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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幕坠落读后感

《天幕红尘》读后感。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天幕红尘》读后感,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用了三天的时间读完了豆豆所写的《天幕红尘》这本书,这是朋友推荐的一本书,之前看过豆豆的另一本小说《天道》,同名电视剧《遥远的救世主》,两本小说都对文化属性,人性有很深刻的思考。在《天道》里边,主人公对神及道,道法自然,如来有很多的论述,故事的展开也是围绕主人公的理解展开的。而这部《天幕红尘》延续了这一思路,提出了见路不走的理念,也就是实事求是的具体实践,作者借人物之口,阐述了见路不走的具体思路,并通过人物的事件经历来阐述作者的思考。

小说的开头就明示:见路不走,是要见,见性,见智,着相,着礼,品鉴有别,亲密有度,这是个没有道法的红尘,而且有时还要你滚一下,这是个没有方向的名利场,有时会绞一些你的肉。这就是你头上的天幕。

天有道,则无常道,事于道,则天有道看与事则无常,无常则明,明则通,则世事洞明。世事洞明则世事可治愈,渐达佳境。

罗家明践行见路不走而自杀于莫斯科。罗家明的莫斯科投资失败自杀,不是见路不走,而是事于道,又走了一条见路不走的路,见路不走就是实事求是,不住一法,也可以理解成不拘经验教条,罗家明栽跟头是呈因果存在的,谁具备了那种条件谁都离栽跟头不远了。

条件的可能,条件的可能是什么:就是实事求是,想管不管用?想只管想的用,每个条件只管它这个条件的用,不管别的用,如果你面对的不是正确,你跑一辈子也没有用,老天爷不会因为众生心诚就把有志者都成全了,条件的可能是啥,就是让你想可想之想,能可能之能,你想了条件不可能的,一分钱也是贪心,只要是条件可能的,多少都是正常。

实事求是是个很大的概念,很原则,很宽泛,只是你听过了,不觉得它神道了,不觉得它神道并不表示你就真懂了,更不表示你就能操作了,就像很多人说实事求是的时候,其实实事求是是根本不关他的事,他那样说只是想表示他是明白人。见路不走是见路非路,即见因果的意思,跟见相非相,即见如来是一个道理。见路不走是实事求是的执行和具体,更具提示性,更容易理解和操作。啥叫路?成功者的经验、方法叫路。路管不管用?管用,不管用早就没人走了,它管借鉴、模仿、参照的用,但是我们说它有漏,不究竟,因为成功者的经验是他那个条件的可能,你不可能完全复制他的条件,完全复制了,也就不是你的人生了。见路不走就是提示你,不要拘于经验、教条、要走因果,只有因果是究竟的,是无漏的。是人就会有错,但你至少有了这种意识,比起唯经验唯教条就少出点错。啥叫命运呢?除了不可抗拒的外力外,剩下的不就是多出点错与少出点错的区别嘛。

如来是啥?这得从因果律说起,什么条件产生什么结果,这就是规律,这个规律是怎么来的呢?不知道,因为说出来就已经错了,有来必有去嘛,而因果律无所从来,也无所从去,人们就用如来这个词来表述这种性质。见相非相,即见如来的意思通俗点说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的如来当真相讲,往大里说就是了悟得到的意思,迷信和科学都用得道这个词,是迷信还是科学就看你的甄别能力了。

见路不走不是让你跟别人不一样,也不是让你跟别人不一样的,它不以一样不一样为判断,它是让你立足自身的条件,以自身的条件可能为判断。一个人如果要做高人,甭管啥道理先别妨碍他做高人再说,这时候甭管啥道理都会被歧读,只要你还有一颗做高人的心,你就会这样,由不得你自己。这时候见路不走就不再是实事求是了,而是我要跟你不一样,我得是高人、高招,这就背离了条件的可能性。他就会放大了他愿意放大的,缩小了他愿意缩小的,他载跟头就是必然。

如何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个例子:手擀面比机器面好吃,这算不算路呢?但随便找个人做的手擀面并不一定有机器好吃,但不能说他的手就不是手了,说手擀面比机器面好吃,是由经验归纳出的教条,不为错,也很管用,用来判断面条很方便。但我们说他有漏,实相是什么呢,是软硬度,是薄厚宽窄,是给面团做功的方式和方向,是面的结构等等。总之只要你满足了好吃的面条所要求的那些条件,不管你是用机器的方式还是人工的方式,它都出那个结果,这取决于你需要那种方式,如果你是大规模的连锁店,机器方式的产量、成本和质量的稳定性就有优势。如果你的思维被束缚在手擀面比机器面好吃的教条里,你这个好吃的面条要想实现大的市场系数就很困难。

