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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利华笔试

华胥为引叹浮生。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华胥为引叹浮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读唐七公子的《华胥引》之前,我并没有读过多少类似的古代为背景的小说。但自从我翻开《华胥引》的第一页,我就知道,它已将我彻底征服。一本《华胥引》,胜过百本。

我向来偏爱古风的文字,方文山携的歌词总是能触动我的心弦。如今,他亲自为《华胥引》作序,我读罢觉得确如他所说,随意翻开一页,都是一篇形象化的文字。单单听作者的名字唐七公子,已是风雅至极,再读她的文字,每一句都清新得似田野里拂面的春风,余味无穷。长篇小说,篇幅长了有些时候不免会觉得乏味。而唐七公子却将幽默与悲伤安排得恰到好处,借景物将情感抒发得淋漓尽致,

苏誉与叶蓁的爱情,是最令人感叹的一段风月。梦幻般的初遇让人以为他们会像所有王子和公主一样过上平静幸福的生活,但两人再次相遇却隔着半截生死,百丈高墙。真是命运弄人,他成了亡她国家的敌人。所幸叶蓁被师父用鲛珠救活,以华胥引吸食人的梦来维持生命。从此,他是慕言,她是君拂,开始造梦之路,书中的四个故事由此展开。不得不承认,唐七公子的构思很巧妙,将完全没有关系的四段爱情悲剧以此手法串联,使各部分连成了有机的整体。

第一篇《浮生尽》,其实有点像《海的女儿》的版本。宋凝救了自己心爱之人沈岸,他却误将柳萋萋当作自己的救命恩人,三人情感纠葛不断,最后宋凝选择用生命换一个与沈岸白头到老的美梦。此时得知真相的沈岸愧疚万分,为她战死沙场。所不同的是,这里的宋凝是一个女将军的形象,她既有男子驰骋沙场的豪情,也渴望拥有永不背叛的爱。她让我们看到,即便是巾帼英雄,终究也是个女人,她可以忍受肉体的疼痛,却不能坚强到不需要一个可以一生依靠的温暖肩膀。

《华胥引》中除了苏誉与君拂这一对,四篇故事中我最喜欢《十三月》,也许是由于偏爱以宫廷为背景的故事吧。相遇时,他是郑国景侯容垣,刀术大郑第一,并且是大郑第一美男子,莺哥却是他侄子容浔养的一个杀手,代妹妹锦雀入宫为夫人。她所受的苦,他皆知道,她的身份,他也知道。他不管她入宫目的何在,只想保护她,与她一生相伴。他问她:你可知君王之爱是什么?雨露均洒,泽被苍生。她这样回答。可他和其他君王不一样,弱水三千,他只取一瓢饮。与人打赌下棋,一向自信的他却不敢以她为赌注,生怕失去她;宴会上,面对扑来的雪豹,他推开她,在月下从容持刀;得知自己命不久矣,又狠心让她离开。正如唐七公子所说:回看这一段风月,似一场繁花的凋零,容垣一生太短,执着地用自己的方式来保护她却让我们看到这样一段情,从黑暗的宫室里长出来,像茫茫夜色里开的唯一一朵花,纵然被命运的铁蹄狠狠践踏,也顽强地长出自己的根芽。一代君主,这样用心地去爱一个人,护一个人,懂她的痛,懂她的苦,为她付出了所有,结局实为悲哉!憾哉!

慕言与君拂的故事,虽没有系统地讲述,却是细水长流,贯穿全书,直至《一世安》中推向高潮。从年少的相遇,到后来的相随相护,最后他以自身阳寿换得与她短短十五年的相守。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只求与他一世长安,他还是孤独地度过了最后的七年。一世长安的誓言太美好,美到让人承受不住生命之轻。其实君拂是幸运的,相伴的时光虽短,毕竟她找到了能将她捧在手心的人,能够与自己一世长安的人。相比其余四个故事,已是上天赐福。

任何故事,光有动人的内容是不够的,必有相应的背景为之渲染。在这一点上,唐七公子可谓是极善于以景衬情。《浮生尽》安排宋凝与沈岸相遇的背景是大雪纷飞的战场,为女将军的性格添了几分豪放,却也暗示了结局。他们的爱情,就像这场大雪,永远被寒冷和苍茫掩盖。《十三月》中容垣死时,身后是燃烧的樱林,红色的樱花在火中起舞,像扑火的飞蛾。他们的爱情便如那些飞蛾一样,为了追求美丽而不顾一切。他太害怕失去她,算尽一切,唯独算不到自己的命运。《一世安》中慕容安出现的背景是方山红叶林。她盛装的红衣与红林交相辉映。她为了爱情燃烧了自己,到头来为他而死,他却抛弃了她。她说:我没有输给任何人,只是输给了你的王座。她只是有些不甘心吧。翩飞的赤蝶是她为救他燃烧的生命,是她此生最后的华美绽放。

