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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污染治理工作计划

城区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根据公司的发展计划,我们应该制定一份合格的工作计划。有了好的工作计划,项目基本成功了一半。怎么写个人工作计划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城区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为进一步加大**城区水污染防治力度,争取今年年底前使**城区主要河流和面积较大的水面基本变清,促进“花城、水邑、林海、商都”建设目标的实现,为城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市“碧水工程”计划》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城区污染源及水环境质量现状 目前,**城区建成区面积为4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39万人,按每人每天消耗179公斤水量(含饮食业及其他三产企业)计算,全城每天约产生生活污水6.98万吨。据统计,约有60%的生活污水,通过地下管道流入洙水河,最后流入洙赵新河;约有30%的生活污水,经北城韩堤口排灌站提排进入菏鄄路公路沟内,通过七里河、安兴河流入洙赵新河;约有10%的生活污水,通过城西南的三角闸,提排进入东鱼河北支,穿薛庄涵洞进入新万福河。 **城区及近郊目前污水排放量较大的单位有:**发电厂、青啤**有限公司、睿源化工有限公司、睿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牡丹纸业有限公司、鲁抗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健民制药有限公司、泰龙化工有限公司、宏瑞纺织印花有限公司、**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生建机械厂、**华联印染有限公司、**刚城纸业有限公司、**栋梁纸业有限公司、**天香毛纺织有限公司、**开发区帝园食品有限公司、**华瑞方便面有限公司、**华星油嘴油泵有限公司、**市立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牡丹区人民医院等。这些排污单位废水的流向是:**绿源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啤酒**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外排废水全部进入洙水河;**宏瑞纺织印花有限公司、**牡丹纸业有限公司、**睿源化工有限公司、**睿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外排废水通过七里河、安兴河,进入洙赵新河;**泰龙化工有限公司、**健民制药有限公司、**生建机械厂等单位的外排废水,通过东鱼河北支流入新万福河。这些单位日排污水约2万吨。**绿源食品有限公司、**健民制药有限公司、**华星油嘴油泵有限公司等企业到目前为止,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华联印染有限公司、**刚城纸业有限公司、**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单位至今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泰龙化工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从近期的检查情况看,部分单位治理污水设施运转基本正常,外排废水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个别单位治理污水设施老化或者处理能力不足,已不适应需要。 多年来,由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及点源治理不到位,造成**城区水环境质量较差。环城公园工程的建设,对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起了重大作用,但目前**城区仍有部分区域污染严重:一是长江路以南、定陶路两侧,大部分污水系**泰龙化工有限公司外排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化学需氧量;二是城区菏鄄路两侧,由于城区部分污水经韩堤口排灌站排入菏鄄路路沟内,加上**睿源化工有限公司、**睿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处理后的生产污水,特别是七里河接纳了东明县部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致使该区域水环境质量一直较差;三是天香公园水域,该水域与洙水河相通,城区大部分生活污水和青啤**有限公司工业污水排入该水域;四是城东北区域、220国道两侧,由于**华联印染有限公司、**刚城纸业有限公司、**栋梁纸业有限公司、**天香毛纺织有限公司等企业治污设施不完备或不能正常运转,外排工业废水不达标就进入七里河和安兴河下游。 二、治理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网设施建设 要加大投入,加快城区污水处理管网铺设,并做好配套完善,最大限度地把城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实现20xx年底前**市城区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的目标。这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市市政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配合。 (二)加大城区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 1.关闭一批企业。认真落实鲁政发〔20xx〕2号和菏发〔20xx〕6号文件精神,对**城区内及近郊的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包括现有石灰法制浆工艺、年制浆能力3.4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万吨以下黄板纸,1万吨以下废纸造纸企业,1万吨以下酒精生产线,1万吨以下淀粉生产线于20xx年底前依法予以关闭。对“十五土(小)”和新“六小”企业,发现一个,取缔一个。这项工作由牡丹区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逾期不予关闭和取缔的,将按照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环保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2.停产治理一批企业。对**城区和近郊的污染严重、4月底前未上马治理设施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治理,经市、区环保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一律关闭。这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督促落实。3.限期治理一批企业。对**城区及近郊虽有治理设施,但外排污水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在今年7月底前全部完善治理设施,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排放。8月初,环保部门要组织检查验收,对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一律停产治理。这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督促落实。4.搬迁一批企业。对**城区及近郊污染严重、威胁居民身体健康、制约城市发展、影响城市形象的企业,要制定规划,分期分批搬迁。