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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检讨书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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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方案,请大家参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原因、责任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 本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医疗纠纷的处置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 区成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领导组,负责区直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及乡镇办医疗机构重大医疗纠纷处置的领导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具体负责协调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各乡镇办相应成立领导组,负责本乡镇办医疗纠纷处置的领导工作。

区综治办加强对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的协调指导,将建立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治考评重要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公安部门依法加强医疗场所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民政部门按照《xx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负责接收公安部门移送的尸体,同时做好遗体的处理工作。必要时,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新闻管理部门依法按照管理程序,加强对新闻媒体关于医疗纠纷报道的管理。

信访部门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受理、接待并处理与医疗纠纷相关的来信、来电、来访,做好来访人员思想疏导工作,引导医患双方按照法定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患方所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医疗纠纷现场人员的劝导说服工作,积极维护好公共秩序,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协助做好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

第六条 新闻机构和新闻记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对医疗纠纷的宣传报道力求客观公正,正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加强自身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机构不得因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而提高现有收费标准或者变相增加患者负担。

第八条 区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医调委),负责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区医调委的具体职责:

(一)在医患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

(二)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

(三)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

(四)向患方或者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和服务;

(五)按照医患双方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六)其他按规定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九条 区医调委的组织和工作方法另行制定。调解员的选聘、培训和考核工作由区综治办、区司法局、区卫计委共同负责。

第十条 医疗纠纷调解不收取费用,其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解决。

第二章 预 防

第十一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准入,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利益。

第十二条 公安部门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警务室,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各项治安防范工作,及时指导并参与处置医疗纠纷和治安事件,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安全责任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患方接待场所,接受患方咨询和投诉。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医疗纠纷处置预案,并报区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乡镇政府、办事处及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医务人员要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

(二)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心,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

(三)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在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的前提下,如实告知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及医疗费用等情况,及时解答其咨询;

(五)按照规定书写病历资料,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第十六条 患方要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维护医疗秩序;

(二)如实向医务人员陈述病情,配合医务人员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

(三)按时支付医疗费用;

(四)对医疗行为有异议的,依法表达意见和要求。严禁非法围堵、打砸医疗机构,围攻和殴打医务人员,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第三章 报 告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并按规定报告医疗纠纷,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十八条 医务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或发现患方有扰乱医疗秩序行为的,要及时按规定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在按规定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九条 患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一)聚众占据医疗机构或公共场所,寻衅滋事,严重干扰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

(二)发生打、砸、抢、烧等严重违法行为的;

(三)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威胁、围攻、殴打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严重影响医务人员正常工作的;

(四)在医疗机构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贴标语、发传单、堵大门的;

(五)拒不将尸体移送太平间或殡仪馆并超出规定时限,陈尸要挟医疗机构,经劝说无效的;

(六)社会恶势力或职业“医闹”插手医患纠纷的;

(七)涉嫌影响公共安全的;

(八)其他涉嫌人身、财产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章 处 置

第二十条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启动医疗纠纷处置预案,并按下列程序处置:

(一)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向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报案;

(二)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按规定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三)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按规定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尸检;

(四)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办法和程序,答复患方的咨询和疑问,引导患方通过人民调解或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解决纠纷;患方要求协商解决的,告知其推举不超过5名代表参加协商;

(五)医疗纠纷处置完毕后,及时向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领导组办公室提交医疗纠纷处置报告,如实反映医疗纠纷的发生经过及处理情况。

第二十一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纠纷的报告后,按照下列程序处置:

(一)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派人赶赴现场指导、协调处理,并及时向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领导组报告;

(二)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妥善解决纠纷;

(三)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进行。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接到关于医疗纠纷的治安警情后,按照下列程序处置:

(一)立即组织足够警力赶赴现场;

(二)开展法制教育疏导,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过激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三)对现场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收集并保全证据;

(四)对医患双方参与纠纷调解的人员进行身份识别;

(五)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患方拒绝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现场处置民警应依法处置。

第二十三条 医疗纠纷所涉及的患方所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在接到通知后,相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并选派得力人员积极参与医患纠纷现场处置,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第二十四条 司法部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派出得力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医疗纠纷处置,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第二十五条 民政部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按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十六条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纠纷理赔事项。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可以委托保险机构参与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理赔事项。

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由医患双方在保险机构的参与下直接自行协商调解;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医疗机构要及时向区医调委申请调解,不得自行与患方协商解决。其中对索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区医调委应及时告知当事人,须先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以明确责任。

第二十七条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以向区医调委申请调解。符合受理条件的,区医调委应当及时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的,应当告知医患双方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

区医调委应当自受理调解之日起1个月内调结;医患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再延期1个月。到期仍未达成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第二十八条 经调解的医疗纠纷,按照医患双方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医患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并履行调解协议。

第二十九条 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区医调委不再受理其处理或调解申请;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或调解。

第三十条 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区医调委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调解或作出生效判决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协议或者判决支付赔偿费用。属于保险责任的,医疗责任承保公司应当及时支付赔偿金。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违反卫生计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危重患者的抢救和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四)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予以处理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有关部门、乡镇办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置医疗纠纷中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或玩忽职守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患方有第十九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指患方,包括患者、患者亲属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指医疗卫生机构是指取得区级及区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且在核发有效期内)。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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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边界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为维护省际边界社会,及时处置因省际边界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做好边界争议地区群众及矿山企业干部职工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有效维护本镇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河路口镇边界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群众工作组、矿山企业工作组、打击工作组、后勤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长:金锦云 镇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苏上春 镇长

冯扬福 镇人大主席

(一)群众工作组

组 长:冯扬福

副组长:宋 雄

成 员:何启志、刘定贵、黄先明、孙旺生、李长标、 何教林、李沐桦、蒋庆勇、颜建国、陈香林、游云涛、李国佳、陈子贵、陈亮云、黄明雪、唐子雄、黄生旗

车 辆:18

(二)矿山企业工作组

组 长:莫炳林

副组长:李祥田

组 员:李祥田、欧阳松林、朱净辉、赵少淋、汤继帆

车 辆:80(暂时使用国土所的车辆)

(三)打击工作组

组 长:莫炳林

副组长:颜建宏、杨林、蒋任保

组 员:派出所工作人员、林业派出所工作人员、国土所工作人员

车 辆:派出所车、林业派出所车

四、后勤工作组

组 长:李坤玖

副组长:潘思佳

组 员:奉仰明、周昌知、孙春华、龙声乾、何有凤、张 虹、刘 菲、蒋 洋、刘 林、刘正凯、万正平

车 辆:787、08

二、各组工作职责

1、指挥部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处置本镇边界矛盾纠纷事件,主动、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情报,加强沟通,取得各职能部门的参与,化解矛盾,避免上访,制止械斗,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

2、群众工作组主要职责:深入村组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群众情绪稳定,确保群众不参与矛盾纠纷械斗。

3、矿山企业工作组主要职责:⑴做好矿山企业的维稳工作,引导企业收集相关证据,利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⑵及时报告事件发生信息,在第一时间报告镇长和党政办。

4、打击工作组:搜集证据,依法打击。

5、后勤工作组主要职责:⑴做好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⑵各工作组所需物品,上报后勤工作组,由后勤工作组统一购买;⑶做好医疗救援工作,主动与卫生院取得联系,万一发生机械纠纷事件,出现人员伤亡,组织卫生院进行抢救。

三、工作要求

1、处置河路口镇边界矛盾纠纷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依法调解,果断处置。

2、群众及矿山企业员工一律不许参与边界纠纷械斗。

3、各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镇长或党政办报告本镇边界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必要时由副总指挥或总指挥上报上级领导。

4、各组工作人员应当在本镇边界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由组长带队到达指定地点,并有序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设法帮助解决边界争议,化解各种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

5、增强组织纪律,服从指挥,有效协调,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注意对外宣传,慎重做好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的宣传报道和情况上报工作。

