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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教育的路上读后感

关于走路上学的读后感。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走路上学的读后感,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周末虽然阳光明媚,但是我的心情却格外沉重,因为我看了一部电影《走路上学》,走路上学读后感。

这部电影很感人,女主角娜香和男主角瓦娃,虽然和我们一样的年龄,但他们为了上学,冒着生命危险溜索过江。瓦娃是娜香的弟弟,因为妈妈陪姐姐溜索时差点落入江中,不准再让瓦娃溜索。但他很想去姐姐的学校看看,就趁妈妈出去干活的时候把溜索用的工具拿出来,他顺利的过了江,找到了那座学校,老师正在讲课,瓦娃就趴在窗口听。看到这时,我觉得我们真的很幸福,傈僳族的孩子是多么的渴望上学呀!

聂老师很同情这些山区里的孩子,看到同学们大冬天穿着拖鞋上学,就用尺子量了每个同学的脚,叫城里的人们按照尺寸给每个人买了一双合脚的雨鞋。还特地到每个同学家里送鞋子。来到娜香家里时,认出了瓦娃,娜香的妈妈气得拿着鸡毛掸子冲着瓦娃就打。聂老师拦着她妈妈瓦娃才免了一顿打。他很喜欢聂老师送给娜香的红雨鞋,并答应有了红雨鞋之后不再溜索。娜香就答应他了。不过,第二天,他又把雨鞋还给了娜香。

娜香去商店买盐的时候,看到了一双漂亮的白鞋子,很便宜,才16.5元,他想给瓦娃也买一双,可是浑身上下只剩下一块钱了。她认真地看了看那鞋子,最后还是把鞋轻轻放了回去。正巧聂老师看到这一幕,她把鞋子买下来,让娜香送给弟弟。兴高采烈的娜香,带着满心欢喜,急着溜索回家,把鞋给弟弟送去。鞋子从书包里掉了出来,娜香一急,伸手去抓,人却从溜索上翻下来,掉进滚滚怒江……

自从姐姐娜香死后,瓦娃没说过一句话。聂老师周末专门给瓦娃补课,可是任凭聂老师怎么逗,他一句话也不说,他带聂老师走到了门前,门栏上有幅画,是瓦娃站在未来的桥上。瓦娃缓缓的拿起粉笔,在小男孩的旁边,画上了他姐姐,娜香.........

七个月后,桥建好了,瓦娃终于可以走路上学了,他想起自己能跟姐姐走路上学那就太幸福了,可是.........

电影结束后,我拿出了50块钱,毫不犹豫的投进了捐款箱,读后感《走路上学读后感》。我知道这是微波之力,只能尽一片爱心。

我们所不知道的,还有多少这样贫困的山村?还有多少个孩子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无法上学?多么希望,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桥,通过这些桥,让那些仍处在贫困边缘的孩子们获得知识。也多么希望有很多很多的心灵之桥,把我们和他们紧紧地连在一起,让我们与他们一起,获得心灵的慰籍。同样是一片蓝天,同样是一样的年龄,看看我们上学的路,再看看他们上学的路,看看我们的学校,再看看他们的学校,真是天壤之别!

我要奋发学习,克服一切恶困难,掌握本领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们要尽力帮助山区孩子早日实现上学的梦想!

鞋,这样生活的必需品,家家都有。拖鞋、皮鞋、皮靴、布鞋、运动鞋……各式各样的鞋,在商店的橱窗里,五彩缤纷,光鲜诱人。我们按照各自的喜好去买;各自的尺码去买;天气的冷暖去买。

可是,在云南怒江边的那一群孩子们,却几乎没有对鞋子模样的印象,整天踏着一双白色拖鞋,就连寒冷的严冬季节,也是如此。城里来的老师们看了都不忍心:自己一个成年人都带着围巾、穿着毛衣、踏着皮靴;一个十岁不到的孩子怎能踏着拖鞋走路?

