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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建设策划方案

县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

为了尽快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现在是时候用心完成一份工作计划了,工作计划,是指对下一阶段的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何切合实际情况,制作属于自己的工作计划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县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县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

文章标题:县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

为适应国家宏观调控形势的变化,切实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服务于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又促进金融的发展。金融生态环境是指金融机构所处的微观层面的外部金融环境,包括相关的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是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持金融体系稳定,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必要条件,也是我县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的延续和深化。近几年来,我县先后开展了创建金融安全区、文明信用环境以及企业信用评级等活动,全县信用意识明显增强,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化解,金融发展环境也得到较大改善,但金融生态环境现状尚不能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诚信城市建设的任务仍很繁重。按照新时期金融机构作为独立主体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今后,金融生态将成为一个地区投资环境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吸引异地资金流入、提高我县金融竞争力、加快建设经济强县进程的有力保证。
二、强化联动,进一步改善我县金融生态环境网-
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金融生态建设对促进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它当作优化发展环境、有效配置金融资源、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纳入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一)加大对金融改革与发展的支持力度。深化金融改革是加强金融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对金融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主动配合、协助解决。要抓住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历史机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农信社化解历史包袱,增强支农实力。同时,各金融机构要自觉遵守金融法规,通过加强内控、完善贷款、资金、会计财务管理等制度,有效规避、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和案件风险。要加快业务创新,正确处理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与服务经济发展、支持经济发展与防范信贷风险的关系,把工作着力点放到支持经济发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从根本上防范风险方面来,实现银行与企业、经济与金融的“双赢”。
(二)深化企业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建设金融生态环境,非金融企业的作用非常关键。要进一步加快企业改革改制步伐,督促和引导企业明晰产权、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要鼓励民营资本投资于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重组,实行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同等待遇,开展公平竞争,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各非金融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真正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权利制衡和创新机制,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发展能力。要健全财务制度,真实反映经营状况,依法披露信息,为增加信贷投放构筑良好的微观基础。
(三)加强信用建设,创造和谐、宽松的发展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居民、企业树立诚信观念,提高信用水平,为建立和谐社会,加快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信用基础。要加快推进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做好金融知识宣传工作,广泛开展企业资信评级,带动全县企业整体信用水平的提高,为增加信贷投放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要严格执行借款合同,切实履行偿债责任,保证按时还本付息,积极支持和配合金融机构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尤其是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应充分尊重银行的债权,不逃废、悬空金融债务,共同构建以诚信为基石的新型银企关系。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提高其违约失信成本,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为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继续深入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评定工作,发挥好信用典型的模范带头和示范作用,推动广大农村的诚信建设。
(四)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快发展中介服务体系。为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金融机构“难贷款”的问题,尽快再建立一到两家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及担保机构,按照“政策引导,多方出资,市场运行”的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金融机构要配合有关部门组建各种类型的信用担保机构,加强与担保公司的沟通和合作,合理签订合作协议,确定风险分担比例,并在企业资信调查、贷款风险评估、贷后监督等方面实行协调联动、同步考察,形成安全有效的借、保、贷、还运行机制。要积极帮助担保机构多方位运作担保基金,实现担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时,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积极试办开办非全额担保、循环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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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权利质押担保、联户联保等贷款担保形式,适时引入自然人担保制度。要积极协调有关中介机构,切实解决资产评估、公证、转让中收费过高、手续过繁的问题,减轻企业负担,为金融机构开办抵押、担保贷款业务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强对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打击虚假报告、虚假信息、虚假认证、虚假评估等行为,逐步建立起独立、客观、公正的中介服务体系。
(五)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各金融机构要树立与郯城经济发展共存共荣意识,正确理解贯彻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证贷款总量的适度快速增长,保持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持续支持力度。
1、继续加大对全县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要围绕“工业强县”战略,重点保证全县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的资金需求,积极向上级行反映,争取上级行资金支持,多方筹集资金,保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效益高的项目资金需求,重点确保国家批准的在建项目的资金需求。
2、继续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扶持一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对信誉好的大中型民营企业要给予公开授信,适度发放信用贷款,对中小型民营企业要积极探索开办权利质押贷款、联户联保贷款等贷款种类。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由单一的贷款支持向综合性的金融服务转变,积极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民营企业提供结算、汇兑、代理、咨询等多方面的金融服务。
3、继续加大对外经外贸和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出口产品结构优化升级,重点培植农副产品、轻工类工业制成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等拳头出口产品;大力扶持民营外向型经济和农业外向型经济。继续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工业园区的发展,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效应。
4、认真组织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宣传推介活动,稳步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家庭装修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业务,推动全县房地产业发展壮大和消费市场繁荣。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推动助学贷款业务发展,特别是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认真贯彻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贷款的政策措施,加强与再就业担保基金的协作配合,积极发放再就业小额贷款。
5、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加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信贷投入,支持高效农业、订单农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加大对专业村经济及特色农业的扶持,支持农用生产资料、农产品加工、销售市场建设和农机站等涉农服务组织发展,深化农村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要继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支持农村种养业和有市场开拓力的农户扩大生产经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三、加强领导,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不断发展和深入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密切配合,逐步推进。为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金融生态建设考核评价办法、改善金融发展外部环境的工作措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意见以及金融生态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民银行,承担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县人民银行、银监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调查分析,为县政府在加强金融生态建设方面当好参谋助手,以争取上级政策的最大倾斜,吸引外地资金的广泛流入,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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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关于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


