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演讲稿 > 医疗纠纷检讨书 > 导航 > 关于医疗纠纷的几点体会

医疗纠纷检讨书

关于医疗纠纷的几点体会。

你能看到多远的过去,就能看到多远的未来。在我们准备上台正式开讲之前,我们应该按照写好的演讲稿提前进行练习。好的演讲稿能够深入人心。你是否为如何写好一篇优秀的演讲稿而感到头疼呢?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关于医疗纠纷的几点体会,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文章标题:关于医疗纠纷的几点体会

市公安局、卫生局领导、各兄弟医院同仁们:

你们好,非常感谢内保分局和老大哥人民医院组织并提供的这次机会。全市医疗机构坐下来一起研讨医疗纠纷,这在我市卫生系统是第一次,这必定会在防范和遏止医疗纠纷的发生上起到积极作用。下面,结合我院近两年的医疗纠纷处理上谈一下我的感受。

一.医疗纠纷的成因

当前,尤其是在新《医疗事故条例》实施之后,医疗纠纷呈明显上升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医疗纠纷每年以10-20的速度递增,频频发生的医疗纠纷导致医患关系紧张,而紧张的医患关系又促使医疗纠纷频频发生,结果恶性循环。目前产生众多医疗纠纷的原因比较复杂,但总的归纳起来,主要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1.患者维权意识增强,而医务人员的法律观念淡薄,体现在患者就医时,医方对患者应有权力知情选择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的不尊重,结果被患者当作一种无法忍受的侵权行为而引起的纠纷。

2.社会矛盾转嫁而引起的医疗纠纷,体现在经济承受能力较差的患者无力承担大额医疗费用或各类伤害案中因某种原因无人承担医疗费用时,故意指责医务人员工作中出了差错和事故而引起的纠纷,从而达到不交或少交医疗费用的目的。

3.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和期望值过高,如患者住院就认为进了“箱”,不能正确理解病情的变化和疾病发展的自然规律,一旦病情恶化或死亡,就指责医方治疗有过失。

4.医疗机构存在过失和不足。如医德医风差、服务态度恶劣,同时,存在误诊或漏诊的情况。

另外,还有因医疗收费,个别心态不健康的人想敲诈医院而引起的医疗纠纷等。

二、医疗纠纷的危害

医疗纠纷发生在医院,不仅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还要耗费医院大量的人力、物力。频繁发生的医疗纠纷,特别是医方无过错的纠纷,对医务人员的身心造成很大伤害,对医疗环境影响也很大,增加了社会对医务界的不信任,恶化了医患关系。医方为避免医疗风险,不敢收治危重病人,不敢开展高难度手术,在治疗中墨守陈规,不敢越雷池半步。这在客观上阻碍了医学技术的发展。这不仅是医学的悲哀,也是患者的悲哀。医疗服务本身是一种不同于其它服务的特殊服务,它既服务躯体,又服务于精神,医疗服务的对象也是特殊的,——接受服务的大多是痛苦中的病人和情绪焦虑的患者家属,因此,当你帮助患者解除痛苦,恢复健康时,医护人员容易被患者千恩万谢;但当服务出现缺陷时,医务人员也最容易受到指责,在去年我院的发生的一例医疗纠纷中,就曾出现过这么一幕,一方面是患者因纠纷纠集一帮人在医院大门处大闹,另一方面一名住院患者因康复前来医院送锦旗,这是一种很无奈的现象。

三、医疗纠纷的防范

如何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呢?反观我院两年来的医疗纠纷,真正因医疗技术欠缺而引发的纠纷没有,连续发生的多是因为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病情解释不到位,服务态度差引起的纠纷。这个结果符合有关部门在调查全国医疗机构中医疗纠纷的调查结果。我想,如果我们医务人员不仅仅把“以病人为中心”作为一个,而是真正体现在工作中,许多医疗纠纷是可以避免的。作为医院的一名管理者,我认为医院本身在防范医疗纠纷上还应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管理是杜绝医疗纠纷的根本措施。主要两个字“规范”,要严格按照医院的医疗操作规程去对待每一位患者,强化临床一线责任,进一步规范操作规程,加强病历质量管理和医疗质量检查,结合医院发展肿瘤专科特点,借鉴和制定肿瘤诊疗常规,使“依法行医”成为医疗实践的行为准则。规范入院病人“一日清单制”,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增加收费透明度,使病人在医院花钱不再“雾里看花”,而是心中有数。