特别是位于**城区上风上水向的企业,工业废水即使达标排放,也不宜在建成区内长期生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也要远离建成区。这项工作由牡丹区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5.依法查处一批环境违法企业。要加强对城区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对企业闲置治污设施、偷开偷排、超标排放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按照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环保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的责任。这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环保局负责。 (三)加强新建项目环境管理 为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要坚决制止。这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发改委、工商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经贸委、外经贸局等部门配合。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在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已经建成的,一律停产、停业,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组织领导 牡丹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把**城区水污染治理工作作为今年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牡丹区、开发区要成立专门机构,分管领导靠上抓。要加大污染治理的投入,并积极进行市场化运作,努力扩大融资渠道,多方筹集资金,确保治理设施建设需要。市政府将成立督导组,今年6月底、8月底、10月底、12月底分4次进行现场调度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附件:需关闭、停产治理、限期治理企业名单 附件: 需关闭、停产治理、限期治理企业名单 一、需关闭企业名单 **刚城纸业有限公司 **栋梁纸业有限公司 牡丹宏川卫生纸厂 牡丹何寨卫生纸厂 牡丹苏道沟包装纸厂 二、需停产治理企业名单 **绿源食品有限公司 **健民制药有限公司 **华星油嘴油泵有限公司 三、需限期治理企业名单 青啤**有限公司 **泰龙化工有限公司 **天香毛纺织有限公司 **华联印染有限公司 鲁抗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睿源化工有限公司 **睿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牡丹纸业有限公司 **宏瑞纺织印花有限公司 **开发区帝园食品有限公司 **华瑞方便面食品有限公司 **生建机械厂山东省电讯十厂 **市第二人民医院 **市第三人民医院 牡丹区人民医院**市立医院 **市中医医院**惠慈医院
城区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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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关于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搞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桓台形象,彻底阻断各种疾病滋生和传播渠道,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现就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城区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县委十届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城区卫生容貌治理为重点,以优化城区卫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工业立县”、“环境立县”建设步伐,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根本目的,全民动员,广泛参与,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消除城区环境脏、乱、差现象,努力打造一个整洁、文明、优美、舒适的绿色桓台,促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治理目标任务 城区卫生容貌综合治理整体目标是:20xx年以治脏治乱为重点,尽快解决环境卫生状况差的问题。集中清理城区积存垃圾、乱贴乱画乱挂;拆除违章建筑和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实体围墙;加强对户外广告、占道经营、交通秩序、建筑扬尘、居民小区和集贸市场等方面的治理;完成绿色通道和灯亮工程规划设计,抓好东岳路、兴桓路、中心大街“灯亮工程”和沿路建筑整装美容工作;搞好寿济路、张北路两条绿色通道的拆迁和地形整理,为20xx年的绿化、亮化、美化工作打好基础。 20xx年以绿化、美化、亮化为重点,实施“绿色屏障、绿色家园、绿色长廊”工程。完成张北路、寿济路、大寨沟沿路绿化美化及景观设计;完成城区主要干道两侧光缆、电缆的下埋任务及人行道铺装、建筑物整容工作;突击解决好各小区卫生脏、乱、差问题;全面实施“灯亮工程”,搞好夜景规划设计,提高亮灯率,城区占用绿地的大型广告原则全部拆除,有条件的单位通过规划可选择有利位置设置大型电子屏幕广告或霓虹灯广告,使我县的夜景更亮更美。 20xx年以巩固提高、规范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大旧城改造力度,提升我县整体形象,形成长效管理的运行机制。 城区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重点是城区范围内各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及各单位门内达标等卫生容貌问题。突出抓好城区的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共卫生、食品卫生、集贸市场、环境保护、交通秩序、单位门内达标等卫生容貌的治理任务。彻底解决垃圾乱堆乱倒、污水乱排乱放、摊点乱摆乱设、建筑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标语乱扯乱挂、广告乱发乱撒、乱涂乱画以及食品卫生不达标等问题。 三、整治责任分工及标准 为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确保上述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照部门管理职能,分设综合管理、综合治理、市容管理、行业管理、市场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环保管理七个管理组,各管理组具体职责是: (一)综合管理组(县文明办为责任单位) 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牵头召开有关协调组会议,研究、协商有关问题,督促检查考核全县城乡卫生容貌工作,搞好总结、评比表彰工作,搞好舆论宣传引导与监督工作。 (二)综合治理(县综合执法管理局为责任单位) 1、拆除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大型户外广告;拆除城区道路树木、线杆、围墙、站牌、电话亭、交通护栏等处随意设置的各类广告;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破坏建筑风格的各类广告;清理商业店铺的门头招牌,大型超市、商店、娱乐场所等可以设一主一副,其他商店店铺只准设一处,其余的一律拆除;清理沿街店铺门、窗上的图文广告及店铺门前摆放的各类广告牌匾,清理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乱写乱画、乱贴乱挂野广告。