县政府关于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

文章标题:县政府关于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并推进全系统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持续、健康、深入发展,经研究,制定了如下具体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社会综合治税内容。社会综合治税就是: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争取并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协税护税,建立税源信息传递或者共享制度,全面、有效地汇集由各相关部门掌握的涉税信息,科学分析,综合利用,形成全面、实时、动态的税源监控网络,实现对税源全方位的控管;同时,依靠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力量,对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依法实行委托代征,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促进税收收入增长。
(二)社会综合治税的根本目的。综合治税旨在依靠税收征管方式的创新,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其根本目的是实现对税源的有效控管。在实行社会综合治税的过程中,要着重解决涉税信息不对称、税源控管特别是零散税源控管不到位的问题,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建立完善的综合治税网络,实现税源管理由税务部门单一治税到社会各方面同心协力、密切协作共同加强税收管理的重大转变。
(三)当前社会综合治税的工作重点。各级地税部门应深入抓好各种涉税信息的采集,及时、全面、正确地掌握、控制、分析、处理、运用好各种涉税信息,明确和落实控管责任,严格考核和奖惩,加强跟踪管理,使潜在的税源变成现实的税收。要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税业务与日常税收管理业务的衔接和融合,将综合治税信息充分[网-找文章,到网]运用于应纳税额核定、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税务稽查选案等税收管理业务,实现信息效用的最大化。
二、坚持法治原则
(四)坚持法治原则。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必须坚持依法治税,必须坚持地税机关的执法主体地位不动摇,税收检查权、定额核定权、行政处罚权、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权等执法权必须全部由地税机关依法行使;要合法地获取和利用涉税信息;依法实行委托代征。总之,社会综合治税的一切措施、手段、程序、行为都要合法守法。
三、健全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网络
(五)进一步健全政府社会综合治税机构。在原有政府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的基础上,督请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综合治税责任和义务,将综合治税工作始终纳入政府日常行政工作范围,并进行政务督查,更好地发挥政府社会综合治税机构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
(六)各地要因地制宜,健全综合治税网络。在市、县(市、区)城区应健全以单位、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和接受委托代征税款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税网络,每个相关单位要至少指定一名信息员;在乡镇(街道办)、行政村(居委会)健全以协税护税和涉税信息提供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税网络,每个行政村、居委会一般都要确定一名综合治税信息员。要按照《山东省地税系统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员工作规定(试行)》规定加强对信息员的管理。确保全面、准确、迅速采集和传递涉税信息。
(七)地税系统内部逐级健全综合治税办事机构。要固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综合治税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综合治税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类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利用,可以由综合治税办事机构负责,也可以根据机构设置及职能等情况,分别由不同的机构负责。
四、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健全信息传递机制
(八)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各级地税部门要与计委、经贸、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建设、公安、交通、国税、技术监督、工商、公路、国土资源、农机、统计、水务、市政、房管以及各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建立工作联系制度,逐个与其联合制发文件,把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和传递的责任、义务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地税部门及时采集纳税人开业、开户、注册登记、生产经营、财产权属变更、工程施工、招标、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行政事业性收费、资格认证、宏观经济数据等与税收征收管理有关的情况。各市地税局、县(市、区)地税局应与不少于20个涉税信息提供单位联合制发相关的文件或者签订协议。要把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作为综合治税信息来源渠道之一充分利用。此外,还要进一步向工业、商贸、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延伸,不断拓宽税源控管渠道,着力加强对重点税源、新兴税源的控管,最终将凡与税基产生直接或间接联系的信息全部纳入采集范围,形成覆盖所有涉税行业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
(九)扩大信息采集的范围。不仅要采集有关营业税、车船使用税的涉税信息,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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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要采集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涉税信息,逐步延伸到多个税种直至所有税种上,尽快形成覆盖所有税种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网络。
(十)进一步健全信息传递机制。各级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研究、不断创新信息传递的手段和方式。信息传递形式主要有:一是通过建立信息平台传递信息。主要是与工商、国税、统计、审计等部门联网,依靠信息化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二是实行派员制传递信息。由地税机关固定专人,分别派至或跟踪几个部门,及时收集有关涉税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三是实行联审制传递信息。与有关部门联合,对有关项目的审查审批、注册登记等实行联合审批,在项目实施的最初环节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四是实行聘员制传递信息。在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居委会、行政村聘请专门的涉税信息采集员,签订协议书,明确相关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广泛采集和传递涉税信息。通过进一步完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涉税信息传递的准确性、连续性、及时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地税机关捕捉信息的能力。
