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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500字

关于《绝境中的你要做上帝》读后感500字。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关于《绝境中的你要做上帝》读后感500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世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绝望的人--题记。

把人生的每次不幸都当成一次转机,也唯有这样,我才能成为绝境中的上帝而非甘愿北束缚的奴仆,这句话来自于一个伟大的音乐家--韩庚。

从小对音乐十分钟情的他,师从著名的舞蹈大师,学习芭蕾舞,跟随老师在香港、澳门和美国进行了许多次演出,后来因一场比赛脱颖而出,但由于父亲生病,花光了积蓄,经历了坎坷与困难,终于声名鹊起,然而一场意外顷刻间不期而至,他膝盖严重损失,但自己坚持不懈,获得了成功,也从此丢掉了拐杖。

眼看着自己距离梦想只有一步之遥,但命运却不罢休,一次次地阻挠他。

在绝境中寻找出口,要有希望,只有勇气、智慧并存的人才能发现它。贝多芬,在双耳失聪的绝境中创作出雄浑悲壮的第九交响曲,响彻了几个世纪;梵高,在失去亲人与朋友理解的孤寂绝境中绘画出《向日葵》盛开经久不衰。

在绝境中找出口,首先要坚信希望,如果在黑暗中,就告诉自己前方有一座灯塔,如果在沙漠中,就告诉自己前方是一片绿洲,如果饥寒交迫,就告诉自己前方有一缕炊烟。

有这样一个故事:两个旅人在沙漠迷途,其中一个人去找水,留下枪给另一人,让他每隔一小时鸣一枪,已指引自己归来的方向,六小时后,眼看着同伴回来的希望渺茫,持枪者把最后一颗子弹射进了自己的头部,而此时,他的同伴正捧着水往回赶……

在接二连三的绝境来阻碍成功时,命运的大门从来只会青睐迎难而上的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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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绝境狼王读后感


篇一:绝境狼王读后感

当我拿起绝境狼王这本书后,我就被这封面给吸引住了。一个小狼王在在封面上,我也就不自由自主的想赶快看下去。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创作的一套奇书,她以被抛弃的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做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融合在一起,编织成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感情,到狼的战争——狼族的生活在这系列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深的母爱,到坚定的性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小伙伴们不屈不饶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在我们的生活中亦是如此,只有坚持不懈才能成功。突然想起以前打篮球比赛的经历,也是这样的艰难,在艰苦的训练折磨下,终于在比赛中获得了优秀的成绩。俗话说的好:春暖花开,未带来一丝悠闲,确是令人心紧绷——宝安区的篮球赛来了。

平时,我连笔都不想拿的人,现在终于体会到了“挑灯夜读”的感觉。虽然现在比较累,但是在想想我的两个勤劳的父母,再想想我的努力的同学们,我还是在不断的努力坚持。只是为了达到成功这两个字。我曾经也想过读这么多的书有什么用,甚至还跟父母吵过架。但过也是过来了,我现在已经六年级了,因该懂事听话,现在坐在教室,我和同学们一起学习,成长,我的感觉也好起来了。

再说说军训,第一天教官就教我们一个下马威——站军姿。平时站的轻松,但是我从没体验过这种魔鬼式训练,甭绷得紧紧的。

获得成功的方法有很多,但不管怎么样也不不能缺少坚定的信念,让我们做一直生活和学习上的福狼吧,像福狼一样走向成功。

篇二:狼王绝境读后感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我真是太高兴了,迫不及待地拿起书来看。看着看着,我就“走火入魔”了,爱不释手地直到看完。看完后,我对狼的看法焕然一新,原来凶恶残忍的狼,还是善良,重感情的。

一只母狼生了一只马尔卡达哈小狼,母亲本想在野外生下并养育他,可是搜寻马尔卡达哈小狼的欧贝还是把小狼丢弃在了寒冷的冰面上。在小狼即将死去的千钧一发之际,一只失去熊仔的熊妈妈——雷霆之心见到了小狼并收养了他。她认为这是上天赐予她的,她用自己的奶水哺育福狼,给他取名“福狼”。几个月后,雷霆之心教他捕鱼、捕猎。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冬天来了。在下着鹅毛大雪的寒冬腊月,熊要冬眠了,可福狼淘气喜欢到外面玩。雷霆之心在冬眠中途醒来时发现福狼不见了踪影,便不顾自己的安危冲进一场暴风雪中。可天有不测风云,一场地震引起的雪崩把雷霆之心“杀”了。福狼回到山洞后看不到雷霆之心就出去寻找,一连三个月,还是音信全无。春天来了,万物复苏,森林里传出了一阵狼嚎的叫声,只见福狼跪倒在地,原来是福狼知道雷霆之心已经死去,正唱着令人悲伤的歌。