过街横幅除县委、县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外,其余由综合执法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悬挂,否则一律不准悬挂。 2、城区东岳路、兴桓路、中心大街、建设街、镇南大街、卫生街、公园路、205国道城区段、公安街(槐荫路以西)、槐荫路(中心大街以南)一律取消店外经营和店外加工制作,严禁乱摆摊点、乱搭乱建和占道经营。 3、严禁随意在临街建筑物上开门、开窗及乱搭乱建,城区沿路设置的报刊亭、个体电话亭、彩票亭,按规划要求,明年六月份以后逐步迁入店内经营。 4、沿街各单位建筑施工要按规划设置标准围墙,严禁施工材料挤占道路和随意挖掘破坏道路。 5、对城区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烟蒂、果皮、纸、口香糖,践踏绿地,攀折树木等不文明行为,由综合执法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6、205国道以东索镇大街、镇府街、建设街、铁西路、公园路禁止店外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设摊点,卫生全日保洁,垃圾清运及时,主次干道无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索镇镇负责治理)。 7、开发区内各主次干道两侧清除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取缔店外经营,杜绝污水乱排乱放,区内卫生早晚两扫,全日保洁(由开发区负责治理)。 (三)市容管理(县建设局为责任单位) 1、城区沿路临街各经营门店、生活小区居民楼等建筑立面由产权单位完成修补、粉刷、整装、美容任务。 2、取消城区沿街道设置的垃圾方箱,重新设置果皮箱,年内新建垃圾中转站不少于21处,城区各单位按规划要求设自备地下垃圾中转站,对城区内所有公厕进行全面整修,达到管理规范,设施完好。 3、生活小区内的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野广告,按照市政府27号令的要求督促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及沿街门店负责清理各自建筑物、构建物、公共设施上的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现象。 4、对城区所有生活小区内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以及小区沿街房乱开窗开门问题进行彻底清理;小区内绿地养护管理及时,无人为占用、践踏破坏等现象。 5、城区主要干道两侧的光缆、电缆,由各产权单位于明年五月底以前完成线路下埋任务。 6、全面清理城区主要干道两侧的临时性建筑物、构建物,对超批准年限的依法予以拆除;年内拆除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实体围墙,改建透明围墙。 7、对城区破损路面、城区照明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城区道路完好率、亮灯率达到规定标准。 8、小区卫生全日保洁,垃圾实行袋装管理,清运及时,无积存垃圾及卫生死角,建筑垃圾统一清运,集中处理。 (四)市场管理(县工商局为责任单位) 1、城区内各马路摊点划行归市、严禁随意乱设摊点、乱叫乱卖。 2、取缔镇南大街、公园街、商学路、公安街、建设街等探头市场,中心大街夜市就近迁入建国小商品市场西侧广场经营,由建国村负责管理;商城大集迁入商城南路经营;镇南大街摊点迁入云涛小区大观园小广场内经营;建设街摊点迁入槐荫路市场内经营;公安街口探头市场就近迁入新民小区沿路大棚内经营,绿岛超市两侧的流动摊点迁入酒厂北路经营。 3、各市场内设立专业环卫队伍,市场摊点管理有序,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地面洁净无污水。 (五)行业卫生管理(县卫生局为责任单位) 1、加强对“五小”(小饭店、小旅馆、小理发店、小食品店、小饮食摊点)的监督管理,彻底解决餐具不消毒、生熟不分,从业人员不查体,无证经营和卫生脏、乱、差问题,彻底改变“五小”行业不卫生的面貌。 2、落实各责任单位的门内达标责任制,各单位门内卫生达标。 3、年内取缔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所有露天烧烤;明年上半年取缔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的露天烧烤。 (六)交通秩序管理(县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为责任单位) 1、严格车辆管理,机动车、自行车划线定点停放,设立醒目标志,彻底解决机动车、自行车、出租车乱停乱放问题。 2、取缔城区内变相经营的载客机动三轮车、人力车、二轮摩托车;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摩托车、自行车、汽车维修点全部进入店内经营,坚决杜绝“马路维修工厂”现象出现。 3、中心大街县宾馆两侧出租车就近迁入桓台影院门前停放;县博物馆门前出租车迁入博物馆西侧南北停放;公园门前出租车迁入对面小区南北路一侧停放;镇南大街出租车迁入大观园广场北靠一侧停放;卫生街出租车、自行车迁入县医院东侧农行营业部空场内停放;建设街出租车迁入惠康超市门前停放;城标广场附近出租车及各种塔吊、装载机进行规划迁移。 4、规范百货大楼、商厦、宝利源商场、县医院、肺科医院、长途汽车站自行车停放点的管理,将喜乐家超市、绿岛超市、妇幼医院、鑫龙商场、百货大楼门前自行车管理权移交县公安局管理。 5、严格对洗车站点的审批,提高洗车站点的规模和档次,严禁在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小区等处设立洗车站点;取缔兴桓路两侧、张北路城区段两侧的汽车洗车站点,各洗车站点要全部进厅,严禁占用人行道等公共设施洗车。 (七)环境保护管理(县环保局为责任单位) 1、加强工业“三废”治理,严把“三废”排放点,重点加强城区、近郊区污染源的治理,对有关重点单位要逐一排查,禁止“三废”超标排放。 2、严格控制企业废气排放,加快实施天然气替代工程。 3、严禁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四、考核办法 1、县委、县政府成立城区卫生容貌治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2、考核工作采取月抽查,季检查,年考核的办法,由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标准,对各责任单位逐项进行考评打分,考评结果排出名次,每月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年底汇总折算后分别列入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关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各级文明单位的考评依据。凡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达标或完不成任务的,年底均不能评为岗位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和各级各类文明单位。 3、考评分为100分,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较差三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70—90分为良好,70分以下为较差,对在考评中一次评为较差的单位,由县考评小组对其亮黄牌警告,两次评为较差的单位,在全县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附:城市卫生容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三年十月八日
关于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