世上之事大多如此,越是渴望有美好的结局,现实便越是让人叹息。倘若真有这华胥引,你是否愿意用生命换一场永不凋零的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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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


一杯名叫浮生的茶,一段悟透人生的故事。这个寒假,伴我走过的是一本名叫《浮生物语》的书,一杯名叫浮生的茶,很苦,也不知道它真的存在与否,但它讲述着传奇,一段悟透人生的传奇。

不停,一家小店,一家普通得不有再普通的小店,店里专卖一种很苦的茶浮生,来的每一位客人,都会喝下那杯茶,说出一个故事。或许是残缺后又重新打上一个句点,又或许是完满后静静离开,温暖的;感动的;无数个小细节组成了这些故事,感动的故事。

光,为什么能有光?

是因为太阳在笑,云彩退出,一杯浮生,默默聆听着

浮生由意是苦尽甘来,现实生活中,我们多半都是平凡至极的学生,哪会有那么多的苦尽甘来,又或者说我们得到的只有甘,苦真的不曾体验过。但浮生在书中被描述得苦到极点,到底有多苦,苦后面竟是甜,不管是浓烈的甜,还是相对而方言淡淡甜,都被甜进了每一个角落,每位客人的心。

书中店后还有一棵银杏树,它会传来果实的甜香、叶子的清香、银杏花淡雅的香,那根银杏树被描写那样完美,仿佛都不存在于人世间。其实,又盖上书本向窗外去,许多完美的东西会浮出脑海。想想看,春天的草地的嫩芽不美吧?冬天皑皑的白雪不美吗?节日上的火树银花难道不美吗?这些细小的瞬间,很美,很温暖,我们生活中的每一刻都值得我们的感动,而这每一刻就在窗外、门外

春节到了,春天也来了,是个大晴天,收集了许多感人的瞬间,读完了《浮生物语》中那一段悟透人生的故事,发现生活中,有许多事物很美。

我左手拿着浮生的书,抬起头,发现原来以前只是温暖的阳光在笑,笑得很甜。

浮生物语


时间是贪食的孩子,在不经意间略过生命的指尖时,吞噬着不为人知的故事。每一个古物都是时间的使者,他们静默在尘埃中,见证着一切。哑舍,只是一个古董店罢了,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它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香妃链

失去的东西,其实从来未曾真正属于我,我不会追悔,也不必惋惜。

苏晚落在香妃连的帮助下找回了曾失去的东西,这的确令她高兴。但她却没料到接踵而至的,是一个又一个的噩梦。平和的事件背后残忍的现实,是失去后苏晚落所不知道的。正是因为物品的找回,带来了丑恶的真相。在抱怨上天待我不公的时候,是否该想想,你所失去的东西,真的属于过你吗?当你为失去繁星而哭泣时,你又失去昙花的一现了。拥有时好好疼爱,失去了就不会愧疚。既然失去了,就不值得再纠结。人类啊,为何一定要在失去中学会珍惜?

无字碑

那么你说,朕究竟是个好人,还是坏人呢?

如果单纯能用好人或坏人这样简单的词语来评价一个人就好了。

历史是虚伪的,看似真实的文字却是侵泡在权水中。纵然中国的文字最讲究正直,但在权利的腐蚀下,历史的真容早已扑朔迷离。我们都说正义永远会战胜邪恶,可谁又知道,这个世界本无正义与邪恶,只不过是正义的那方有着绝对的权利罢了。倘若邪恶当权,那所谓的邪恶也可扭曲成为正义。不是正义战胜了邪恶,而是权利战胜了权利。

象牙骰

其实当站在人生岔路口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最终做出抉择。无论选择哪条路,多年之后再回头看,都会觉得后悔。因为没人知道选择另外一条路会有什么结果,也不会可能知道。刘裕选择了一身戎马驰骋沙场,最后成为了万人之上的皇帝。死后的重生他才意识到,那些大臣将军所敬畏,所效劳的对象不是自己,而是自己头上的冕旒。或许他不当皇帝,他就可以有个平平凡凡但和和美美的家室,子孙之间伯埙仲篪,绝然不是现在的执刀相向。他得到了那个响当当的名头,却损失了家和万事兴的天伦之乐。刘裕赢了,亦输了。不过人生就是一场赌博,那么不会有谁一直稳赢不输呢?无愧于本心即可。

