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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阿雏读后感

读《阿雏》有感。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读《阿雏》有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读《阿雏》有感

前段时间,曾翻看了曹文轩的《狗牙雨》,虽然是少儿读物,我看的也不亦乐乎。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到作者很会通过描写周围的景物来烘托气氛,突章的主题,非常值得我这个初学写点儿什么的小学生学习。今天,偷得一点儿空闲,我又翻开了他的另一本小说《野风车》。这两本书都是曹文轩的纯美小说系列,但读完《阿雏》这篇小说之后,我心里却觉得悲凉、沉重。

《阿雏》这篇小说写的是:一个叫阿雏的小男孩,在他六岁时,他的父母一天晚上坐船到对面的村子看电影,由于船小人多,船行驶到河中心时翻了。阿雏的父母都不会游泳,双双被淹死了。三年后,祖母去世,阿雏成了孤儿。当他知道大狗的父亲在逃命时欺骗了自己的父亲时,他开始仇恨身边的每一个人,处处捣乱,捉弄其他小孩。没有一个人真正关心他,不管是学校的老师还是村子里的人。

大家对他越冷漠,他越是捣乱,谁对不住他,他就想出一些鬼点子,让这个人难看。在一次他和大狗打架之后,校长开除了他,他成了流浪儿。于是,阿雏把所有的怨恨都加到大狗的身上,把他骗到了一个芦苇滩上。大家四处寻找大狗,却没有一个人注意阿雏的去向,阿雏伤心极了。 面对饥饿寒冷时,他还是把衣服食物给了大狗。在一次扑捉野鸭时,他纵身跃进水里,再也没有出来。

阿雏是聪明的,他整治老师的鬼点子,他报复杨老头子的办法,恐怕是很多人都想不到的。阿雏是善良的,在生死攸关之时,他把衣服给大狗保暖,找到吃的先让大狗吃。可惜,他的聪明没有用在学习上,用在了整治人的地方。可惜他的善良没有被人发现,酿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剧。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里总想:如果大狗的老子不炫耀他那所谓的大智慧,阿雏会怨恨大狗吗?如果村子里的人对这个孩子多一份宽容,多一份爱护,会是这样的结局吗?如果阿雏的老师和校长用爱心教育孩子,发现阿雏的问题,化解他心中的怨恨,留心阿雏的优点,多一点赞美,多一点欣赏,会有这样的结局吗?不会!可惜很多时候,没有如果。

阿雏的故事,让我想到了我们的现实生活。在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样类似的事情发生呢?非常希望没有!我希望人们都做一个有爱心的人,一个心胸宽广的人,一个口上留德的人。特别是在孩子面前,更应该如此。因为他们是孩子,是一个各方面都在发展变化中的人,是一张洁白无瑕的纸,你在他身上画上什么,他就是什么,你给他什么,他给你什么。

作为教师,用心教育孩子,欣赏孩子,关心孩子,我们责无旁贷。不能像阿雏的老师一样和孩子斗气,也不能像阿雏的校长一样,让一个孩子在村子里到处流浪。我们是教师,不要愧对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个称号。

为了你我他,为了我们每一个家庭,为了拥有一个和谐的社会,请尊重每一个孩子,用真心、真情,关爱每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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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阿Q正传有感


读阿Q正传有感

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这本书,第一章还没读到一半我便被次书吸引了,并且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文章主要讲了“穷人”阿Q的生活,他被人一欺再欺,有一次因为喝了一点酒,不小心触犯了“吴妈”,就被赵太爷的儿子“秀才”用那么粗的竹杠打了一顿。还有一次阿Q去赌博,赢了钱,却被人打晕后将钱抢光。

最后,闹革命了,阿Q也想参加革命,可钱太爷的儿子——“洋鬼子”不让他参加,最后还被人送去了枪毙……

这本书真正的写了一个中国人的精神,灵魂。阿Q,一个拥有真正中国人民的气魄的男子汉,虽然有时他会调戏一下人,但他的内心是善良的,他曾经偷过东西,但他也是为了生活,迫不得已的。文中不还提到了他再也不敢偷了吗?

我们要学阿Q,做一个真正的中国人!

读《阿Q正传》有感

寒假里,为了丰富我的知识,我到书店借了一本《阿Q正传》来读,里面生动有趣的情节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

《阿Q正传》是2009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鲁迅创作的中篇小说。它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为主要特征的流浪汉阿Q,描画出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国人的魂灵。

读完这篇小说,我深受感动。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我喜欢这部小说。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作品,选自《呐喊》,他讲述了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阿Q的故事,向我们描述了一个已经遍体鳞伤,千疮百孔的社会,在这个人与人已经互相歧视,侮辱的社会,人性已经冷漠,正是如此,鲁迅先生才弃医从文,开始了他文学史上的康庄大道。

阿Q的心理活动可谓是深入人心,在文章开头之时,便有一句“我总算被儿子打啦”,好借此平衡自己的心理,在自己的心里给自己了一个胜利的金牌!

还有一次,阿Q看见王胡光着膀子在捉虱子,他也觉得自己有点痒,于是他也脱下破夹袄,捉虱子,可是捉了老半天才捉到三四只虱子,而且都是又弱又小的。王胡这时候却是一个又一个,而且个个都是大的。阿Q很失望。从这里看阿Q的进取心是很强的!