城区房屋全面普查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为全面掌握河东城区房屋建设现状,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河东城区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普查。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突破河东”发展战略,加快实现“三三一一”目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经营、高效能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将房屋规划建设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确保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普查范围 西至天香路,东至上海路(东外环),南至万福河,北至北外环路(220国道两侧至高速路下道口两侧村庄)所围合的区域,面积137.24平方公里(建成区40平方公里)。其中,牡丹区53.29平方公里(建成区25平方公里),开发区83.95平方公里(建成区15平方公里),该区域内所有平房、二层楼及“城中村”中二层以上楼房都要进行普查。 三、普查内容 普查的内容包括居(村)民的房屋座落位置、建设时间、建筑面积、建筑结构、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以及每幢房屋的装饰装修情况。 四、普查方法 这次普查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牡丹区和市房管局负责对牡丹区辖区的房屋实施普查,开发区和市规划局负责对开发区辖区的房屋实施普查。两区分别成立普查指挥部,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具体负责各辖区普查工作的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同时,在各办事处设立分指挥部。市规划局、市房管局、牡丹区、开发区各抽调150人,组成普查小组。每个普查小组6人,由两区和两局人员混合编组。牡丹区和开发区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宣传和群众工作,保证普查组能及时进门入户;规划、房产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普查技术工作,确保普查的工作质量。各普查小组逐街、逐户上门核查,逐项填写普查登记表,绘出现状图,房屋现状和装饰装修情况都要详细拍照。普查后统一汇总,建立档案。 五、普查步骤 普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5月11日—5月20日)。 一是5月14日召开城区房屋普查工作动员大会,使所有参加普查工作的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搞好这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搞好普查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通告、召开专门会议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要求,统一认识,积极配合房屋普查工作。 三是准备好丈量用具、各类表格、拍照器材等普查用的各种物品,建立指挥部,落实普查经费。 四是对普查人员进行科学编组,明确各自职责。 五是搞好人员培训。举办全体人员参加的培训班,学习表格填写的方法和普查的技术要求等,宣布普查纪律。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5月21日—6月21日)。 (一)普查以建成区为中心,按照先建成区、后城乡结合部,先一般民房、后平房家属院的原则,逐步向周边推开,普查入户率必须达到100%。 (二)对现有房屋进行认真详细丈量,准确记载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建设时间和房屋装修状况等主要数据,并绘制现状示意图。 (三)对现状房屋进行拍照。拍照要能全面反映每个院属和室内装修情况的全貌,要求所有的现状都能在照片上反映出来,每张照片都必须拍照上户主的姓名,以利归档立卷。 (四)认真查验发证情况。对已发的土地证、规划证、房产证和无证的有效票据,由普查小组负责认真审验,核实无误后由普查组亲自复印归档入卷,以利鉴别其房屋的合法状况。已发证件不得由本人复印,有证件不出示的,按无证件处理。 (五)严格实行责任制。各区指挥部在普查过程中,要经常抽查各组普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不断加强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 第三阶段:建档立卷阶段(6月22日—7月1日)。 按照一户一档、一居(村)一卷一处一橱的原则,将普查登记表、每户现状房屋照片、装修照片进行统一归档,分类整理。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7月2日—7月7日)。 普查任务完成后,牡丹区、开发区指挥部分别建立检查验收组,依照技术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按下列标准进行: 1.普查范围内,房屋实际普查登记率达到100%。 2.以户为单位,房屋勘丈项目、数据齐全、准确,每户建筑面积误差不超过±2%。 3.普查登记表记录真实、填写齐全,无错项、漏项;拍照、资料能反映整个院落每幢房屋及室内的装饰装修状况。 4.区分办事处、社区、街、巷(胡同),对普查房屋编号,建立普查档案和台帐,做到卡(信息目录卡)、表(测绘数据表)、图(房屋平面图)、片(现场照片)四相符。 六、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1.严肃组织纪律,实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确保人员相对稳定。 2.讲究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积极配合。 3.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深入村户,了解真实情况。 4.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时间和质量。 5.明确职责,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 6.文字书写要工整,表格填写、绘图要清晰规范,有关材料要全面翔实。 7.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七、组织领导 这次城区房屋普查工作统一由市政府领导,编制统一的实施方案,统一普查标准,统一时间和步骤。具体工作由牡丹区、开发区、市规划局、市房产局组织实施。牡丹区和市房产局、开发区和市规划局分别组成指挥部,各办事处设立分指挥部。牡丹区、开发区、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各抽调部分县级干部,到第一线指挥房屋普查工作。实行责任制,两区两局的领导分别对牡丹区、开发区的房屋普查工作负责。参加指挥部的副县级干部要包办事处,办事处的干部包社区,普查组的工作人员包户,一包到底,共同完成普查任务。 这次普查是对城区房屋现状进行的一次全面调查,主要是客观反映城区房屋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驻城各有关单位、城区办事处、社区、居(村)委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抽调精兵强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普查工作。
城区房屋全面普查实施方案