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方案


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方案

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方案突发情况处置方案备注发生抢劫或偷窃发现单位财务室、办公室发生抢劫、偷窃时,值班门卫应立即拉响报警器或电铃,并迅速拨打110或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夜晚期间,立即打开财务室、办公室、通道所有照明设备,全力保护财务人员、办公人员及票款撤离现场。严禁任意无故拨打110、119。及时记录、拍摄现场情况,建立每案一卷宗发生火灾立即组织人员使用现场的灭火器材控制火势蔓延,并向领导报告。如果是火势严重,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然后再报告领导,同时及时清理通往火场的道路,以便消防车进入火场,还应派专人在起火地点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车并指示道路。如发生电气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以控制火势蔓延。及时记录或拍摄现场情况以便于事故原因分析建立每案一卷宗发生工伤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用电话向主管领导及当地劳动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抢救运送伤员或拨打120急救台急救。及时记录或拍摄现场情况以便事故调查并建档发生交通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即拨打122交通事故台。公路征费票道发生车祸,应同时关闭出事车道,另启开新车道,确保畅通。如职工驾乘车辆受伤,应迅速报告主管领导并积极组织抢运伤员或拨打120急救台。设立现场标记并记录现场情况,以便事故取证责任认定。办公区、生活区、征费站突然停电紧急启用应急灯,立即用备用发电机自行发电。保护好票款票证。打电话询问供电部门停电原因,如停电时间较长,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建立备用发电机使用、保养制度,保证随时发电供给。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伤亡立即拨打120急救台,组织抢救运送伤员,并迅速上报主管领导,拍摄现场情况,安排好人员顶班工作。取证并记录拍摄现场情况,建立每案一卷宗。车辆冲关发生车辆冲关,值班人员应伸手示意停车,并记下车号、冲关时间、车型等,并按规定处罚及填写有关处罚文书。遇拦截冲关不停的车辆,可采取:1、通知保卫科人员拦下该冲关车进行教育,并处以罚款后方可放行;2、采用新闻曝光形式教育冲关车户。3、对当地的车辆,可记下车号,请当地乡、镇协助教育处理。在示意拦阻冲关车辆时不得站在车道当中也不得将头伸进车内检查,切实保证自身安全。发生公共卫生疫情发生鼠疫、霍乱、黄热等甲类传染病、非典等重大传染病时,立即向市委办信息科及市卫生局报告。并立即发动和组织医疗力量,制定防范决策和措施,有效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控制疫情,极力防止事态扩大。做到特事特报、急事即报、要事快报、及时快速、规范有序、持续全面,并做好原始记录。发生集体上访、复访或越级上访事件1、发生集体上访、复访或越级上访事件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和保卫科报告。单位领导、保卫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接待上访群众,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和劝导,极力劝导群众返回原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2、发生越级到市到省赴京上访事件时,与上访件相关的单位领导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事件发生地,共同劝阻和引导上访群众到信访机构处理,如不听劝阻和引导,可采取广播、喊话、发传单进行宣传,责令按指定路线离开现场到指定地点,或由公安人员强行带离到指定地点处理。3、30人以下的,由当地信访局长协调“现场协调小组”成员作出处置决策;30人以上的,由当地“两办”分管信访领导与上访件相关的单位领导协调作出处置决策。损坏票亭等设施应照相机拍摄,记录现场情况建立序号式卷宗。办公区受冲击,工作人员被围攻、殴打。拉响报警系统,指挥工作人员迅速撤离闹事区,向110、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监控室立即调整云台方位并跟踪。单位领导及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出示证件说明身份,尽力劝说平息事态,无理取闹并行凶殴打我方人员,再三劝阻无效下,可迅速配合公安机关制服犯罪嫌疑人。1、有条件的可以用照相机拍摄现场。2、不得先动手殴打对方,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限度。车辆冲关发生车辆冲关,值班人员应伸手示意停车,并记下车号、冲关时间、车型等,并按规定处罚及填写有关处罚文书。遇拦截冲关不停的车辆,可采取:1、通知保卫科人员拦下该冲关车进行教育,并处以罚款后方可放行;2、采用新闻曝光形式教育冲关车户。3、对当地的车辆,可记下车号,请当地乡、镇协助教育处理。在示意拦阻冲关车辆时不得站在车道当中也不得将头伸进车内检查,切实保证自身安全。发生公共卫生疫情发生鼠疫、霍乱、黄热等甲类传染病、非典等重大传染病时,立即向市委办信息科及市卫生局报告。并立即发动和组织医疗力量,制定防范决策和措施,有效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控制疫情,极力防止事态扩大。做到特事特报、急事即报、要事快报、及时快速、规范有序、持续全面,并做好原始记录。发生集体上访、复访或越级上访事件1、发生集体上访、复访或越级上访事件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和保卫科报告。单位领导、保卫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接待上访群众,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和劝导,极力劝导群众返回原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方案第2页

和萌芽状态。2、发生越级到市到省赴京上访事件时,与上访件相关的单位领导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事件发生地,共同劝阻和引导上访群众到信访机构处理,如不听劝阻和引导,可采取广播、喊话、发传单进行宣传,责令按指定路线离开现场到指定地点,或由公安人员强行带离到指定地点处理。3、30人以下的,由当地信访局长协调“现场协调小组”成员作出处置决策;30人以上的,由当地“两办”分管信访领导与上访件相关的单位领导协调作出处置决策。损坏票亭等设施应照相机拍摄,记录现场情况建立序号式卷宗。办公区受冲击,工作人员被围攻、殴打。拉响报警系统,指挥工作人员迅速撤离闹事区,向110、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监控室立即调整云台方位并跟踪。单位领导及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出示证件说明身份,尽力劝说平息事态,无理取闹并行凶殴打我方人员,再三劝阻无效下,可迅速配合公安机关制服犯罪嫌疑人。1、有条件的可以用照相机拍摄现场。2、不得先动手殴打对方,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收费站预防处置突发事件演练方案


收费站预防处置突发事件演练方案文章标题:收费站预防处置突发事件演练方案
征管所参加预防处置突发事件演练
参加人员:所长、稽查中队长、办公室主任、征费班人员(4人)
征费班长整队、列队进场,并向评委团长报告
征费班长报告词:(着制服要敬礼)“团长同志,**征管所参加预防处置突发事件演练人员应到7人,实到7人,队伍集合完毕,请指示,征费班长XXX”团长:“**征管所演练XXX课目,按计划开始演练”征费班长:是(敬礼)征费班长转向队伍,整队(**征管所参加预防处置突发事件演练XXX课目现在开始,要求大家在演练中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把演练任务完成好。立正、向右转、跑步走……把队伍带到演练地点开始进行演练)……………………………………………………………………………课目演练完毕,整队集合,带队跑步到主席台前报告征费班长:(敬礼)“团长同志,**征管所演练XXX课目已全部演练完毕,请指示”团长:“把队伍带回”征费班长:是(敬礼)把队伍带回原队列。(注意事项:在队列中,参赛人员须遵守纪律,座姿端正,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随意离开队列和吸烟)演练步骤1、火灾事故稽查中队长和征费班5人列队上岗(班长征费员稽查员监控员)进入各自岗位。假设车辆在票亭车道上失火,监控人员发现火灾后立即报告所领导,并调整云台进行跟踪;所领导接到报告后与办公室主任赶到现场,指示稽查中队长封车道,指挥车辆;稽查员用干粉式灭火器进行灭火。火势严重由班长拨打119火警电话,并组织征费人员将票款转移到安全地方,火灾消除后要立即恢复正常征费秩序。假设票亭内电线碰电着火,监控人员发现火灾后立即报告所领导,并调整云台进行跟踪;所领导接到报告后与办公室主任赶到现场,稽查中队长封车道,指挥车辆;稽查员切断电源开关,用干粉式灭火器进行灭火。火势严重由班长拨打119火警电话,并组织征费人员将票款转移到安全地方,火灾消除后要立即恢复正常征费秩序。2、征费区受冲击,征费人员被围攻,殴打事件稽查中队长和征费班人员(班长征费员稽查员监控员)列队上岗,进入各自岗位。假设征费区受冲击征稽人员被围攻殴打时,监控人员立即调整云台进行跟踪,并向所领导报告,所领导接到报告后与办公室主任赶到现场,出示证件,说明身份,了解事件发生原因,尽力劝说平息事态。由班长向110或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办公室主任用相机拍摄现场情况出现无礼取闹并行凶殴打征费员,可迅速配合公安机关制服犯罪嫌疑人,事件平息后立即恢复正常征费秩序。3、自然灾害事故稽查中队长和征费班人员(班长征费员稽查员监控员)列队上岗进入各自岗位。假设发生自然灾害时,监控人员立即报告所领导,并调整云台进行跟踪;所领导接到报告后与办公室主任赶到现场,指示稽查中队长和班长组织征费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并将票款转移到安全地方,遇到有人员受伤时,齐心协力抢救伤员,稽查员把伤员转移到安全地方并及时报警求救,撤离自然灾害现场。事件平息后立即恢复正常征费秩序。4、抢劫案件稽查中队长和征费班人员(班长征费员稽查员监控员)列队上岗,进入各自岗位。假设发生抢劫,监控人员立即调整云台进行跟踪,并向所领导报告;班长立即拨打110或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并协同稽查中队长和稽查员保护售货员及票款,撤离现场。事件平息后立即恢复正常征费秩序。5、车辆碰撞票亭等征费设施稽查中队长和征费班人员(班长征费员稽查员监控员)列队上岗进入各自岗位。假设发生车辆碰撞票亭等征费设施时,监控人员立即调整云台进行跟踪,并向所领导报告;班长和稽查员要保护好现场,稽查中队长开启备用车道疏通、指挥车辆,防止出现堵车现象。如有人员受伤要先拨打“120”求救。所领导接到报告后与办公室主任赶到现场,办公室主任用照相机拍摄现场情况;稽查中队长和驾驶员协商征费设施损坏的赔偿协议,驾驶员将车辆驶离车道,恢复正常征费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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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方案


篇一:应急处置方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性旅游安全事故的能力,加强对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要求,制定出科学有效的防范应急对策、措施预案,在突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结合彭州市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各级领导、各类专家和广大职工群众,建立健全领导负责、专家咨询把关、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人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的长效机制。

1.2.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贯彻三级管理、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属地化管理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即由旅游局牵头,动员辖区和旅游企业人员积极参与防灾、抗灾和救灾。在各级各部门高度协调配合下,共同完成应对各类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1.2.3坚持平战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常抓不懈、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做好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对职工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举行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有效救援。

1.3基本任务

1.3.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保护危害区的其他人员。

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的其他人员。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指挥群众防护撤离与自救互救,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

1.3.2迅速控制危险源

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迅速控制危险源。

1.3.3做好现场清理、清除危害后果。

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1.3.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

1.4编制依据

1.4.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号);

1.4.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XX]39号);

1.4.3《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请组织编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字[20XX]11号);

1.4.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突发性旅游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

2.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各中心关系图如下:

应急领导小组

媒体机构

事故现场指挥机构构机构改革

媒体机构

后勤保障机构

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协调事故应急期间各个机构的工作,统筹安排整个应急行动,保证行动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各级应急领导机构要做到职责到位、责任到人,一旦出现紧急事故,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坐阵指挥,力保群众生命安全。

2.1.1Ⅲ级(市旅游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旅游局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担任,其余副组长由各副局长担任。(见附件)

2.1.2Ⅳ级(各景区、星级宾馆、农家乐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各景区和旅游事业单位均应成立以景区负责人和业主为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专兼职组长或安保部门成立救援体系。

2.2事故现场指挥机构

2.2.1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执行领导小组和上级的指令,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行动。各级现场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工作组,完成现场的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治安警戒、人员疏散安置、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物资经费保障、应急通讯、新闻报道、损失评估、事故调查等应急处置工作。

2.3应急后勤保障机构

2.3.1机构组成: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均应分别建立后勤保障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对应急救的人力、物力一一给予落实。

2.3.2主要职责:提供应急物质资源和人员支持、技术支持和医疗支持,全方位保证应急行动的顺利完成。

2.4应急媒体机构

2.4.1机构组成: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分别安排专人负责与媒体联络及宣传报道工作,保证事故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

2.4.2主要职责:负责与媒体机构及安监部门联络,组织、接待、处理一切与宣传报道、采访、信息发布等相关事务,以保证事故信息的真实性,对事故单位、政府部门及公众负责。

2.5应急信息管理机构

2.5.1机构组成: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分别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落实24小时值班人员,做好日常信息收发记录、资料及微机管理、现场信息管理等工作。

2.5.2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系统一切信息的管理,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支持下,实现信息利用的快捷性和资源共享,为应急救援工作服务。

3.预测与预警

3.1信息监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旅游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建立健全常规监控、监测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排查处理事故隐患,将重、特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将监控、监测情况及时逐级上报至彭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3.2信息共享

按照合理整合、资源共享的原则,预测、预警、通讯信息的传递通过全市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网络体系(名单)实现逐级上下传递。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整合现有各种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应急通讯网络体系,使全市旅游系统预警数据库和应急指挥中心做到信息共享和突发事故信息的跨地区、跨行业、跨企业快速高效使用。

3.3预警与报告

当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向彭州市旅游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必须以最快的形式报告成都市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同时报告同级和上级安监部门及市政府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分工的相关负责部门。

3.4接警与报告要求

各级24小时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警电话后,首先要问明事故地点、发生时间、事故性质、遇险人数以及报告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并作好每一个电话及处理情况的记录。抢险救援过程中,现场信息管理人员要记录好指挥机构下达的每一个指令及传达、贯彻情况,随时掌握抢险救援动态,并随时提供各种信息,通报有关情况,作到下情上报、上情下告,以便不失时机地组织有效救援。

3.5预警发布

各级别的事故预警,由旅游局各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警、确认,通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网络系统预警。各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除负责本级别事故预警外,重、特大事故预警必须向成都市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传送。

4.先期处置的措施

(1)如突发性事故有可能危及周围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应立即出警报信号、应急广播或发布紧急公告,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5)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的同时,事发企业、单位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及时向上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5.新闻报道

新闻报道、事故信息,统一由成都市、彭州市两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布。事故新闻发言人由副总指挥担任。新闻的采访、报道统一由两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排。

6.事故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征用补偿,灾后重建等工作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6.2保险

各类保险(工伤、意外伤害、财产等)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保险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6.3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处理,按国家法律程序进行。

7.保障措施

7.1通讯与信息保障

全市旅游建立健全通讯信息网络体系和信息传递机制,完善各级通讯联络名单,落实各级信息联络员和24小时值班人员,保持通讯设备齐备完好。

7.2现场救援装备保证

(1)通讯装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传真机等;

(2)交通工具:汽车、摩托车等;

(3)照明装置:防爆型电筒等;

(4)防护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可分为防毒面罩和防护服(含手套、靴子等)。

7.2.2专用装备

(1)医疗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

(2)消防设备:输水装置、软管、喷头、自用呼吸器、便携式灭火器等;

(3)医疗支持设备:救护车、担架、夹板、氧气、急救箱等;

(4)应急电力设备:备用发电机等;

(5)重型设备:翻卸车、推土机、起重机、叉车、破拆设备等;

(6)资料:计算机及有关数据库和软件包、参考书、工艺文件、行动计划、材料清单、事故分析和报告及检查表、地图、图纸等;

7.3应急队伍保障

(1)市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队(注:成都有专家组);

(2)市旅游局抢险救援突击队;

(3)120医疗救治(急救站、医疗、救护队等);

(4)119消防抢险(市公安消防支队);

(5)110指挥中心(公安警力,各地治安组织);

(6)122指挥中心(公安交警);

(7)监测组织(环保监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气象部门等);

(8)其他:如新闻媒体(报纸、电视、广播)、军队、企业、团体、学校、街道居委会等。

8.宣传培训与演习

8.1公众宣传教育

各旅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公布有关应急救援预案、报警电话、网址。加大对公众安全、经营安全、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理念。广泛宣传避灾、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8.2救援人员与培训

各旅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根据行业特点组建专(兼)职救援队伍,并对救援人员进行基本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适应各专业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实施救援培训的基本要求为:首次培训时间不低于20个学时,培训应从基本救护救援知识和专业救援技能两个方面进行教育,学习结束后进行必要的考试,确保培训质量。

8.3演习

为保障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各专业应急救援演习原则上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篇二:应急处置方案

为了加强我局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及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根据有关法律和市政府安全应急预案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应急是指发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安全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和监管职责;

(二)统一指挥。局各科室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落实局及上级领导机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部署和要求,统一行动,令行禁止;

(三)协作配合,快速反应。各科室要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加强科室协作,形成合力;同时应急处理要快速、有效,要保持上下信息畅通,沟通及时,统一调度,果断应对,迅速阻止事态恶化。

二、安全应急工作组织领导

(一)局成立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全局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1、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协调全系统应急施救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3)统一调配应急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

(4)宣布应急程序的启动和终止;

(5)根据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联系上级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

2、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应急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研究相关情况,制定应急措施,按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协调全系统及时、稳妥地处置安全事故;

(2)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示,部署具体的应急工作;

(3)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并及时呈报应急领导小组;

(4)针对应急预案的具体情况,做好相关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职责分工

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应急领导小组可组建专项应急办公室,积极做好落实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紧密合作,协同作战。

1、办公室

(1)负责接收、传递全系统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将突发事件信息、发展态势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做好应急信息和指令的上传下达工作,组织、督促应急工作队,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2)负责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演习等工作;

(3)负责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积极促进突发事件及时、合理解决;

(4)负责突发事件的后勤服务、车辆调配、通讯畅通、物资供给等保障工作。

2、矿山科

负责煤矿、非煤矿山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3、危化科

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4、综合科

协助矿山科、危化科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四)应急组织体系框架

处置突发事件,坚持属地原则,上下联动、快速反应,一旦出现应急事件,要按照预案程序迅速建立应急机构,实现应急联动。

对本预案中涉及的突发应急事件,局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主要步骤:

1、突发事件发生或预警:各科室对本辖区发生的突发事件或可能出现的安全紧急情况,必须在半小时内上报局办公室。

2、信息核实汇总:局办公室接到上报的应急信息后,要立即核实,迅速呈报应急领导小组。

3、决定启动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有关应急事件的呈报后,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要组建专项应急办公室,处理突发事件。

4、制定应急措施:应急办公室,要本着快速、及时、合理、有效的原则,制定专项应急措施,积极做好落实工作,指挥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工作的处置。

5、应急处理报告:专项应急办公室要及时将突发事件处理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处理解除后,局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形成应急处理报告,以书面形式呈报县局党组。

三、应急分级与应急处理

(一)应急分级

根据应急工作情况,应急工作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Ⅰ级应急适用于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Ⅱ级应急适用于中等等级的突发事件的应急,Ⅲ级应急适用于一般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应急的分级与启动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和宣布。

(二)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件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局应急领导小组和专项应急办公室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件特点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有关单位及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3)应急救援工作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损失程度扩大。

(4)参加现场救援处置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5)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局应急办公室所有人员、相关单位的人员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做好值班和后勤工作。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和信息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局24小时开通专线电话、自动传真,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局办公室要确定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确保网络畅通。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各科室要在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快速反应,迅速调动物资、人员,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2、各科室应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车辆,通讯及其他技术装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宣传引导

应急响应期间,特别重要的信息发布要经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统一口径,统一发布。办公室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舆论导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以控制后,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二)善后处置

要在妥善处置应急事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尽可能通过制度化建设,落实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应急结束后,要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后期处置等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局办公室。同时,要及时查找工作漏洞,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实完善相应的专项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件的能力。

(三)责任追究和奖励

1、严格追究瞒报、迟报、漏报信息责任。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对未按照局及市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责任。对因应急处理不力,行动迟缓,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三:应急处置方案

一、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进行现场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事故对人员、环境的危害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CHF/YA-20XX-1),制定本处置方案。

二、 风险分析(可用列表形式)

1 、本岗位可能发生的潜在事件、突发事故类型;

2、 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地点、装置部位或工艺过程的名称;

3 、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三、 应急组织与职责

1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最好用图表的形式);

2 、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四、 应急处置

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可用图表加必要的文字说明的形式)

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危险化学品泄漏、高处坠落、坍塌、洪水、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注:现场恢复应考虑预防次生灾害事件的措施,如应制定防止现场洗消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重点,尽可能详细、好操作)