五、科学分析利用涉税信息,实现涉税信息效用最大化
 (十一)全面汇集、科学分析采集的信息。各级地税机关都要按照《山东省地税系统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业务处理规程(试行)》的要求,对涉税信息进行汇集分析、分类处理、综合利用,充分实现涉税信息对加强税源监控的价值。建立涉税信息处理机制,汇集各种渠道采集的信息,由专人进行登记、分析和处理,按照综合治税涉税信息业务规程的规定,严格程序,规范处理。要对所有信息进行筛选和分析,剔除无用信息,将有效信息按户源信息、税种信息和宏观信息进行分类。
(十二)对各类涉税信息及时处理。对于户源信息和税种信息,要进一步做出分析,确定是否据此直接加强税收征管或者直接实现税收收入。对于户源信息和税种信息,按地域管理原则,及时下达到基层征收单位,由基层征收单位将应税信息反映的税收事项纳入正常管理,据以加强税收征管。要健全信息落实反馈机制,对传递的每一条涉税信息都要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涉税信息执行到位、征收到位。对于宏观税源信息,要进行深入分析,形成有价值的税源分析报告,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
(十三)延伸信息利用链条,实现与日常税收管理业务的衔接和融合。对采集的涉税信息要综合利用,延伸其利用链条,及时将其纳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与现有的征管信息进行比对,筛选出对应纳税额核定、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税务稽查选案有用的信息,并加以综合利用。使得综合治税业务与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税务稽查等税收管理业务有机地衔接和融合,达到提高税收管理水平,更好地组织税收收入的目的。
六、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工作
(十四)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要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工作。一是规范委托代征行为,不能盲目扩大委托代征覆盖面,税务机关能够控管的要以税务机关征收为主;实行委托代征的,税收检查权、定额核定权、行政处罚权、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权必须全部由地税机关依法行使。二是委托代征税款应严格执行税收征管范围和入库级次的规定。三是应选择帐目健全、能够准确核算税款的单位和组织代征。四是受托代征税款的单位、组织,应当明确一名代征员,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受托代征人的培训,确保税法的正确执行。五是同一税种可以委托多个部门从多个环节进行代征,确保应收尽收。
(十五)加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工作的管理。要将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区别管理,进一步明确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义务。一是通过综合治税网络,广泛采集信息,全面掌握扣缴义务人情况,尤其是本身不是纳税人的扣缴义务人,督促其办理扣缴登记,纳入税收管理。二是对扣缴义务人及时做好政策辅导,增强其纳税意识,以保证准确核算税款和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应依法及时支付代扣手续费,调动扣缴义务人代收、代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七、依托信息化支撑,实现涉税信息采集、分析、利用的现代化
(十六)依托信息化支撑,保障社会综合治税体系高效运转。综合治税工作牵涉面广,需要采集、处理的涉税信息量大,必须借助信息化手段。要加快综合治税信息化建设步伐。省局将在各地已有涉税信息处理软件的基础上规范形成全省统一的与山东地税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软件,6月底以前在全省推广,实现对涉税信息的科学、快速、高效地分析、处理和利用。
八、加强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宣传
(十七)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对综合治税的认同度。社会综合治税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从宣传阵地、宣传内容、具体分工等方面进行详尽的筹划,尽快扩大综合治税的影响。可通过编篡综合治税材料,在当地报纸开办综合治税专栏,制作电视专题节目,在政府网站公布综合治税信息情况,编发综合治税专刊,向社会各界发布公开信等形式,积极营造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浓厚氛围。
九、加强监督考核,使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十八)外部考核规范化。社会综合治税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和奖惩力度。地税部门应积极争取政府将综合治税工作作为对各部门、各单位综合考核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奖优罚劣。对思想重视、工作得力、成绩突出、提供涉税信息好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对不依法履行义务、配合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同时,建立完善情况通报和新闻发布制度,以政府名义适时公开各有关方面、单位的配合协助和工作进展成效,扎实推进社会综合治税。
 (十九)内部考核严格化。各级地税部门要加强对系统内综合治税工作的考核和督查。考核指标应突出重点:一是获取涉税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二是涉税信息提供税收的总量;三是实际入库的税额;四是信息化支撑利用程度;五是地税部门的社会形象,包括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满意程度。社会综合治税作为今年全省地税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省局将加大考核力度,按照确定的综合治税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奖优罚劣。
各级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领导。要继续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及时总结前段的工作,积极向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取得的成果,用综合治税的实际成果进一步坚定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推行社会综合治税的信心和决心。同时,要继续加强系统内部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都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各职能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打好总体战,推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深入、持久、健康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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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强县步伐的工作意见