当第一双鞋被递到瓦娃手里,他便爱不释手,仿佛一颗钻石,价值连城。但那在我们看来,不过是摊上的小货,至于价格,更是“小菜一碟”,几秒钟的事情:拿包、付钱、拎鞋、走人。可对他们来说,这似乎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奢望。当镜头瞄准女教师的皮靴与孩子们一双双赤裸的小脚时,我震撼了!

生活在怒江旁的他们,是多么地执著。为了学习,他们每天都冒着生命危险溜索过河,到达河对岸破旧不堪的学校上学。而所谓的上学,只是读读唐诗,学学简单的数学而已,根本谈不上规范化。放学回家,更是要做成堆的家务,承担着他们这个年龄不该承受的负担。母亲则更是累,更是苦,无暇旁顾孩子的学习与生活。

天啊,生活是多么地讽刺!一边是深圳的我们,想要什么几乎全可以得到满足,以至于过生日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礼物,因为都有;而另一边,却是那群怒江边的孩子们,对于他们来说,就连我们日常生活再普通不过的一件事情,也需要拿生命来作赌注。

每个人的命运都不同,那么,我们一出生便得到了属于自己的命运:一个生活在中国经济特区——深圳的,衣食无忧的孩子。相比他们的生活,我们真的是好到没法形容:天冷了,会有暖气;平时如果想去看场电影,坐在私家车里,几分钟就到了影院。

既然我们已经拥有,为何不好好珍惜呢?

[关于走路上学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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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后感的作文400字:《会走路的人》读后感


关于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会走路的人》读后感

暑假里,我再次翻开那本《会走路的人》,细细品味一番,感觉受益匪浅。

《会走路的人》是台湾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林良爷爷的作品。刚看到书名时,不禁让我想起了春秋时代老子所言: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意思是说:走千里路的人,也是要从脚下的第一步走起的。

《会走路的人》这篇故事讲述一个中年人,买了一套大部的历史书,他下决心要读完。中途,他受到许多干扰,常常不得不中断,但是他从不放弃。三年以后,坚定不移的他终于完成了伟大的阅读 。

这篇故事的主角看似中年人,但我心目中的主角却是恒心。有恒心是一项重要的人格美质。如果一个人想做一件事,总以为有了目标,就事半功倍了。很少考虑到每条道路都会有坎坷崎岖,那又应该怎么面对呢?常人总以为,做事就像溜滑梯一样,起点在滑梯的顶端,目标在滑梯的下方,只要往下一滑,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达成目标。可事实却往往出乎意料。在学习的道路上,我时常会遇到难题解不开,默写出错了,计算错了,考试考砸了,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终征服它们,给别人的感觉看似很简单,但我却接受了坎坷的试炼,最终取得成功。

古今中外,大到名人,小到像我这样的学生 ,都是需要恒心的。没有恒心,难成大事。

有关于在路上读后感


在路上的读后感:看过作者前两本书的,感觉挺好的,《在路上》读后感。但是后来发现作者对另一个人写的同样是北大出版的书在当当有吹捧的评论,那本书我看过的,个人觉得不好。就开始对作者的印象质疑了一点点,今天是原本打算买这本书的,但真害怕再有特别通俗的语言表达出来一点也不具体的事实了。毕竟吗,很多律师也不可能把很多本质写出来的。本人看过的几本书,向大家推荐一下,也算是给大家买书规避一个风险吧:因为本人刚刚开始做实习律师5个月,前期阶段看过很多书,还真不错,名单如下:《富人离婚三十六计》,语气写的风格有些和谢长宇差不多,可读性很强。应该不比他前两本差;《在职管理日记》、《离职管理日记》这两本书也是比较可读性很强的,分别用两个半小时可以读完吧,网上如果运气好的话,可以找到部分电子版。《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王桦宇写的,并且这是一套,由不同的作者写的,里面有几本还是可以看看的,比如说:《劳动合同条款设计及违法成本计算》本人已经基本看完了。感觉对《劳动法》感兴趣的可以看一下。接下来,有时间整理好读书笔记后,开始准备看《税法》方面的书了。如果有高人看过的,可以推荐几本…