3 、报警电话及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五、注意事项

1 、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 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 、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5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6 、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7 、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六 附件

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列出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多种联系方式,并不断进行更新。

2、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列出应急预案涉及的重要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存放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3、 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列出直接与本应急预案相关的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称。(应列出的企业预案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供电预案、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等)


篇四:高温中暑事件

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1.1 安全风险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高温中暑事故。

1.1.1 高温场所内作业;

1.1.2 日光曝晒环境中作业;

1.1.3 工作强度过大;

1.1.4 作业人员连续工作时间过长;

1.1.5 作业人员睡眠不足或过度疲劳。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高温场所内通风条件差;

1.2.2 日光曝晒下作业且无防暑降温措施;

1.2.3 在高湿度环境下作业;

1.2.4 作业人员患有相关疾病;

1.2.5 作业人员精神紧张或身体状况不良。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项目分管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监部负责人、项目机管部负责人、项目交通消防负责人

成 员:各成员部室全体人员、各专业分公司现场安监员和机管员

2.2 专项工作机构

项目综合管理部设立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工程现场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 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4 项目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 及时了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 监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2.4.5 组织开展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 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 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 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 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 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 现场应急中心:现场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 高温中暑防治措施

3.3.1 盛夏期间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室内应开窗使空气流通,地面经常洒水,设遮阳窗帘等,有条件的安装空调。

3.3.2 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3.3.3 改善高温作业条件,加强隔热、通风、遮阳等降温措施,

3.3.4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开高温作业时间。

3.3.5 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对夏季露天作业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主动监测,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救治。

3.3.6 向高温环境作业人群提供预防性给药。

3.3.7 设置休息区域,配置供水点,发放饮水杯。

3.3.8 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增强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4 应急响应

4.1 作业人员感觉到头痛、心慌时应立即到阴凉处休息、饮水。

4.2 中暑后的症状

4.2.1 中暑先兆:在高温环境下活动一段时间后,出现乏力、大量出汗、口渴、头痛、头晕、眼花、耳鸣、恶心、胸闷、体温正常或略高。

4.2.2 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4.2.3 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4.3 中暑后的处置方法

4.3.1 及时脱离高温环境,迅速将病人移到阴凉、通风地方,垫高头部,解开衣扣,平卧休息,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变化。

4.3.2 用冷水毛巾敷头部,或用冰袋置于中暑者头部和大腿根部等部位,或用30%洒精擦身降温,并补充淡盐水、冷西瓜水、绿豆汤等含盐清凉饮料,清醒者也可服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

4.3.3 对日射病者应严密观察意识、瞳孔等变化,头置冰供暖或冰帽,以冷水洗面及颈部,以降低体表温度,有意识障碍呈昏迷者,要注意防止因呕吐物误吸而引起窒息,将病人的头偏向一侧,保持其呼吸道通畅。

4.3.4 对重症中暑者应立即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5 信息收集、报告

5.1 信息收集

项目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接到高温中暑事件相关信息后实行首接负责制,并负责收集、汇总高温中暑事件信息。

5.2 信息报告

在24小时内,中暑患者达到30人及以上的,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受伤人员,以及紧急征用的设备、物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并协助做好正常施工秩序恢复等工作。

6.2 事故调查及报告:

6.2.1 应急处置结束后,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警戒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6.2.2 将有关文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为事故处理提供事实依据。

7 附则

7.1 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结束后,项目管理部结合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对本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本处置方案由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与解释。

7.3 应急预案实施:本处置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五:机械伤害事故

诱因:

1.由于市政工程的特点:施工机械流动性大,作业环境恶劣,灰尘大,润滑条件差,易磨损、腐蚀、疲劳,安装频繁和不合理,运行管理不正常,维护检修不及时,超负荷或带病运行;

2.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不力。

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建设部、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总站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2.加强维修保养,确保机械运行正常;

3.加强作业人员(安装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该持证上岗的人员,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处置:

1.抢救受伤害者;

2.用电机械切断电源;燃油机械处理燃油;消除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火灾爆炸等其它事故的发生;

3.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若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4.立即报告。施工现场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若行走机械在国家公路上发生事故,在向企业报告的同时,还必须立即报告辖区交警部门;若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还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触电现场处置方案


篇一:触电现场处置方案

一、工作场所

中宁分公司庭院管网施工用电作业现场。

二、事件特征

作业人员在电压等级220v及220v以上的设备上工作,发生触电事件,造成人员伤亡。

三、岗位应急职责

3.1成立事故急救小组

营销管理部最高负责人和部门所有人员组成应急事故急救小组,最高负责人为组长。

3.2负责人职责

组织作业人员迅速将伤者脱离电源,避免事故扩大。根据伤者的伤情,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将触电事件现场情况报告本单位部门主管领导。

3.3小组成员职责

在工作负责人的指挥下,迅速将伤者脱离电源;根据伤者情况,做好触电伤员的先期急救工作;维护触电突发事件现场秩序。

四、现场应急处置

1、现场应具备条件

(1)通讯工具、照明工具、安全工器具等工器具。

(2)安全帽、急救箱及药品等防护用品。

2.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2.1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2.2现场抢救伤员。

2.3向医疗急救部门报警,向本单位部门主管领导汇报。

2.4送医院抢救。

3.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1立即使触电者脱离电源,一是立即通知有关供电单位或用户停电;二是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电源开关或熔断器;三是采取相关措施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3.2对触电者开展现场急救,对神智清醒的触电者采取静卧、保暖并严密观察;对神智不清醒的触电者有心跳但呼吸停止的用人工呼吸法抢救;对神智丧失的触电者心跳停止有微弱呼吸的应立即施行心肺复苏法抢救;触电者心跳、呼吸停止时应立即用心肺复苏法抢救,再行处理外伤。

3.3在杆塔上或高处触电,要争取时间及早开始抢救。

3.4触电者衣服被电弧光引燃时,应迅速扑灭其身上的火源,着火者切忌跑动,方法可利用衣服、被子、湿毛巾等扑火,必要时可就地躺下翻滚,使火扑灭。

3.5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报警,安排人员到路口接应或送往医院救治。

3.6向本单位部门主管领导汇报人员受伤抢救情况。

五、注意事项

1、救护人不可直接用手、其他金属及潮湿的物体作为救护工具,以防自己触电。

2、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可能的摔伤,当触电者在高处的情况下,应考虑防止坠落的措施,救护者应做好自身防触电、防坠落安全措施。

3、救护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和被救者与附近带电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止再次触及带电设备。

4、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应放弃现场抢救。

5、如遇外人围观,则应安排专人维持现场秩序。


篇二:触电现场处置方案

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1.1 安全风险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触电事故。

1.1.1 电气设备没有接地或接零保护;

1.1.2 电气设备内部故障;

1.1.3 电源线接头裸露;

1.1.4 作业区域内有高压带电设备;

1.1.5 施工区域内无避雷设施;

1.1.6 作业人员违规操作。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电气设备发生接地短路;

1.2.2 高压线发生坠落;

1.2.3 地下电缆铠甲破损或被压断;

1.2.4 操作个人防护用品不齐全;

1.2.5 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电气设备;

1.2.6 雷雨气候在树下躲避。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项目分管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监部负责人、项目机管部负责人、项目交通消防负责人

成 员:各成员部室全体人员、各专业分公司现场安监员和机管员

2.2 专项工作机构

项目安全监察部设立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工程现场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 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4 项目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 及时了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 监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2.4.5 组织开展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 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 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 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 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 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 现场应急中心:现场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 触电事故防治措施

3.3.1 采用三相五线制,防止电气设备漏电伤人。

3.3.2 选择和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原则。

3.3.3 对配电设施、作业工具进行标准化设置,消除装置性违章。

3.3.4 在容器内和密闭空间内作业采用安全电压。

3.3.5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

3.3.6 与带电设备的距离满足规定的安全距离。

3.3.7 加强工作票的管理,严格履行各项规定程序。

3.3.8 加强带电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落实规程规范要求。

3.3.9 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排除潜在事故隐患。

4 应急处置

4.1 发生触电事故后,现场知情人应立即向四周呼救,并采取紧急措施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2 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4.2.1 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销,可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以切断电源。

4.2.2 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柄的斧头、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线。也可采用干燥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离电源。

4.2.3 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为工具,拉开提高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触电者。

4.3 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4.3.1 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4.3.2 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非专业人员不可从事此项操作)。

4.3.3 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

4.4 触电者如果在高空作业时触电,断开电源时,要防止触电者摔下来造成二次伤害

4.5 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者触电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送医院。

4.6 如故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应将触电者抬至空气畅通处,解开衣服,让触电者平直仰卧,并用软衣服垫在身下,使其头部比肩稍低,并迅速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发生痉挛,应立即准备对心脏停止跳动或者呼吸停止后的抢救。

4.7 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及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并送往医院。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应停止抢救。

4.8 人触电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停止跳动、呈现昏迷不醒状态,通常都是假死,万万不可当作死人草率从事。

4.9 对于触电者,特别高空坠落的触电者,要特别注意搬动问题。

4.10 对于假死的触电者,要迅速持久的进行抢救,有不少的触电者,经过四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的抢救而抢救过来的。有经过六个小时的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挤压法抢救而活过来的实例。只有经过医生诊断确定死亡,才能停止抢救

4.11 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是在触电者停止呼吸后应用的急救方法。

4.11.1 实行人工正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等解开取出口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断齿、血块,粘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扣仰(可用一只拖住触电者颈后),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畅通。

