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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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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西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根据科技部《关于同意青海省西宁市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函》(国科函字[20xx]8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科发体[20xx]155号)、《关于西宁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专家咨询意见的函》(国科体函[20xx]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西宁市的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基础

(一)经济社会发展成绩显著

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辖城东、城中、城西、城北四区和大通、湟源、湟中三县及建设中的海湖新区,总面积7690.47平方公里,市区面积35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20.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7.16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5%,是一个由汉、藏、蒙、回、撒拉、土族等36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聚居城市,也是青藏高原唯一人口超百万的中心城市。

西宁地处唐蕃古道和古丝绸之路南路,是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农业区与牧业区、汉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结合部,是古代东西交往的必经之路。市区平均海拔2275米,平均气温7.7摄氏度,年均降水量425毫米,冬暖夏凉,是名符其实的中国夏都。西宁市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目前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西宁市是青藏高原重要的交通枢纽和产业重镇,形成了以公路、铁路、航空运输为主的立体化交通网络,基础设施日臻完备,工业基础较为雄厚,产业门类比较齐全,铝锭、特钢、铁合金、数控机床、明胶、藏药、藏毯、特色农畜产品等在全国乃至世界都享有一定声誉。有色金属、冶金、医药、建材、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农畜产品加工等支柱和优势产业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以轻金属、硅材料和中藏药为重点的新型产业群正在崛起,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已在全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技术创新中发挥了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农牧业产业化快速发展,旅游业发展势头迅猛。20xx年,西宁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28.28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4.52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08.7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521元。西宁市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奠定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坚实基础。

(二)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近年来,西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20xx年出台了《关于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西宁的意见》,明确要求围绕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认真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新时期科技工作指导方针,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作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推力,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全面推进了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西宁市的科技创新工作得到了国家科技部、青海省科技厅的充分肯定,分别于20xx年至20xx年度、20xx年至20xx年度、20xx年至20xx年度三次获得科技部授予的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20xx年8月,西宁市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工信部列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首批实施单位,为开展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1.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有一定基础、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近年来,西宁市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资源,加强技术创新,提高行业和企业技术水平,增强企业竞争能力,逐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西宁地区现有科技型企业73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个,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3个,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0个,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7家(其中国家创新型企业2家),省级创新型企业3家,国家级企业孵化器1个,省级企业孵化器4个,培养和聚集了一批科技和产业领军人才,着力研发和转化了一批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科技成果。目前,有高等院校8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9所、省属科研院所34家,并有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和青海盐湖研究所。共有专业技术人员3.33万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1.84万人,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170人,中级职称以上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人员1925人。

2.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20xx年7月,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成为青海首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多年来,开发区按照一区多园、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产业互补、特色鲜明的要求,整合工业园区资源,优化工业布局,建立了包括东川工业园、生物科技产业园、甘河工业园、南川工业园四个园区的一区多园管理体制。20xx年12月,开发区被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统计局六部委批准为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20xx年,科技部批准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成为青海省首个被国家命名的科技企业孵化器。20xx年1月,科技部批准开发区东川工业园为西宁国家太阳能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0xx年11月,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目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形成冶金、化工、新材料、医药等一批高新技术产业,承担着全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要载体的作用。园区总占地面积达36.82平方公里,累计批准入驻企业和项目1263个。20xx年,西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17.4亿元,占当年工业增加值的6.32%。

3.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加大,科技项目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增强

十一五以来,西宁市大力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口与健康、城市发展、民族文化、新型工业化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的研发、技术引进和示范推广,有力促进了全社会科技进步。 十一五期间,西宁市共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55项,累计投入本级应用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1924万元。争取国家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62项,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405项,争取部省级科技专项经费1.13亿元。实施的项目中,工业490项,农业132项,吸引社会资金11.4亿元。目前已完成市级科技项目136项,产生经济效益12.2亿元,实现利税3.63亿元,增加农民收入5.7亿元。西宁市登记科技成果103项,其中省级成果57项,有10个项目获得青海省科技进步奖。

4.特色产业技术创新取得较大突破,工业发展基础更加巩固

近年来,西宁市相关企业和科研单位对制约特色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进行了重点研究和攻关,使优势特色产业焕发出了新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夯实了全市工业发展的基础。其中,通过对铝、铜、铅、锌等初级产品深加工技术的重点研究,解决了生产回收率低、生产工艺老化等技术难题,提高了产品的精深加工水平。通过对多晶硅提纯、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等技术攻关,带动了本地光伏企业的发展壮大。通过中华被毛孢发酵菌丝繁育、沙棘5-羟色胺研究和枸杞籽油提取等项目的实施,使全市生物资源开发利用迈上了一个新台阶。青海洁神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通过采用一系列先进技术,研发出了压缩式垃圾车、沙棘系列、枸杞系列等一批特色产品,被认定为20xx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铅冶炼节能减排技术、锌浸出渣回收精铟技术、高含盐含氯明胶废水光合细菌处理工艺等29项关键技术的研究,降低了全市经济发展的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环境效益。

5.农业科技创新力度不断加大,重点农业科技推广成效显著

近年来,西宁市不断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重点实施了农作物良种工程。全市五年内累计引进示范推广小麦、杂交油菜等特色经济作物优良品种180余个,建立了良种繁育基地,加快品种的更新换代,促进农业结构调整。重点推广了杂交油菜、马铃薯、蚕豆标准化栽培技术、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60余项,使主要农作物产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提高了21.5%,油料单产增加了22.8%,蔬菜亩产达到2635公斤,效益处于全省前列。在畜牧业方面,重点进行了畜种改良及繁育,建立了牛羊育肥、优质肉羊、肉牛及奶牛规模养殖示范基地,使得全市畜牧业在规模和效益上都得到了大幅提升。通过组织实施青藏高原牦牛、藏羊有机产品产业化生产技术示范 、牦牛骨提取蛋白小分子肽研究、青稞燕麦方便粥系列产品开发等农业产业化专项技术,延伸产业链,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开发出了沙棘系列产品、软包装牛羊肉系列产品、油菜籽色拉油等名优品牌和地方特色产品,实现了资源的加工增值和农牧民的增收。

6.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科技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加强科技中介机构服务功能建设,密切中介机构与企业、科研机构、大学、政府之间的关系,建立开放协作、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科技服务体系,是提升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目前,西宁市已初步建立了有利于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政策法规环境,培育了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造就了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科技中介服务队伍,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日趋完善。西宁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西宁的意见》、《西宁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西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西宁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西宁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暂行办法》、《西宁技术市场条例》等科技政策法规,制定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应用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成果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办法,科技创新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十二五期间,西宁市科技中介机构帮助企业及社会争取国家及省上项目150多项,争取资金2180万元。建立了技术转移中心和东西部技术项目对接服务平台,开辟了生物医药、太阳能光伏等领域广泛合作的渠道,在生物医药领域建立了基地+平台的合作模式。西宁生产力促进中心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成为科技部首批22家工业设计联盟试点单位之一。