县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强县步伐的工作意见

工业是立县之本、崛起之基、富民之源。为推进我县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提前实现“百亿枞阳、十亿财政、全省进十强”的奋斗目标,按照我县“十一五”发展规划、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及人大、政协“两会”的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快工业强县步伐,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加快工业强县步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工业发展水平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是加速枞阳率先崛起的关键环节。实践证明,工业是县域经济实力的“晴雨表”,是产业结构升级的“火车头”,是加速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器”,是增加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和扩大就业的“主渠道”。我县工业经济在“十五”期间取得了长足发展,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特色,枞阳海螺水泥、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六大支柱”的工业主体框架初步形成,已实现了从工业立县向工业强县的跨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县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关键阶段,面对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各地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态势,全县上下必须审时度势,与时俱进,进一步认识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业强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工业主导思想,切实把工业作为县域经济的脊梁,实现工业高速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努力把枞阳打造成一个动力强劲、实力雄厚、活力迸发的工业强县,奋力推动枞阳在全省率先崛起的进程。

二、进一步明确加快工业强县步伐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扩大县域经济规模、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为目标,以体制、科技创新为动力,以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为载体,以园区为平台,以优化环境为保证,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质量,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发展思路:紧紧把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长三角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历史机遇,围绕“两点(县城、横埠)两线(沿江产业带、沿路工业走廊)”,实施“产业东接、企业集群、双沿双围、改革创新”四大战略,壮大优势产业,打造产业集群,促进工业总量的迅速扩张和产业结构的加快升级,不断提高工业的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要倾力打造七大板块:一是打造建材板块,力争“十一五”末产值达50亿,税收达5-7亿;二是打造汽车零部件板块,力争“十一五”末产值达40亿,税收3亿元以上;三是打造纺织服装板块,力争“十一五”末产值达20亿,税收2亿元左右;四是打造采掘业板块,力争“十一五”末产值达40亿,税收3亿元;五是打造循环经济板块,力争“十一五”末产值达30亿,税收2亿元;六是打造造船业板块,力争“十一五”末产值达10亿元以上,税收1亿元以上;七是打造农副产品加工板块,力争“十一五”末产值达40亿,税收1亿元以上。