当当网上书店网友sheilla读《在路上》有感:看到有一个比较合意的评论说:是的,全无意义,我读这样的一本书的时候,与其说是为了寻找它的意义,还不如说就是看看而已,。跟着四五十年代美国这群年轻的疯子在路上狂飙一样,我连滚带爬的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好像从山坡上滚下来一样,什么也没记住,脑子里一片空白,兴奋异常,一想到老莫里亚蒂就想发笑,完全不深沉。除去这最后半句,我基本同意他的感受。介绍中讲到作者是垮掉的一代(thebeatgeneration)的代表人物。对垮掉的这词,我最能联想到的是毒品和sex,然后是自然而然的萎靡不振和疯狂。在前言的叙述中,的确提到他们对毒品的滥用。而鉴于这是本传记式的小说,迪安的sexlife也的确十分混乱放纵。但是除去对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的关注,是否能从书中体会到作者的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试图寻找令人信服的…价值的本意?很多的评论者看到了这个,体会到了那个。对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反思?对生命的重新审视和不断融入社会的尝试?我可想不出这么高级的词汇,我只能从一个女性的角度,发现比较适合女性理解的东西。全书我最喜欢的一段--我们弯下腰,开始摘棉花。景色很美。田野那头是帐篷,帐篷…

看完大家的读后感,再来回顾一下《在路上》的主要内容:《在路上》是杰克·凯鲁亚克的第二部小说,在极度的时尚使人们的注意力变得支离破碎,敏感性变得迟钝薄弱的时代,如果说一件真正的艺术品的面世具有任何重大意义的话,该书的出版就是一个历史事件…[小说]写得十分出色,是多年前凯鲁亚克本人为主要代表,并称为垮掉的那一代最清晰、最重要的表述。他和他的朋友们是叛逆的一伙,他们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试图寻找令人信服的…价值。他们认为这一切通过文学都可以实现,产生了要创造一种批判现有一切社会习俗的新幻象的念头。…

关于上学记读后感


一直都很喜欢西南联大那个时代的读书人,因此这些年断断续续的看了那个时代很多人的回忆文章,上学记读后感。有名的无名的,杨绛的,赵元任夫人的,张中行的,沈从文的,还有很多其他想不起来名字的。慢慢的对那个时代的人事有了粗浅的了解。尽管有钱钟书《围城》的嘲讽在,但无可否认那个时代的读书氛围好过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那个时代老师象老师,学生象学生。因为自以为了解的不少了,所以在书店第一次看到何兆武先生的《上学记》时,就没有放在心上。

过了些日子在网上买书时看到大家的评论,心里一动(幸好这一动,不然就失去一次好的机会了),于是捎带着也买了一本。然后在看厌了那些理论书籍后一口气看完了这本口述史。

唯一遗憾的是何先生的回忆到解放就戛然而止了。据说还有一本《上班记》,但要到什么时候出版,现在还是未知数。其实这也不是第一次了。很多回忆都是在49年结束了。我们明白这个意思。

何先生说:平生读书最美好的岁月只有两度,一次是从初二到高一这三年,另一次就是西南联大的七年。余生也晚,他说的时光我们都赶不上了。想想自己的读书岁月要说美好还真的是没有。

所以他一回忆起联大的七年我就忍不住要妒忌。联大7年,读了四个系,真是想都不敢想的好事呀。我的大学时光真是贫乏的几乎无事可述,如果说要勉强回忆大概就是在那个图书馆里发现了《古诗源》。也没碰到什么可以大大回忆一番的老师和同学,当然自己也不是个好学生。因为《古诗源》同我的专业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何先生说:旧社会没有标准教科书,考试没有“标准答案”,各个老师教的不一样,各个学校也不同,有很大的自由度。我觉得这有一个最大的好处: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见解,对于学生来讲,至少比死盯着一个角度要好的多。“转益多师是吾师”,学术上独尊一家,其余的都一棍子打死,那就太简单化了。人类的文化也是这样,什么都绝对化、纯粹化总是很危险的。