读完了这本书,使我有很深的感触。人们虽然认为狼是最凶恶的动物,可我读了后,知道了狼还是个重感情,知感恩的动物。

福狼知感恩,那我们在父母呵护下的孩子又怎么能不听父母的话,甚至埋怨、打骂父母呢?记得一篇关于狼的文章,大致内容是这样的:有一只狼是当时非常稀少的品种,当有人发现时就立即动员大家搜捕他。那时,有一个猎人就生活在那个原始森林,知道了这件事并保护了这只狼。当时,如果有珍稀动物,人们就剥夺了他们的自由,纷纷前来参观,可这位猎人却救了他。几年后,这位猎人过一道森林火车道时,突然一列火车行驶而过。只见,一只狼猛推了这位猎人,而自己不幸遇难。就在猎人不知所措时,想起这狼原来就是他曾经救的狼。

电影《忠犬八公》是一部十分感人的电影。影片讲述一位教授收养了一只狗,取名“八公”。之后的每天,八公早上将教授送到车站,傍晚等待教授一起回家。不幸的是,教授因病辞世,再也没有回到车站,然而八公在之后的9年时间里依然每天按时在车站等待,直到最后死去。小八公也像福狼一样重感情,知道感恩。

书中福狼被欧贝丢弃令我十分痛惜,但福狼的意志坚忍不拔,最终活下来的勇气可嘉;雷霆之心的死令人难过,可福狼的感恩、重情之心,去又使我激动不已。狼不是坏动物,他们是有感情的动物,请保护这些动物吧!

篇三:读绝境狼王—孤独的小狼有感

周末,我用了一整天的时间,读完第一部:孤独的小狼。我被主人公小福狼的命运深深地吸引着,这个故事讲述了爱、勇气、生存和归属的重要。我从中体会到了生命是一份美妙的礼物,与众不同并不是弱小的标志,有时候,不同和缺陷反而会成为力量的来源。

小福狼一出生就让他的母亲满心担忧,因为他有一只歪斜的前爪,那只前爪上有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纹,好像脚掌里长了颗旋转的星星。这个与众不同的标志使得小福狼从一开始就被称为“马尔卡达哈”—狼族中被诅咒的狼崽。为了保持狼族血统的纯净,这类狼崽会被遗弃在荒野之上,直至死亡降临。

幸运的是,小福狼得到了上天的眷顾,在生死关头被一只失去熊宝宝的熊妈妈救活了。熊妈妈将对自己儿子的挂念寄托在福狼的身上,精心照顾着他,让他享受母爱。与众不同的小福狼聪明、伶俐,既学会了熊的一些习性,也没有忘掉狼的本性。春天、夏天、秋天过去了,冬天是熊冬眠的季节,熊妈妈本来可以像往年一样睡到温暖的春天再起床,但因为心中牵挂着小福狼,在冬眠一段时间后醒来发现身旁的小福狼不见踪影,便不顾自己的安危冲进暴风雪中,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熊妈妈被暴风雪引起的地震砸中了要害部位,离开了小福狼,离开了这个世界,走向了熊那拉(熊的天堂)。

可怜的小福狼回到他与熊妈妈生活的洞里,却不见熊妈妈踪影。于是,他四处流浪,走遍极地。终于有一天,小福狼找到了他妈妈雷霆之心的尸骨,伤心至极的他一遍遍唱着悲伤的歌,独特的声音吸引了猫头鹰铁匠格温妮丝,在格温妮丝的帮助下,小福狼解开了身世之迷并回到了狼族,过上了正常的群体生活。

这是本充满诱惑力的动物小说,主人公的命运、遭遇常常使我牵肠挂肚。熊妈妈的离去让我泪流满面;小福狼的勇气,让我惊讶不已;为了生存,动物间相互残杀的状况,让我十分惋惜??小福狼最后回归狼族,让我们明白了大自然规律是不容改变的事实!