4.11.2 救护人员用手使触电者鼻孔紧闭,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触电者的口向内吹气,大约2秒钟。吹气大小,要根据不同的触电人有所区别,每次呼气要个触电者胸部微微鼓起为宜。

4.11.3 吹气后,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并放松触电者的鼻子,使空气呼出,大约3秒钟。然后再重复吹气动作。吹气要均匀,每分钟吹气呼气12次。触电者已开始恢复自由呼吸后,还应仔细观察呼吸是否会再度停止。如果再度停止,应再继续进行人工呼吸,这时人工呼吸要与触电者微弱的呼吸规律一致。

4.11.4 如无法使触电者把口张开时,可改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即捏紧嘴巴紧贴鼻孔吹气。

4.12 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后的急救方法

做胸外挤压时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姿势与口对口人工呼吸法相同,救护者跪在触电者一侧或跪在腰部两侧,两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窝上方,胸骨下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处。掌根用力向下(脊背的方向)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成人应挤压3~5厘米,以每秒钟挤压一次,太快了效果不好,每分钟挤压60次为宜。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廓自动恢复,血液充满心脏。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部。

4.13 应当指出,心脏跳动和呼吸是无法联系的。心脏停止跳动了,呼吸很快会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脏跳动也维持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脏跳动都停止了,应当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如果现场只有一人抢救,两种方法交替进行。可以挤压4次后,吹气一次,而且吹气和挤压的速度都应提高一些,以不降低抢救效果。

5 信息收集、报告

5.1 信息收集

项目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接到触电事件相关信息后实行首接负责制,并负责收集、汇总人身伤害事件信息。

5.2 信息报告

发生一般轻伤及以上的触电伤害事件,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受伤人员,以及紧急征用的设备、物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并协助做好正常施工秩序恢复等工作。

6.2 事故调查及报告:

6.2.1 应急处置结束后,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警戒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6.2.2 将有关文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为事故处理提供事实依据。

7 附则

7.1 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结束后,项目管理部结合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对本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本处置方案由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与解释。

7.3 应急预案实施:本处置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三:触电现场处置方案

一、责任人:项目经理:王保平

(如发生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其责任人应按以下顺序依次类推:安监员、急救员、项目工程师、技术员)

二、第三方援助联系电话:

急救中心电话:120

求助电活: 110

火警电话: 119

县安监站:

三、应急处理程序

当施工现场发生有人触电时

(1)应有现场人员进行救护,救护人员要镇定,切不可惊慌失措,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脫离电源,触电时间越短,救活率越高,否则将扩大事故范围或产生严重后果。

(2)救护员不可直接用手或用金属、潮湿的物品作为救护工具,必须采用绝缘工具,触电者如高空触电,应有防止摔伤的措施。

(3)如夜间进行触电救护,应解决临时照明,以利抢救。

(4)人触电后可能由于痉挛或失去知觉而抓紧带电体,不能自行摆脱电源。救护人员可根据情况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摆脱电源。

①在低压设备上发生触电时,如果触电地点或附近有电源开关,插座、应立即断开电源,如附近无开关、插座,要用绝缘柄、电钳或干燥的斧头切断电源线,要一相一相的剪线,避免短路电弧伤人,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也没有紧缠在身上,可抓衣服拉其脱离电源,切不可触及身体。

救护时最好用一只手,立在干燥的木板、凳子上穿绝缘鞋进行,注意自己的身体不要触及其他接地体。

②在高压设备上触电时,应立即通知变电所变电,同时由电工或安全员穿上绝缘鞋、带上绝缘手套用符合耐压要求的绝缘棒,使触者电脱离带电体或脱离地面。

如上述条件不具备时,可投掷裸导线如钢筋、铁丝等造成线路短路,迫使自动保护装置自动切断电源。

(5)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切不可轻率认为死亡,要尽快由急救员或安全员实施急救措施,用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胸外挤压法进行急救,不可采土埋,同时要电话通知急救中心,但触电者一经脱离电源就应进行急救,即使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能停止。

(6)急救方法

a、口对口(鼻)法

用于急救呼吸停止的触电者,施行人工呼吸前要使呼吸道畅通,首先要很快的解开触电者的衣领,清楚口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血块、粘夜等。使触电者仰卧,头部尽量后仰(头下不要垫枕头),鼻孔朝天。

救护人在伤员头部的一侧,用一只手捏紧伤员的鼻子,另一手撬开其嘴巴,深呼吸后,口对口向伤员口内吹气,为时约2秒钟,使其胸部膨胀。吹完气后,立即离开并同时放松伤员鼻孔让其自动呼气约3秒钟。救护儿童只能用小口吹气。如触电者口不能撬开,就用口对鼻法,捏紧其嘴巴,紧贴其鼻子向内吹气。

b、胸外心脏挤压法

这种方法用于急救心脏停止跳动的触电者。首先将触电者仰卧在较坚实的地方,救护人跪在触电者的一侧或骑跪腰部,两手相叠(儿童只需一只手),手掌根部放在心窝稍高一点的地方,垂直向下挤压(儿童用力轻些)。压下深度为3厘米一4.5厘米,将脏内血液挤出,每分钟以60次为宜。挤压后,掌根立即放松(但不要离开胸膛),让触电者自动复原,血液流回心脏。如此有节奏地连续讲行。

c、如果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且呼吸也停止,则需同时施行述两种急救,救护者只有一人时可先吹气23次,再挤压7~8次,不断重复进行。

(7)如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由责任人负责保护好现场,组织配合上级各部门的事故调查。

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


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为及时有效地处置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包括群体性事件,下同),将集体上访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切实维护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维稳办的安排布置,积极配合、联动处置,依法办理,及时妥善处理重大集体访,推进依法信访,维护社会稳定。二、工作原则(一)落实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早介入,妥善处理,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避免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二)联动处置。局办公室要加强同信访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集体访处置工作。(三)依法办理。加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规范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程序和方法,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的过激违法行为。三、组织机构(一)成立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局长副组长:--、00副局长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信访办)主任:由00副局兼任副主任:00工作人员:00四、职责(一)局信访领导小组职责1、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及市人事局有关信访工作特别是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理等工作要求和指示精神。2、领导、组织、指挥、协调我局信访工作的开展。妥善处理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3、开展信访隐患排查,对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事关人事工作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局信访办工作职责。1、具体负责来人来访特别是群体性上访的受理及联络、协调、信息上报工作。2、建立完善、灵敏、高效的信息情报网络(要与乡镇、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上访动态)3、在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局信访办应起到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及早介入、及早处理。配合局领导自始自终在事件发生现场,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当来访人采取违反法律法规的过激行为时,应及时劝阻、制止并通知公安部门前来处理,维护信访秩序。4、加强与县信访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商。5、按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督查督办、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将处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三)各科室的工作职责1、各科室应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处理好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2、当发生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时,相关科室要要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局领导处理。要敢于面对面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3、各科室应根据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安排,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参与集体访的协调处理,共同做好群众集体访处置工作。四、处置范围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上访群众超过5人(含5人)列为集体访。为此,本预案将集体访分为一般来人来访(5人以下)、一般集体访(5-29人)和重大集体访(30人以上)三类,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分类、分级处理。五、处置措施1、发生一般来人来访,实行首问现责任制,找到谁,谁就负责解释,不属自己业务范围的,要带到相关科室办理,任何人不得拒不受理、恶言相向。能办理的要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2、一般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如反映的问题较简单,一般情况下,由局信访办牵头,协调相关科室按规定程序处理。3、如集体访反映的问题较复杂、冲突较激烈,矛盾有可能升级,则援引以下重大集体访应急处置办法处理。⑴来访人推选代表。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由来访人选出5名(含5名)以内的代表到局会议室,其他来访人则由领导安排局职工劝离或要求其在指定地点等候。同时,应先了解初步情况,安抚来访人,迅速通知县信访办、县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负责人到场处理,并视情况向有关县领导汇报情况。⑵现场处理。根据“归口办理”原则,来访人反映问题所涉及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应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或指定接访室配合局领导处理。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有关科室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给予来访人合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

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理的解释,请示县有关领导后,配合县信访办,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如出现上访人员突发重病,局信访办应在第一时间通知120急救中心,并协助急救中心做好相关工作。⑶维持秩序。如来访人不满解释和处理,情绪激动,有采取过激行为的倾向,全局工作人要到现场维护秩序,尽力劝解,做到言语温和,不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同时,应及时向县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公安部门迅速增派警力到场维持秩序,避免矛盾激化、冲突升级。⑷局信访办跟踪督办。由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县领导和局领导批示按程序转相关科室办理,做好相关的衔接工作,并进行跟踪督办。相关科室应按照领导批示积极办理,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回复当事人或信访部门。⑸越级集体访处置。①掌握到上访动态后,要在可能出现的车站等候,配合县信访办、公安局等部门做好劝返工作。②如发生群众集体越级到市人事局甚至进京上访,局信访办应及时向有关县领导汇报情况,并根据集体上访情况和上级机关的要求,配合县维稳办、相关部门、乡镇人员赶赴现场,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处置工作和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协助上级机关维护信访秩序。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

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篇一: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1.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响应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2.定义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

3.2厂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识别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

3.3销售部门负责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

3.4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小组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4.1报告

报告原则:公司任何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涉及公司产品的食品安全事故。

4.2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厂领导报告,部门主管领导不在时,可直接向厂领导报告,并由厂统一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出书面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2.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4.2.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4.2.3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调查;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立即予以召回并销毁。