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切实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快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年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x政办秘〔xx〕xx号)精神,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推进计划。

一、工作目标

地表水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要求。国家、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列入良好湖泊环境保护专项的城东湖和城西湖水质达到规划目标要求;水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显著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环境准入,从源头控制水污染物排放;xx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环保局牵头,经信委、国土局、发改委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自xx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环保局负责)

自xx年起,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经信委牵头,发改委、环保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xx年,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环保局牵头,经信委、发改委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xx年底前,工业集聚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年度要求。(环保局牵头,科技局、经信委、商务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二)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xx年,完成城南片区截污工程建设,提高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率。通过采取bot等模式,实施xx镇、xx镇和xx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住建局牵头,发改委、城管执法局、环保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xx年底前污泥处置项目建成投运,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国家年度要求。(住建局牵头,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三)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xx年7月底前完成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情况调查,年底前启动禁养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自xx年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畜牧局牵头,环保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xx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个数达到国家年度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和“三线三边三地”环境整治,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抓好已建美丽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推进xx年度8个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xx年底完成xx年度9个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11月底前完成xx年度12个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3年整治专项行动,积极推行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置模式,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环保局牵头,住建局、水务局、农委、美丽办、文明办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制定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xx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和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国家年度要求。(农委牵头,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畜牧局、市监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四)饮用水安全保护

