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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市工作方案

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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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是改善县城居民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全县发展环境、树立县城良好形象的迫切需要,也是以城带乡、城乡共进、促进全县社会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为了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推进“兴工富县、强农富民、亮城树形、做大旅游”四大战略为要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为目标,以基础建设、绿化美化、卫生整治、文明创建、县城管理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原则,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加强配套,注重规范,提升县城品位,提高居民素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文明进程,树立对外形象,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创环境、变作风、引资金、上项目、调结构、促发展、建小康”的总体思路和“兴工富县、强农富民、亮城树形、做大旅游”的发展战略,全方位、多层次、宽覆盖、强力度地推进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努力在县城创造天蓝、地净、树绿、水美的优美环境,形成文明、优质、周到的优质服务,建设安全、安定、安心的优良秩序,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把壶关县城建设成长治市区的“后花园”,打造成中国北方绿城,管理成最干净、最漂亮、最文明的一流县城。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要求
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领导,圆满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各项任务,成立壶关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领导组,并对各创建小组提出创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导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八个创建小组。创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搞好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活动的创建规划、宣传发动、组织检查、考核评比、资料归档等工作。
具体要求是:1、协调各有关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方案》。2、完成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活动的文件起草、材料汇编等工作。3、编印《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专题简报》。4、按照“测评体系”,对全县有关部门的资料进行收集、指导、整理、建档。5、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的意见。6、负责组织召开有关创建工作的动员会、协调会、通报会、表彰会。7、负责向领导组报告各组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并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优美环境组(设在县城建局)
优美环境组的主要职责是突出抓好县城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区域绿化、生活垃圾清理、公厕管理、环境保护、污水治理、街道整治、公用设施管护、交通车辆达标等工作。具体要求是:
1、由城建局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完成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3、县城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1m2以上,县城主干道完好率达到95%以上,路灯亮化率达到98%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90%以上主要街道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4台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m2以上,县城主街道和街心花园实现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由城建局、林业局落实)。
4、合理规划建设一批符合国家级文明卫生城市标准的公厕,国庆节前投入使用(由城建局落实)。
5、完成县城周边5公里以内村庄以及长壶一级公路、长平路、四赵线等主要干线的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规范达标及管护工作,抓好城乡结合部的创建工作,实现城乡一体,推动城乡共进(由龙泉镇、常平经济开发区、集店乡、交通局、林业局、公路段、长平商品公路公司及公路沿线乡镇落实)。
6、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完成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单位和居民区卫生、街巷卫生等创卫达标工作(由卫生局、龙泉镇、环保局、疾控中心落实)。
7、完成县城主要街道及社区的路牌、街牌、巷牌、广告牌、门牌等规范达标及管护工作,要求一街一牌、一路一牌、一店一牌、一区(社区、居民区)一牌、一巷一牌(由龙泉镇、民政局、交通局、工商局、交警队落实)。
8、县城主要街道的电线及一切光缆要合理规划并地下埋设(由城建局、广电中心、电业局、通信分公司落实)。
9、按规划要求,实施水上公园建设工程(由农业局、水利局落实)。
10、实现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以上;全年空气质量指数小于100的天数为300天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由环保局落实)。
11、县城内无劣质饮用水,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由环保局、水利局、城建局落实)。
12、公用电话、邮箱、报栏、路灯、座椅、雕塑、标语牌、卫生箱等公用设施功能完好,无人为弄坏、弄脏现象(由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13、建成区内确保下水道、排水口通畅、清洁,井盖等设施齐备、完好,无违章建筑(由城建局落实)。
14、制定并出台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大创建力度,确保建成区环境卫生达到国家文明卫生县城标准(由龙泉镇、城建局、卫生局落实)。
15、每3万居民拥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个以上;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食品卫生合格率达到98%以上;除“四害”四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各类公共卫生场所卫生合格率达到98%以上(由卫生局、疾控中心落实)。
(三)优良秩序组(设在县政法委)
优良秩序组的主要职责是抓好治安、交通、市场等县城秩序的整治工作,形成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的局面。具体要求是:
1、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2、出台门前“五包”规定,落实“门前五包”制度,与县城临街门店房产所有人、四街村委会、家属区(楼、院)产权人签订责任制,使门前“五包”管理落到实处(由城建局、工商局、龙泉镇、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3、强化交通管理。交通标志、标线等齐全、达标,每年刷新两次;合理规划设置机动车、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停放位置和运行线路;坚决并彻底制止乱停、乱放、乱摆、乱搭、乱建、乱写、乱画、乱扔、乱推、乱行等不文明行为(由公安局、交警队、交通局、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4、强化集贸市场管理。市场设施齐全达标,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规范,彻底取缔马路市场、工厂,做到坐商归店、游商进市,临街门店严禁门外经营(由工商局、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落实)。