(三)目标任务:20xx年,全县规模工业企业发展到100家以上,完成工业产值56亿元,比上年增长40%,其中七大产业板块规模企业产值比上年增长50%;招商引资引进90个以上千万元以上的项目中,工业项目及其引资额均占70%以上,“一区六园”全年新增千万元以上入园工业企业50-60家,实现财政收入1.3亿元(不含海螺)。到“十一五”末,全县规模工业企业发展到250家以上,产值230亿元以上;枞阳经济开发区面积达30平方公里以上,落户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3-5家,产值亿元以上企业50家,新增工业产值突破100亿元,实现税收12亿元以上,力争超额完成我县“十一五”规划的工业发展目标任务。

三、进一步落实加快工业强县步伐的重要措施

(一)加快工业园区发展。发挥工业园区(含乡镇功能区)在政策、环境、管理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整体优势,积极引导重点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以大项目支撑工业大发展。

鼓励工业园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贷款贴息,贴息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按季结算,先报先贴”。

鼓励骨干企业在工业园区建立创业基地。聚集配套产业,形成集群结构,重点扶持工业增加值高、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品牌产品,力争“十一五”期间新增省级及省以上品牌产品3-5家,85%以上的工业企业落户县开发区和乡镇功能区。

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实施工业企业建成投产见效奖励政策,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税收达500万元以上的新建工业企业,县政府按其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促进其进一步发展。

鼓励集约化使用土地资源。实行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补助,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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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含乡镇功能区)多层标准化厂房的以奖代补,按各园区当年实际建成多层标准化厂房投资的建设资金5%补助给产权单位。

鼓励工业园区加快产业集聚步伐。乡镇引进的工业项目不符合本地产业集聚发展要求或不具备安置条件的,可按全县工业布局推荐到县开发区或其他乡镇功能区落户。该项目的招商引资指标由引进乡镇全额计算,由此而实现的产值和税收由引进乡镇和落户县开发区(乡镇)按7:3的比例分享。

(二)激励投资工业项目。凡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政策和投资导向,属国家支持、省“861”计划的工业项目,投产后项目前期费用由县财政全额补助。项目前期费用是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价报告和相关论证的费用。

境外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所得税除享受国家减免优惠政策外,在减半征税期间,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县财政奖励给企业。

获得国家或省无偿补助的工业项目,按国家或省实际到位资金的5%给予配套或奖励,专项用于企业发展。

设立大企业上台阶奖。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增幅超过当年全县规模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且当年盈利的工业企业,其税收绝对值较上年每增长5000万元,奖励管理层5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为40%。年销售收入1-10亿元且当年盈利的工业企业,其税收绝对值较上年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管理层4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为40%。

设立发展工业企业特别贡献奖。对支持、帮助枞阳发展且贡献特别突出的企业家、能人和友好人士,给予重奖,每年奖励一人,奖金20万元。

新获得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管理层50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为40%;新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奖励管理层20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为40%;新获得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管理层10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为40%。

新获得全国质量奖的企业,奖励管理层20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为40%;新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三合一标准认证的企业,奖励管理层5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为40%。

获得“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工业企业,给予法定代表人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安徽省出口名牌商品”的工业企业,给予法定代表人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年度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县经贸委会同县财政局、招商局、开发区、工商局等单位组织实施。

(三)推进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鼓励工业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上述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企业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新列入国家级、省级企业信息化试点的工业企业,按信息化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额不超过30万元。