5.责任追究

5.1各部门负责人及厂领导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5.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不得避重就轻、遮遮掩掩,要实事求是。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6.纠正与完善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进行原因分析,编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确认后予以实施。

食品安全小组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事故发生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篇二: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1目的

预防食品安全潜在事故的发生,明确异常和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和响应方案,减少和解决可能伴随的食品安全影响。

2范围

适用于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潜在事故、异常和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3职责

3.1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评价。

3.2总经理: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管理和协调,并予以资源的提供。

3.3 各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的实施,并及时上报。

4程序

4.1食品安全小组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分析,识别各种可能的潜在事故、异常和紧急情况,并确定其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影响。

4.2 紧急和异常状态发生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4.2.1盗窃、投毒、触电

4.2.2发生火灾、自然灾害对原料及产品的影响;

4.2.3停电、停水、停汽;

4.2.4加工设备出现故障;

4.2.5食品加工中误用有毒有害物品及人为破坏;

4.2.6顾客或消费者投诉的食品安全事故

4.2.7其他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突发情况

4.3 紧急和异常状态的临时处理

4.3.1盗窃、投毒

4.3.1.1 晚上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前,对本公司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保持一定的警觉性。

4.3.1.2当听到有异常声音或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前往查看。迅速以电话等方式向分管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公司总经理等同志汇报情况;

4.3.1.3值班人员还应检查是否存在投毒的可能,如有投毒的痕迹,应封闭现场,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4.3.1.4在发现有盗窃财产现象时,应保持沉着冷静,设法制服罪犯,同时通过呼叫等方式招呼同伴或其他人员前来支援。

4.3.1.5 若罪犯已逃走,一时难以追上,则要看清楚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以电话等方式报告公司领导;重大的案件应拨打110电话报警。

4.3.1.6有案发现场的要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所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不得让非相关人员进入现场;对罪犯所留下来的作案工具、各种物品等,交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在公安机关人员或保卫部门未勘查现场完毕前,值班人员不得离开。

4.3.1.7若因故有人受伤,则要立即设法尽快送至医院抢救并上报公安机关。4.3.1.8事发部门负责人应对该事件的处理经过进行追踪、控制;事中和事后以书面形式向中心领导汇报事情的经过及结果。

4.3.1.9各部门负责对所管辖区域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并上报生产部,质检部负责监督不安全产品的处理。紧急小组积极的处理该项事件,封存可能造成食品危害的产品;迅速通知及召回

4.3.2触电

4.3.2.1 在发现有人触电时,现场人员应马上切断电源。

4.3.2.2 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可用人体接触触电人,以防连带本人触电,应用绝缘的东西(如干燥的木头等)把线头或人拉开。

4.3.2.3立即对触电进行人工急救,并拨打120或直接送至医院抢救。

4.3.2.4本部门负责人在将该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对该事件的事由和处理情况向公司进行书面汇报。

4.3.3火警

火灾危险区域发电机房,现场应配置沙土,各生产区域应配置灭火器或消防栓。

4.3.3.1如发生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要边救火边大声呼叫,其他员工闻迅立即报警办公室,如火势较猛,可直接向119报警,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火灾情况,积极参加扑救疏散人员和抢救设施。

4.3.3.2报警时要讲清单位地址,起火部位和燃烧物品,有无危险化学品,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

4.3.3.3部门负责人和岗位工作人员在发现起火时要迅速打开疏散通道,及时清点人数,并有序地指引疏散。

4.3.3.4在扑救中一切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最高负责人的指挥,沉着、机智、正确使用操作消防器材,做到先控制后灭火。

4.3.3.5如被烟火笼罩或能见度很低,应俯地沿墙慢慢爬行或去另一边通道,同时应用湿毛巾捂鼻以防中毒。

4.3.3.6没有经现场最高负责人同意,严禁回到着火层拿遗留物品。

4.3.3.7对于在火灾中造成受伤人员,抢救人员要把他们背、抬出火场。

4.3.3.8火警解除后各部门负责人应检查食品的质量、安全情况,并上报生产部,质检部负责监督火灾后产品的处理。

4.3.4停电、停水、停汽、加工设备出现故障等异常状况

4.3.4.1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力设备车间,动力设备车间负责启用备用设备,或对设备进行紧急抢修。

4.3.4.2停电、停水、停汽、加工设备出现故障等紧急状况,预计1个小时内无法恢复的,生产车间应对所有在加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做紧急处理,采取冷藏或保鲜措施,直至恢复后重新加工。期间加工的所有产品应由食品安全小组评价后,进行相应的处置。

4.3.5传染病爆发等公共事件

4.3.5.1积极宣传预防传染病的知识。

4.3.5.2坚持晨检、午检,测量体温。对现场发现传染病症的员工,一旦发现立即调离生产岗位,,现场人员应确定受到影响的食品范围和相关接触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杀菌消毒,对接触人员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口参加生产,并采取紧急隔离措施,确定受影响的程度,采取措施(灭菌消毒)控制产品中的危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必要时,请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指导,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4.3.5.3清点人数,对因病缺勤人员,必须当日了解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

4.3.5.4加强门卫及保洁工作,备好消毒设施,加强消毒,做好通风换气工作。

4.3.6顾客或消费者投诉的食品安全事故:业务部门作出暂停销售的应急处置,并将客户投诉信息及时反馈至总经理。总经理组织食品安全小组全面评价,确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如退货、销毁、回收等措施。

4.3.7相关自然灾害:应组织人员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原料所增加的危害进行评估,确定受影响的程度,采取措施控制产品中的危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3.8其他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突发情况:现场人员应确定受到影响的食品范围,并采取紧急隔离措施。随后,立即汇报上级领导。由食品安全小组对影响的食品进行全面评价后,作相应的处置。

4.4上述异常和紧急情况处理完毕后,责任部门应将发生的经过和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对食品的处置,防止再发生的措施等,填入《应急响应处理记录表》。

4.5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

4.5.1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做好安全消防工作,按照场所的需要配置消防器材,放置处加以明确标识,并按规定时间检修。生产车间配备必要的备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设备设施,确保暂停或备用期间的完好,以供应急使用。

4.5.2制订并完善各种设备设施操作和生产加工的作业指导书,并对操作工实施充分的培训,特殊岗位要求其持证上岗。

4.5.3食品安全小组应定期举办异常和紧急模拟场景的演习,验证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的有效实施情况,以提高人员的实际应应急响应能力,并不断改进。

4.6异常和紧急状态发生或模拟演习后,食品安全小组应对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进行评定,并对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体系的可行性。必要时,对体系文件进行修订,采取改进措施。

4.7每年管理评审前,食品安全小组负责总结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结果,作为管理评审内容的输入。

5 记录《应急响应和处理记录》


篇三: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为保障孩子生命健康安全,对食品安全事故作出及时有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我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设立事故专职人员、规定人员职责

我园成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小组。

组长:李若贤

专职管理人员:符东彩

组员:吴锡妍

职责:1、负责食品安全的登记、上报和反馈;

2、现场调查; 3、原因分析; 4、采取控制措施;

5、作出处置决定。

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告

(一)、信息收集

1、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应经常浏览查阅国家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网,及时注意当前有关的食品安全信息。

2、按有关规定对本食堂中所食用的食物留取样本48小时以备检验。

(二)、报告程序

1、我园如有接到或发现食品安全的有关信息后,处置小组立即按要求仔细询问有关情况,填写情况记录,提出初步控制意见,情况比较严重的要立即上报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部门。

2、处置小组配合相关部门人员调查、核实、处理。

(三)、报告时限

在知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卫生、质检等部门,并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作出阶段性报告。

三、调查与控制

(一)、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后,有关人员应当及时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取下列措施:

1、协助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2、园内立即停止有关食品的采购、食用,对可疑中毒食品及有关食品工具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3、积极配合卫生、食品监管部门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二)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的食品及其所有物品。

2、封存被食用污染的食品工具用具,在取得食品监督部门的同意后,再及时清洁消毒。

四、总结及预防

1、总结分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认真反省,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提出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2、加强有关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加强有关物件的清洁消毒。

3、严格检验,做到不合格、不卫生的食品不采购、不食用。


篇四: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20XX年甘洛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甘食安委

[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品(食物)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经营、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点环节: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

二、重点区域:校园周边、小百货销售点等区域

三、重点品种:乳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粮油、散装食品、儿童食品、白酒、饮料、纯净水、糕点、有炸食品、禽蛋制品、服装制品等

第三条 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蓼坪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应急应急小组),指挥全乡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乡分管领导乡人大副主席姜阿支同志任组长,乡妇联、安全、畜牧、学校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 各成员单位职责:

乡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急指挥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修订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规范。

蓼坪乡中心小学负责配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乡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

各村两委班子成员负责本村内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第三章 预警机制

第六条 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地区进行监测,定期分析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消费者,或定期负责向社会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并加强重点监管。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七条 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和各村两委都要指定联络员、联络电话。

第九条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 食品安全事故一经发生,乡党委政府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第十二条 基本应急程序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后,乡应急小组要尽快组织实施,负责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一)应急准备工作

组织医疗救护队尽快赶赴现场;根据事件原因、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发展趋势,并提出下一步防范措施。

(二)救援

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医护人员对健康损害人群进行医疗救治,根据分级救治的原则,按照现场抢救、医护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