见路不走就是你不能跟着经验、教条瞎跑,也不能跟着形式走,只看因果、本质,只按它的条件可能去说,至于跟别人一样不一样的不用去考虑。也许是一样大,也许是不一样的。

人最愿意走捷径的,比如谁谁的成功之路,他以为别人成功了,他照搬过来也会成功,那就危险了。唯经验唯教条,这东西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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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红尘》读后感800字


  那一季,她的第一部中文电影原著剧本出版。
  那一季,她撰写了凄怆无止的爱情故事。
  那一季,她不经意流露出的是自身灵魂的告白。
  那一季的她 —三毛 ,那一季的故事—《滚滚红尘》。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他们的爱情发生在那些个战乱的年头。
  始知晓开始便注定蒙在时代的阴影中,然而,为了爱他,沈韶华义无反顾。在战争的背景下,任何誓言都太过浮华。那个年代如何承载的起两人一生的许诺。韶华拥有的不过一句哑语“我,爱,你”,电影中的林青霞看着秦汉的嘴型,一脸释然。也罢,还可再奢求什么,只要“爱”便足够了。能才并非懦弱,而是理智。他能给韶华的便只有这么多。一场命定经历生离死别的爱情,太多的承诺不过是带来更多的不幸与痛苦。
  整部影片中,小编感触最深的是韶华与月凤魂魄问答式对话的那一幕。
  “叫你们别多管闲事,现在回不去了,值得吗?”
  “回不去不要紧,我们永远留在这里。”
  “你们还那么年轻。”


  “是我们自愿的,他把他的心,交给他的梦,我把我的心交给了他。”
  每个人都拥有一个梦,那是心灵的一个寄托。小勇追逐着他的救国之梦,而月凤的梦只是追随着小勇,帮他完成他的梦,而自己欢喜于和他在一起的小幸福,无所谓生与死,只要彼此一起不分离。纵然不能同生,同死也是只属于他们的甜蜜,外人无法涉足。月凤认为的幸福着实让人不知所措,祝福抑或怜悯都称不上她的一汪深情。
  这样的对白亦让小编不禁想起了简桢的一句话“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得以死来句读”,月凤的爱情就是一幕戏剧,她用心用力地演绎,然而,全力付出也终究无法改变悲剧收场。
  一抹红尘,滚滚而逝,留给我们的只是缅怀与回忆。

  那一季,她的第一部中文电影原著剧本出版。
  那一季,她撰写了凄怆无止的爱情故事。
  那一季,她不经意流露出的是自身灵魂的告白。
  那一季的她 —三毛 ,那一季的故事—《滚滚红尘》。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他们的爱情发生在那些个战乱的年头。
  始知晓开始便注定蒙在时代的阴影中,然而,为了爱他,沈韶华义无反顾。在战争的背景下,任何誓言都太过浮华。那个年代如何承载的起两人一生的许诺。韶华拥有的不过一句哑语“我,爱,你”,电影中的林青霞看着秦汉的嘴型,一脸释然。也罢,还可再奢求什么,只要“爱”便足够了。能才并非懦弱,而是理智。他能给韶华的便只有这么多。一场命定经历生离死别的爱情,太多的承诺不过是带来更多的不幸与痛苦。
  整部影片中,小编感触最深的是韶华与月凤魂魄问答式对话的那一幕。
  “叫你们别多管闲事,现在回不去了,值得吗?”
  “回不去不要紧,我们永远留在这里。”
  “你们还那么年轻。”