这段话真应该给那些出标准答案的人去瞧瞧,读后感《上学记读后感》。给那些僵化的脑袋一个新的思路。少年儿童的许多奇思妙想就是在这种标准答案里被扼杀的。于是大家都整齐划一,好像是流水线上的产品。所以有朋友说要送孩子去国外上学,虽然担心孩子会学不好中文,但为了让他们有个健全的心灵,这样做还是很合适的。

何先生说:读书不一定非要有个目的,而且最好是没有任何目的,读书本身就是目的。读书本身带来内心的满足,好比一次精神上的漫游,在别人看来,游山玩水跑了一天,什么价值都没有,但对我来说,过程本身就是最大的价值,那是不能用功利标准来衡量的。对这段话我是举双手赞成的。但现实大过天,生存是第一位的。我们的家长和我们自己都是实用主义者,衡量一件事的意义是经济先行的。

尤其是现在这个时代。古代到还不至于如此实用主义。于是我们这个时代不会出什么大家,最多是大匠。几乎什么事都要同经济扯上关系的社会我觉得很是恐怖,这意味着我们要失去许多不能用金钱衡量的美好的东西了。小朋友从小背唐诗不是为了陶冶情操,而是为了在众人面前炫耀孩子的记忆力。很小的孩子就要去钻研奥数,学钢琴,美术是为了在升学时有分可加,这些事说起来有些匪夷所思,但却是在生活中真实存在的。

这样培养出来的孩子对数学语文和音乐美术会有感情吗,会觉得心所向往吗,不会。就象郎朗在自传中说练琴到要自杀,从此看他弹钢琴我就觉得很心酸。我不能想像莫扎特小的时候有练琴练到要自杀吗?所以这个时代只能是娱乐精神,只能是无聊加空虚了。何先生所向往的幸福自然也不是我辈可企及的了。也只能跟着先生的记忆向往一下。

据自己这些年的读书体会,个人回忆的历史往往比那些写在正史中的定论更为可信。何先生的回忆又再次证实了这个观点。

这里还要插几句同这本书无关的话,今年大片云集,我立马晕菜。有些片子基本上只能远看,不可近观。特别是号称文化大片的更是不敢了。如果直言自己就是搞笑娱乐的到也不错,至少实在。最怕的当然是认为自己可代表一种文化的。额的神呀。

《走在路上》读后感


《走在路上》读后感200范文1

走,谁都会,但对于一个70多岁的老奶奶来说,走的快却非常不容易。《走在路上》的小远是一个学校田径队员,而他的奶奶有70多岁了,他和奶奶一起看电影,但奶奶走的太慢了。

他想让奶奶一个人走,但他又放心不下,可他又怕看电影迟到。他想起以前自己小时候的事,那时他的父母都在农场,他经常爬在奶奶的肩膀上,去马路上玩,为了生活,奶奶还经常去拉车,小远就站在窗前看着,有一次,他来到一棵梧桐树前等奶奶,给她擦汗,奶奶叫他回到窗前,还给他买了个棒冰小远的同学追上来了,叫他快点,否则看电影要迟到了,他感到应该去搀扶着奶奶一起走。从这里,我看到爱是生活中不能缺少的东西,它是一个动作,一句话,一种眼神,让你有一种无穷的力量。我们平时总是把父母、爷爷奶奶的关爱当成应该的,必需的,也习以为常了,如果服务有一点不到位的地方,就抱怨,说父母不关心自己了。

我也常常听说做父母关爱子女,是不指望有所回报,但是我觉得子女是否应该有一个感恩的心。

《走在路上》读后感200范文2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走在路上》,我的心里流出了一股暖流。