(三)优势特色突出

西宁地处青藏高原,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和历史人文积淀使这里自然资源丰富,多元文化汇萃,为特色产业发展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

1.矿产资源丰富

青海省拥有被誉为聚宝盆的柴达木盆地,石油、天然气、钾盐、铅锌矿、铜矿、石膏、硅石、铁矿、金矿、煤炭和制碱用石灰岩等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为西宁市延伸相关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建成为我国重要的铅、锌、铜、铝等有色金属和钛、镍、铟、金、银等稀有金属冶炼及产业延伸加工生产基地,提供了资源保障。

2.生物资源独特

青海有着极为丰富和独具特色的高原动植物资源,药用动植物天生具备抗高寒、抗缺氧、抗疲劳的生物特性,特别是一些特产药材具有很强的药用价值,如大黄、麝香、冬虫夏草、麻黄、贝母、鹿茸、藏茵陈、锁阳、塞隆骨、红景天、秦艽等。丰富、宝贵的中藏药资源,对于西宁市进一步发展壮大中藏药产业奠定了坚实的资源基础。

3.光伏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青海硅矿石资源丰富,硅矿石储量在10亿吨以上。西宁市发展光伏产业可以就地取材,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青海省还是中国电力富裕、电价最低的省份之一,充足的电力供应为西宁市发展太阳能光伏硅材料、铜箔、铝镁合金等新材料产业预留了宽松的电力保障空间,发展潜力十分巨大。

4.藏毯和民族饰品加工业基础雄厚

依托青海丰富的牛、羊毛绒资源,西宁市现已初步形成以藏毯生产为龙头的毛纺织产业集群,构建起了洗绒(毛)藏毯产业链。一年一度的国际藏毯博览会正在将西宁打造为世界藏毯生产集散基地和世界藏毯之都。同时,西宁还是汉、藏、回、土族、撒拉等多民族聚居地和多宗教交汇地,丰富的民族宗教文化使西宁成为了中国乃至世界重要的民族饰品、宗教用品生产基地,为今后相关产业的创新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5.高原农业特色明显

西宁地处高原,气候冷凉,绿色无污染,既适合发展夏季反季节蔬菜、食用菌、冷凉型球根类花卉等产业,也有利于发展生态农牧业,提高农畜产品附加值。同时,得益于独特的气候环境,西宁周边地区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已成为我国重要的优质油菜、马铃薯、蚕豆、蜂蜜生产基地,为未来西宁特色农牧业的精细化、标准化、清洁化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主要制约因素

近几年西宁市总体经济实力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科技创新能力、制度环境、服务体系等方面都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试点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但还应当清醒地看到,西宁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仍然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源头创新能力比较薄弱,关键技术缺乏,高端创新人才不足,综合经济实力、创新能力比较落后等不容忽视的矛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育不足,大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偏少,多数企业仍停留在传统的价格竞争、成本竞争阶段,主要还是靠市场低水平的需求拉动,技术水平薄弱,缺乏创新意识,难以承担起创新主导角色,无法形成核心竞争力。

2.创新投入不足

西宁市地方财力较弱,引导全社会创新投入的财政资金有限,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和风险投资机制尚未形成,企业缺乏增加创新投入的能力和积极性。

3.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缺乏

由于工资待遇、研发环境、发展空间等多种因素的限制,西宁市无论是科研单位还是大型企业,目前都普遍缺乏科技创新领军人物、高层次专家、尖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致使一些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长期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人口、资源、环境问题难以得到根本性缓解。

4.科技基础条件薄弱

受投资能力的限制,西宁目前支持研究、开发、创新及其成果产业化的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还比较薄弱,许多大型科研项目无法在当地进行,在相当大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5.产业基础薄弱

西宁地处西部偏远省区,远离国家主体市场,无论是纺织、机械、食品加工业等传统产业的发展,还是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业、中藏药产业、藏毯产业等新兴特色产业的壮大,都缺乏广阔的市场空间,难以在全国市场份额中占有一席之地,难以产生必要的规模效益,科技创新缺乏载体和突破口。

二、试点目标

西宁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参考国内其他典型城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结合西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西宁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基本目标是:

至2015年,基本建立起与现代化城市发展相适应,符合四个发展要求,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开放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发展方式、体制机制、科技、产业、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全面创新,初步建成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引领作用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和青藏高原区域创新中心。使西宁市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显著增强,科技综合实力在全国有较快的提升,科技发展支撑条件明显改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进一步发挥,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

(一)科技投入持续增长

十二五时期市本级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每年保持持续较快增长。至2015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rd)占当年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1.0%。

(二)科技产出大幅提升

至十二五末,全市组织实施牵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重大科技项目50项,建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技术创新研究开发中心30个,与省内外30所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科技合作关系,科技成果登记量每年增加10%,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数比十一五末提高3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0%。

(三)培育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人才

至2015年末,西宁地区进入国家人才培养计划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省级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达到300名左右,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骨干人才达到3000名左右,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到40000人左右。

(四)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

至2015年末,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产品。建成8个左右具有显著聚集效应和较强辐射能力的产学研创新基地,形成3?4个以光伏太阳能产业、新材料产业和特色生物资源精深加工产业为核心的创新型企业集群。

三、工作思路

西宁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第二个十年规划和国家支持青海藏区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乘势而上,抢占创新制高点,把握发展主动权,提高发展层次和质量,提升城市品位,使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第一动力。强化省会优势,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为重点,以实施5568创新工程为主要任务,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关键,集成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改善基础条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加快掌握优势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努力构建具有明显区域优势特色的自主创新体系,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力争通过5~10年使西宁市成为全省实现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的率先试验区和各类创新要素集聚区,全省乃至青藏高原资源开发、生态建设、自主创新、维护稳定的服务保障和科技研发基地,全国有影响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

四、主要任务

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目标,着力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重点实施5568创新工程,即5个行动、5个平台、6个专项、8个产学研创新基地。

(一)推进五个行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根据不同产业发展特点及发展阶段,以及不同领域对技术发展的需求,积极与国家、省科技专项配套衔接,整体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培育行动、特色优势产业科技提升行动、现代都市农业科技支撑行动、社会民生科技服务行动、引进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行动,全面提升西宁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技术水平。

1.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培育行动

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园区工业为基础,打造产业技术联盟,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集群化发展,使新能源、新材料、特色生物资源精深加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带动我市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推力,力争十二五末,全市培育4~5个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初步建成西宁国家级太阳能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风能产业基地、锂电产业基地,实现产值280亿元。依托青海丰富的矿产资源和能源优势,重点发展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化工材料和新型建筑材料。力争十二五末,产值达到100亿元,使西宁市成为西部重要的新材料产业的研发、生产基地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示范基地。