2、强化服务是减少医疗纠纷之源。如果能以患者满意不满意作为医疗服务的最高标准,那么就能避免大部分医疗纠纷。服务无巨细,它体现在患者就诊的每一个环节,这需管理者与医务人员的细心揣摩,从而进一步完善。头些天,人民医院推行的出入手续代您办都是在围绕服务上做文章。事实证明,高尚的医德可以化解医疗高风险,优质的服务可以减少医疗纠纷!

3、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是防范医疗纠纷之本。随着社会进步和法制意识的增强,患者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与医生之间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他们对自己的疾病、治疗、费用等方面有知情选择权,同时患者也重视自己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如果医务人员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改变家长制的医疗作风,容易对患者构成侵权,从而引发医疗纠纷。

防范医疗纠纷,还需要整个社会的大力支持。

1、加大政府投入,保证医院生存与发展的必需资金来源,这样可以避免医疗机构因发展资金短缺而转嫁患者的不合理收费,减少患者因收费而与医院产生的纠
纷。政府应重新审视把医疗机构推向市场后的政策。

2、尽快建立和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邢台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内陆中小城市,许多患者无力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医疗纠纷的增加。

3、改变新闻舆论导向。目前,医疗机构似乎成了各类媒体暴露社会问题的焦点,一些媒体对发生在医患间某些不可避免的纠纷和矛盾连篇累牍地进行炒作、曝光,而内容有的有一定依据,有的基本偏离事实。医疗机构接受新闻舆论部门监督是必要的,但大量媒体的不客观报道,事实上给公众形成了一个“现在医院不可信”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医患矛盾,有意无意地促使了医疗纠纷的发生。

所以,从根本上解决医疗纠纷,不能仅限于医患双方,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医患双方需要在相互信任中化解,医疗纠纷需要在理智和法制基础上解决。

四、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

所有的医疗纠纷,患者要达到的最终目的是向医院索要补偿,可是现在,医疗纠纷经济补偿远远大于交通事故的赔偿,这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合理的。补偿数额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发生医疗纠纷,一旦医院满足不了他们提出的赔偿金额或医院不承认是医疗过失,他们就会纠集亲朋好友甚至纠集地痞流氓围攻医院。威胁恐吓医院领导及医务人员,造成医院或科室停诊,从而胁迫医院达到他们的目的。在医疗纠纷处理上我重点谈三个问题。

1、在纠纷伊始,患者或家属因病情变化不理解前来质询医院时,医院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各相关科室应本着对患者负责的态度处理这件事。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如封存病例等。切勿踢皮球一样推诿患者,激化矛盾。对患者应有足够的理解和耐心,这样可避免一部分医疗纠纷向恶性发展。

2、当患者认定是医院造成的医疗差错时,医院应提醒他申请医疗鉴定并提供法律范围内允许提供的材料。但相当一部分患者拒绝鉴定。一是因为没有胜诉的把握;二是对医疗鉴定机构的不信任;认为病人是在你医院诊治的,出了问题我就找你说事。所以,在僵持之间就激化了矛盾。极易引起群发性事件。(能否医院率先提出鉴定?)