《醉颜红尘》读后感1000字


  《醉颜红尘》读后感1000字
  宇宙浩渺,无极无终;大千世界,生生不息。人类正居于天地之间,且已走过了一段漫长的发展过程。总体上来说,人类在自己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所作的一切努力,无非是要使居住的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而世界的美好还在于人自身的美好。
  什么样的人才能称得上美好呢?然而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些事情又让她感到了绝望
  不泯良知,一腔正气,贫贱不移,富贵不淫,威武不屈;与天地相应和,与自然相吐纳,依时而动,随性率真,无羁无碍,也就是那些有良知、正气、操守、高境界、大胸怀的人堪称为美好之人。但是正所谓没有黑就没有白,没有暗就没有明一样,这个世界上也存在着许多丑恶之人。他们表面是身光劲靓,温和忠厚,正义凛然的君子;背后却是蛇蝎心肠,忘情负义,做着一系列满足私欲勾当的肮脏小人。
  《醉颜红尘》中的女主人公许美慧是一位善良美丽的女子,她相信人性本善,,认为这个世界太不公平,好人得不到好报,坏人却能如鱼得水,于是她想方设法对欺骗她的人进行报复,甚至于不惜一切代价。殊不知人的性格也决定人的命运,不管怎样努力还是会踏着原路再走一次的。为了报复,她失去了亲人,失去了朋友!令人值得欣慰的是她最终迷途知返,彻底明白了人生的大道理!而男主人公孟泽天是一位为了复仇不惜出卖一切的人!在他身上没有一点感情可言,为了达到目的,他利用了他身边所有的女人。当他自认为大仇得报,拥有了自己想要的一切时,却发生了空难。费尽心机得到的一切又能如何呢?


  由此看来,善恶有报并不是一种宿命的自我安慰,而是一种人事发展的必然的因果规律。这种规律就是我们平时常说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善恶因果,报应有时,这报应就在那所行的善恶自身,多行不义必自毙。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所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是一定的。现实生活中,有些恶行虽然表面看来没有即时遭报,但细究起来,其实那报应常从恶行得逞的那一刻便已开始了。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戏中的道理,也就是人生的道理,自古以来的贪官污吏、凶恶坏人,哪一个得到好下场了呢?滚滚红尘,红尘滚滚。熙熙而来,攘攘而去。名缰利锁,缚得几许须眉豪杰?你侬我侬,害煞多少痴情女子?恨须恨,此间男子多薄情!醉且醉,他乡好梦任逍遥!
  说句心里话:活在这个世界上虽然有时很累、很苦,但确确实实是一件美妙无比的事情,活着真好!珍惜自己,也请你珍惜别人,因为活着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既然这样,现实生活中的你我还在意那么多干嘛?人人都献出一份爱心、一份真心,舍弃一份贪心、一份私心,共同生活在一个充满和谐的社会之中,一起享受蓝蓝的天、淡淡的云带给我们的乐趣,那该多好啊!古人说,最大的声音是听不到的声音,最大的形体是看不见的形体。这些话听起来玄妙,但用在爱上就很好把握了,最至高无上的爱尽在不言中,所谓的大爱无言便是如此吧!

  《醉颜红尘》读后感1000字
  宇宙浩渺,无极无终;大千世界,生生不息。人类正居于天地之间,且已走过了一段漫长的发展过程。总体上来说,人类在自己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所作的一切努力,无非是要使居住的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而世界的美好还在于人自身的美好。
  什么样的人才能称得上美好呢?然而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些事情又让她感到了绝望
  不泯良知,一腔正气,贫贱不移,富贵不淫,威武不屈;与天地相应和,与自然相吐纳,依时而动,随性率真,无羁无碍,也就是那些有良知、正气、操守、高境界、大胸怀的人堪称为美好之人。但是正所谓没有黑就没有白,没有暗就没有明一样,这个世界上也存在着许多丑恶之人。他们表面是身光劲靓,温和忠厚,正义凛然的君子;背后却是蛇蝎心肠,忘情负义,做着一系列满足私欲勾当的肮脏小人。
  《醉颜红尘》中的女主人公许美慧是一位善良美丽的女子,她相信人性本善,,认为这个世界太不公平,好人得不到好报,坏人却能如鱼得水,于是她想方设法对欺骗她的人进行报复,甚至于不惜一切代价。殊不知人的性格也决定人的命运,不管怎样努力还是会踏着原路再走一次的。为了报复,她失去了亲人,失去了朋友!令人值得欣慰的是她最终迷途知返,彻底明白了人生的大道理!而男主人公孟泽天是一位为了复仇不惜出卖一切的人!在他身上没有一点感情可言,为了达到目的,他利用了他身边所有的女人。当他自认为大仇得报,拥有了自己想要的一切时,却发生了空难。费尽心机得到的一切又能如何呢?