(三)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乡应急领导小组应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经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终止应急状态。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十三条 应急工作结束后,乡党委政府要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写出调查报告,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情况;应急救援参加单位、投入人员和设备情况;应急救援过程、经费决算、实际效果;诱发事件或应急救援不力的主要责任单位和个人。

(二)乡民政要做好事件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兑现慰问金。

(三)对重大和特大食品安全事件,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或专家组,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

第十四条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对食品安全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或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件救援和调查处理,或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失当,包庇事件责任者等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 保健品、果蔬安全事件适用于本预案。

第十六条  本预案由乡应急小组和乡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篇五: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我园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小组领导:孙圆

小组成员:范晶晶 律保平

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2)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定期组织园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我园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家长、幼儿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篇一: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1、火情处置程序

1.1报警:所有员工应熟悉报警程序,发现事故征兆,如电源线产生火花,某个部位有烟气,异味等。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负责人)按报警器报警,现场人员进行自救、灭火、防止火情扩大。

1.2接报: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接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自救灭火。并报告企业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现场灭火处置工作。

1.3火情已被扑灭,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待有关部门对事故情况调查后,经同意,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

2、火灾处置程序

2.1事故现场继续蔓延扩大,现场指挥人员通知各救援小组快速集结,快速反应履行各自职责投入灭火行动。

2.2按指挥人员要求,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及向有关部门报告,派人接应消防车辆,并随时与救援处置领导小组联系。

2.3各灭火小组在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应继续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不同的灭火方法,加强冷却,撤离周围易燃可燃物品等办法控制火势。

2.4在有可能形成有毒或窒息性气体的火灾时,应佩戴隔绝式氧气呼吸器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救援灭火人员中毒,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听从指挥积极配合专业消防人员完成灭火任务。

2.5疏散组应通知引导各部位人员尽快疏散,尽量通知到应撤离火灾现场的所有人员。在烟雾弥漫中,要用湿毛巾掩鼻,低头弯腰逃离火场。

2.6火灾现场指挥人员随时保持与各小组的通讯联络,根据情况可互相调配人员。

2.7进行自救灭火,疏导人员、抢救物资、抢救伤员等,救援行动时,应注意自身安全,无能力自救时各组人员应尽快撤离火灾现场。

3、电气设备着火处置措施

3.1电线、电气设施着火,应首先切断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电源。

3.2电气设备着火,灭火人员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装备器材投入灭火战斗。

3.3及时疏散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及抢救疏散着火源周围的物资。

3.4着火事故现场由熟悉带电设备的技术人员负责灭火指挥或组织消防灭火组进行扑灭电气火灾。

3.5扑救电气火灾,可选用卤代烷1211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3.6扑救电气设备着火时,灭火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毒面具等措施加强自我保护。

3.7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同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抢险。

4、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的处置

4.1被救人员衣服着火时,可就地翻滚,用水或毯子、被褥等物覆盖措施灭火伤处的衣、库、袜应剪开脱去,不可硬行撕拉,伤处用消毒纱布或干净棉布覆盖,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4.2对烧伤面积较大的伤员要注意呼吸,心跳的变化,必要时进行心脏复苏。

4.3对有骨折出血的伤员,应作相应的包扎,固定处理,搬运伤员时,以不压迫伤面和不引起呼吸困难为原则。

4.4可拦截过往车辆,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救治。

4.5抢救受伤严重或在进行抢救伤员的同时,应及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由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抢救伤员的工作,并派人接应急救车辆。

5、灭火结束

灭火结束后,注意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调查处理完毕后,经有关部门同意,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6、灭火处置原则

6.1火势很小,可以用手提灭火器、消防水源进行扑救,员工接受过灭火训练。

6.2切断火源、电源,撤离未着火物资。

6.3不能自行灭火时,立即报火警(119)。


篇二: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一、事故特征

(一)火灾事故地点:采掘工作面、井下各类机电设备场所、主进、主回风巷、变电所等要害场所。

(二)火灾事故的因素:

1、井下大型设备发生故障后无法打至地面维修时,在井下焊接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措施不健全造成的火灾事故;

2、井下爆破时不规范,如放炮时不采用炮泥封堵炮眼或封堵不规范引起的放炮火花,导致矿井火灾的发生;

3、井下电气设备性能不好,管理不善,如电钻、电动机、变压器、开关、插销、接线三通、打点器、电缆等损坏以及过负荷、短路引起的火灾事故;

4、井下的消防管路铺设不到位,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时不能有效控制;

5、井下油脂库管理不到位以及油脂使用不规范,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6、井下输送机跑偏、打滑、运行阻滞与主滚筒摩擦,托辊滞动等摩擦引发着火;

7、瓦斯、煤尘爆炸引发着火等。

(三)火灾事故的类型: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四)火灾的发生有一定的征兆一般表现为:

1、空气温度、湿度持续性升高,有时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

2、巷道出现煤炭和坑木干馏的行列火灾气味。

3、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增高。

4、人体有不舒适感,如头痛、闷热、四肢无力等。

5、电器、电缆发热,有胶皮味。

(五)火灾爆故的危险程度的分析:

针对本矿的现有条件和本煤矿取样鉴定得知,本煤矿属于不易自燃煤层,故本矿不易发生内因火灾;矿井井下容易产生人为火花、电火花、摩擦火花和静电火花等,导致外因火灾的发生,一旦发生火灾,以致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及自救的形式

1、应急组织

跟班矿长全面领导采掘巷内瓦斯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跟班矿长

副组长:班队长 瓦斯员 安监员 电工

成 员:全部作业人员

2、自救的形式

应急自救由当班队长在班前会讲述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救方法,以及井下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并且在井下现场作业环境下实操发生事故后的自救方法。

(二)职责

应急组织与机构组长:具体落实瓦斯爆炸事故的地点、影响范围、伤亡人数,全面负责现场的指挥救援。

瓦斯员:配合组长进行现场指挥,负责现场灾情变化汇报。

安监员:负责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在安全的前提下。

电 工:负责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电源。

其他人员:协助现场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应急处置

(一)应急处置的原则

井下现场自救应遵守灭、护、撤、躲、报的五字原则。

1、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2、当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时,及时进行个人安全防护,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鼻、口等。

3、撤:当灾区现场不具备抢救事故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选择安全的、距离最近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撤离灾区。

4、躲:如果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其它安全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救援,也可利用现场的设施和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

5、报:发生事故灾害时立即向现场领导报告,或通过电话及其他方法向矿调度室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情及遇险人员情况。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井下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根据火灾的性质,灾区的通风和瓦斯的情况,立即采区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具体的灭火方法有用水灭火、化学灭火器灭火和沙子覆盖等方法控制火势,并迅速拨打6000电话报矿调度室。

2、火灾发生后,火灾范围较大或火势很猛,当现场人员不能采用直接灭火的方法降火扑灭,或者现场不具备直接灭火的条件(或其他地区发生火灾接到撤退命令时)现场跟班矿长、班长要判明和了解着火的原因、地点、范围和受火区影响区域的通风系统等情况,结合现场实际条件,确定避灾路线,将全部人员撤离,队长、班长要迅速组织避灾和自救。

3、迅速带上自救器,处在火区进风侧者要迎风撤退,处在火源排风侧时,如果距离火源较近且越火源没有危险,可迅速穿过火区冲到进风侧;否则要沿最近的避灾路线躬身快速转移至新鲜风流中。

4、如果烟雾已充满巷道,不可惊慌乱跑,迅速辨别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沿着地俯身摸着轨道或管道有秩序的外撤。

5、实在无法撤出时,尽快在附近找一个硐室暂避,并把硐室入口的门关闭,隔断风流,防止有害气体进入

(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最先发现火灾人员应该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判断火势情况,若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立即扑灭或控制火势,不使火灾扩大时,应先救灾后报告。若现场火灾无法立即扑灭或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查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现场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离,撤离期间要切断工作地点电源,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人员撤离按以下路线执行:

工作面--主斜井--地面

工作面--副立井--地面

工作面--进风大巷--回风立井

四、注意事项

(一)佩戴自救器时的注意事项

1、佩戴者在使用时,应首先拉掉氧烛启动针使气囊鼓起,然后迅速把口具塞拔掉,含口具,夹鼻夹。

2、在整个逃生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口具、鼻夹夹好,不漏气,绝不可以从嘴中拿出口具说话,需要联络可以打手势。

3、吸气时,气体比吸外界正常大气干热,这是生养剂化学反应造成的,表明自救器在正常有效的工作,对人无害,绝不不可摘下自救器。

4、撤离时,不要惊慌,要匀速快步行走,保持呼吸均匀,在十分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快跑。

5、要清楚记住避灾路线。

(二)现场自救与互救注意事项

井下急救必须遵循三先三后的原则:对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的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三)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避灾中,人人都要守纪律、听指挥,严格控制矿灯的使用,要照顾好伤员,沿途要做好标记、信号,以便救护队跟踪寻找。

(四)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掌握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其用途,同时负责人要注重对救援器材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失效。

(五)采取救援对策和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措施必须可靠,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要结合现场实际,与井上要保持密切联系;所有措施在平时应注意贯彻落实,是每一位工人能清楚的熟悉现场救灾的方法。

(六)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对现场遗留的痕迹进行分析取证,便于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2、对现场应急救援的过程进行总结

3、对现场救援的过程进行记录,上交调度室。


篇三: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呼吸防护注意事项

(一)佩戴自救器时的注意事项

1、佩戴者在使用时,应首先拉掉氧烛启动针使气囊鼓起,然后迅速把口具塞拔掉,含口具,夹鼻夹。

2、在整个逃生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口具、鼻夹夹好,不漏气,绝不可以从嘴中拿出口具说话,需要联络可以打手势。