5、强化治安管理。加强外来人口和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和文化娱乐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八类刑事案件的发生率控制在2.2起/万人以下;公民对查处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和制、贩、吸毒案件的满意度在80%以上;县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达到100%;设有符合公安部110报警服务工作规则的110报警服务系统;加大对破坏县城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制定措施,严防死守,保证创建成果(由公安局落实)。
6、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定“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村镇”、“安全文明单位”、“安全文明路街”创建标准,深入开展创“四安”活动,“四安”单位的达标率达到90%以上,努力争创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由综治办落实)。
7、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区要成立基层民调组织,及时解决民事纠纷等问题(由政法委落实)。
8、把新建路(北至北关大池,南至农场)创建成严管路、示范路。试行垃圾袋装管理;改变沿街饭店燃料结构,禁烧散煤、型煤;取缔一切占道(含人行道)和门外经营,取缔占卦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各门店招牌由文化中心制定统一标准;限制大卡车、大货车、三轮车、四轮车、牲畜车进入新建路;合理规划摩托车、自行车存放点,有专人看管,有醒目标志(由交警队、工商局、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9、成立见义勇为组织,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保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利益,每年召开一次表彰会(由政法委落实)。
10、青少年不宜的文化娱乐场所均有明显的警示牌,并禁止对青少年营业(由文化活动中心、工商局落实)。
(四)优质服务组(设在县直工委)
优质服务组的主要职责是通过组织开展“满意在壶关,岗位做奉献”系列活动,全面提高各行各业特别是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具体要求是:1、由县直工委和县政府办公室、经贸局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2、突出开展创文明行业、文明企业、明星单位和服务标兵活动,深化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优质服务水平,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和创建活动,窗口服务单位群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行风评议良好率达到70%以上(由县直工委、经贸局落实)。3、工商、税务、公安等执法部门文明执行公务,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办事程序透明(由政府办落实)。4、培养、推广一批优质服务先进典型,争取在市一级以上产生影响(由县直工委落实)。5、制定并推行文明用语制度,制定服务行业、执法部门的公开承诺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服务承诺制度的竞赛评比工作,并排队通报(由县直工委落实)。6、开展服务进社区活动,建立一批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服务站,注册志愿者人员总数要占到县域总人口的1%以上(由团县委落实)。7、积极开展诚信服务、竞赛评比系列活动,每年进行一次诚信服务机关、学校、企业、门店评比工作,并排队通报全县(由政府办、经贸局、县直工委落实)。
(五)优秀文化组(设在县文化活动中心)
优秀文化组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开展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商业文化、体育文化、科普文化等活动,全面提升县城文化品位。具体要求是:1、由文化活动中心牵头,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2、文化、体育设施达标,活动经常,管理规范,最大限度地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县图书馆、文化馆、文博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广场文化活动全年不得少于10次,县城室内文化活动场所不得少于20处,每处不得少于100m2。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0.15m2以上,群众体育活动团队达到10支以上,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0人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5%以上(由文化中心、体育中心落实)。3、依法规范管理文化市场,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由文化中心落实)。4、80%以上的社区、单位、楼院、街道建有科普画廊或科普宣传栏,并做到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由科协落实)。5、组织县直各学校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教育师生形成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的良好习惯,教育教学目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由教育局落实)。6、年内力争获得最少三项省级“五个一”工程奖(由文联落实)。
(六)社会保障组(设在县民政局)
社会保障组的主要职责是采取认真负责、扎实有效的措施,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其具体要求是:
1、由民政局牵头,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2、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5%以上,登记失业人口的再就业率达到70%以上(由劳动保障局落实)。
3、县城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达到77%以上,每百名老年人拥有社会福利床位数1.7张以上(由民政局落实)。
4、计划生育率达到98%以上(由计生局落实)。
5、搞好各种统计工作,要求人均gdp指标为2.2万元以上;gdp年增长率指标为12%以上;恩格尔系数指标为小于37.9%;县城电话主线普及率指标为45线/百人(由统计局落实)。
6、成立扶贫帮困组织,设立专门扶贫帮困基金,保障弱势群体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由民政局落实)。(七)文明创建组(设在县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县城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和文明水平。
具体要求是:
1、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
2、中心组理论学习经常,形式多样;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宣讲,长期坚持;建立面向基层的理论宣传队伍,活动经常;县委党校承担理论宣传任务有实效;基层(企事业单位、街道、机关、社区)有理论宣传阵地;着眼现实问题,设立社科研究课题,产生实际效果;汇总近三年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理论研究文章;汇总近三年我县获省级以上的研究成果;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规范,经费有保障;重要纪念日、节庆日有全县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形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制度健全,活动经常;有重大先进典型被中央媒体宣传,先进典型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公民对本县重大典型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创建文明卫生县城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支持率达到80%以上(由宣传部落实)。