每个古物都拥有着漫长的岁月,沉淀着厚重的历史,看着一代代的物是人非。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它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红楼梦,梦浮生


微雨,清扫如梦的浮尘;艳阳,稀释淅沥的雨雾;云层,掠过空灵的雁影。一切的一切,都在若梦如烟的幻境中消逝

小雨,缠绵地下着,洒过青翠的竹叶,幽幽地竹香透窗而入,只身坐在窗前,膝间摊开一本《红楼梦》静然看着窗外的风,窗外的雨,不由地忆起作者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苦涩,不由地忆起林黛玉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哽咽,不由地忆起

她,才情无双的小家碧玉,他,痴情善感的大家公子,从相识、相知再到相爱,他们经历了无数的波折。上一世,她是一株仙草,他是绛珠仙子,他每日为她浇水,她想来世,以泪报答他的恩情;这一世,她,失去了父母双亲,只能来到贾府,寄人篱下,身弱多病的她却在这封建大家族的冷漠之中步步小心,步步谨慎,此刻的我真想向天质问,为何,为何要这般待她,她已经如此悲痛了

窗外,无边的细雨,变成了,如注的大雨,或许这是林黛玉委屈、怨恨的泪罢母亲进了房,替我关上了窗,点亮了灯,橘黄色的灯光柔和地照在了我的脸上,却不知,脸上何时多出了两行的清泪

黛玉在听闻他要大婚的消息后,病倒了,从此一病不起,在他大婚的那一天,她咬紧了牙关,狠下心撕碎了这些年来,他和她之间所有的书信,撕不碎的,就用火焚成了灰,一了百了,黛玉啊,你可知道,当你对鹦哥说出,你的身子好歹是干净的,教他把给你给送回去时,我的泪已经滂沱而下,心情不能平复,久久的,久久的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回得了过去,回不了当初

她的悲痛,他不会懂,风雨过后,不会再有彩虹

作者:宋佳瑶

指导老师:吴芳芳

《浮生六记》读书笔记


我习惯把爱看的书不厌其烦地从家里运到学校,再从学校背回家。

其实家里也有可以阅读的书,学校也有。

可就是喜欢这样背来背去。好似蜗牛一般。生怕想看的时候,手边恰好没有这一本书。

从昨晚临睡开始阅读沈复的《浮生六记》。

今天值班时偷暇将《闺中记乐》读完。

只觉得这夫妻的欢娱如此真实地有趣。

吃豆腐卤这样的小事写起来亦是生动非凡。

他们印刻章,愿生生世世为夫妇,夫为朱文,妻为白文。

沈复外出,两人通信,在信笺结尾必定要盖上这一个愿生生世世为夫妇的章。

三百年前的浪漫,却是如此别致,让人感怀。

然而在字里行间却充溢了沈复的哀愁。

在妻子先亡以后,他回忆起以往甜蜜琐碎时竟找出了许多可以印证不得白头结局的征兆。

他们做了二十三年的夫妻。虽然后期颠沛流离,然而伉俪情深,清贫而善于作乐,比起失偶的李清照,已经是何其有幸了。

古代文人,写悼妻诗的不在少数。

譬如元缜。他的《遣悲怀》。

可他与莺莺的故事却使我对他的深情有了很深的怀疑。

譬如陆游。他的《钗头凤》。

虽然他到老来还数次到沈园题词怀念唐婉,然而他在面对母亲的强权时远没有沈复对爱情的坚贞。

陈芸不得公爹喜爱竟被逐出家门,沈复居然追随她离开了家庭的庇荫,以至一世颠沛流离,而他却未曾有悔。

如此深情决心,试问,古今有哪位男子可以做到?