一粒红尘读后感内容


很多人都会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人的一生该如何渡过?而一个人的出身是否真的会影响。身处高位是否一定能获得所有如意,身处低洼是否就注定一无所获。本文是小编精心编辑的一粒红尘读后感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粒红尘读后感内容篇一

在短时间内就把独木舟的《一粒红尘》ⅠⅡ读完了,可能说是扫完了比较贴切吧。两本都是在傍晚看的,从黄昏坐到太阳下山夜幕升起。在心理阅览室闲晃扫视书柜的时候,在最后一排看到“一粒红尘”四个字映在素白的封面上。心里一惊有点触目惊心,这种奇妙的感觉让我找不到一个恰当的词语来形容,就像你在某个安静的夜晚无意中从床头翻出了一张曾经写过的试卷。即使已经过了三年,我却仍然清晰地记得曾经看过的章节。那时候这本书还只是在《花火》的最后几页上连载,仅仅只是看到“一粒红尘”这个书名我就知道我会喜欢这本书的,于是没有错过它任何一篇连载。

只是后来迟迟没等来书出版,对它的喜欢到最后也无疾而终了,又或者说后来因为学习和生活的繁忙我已经忘记的它的存在。到如今把它捧在手上有一股时过境迁的感觉,让人不由得佩服时间的强大。随着时间的流逝你是否也忘记了那些曾经自己喜欢的东西?再次翻开这本书的感受与以前大不一样,果然应了“在不同的人生阶段阅读同一本书会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这句话。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的越来越多,所以对事物的领悟也越来越深入。以前是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阅读这本书的,带着强烈的好奇心在书中探索生活的真实模样。尽管觉得叶昭觉要很努力地与生活和穷苦作斗争,但朋友和爱人的陪伴让我觉得她并没有那么的辛酸,我终究还是羡慕甚至有些向往她的生活的。可如今在经过生活的洗礼之后,我眼里看到的是叶昭觉满满的生而为人,特别是生而为穷人的那种无奈。懂得了人没有钱是活不下去的残酷现实,也渐渐的明白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有多凄凉。很多人都说我们听过很多道理可是依然过不好这一生的,我想大概是当你听到这些道理的时候你还未曾经历这些道理里所说的那个境遇,所以这些道理听了跟没听并无二致,而当你经历过,明白这些道理之后已经为时晚矣了,所以再多的道理也不能让我们好好的度过这一生!

这本书里最让我眼前一亮的就是舟舟对人性中那一点点恶的描写直截了当,很真实的揭露了那些现实生活中人们看不到也不愿表露出来的那些阴暗面,可读起来却不会让人感到不舒服,反倒觉得她将这些描写地极其自然。世上本就没有圣人,每个人都会有一些小私心或是人性之恶,即便是对最好的朋友和最亲密的爱人,但这些都只是占了一个小小的部分而已,会被人性的善所遮埋。

一粒红尘读后感内容篇二

很多人都会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人的一生该如何渡过?而一个人的出身是否真的会影响。身处高位是否一定能获得所有如意,身处低洼是否就注定一无所获。手拥富贵是否一定幸福安乐,贫穷是否意味着永无出路?我从剧集,《一粒红尘》里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中找到了答案。

个性开朗、坚强努力的叶昭觉,受“尘世”珠宝总经理兼首席设计师齐唐的赏识,凭借着自己的设计天赋终成为了一名受人认可的珠宝设计师。“变脸”女律师乔楚以其善良获得了众人的友谊,也收获了一份爱情,纵被嫉妒与猜疑蒙蔽了双眼,但醒悟不算太迟。性格直爽的富家女邵清羽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姑娘,似乎拥有着人们所羡慕的一切,但她却并不快乐,知心的朋友也屈指可数。经历了感情、家庭的变故,他似乎归于平静,获得了真正的幸福。同样享有令人惊羡的家庭与宠爱的林微微却在身份卑微但自强不息的叶昭觉面前失去了所有的光华。四个都市中的女人,四种不一样的境遇,倒影了我们类似的人生。面对坎坷,我们需要活如叶昭觉;看着手中的权利与财富,我们如清羽、微微最后释然一般,学会感恩,学会品味平淡的幸福。