3、在赔偿上,一方面一部分领导和普通群众认为,出一点钱把事摆平了算了,人家好歹死了人或受到了伤害,这么大医院,何苦让他闹呢。但是另一方面,医院也有难言之隐。医院作为国家的医疗机构,上级部门和医院也不允许国有资产随意流失;其次,一闹就妥协,只会助长各种无理的医疗纠纷越来越多;第三,患方拿到钱后,反过身来就告医院,这样的事屡见不鲜,并口口声声称,如果不是事故,你们给我钱干什么;第四,患者的漫天要价使医院不能忍受。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并引发群体事件,这时,医患双方已没有信任度可言,这就需要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及时介入,避免事态进一步趋于恶化。

五、公安机关处理群发事件中责任重大

一旦引发群发性事件,公安部门的及时介入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尤其显现重要意义。在去年我院出现的一例医疗纠纷中,患者因妊高症入院,生产时出现大出血和羊水栓塞。后并发DIC,经抢救无效该产妇死亡,患者家属一口咬定是医院出现医疗事故,向医院索要赔偿,一开口就要60万,遭到医院拒绝。患者家属纠集数十人包括十多名外地在邢打工人员数次围攻医院。辱骂推搡医务人员,焚烧冥纸,围堵相关科室,严重扰乱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极坏影响。内保分局数次及时赶到,制止了患方的一些过激行为,保护了国家财产,使局面得到了有效控制。这说明,公安部门的震慑力量是促成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之一。

20xx年,由卫生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卫通(20xx)12号文明确通告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手段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对患者在医疗机构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处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这份规定至今执行起来不容乐观。像目前只要发生群体性事件,患者常见的行为如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自由的,故意损坏医院公私财物的,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的都是屡见不鲜,但是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群体事件中患方的嚣张气势。所以,我建议公安机关应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安全感。

出现医疗纠纷,这是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我希望医疗机构与全社会共同努力,减少和化解医疗纠纷,营造一个和谐的医患关系,使医疗机构能够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关于医疗纠纷的几点体会》来源于小编,欢迎阅读关于医疗纠纷的几点体会。


f132.cOm更多演讲稿扩展阅读

关于“性骚扰”案件的几点评说


/ 近来媒体关于“性骚扰”事件的报道可谓连篇累牍,沸沸扬扬。先有关于北京首起“性骚扰”案的聚焦,接着传来武汉“性骚扰”案原告一审胜诉的消息。社会大众的眼球很快就被吸引到了这种事件上,相关人士暗自兴奋不已。
“性骚扰”在我国不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这样一个话语表述也是“洋务运动”的结果。它大抵用来描述这样一种社会现象:与女性特别相关的、与女性私生活安宁权相关的、与女性身体权或性尊严相关的。“性骚扰”的实质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以言语或动作对妇女进行调戏、挑逗、侮辱或猥亵的情形。当然,逻辑意义男人也可能被“性骚扰”,但在当今这个男权强势社会里,它还不构成一个值得法律关注的普遍问题。
“性骚扰”问题的突显与下列因素相勾连:1)工业时代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使人与人的距离缩短,冲突增多;2)社会经济发展,传媒在逐利动机的支配下,热衷于报道和炒作个人私隐问题,追求轰动效应;3)法治时代下的公民权利意识和自主意识增强,用法律保护自己权利的诉求欲望更加强烈;4)某些个人为了功利化的目的,不惜以名誉换名声。
“性骚扰”问题的法律调制方式通常有三种:第一,的保护方式。宪法确认和体现包括性安宁和性尊严在内的人格权和支配身体自由的人身权,以防止受到以政府和国家为代表的公权力机关的损害;第二,的保护方式。刑法禁止严重侵害公民人身和人格的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的保护方式。民法对发生在公民之间的侵犯人格和人身的行为,规定了明确具体的侵权责任。
对“性骚扰”问题的处理手段通常可化约为财产补偿的办法。因为,如果要侵害人公开说明、赔礼道歉只能越描越黑,加重受害人的“不名誉”;也不能允许受害人“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让受害人去反“骚扰”一下侵害人;更不可能让受害人去怒掴侵害人几个耳光,或者去掉侵害者的某个身体部件,以解受害人心中之怒气,如果这样制度本身就不文明了。但权利或尊严是一个体现了个人主观价值判断和内心感受的东西,举例说,同样一个猥亵动作,会使某个人觉得受到了极大侮辱,恨不得将受侮处象古代传说的那样切去以正清白,对另外一个人来说,她会觉得无所谓,或者有所谓也很快可以用“恶狗咬了”一类的理由迅速缓解自己的不快。正因为如此,所以法律在规定财产补偿时,便在“漫天要价”或“得不偿失”之间确定了一个中性补偿标准。
关于“性骚扰”问题,在法律上有太多的困惑,如何适当地规定“骚扰”的范围或程度,都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比如说,对某人讲一句“荤话”或做几次“流氓”动作算不算“性骚扰”?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进行挑逗或搂抱,是否属于“性骚扰”;医生借看病之名,对病人进行过分的拿捏,也是“性骚扰”吗?在尊重个人的权利和生活空间的同时,如何保护社会的公共交往空间和秩序,是法律制度安排需要重点考量的问题。在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或者在动辄上纲为“男女作风”问题的时期,似乎没有“性骚扰”的烦恼,但那样的社会我们谁也不喜欢。因此,我们不能对法律作泛道德主义的安排,或持法律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浪漫主义观念,而应培育和生成适合时代要求的男女道德律。
“性骚扰”事件的受害者通常被欺于“暗室”。孤男寡女之间的是是非非,要在法庭上找一个说法,不靠证据是不行的。因此,当那些“被侮辱或被伤害的人”准备去打官司时,我们不禁要追问一句:你有证据吗?