2.实施特色优势产业科技提升行动

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特色优势产业,优化产业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着重延伸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链、盐湖化工产业链、有色金属加工产业链、煤炭深加工产业链、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链等。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工业科技创新能力,使特色优势产业成为支撑西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力争到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年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3%;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重点企业、区域优势行业技术研究有新突破,工艺技术明显提高,资源深加工产业的主要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大中型企业生产装备应用微电子和信息技术的比重达到70%以上,重点骨干企业基本实现管理信息化。

3.实施现代都市农业科技支撑行动

运用科技进步的最新成果,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推广力度,按照优质化、园区化、设施化、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创建以农技推广部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组成的多元化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农牧业科技自主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积极培育科技型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的生产、科普教育、观光、休闲等功能,大力发展绿色和生态观光农业,走具有西宁特点的现代农牧业发展之路。力争到2015年,良种工程实施面积达到8万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面积达到70%以上,畜牧良种比例达到85%以上。引进、繁育、示范推广农作物新品种200个以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70项,不断提高设施农业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益。每年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300期。

4.实施社会民生科技服务行动

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的创新和促进作用,加强科技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推广应用,运用信息化、网络化等手段,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功能品味。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领域的科技创新,重点加强城市生态建设、水源保护、小流域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能源结构调整等领域的研究,推动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85%以上,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70%。增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研究10项西宁地区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诊断方法和治疗技术,增强人口素质,积极推进远程医学会诊、卫生政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卫生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林业发展的创新和促进作用,围绕国家园林城市建设,重点开展有关种苗花卉、野生动物保护、病虫害防治等科技研究项目15项,提高城乡园林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

5.实施引进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行动

坚持把开发创新人才作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来抓,完善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培育和引进创新型人才,构筑人才高地,增强科技人才在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中的智力支撑作用。以各类高校、科研机构及创新基地、产业化基地等为依托,以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为支撑,采取科技人才团队引进、核心技术带动引进等引进方式,抓紧培养引进紧缺人才,重点培养引进拥有关键技术的项目带头人、产业化领军人物及其团队。加速高新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构建高原特色动植物产品精深加工等绿色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冶金化工、现代物流业、旅游业和生态建设等专业技术人才群体。建立和完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大学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创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技能人才,提升全社会的整体人才保障水平。力争到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达到4万人左右,实现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布局的高密度、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高水准、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的高对位、专业技术人员流动的高活力和专业技术人员产出的高效率,为打造一批支撑我市产业发展的骨干企业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人才提供坚实保证。

(二)打造五个平台,为区域创新提供基础性支撑

在政府、企业、科研、金融、中介等各主体间建立起紧密的合作网络关系,着力打造或搭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设施完备、运转高效的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科技信息与技术设备共享服务平台、产业技术交易服务平台、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育成平台、科技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等五个平台。推进资源共享,增强服务有效性,提高技术水平,降低技术交易成本,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1.打造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

以现有的西宁地区担保融资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为依托,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有效的投融资服务,促进科技资本、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加大对科技产业化的金融支持,发展支持科技产业的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建立咨询服务系统,努力建立市级风险投融资机构,为科技创业型企业提供注入创业引导资金、科技项目贷款贴息等科技投融资服务。通过引进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相关服务。

2.打造科技信息与技术设备共享服务平台

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技优势资源,积极引进本地急需的科技资源,使产学研资源充分对接,形成资源共享的产业链条,运用网络技术,整合和利用国内外科技文献、相关数据/信息、动植物种质资源等科技资源,搭建基础性、战略性的具有信息共享、技术设备共享、科技成果推介等功能的服务平台,为科研机构和中小企业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3.打造产业技术交易服务平台

扶持和培育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开展技术评估与咨询、技术交易与技术转移、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代理、科技成果交易税费减免等业务,形成功能完备、开放高效的中介服务支撑体系,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和科技成果转移,为中小企业的技术交易、产业技术转移提供服务。

4.打造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育成平台

围绕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按照政府政策引导、产学研联合、企业化运作的模式,建设技术创新集成和育成平台,为重点领域技术创新、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及科技型企业创立和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提升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能力。

5.打造科技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运用先进管理理念和信息化技术,对西宁市科技资源配置及相关管理流程进行整合与优化,建立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科技计划与执行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和稽查系统、科研条件管理系统、基本科技建设管理系统、评估评价系统等,推进科技管理创新,提升科技管理水平和效率。

(三)实施六个专项,实现重点领域技术突破

以重点解决产业经济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为目的,组织实施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现代农业与特色生物、藏毯与纺织、民生科技等六个科技专项。以科技专项实施为突破口,整合省内外科研开发力量,统筹协调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强化重点关键技术攻关,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和创新动力,带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推动西宁创新型城市建设。

1.新能源科技专项

积极开展太阳能光伏产业新技术、风能发电技术的研究和规模化应用,提高新能源的利用效率。积极筹建晶硅材料、太阳能电池、光伏平衡部件等领域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产品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设立太阳能发电试验示范基地,推广太阳能光伏产业示范项目,加快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太阳能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优先发展第一代晶硅电池,同时开始启动第二代薄膜电池,配套发展上游的碳化硅刃料、光伏玻璃、eva薄膜、电子气体、高精度铝合金组合件等原材料产品,延伸发展产业链下游的各种光伏系统集成产品。大力发展风电装备制造产业,主要生产风电整机,适当发展配套的零部件制造。稳步推进非粮生物燃料试点及产业化示范,大幅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促进能源结构调整。

2.新材料科技专项

加快具有资源优势的功能性材料的研究开发,引进吸收电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等关键技术,力争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为矿产资源精深加工提供技术支持,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一是以碳酸锂为基础,着重发展镍钴锰酸锂等正极材料。二是加快led材料和芯片项目建设,保障材料供给和对led照明产业发展的支撑。三是积极发展电子薄膜材料,开发生产高纯硅、电子铝箔和铜箔等薄膜材料,积极延伸产业链。四是以碳酸锶产业为基础,继续开发并形成年产6万吨锶铁氧化体生产能力。五是发展以金属铜为主的高性能电子导电材料,开发单晶铜等相关产业和项目。六是积极发展铝镁合金、铜合金及铝基、铜基复合材料等高强、耐热、高韧性新型合金材料。七是大力发展碳酸钙晶须等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八是围绕盐湖资源深加工发展阻燃剂、有机硼、无机硼等化工新材料。