完成县城区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进一步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设置防护设施、标识标牌,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和管理;xx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环保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城管局、卫计委、林业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xx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供水厂出水水质状况。(卫计委牵头,水务局、住建局依职责分工负责)

xx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卫计委牵头,水务局、住建局依职责分工负责)

xx年底前完成县城区备用水源地可研、设计等前期工作。(住建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水务局、卫计委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水环境管理

xx年7月底前完成沣河水质达标方案报备工作,全面实施沣河水环境治理。xx年底前完成“河长制”实施方案编制。(环保局牵头,水务局、住建局、水产局、城管执法局、畜牧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自xx年起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环保局牵头,发改委、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委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编制实施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方案,实施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强船舶油污水及港口和渔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县海事处牵头,交通局、经信委、住建局、农委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编制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住建局牵头,发改委、环保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xx年底前完成29家加油站(点)地下油罐进行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改造。(商务局负责)

xx年底前全面实施渔民上岸工程,确保渔民上岸做到应上尽上。(住建局牵头,水产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六)节约保护水资源

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年度指标内。(水务局牵头,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农委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本推进计划的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工作方案中的职责分工,落实环保监管“一岗双责”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行业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环保局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进展和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二)强化约谈督查

县政府把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要求,对没有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约谈有关责任领导。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和乡镇问责。县政府督查室、县环保局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加强执法监管

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全面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形成网格化、全覆盖、无缝隙监管机制。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挂牌督办机制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机制,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四)强化宣传教育

组织各部门、各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报道,及时报道先进经验,公开曝光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民治水的浓厚氛围。

乡镇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乡镇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水污染是由有害化学物质造成水的使用价值降低或丧失,污染环境的水。污水中的酸、碱、氧化剂,以及铜、镉、汞、砷等化合物,苯、二氯乙烷、乙二醇等有机毒物,会毒死水生生物,影响饮用水源、风景区景观。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统筹推进我镇水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实施绿色化永续发展战略,开创我镇生态文明新时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水十条》和《**省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各项要求,突出“绿色水网”特色,坚持“水系入手、截污为先、方式多样、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水环境实施分流域、分阶段科学规划与精细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水环境管理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深入实施“河长制”、“涌长制”,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推进全镇治水行动。

(二)主要原则

1、质量主线、全面落实。以水质目标管理为主线,按照“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确定流域、饮用水水源、城市水体、近岸海域等水体质量改善目标,明确我镇实施《水十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强化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力的刚性约束,构筑生态控制红线,根据环境功能实施差别化政策,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引领和倒逼作用,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2、突出特色、精准治污。突出市“绿色水网”特色,按照“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推行水环境精细化管理,以水质改善为根本,以水系治理和水网贯通为纽带,进一步细化整治目标任务和总体工作部署;加强科学规划,以水质达标倒逼整治任务,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管理,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将水污染治理与流域综合开发、产业转型升级与水乡文化传承相结合,多措并举提高治理实效。

3、改革创新、重点突破。充分发挥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示范作用,积极吸收和运用国内外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新成果、新经验、新举措,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先行先试、开拓创新,形成一整套以水质改善为核心的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机制体制,促进我镇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4、上下结合、部门联动。严格按照《水十条》的职责分工,建立环境共治、生态共保的水污染防治区域协调和综合整治机制,形成协同工作新格局;建立各有关部门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5、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把公众参与作为编制工作方案和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以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广泛听取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公布工作方案编制和实施的进展情况,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引导公众自觉参与水污染防治行动。

(三)总体目标

1、外江河流目标

至20xx年,中堂水道稳定达到Ⅲ类水质,倒运海水道、赤滘口河水质保持或达到水质Ⅳ类水质,洪屋涡水道达到Ⅴ类水质。

至2020年底,中堂水道、倒运海水道、稳定保持Ⅱ类水质,赤滘口河、洪屋涡水道达到Ⅲ类水质。

2、内江河流目标

到20xx年底,完成重点河涌整治,整治后的内河涌消除黑臭现象,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

到2020年底,完成辖区内90%以上河涌整治。整治后的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

到2030年,完成辖区所有河涌整治,整治后的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二、防治任务与主攻方向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清理取缔“十小”企业,全镇要全面、持续排查手续不健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企业。(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协助)