《走在路上》描述了物质贫乏年代的小男孩小远和他的奶奶之间的感情和友谊,体现了的亲情。小远准备和奶奶一起看电影,可是奶奶毕竟年纪大了,老是慢吞吞的,出门的时候慢,路上也很慢,于是,小远急了,迟到了该怎么办啊!他就开始自己顾着自己走,把奶奶甩在了后面。但是,小远回头一看,奶奶还是走的很慢。忽然小远的眼前出现了以前的背影,他觉得应该等一等奶奶,和奶奶一起走,不把奶奶扔在后面。最后,小远终于醒悟了,唤醒他的到底是什么?是奶奶衰老的身影?是他回忆中的残存印象?

亲人的力量,是人无法揭穿的,它超越时空的牵绊和巨大的阻碍,是他让人学会去感恩。其实我们也有过这样的小事,但是我们心里只有想着自己的感受,却没有发现你的家人其实想让你知道感恩是最好的!这不正是梅子涵老师想对我们说的吗?

走在路上读后感


走在路上读后感
奶奶,这是一个多么亲切的称呼啊!它代表的是自由和纵容。每一个孩子都认为奶奶对我们的爱是理所当然的,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玩什么就玩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以前还不懂事的我也曾这样认为,偶尔想孝顺孝顺奶奶的时候我也是有的,不过马上就被打消了。直到我看了这个故事,我就瞬间懂了许多。
故事讲小远带奶奶去看电影,奶奶已经七十了,老了,所以动作有点慢。小远等了她二十多分钟,还没好。于是就生气地甩下奶奶自己先走出去。奶奶对小远这个时代的事不太懂,只懂小菜场里的事。小远走着走着,想起了小时候小时候,小远老要趴在奶奶的肩上,到各处去玩。奶奶还沿路告诉他一些小知识。夏天,奶奶要去拉劳动车,小远看着她。小明明明不想让奶奶买棒冰,奶奶还是买了。她的钞票都被汗水浸湿了小远猛一转头,突然发现奶奶一下子变老了许多。一瞬间,他突然觉得应该等等奶奶,搀着奶奶
看完这个故事,我眼泪倾盆而下,脑子里想的全是奶奶。小时候奶奶天天背着我上幼儿园,放学,奶奶又从一楼把我背到五楼。还有一次,奶奶突然脚骨折了,奶奶没来接我。我等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才出现爸爸的身影。我刚才埋怨的情绪全都没了。奶奶呢?我要奶奶我回到家,奶奶在烧饭。她是单脚跳来跳去在移动。那个时候的我简直不懂事的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我居然在房间里大笑着。那时候,奶奶六十五岁,我竟然没有想到奶奶这样跳来跳去会很累。如果时光能倒流,我一定选择帮奶奶烧饭,也不要奶奶每天接送。现在,我比奶奶高了,奶奶渐渐渺小了,每次回去奶奶总是烧好一大桌的菜等我们。偶尔,可以住老家,奶奶也总是强烈推荐我住姑姑家,因为这样我有玩伴,其实我知道,奶奶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可她为了我能高兴,还是这样说。
珍惜眼前的人吧,当我们渐渐长大,长辈们也在悄悄地老去,岁月的冲击使他们更苍老,哪一条皱纹、一根白发不是为我们而生?哪怕为他们擦擦汗,陪他们走走路都是对他们最好的慰藉。


在路上读后感


在路上读后感

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特定的历史人物,这是没错的,

在这令人窒息的五十年代战后美国,一个叫克鲁雅克的年轻人和他的朋友,一种不顾礼仪的狂荡的生动的热情破土而出,《在路上》就这样进入我的视线并且刮起一整狂潮··

这样的小说,这样的人生,这样的行为,注定要让我又爱又恨,这极度的纠结在一起的矛盾迅速在我阅读的过程中白热化,内心的冲击和我所接受的文化,精神与理智,都是那样的不平静······