3.装备制造科技专项

依托重大项目,推进技术装备自主化,实现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重点突破,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形成支柱产业。加快发展清洁高效发电装备,输变电、石化、环保成套设备,轨道交通、钻井设备,大型机械、数控机床、汽车、重大医疗仪器、农牧机械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业。鼓励和支持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鼓励建立与装备制造相配套的零部件、原辅材料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装备制造业园区建设,着力培育产业集群。

4.现代农业与特色生物科技专项

大力发展城郊型精品农业、设施农业、绿色农业。坚持用工业的理念、生态的要求、园区的模式,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支持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重点发展现代制种、节水灌溉、绿色肥料、生物防治、高效设施配套技术,全营养饲料、标准化养殖等技术,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大力发展特色生物资源的生产和精深加工。围绕冬虫夏草、沙棘、枸杞、菊芋、亚麻、牦牛、明胶等生物资源,加强人工抚育、原料基地建设、功能开发、活性成分提取及循环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延伸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的附加值,促进产业升级。加快中藏药现代化,研发中藏药新品种、新剂型,实现从原料---药品---市场的标准化、无害化。采用现代分离提取技术开发生物医药材料与特种功能产品,大力提升生物技术创新能力。

5.藏毯与纺织科技专项

按照建设世界羊毛地毯制造中心的部署和要求,加快引进世界先进水平的地毯设备和电脑横机,以现代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逐步扩大藏毯(地毯)生产规模,淘汰手摇横机,解决纺织行业自动化程度低的实际问题,推动青海藏毯和绒纺等纺织行业健康发展。鼓励支持藏毯企业加快建设研发中心和检测中心。重点支持新型喷染和动物、植物、人工纤维合织等工艺的开发应用。加快引进和推广提、绣、贴、割、剪、印、整等新技术,提高选?洗?梳?纺?染产能和工艺水平。推广高效短流程、无水或少水印染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自动控制水平。

6.民生科技专项

以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为核心,建立治理污染、降低消耗、改善生态的技术体系,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加大节能技术攻关,加快技术集成,着力研究和示范推广废弃物(副产品)的减量和多级利用技术。积极推广清洁技术、节能节水技术、低碳技术,有效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扩大西宁循环经济试验区和试点企业范围,为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技术支撑与示范。

发展社会事业中的信息支撑技术,开发信息通信服务、网络教育基础工程、数字广播影视服务系统工程、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政府综合服务支撑平台等,加快 三网融合。增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研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诊断方法和治疗技术,提高人口健康素质。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社会治安、犯罪、事故的监督与控制,完善西宁市公共安全技术体系,提高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

发展民族文化创意产业,运用现代技术,开发具有传统文化和民间民族特色的手工艺品,进一步拓展西宁?中国夏都旅游品牌的文化内涵和商业价值,将西宁打造为全国重要的藏族歌舞之乡、佛教用品生产基地、民族饰品生产基地和昆仑玉营销基地。

(四)构建八个产学研创新基地, 增强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

以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构建八个产学研创新基地。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在战略层面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集成优势,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1.构建太阳能光伏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亚洲硅业(青海)有限公司、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青海华硅能源有限公司、阳光能源(青海)有限公司、青海聚阳能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鑫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与省内外院校和科研机构紧密合作,构建太阳能光伏产学研创新基地。

2.构建中藏药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生物科技产业园的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晶珠藏药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强与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海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构建中藏药产学研创新基地。

3.构建青藏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开发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生物科技产业园的青海康普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青海金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海清华博众生物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强与清华大学、青海大学等高校的合作,构建青藏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开发产学研创新基地。

4.构建装备制造机械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西宁地区的装备制造企业青海华鼎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洁神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洁神环境能源产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与美国、韩国等国外科研机构合作,构建装备制造机械产学研创新基地。

5.构建藏毯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南川工业园区的青海藏羊地毯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大自然地毯纱有限公司和青海雪舟三绒集团等企业,加强与大连工业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大连光明化工研究设计院等国内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构建藏毯产学研创新基地。

6.构建有色金属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甘河工业园的黄河水电再生铝业公司、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青海珠峰锌业有限公司等有色金属企业加强与中南大学、贵阳铝镁设计院等有关科研院所的合作,构建以铝、铜、铅、锌为主的有色金属产学研创新基地。

7.构建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青海绿草源食品有限公司、可可西里肉食品有限公司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与北京食品研究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青海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构建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产学研创新基地。

8.构建电子信息材料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东川工业园区的青海瑞合铝箔有限公司、青海金阳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凯普松电子科技(青海)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强与清华大学、青海大学等高校的合作,构建电子信息材料产学研创新基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

成立以西宁市市长为主任,主管副市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为副主任,科技、发改、经委、农牧、林业、环保、卫生、教育、统计、工商、财政、人力资源等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西宁地区的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主要领导为委员的西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协商省科技厅把推进西宁市创新型城市试点作为部省会商优先议题,在项目、基地、人才、政策等方面加强引导和支持。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新型城市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市属各有关部门实行整体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从经济、科技、管理等各方面共同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形成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确保西宁市如期实现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目标。

(二)发挥政府投入对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

切实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增加科技投入的各项规定,坚持把财政投入作为公共战略性投资,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和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公共科技活动,以及用于支持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积极影响的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建立市级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市、县(区)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确保财政科技投入每年保持持续增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鼓励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措施,落实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相关办法,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各类创新项目和资金。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鼓励支持企业在国内外以债券、股票等形式吸纳社会资金。

(三)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围绕支柱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加快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和产学研创新基地的建设,集聚企业创新资源,加强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构筑和完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制定西宁市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西宁市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运用政策引导企业之间、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间的合作,促进技术研发联盟等多种组织形态和产学研结合等多种合作方式的形成与发展,使科技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实现消化吸收再创新,发挥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四)强化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调整优化科技人才政策,用好现有人才,吸引外来人才,培育未来人才。开展创新教育和培训,为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动提供更好的条件和机会,以爱才之心,用才之智,形成崇尚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和氛围。加强与全国人才网络的互联互通,更大范围寻求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加大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坚持不求所在、但求所用原则,进一步创新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让更多的省外高级人才通过短期聘用、技术服务、项目合作、项目承包等方式为西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建立科学的创新人才培养、使用、管理机制,逐步加大政府科技奖励力度,用有竞争力的制度造就有竞争力的人才,不断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培育一批有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服务能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

(五)重视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

成立西宁市知识产权局,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制定西宁市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增强企业、科研机构、市民和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定和实施促进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产业化优惠政策,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引导创新主体把知识产权应用纳入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市场运作和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