言曰:人生如戏。生活中确实如此但不同的是戏可以重来,人生难以倒带。所以如今的我们便企图借鉴别人的人生,看看如何才是最正确的道路。有人说,中学是一个人一生的第一个转折点。人的一生被赋予了三次回首的机会,高中-大学-暮年。高中时候的我们被给予选择走向何方的机会,大学的我们将会被给予成为何人的机会,而当一切如流水东去,如秋叶化为春泥,我们又被给予了如何离去的机会或流传千古或遗臭百年。大多数的我们身上都有叶昭觉得影子,但往往我们缺少叶昭觉得灵魂——执着。一群平凡的人都在拼博,但却少有成功,只能甘于平淡,究其因,他们往往缺少执着。只有执着才是通往成功的钥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在一个农民的家庭。由于家里很穷,他没机会上学。他回忆说:“我一生中进学校的时候,加在一起总共不到一年。”但林肯对于学习是执着的,一有机会就向别人请教。

长大后,林肯离开家乡独自一人外出谋生。他诚实、好学、谦虚,每到一处,都受到周围人的喜爱。后来在他25岁时他当选为伊利诺斯州议员,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1836年,他又通过考试当上了律师。最后更是成为了影响者世界的一代美国总统!

一粒红尘,无限可能。纵然是沧海一粟,飘渺于红尘,但凭着足够执着,定能创造无限可能!

[一粒红尘读后感内容]

《滚滚红尘》读后感3000字


小说《滚滚红尘》的时代背景始于抗日战争,历经解放战争、***,结束于八十年代末,时间跨度长达几十年,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动荡年代里的爱恨情愁。细细品味三毛对那些小表情的细微描写,莫名其妙地就被缚在故事之中了。她以其怅惘和那个时代的强烈时代感,一点一滴地把生死与爱情织补得井井有条。

三毛说在《滚滚红尘》中,韶华是内向的自己,是内在灵魂的自我;月凤是外向的自己。她把自己分为两个女人,借此,在两个女人的个性里面,偷渡了自己的灵魂。 在凉意的深夜,窝在床上,褪去往日的浮躁,看完这本书。 在民国动荡的时代背景下,三毛以其细腻丰润的笔触,写下了沈韶华与章能才之间的点滴爱情。

那是一个乱世,人们过着过了今天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的生活。1943年,日本占领下的东北,女学生韶华因父亲不准她与恋人小健结婚,被锁于家中,自杀未遂。父亲死后,韶华离家出走,独租一间小屋,以写小说为生。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小屋来了一个不速之客章能才,章仰慕她的才气与人品特来相识。 对于章经常性的伤感神情,韶很不能理解。出版社的朋友警告韶,章可能是一个汉奸。周围的人也都如此猜测。后来二人惺惺相惜,就此相爱起来,不久,只重感情、不问政治的韶华与为日本人做事的文化官员章能才相恋,而章不得已在两人私定终身的夜晚离开了。抗战胜利后,章能才销声匿迹,不知去向。韶华几经周折, 在农村找到章,却见他与一寡妇同居,章表示自己已经担当不起韶的爱情了。韶抛弃一切来寻找章,但她悲痛欲绝地发现章竟是个不忠于爱情的男人。。

我始终觉得韶华对能才的爱是远远多于能才对她的。韶华曾问月风,是不是女人的身体都跟着心走,那时,韶华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能才。但是在韶华献出自己的初夜,在无视能才汉奸的身份与他结为夫妻,把八字命书交给他时,能才始终没有对韶华说一句我爱你。也许解释为能才是深沉的,对韶华是爱她在心口难开。但是,韶华追随避难的能才到乡下,看到他显然是与所谓的房东太太过起了生活。韶华说,你知道我到这里来是为了什么吗?是为了爱你。我不知道此时的能才把韶华置于何地,他爱着韶华吗?若爱着,怎会把韶华抱在怀里时说的话竟也对别的女人讲?能才指着自己的心口,在这里,她不能跟你比。那么即使爱着,他的心和身体也是分开的,心在韶华,身在那个女人。对两个女人来说,都不公平。于是倔强的韶华离开了能才。

韶华于绝望中回到女友月凤处生活。不久,月凤亦因与热心学生运动的男友小勇一起参加反政府集会而双双遇难。也许,爱情是这个世界里永远都不会消失的主题,更是人类不可或缺的感情要素。但是,爱情总是来的那么突然,而带给我们的永远都只能是无尽的遗憾与回味。没有真正爱过的人是可悲的。通过爱情,可以让人真切的感觉到自己曾经也真正的活过,即使出于当下的我们依然浑浑噩噩,无所事事,但是毕竟有值得珍惜的感情存在过,也就不枉此生了。正如月凤死后韶华来到学校为她收尸时与她的一番对话一样,在外人眼里,月凤纯粹是可以避免这场灾祸的,但是,她还是去了,因为他是她的男人,即使死在了一起也是值得的。有的人生来就是为了爱情而活的。月凤说过,当一个爱上心爱的人的时候,那就是她最痛苦的时候。的确。一个人会为了爱情放弃一切,包括生命,韶华从小姑娘起就有了这种悲剧性格,直到随着剧情的发展,她的爱情陷入了危机。韶华是那种为了爱可以放弃一切的悲剧的女性形象。