我常想现实太过于骨感以至于扎疼了我们这群脆弱的孩子,如果抛去了虚伪现实丢开了教条信仰,以全然原始的自然地状态生存下来的我会是怎样,这样想的结果是:我会死!是的,在这些教条让我束缚与压抑的时候,它也让我安宁和舒适,对于现实我的爱还是远大于恨。毕竟我们是在和平年代里健康成长起来的孩子,反叛?恨得力量不够!悲伤也不足够冲破重围,也许,我们只是抱怨而已,并没有想过要去反叛····

可是有这样的一个孩子,从小生长在贫民区里,在一群被遗弃者和酒鬼父亲之间长大成人,我们就不能期盼他会健康的爱这个社会,没有教条的束缚,因为他根本就没学过。不受管制,因为没人管制过。他—迪恩·莫里亚蒂,是原始的野性的天然的本性的长大做事,所以才有了我那么多的爱与恨。之前我所设想的抛开一切的生活方式大概也就是和他的生活方式相差不远吧,可是这又让我深深地恐惧,这近乎是一种癫狂的,蛮力的无头脑的没目的的行为,这简直就是巫师,而不是人生······但是另一方面我又深深地佩服他的自我探索无穷的精力,那种完全不做作的自我状态,干一切想干的事并且无所畏惧。他可以光着身子去给萨尔开门,这种动物性的行为也体现在他对待性行为上,作为女人的本身的女人,迪恩毫无兴趣,他的生殖器冲动和原始需要使他不断的从肉体上实现生命喜悦的最初状态,对一切感情无动于衷,

他不断地行走,不断地进行着通往纯粹抽象的无意义的行动的旅魂。他也是毫不掩饰的自私的,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一门心思在寻找刺激与自我,随时准备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转移的需要而牺牲掉家庭、朋友。淡然在道德上他不只这一个令人不愉快的地方,他还经常都东西并且毫无罪恶感,理所当然的认为一切产权都是无效的,因为整个的经济系统皆构筑于剥削之上。可是这个理论未免太过牵强,已被剥削的平民经了你的偷盗不又是更深一层的悲哀?

当然,我已然不期待他会是善良的人,他可以毒打他的女朋友,也可以自残到折断自己的大拇指,这些事让他做来到也骨肉分明,他感觉上就是做这种事的人,所以也没什么好指责,不羁还要理性那就不够彻底,疯狂他就是要玩到底···

迪恩的原型来自克鲁雅克的有点暧昧,可以说是精神上的“恋人”的尼尔·卡萨迪,这个人,克鲁雅克一点也没写夸张,曾有一次,荷姆斯和克鲁雅克坐在车上,由卡萨迪开车,开着开着,卡萨迪突然加速超横穿马路的一个行人撞去,再来个急刹车恰好停住,这种恶作剧就是卡萨迪的生活方式,生活在朝不保夕的边缘上,在追逐危险地行动中增强自己的勇气,毫不考虑后果。也正是这种冲动让克鲁雅克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也才有了这如此震撼人心的《在路上》,所以得感谢有这么一个卡萨迪让我见识到人生在世还真的有如此疯狂不羁的人····

看着这些人,萨尔也好,卡罗也好,克鲁雅克或者金斯堡也好,这些人都不是故意的,都不是故意反叛的,我固执的认为就像中国古代的梁山好汉一样,都是被迫无奈被逼上梁山反叛的。一趟接一趟的疯狂的旅行,并不是没有意义的偷盗、乱性、吸毒行为的周而复始,因为有文学的奠基,因为有文学的名义,这一切都变得有意义起来。他们的追逐从很深的角度来说也真的就是一场自我寻找的旅魂。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这些看似天之骄子,在愤青的同时却总是底气不足,追求?真是很骨感的词,我们都不及这些荒唐的人的荒唐的行为,毕竟我们连勇气都没有。

