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追求;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无怨无悔的抉择。

谁说,除了罗切斯特,没人爱简爱?

读边城有感2000字


午后,阳光正好。捧一杯香茗,靠着窗,感受着《边城》中淡至无形的意境,被书中的淡淡忧伤触动。总感觉《边城》就像是那寥寥几笔,轻描淡写的国画,所有的人都隐没在那朦胧飘渺的山水中,所有的故事就那样安 安静静的发生着。仿佛像别人遗忘的角落里发生的一件无人知晓的简简单单的事。而看完这幅画,听完这故事,似乎自己的心中什么也没留下,却又心事重重,小鹿乱跳。

边城里有着沉重古老而静止的风景,茶峒,小溪,溪边白塔,塔下人家,家中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有着相依为命的温馨。当太阳升起,小船开渡;夕阳西下,收渡回家。这些带着浓厚乡土气息的场景,却带 着种沉寂凄婉的沧桑。无疑,生活在那里的人们是善良的。可也许正是这些善良的结合才有了后来结局的无以承受的悲怆。正如作者曾说:一切充满了善,然而到处都是不凑巧,既然是不凑巧,因之朴素的善终难免产生悲 剧。天保的死去,傩送因为家庭的阻力和心里的压抑选择了离开,翠翠的爱情还没开始就已结束了。结尾处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给人留下些许伤感却又隐隐的期待。这个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 灵魂轻轻浮起的男子还不曾回到这里来。而翠翠却一直在等待,等待这个让她魂牵梦萦的人。

如果故事的继续,谁又能说清是长久的等候,还是永恒的相守呢?每个人的心里也许都有一个关于边城的结局,而每一种结局都是不同的感情归宿。也许翠翠后来又遇见了一个对她很好很好的人,他甘愿在这美丽的小城 默默陪她一生,一起撑着小小的渡船,一起唱着古老的山歌,一起去采无名的可爱的花,过着平淡而真实的生活;亦或翠翠遇见另一个她甘愿为他付出生命的人,她宁愿为他放弃这宁静的小城而流浪天涯,那么她和傩送曾经 的美好只是她生命里最初那美丽而羞涩的早开的初春的花,只能留在心底的最深处,化作原始的一份感动与珍贵的记忆,那守候的心意也随着她爱情的离去而远去;也许翠翠终于等来了傩送,两个人从此过着安静而快乐的生 活,或在这如诗的小城,或远走这承载太多回忆的故乡,守候着他们美丽的灵魂的约定;也许傩送在外的日子,遇见了另一个人,翠翠执着的守候换回的只是一场心碎;也许翠翠一直就这样守侯着一个美丽的童话,等到青春散尽,容颜不再,将对傩送的爱一直延续到她生命的尽头,另一边,傩送也这样执著地守侯着记忆中那个美丽而羞涩的少女,直到生命终了;也许

不管是哪一种,我想有一份遗憾才更触动人心吧。其实,幸福与否,值得与否,仅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我总觉得,等待也是一种意境,一种独特的意境。很美,也很有诗意。即使傩送不再回来,对于翠翠来说,这漫 长的等待或许更能贴近彼此的心。痴心以待,纵闲愁万种,却无语怨东风。也许这便是相思相望不相亲吧。只翘首远方的凶滩,守望着一生的迷梦。

等待就像一场开在自己心里的暗恋的花,与他人无关,便不担心结局的伤。可以有美好的想象,可以有隐隐的盼望。也许是等待的时间越久,见到时愈发的惊喜与感动。就像可爱的花朵,等待结出的果实,酝酿越久,越 为甘甜。也许,有的时候,选择离开,一个人的等待,才能肆无忌惮的去爱着心里的那个人。就像很多时候,选择以朋友的身份待在对方身边继续守候,却不让对方感受到一丝负担。只因向来情深,奈何缘浅。

谈及情深缘浅,想起自己看过的一个故事。故事里的老婆婆,等了她的老伴30多年,但从来不曾放弃过,因为那位老公公年轻时是船员,出海时遇难了,所以她一直等了很久很久,却不知道他已经死了,没人告诉她 ,她也不想知道他死去的事实,也就这样的等待着,等待这虚无飘渺的谎言。死后她在遗书上写道:等待着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为你照顾儿女,是我最大的幸福;为你操持家业是我最大的幸福。那位老婆婆的等 待是一种凄美的意境,凄美的幸福。