4、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做到有机构、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青少年理想、道德、健康教育活动进课堂;团队活动制度健全,活动经常;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有规划、有实施;家庭美德教育制度健全,活动经常(由教育局、团县委、妇联落实)。
5、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好精神文明建设基金(由文明办落实)。
6、编印《城镇居民文明行为规范守则》,最大限度地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逐步养成自觉遵守文明卫生规范行为的好习惯(由文明办落实)。
7、强化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四落实(由文明办落实)。
8、县城四街及周边5公里以内村庄有明确的创建目标、计划、保障措施
9、开办壶关县文明城镇居民学校,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由文明办落实)。
10、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积极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户、文明人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推动城乡共创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的健康发展(由县文明办和各乡镇落实)。
宣传报道组的主要职责是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营造浓厚的创建舆论氛围。
具体要求是:
1、按照县里总体工作方案,制定本组工作实施细则,并做好本组建档工作。
3、设置创建公示栏、功绩栏、通报栏,追究不落实的人和事。
4、做好创建活动专题片摄制工作和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5、创建文明卫生县城的宣传标语进单位、进社区、进村镇。特别是县城主要街路要有规划地设置创建文明卫生县城标语,营运车辆要张贴统一的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口号。
督促检查组的主要职责是在领导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开展行之有效的督查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健康发展。具体要求是:
1、由县委督查室牵头,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
2、按照工作方案,定期组织检查,坚持每月最少一次。
3、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工作成果不明显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4、随时向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创建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
5、在新闻媒体设立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公示栏目,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
四、工作进程
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既要整体推进,又要重点突破。创建共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1年4月—6月)动员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措施,迅速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活动高潮。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同时,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的任务目标要求及“测评体系”,制定细则,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创建领导组办公室要搞好协调、指导、督查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目标明、标准高、措施实。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11年4月—12月)各职能小组要根据县里的总体规划要求及本组工作实施细则,全面组织实施,保证按要求标准圆满完成创建任务。第三阶段:申报(2011年6月—7月)县文明办要全面总结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经验和成果,并汇集成册、制作光盘,正式向中央文明办呈报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报告。第四阶段:总结评比(2011年12月)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及时总结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未按照方案和细则要求,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通报全县。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将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三定(定目标、定措施、定方案)、三有(有领导、有载体、有投入)、三纳(纳入总体规划、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五同步(与经济工作同步规划、布置、实施、检查、奖惩),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多元投入机制,县财政要发挥主渠道作用,将创建经费列入预算,按年度划拔;机关单位、临街门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要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最大限度的满足创建需要,确保整个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三)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创建文明卫生县城中不落实的人和事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在创建过程中行动迅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敷衍、不按要求完成创建任务、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不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责令其停业整顿,限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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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设和谐、美丽新东光,积极推进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我局根据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省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着力打造我县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和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搞好政务公开,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积极推进我县2016年跨进省级文明县城行列。