*秦前红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关于“性骚扰”案件的几点评说一文由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关于撰写会议纪要的几点经验


会议纪要作为一种反映会议基本情况和精神的纪实性公文,有着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重要精神的作用。一份好的会议纪要,对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笔者经常撰写会议纪要,时间久了,总结出几点经验现笔录于下以资交流。

笔者认为,写好会议纪要关键注意以下几点:

一、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把握基调

撰写会议纪要前一定要仔细研析会议记录,分析每一位发言者的发言,归纳会议决议,全面吃透会议精神,领会好精神实质,把握住会议基调。这样在落笔行文时才能够“统筹全局驾驭全篇”,体现“要旨”!才能够确保所要传达的会议精神和部署的事项不“失真”不“跑调”。

二、删繁就简

会议纪要不是会议记录,没有必要将会议的所有内容进行记录。“纪要”,顾名思义就是“纪其主要”因此,在内容上要有详略重点,不能过于罗嗦繁杂。繁杂罗嗦了就会使“读者”难以领会会议精神,影响会议决议的执行。所以,在动笔之前,要对会议记录进行详细地归纳整理,删繁就简。使之,既要体现会议精神和主流意见观点又不致繁杂罗嗦。

三、讲究语言技巧

撰写会议纪要必须注意语言的使用技巧。

1、切忌对语言不加整理,说什麽记什麼。对于不宜公开或有不好影响的观点言辞可以删除不记;对于言辞激烈的观点可以以较温和的词句替代表达;对于难以量化或精确或表述的事项、意见要善于运用模糊语言。如不能确定完成日期的决议事项可以以“近期完成”或“尽快完成”来表达。又如对于参与某项工作的人员范围、人数等难以表述可以以“相关人员”或“有关人员”来表达。

2、对于难于集中在同一段或同一个标题下体现的意见观点可以以“会议指出”、“会议认为”等为导语引出。如代表会议某一精神的重要意见必须在纪要中体现但不好归纳在全文中的某一条或某一大标题下,独立成段又没有合适的标题,这种情况就可以以“会议认为”、“会议指出”为导语引出并独立成段。

四、做好“三勤”

1、勤思考—会后不要先忙于撰写会议纪要,要勤思考,要把开会的内容先在脑海里过一遍,以便增加一下印象。然后对照会议记录再检查一遍,看看是否有漏记的内容。

2、勤动口—对于检查出的漏记内容或有不太理解明白的内容,要勤动口,及时向相关与会人员请教,以免将错误的信息写入纪要同时对于正确理解把会议精神实质也使有所帮助的。

3、勤动手—会中认真做好记录,会后及时撰写纪要,切忌会中不认真记录,会后不及时整理纪要。时间长了再撰写恐怕有些内容就容易忘记或印象不深,影响了纪要的撰写质量将错误的或模糊的信息写入而耽误工作。

总之,写好会议纪要并不是多难的工作,做事就怕认真,只要认认真真地,把功夫做足了就不怕写不出好的会议纪要来!