3、吸气时,气体比吸外界正常大气干热,这是生养剂化学反应造成的,表明自救器在正常有效的工作,对人无害,绝不不可摘下自救器。

4、撤离时,不要惊慌,要匀速快步行走,保持呼吸均匀,在十分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快跑。

5、要清楚记住避灾路线。

(二)现场自救与互救注意事项

井下急救必须遵循三先三后的原则:对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的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三)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避灾中,人人都要守纪律、听指挥,严格控制矿灯的使用,要照顾好伤员,沿途要做好标记、信号,以便救护队跟踪寻找。

(四)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掌握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其用途,同时负责人要注重对救援器材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失效。

(五)采取救援对策和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措施必须可靠,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要结合现场实际,与井上要保持密切联系;所有措施在平时应注意贯彻落实,是每一位工人能清楚的熟悉现场救灾的方法。

(六)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对现场遗留的痕迹进行分析取证,便于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2、对现场应急救援的过程进行总结

3、对现场救援的过程进行记录,上交调度室。

突发事件预案处置方案


突发事件预案处置方案内容显示中突发事件预案处置方案
突发事件预案处置方案根据上级部门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到管理有方、措施有力、处置有效,确保内部稳定、一方平安,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内部稳定预案处置。处置负责人:XXX
原则:预防为主、教育疏导、防止激化。
方案:1、发现隐患,及时疏导;
2、加强教育,防止激化;
3、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方案;
4、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二、车辆安全预案处置。处置负责人:XX
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教育群众、妥善处理。
方案:1、发生事故,现场先人后物认真处理;
2、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
3、调查事故原因,作出处理方案;
4、教育周围群众,不再发生同类事故。
三、治安预案处置。处置负责人:XX
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调查仔细、严肃处理。
方案:1、保护现场,报警110或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2、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情况;
3、掌握现场情况,认真仔细调查;
4、认真提供所知情况;
5、查明问题原因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6、向上级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四、火警预案处置。处置负责人:XXX
原则:报警灭火同时进行,损失原因同时查明。
方案:1、发现火警,派人报警119,同时组织人员灭火;
2、安置受伤人员救治;
3、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
4、查明火警原因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5、向上级部门报告处置情况。
五、职工纠纷预案处置。处置负责人:XXX
原则:找准矛盾、查明原因、对症调解、妥善处理。
方案:1、听取各方意见,查明矛盾症结;
2、依理有节调解矛盾;
3、调动积极因素,合理处置解决;
4、必要时将处理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六、抗灾救险处置。处置负责人:XXX
原则:立即行动、积极参加、抗灾救险、救难救危。
方案:1、听到信息立即行动,全力以赴投入抗灾救险;
2、及时向上级和有关方面报告灾情险情;
3、及时向上级汇报抗灾救险情况。
七、应急处置联系:
值班室:64758303
主任电:13355333571
二OO六年一月
突发事件预案处置方案

交通事故处置方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交通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正确、快速、有效的救援和应急机制,根据石垭子水电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国中电投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中电投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水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中电投集团公司以及中水公司(金元集团贵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监会《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垭子水电站的车辆、驾驶员、乘车人,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在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遵循“快速反应、迅速抢救”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降低伤亡和损失。做到正确判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充分做好通信、交通、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3造成交通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造成交通事故的风险来源:

1、路面情况:冰雪路面、湿滑路面、乡村路面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2、气候环境:狂风暴雨、大雾弥漫、酷暑炎热、冰寒严冬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3、地理环境:高原山区、连续弯道、狭窄车道、山体滑坡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4、设备因素:未及时消缺、保养不达要求、修理质量低劣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5、生理因素: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视力欠佳、听力不济、年高迟钝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6、违规运输:超载、超高、超长、装载重心偏离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7、操作因素:超速行驶、弯道超车、占道行驶、麻痹驾驶、判断失误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8、其他因素:除上述因素以外的其他交通事故。

3.2交通事故的影响及后果

(1)给驾驶员及司乘人员造成身体伤害;

(2)给家属亲友造成心灵创伤;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4)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4交通事故分级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5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5.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5.1.1成立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成员:

5.1.2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二个工作组应急救援组:由物资运输部和当事人所在部门人员组成;善后处理组:站长、副站长、工会主席、安监部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5.2各部门工作职责

5.2.1安监部的应急职责:

1)、当发生轻微、一般交通事故时,负责应急部署;

2)、当发生人身伤亡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时,须派员亲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

3)、应紧急向中水公司安监处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督促站有关部门做好善后事宜。

5.2.2综合办公室的应急职责:

1)、负责人身伤亡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应急信息的编辑;

2)、负责人身伤亡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应急信息的发布;

3)、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对人身伤亡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情况的询问;

5.2.3工会的职责:

1)、负责做好交通事故中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安置等善后工作;

2)、参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5.2.4物资运输部职责: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向安监部报告,赶赴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保险公司理赔等事宜,。向站领导、站综合办、安监部报告交通事故相关信息及处理情况。

5.2.5财务中心职责:

负责抢救伤员所需资金的支付和善后所需资金的拔付。

6、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6.1当事人职责

(1)信息报告: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或110)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报案;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物资运输部、安全监察部或厂领导报告。

(2)报案要义:报案要做到迅速、及时,言简意赅。一要简要说清突发交通事故的案情、时间、地点;二要概要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破坏、交通堵塞情况;三要通报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现场措施:停车,关闭引擎,,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应急灯;夜间需开启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上,需在肇事点两头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做好防火防盗措施。

(4)现场抢救:若发生伤亡事件,立即呼救急救中心(医疗急救求助电话:120或110),求救过往车辆帮助;若现场发生火灾,呼救消防部门(火灾求救电话:119或110)。

(5)现场保护:作好现场原始状态,车辆、人员、牲畜、遗留物痕迹、散落物等不得随意挪动位置。为现场抢救伤必须移动位置的,应作好原始位置标记,不得故意破坏、在交警部门未达之前,可用绳索等设置警戒线,以保护现场。

(6)配合处理: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陈述事发经过,不得隐瞒、歪曲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积极配合协助交警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并听候处理。

6.2物资运输部职责

(1)接到交通事故报告且了解信息后,迅速、及时、简要的对当事人作出相应部署。

(2)向安监部报告案情及应急救援计划安排。

(3)根据交通事故等级,组织应急救援所需人员和必要物资等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处理。

(4)配合交警部门作好事故处理工作。

(5)随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报告事故处理信息。

6.3安全监察部职责当发生重大、特大等级的交通事故,亲临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救援。

7交通事故应急响应

7.1响应分级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程度,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7.2响应程序

7.2.1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1、交通事故为轻微事故的响应

1)、不启动本预案

2)、事故现场当事人按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物资运输部以通讯方式与当事人保持联系,并作出相应部署;派出交通安全员、保险员理赔员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并配合交警部门作好事故处理工作。

3)、将交通事故情况报告相关领导及相关部门。

2、交通事故为一般事故的响应

1)、由物资运输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所需人员和必要物资等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处理;

2)、安监部作好应急准备,随时调动相关部门作出进一步的应急救援;

3)、安监部须随时获取现场事故处理工作信息,并作出部署;

4)、物资运输部、安监部随时向相关厂领导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3、交通事故为重大、特大事故的响应

1)、由站启动本应急预案;

2)、安全监察部、物资运输部、相关部门应急救援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由安全监察部负责部署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总指挥与事故现场建立通信联系,负责做出各项应急决策,指导现场事故的应急处理;

4)、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在现场指挥员的领导下,积极抢救伤员,就近快速地转送当地医院;

5)、根据现场需要派出厂级现场协调组和专家组;

6)、协调财务中心,做好医疗费用支付工作;

7)、通知工会工作人员安抚和慰问伤亡人员家属;

8)、视现场具体情况,求援各级力量和各方资源,积极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中水公司或现场当地政府部门。

7.2.2响应启动启动本预案时,应由站长宣布。

7.2.3响应行动响应行动前,由站长召集召开应急会议,由安监部主任担任前线指挥员,组建现场工作组。

8.应急结束

8.1应急结束条件

1)、伤员抢救成功或成功送至医院;

2)、车载物资及财产安全转移;

3)、交警部门现场出险结束;

4)、受损车辆送达汽车修理厂

5)、清点应急救援人员、回收抢险物资。

8.2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1)、交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结束后,由站级总指挥作出事故善后工作安排,并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总结后向上级汇报。

2)、由安监部组织对本次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9.事故调查和保险理赔

9.1事故调查

1)、由物资运输部配合交警部门作好事故处理,并将情况报告站领导及相关部门。

2)、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由安全监察部牵头,根据交警部门事故裁决书,组织物资运输部及相关部门进行学习,认真总结,举一反三,采取防范措施。

9.2保险理赔由物资运输部负责保险理赔工作。

10附则

10.1术语和定义

10.2预案备案

本预案由站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备案。

10.3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物资运输部负责修改、更新,由站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并提出修改意见。

10.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物资运输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10.5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1附件

11.1有关应急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

11.2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配备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实施快速救援的保障。安全监察部、物资运输部、车辆责任驾驶员应定期检查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应急物资配备表

11.3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与本预案相关或衔接的应急预案有:

《石垭子水电站综合应急预案》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医疗纠纷检讨书”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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