后来韶华偶遇穷困潦倒、 四处躲藏的章能才,恰逢为报杀夫之仇的老邻居小妻子向国民党纠察诬告章能才为共产党,韶华为救章能才,逃跑中被汽车撞伤。几年的后一个夜晚,能才与韶华再次相见。正逢国民党排查行人,能才以为有人捉他,情急之下对韶华说出了我实在是爱你。我想作者的内心也是希望让痴痴等爱的韶华如愿的,那可是女人穷尽一生对爱情的追求。

解放前夕,商人余老板用金条换来两张乘末班船赴台的通行证,欲携韶华离开大陆,而结尾却是人潮拥挤的码头,韶华把珍贵的船票交给了能才,同时交出的还有她未知的命运。但韶华是敢于承担将来的,时局动荡而独自面对。因为她爱他,胜过自己。能才发现韶华并未上船,拼命往船下挤,也要跳船,但是迟了。 而悲剧的是人逃不过大时代的命运摆弄,滚滚红尘中,无论情爱多深,如何九死一生,注定悲剧。四十年后 ,章能才返大陆寻找爱人,历经千辛万苦回来所找寻的人已变为一部薄薄的人事档案,能够躲过战乱,最后却死于一场文化浩劫。只留下一部小说《白玉兰》。红尘中的缘来缘去、缘聚缘散,终抵不过匆匆数十载的世事变迁。

但是,我觉得韶华也是幸运的,有个一直爱慕韶华的商人,为了韶华他可以放弃逃离大陆的唯一机会,表现出一种赴汤蹈火的坚毅精神,只是通过他的外表很难发现他具有这种刚韧的性格。通过他,让我再次认识到一个人为了爱情真的可以连生命都可以放弃。

不知谁说过,一个人理性的活着将会是个喜剧,感性的或者将会是个悲剧。我认为此话相当有理。当一个人回过头去看那个曾经承诺海枯石烂也要在一起的自我是那么的陌生,那么的不可理喻,时间会将一切都冲淡,冲淡,直到像韶华一样遇见那个曾几何时可以为他去死的人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只是觉得很平淡。

人的一生很短暂,在年轻的时候把一年两年当做一生来过,觉得那么的漫长,对女人充满了好奇和探索精神;稍微年长点后,发觉十年二十年也是很快的事情,突然之间发觉人生真的比想象中的还要不堪,还要乏味枯燥的多,年轻时候是那么热血沸腾,那么的冲动。去为一些迟早会来到的事担了那么多多余的心,而没有把时间好好用在将来的事业上,没有抓住机会好好奋斗一番,发现当下做什么都来不及了,做什么都有点力不从心了;等到年纪再大点,连孙子都大了的时候,发觉时不我待,来不及享受生活了,并且开始埋怨年轻点的我为什么没有能好好享受生活的每一天,没有抓经时间去充实人生,到头来才发现自己的一生都虚度了。都在幻想中,不切实际的行动中浪费了自己的一生。然后,郁郁而终。

我很喜欢里面人物的性格,因为真挚、坚持,尽管有太多的无奈 ,人面对战争就太渺小了,任何人都不能左右,只有适应或者死亡。在现在这样的现实社会中,很难再有里面那样的感情了吧,里面那样的韶华了吧。三段感情,却都支离破碎,里面的章能才没什么出彩的地方,那样的男人到处都是,以前、现在、以后,于老板最开始不喜欢他,觉得真的是有点懒蛤蟆吃天鹅肉的感觉,但后来被他的行为感动,为他不值。

里面的爱情太浓烈了,尤其是韶华,她的爱带有一种毁灭性 ,一个以爱为生的女子,其实也没有谁对不起谁,爱情这个东西本来就是说不清的,能相守一生,是何等幸运的事,可又有多少人能有这样的福气呢。

记得张爱玲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很喜欢,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人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你也在这里。

滚滚红尘,非云却又飘忽不定,非烟缺又欲迷人眼。说不尽红尘滚滚,道不尽儿女情长,听不完旧闻逸事,看不完离合悲欢。豪杰千年往事,尽成渔樵山歌,故人儿女情长,赚得几多惆怅?