(六)大力培育城市创新文化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良好舆论氛围、文化氛围和社会氛围。进一步弘扬和倡导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和包容诚信,务实创新的西宁精神,加大对科技创新典型事例、典型项目、典型人物的宣传。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团队精神、合作精神,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追求成功、敢冒风险,富有激情、力戒浮躁的创新文化,使全社会充分认识提高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七)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加大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强化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加快建设西宁市大型仪器协作共享网络平台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协调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跨体制的创新合作,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创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努力增强企业依靠科技进步谋发展的内在动力。综合运用政策、项目、资金等多种手段,营造良好的区域创新发展环境,围绕特色资源和支柱产业,着眼于未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整合并合理配置资源,积极引导国家及地区外的创新资源参与本地区资源配置。

(八)建立科技创新工作省市联动机制

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区位优势,加强与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争取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力争将西宁市的重大科技项目、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纳入全省的产业、科技、人才发展规划。争取省上尽可能地将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布局在西宁,提升西宁市科技创新整体实力。发挥西宁市在全省科技发展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全省科技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

(九)健全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和考评体系

把创新型城市建设纳入西宁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将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各项任务的考核指标,建立跟踪评价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完善评价体系。开展创新型试点城市监测评价工作,积极做好数据积累和相关准备工作,每年向科技部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六、进度安排

根据目标要求和基本思路,西宁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进度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11年6月)

全面推进西宁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起要素齐全、布局合理、运行高效、合作开放、互动充分、体系完备的西宁科技创新体系。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取得一批具有影响的科技创新成果,研发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和产品,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建设一批自主创新研发机构,造就一批创新性强、经济效益好、产业化特色鲜明的科技企业,培育若干个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特色突出的知名品牌。关键技术自给率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显著增强。一是制定和完善《西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创新型城市各项试点工作落实和开展,取得初步的成效。二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西宁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委员会,加强对《实施方案》实施的统一部署,明确具体行动计划,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行动员部署,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较为浓厚的创新氛围。三是依据《实施方案》建设的重点,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提升发展阶段(20xx年7月2015年6月)

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全面落实5568创新工程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城市创新体系,提升集聚创新资源能力,建立内生驱动创新模式,弘扬创新文化,充分激发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力,在科学技术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培育、文化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实现突破,并取得一系列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成果。大力推进并把西宁建设成为全省的自主创新示范区,使其成为特色鲜明、实力雄厚、青藏高原一流、西部地区有一定影响的科学发展试验区、先进产业聚集区、改革开放先行区;成为推动两型社会建设、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典范。通过工业科技创新发展、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社会领域科技进步,努力将西宁打造成自主创新能力强、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创新环境和谐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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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实施工作方案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精神,结合市“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增强科技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增长由资源、资本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引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在鼓励原始创新的同时,着力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在政府引导创新的同时,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市场需求,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拓展新的市场空间,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把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作为科技创新的基础和保障,为科技创新提供内在动力,建立并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形成自由宽松、富有活力的良好创新环境。
三、工作目标
1、科技进步贡献率明显提高。到“十一五”末,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比“十五”期末提高12个百分点,达到60%以上,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2、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10年,全市建立20家以上国家级或省级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扶持5个以上国家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30个以上湖南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全市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6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占35%以上。
3、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形成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医药和节能环保四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到2010年,新增高新技术创业孵化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5%。
4、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到“十一五”末,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废气处理达标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指标达到2.0吨标煤/万元,基本建成初级生态城市。
5、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基本形成。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投资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对国内外科技资源的吸纳力显著提升,公众科学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全市科普工作社会参与率达到60%,公众科学素质提高1.5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100%。
四、主要任务
通过扶持创新型项目,培育创新型企业,建设创新型园区,完善创新服务体系,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型城市建设。
1、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加强科技攻关和开发,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开发机构和博士后工作站。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培育20家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入主体、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企业的新产品研发能力、吸纳国内外先进技术能力、规模产业化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到“十一五”末,力争全市90%以上研究开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的研究开发人员工作在企业,90%以上的研究开发经费来源于企业,90%以上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来自于企业。
2、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发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针对制约产业化发展的技术瓶颈,组织实施10个重大科技专项,通过技术攻关,使电动轮自卸车、混合动力汽车、城市轨道车辆、风力发电机、塔式起重机、振动式压路机、矿用通风机、燃气具、有机颜料、电池材料、玻璃窑炉耐火材料、地源热泵空调、精品钢材、发动机活塞、脱硫除尘设备等主导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施“4315”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即围绕以车辆、矿山装备为代表的机电一体化产业,以新型功能材料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以新型中成药为代表的生物医药产业和以风力发电为代表的节能环保产业等4个高新技术产业,选择30个左右的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力强的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滚动扶持,培育壮大10家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到“十一五”末,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积极整合园区资源,加快以(德国)工业园、九华经济区、新材料工业园、双马工业园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引导新项目、新产品向园区聚集,延长产业链,实现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发展。
3、全面推广和普及信息技术,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全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信、广电、计算机网络等多网融合,加强信息技术的二次开发,大力促进信息技术在政务、科技、教育、文化、社保、医疗、流通等领域的应用,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建设,建设农业信息管理系统、远程教育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化项目,提高城乡信息化整体水平。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推动产品设计方法、企业管理模式、企业间协作关系的创新,实现产品设计制造和企业管理的信息化,生产过程控制的智能化,制造装备的数控化,咨询服务的网络化,全面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培育一批有辐射作用的信息化示范企业,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设计、数字化管理的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关键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0%,促进全市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变。
4、加快农业科技攻关与产业化,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针对新农村建设的技术需求,加强水稻优质丰产、种苗优化、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示范与产业化、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科技攻关与开发,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农业生产效率。到“十一五”末,主要农作物品种优良率提高3-5个百分点,生猪产业化配套技术、水稻栽培技术和湘莲加工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健全“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的运作机制,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创新,重点突破农产品精深加工的关键技术,在竹制品加工、湘莲加工、生猪产业化等领域完善农业产业链,促使农产品向工业产品转化,形成一批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
5、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程,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在全市5个县市区设立知识产权局,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专利转化机制,政府建立专利转化扶持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积极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促进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手段,优化我市的投资软环境;建设中国机电专利信息中心,充分运用专利信息,结合我市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充分发挥企业在专利战略研究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扶持企业申报专利、注册商标、登记版权和取得行业技术标准的制标权,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国省名牌,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保持我市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到2007年争取我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6、构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建设好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四个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扶植和培育各类技术评估、技术服务、管理咨询、技术认证、专利代理、产权交易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组织,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物流、信息和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进入技术市场,逐步形成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作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7、全面普及科学技术,提高全民科技素质。大力开展以“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科技进社区”为重点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提高广大公众的科技意识和科技素质。加大对科普工作的投入,建设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城区、示范县、省级科普文明社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立比较完善的科普场馆体系。逐步建立起由科普专家、科技工作者、技术能手和科普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专兼结合、基本稳定的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在科普工作中的作用,有计划地扶植一批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科普组织,基本形成多层次、多元化、专业化的大科普组织体系。
五、保障措施
1、建立省市共建机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省市结合的市科技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建科技创新型城市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聘请在湘院士及相关领域学术带头人、战略研究专家、政府部门资深人士、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组建专家顾问咨询委员会,为我市科技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加强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的结合,进一步改革科技管理机制,着力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增强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完善全市科技创新体系。
2、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加强科技经费的规范使用,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经常性增长幅度,2010年科技三项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2.0%以上,科技发展资金累计达到2000万元。完善科技投入的归口管理,切实改变政府科技经费的条块分割、分散重复投入的状况。加强科技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率。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到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技术开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5%以上,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2.5%以上。促进银企合作,鼓励、引导各银信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投入,重点加强各商业银行与高新技术企业间的协调与沟通,引导各类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3、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到2010年,全市各类人才总量力争达到23.6万名,具有研究开发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拔尖人才达到6000名。注重把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放到重要学术、技术岗位或与其专业紧密相关的领导岗位,使他们在实践中提高能力,增长才干。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来去自由”的原则,采取调入、聘用、借用、兼职、合作、学术交流、技术指导、技术咨询以及领办、自办、合办各类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办法,以个别引进、团队引进、项目联动引进等形式,吸纳国内外人才智力资源。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由用人单位给予相关补助,并在科研项目、科研启动经费、工作用车、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其子女在市内中小学校就读,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以成果、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可实行期权、股权奖励。对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创造出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重奖。对评选出的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按规定发放政府津贴。
4、强化创新激励措施。积极扶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对通过国家级授牌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政府将分别资助2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得湖南名牌产品、湖南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授权的专利每年安排20万元进行奖励。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关心和尊重创新型企业家,支持和激励企业家在实践中提升经营理念、战略眼光和管理能力,使他们在社会上有地位、在政治上有荣誉、在经济上有实惠,增强他们的成就感和责任感。
5、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华工业园等科技园区,大力开展科技招商,着力吸引大公司来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和分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积极推进大学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计算中心等向企业开放,大型企业、军工企业重点设备和装备向全社会开放,提高科研设施与设备的利用率和效益。以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电一体化特色产业基地为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基地,继续举办地区经济、产业发展需要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利用园区良好的投资与创业环境,开展以企业、产业为主体的国际科技合作。大力扶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加强本地企业与国外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的产业水平和对外开放能力,增强我市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6、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工作的强大合力。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每年从科技经费中安排15万元,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奖励。