二、工作任务

(一)搞好政务公开,营造我局廉政高效的办公环境。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定期更新。完善领导班子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开通群众服务热线,意见箱等。完善回复处理制度,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规范行政行为,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切实抓好党风、行风建设,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一岗双责”制,着力解决“四风”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局的办公环境,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牵头领导:吴志奇)

(二)搞好文体建设,为我县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全面实现文化馆、图书馆的免费开放,通过宣传、标语等方式保持影剧院、文化馆、图书馆等场所的安静。确保其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等现象出现。(牵头领导:王宏)

利用基层宣讲、“演讲角”、主题展览展示、演讲征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长期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牵头领导:王宏)

利用经典诵读、全民阅读、论坛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例如图书馆开展的“走进诗词天地,感悟经典之美”系列读书活动、“爱我中华”主题征文活动、中华经典诗词讲读微视频大赛等活动,极大的调动了人们诵读经典的积极性。(牵头领导:王宏)

为社区配备健身路径,并为未成年人设立开展文体活动的设施、场所和活动安排。每年开展“迎五一”、“迎十一”、“全民健身日健身展演”等全民健身活动。(牵头领导:徐超)

(三)搞好文明旅游,营造我县旅游新风气。制定并实施有关文明旅游的专件,召开专题会议,并举行系列主题活动。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在主要景点、景区保持环境整洁、有序、优美,便民设施(垃圾箱、厕所、标识牌、座椅等)完备。加强文明旅游宣传、以提示牌、监督岗等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牵头领导:王宏才)

(四)加大执法力度,净化我县文化市场。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确保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坚决取缔“黑网吧”,确保经营性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无未成年人出入。(牵头领导:周鑫)

(五)开展宣传教育,促进我县文明新风气的形成。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媒介、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争当、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面向未成年人做好公益广告,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宣传“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促进我县文明新风气的形成。

(六)做好财政支持,确保我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落实相关经费。确保我局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牵头领导:吴志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永正为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创建过程中的问题,制度措施,确保落实。

(二)抓住重点,扎实创建。按实施方案要求和创建的时间节点,抓住创建中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作,扎实创建。积极推进我县文化、体育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净化文化市场、

落实文明旅游、利用主要新闻媒体和社会媒介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强化推进措施,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三)建章立制,巩固提升。在创建过程中,坚持边创建边完善的原则,对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制度,确保我局各项工作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过程中不断巩固提升。