《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800字


  很多人说,慕容雪村是个下半身作家,靠写些难登大雅之堂的龌龊之事谋生。看完这本书,发觉慕容的确是写些龌龊之事,不过并非众人所说的下半身作家所写的那般。中国法界的混乱与肮脏才是书中所写的龌龊之事。
  中国政治的黑暗,官官相护古来就有,有权有势之人为一己之私不屑用各种手段,即便是犯下罪行,金钱色欲上下打点一番,反过来咬原告一口也是有的。书中多少可能是夸大了中国的这一丑陋面,但能保生活之中就没有出现如此不堪的场景么?
  身为一法学生,我深知学法不易,谋取大志而不取小径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想法更是无法存活于这个世界。假如要走这么一条路,《原》让我们法学生清晰地意识到接受社会性的必要性。无论能否接受,只要身处其中,则必须妥协。
  放小了来看,办事送礼就是一大缩影。中国社会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这些“习气”,也能算是中国国民的一大劣根性。
  要想成为一个法制国家,中国在各个方面都必须做出改变,但这种改变却是无从下手。中国的这种风气渗透到骨子里去了,人人都不会在第一时间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或者获取,因此,也就如此般一代一代“传承”下来了。
  一旦走上了法这条路,尤其是中国的,就必须步步为营。守法是守不住的,人家自会用钱用势砸跨你,即便砸的不是你,疏通左右,把你往死里挤,也是死路一条;多拿了,却又是陷深了,狗官,或是蛆虫般的大状,除了臭气相投的央你做事的,没一个不恨你入骨,不把你扒了下酒就不解恨;得罪了白道上的官,人家伸手就把你拍扁了;得罪了黑道上的大哥,恐怕过不得几日便人间蒸发了。


  说白了,这道,不好走。
  《原》说得直白,虽说不见得是一针见血,倒也是实话实说,纰漏官场法学界的丑态。虽未至大快人心,但却是说到心坎里去了。人呐!不就是图个活头么?丑也是活美也是活,穷也是活富也是活,好歹是个活,志气算什么,顶几两饭?如此一般想,不难想到走错道道的理了……

  很多人说,慕容雪村是个下半身作家,靠写些难登大雅之堂的龌龊之事谋生。看完这本书,发觉慕容的确是写些龌龊之事,不过并非众人所说的下半身作家所写的那般。中国法界的混乱与肮脏才是书中所写的龌龊之事。
  中国政治的黑暗,官官相护古来就有,有权有势之人为一己之私不屑用各种手段,即便是犯下罪行,金钱色欲上下打点一番,反过来咬原告一口也是有的。书中多少可能是夸大了中国的这一丑陋面,但能保生活之中就没有出现如此不堪的场景么?
  身为一法学生,我深知学法不易,谋取大志而不取小径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想法更是无法存活于这个世界。假如要走这么一条路,《原》让我们法学生清晰地意识到接受社会性的必要性。无论能否接受,只要身处其中,则必须妥协。
  放小了来看,办事送礼就是一大缩影。中国社会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这些“习气”,也能算是中国国民的一大劣根性。
  要想成为一个法制国家,中国在各个方面都必须做出改变,但这种改变却是无从下手。中国的这种风气渗透到骨子里去了,人人都不会在第一时间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或者获取,因此,也就如此般一代一代“传承”下来了。
  一旦走上了法这条路,尤其是中国的,就必须步步为营。守法是守不住的,人家自会用钱用势砸跨你,即便砸的不是你,疏通左右,把你往死里挤,也是死路一条;多拿了,却又是陷深了,狗官,或是蛆虫般的大状,除了臭气相投的央你做事的,没一个不恨你入骨,不把你扒了下酒就不解恨;得罪了白道上的官,人家伸手就把你拍扁了;得罪了黑道上的大哥,恐怕过不得几日便人间蒸发了。