2005-1-15

关于现场撰写演讲稿的几点说明


关于现场撰写演讲稿的几点说明

一、目的

为了锻炼、提升同学们撰写演讲稿的能力,激发大家快速反应、即席演讲的潜质,考核学生演讲与口才的综合素养。

二、提示

这次演讲稿的撰写不定题目,不拘形式,不限内容,可以最大限度地自由发挥;要写自己最想说的话,最爱讲的话题,最急于表达的观点,展示自己最乐于示众的“拿手好戏”;建议从爱国、励志、追梦、和谐、思亲、共享、好学、奋进友爱、互助等方面入手为佳。

三、要求

1、演讲稿字数控制在500---1000(演讲3至5分钟)。

2、演讲稿必须有自我介绍;有鲜明的主题(主张、观点、意见);符合社会发展的主旋律。

3、演讲稿应言之有物(不空洞,有实实在在的内容);言之有理(有道理,能自圆其说);言之有序(有逻辑,层次分明);言之有文(有文采,名句、美言,赏心悦目)。能发挥自我鼓励、激励他人的作用

4、演讲稿可以也应当借鉴前人好的经验,但只能化用,不能全文照搬;如发现雷同,别人嗤之以鼻,自感自惭形秽。

5、为考察真实水准,大家一视同仁,在当堂100分钟内交卷。(请大家写清自己的姓名、班级)

关于“性骚扰”案件的几点评说演讲范文


近来媒体关于“性骚扰”事件的报道可谓连篇累牍,沸沸扬扬。先有关于北京首起“性骚扰”案的聚焦,接着传来武汉“性骚扰”案原告一审胜诉的消息。社会大众的眼球很快就被吸引到了这种事件上,相关人士暗自兴奋不已。

“性骚扰”在我国不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这样一个话语表述也是“洋务运动”的结果。它大抵用来描述这样一种社会现象:与女性特别相关的、与女性私生活安宁权相关的、与女性身体权或性尊严相关的。“性骚扰”的实质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以言语或动作对妇女进行调戏、挑逗、侮辱或猥亵的情形。当然,逻辑意义男人也可能被“性骚扰”,但在当今这个男权强势社会里,它还不构成一个值得法律关注的普遍问题。

“性骚扰”问题的突显与下列因素相勾连:1)工业时代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使人与人的距离缩短,冲突增多;2)社会经济发展,传媒在逐利动机的支配下,热衷于报道和炒作个人私隐问题,追求轰动效应;3)法治时代下的公民权利意识和自主意识增强,用法律保护自己权利的诉求欲望更加强烈;4)某些个人为了功利化的目的,不惜以名誉换名声。

“性骚扰”问题的法律调制方式通常有三种:第一,宪法的保护方式。宪法确认和体现包括性安宁和性尊严在内的人格权和支配身体自由的人身权,以防止受到以政府和国家为代表的公权力机关的损害;第二,刑法的保护方式。刑法禁止严重侵害公民人身和人格的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民法的保护方式。民法对发生在公民之间的侵犯人格和人身的行为,规定了明确具体的侵权责任。

对“性骚扰”问题的处理手段通常可化约为财产补偿的办法。因为,如果要侵害人公开说明、赔礼道歉只能越描越黑,加重受害人的“不名誉”;也不能允许受害人“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让受害人去反“骚扰”一下侵害人;更不可能让受害人去怒掴侵害人几个耳光,或者去掉侵害者的某个身体部件,以解受害人心中之怒气,如果这样制度本身就不文明了。但权利或尊严是一个体现了个人主观价值判断和内心感受的东西,举例说,同样一个猥亵动作,会使某个人觉得受到了极大侮辱,恨不得将受侮处象古代传说的那样切去以正清白,对另外一个人来说,她会觉得无所谓,或者有所谓也很快可以用“恶狗咬了”一类的理由迅速缓解自己的不快。正因为如此,所以法律在规定财产补偿时,便在“漫天要价”或“得不偿失”之间确定了一个中性补偿标准。