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


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为强化市容秩序管理,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打造休闲商务区,全面提升我分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为此,特制订《行政执法分局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建队宗旨,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为打造“高效XX”,实现把XX建设成休闲商务区的战略目标,努力建设一个经济繁荣,人居典范、社会和谐的新桂城。二、任务目标摸索长效管理机制,实行中心城区、郊区和道路分级管理,主干道要按照文明(示范)路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次要干道实行严格控制,小街巷实行规范管理,坚持人定路(区)、路(区)定标、标定责的岗位责任,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改变“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不正常现象,改变突击式、运动式的工作模式,提高执法效率,巩固执法成果。三、组织领导分局成立创建文明(示范)路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各中队队长领导小组要结合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协调组织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四、首批文明(示范)路经分局研究,决定将XX大道作为首批文明(示范)路。XX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55米,路宽55米,人行道宽20米。路长5400米,道路面积297000平方米(其中人行道面积108000平方米)。分局将按照文明(示范)路的标准,对XX大道进行整治。五、文明(示范)路标准1、建筑物管控。建筑物严禁加建、搭建任何设施,在外墙立面和阳台、露台及飘板上不准有违规搭拉、吊挂和堆放物件等影响市容观瞻的现象;首层飘蓬下不允许乱搭遮阳蓬。2、店铺经营场所管控。店铺经营场所不得存在油烟、噪音超标准排放、污水违规外流现象,未经批准经营业主不得超出建筑物外墙进行摆卖。3、市政设施和施工管控。不准乱堆、乱占、乱挖路面,禁止任何施工单位以路面为载体就地拌和沙浆或灰浆。4、建筑工地管控。工地封闭围档设施要规范,污水处置符合环保要求,工地出入口洗轮胎设施正规使用,施工围墙外无堆放建材和余泥垃圾,不得超时施工和超标排放噪音。5、园林绿化设施管控。路树不得乱搭拉、乱钉挂,路边花基不得堆放杂物和存放垃圾。6、环境卫生管控。街头、路边和闲置地不得存在乱倒余泥现象,业户要对卫生责任区落实责任,运行中的车辆不得出现洒漏现象,不得露天焚烧沥青、橡胶、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7、静态交通管控。在划有标志线的准停路段,车辆必须按规范停放,不得在禁停路段乱停放车辆。8、悬挂物管控。未经审批不得挂设。审批必须严格控制,挂设规范,查验到位。9、广告牌和灯箱管控。广告牌和灯箱必须按规范设置,不得乱竖乱挂广告牌、灯箱。10、小广告张贴和喷涂管控。不得出现乱张贴乱喷涂的现象。11、废品收购站管控。所收物品全部入室堆放。12、空地管控。空地内外无乱倒余泥垃圾、无乱搭建窝棚及其他违建物。六、工作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派发宣传单张,借助新闻媒介宣传报道等方式,使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为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2、突出工作重点。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要突出重点,努力抓好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3、落实管理责任制。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思想,抓好执法队伍的教育,增强他们的法规观念、责任意识、培养职业道德。实行考核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七、创建工作时间与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x月x日—x月x日)各中队要依据本方案,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召开会议,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性、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阶段(x月x日—x月x日)各中队要认真对照标准和要求,认真查找不足和缺漏,进一步落实分局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巡查、处罚力度,细化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按照文明(示范)路的要求对道路进行整治。(三)验收阶段(x月x日—x月x日)分局统一组织,对各文明(示范)路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扎实,有创新精神的中队给予表扬推广。(四)巩固提高阶段(x月x日—x月x日)各中队在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巩固创建成果,提高管理质量。分局将不定期对各文明(示范)路进行检查,确保创建成果。八、工作要求在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依法行政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群众路线,强化“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意识。执法人员做到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勤政、克己奉公,开拓进取,依法行政,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办案程序规范。2、文明执法要坚持全心全意为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