记得《何以笙箫默》里何以琛说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也因此,七年,是他停不下的等待,直到她的归来。他站在显眼的地方,只为她能够找到。那么骄傲的他,放 下所有身段,只为了她的一颦一笑。人生又有多少个七年,若是她永远没有回来,他大概是要一直一直等下去的吧。多么像翠翠的等待,明知也许无望,却仍坚守着自己的心。他们的等待是一场心的豪赌,是一种寂寥却甘之 如饴。以琛和翠翠他们的等待皆是一种孤独的意境,无奈心酸而甜蜜。那是一种悲凉的美。等待被深藏在心里面,无言,却很久远,坚信有一天那个人终究会回来,继续温习爱的结局的缠绵。

等待是一种想念的心情,有点期盼,带点紧张。而在我们的一生中,总会有等待。等待爱情,等待值得等待一生的人;等待成功,等待那份破茧成蝶的喜悦;等待需要我们耐得住寂寞,不把等待变成一种煎熬和绝望,而 把等待看成一种希望。学会偶尔的等待,感受淡淡的孤独的意境。也许有感伤,也许有甜蜜,任君采撷,享受等待的过程,感受那也许朦胧忧伤的氛围,在繁华浮世里,谨守自己的心。

我想如今我们所提倡的和谐社会的 模型大概也应该如这边城一般吧?当然物质文化水平要比30年代的边城进步很多,但有一点我觉着不能变,那就是边城里人们的那种淳朴、敦厚、热情与率真。我们要实现和谐社会,就必须力戒功利之心,放弃防备,猜忌, 行事平和,待人以诚,这样我们的和谐大家庭才会尽快实现。

从《边城》中走出,心里有些恋恋不舍,这里永远是我们神往的心灵家园。我们的和谐社会也将从中获取养分。为了这明净的山水,为了这理想的家园,让我们要从己做起,保护环境,爱护环境。为了和谐社会的到来略 尽绵力。和谐社会里我们不远矣!

读史记有感2000字


读史记有感2000字

看完了王立群先生的新作【王立群读史记之项羽】,心中有一种感动,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项羽的影子投射在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一陽一项羽有太多的遗憾,或者说本该成为英雄的人却无法成为真正的英雄。但是他身上具有的素质断定了项羽这一生成就不了统一中国的帝业,辛苦打下的天下只能拱手让给刘邦。姑且不论项羽霸业未成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但是读完此书后,觉得项羽乃至楚汉争霸对现代企业管理有如下启示:

1、单打独斗永远一团一队作战:一个好汉三个帮这句古语在项羽和刘邦身上体现得淋一漓尽致,前者是失败的淋一漓尽致,后者是成功的淋一漓尽致。君不见,刘邦身边人才济济,文有张良、陈平、萧何等,武有韩信、樊哙、彭越等,也正是这些文臣武将充分弥补了刘邦个人能力的不足,形成了很好的互补型一团一队,最终成就了帝业。而反观项羽,绝对是当时的单打冠军,名副其实的霸王,但身边真正派得上用场的得力助手又有几人。我们能记住的好像只有亚父范增和堂叔项伯,前者说实话也不是什么高水平的谋士,后者更是吃里扒外,不下三次救助了深陷危机的亲家刘邦。

2、最高领一导一人永远应当戒骄戒躁:项羽是霸业的创造者,同样也是霸业的摧毁者。由于自身能力超强,所以在项羽的眼中和心中几乎看不见能人,几乎看不到别人的长处。项羽的不容逆耳、刚愎自用、心胸狭隘、所封不当早就妇孺皆知。这里只想特别指出他一性一格上的一个致命弱点:易发怒。纵观【史记】,有关项羽的记载用得最多的两个词就是怒和大怒。整个【项羽本纪】记载了项羽一生中只有一次笑,那就是乌江自刎前的仰天大笑。实际上,项羽身上的弱点同样在很多企业的创业者和最高管理者身上或多或少都有所体现。无论如何,即使昨日如何伟大,如何成功,都应当戒骄戒躁,永远不要成为企业继续创造辉煌的绊脚石。

3、战略永远战术:对照项羽和刘邦,项羽是一个缺乏战略大局观的人,而刘邦在张良等人的辅助下则步步为营,很好地实现了起初的战略布局。荥一陽一会战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在这场耗时28个月的楚汉争霸中最长的一场战役中,项羽的疲于奔命就是只重战术、没有战略和注重一城一池,没有大局观念的鲜明体现,虽然荥一陽一大战从表面上看是以项羽的胜利而告终,但是真正的胜利者却是刘邦,除了双方中分鸿沟、楚河汉界,韩信还控制了整个黄河以北的广大区域,形成从北面、东面包围项羽的态势,为最终的十面埋伏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石。