(四)积极推进全民创业。本地和外来工业企业享受同等“国民待遇”,一个政策,一视同仁。建立县工业经济人才库和交流中心,加快企业家、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的培养建设。聘请有关经济专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家担任县委、县政府工业经济顾问,借智谋工,引智兴工。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办工业企业;鼓励转业干部、复退军人及大中专毕业生领办或创办工业企业;鼓励行政事业单位熟悉工业经济的干部职工离岗扶持规模企业,享受县直机关干部下派到村挂职同等待遇。

(五)加大工业投融资力度。设立加快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和预算管理,由县财政按工业企业上年实际入库税收的2%-3%安排,并每年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的招商方式不动摇,坚持严格招商考核不动摇,围绕主导产业,着力引进外来资本和项目,突出工业项目的引进,特别是在大企业、大集团和世界500强、境外资金上求突破。

搭建银行融资平台。加强银政合作、银企对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大力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估及授信活动,鼓励中小企业横向联合,走互助担保之路。积极引导企业直接融资,逐步引导条件成熟的企业上市。各金融机构要制定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提高对中小企业的授信额度,实现自身发展与地方经济发展“双赢”目标。各商业银行每年要重点扶持10家以上工业企业,其中县联社和徽商银行要重点扶持20家以上。

大力激活民间资本。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工业领域,激发资本活力,放大资本功能。

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广泛争取国债资金、国有集体中小企业改革专项资金、三产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其他资金,扩大投资总量,拉动经济增长。

(六)创新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方式。进一步加大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力度,坚持走整体出售或先破后售之路,通过资产盘活一点、向上争取一点、财政拿出一点、其他途径解决一点,多方筹措改革改制资金。企业改制过程中处置土地资源应依法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在企业改制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优先用于安置原企业职工。

(七)加强对工业企业的保护。完善以工业发展为中心的政务管理和服务机制,建立“公开透明、依法行政、集中管理、阳光审批、限时服务”的政务管理制度。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开发区设置创办工业企业“绿色通道”,提供办证、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对在县内创办工业企业的,创业初期边发展边规范,对履行审批、证照办理义务的,热情服务,倾心扶持,不得随意处罚。

涉及工业企业行政性收费除必须上解的部分外,原则上免收。尽快制定“一区六园”工业企业行政性收费一律免收和中介机构按成本价收费的具体办法。县监察局、县效能办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和部分规模企业召开评议座谈会,对涉及收费和审批的有关部门开展综合评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劝诫,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属垂直管理部门的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四、进一步强化加快工业强县步伐的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工业主体意识,做到工业发展的计划优先考虑、工业发展的政策优先制定、工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优先解决、工业人才优先提拔重用。加强对工业发展的领导,配强班子抓工业,充实力量抓工业,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工业强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结构调整、产业定位、科技进步、环境整治、改革改制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业项目建设及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难点问题,对全县工业发展进行指导和考核。

(二)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一个重点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块经费”的工作机制,对投资千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和年入库税金2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明确一名县干联系。成立县工业经济调研小组,对工业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业经济发展经验。明确部门职能,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及经济综合部门,要抓好工业经济运行监测、调度、规模升级、技术改造等工业发展的基础工作。成立工业行业协会,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优化工业发展环境。积极营造工业强县、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氛围,打造亲商、和商、安商、富商的社会环境。成立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切实解决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环境不优的问题。

(四)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抓好企业家队伍培养和建设,建立一支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企业家队伍。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社会地位,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作为评优评模的重点推荐对象,并推荐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企业人才信息库,加强对现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大力培训技术工人。积极引进具有较高层次和创新能力的优秀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建立人才激励政策,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者、个私业主、科研人员,政治上给荣誉,社会上给地位,经济上给实惠。

(五)提高各级干部抓工业的能力。各级干部要学习市场经济、工业经济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学习外地发展工业经济的成功经验;学习国家有关工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形成想工业、议工业、抓工业的浓厚氛围。各级政府分管工业的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要经常深入工业企业调研指导,积极探索工业发展的基本原理和规律,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抓工业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成为抓工业的行家里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为发展配班子,为发展选干部,把抓工业的绩效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抓工业有突出贡献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计划规划