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态度严肃认真,严格执行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认真履行职业责任、职业义务,遵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正确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秉公执法,遵章守纪。树立执法为公的思想,严于律己,不徇私情,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3、文明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标准,克服服务态度“冷、横、硬、推”的现象。深化服务承诺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投诉处理率达到100。创建文明(示范)路的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结合实际、扎实工作,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全方位展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新形象。
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工作,是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切入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创建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创卫”)的水平,根据县党委、政府有关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目标,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基本功能,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为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二、工作目标第一阶段(2005年):铺筑基础、全面提升阶段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强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为2016年申报国家卫生县城夯实基础。第二阶段(2016年):全力攻坚、申报评审、实现达标阶段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攻坚,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查缺补漏,作好申报评审准备,提出申请评审报告,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三、职责任务㈠县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建办”):根据县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对全县创卫活动制定方案、提出目标,作出安排;负责对全县创卫工作情况进行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评,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做好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㈡县卫生局、爱卫办:县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卫生执法检查及监督,负责抓好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年度爱国卫生运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督促社县卫生保健规划的贯彻实施,开展除害灭病的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检测工作,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指导各乡镇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县)的创建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通报;负责全县创卫先进经验的总结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实施爱卫工作的主题宣传活动;协助乡镇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及各种传染病,督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强化对饮用水源的监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负责创卫申报的各项工作。㈢县城管局:依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实施办法,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做到严格执法;负责搞好中心城县主次干道的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平寨镇等乡镇搞好社县的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中心城县主次干道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指导、检查、督促平寨镇及社县、“城中村”落实小街小巷、楼群院落“门前三包”责任制;协同、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等。对工作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的营运秩序,确保公交车辆的清洁和有序营运。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创建无烟公交车辆和卫生窗口单位活动。协助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的管制工作。㈣县建设局:负责把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城市卫生水平;负责作好农副产品批发、科技项目、汽车、废旧物资收购、矿产品批发、矿山机械设备、建材、图书、电脑及洗车、修车等专业市场的规划和设计;负责公厕、户外广告等的规划定点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实行封闭式施工,减少建筑垃圾和夜间建筑施工噪音。对建筑工地建材、渣土运输实行强制管理;按时完成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县污水处理厂的申报立项及建设工作;加大公厕建设、改造及其他市政设施建设力度。负责抓好城建监察工作。㈤县交通局:做好本系统各部门尤其是长途客运站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创建无烟车站、无烟车辆、无烟的士和卫生窗口单位等活动。负责牵头抓好贵烟线六枝过境段的卫生与秩序整治工作。㈥县农业局: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人、畜、禽粪便和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它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安全利用。推广有机肥和化肥结合使用,维护生态平衡。做好农田灭鼠工作。组织农药登记工作。与卫生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寄生虫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防治工作。㈦县水利局:加强水资源保护。指导全县供水水源地保护和乡镇供水工作。结合水利基本工程建设,配合卫生部门预防控制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方案发生和传播。实施河水河道污染治理和环境卫生的清理保洁工作;做好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和二次供水达标工作,做好六枝河及河道两侧的绿化、美化和管护工作。抓好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水质的安全和卫生。.㈧县发改局:把创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创卫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按规定程序安排创卫工作的投资、贷款计划等。㈨县财政局:加大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保证创卫工作必要的经费。积极争取国内外卫生贷款,用于发展创卫事业。㈩县环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大气、水质、噪声、垃圾等污染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加大对环保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自然保护县、风景名胜县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十一)县安监局:强化对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品、有毒物品等的监管工作。(十二)县公安局:对创卫工作中发生的妨碍执行公务行为进行及时处置。做好重大疫情地县必要的管制工作。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城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十三)县教育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改善学校条件和卫生设施,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十四)县文体广电局:坚持体育与卫生相结合,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市民素质。负责创卫工作专题片的制作和整个活动宣传报道。维护体育场所卫生。(十五)县宣传部、文明办、文体广电局、各新闻单位:把创卫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城县、文明乡镇和文明村寨的创建活动中,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宣传、督促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十六)县人武部:制定本系统创卫工作规划和计划,结合部队工作实际和任务特点,自行组织开展创卫工作,提高广大官兵、职工的素质和健康水平。积极支持地方创卫工作,参加社会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十七)县总工会、团委、妇联:动员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和学生积极参与所在地县和单位的创卫活动,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和制度,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十八)县工商局:做好本系统各部门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城乡集贸市场、沿街集市责任单位的卫生治理。配合城管、建设、公安等部门做好户外广告、汽修、洗车、废旧物资收购等的规划定点和整治工作。(十九)各乡镇政府、社县、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县内的创卫工作。加强城镇环境与卫生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贯彻落实有关创卫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县城活动,增强群众卫生素质,大力提高城镇卫生整体水平。负责开展好除“四害”和卫生社县、卫生村达标活动,2016年平寨镇中心城县所有社县全部达标,30的村达到省级卫生村。(二十)六枝工矿(集团)公司、六盘水煤机厂、一四二队、水源队、六枝火车站等企业负责本辖县内的创卫工作,并按属地原则,积极协助、配合县政府开展创卫活动。按照《全国工业企业卫生检查评比标准》,积极清理“三废”,美化环境,强化辖县内公共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门前三包”等管理工作。(二十一)县监察局: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对工作不负责的单位,追究其行政不作为的责任。(二十二)其他单位和部门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职责抓好工作。四、组织实施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重在建设,综合整治。全县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采取全面动员、整体部署、阶段推进、分批达标的方法进行。五、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卫生县城工作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为重点,辐射和带动各乡镇的创卫工作。㈠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创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各自的创卫工作,制定出年度和长期创卫工作方案,上报县创建办和县爱卫办。要逐项落实创卫任务,及时报告创卫工作情况。㈡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辟创卫专栏、专题。乡(镇)和社县要通过设置宣传栏、开办宣传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为创建卫生县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创卫工作成为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的群众性活动。㈢加大投入,保障有力。各级各部门要投入必要的创卫工作经费,按照国家创卫工作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创卫日常工作的开展。㈣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卫活动与生产、工作、教学等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并把创卫工作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范畴,重分考核。从2005年起,县创建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创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县党委、政府将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奖励和典型宣传,对未完成当年创卫任务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曝光,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㈤所有承担创卫任务的部门一定要注意工作资料、文件的收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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