2、专项整治六大重点污染行业。继续推进全镇范围内造纸、电镀、漂染、洗水、湿式印花、制革等行业专项治理和污染企业退出工作。(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协助)

3、实施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电镀等行业清洁化改造。20xx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经贸办牵头,环保分局协助)

4、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优先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运行负荷,强化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沿河截污、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投运。(水务中心牵头,环保分局协助)

5、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要全面执行一级A标准及**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xx)的较严值。到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水务中心、环保分局牵头)

6、切实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全面排查非法污泥堆放点,列出清单一律予以取缔,并建立长效机制。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100%。(环保分局牵头,城管分局、公用中心、农林水务办、交警大队协助)

7、推进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实现外运焚烧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公用中心牵头,环保分局协助)

8、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根据全镇范围内禁止规模化畜禽养殖,继续落实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方案和长效管理机制,严防畜禽养殖业反弹回潮。(农林水务办、环保分局牵头)

9、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农林水务办、国土分局、环保分局牵头,水务中心协助)

10、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建立科学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推广与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制定政策鼓励使用人畜粪便等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和类激素等化学物质的使用量,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实现农业生产生活物质的循环利用,推动粗放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变。(农林水务办牵头,各部门参与)

11、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城管分局、公用中心牵头,水务中心、环保分局协助)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1、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据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落后产能淘汰方案。(经贸办牵头,统计办、环保分局协助)

2、严格环境准入。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辖区内环境准入条件,全面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0年,组织完成辖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环保分局牵头,水务中心、经贸办协助)

3、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涉水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继续抓好重污染行业的整治,依法关停达不到原地保留条件又拒不进入定点园区的重污染企业。(经贸办、环保分局牵头,商务办协助)

4、积极保护生态空间。根据市划定蓝线管理范围,在全镇范围内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达不到要求的应制定整改恢复计划,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于2020年前退出。(国土分局、水务中心牵头,城建办、规划所、环保分局协助)

5、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强化节水减排的刚性约束,积极引导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出台优惠政策推动循环发展,鼓励高耗水行业实施绿色化升级改造和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着力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建设。依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经贸办牵头,商务办、环保分局协助)

6、促进再生水利用。进一步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已建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自20xx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水务中心牵头,经贸办、环保分局、城建办、水务中心、公用中心协助)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1、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我镇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以及水质严重超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要对自备水源情况进行排查执法,严禁私自取水用于生产和商业用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效率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20xx年底前,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和动态数据库。(水务中心牵头,经贸办、城建办、农林水务办协助)

2、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产或商用水井,一律予以关闭。20xx年底前,初步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水务中心、国土分局牵头,经贸办、农林水务办协助)

3、提高用水效率。建立包括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等用水效率指标的评估体系。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根据国家部署实施用水效率标识。(水务中心牵头,经贸办协助)

4、抓好工业节水。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0年,电力、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电镀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对上述行业开展排查,于20xx年底前列出未达标企业清单并提出整改计划。(经贸办牵头,水务中心、城建办协助)

5、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于20xx年6月底前制定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计划。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xx年,全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水务中心牵头,经贸办、供水公司、城建办、质监站协助)

6、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业节水。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排灌工程体系,持续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渠道防渗为主,重点加快灌排工程更新改造,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农林水务办、水务中心牵头,财政分局协助)

7、科学保护水资源。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20xx年底前,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水务中心牵头,环保分局协助)

(四)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1、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列出专项经费,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水务中心、供水厂牵头,城建办、财政分局协助)

2、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继续优化调整取水排水格局,实现高、低用水功能之间的相对分离与协调和谐;供水通道严禁新建排污口,依法关停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污口,汇入供水通道的支流水质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要求。(水务中心、环保分局牵头,公用中心协助)

3、促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xx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环保分局、经贸办、城建办牵头,水务中心、公用中心协助)

4、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根据市的统一部署,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深入推进我镇的水污染综合治理,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阶段整治目标按期实现。按照“一河一策”、“一涌一策”的原则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内容。(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水务中心、公用中心协助)

5、整治全镇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自20xx年起,每季度第一个月将本地区上季度黑臭水体整治情况报送市水务局与市环保局。到20xx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水务中心牵头,环保分局、公用中心、农林水务办协助)