林语堂说,陈芸是中国文学上一个最可爱的女人。

那么,我也不禁要说,沈复亦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最可爱的奇男子。

这两个最可爱的人的结合,怪不得连老天也要嫉妒,让他们后半辈子尝遍坎坷,而使陈芸早夭。

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

爱情似乎越来越速食面了。而爱情好似也只有那么几个月的保鲜或者一年两年的保质期。

这本薄薄的小品文。

白色的精致封面。淡雅朴素的小插图。注解不多,读来亦只能不求甚解。

然而,这段三百年前的凡人婚姻却令我深深感动。

这使我的心增添了无畏和珍惜的因子,亦使我前行的步履分外轻盈起来。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醉叹千年——读《千年一叹》有感


盘古开天辟地,神农氏尝百草…从古至今,英雄豪杰辈出无数,而历史的车轮从未因谁而怜悯地停下脚步,执拗地踏碎一方方灿烂荣光,乘着故人唱不尽的凄清挽歌,向着永无终点的终极而去。因为一路上的金戈铁马、兴衰荣辱、悲欢离合,他的目光深远而悠长,它的故事令无数后人沉醉。只是它从不富有任何浓烈鲜艳的感情一色彩,黑只纵是黑,白尽管为白,黑白一交一界只是暗浊三色。

可就是这样的历史,铁面无情、洞悉一切的历史,又是多少人焚膏继晷所钻研的,又是多少人为之狂一热、为之癫狂的啊!它让文明诞生,它让大一江一大河得以奔向远方,千年不息…

近来心中一直萦绕着一人的身影,挥之不去。他在二十年前毅然辞去一切高位任命,只披一件深褐色的薄棉袄,独自消失在茫茫荒野大漠间整整十年,去寻找中华文明的关键一性一遗址。在二十世纪末,又冒着生命危险贴地穿越数万公里考察全人类重要的文化遗迹。现今似乎已经安定下来,在香港澳门几地任职。

我颇为钦佩此行为,只因平时素一爱一与历史有关的一切,尤是在阅读有关祖国历史之时,心中澎湃难止。世上如此多的古老帝国总是相互远征,互毁文明,独我中华,饶是内战再激烈难挡,也不过是为了争夺华夏文明的正统继承权罢了,无论胜败都决计不会自毁文明。这得以让中华文明跨过历史的洪流,延至今日。

而我又是华夏汉族,因而我穿上汉服,座谈历史,并以此为荣。

那个与之静谈的是何人?对!余秋雨先生!

…耳边传来悠扬的驼铃声,我嗅到了大漠沙尘的干燥,厉风呼啸,刮过我的脸颊,而自己却浑然不觉干渴。双颊涨红,眸中止不住兴奋。

我是怎了?我是透开那沉甸甸的白纸黑字,跟着考察队,随着秋雨先生,穿过希腊,行过埃及,走过以色列、巴勒斯坦、约旦、伊拉克、伊朗、巴基斯坦,印度和尼泊尔去了。

在希腊巴特农神庙,我听见了一种令人鼻酸的声音,遥远的地下那样有一双紧闭着的眼睛,等待着再次睁开的那一天;在埃及的田野中,我见到了两尊塑像,高大而残破地坐着,它们见过太多,因此老泪纵横,不再说什么;在以色列耶路撒冷,那三大宗教一精一神终端的集中地,那神圣的地方,竟成为了如今最大的是非之地,夜色苍茫中老石斑驳,也许,年老的你,最有资格嘲笑人类。

在巴勒斯坦…在约旦…在伊拉克…在伊朗…在巴基斯坦…在印度…在尼泊尔…我忽的沉默。因为在这些地方之后,我的故国中国,我看到了它们影子的残留,亦或是投影,影影绰绰。我垂头不语,忽乎似了悟般抬头,忽而皱眉轻摇脑袋,最终我悟了,舒眉微笑,静坐不语。

大一江一大河的支流,无论有多么的绵长、伟大,却都是同本源有着千丝万缕必然联系的。那联系或是众所周知,光明大方,至今仍荡气回肠;或是匿于历史角落尘埃中,寻觅不见。无论以上哪种,这联系却都不是落泪挥刀可了断的。

既然那些耳目聪慧的人,放眼未来;那么我愿自闭视听,醉叹千年,与其两不相闻,互不干扰。

痛叹《红楼梦》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红楼梦》。每一次看《红楼梦》,对于里面各种各样的人物我都深感悲痛,替他们不公的命运深感痛恨。特别是晴雯。

晴雯是一个奴仆,是属于当时社会低身份的一个人物。她对贾宝玉的执着爱恋之情是妇孺皆知的,但是由于封建社会的思想槽粕与制度,导致她内心的情感无法宣泄,也正因为如此,才导致了她悲惨的结局。每当我读至此,都会为她悲惨的命运深感痛恨与惋惜,像她这样一个弱女子,为了追求爱情,而不屑努力,是多么的崇高而伟大啊,却由于封建社会的制度,让她手无寸铁、无法反抗的接受了死亡判决书。