关于“性骚扰”问题,在法律上有太多的困惑,如何适当地规定“骚扰”的范围或程度,都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比如说,对某人讲一句“荤话”或做几次“流氓”动作算不算“性骚扰”?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进行挑逗或搂抱,是否属于“性骚扰”;医生借看病之名,对病人进行过分的拿捏,也是“性骚扰”吗?在尊重个人的权利和生活空间的同时,如何保护社会的公共交往空间和秩序,是法律制度安排需要重点考量的问题。在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或者在动辄上纲为“男女作风”问题的时期,似乎没有“性骚扰”的烦恼,但那样的社会我们谁也不喜欢。因此,我们不能对法律作泛道德主义的安排,或持法律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浪漫主义观念,而应培育和生成适合时代要求的男女道德律。

“性骚扰”事件的受害者通常被欺于“暗室”。孤男寡女之间的是是非非,要在法庭上找一个说法,不靠证据是不行的。因此,当那些“被侮辱或被伤害的人”准备去打官司时,我们不禁要追问一句:你有证据吗?

*秦前红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关于“性骚扰”案件的几点评说

关于深入抓好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几点要求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我市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已经全面展开。教育活动启动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开局良好。省委对我市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比较满意的。但从前一段运行情况来看,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单位领导重视不够,部分党员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形式化、走过场的倾向。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下面,就领导干部如何组织和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我强调四点要求。
一、要增强责任意识,坚持领导带头作表率。先进性教育活动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在领导。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中央和省委领导都率先垂范、亲历亲为,为我们做出了榜样。我们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都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开展好教育活动作为一种严肃的政治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组织好和参加好这次教育活动,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具体要做到“三个到位”。一要研究工作到位。要通过召开党委会、领导小组会、工作例会、专题推进会等多种形式,亲自谋划部署工作开展,亲自了解掌握工作运行状况,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有计划按步骤扎实推进。二要参加活动到位。各级领导干部既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又是受教育的对象,要认清自己肩负的双重责任,既要落实领导干部责任组织好活动开展,又要以一个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到活动中来。特别是在当前的集中学习阶段,既要参加好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又要参加好所在支部组织的学习。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把住身子,坐住凳子,潜心钻研,力求多学一些,学深一些,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长,为基层党员作出表率。三要指导工作到位。要在抓好面上教育活动的同时,深入到自己的联系点指导工作,力争点上的工作标准高一些,问题研究深一些,效果更明显一些,把联系点建成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真正起到走一步带一步的作用。
二、要注重活动针对性,切实把警示教育突出出来。去年10月份以来,我们按照省委要求,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对于解决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警示教育中需要整改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到位,有些问题还有很多反响。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要把警示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突出出来,通过举办依法廉洁从政专题报告会、集中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印发反面典型案例教材,以案施教、以案思训、以案明纪,用反面典型的蜕变轨迹警示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用大要案的深刻教训诫勉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用腐败分子的惨痛代价教育党员干部做到警钟长鸣。落实好中央最近提出的廉洁自律“五个不许”和防止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六条措施”要求,以及省委提出的以“四承诺”、“三树立”、“两禁止”为重点的深入开展“两风”建设要求,以更加严明的法纪条规、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更加严厉的惩诫措施,使党员干部不敢越“雷池”,不碰“高压线”,自觉保持党员先进性,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看到这里关于“医疗纠纷检讨书”的相关内容差不多已经结束了,如果对《关于医疗纠纷的几点体会》还无法解决您的需求,请继续看我们为您准备的“医疗纠纷检讨书”专题!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