滚滚红尘三毛读后感



滚滚红尘三毛读后感

我很喜欢读三毛的文字,如果可以的话,真希望她可以一直写下去,只是《滚滚红尘》却成为三毛的封笔之作。于是我带着沉重的心情读完它并且写下这篇读后感。

沈韶华的身世是离奇和坎坷的。于是我一直觉得,她那满身才气和独有个人魅力,都与其家庭遭际有着很大的关系。自杀未果,父亲死后,韶华独自离家靠写作为生,于是才有了章能才看了韶华文章后,写信慕名而来。只是这一来,就让韶华为这一爱付出所有。她的际遇身世是以张爱玲为引子的。但是韶华比张爱玲幸运,至少能才至始至终都是全心全意爱着韶华一个人的。我感动于最后那个在码头上,人潮拥挤中,能才始终拥紧韶华,想要与她一起离开永不分开的决心,只是那是个乱世啊!韶华把唯一一张船票给了能才,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能才一个人离去。我也感动于,余老板虽然知道韶华是利用他,但她对韶华的那份痴情是有多深。从他从船上跳下来,放弃离开的那一刻就足以衡量。而书中还有不得不提到的是韶华的挚友月凤,为了爱情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春望与玉兰在那个年代中,被挤压迫害的爱情,造就了韶华的《白玉兰》。

不知不觉已经写完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那是为三毛手下爱情的感动,也是为旧事吃人和动乱的社会而感慨气愤。而最后三毛的那篇余作《滚滚红尘》是好样的、三毛更是如此!

三毛的倾城读后感红尘绝恋——《滚滚红尘》读后感

三毛的最后一部作品《滚滚红尘》,这是她唯一的一本电影剧本,完成于她自杀的前一年1990年。是部电影纯粹是感情戏,不是政治戏,它是三毛一身爱情故事的缩影:她是一个为了爱情追求一生,付出了一切的人,但却并没有获得真正的爱情,就像影片中的女主角一样,明明知道自己所爱的人不值得爱,对自己不是真心,还是义无反顾地去爱。

读三毛的《滚滚红尘》,能明显感觉三毛是在用灵魂写作,是一首血泪的挽歌,满含对爱情的悲悯,是那种动荡的大背景下对渺小无助的小人物的悲悯,时代判决的爱情,可是忠贞的人们将它们缝补起来继续爱下去,就因为这样,我觉得韶华的爱情特别的值,因为她能遇到一个跟自己灵魂相互依托的人,还能轰轰烈烈爱一场,哪怕他是汉奸,哪怕他背叛过她,可是很值得,就是值得。他们彼此懂得,彼此珍惜,足够了。

《滚滚红尘》中能才有一句台词“不逃了,死好了”依稀记得三毛剧本中另有一句注解,能才对韶华说:“韶华,你就是我的故乡。”这句注解极好,可惜片子没有放出来。韶华毁家千里寻能才,这情节取自爱玲千里温州寻兰成,爱玲曾对兰成有此一说“我在船上想到你在温州城里,那城里仿佛含有宝珠在放光。”“回思至兰成薄情”这话只愈发透出了悲凉。 爱玲和韶华都是至情至性的女人,一旦爱人,便是如火如荼,如生如死,全身投入而忘了一切,所爱之人在何处,便是只把他乡作故乡,爱人所在即是“家”。

《滚滚红尘》里“踏尽红尘何处是吾乡”的苍凉,取材于张胡的爱情故事,却不在上海拍摄,而取景于北国长春的漠漠雪景,我原来不懂,现在懂了。 只有北国冰封的地方才拍的出这种悲凉大气的片子,大时代下小人物命运不由自主的无奈与苍凉,震撼人心的力度,被奉为爱情文艺片的经典是极有道理的,张胡的倾城之恋,三毛的生命悲歌,林秦的爱情绝唱,三笔这么重的底色即使其一已经够叫人回味终身了,何况还是三者俱全,所以才成就了这出绝唱的“爱与恨的千古愁”,只留下“踏尽红尘何处是吾乡”的生命感伤,如同红楼梦尾宝玉离去前的碣语:

我所居兮,青梗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

谁与我逝兮,吾与谁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归彼大荒。。。

归彼大荒。。。

爱的火焰是不会熄灭的,即使在历史最曲折的时候,爱也是不可以忘记的。爱是心灵的寄托,更是一种人生境界。《滚滚红尘》这部电影,在娓娓道来的故事中,展现给观众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关于爱的主题。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我们不要忘记爱,爱是温暖的,可以捂热我们曾经冰凉的心;爱是惬意的,可以让我们重新找到人生的自信;爱的闪光的,可以照亮前方崎岖的山路。我们的那份爱要给自己、给朋友、给恋人、给伟大而美丽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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