篇四:绝境狼王

今天刚刚拿到书,是第二部影子,一拿到书,就不由得被书的封皮所吸引。封皮上一个明显大于正常小狼的小狼出现在眼前,令人眼前一亮,不由的赶快看下去。这系列是由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斯基创作的一套奇书,他以被弃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融合,编织成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

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狼族生活在本系列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沉的母爱,到坚定的信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他的伙伴们不屈不挠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在我们的生活中亦是如此,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突然想到了自己的小升初历程,也是这样的艰难。春暖花开,未带来一丝悠闲,却是令人心紧绷——四升五来了。平时,我这个动动笔都嫌麻烦的人,现在也终于体会到了“挑灯夜读”的感觉。虽说是没有熬到十一二点过,但也是天天疲倦不已,睡觉质量都好了许多。虽然比平时累,但想想更加辛勤的父母,想象都在努力的同学们,我也是在不断坚持着。只是为了成功这两个字。

也曾一度想过放弃,总觉得学这么多有什么用,甚至一度和父母争吵过。但最终,还是过来了。现在坐在自己心仪的教室里,听着博学老师的授课,和同学们一起学习、生活,这样的感觉真好。再说说军训,那才叫地狱一般的生活。现在有时候在梦里想起来,都会被自己给吓醒。第一天,教官就给了我们一个下马威——站军姿。平时站着也挺轻松的,可像这样,一动不能动,还要浑身绷紧的站法以前还真没有试过。最难熬的就是不能动这条。身上痒的要命却不能动,那可真像猫爪挠心一样难受。多少次想动一动,但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听到自由活动这几个字,我就明白自己又挺过来了一次。放松得坐在地上真是一种享受啊。

获得成功的方法有很多,但不管怎么样一定不能缺少坚定的信念,让我们都做一只生活和学习中的福狼吧,像福狼一样走向成功!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500字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500字
寒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由中国著名作家黄蓓佳老师编著的倾情小说《我要做好孩子》,深深地被小主人公金铃的善良、正直、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的精神所感染。

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同时她也是个天真、活泼又顽皮的小女孩。金铃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自来熟,男女老少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的上共同话题、从杂货店老板,小吃摊,美发厅、修自行车、还有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每天放学从学校到家不足200米的路程,她至少走半个钟头的时间。

金铃的学习成绩语文还可以,作文比较好,但最要命的是她太粗心了,错别字写的离奇,即写成了既啦,在和再不分啦,这一点我和她比较像。大致说起来,语文成绩也就在8090分之间徘徊,数学就不太好了数学功课是金铃最不喜欢做的,尤其是四则混分运算,,里面夹着小数和分数的,她一看就头疼。10题最起码错6题。英语成绩也只能说马马虎虎,一般90来分,比如说吧,规定40分钟做张卷子,她不到十分钟做完交上去了,老师拿到手上一看,不是句首第一个字母没大写就是音标有错,英语老师很喜欢金铃;因为她读音漂亮,听力也很棒,就是粗心马虎,总之她就是这么一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活的快快乐乐轻轻松松。叫人气也不是,恨也不是的孩子。

金铃虽然人不大,但心地善良。修自行车摊的老爷爷突然中风去世了,留下了一个刚满六岁的小孙女幸幸。他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夫妻俩都很自私,谁也不肯要幸幸都怕孩子拖累了自己,幸幸只好孤单地跟爷爷过。现在爷爷说死就死了,幸幸是跟爸爸呢?还是跟妈妈呢?两边都在推脱,这时金铃站出来说:让幸幸跟我回家住,好不好?金铃为了让妈妈接受幸幸留下来住几天,跟妈妈费了不少口舌,最终妈妈还是答应幸幸留了下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这个本来还需要妈妈照顾的小女孩,却非常懂事的照顾着可怜的小幸幸。隔了一段时间,幸幸的妈妈来接幸幸回姥姥家住。金铃看着幸幸妈妈对幸幸无比冷漠的表情,劝妈妈把幸幸留下来住自己家,可是法律不允许,妈妈最终还是让幸幸走了,金铃大哭了一场,无比伤心。看到这,我的眼睛里也满是泪水。