城市除雪工作实施方案


城市除雪工作实施方案

为及时清除冬季市区路面积雪,确保城市雪后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参照《xx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出行安全、道路顺畅,提高城市交通和出行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域负责、全民参与、奖罚严明”的原则,按照“以雪为令、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的要求,采取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人工除雪与机械除雪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完成除雪工作任务。

二、责任分工

为加强城市除雪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城市除雪指挥部(详见附件),负责城市除雪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降雪处置的日常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除雪处置的综合协调和相关保障工作;负责各广场、公园、景观带的除雪工作;负责有物业管理小区的除雪工作;负责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对拆迁、建筑工地道路的除雪工作;协助各街道办事处租用除雪机械。

市城管局: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除雪责任区的划分和督促、检查工作;沿街各单位、商业网点“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除雪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市财政局:负责除雪经费核拨。

市教育局:组织各中小学校区的除雪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管辖道路、公交站点及辖区内铁路沿线的除雪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市区内超市、农贸市场及时完成降雪期间责任区内的除雪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疏导道路交通,提供城市除雪交通指挥平台,保障除雪作业车辆通行。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路街、社区积雪的清除、清运工作。督导所辖社区对未实行物业管理小区和街巷路的除雪工作,并组织其他力量及时对管辖区域的积雪进行清除、清运;负责清扫保洁范围内机械除雪、融雪剂扬撒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积雪除净并清运完毕。

各街道在雪季来临前,除现有机械外,应提前做好机械设备的租用,并保证于每年11月15日前租用到位,因降雪情况导致的机械设备不足由各街道自行安排。融雪剂由市政府统一采购,各街道负责融雪剂的保管和扬撒。融雪剂采购工作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除雪标准

降小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0.1到2.4毫米为小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路净;其余路街在雪停12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中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2.5到4.9毫米为中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12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30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大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5.0到9.9毫米为大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24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48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暴雪(大暴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10毫米以上为暴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36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60小时内除净。

需要外运的积雪,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界限由各责任单位将雪运到指定场所(工地或沟河内),不得随处堆放。在规定的除雪时间内,所有路街须做到无雪道、无雪条、无冰包、无空段、无漏段,达到见路面、见道线、见边石。不得向车行道抛撒积雪。

四、除雪费用

根据**年除雪量和除雪经费测算,1厘米厚雪清除费用为0.007元/平方米(含融雪剂)。按照实际降雪量,在每年4月底前,由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园林管理所将除雪工作量上报市规划建设局。市规划建设局核定除雪工作量报市财政局核算除雪费用,由市财政局将经费划拨给市规划建设局,市规划建设局按照工作量核发至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园林管理所。

五、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认真落实除雪工作责任,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责任地段和除雪标准要求,及时完成除雪任务。

2.除雪应急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各责任单位须于每年11月15日前认真做好除雪各项准备工作,切实保证工作的落实。各街道须于每年11月8日前完成辖区推雪铲操作人员的培训、除雪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及外租各种机械设备的准备工作,提前做好机械和人员待命点、融雪剂堆放点等设置工作。

3.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雪情,按照“坡道、阴面”优先的原则使用融雪剂,确保道路畅通。清除积雪本着“先主道、后次道,先坡道、后平道,先阴面、后阳面”的原则,做到干净彻底,达到无漏段、无积水、无残雪、见路面的标准。

4.除雪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无力承担或拒不承担除雪任务的,其除雪任务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代为完成,代除费由街道办事处和责任单位(人)协商确定。不承担除雪任务和拒交代除费的,由市城管局按照《大连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在除雪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冰雪路上抛撒沙石、渣土等,禁止使用可能腐蚀市政公用设施、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带、污染环境的化学物品除雪,不得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不得将院内积雪倾倒在道路上。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城管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罚:

(1)拒不承担除雪任务或者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除雪任务的,处一千元罚款;

(2)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的,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3)使用非环保型或者不符合国家、省、大连市规定的融雪剂及其他有害化学物质除雪的,处一千元罚款。

对及时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新闻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城市河流清洁实施方案