4、虚心学习竞争对手的优点:论个人天赋,项羽应当强于刘邦。但为什么二流的刘邦最终战胜了一流的项羽,关键因素之一就是刘邦的三善:善听、善用、善赏罚。翻译成现代汉语,刘邦是一个从谏如流、善于倾听;能将合适的人放在合适岗位;奖赏分明的优秀领一导一人。而反观项羽,这三个要素没有一项能得及格分。因此,最终的胜负可想而知了。这点同样适用于现代企业和企业家,重视竞争者研究,无论是系统的对标、竞争者分析还是竞争者情报收集永远都应当是企

开花落,落叶归根,不免有些凄凉;雨过天晴,百鸟齐唱,让人惬意。自古离不

开悲欢离合,离不开风情万种。昨夜赏花赏月,今朝回首,过去的终究已成为历史,只是那属于自己的,太平凡了。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一騷一的【史记】一书,是司马迁经历了这样几万个日出日落而写成的大作。区区风雪残月,区区孤舟泪影,儿女情长都置于身后。哪怕戈壁大漠,惊涛骇一浪一,都成了过往烟云,那只是生命沿途的风景,看似危机重重,对于司马迁来说,想必更是情何以堪啊。

我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勇气,这样的灵魂。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有多少情谊,多少无奈,多少磅礴,多少真理,那些不平凡的历史有谁敢去触一摸,要知道,作为一名史官,是需要粉身碎骨的坚毅和对生命的执着的向往。正是司马迁,一个勇者,一个英雄,用双肩背负起这个使命,从此把一生奉献给它,奉献给古人和来者。自己只留下一身正气,一个不屈,永远向前的灵魂。

的确是那样意犹未尽,看【史记】不仅是看它的内容,还要汲取它的一精一神和作者的人格魅力,看它横穿千古,纵贯时光的豪迈和风采,让我心生感激,想去拥抱奇迹的冲动,大气。

我喜欢这样的境界,这样的传奇,这样的感慨,字里行间的呕心沥血,或轻于鸿一毛一,或重于泰山的笔触,写下了一页页,一篇篇,一种种传说,美丽的传说。

春秋五霸,秦王赢政,我读出了那种霸气;四面楚歌,屈原投江,我读出了它的沧桑。西施范蠡,乱世情缘;千金一笑,荒唐可耻;破釜沉舟,勇往直前;完璧归赵,大快人心。包揽了三千多年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方面历史动一态,以及帝王将相,儒林侠士,名人雅士的种种事迹。

我喜欢这样的语言,这样的丰富,这样的多彩。【史记】语言丰富多彩,具有辞赋的洗练,散文的晓畅,杂文的警策,它的语言风格也是一精一华。说【史记】具有史鉴的明智,诗歌的颖慧,数学的细致,博物的深沉,伦理的庄重,逻辑与修辞的善辩,是不为过的。

这部恢弘巨著,我不知该把它比作什么,也找寻不到该用怎样的心态去品读它。或者说,只要有空闲时间,即使读了上百遍【史记】,还会有不一样的心得和体会。这分中华民族的伟大瑰宝,要把它装进心里,那是简单的,要把自己融入那个时代,就只有【史记】可以熏陶了。

我更多走进了历史,在一样的大地上,不断演变着不一样的传奇。追朔过去,这本厚重庄严的文字记载了一切,如今,它又要从封尘中活跃起来,在中华大地上诉说不老神话。

窗外,是高楼,是大厦,是21世纪的科技。仰望蓝天,仍是曾经的一幕,或许湮灭是尘土飞扬,更加荡气回肠。

踏遍千山万水,不如品味一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与泰山,或轻与鸿一毛一。

我敬佩司马迁能把【史记】写得那么深动,敬佩【史记】当中的每一个英雄人物,敬佩中国拥有那么丰厚悠久的历史。今天,我终于把厚厚的一本【史记】读完了,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收获还真是不小。

【史记】这本书记叙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它的叙事简明生动,非常得吸引人。【史记】是历史的实录,具有非常高的文学价值。它的文学价值表现在运用真实的历史材料并且成功地塑造出众多一性一格鲜明的人物。在人物塑造上,司马迁真正做到了将历史、人物和主题统一起来,这样既写活了历史,人物也栩栩如生,看完了每一篇故事,好像每个人物就出现在我的眼前。他还非常善于通过人物的言行举止来完成对人物一性一格的刻画。我觉得,【史记】的语言真不愧后来被奉为古文的最高成就。