到了此刻,我所深深地眷恋的是他们身上的孩子气的实用不完的精力,那种不怕一切的生命力,我们这些口头上总说无奈的孩子又有什么好喊无奈的呢?真要无奈了,就去反抗,当然到现在我还是不支持他们的生活方式,我所佩服的是一种精神而已,那些方式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出现在我生活里,即使非需要借助那些我们才能真的洒脱,我宁愿就此无奈。所以,我爱他们却也怕他们,这些人,任何一人出现在我生命里,恐怕也是我所承受不起的,我们需要学的也就是那种执着,洒脱,诚实的精神而已,其他的,最好不带来····

他们的出现是因为特定的历史环境,永远不可能再有第二个他们了。就像我曾经很喜欢的阮籍,这样的潇洒的人,在此时却和他们重合在一起,一样都是文学上的天才,一样都洒脱不羁,阮籍酗酒,他们吸毒,都是刺激灵魂的依托,虽然于身体和精神上都不好,但是他们还是成功了,这群“疯子”似地人但愿能在我身上起到疯子效应,我所挚爱的文学,所迷恋的音乐,我期待能向他们一样有那种精神去全力追寻···

在路上读后感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在路上读后感

一位很喜欢看书的老同学以前就经常说《在路上》是一本值得一看的书,开学的时候我就买了这一本书。接下来就用了这四周的时间把这本书大致地看了第一遍,觉得此时来评论它有点为时尚早,但还是忍不住抒发一下自己的一些感受。

《在路上》是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克以自己曾经的经历为基础而创作的,正如中文译本作者王永年所说,杰克·凯鲁亚克通过这次的创作把自己当成一个局外人要在美国寻找一个位置的故事而找到自己的声音和真正的主题。书里的五部分故事大多都是根据杰克和他的朋友们的遭遇写成,此中又不时地糅合自传和虚构小说的因素,但他所描述的事迹都倾注了自身最真的情感,让我们看到了垮掉的一代的真实情感。看书的同时我仿佛跟着四五十年代美国这群年轻的疯子在路上狂飙一样,一想到老莫里亚蒂就想发笑,完全不深沉。全书我最喜欢的地方是老莫里亚蒂和萨尔在大厅里离开,萨尔把钱包掉到了沙发上,他回过头,亲眼看到迪安捡起他的钱包揣到怀里,当他意识到那是他们自己的钱包时,老莫里亚蒂的表情失望至极。也是这样的感受会让人认为我只是停留在表面,没有走进那个作者所要表达的世界里;也许我该特别深沉的讨论《在路上》的文化意味,以及垮掉的一代是怎么垮掉的为何垮掉如何拯救这样的问题,但由于我自身怕我所知的局限地讨论会破坏了这部经典的意味。

也许是因为我本来就从心底里喜欢书里描写的这种流浪的生活,或者说一直“在路上”的状态,所以至少它触动了我内心深处的某种情思。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对那种能够随遇而安的生活方式无限向往,流浪对我而言一直像是一种心的向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一直都认为流浪的态度才是对人生的真正自信---从来不害怕失去,也不在乎得到。大部分的我们特别是周遭压力很环绕的情况下或许曾经在某个时刻有过放下一切去流浪的遥远梦想,因为人生唯一的精彩全都在于流浪的路上,而不是被世俗所羁绊。流浪虽然没有安全感,没有稳定的生活,漂泊无依,但是似乎却总是充满着意想不到的际遇。流浪也并不一定能让自己的人生变的多伟大,只是让自己变的更加清醒。就像书中主人公萨尔不断地一次又一次地上路也不过就是因为他需要在旅途中通过结识那些千姿百态的面孔才能帮助他更清楚的认知这个混乱的世界。读万卷书也总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又比不上阅人无数。而且流浪的目的其实又是为了有一天能够回归,在没有抵达理想的圣地之前我依然只能在放任自流和不甘堕落的十字路口间继续徘徊。

我还会再读这本书很多次,因为我要让我的心先去流浪。又或许,我会再买一个英文原著来真正体会杰克·凯鲁亚克最原始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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