其实,金铃成绩虽然不是最好的,出类拔萃的,但是她的正直和善良是让我无法忘怀的,我会永远记住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小姐姐,你的身上好多的闪光点值得我去学习的,我也会努力的做个好孩子。

《上帝的基因》读后感800字


东方与西方的文化起源伊始一直是良方科学家争论的焦点,在西方有《圣经》,被誉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著作的基督教的教义书,而东方拥有中国和印度这两个拥有悠久的史前文化的国度,中国是礼仪之邦,印度则是宗教的天堂,在他们的灵知体系下很多宗教派系衍生出各种不同的信仰,而印度教只是其主流中的一支。
在我们阅读到的教科书籍中,一直以为最早的文明起源于两河流域和尼罗河流域,创造这些古老的文字文明的雅利安人的先辈们生活在土耳其西部,古老的印度的起源则是由于这一支人类祖先入侵南亚次大陆所衍生出的从属于欧洲的文明,他们运用血与火的方式开垦了这片原始的土地,并且在他上面撒播自己的种子,想让一个民族从断奶开始就忘了自己的姓氏。这是欧洲一些科学家中流行的说法,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在对历史上的暴行夸夸其谈的时候,甚至没有只言片语来作为印证,但是西方种族主义学者以西方独有的权威告诉世界,世界最早的文明发生在欧洲版图上。而事实是怎样的呢?这里莫衷一是。
《梨俱吠陀》与《圣经》,不得不说这两部宗教经典著作的确有着非同寻常的相似性,不管是在故事的大体情节上,还是人物的设置似乎只是一个故事的不同版本的演绎,另一个论据则来自印度人类学家最近的发现,梵文与英语神奇的相似性。说起梵语,现代人一般都是神向往之而身不能至,不错,梵语作为世界上最神秘莫测的语言,被印度人以及居住在喜马拉雅山背面的藏民们认为是天堂的语言,自有他独特的魅力,而近些年一直为历史学家们所热衷的是因为他们发现了另一些具有某种神秘联系的现象。梵语、希腊语、拉丁语三者不仅在单词对照上有着惊人的相似,而且在语法和动词转换的方式上也有共同之处。欧洲史学家马科斯.穆勒曾经说过梵语对于我们而言就像一位亲爱的阿姨,取代了已故已久的母亲的地位。那个已故的母亲谁也没见过,这也让人们猜测现在人们通用的英语是诞生于梵语吗?
人类古文明的起源之地在东还是在西,现在还只是在现象类比分析阶段,离做出最后的论断还有一定距离,但作为亚洲人我希望这会是一个令人兴奋的人类发现,或许因为我也是一个有着种族主义基因的亚洲人,所以相信最灿烂的文化始终是在这片厚重的土地上。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500字:《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第一次翻开黄蓓佳阿姨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时,一下子就被书中精彩的故事给迷住了。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人物形象非常鲜明。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小学毕业生的学校、家庭生活。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个让爸爸妈妈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作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向大人们作了许多抗争

今天,我再次翻开这本书,非常用心地重读一遍。在书中,我仿佛身临其境,书中的主人公金铃与我如此的相似:她跟我一样胖胖的;她跟我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她也像我一样特别喜欢小动物;她跟我一样正处于小升初的冲刺阶段,但我们的学习成绩、学习习惯都不是很好,上课有时会不专心在这本书中映出了许多我的影子。

说到学习,我真的感到惭愧!比如数学吧,有些题明明会做,但不知怎么的,做起来总是粗心大意,这可是我数学上最大的敌人。再比如英语,平时老师让背单词,我每次都敷衍了事,只有在考试之前,才会临时抱佛脚。结果,每当看到同桌考优秀时,我又羡慕,又难过。为此,爸爸妈妈没少费时间来教育我,而我却总是原地踏步,让爸妈失望。

虽然我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我要像金铃那样乐观、积极向上、永不放弃,以正常的心态面对每一场考试,即使考砸了我也会继续努力,争取在学习上取得好成绩,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

同学们,有空也来看看这本书吧,让我们大家一起来做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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