6、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构建水网连通、景观特色鲜明的湿地公园网络,湿地公园建设要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水污染治理、水乡文化传承相结合。(农林水务办、环保分局牵头,财政分局、国土分局、水务中心、城建办、农林水务办、公用中心协助)

(五)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法监管

1、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列出超标和超总量排放企业清单。进一步完善重点污染源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限期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每年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宣教办、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协助)

2、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实施重点环境问题和重点污染源挂牌督办制度,每年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环保、公安、工商、安监、电力、供水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对重点片区水污染企业进行整治。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环保分局牵头,城建办、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安监分局、供电分局、供水厂协助)

3、提升监管水平。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分局牵头,水务中心协助)

4、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到20xx年底,建成达到一级标准的环境监察机构和队伍,配备专职环境监察人员,全面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环保分局牵头)

(六)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1、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20xx年底前,明确辖区内地表水等水体控制断面(点)及其水质保护目标,采用近三年监测资料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列出未达标水体清单。对未达标水体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方案报市环保局备案。(环保分局牵头,水务中心协助)

2、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范围。选择对水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总氮、总磷等污染物,研究纳入直接入海河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城建办、农林水务办、水务中心协助)

3、严格控制环境风险。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根据市的相关要求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安监分局协助)

4、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20xx年底前制定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环保分局牵头,农林水务办、安监分局、财政分局、水务中心协助)

5、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xx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加强许可证管理,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建立严厉的处罚和问责机制,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排污单位应通过自己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确保排污行为稳定达到许可证的要求。(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协助)

三、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1、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经贸办牵头,商务办、环保分局、水务中心协助)

2、推行绿色信贷。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重点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环保、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加强协作联动。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经贸办牵头,环保分局、水务中心协助)

(二)强化科技支撑

1、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完善环保技术评价体系,加强环保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水处理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经贸办牵头,环保分局、农林水务办、水务中心协助)

2、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集聚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监测、评估和治理。(经贸办牵头,商务办、环保分局协助)

(三)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1、强化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要于20xx年底前分别制定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工作方案报市环保局备案。(环保分局牵头,农林水务办、水务中心协助)

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进展及时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财政分局、城建办、规划所、水务中心、农林水务办协助)

3、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信息公开等责任。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工业集聚区内的企业探索建立环保自律机制。(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商务办、经贸办协助)

(四)严格目标任务考核

1、依据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要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对各村(社区)河涌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作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环保分局牵头,组织办、经贸办、城建办、农林水务办、财政分局、规划所、水务中心协助)

2、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要约谈相关部门和村(社区)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连续两年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对所在地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等处分;连续三年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对所在地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给予记过等处分。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要终身追究责任。(监察室牵头)

(五)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1、加强社会监督。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污染事件调查。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环保分局负责,宣教办协助)

2、构建全民行动格局。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加强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开展环保村(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环保分局牵头,宣教办、团委协助)

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所有燃煤锅炉进行脱硫除尘双重治理,达到*市地方排放标准;重点钢铁企业烧结机进行脱硫治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二、工作任务

(一)燃煤电厂

1.市环保局负责,督促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电力和供热企业,按计划(名单见附表1)限期完成13个锅炉烟气治理项目,烟尘排放浓度低于5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低于400毫克/立方米;10月底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河北华电*热电有限公司(西厂区)储煤场建成防风抑尘网。

2.市发改委负责,20xx年9月底前,关停*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二厂等4家企业的9台小火电机组(名单见附表2)。

(二)钢铁企业

1.*县、*市政府负责,20xx年6月底前,*敬业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县西柏坡钢铁有限公司、*市澳森钢铁有限公司完成烧结机脱硫和烟粉尘治理任务,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市、*市政府负责,20xx年6月底前,对7家(名单见附表3)没有环评手续非法生产的钢铁企业,采取断水断电措施、依法关停。

(三)工业与民用锅炉

1.市能源办、市环保局负责,采取超常规措施,按照“应拆尽拆、非拆即改、非气即电”的原则,20xx年10月底前对市区主城区电厂以外的所有燃煤锅炉进行改造。具备集中供热、供气条件的燃煤锅炉要坚决拆除,不具备条件的必须进行“气代煤”、“煤改电”(改用电或改烧天然气)改造。

2.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负责,按照管辖范围,20xx年6月底前完成市区主城区以外所有燃煤锅炉的烟气治理,烟气排放达到《*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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