在【史记】这本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历史故事是:【五张羊皮的故事】。这则故事主要讲了:春秋战国时候,一爱一惜人才的秦穆公为了赎回聪明才干的百里奚,用五张羊皮去跟楚人交换他,最后,秦穆公赎回了自己最喜欢的大臣百里奚。读了这篇故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凡事都要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就像文中的秦穆公一样,他如果用重金去赎回百里奚的话,楚人觉得秦穆公很看重他,一定不会轻易交换。但是如果用五张羊皮去交换的话,楚人必定会很轻视百里奚而同意交换。聪明的秦穆公就换了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最终如愿以偿。我觉得我应该向秦穆公学习。

总而言之,在【史记】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中国伟大的五千年的历史,同时,我还懂得了不少的知识,收获了不少硕果。我认为,【史记】这本书值得一看。

读《匆匆》有感2000字


今天,我读完了朱自清先生的散文集,其中有一篇文章让我感悟犹深《匆匆》。

读完朱自清先生的《匆匆》,我深深的体会到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而且我也从中感悟到了时间是匆匆的。所以我们要紧紧的抓住时间,做时间的主人,不要虚度光阴,从而导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样的悲剧。到现在,我已经积累了不少关于珍惜时间的名句,比如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当读到或者是看到这句话,我就会想起《匆匆》里的一小段话: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啊,时间如梭子来回穿梭般流逝,转眼间就过去了。也许你会感觉时间过得好快,一天好短,一周好短,一年好快就过完啊诸如此类的感叹,其实不是,只是你在虚度光阴罢了。就像朱自清先生在《匆匆》里面的感叹一样,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是啊,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这世界不会因为一个人的虚度而荒废,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懒惰而暂停。上帝是公平的,他给予每个人一天二十四小时,每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而这时间的空虚或者充实是由你掌控的。虚度光阴的人会感觉时间过得很慢,那是因为他没有给自己提过要求,没有去工作或者学习,整天游手好闲浪费时间,到最后只会抱怨时光匆匆一事无成。朋友,当你玩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然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联想到了你已经度过了四千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多个日日夜夜你却干了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

正如朱自清先生所说的: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虽然将赤裸裸的回去,但把握住时间的人,总会留下些东西,带回去些东西,而这些东西正是只会抱怨时光匆匆一事无成的人所没有的。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虽然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但我们仍要把握住时间,切勿虚度光阴,让时光匆匆。

读家有感2000字


读家有感2000字

长篇小说【家】是巴金的代表作【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长篇巨制。这本书的背景就是老李自己家的事了,就是四川成都一个官僚家庭的衰落,在书中化身为高公馆。

【家】主要是写了高家三代中的四类人。第一类是封建大家庭的维护者、维持者。代表人物有高老太爷,高克明,高觉新。高老太爷是这个家族的最高统治者,他专横、衰老、腐朽。在他的心里这高家上一上一下一下老老少少都得听他的,他就是高君主。不仅如此,他还特别冷漠,下人们在他眼里如同猪狗,生杀大权掌握在他手中。毫不犹豫的把年仅十七岁的鸣凤送给已经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妾,直接导致这个小姑一娘一的投湖自尽。而他没有丝毫心软,大不了再换另一个代替她罢了他还包办孙子的婚姻。非让高觉新放弃学业以及喜欢的人,走他安排的路线,把人都当作线偶一样玩一弄。长孙的生活已经够悲剧了,他完全无视,临死前又鼓捣起觉民的婚事。觉民不像他老哥,不鸟这怪老头,先离家出走几天避避风头,正好这糟老头也离死不远了,他的斗争获得了成功。这老头脾气坏的很,不听他的话就整天不给你好脸色看,高觉慧这个小兔崽子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还恨的狠,老头就关他禁闭,什么时候想通了什么时候放出来。幻想着四世同堂的热闹,其实只不过是虚假繁荣。一向疼一爱一的儿子克定却骗他老婆钱组建小家庭,直接把老头气夸了,一命呜呼了。高克明是个律师,可见喝过不少墨水,但是却木头人一样,日子平淡,不说不笑,简称为行一尸一走肉。高觉新,是书中着力刻画的一个比较复杂的悲剧人物。人吧,痛苦的不是无知,而是有知却无能为力。他在念书时与两个弟弟一样接受新思想的熏陶,有自己的理想,到上海北京念个大学啥的。在一爱一情上呢,他和远房表妹钱梅芬情投意合,两人就快夫妻双双把家还了。可是他老爹给了他当头一棒,只因为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位置。他老爹下达自己老爹的旨意:孩子,书咱就到此为止吧!同时呢,你年纪也不小了,爹用抓阄的办法帮你找了个媳妇,你就这样过吧!高觉新一直在接受新思想的熏陶,但是这些新的东西远远没办法取代他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的仁义孝涕之道,对什么都是逆来顺受,懦弱顺从,得过且过。他按照老爸的安排取了媳妇瑞珏,婚姻生活也算幸福。只是对表妹还是念念不忘。他老爸去逝之后,他自然的担起一家之主。在这样一个混乱的,勾心斗角的家里,他解决问题的措施就是讨好不同的人,即使如此也阻挡不了家族的衰落。他或许有自己的苦衷,夹在封建的家庭和新潮的弟弟之间,两边不讨好。他爷爷死了之后,陈姨太借口血光之灾把要生产的瑞珏赶到了城外,由于护理不好导致了瑞珏的难产死亡。老婆死了,觉新终于认识到害死他老婆的是整个迷信、整个礼教、整个制度,但是他的选择还是苟且,咱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就只有牺牲的份儿了。难怪他弟弟鄙视他,被一逼一到这地步还跟一娘一儿们一样畏畏缩缩。本来按照觉新的原型,就是巴金的哥哥是以自一杀收尾的,但是巴金心有不甘,让他大哥在书中走上了另一条完全不可能的反叛之路。