在现代社会,似乎没有多少人会提倡如此做法了、也没有多少人能够做到为爱牺牲了。因为这个时代是一个虚假的时代,有很多对夫妇都不是为爱而结婚,而是为钱才走到了一起。所以,我在为生活在当时社会的人感到悲痛之时也会为他们感到庆幸,因为他们的爱情世界是真实的。

朝花夕拾小引读后感


朝花夕拾小引读后感(一)

【朝花夕拾】小引其中一句话: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童年,是一段充斥色调和欢喜的追念,是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是一段酸酸甜甜的人生过程,同时也是最纯真美好的!和鲁迅老师一样,咱们都有着很多回忆!

回想那一件件不起眼的事儿来,事虽然小,但那些回忆是那样觉得感动,因为有了这些回忆才能让自己不断进步,不断追断求,这样才能成长起来,童年总叫人回想。回想那五彩缤纷的梦,回想起那丫丫学语的时候,回想起刚学走路的时候,第一次踏上舞台的时候,第一次叫出父母时,第一次那一刻刻,那一个个镜头,霎时间浮现在你的眼前。

蓝天下的成长,夜空中的梦想又如在沙滩上堆积起一座座小小的城堡,堆积起在蓝色海边的梦;小时候我总是喜欢在榕树下玩耍,又喜欢在那静静地坐着,听着老人讲那古老的故事,那时的梦是绿色的;小时候我总是喜欢在老家门前坐着,在落叶的秋天里欣赏那一片片穿着金色的叶子在漫天飞舞,那时的梦是金黄色的。小时候我总是喜欢做梦,在梦里走着找不到出口迷宫,一次一次地被锁在迷宫里,心里那么迷茫,在现实生活中,激起我斗志时,那时那梦是火一般的颜色

回忆让世界一切万物变得安静,让人变得放松,让人感到温暖,让你回想起遥远而不遥远的梦,让你回想起在雨中,那雨儿是跳动的旋律。当你摔倒时,一种力量在看着你,让你回想起在蓝天下放飞纸飞机,放飞你一个个让你期待的梦!

时钟只有前进,不可能倒退。童年只有回味和回忆

童年只有回忆,梦只有创造,将来只有拼搏

童年以是过去的事了,只有回忆起那点点滴滴的事,只有积累更多的经验,这路才能走得更远更宽。每个人都拥有自己五彩缤纷的童年,童年是人生最珍贵的东西,它是你一生的开始,拥有着它那你就拥有一生,我们应该好好地珍惜它。

梦常常都会变化着,梦是人一生中追求的目标,只有奋斗和拼搏,那才会梦想成真,那才会成为现实。

只有回忆一切都会让你觉得美好

朝花夕拾小引读后感(二)

我读了【朝花夕拾】的小引后,了解了鲁迅创作时的心情和书名的含义,鲁迅总是以带着仇恨,激动,痛苦和一种复杂的心情下写下了这篇小说。

我带沉重的心情进入了下一篇【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锁记】【藤野先生】包括【狗猫鼠】中都描述了鲁迅小时候令他难忘的事。

【狗猫鼠】中作者用借物喻人的写作手法讽刺了那些欺负弱小,一旦抓住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折磨别人的人。

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他却成功了鲁迅用这样的话来表达自己对阿长的尊敬和感激,因为阿长把他渴求的【山海经】买来,并送给了他。

在【父亲的病】中鲁迅流露出对父亲强烈的一爱一,虽然有时父亲对他很严厉但他从来没有责怪过父亲。

在【藤野先生】一文中作者细致描写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藤野先生:外表不修边幅,生活简朴,却治学严谨,待人真诚,且能正直热情地抛弃民族偏见去关心一个来自落后国家的穷学生。

均时给自己留下深刻印象的长一妈一一妈一,在异国他乡给予自己真诚关怀的藤野先生;人生坎坷结局令人扼腕的范一爱一农,还有曾经带给自己无限乐趣的百草园

文章深刻表达了自己对儿时的怀念,文章曲折的表达了他对现实不满的情绪。

在我的后院,

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

一株是枣树,

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鲁迅

朝花夕拾小引读后感(三)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一嫩,到了夕一陽一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一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一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一热的情感却展一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一陽一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一陰一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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