城市河流清洁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城市河流清洁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xx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xx省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xxxx4〕53号),加快城市河流综合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建设环境良好、人水和谐的生态宜居城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城市河流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资源。近年来,xxx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河流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实施清潩河五年变清计划,全力推进市区三大水系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应该看到,城市河道水体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一些过城河流水质仍为劣V类,污水直排现象比较突出,不少河流缺少自然径流,生态功能缺失,部分河流垃圾漂浮、气味刺鼻,与人民群众的环境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实施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倒逼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城市品质、增强综合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是顺应广大群众热切期盼、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必然选择,是建设“五型xxxx”、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实施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作为民心工程,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合力攻坚,推动城市河流清洁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基本思路。以中心市区过境河流清泥河、清潩河综合治理和市区饮马河、护城河改造提升为重点,着力实施截污治污和河流生态建设,优先推进污染源头治理;着力抓好垃圾河清理整治、河流截污整治、工业污染源整治三大治理工程,注重提升河流生态建设水平;着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河道生态修复、河流沿岸景观三大建设工程,推动城市规划区内的河道及沿岸环境质量和面貌持续改善,把城市河道打造成为集绿色、生态、环保、休闲于一体,人工景观与自然生态景观和谐共生的生态廊道,提升城市品位,建设亲水型宜居城市。

(三)主要目标。按照“一年新变化、三年见成效、五年水更清”的总体目标,争取经过3-5年的努力,城市规划区内河流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基本建立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形成河网“水清、流畅、岸绿、安全”的生态新格局。

力争在3年内,基本完成城市规划区内河流综合治理任务。现状水质较差的河流消除黑臭现象,城市规划区内河流达到一般景观用水标准,城市规划区过境河流达到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达标要求;现状较好的河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水标准,满足娱乐性景观用水标准。

——xxxx4年,全面消除垃圾河,启动以“截污、护岸、疏浚、引水、绿化”为主要内容的重点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河道治理6公里左右。启动中心市区城市水系环通工程。

——xxxx5年,基本消除建成区污水直排现象,加快过城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完成河道治理68.8公里左右。中心市区城市水系环通主体工程竣工。

——xxxx6年,全面消除黑臭河,完成城市规划区内河道治理任务,消除劣V类水质,重点河道河段形成水质清澈、环境优美、风景宜人的绿色生态景观带,把清潩河、清泥河、饮马河打造建设成为中心城区河流生态景观廊道。

再经过2年左右的努力,到xxxx8年,生态河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市河流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基本恢复,城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河畅水清、岸洁景美、人水和谐的城市河网水系基本形成。

二、实施河流清洁重点工程

(一)垃圾河清理整治工程。清理河道水面漂浮物和沿岸垃圾,清除河道内排污口、水闸等附属设施周边区域的废弃物、堆积物,彻底消除影响水质环境的各种污染物,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沿岸垃圾收运设施基本到位。

——河道清理。对市区护城河及许扶运河西段(清潩河以西到运河码头)进行打捞清理,清理河道6公里。加强对河道日常巡视和管理,保持河面无垃圾漂浮物,沿岸垃圾及时收运。(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负责,xxxx4年年底前完成。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河道两侧垃圾清运。结合城市河道整治总体安排、城市片区开发和相关项目建设,开展市区河道两侧垃圾清运、设施建设和垃圾死角清理等工作。认真履行河道整治执法职责,依法依规拆除影响城市行洪、截污治污、河道景观改造的违法违章建设,完善河道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负责,xxxx4年年底前完成)

(二)河流截污整治工程。以整治污水直排为重点,分年度、有重点开展污水直排口整治、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污水管网建设完善专项行动,逐步实现城市建成区内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

1、污水直排口整治。全面开展污水源普查工作,尽快完成污染源和河道直排口调查,区分雨污混流排放口、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口、市政污水排放口等不同类型,制定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实施方案。两年内基本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工作,消除污水直排现象。

——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每月上旬对市区清潩河景观水区等全市9个重要水功能区进行水质监测,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方,停止或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新建、扩建入河湖排污口。(市水利局、市环保局负责,xxxx5年年底前完成)

——加强入河排污口巡查。做好日常入河排污口的巡查工作,对未经审批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入河排污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情况严重者处相应罚款。(市水利局负责,xxxx5年年底前完成)

——做好入河排污口核查监测。对宏腾纸业公司工业入河排污口、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混合入河排污口、xxxx市污水处理厂混合入河排污口、xxxx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混合入河排污口等15处重点入河排污口进行核查监测,重点监测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总磷等9项指标,对于特殊行业可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市环保局负责,xxxx5年年底前完成3次核查监测)

2、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在查清雨污混流排水口污水来源的基础上,对因排污管网不完善造成雨污混流的,加快完善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加快八一路截污工程建设。对安装公司至文化路之间的八一路段的污水进行截流,对既有雨污合流的管网进行改造,新建污水管网2200米。(市住建局负责,xxxx5年年底前完成)

——加快劳动路截污工程建设。对建安大道至八一路之间的劳动路东侧的污水进行截流,并入劳动路污水主干网。(市住建局负责,xxxx5年年底前完成)

3、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对分区开发不衔接、排污设施不配套形成的市政污水排放口,通过加快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实现污水管网有效衔接和覆盖。加大点源排污整治力度,对进入市政污水管道的污水必须达标排放、统一处理。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到xxxx6年,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产业集聚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市住建局负责,xxxx5年年底前完成)

(三)城区工业污染源整治工程。

1、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xxxx市建设项目准入禁止、限制区域和项目名录(xxxx4年版)》,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总量预算制度,形成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联控合力,禁止新上造纸、纺织品印染、制革等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市环保局负责,xxxx5年年底前完成)

2、推动工业企业入园进区。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城区内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逐步将建成区内排放水污染物的工业企业搬迁至产业集聚区或工业园区。对已列入搬迁计划的工业企业,加快搬迁进度,确保按时实现停产搬迁。(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负责,xxxx5年年底前完成)

3、推进清洁生产。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鼓励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企业、排放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直接排入城市河道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市环保局、市工信局负责,xxxx5年年底前完成)

(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年内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3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吨/日,产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推进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到xxxx6年,全部完成现有低于一级B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任务,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处置率达到100%。加快建设屯南污水处理厂、邓庄污水处理厂,xxxx4年底前竣工投用;强力推进xxxx县三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加快市区污泥处置扩建工程前期工作进度,积极实施瑞贝卡污水处理厂水环境承载力提升工程和中水利用工程,确保xxxx5年建成投用。(市住建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区管委会负责,xxxx5年年底前完成)

(五)河道生态修复建设工程。不断强化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河水净化、河流补源专项行动,建设完善河道拦蓄水设施、中水回用设施,强化河流水环境及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促进河道水质不断改善。

1、市区护城河清淤疏浚。以城区黑臭河段为重点,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清除河床污染底泥,减轻河道内源污染。