文章的结局是阿Q被送上了刑场。在这一部分,阿Q的心理活动描写,也是非常细致的。像画押的时候,阿Q不会写字,于是用圈代替,他画的圈据自己的心理反馈,是他画过的圈里最圆的一个,他不知道自己是要去枪决的,当知道要去刑场时,他两眼发黑,耳朵里喤的一声,他认为人生不免要游街示众罢啦!字里行间体现了阿Q逆来顺受的思想!

我很欣赏郑渊洁在《白客》中提到的一句话:“在当时的社会,阿Q本无其人,然而人人都像阿Q。”

读《阿Q正传》有感

读完了文章,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阿Q“精神胜利法”,他总借着“精神胜利法”来麻痹自己,来逃避冷酷的现实。

文章以辛亥革命闭塞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阿Q这个身心受到严重残害的落后农民的人物形象。阿Q生活贫困,靠打短工为生,住在土谷祠,无依无靠,甚至连自己的姓氏也“丢掉”了。

文章开头就写了阿Q在未庄并不怎么好的人缘地位,以及总少不了挨打和被开玩笑的生活。面对人们的各种过激行为,他总是吃亏,但他用“精神胜利法”使自己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

阿Q向往有一个家,所以他想“女人”,所以他才会对吴妈说那样的话,由此看得出阿Q心中的“家”对他来说是多么重要,但那时的人们不懂,阿Q还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阿Q胆子不算大,但他能毫不讳饰的说出来他上城的那些日子干了不好的勾当,却使人们更加疏远他了。

当革命党来到镇子时,阿Q又幻想他加入了革命党,去掠夺赵府和“假洋鬼子”的财物,后来革命党抢去了这些阿Q梦寐以求的东西,却没叫上阿Q,再后来阿Q被抓走扣上了打劫的罪名,游街示众,最后被枪毙了……

正如鲁迅先生自己说过,他写《阿Q正传》,是想暴露国民的弱点,是想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

对与阿Q的悲惨一生,我感到无奈,我感到惋惜。

读《阿Q正传》有感


这个夏天真是出奇的热,没事干便倒在床上,随手抓过一本书来看――《阿Q正传》――不久从弟弟家借来的。于是随便翻开一页瞧瞧,不久,就被阿Q调戏小尼姑的情节吸引住了,逗得我哈哈大笑于是我翻到了第一页

我一口气读完了它,读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又觉得可笑,又认为可悲。同时又佩服鲁迅先生的才华。《阿Q正传》它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为背景,塑造了一个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和毒害的不觉悟的农民形象。暴露出国民的弱点,写出国人的灵魂。从作品的宇里行间中,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作者也集中描写和痛彻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也通过在辛亥革命中阿Q的表现和悲剧命运,深刻地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作品在故事情节的展开和人物性格的刻画,深广的背景和人物的命运悲剧因素和喜剧因素等糅合在一起,组合得十分成功。

阿Q这一当时国民性格的典型,他临死前,两件最遗憾的事情是:画押的圆圈画得不够圆,二是游街时,没有唱出几句戏来。这是多么的可笑,更是多么的可悲呀!这决不是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他毫无真正的精神世界,连动物都会同情他这一套的精神胜利法,阿Q没有灵魂,就是死了也上不了天,只有一幅欺软怕硬的躯壳,他的存在对别人来说毫无意义。多他不多,少他不少,最多会成为人们无聊时的谈资。

阿Q死后,人们的态度各不一样,有的说:阿Q是坏人,被枪毙就是证据。有的说:枪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的却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跟了一趟。这些麻木的语言就是对自认比阿Q高一等的人们对阿Q最后的祝福,令人可悲!《阿Q正传》就像是一个凹透镜,当时的人们就像是一束光,这束光穿过凹透镜集聚成了明亮的一点,这一点就是阿Q,他的身上汇聚了所有当时的中国人的东西希望阿Q会在现在的社会里消失,成为一个真正幽默的笑话。

读《阿泥》有感600字


虽然我的世界还是和以前一模一样地黑暗和沉寂,可是再也不混沌了。读完《给世界的请柬》这本书,我的两眼湿润了。文章中那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情节不断浮现在我眼前。这本书讲了很多关于真情和爱的故事。其中,《阿泥》这篇文章让我感触最深。

这篇文章写的是泥巴人阿泥放弃获得生命的机会挽回一个女孩生命的事情。本来只要再拉一次手就能获得永远的生命时,阿泥放弃了这个机会。因为,阿泥获得生命时,与她拉满十次手的女孩就会再也听不见,再也看不到,再也发不出声音来了。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的心犹如浩瀚的大海激情澎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在平常生活中,有些人自私自利,有些人勾心斗角。可是阿泥,她为了另一个女孩的生命不惜放弃自己获得生命的机会。阿泥的这种高尚品质打动了我的心。阿泥是个泥人,而我们这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啊!为什么有些人却远远不如一个泥娃娃呢?阿泥的这种高尚品质,才是人间真善美呀!

记得文章有一句话,我现在还记忆犹新。这时候,正是春天,花啊,草啊,香味啊,鸟叫啊我喜欢这个世界到了心痛的地步,我只想活着。从中可以看出,阿泥是那么的喜欢这个世界,甚至已经到了心痛的地步,可是,比起她自己的生命,她更看重的是友谊!真正的友谊是没有欺骗,是无私的。

读完这篇文章,我早已握紧拳头,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阿泥的这种舍己为人,真诚无私的高尚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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