一类是封建大家族中的败家子,如克定和克安,他们吃喝嫖赌,既荒一一婬一一无耻,又极端不孝,直接把他们老爸给气死了。

一类是封建大家庭的反抗者,如觉民、觉慧。他们两兄弟接受西方文化的熏陶,有着先进的思想,昂扬的斗志,是新时代的新青年,他们完全不同于大哥的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觉民虽然和觉慧一样都是新青年,但是反抗的程度没有弟弟深,有的时候表现的不那么积极,把更多的心思放在他所钟一爱一的琴的身上。直到最后他爷爷也要给他搞个对象,他才大胆的开始正儿八经的斗争,以离家出走来表示他不愿被安排的决心,来守卫自己的一爱一情。觉慧就是他大哥的一个反方向的极端,他是一个大胆而幼稚的叛徒。他积极参加各类先进的学生运动,示威游行,直接把他爷爷给搞得怒发冲冠,让他禁足在家。但是这个小孩根本不买他家一把手的账,让我往东我偏偏往西。他根本不喜欢也不尊敬这个老顽固。一爱一情上他大胆的与身为丫鬟的鸣凤相一爱一,不顾什么身份差别。但是他的一爱一情有点自私,只有当他回到这个无情的家里时才会想起那个深一爱一他的少女,直到鸣凤最后向他哀求时他也没有感觉到,正所谓失去了才知道是最好的,鸣凤为了守卫他们的一爱一情投湖了,他知道从此这个冷漠的家里最后一丝温暖也没有了,这个家于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因而他毅然决然的选择离家出走,而他大哥也因为老婆的死,支持了他的行为,从此这个家真的是支离破碎了。

最后一类就是封建大家庭的受害者,主要是一群美丽的女一性一,如外柔内刚的鸣凤,温柔善良的瑞珏,抑郁的梅芬作者正是通过这些美的幻灭,来狠狠的批判封建家族的罪恶。鸣凤她仅仅是高家的一个小丫鬟,但是她真挚的一爱一着觉慧,并且并没有因为她和觉慧的身份地位差别而觉得他们的一爱一情不可能。她表面上比较柔一弱,但是却以最为刚烈的行为表示了对封建制度的强烈抗议,也捍卫了她纯洁的一爱一情。瑞珏是一个知书达礼,温柔体贴的女一性一。她嫁给了觉新,就只能和他一起来守卫这个封建之家,客观上也是封建制度的维护者。她的结局在前面已经提过,不必再费口舌。梅芬是一个把感情看的太重的女人。失去了觉新的一爱一之后就开始变得沉一沦,完全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在。她的悲剧也和自己的懦弱一性一格有关,她老一妈一由于在高家打麻将的时候认为自己在言语上受了欺负,故意借拒婚来报复,这个女人在这时却表现出来的逆来顺受,明明满心的不爽却只说了一句一妈一,您看着办吧,结果她老一妈一还真的就是看着办了。把她嫁给了一个短命鬼,结婚不到一年就守了寡,郁闷的回了看家,还老被她倒霉的弟弟欺负。战乱时躲到了高家,和旧情一人见面心里翻江倒海,以致最后抑郁而亡。不知道那谁说过悲剧就是把美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这三位美一女的不幸就是纯粹的悲剧了。相比之下,琴这个女一性一的结局要好的多,她是作者笔下一个敢于反抗的女一性一,她热情开放,又有文化。她主张男一女同校,向往自一由平等,大胆的争取个一性一解放,最后取得的比较圆满的结局。

在作者眼里,只有敢于抗争的人才能取得自己想要的结局,所以他不愿意所有人都像他老哥那样最后走上压抑崩溃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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