——市区护城河河道清淤疏浚净化。对河底淤积严重的北城河、xxxx河和西城河进行清淤,对许扶运河进行清淤和疏浚,清除河底污染源,提高河水自净能力。(市住建局负责,xxxx6年年底前完成)

——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护城河进行莲藕补种,增加莲藕覆盖面积;许扶运河种植莲藕、蒲草等其他水生植物,改善河道的生态环境,恢复和增殖多种生物种群,形成河道水生态系统。(市住建局负责,xxxx6年年底前完成)

2、开展市区河道清淤。

——清泥河清淤工程。清泥河流域河道疏挖38公里。(市水利局负责,xxxx县、xxxx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分工抓好落实,xxxx5年年底前完成)

——清潩河清淤工程。清潩河综合治理工程11.7公里。(市水利局、xxxx县、xxxx区政府,xxxx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负责,xxxx5年年底前完成)

——学院河饮马河连通工程。饮马河河道开挖8.6公里,学院河饮马河连通段河道开挖3.2公里,学院河开挖7.3公里。(市水利局、长葛市、xxxx县、xxxx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xxxx区管委会负责,xxxx5年年底前完成)

3、水环境和重点污染源监控。将日废水排放量100吨以上或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5公斤以上的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废水直接排入河流的企业和环评审批有明确要求的企业,作为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施自动监控的重点企业,分阶段在重点河流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列入年度国家和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以及新、改、扩建项目需建设自动监控基站的,必须按期完成并稳定运行。(市环保局负责,xxxx6年年底前实施完成)

(六)河流沿岸景观建设工程。以提升景观品质、改善生态、改善环境为目标,实施河流沿岸景观化改造,形成亲水型、具有现代人文气息的滨水生态景观。到xxxx6年年底,中心城区建成3条河流生态景观廊道。

1、护城河水系环通工程。xxxx4年年底前完成一期工程项目可研、环评及审批,xxxx5年2月底前完成施工设计、施工招标,小西湖至西护城河、西护城河至南护城河连通工程开工建设,同步进行清虚街桥、南关大街桥、北城墙街桥、文惠街桥、公园卧虎桥建设。(市住建局负责,xxxx5年9月底前完工)

2、护城河沿岸的景观项目。修葺河道两侧河堤护坡,更新改造xxxx河、北城河、西城河护栏4960米。垃圾房升级重建工程8处。(市住建局负责,xxxx6年年底前完成)

3、河岸绿化美化。加快生态护岸和自然岸线建设,按水系、分片区实施植树绿化改造,重点提升主要河道沿岸的生态景观效果。

——清潩河上游生态林地建设工程,绿化面积2300亩。(市林业局,长葛市、xxxx县政府负责,xxxx4年年底前完成)

——石梁河与清潩河汇合区生态林地建设工程,绿化面积7700亩。(市林业局,xxxx县政府负责,xxxx5年年底前实施完成)

——颍汝干渠与长店沟汇合区生态林地建设工程,绿化面积12000亩。(市林业局,xxxx县、xxxx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xxxx5年3月底前完成)

——清潩河下游生态林地建设工程,绿化面积8900亩。(市林业局,xxxx县政府、xxxx区管委会负责,xxxx5年年底前完成)

4、建设河流生态景观廊道。推进重点河流两岸的生态景观保护和建设,建成一批城中湖、滨河公园、慢行带游步道、亲水设施、文化景观,合理布局沿岸开放空间公共艺术,绿化、美化、彩化、亮化沿河景观带,提升滨水生态景观品质,带动城市品质提升。

——清潩河生态景观廊道工程,xxxx4年年底前完成拆迁清表,加快河道清淤、护砌等土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进度。(市住建局,xxxx县、xxxx区政府,xxxx区管委会负责,xxxx5年年底前完成)

——清泥河生态景观廊道工程。xxxx5年年底前完成清淤疏浚、桥桩、河岸护砌,绿化工程建设。(市水利局,xxxx县、xxxx区政府,xxxx区管委会负责,xxxx5年年底前完成)

——饮马河生态景观廊道工程。xxxx5年年底前完成桥梁、道路、河道生态工程,全线进行绿化工程建设。(市水利局,xxxx县、xxxx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xxxx区管委会负责,xxxx5年年底前完成)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协调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本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要依据本实施意见精神,在xxxx4年11月上旬前编制完成本地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落实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当地城市河流清洁行动。

(二)明确部门分工。市发改委统筹协调开展河流清洁行动,要将河流清洁行动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河流清洁行动重点项目。市环保局负责垃圾河清理整治、河流截污整治、工业污染源整治三大治理工程推进督导工作,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对影响城区河流水质的污染企业进行逐一排查,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市住建局负责污水处理设施、河道生态修复、河流沿岸景观三大建设工程推进督导工作,检查督促城镇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城市节水、生活垃圾处理、城区河道清淤及园林绿化等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指导督促城市入河排污口排查与管理、河道上下游及过境河道清淤工作,减少污染物入河量,提高城市河道下游排涝能力,保障城市排涝泄洪,合理配置水资源,指导督促市区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市财政局要统筹整合省、市有关专项资金,加大对河流清洁行动的支持力度。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及时组织报道各地工作动态和成效。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河流清洁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市水利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和我省有关河道管理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完善河道管理办法,提出河道管理政策措施,明确城市河道专业管理养护机构,尽快形成河道监督、执法、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四)强化责任考核。市发改委会同市环保局等部门根据各地的实施方案,制定年度考核责任目标,采取季度督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对城市河道清洁工作的监督考核。

(五)营造良好氛围。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要组织开展城市河流状况调查、治水成果巡回展、志愿者活动、城市水环境摄影展、节水治水宣传教育等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保护城市水环境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通过公开展示工程方案、完善政府环保信息公开公告制度、建立群众举报制度等方式,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改善镇区形象,提升镇区品位,促进乡域经济分说快速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四化工程”,推动镇区在规模、环境、承载能力、管理水平等4个方面再上新台阶,全力打造“靓丽镇区”。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是进一步调整镇区管理工作标准,建立完善管理和考核制度,实行常态化管理。二是抓好镇区死角管理,重点解决蔬菜市场、集市等群众关注的问题。

2、加大建筑市场的管理。完善建筑市场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确保建筑市场规范运行,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支付。责任人:*

3、全面提升镇区功能。一是进行镇区主干路路灯改造。二是完成镇区部分排水管线清淤工程。三是加快镇区供气管网配套设施建设。责任人:*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八大建设”领导小组要按照“四个干”(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什么时间干成)的机制,对照年度任务,进行细化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2、加强宣传。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镇区建设的重要意义,营造人人关心城建、支持城建、参与城建的浓厚氛围。

3、加强督导。对照台账,对责任单位的推进情况进行月收集、季总结,随时掌握情况进度。

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只要解决了客户的问题,就是好的策划书。《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创新工作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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