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计划规划

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计划规划
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计划规划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人类生存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生态市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我市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广大市民生态环境安全、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并举,力争通过年的努力,把我市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市。
我市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版权所有!
①生态经济日趋发达。以循环经济为特征的社会经济加速发展,经济结构合理。到年,全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元以上,年人均财政收入超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元,第三产业占比重大于%。
②生态环境更为和谐。环境污染基本消除,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到年,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Ⅱ级标准的天数每年达天以上,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每万元二氧化硫和排放强度分别小于千克,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平方米,森林覆盖率、退化土地恢复率、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分别大于%、%和%。
③生态文化日益繁荣。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城乡环境整洁优美,生活质量全面改善,生态文化特色显著。到年,公众对环境满意率超过%,旅游区环境达标率达%,城市化水平大于%,城市气化率大于%,恩格尔系数小于%,基尼系数在~之间,高等教育入学率超过%。
按统一规划与分步实施结合的原则,到年争取%以上的乡镇通过全国优美乡镇验收,%的县(市)达到生态县验收标准;年%的乡镇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验收,%的区、县(市)达到生态县验收标准;到年,%以上的乡镇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验收,所有县(市)达到生态县验收标准,全面建成生态市。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进程
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有序利用
合理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切实保护耕地资源,维持总量动态平衡。推广使用新型建筑材料,从××年月日起,市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实现从采伐到管护的过渡,继续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不断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搞好退耕还林,防止水土流失。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要求,实施城市绿色工程和秀美工程,继续提高城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
加强洞庭湖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和植被、矿山、文化遗产等生态文化资源的保护,逐步增加“两区一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数量和建设面积,建立一批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和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严格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进行自然资源开发,在花山、太阳山及其他“两区一园”旅游开发建设规划中明确环境保护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均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区内禁止开矿和滥采乱挖等破坏自然生态的行为,水域内禁止投肥养殖,违者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突出抓好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护沅水、澧水、柳叶湖及大中型水库等江河湖库水体和地下水资源,确保有饮用水保护功能的水体水质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建成德山污水处理厂和江南城市污水处理厂,使城区生活污水全部处理并达标排放。抓紧实施穿紫河等市城区内河河段恢复、水质改善和岸边绿化美化工程,使其水质达到景观娱乐用水标准。禁止直接向池塘水域和城区水体排污倒渣,禁止乱填水体、乱占公共绿地搞建设开发。
巩固和加强市城区大气环境保护圈建设。关停圈内所有以煤为燃料的砖瓦厂。市城区和各区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要全面建成烟尘控制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关闭区内燃煤炉灶。加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广步伐,普及燃气或其他清洁能源锅炉。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实现各类在用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
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控制。继续开展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重点治理工业噪声,严格控制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
加强固体废弃物和放射源管理。严格禁止境外危险废物流入我市,推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转移联单制度,做到无危险废物排放。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系统,严格控制“白色污染”。所有放射源实行年度安全检查,尽快建立安全监测和管理动态台帐。
倡导可持续消费。宾馆、旅店逐步取消一次性洗漱用具,餐饮服务取消一次性餐具。进一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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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环保产品和环保产业市场,加强对国家、省认定和认证的环保标志产品的监督检查,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建材、食品等开展监测和监控,确保饮食和居住环境安全。
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逐步实现企业全面稳定的达标排放。突出抓好造纸、医药、化工、纺织印染等行业的污染治理,按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限期关闭标准生产能力以下的造纸企业,所有制浆造纸企业都要配套碱回收工程。
三切实加大人居环境建设力度
加快建设生态城市。按照打造江南一流山水城市的目标加强市城区人居环境建设,完善独具特色的滨湖生态景观和人文景观,率先建成生态城市。提高城市规划和城市形象设计水平,建设布局合理、景观优美、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需要的“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积极推广生态型住宅小区建设,采用节能、节材、节地建筑新工艺、新技术,发展生态型建筑。
积极建设生态村镇。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文明生态版权所有!户试点。以集镇建设为重点,加强绿化、美化建设,推行污水、垃圾污染集中处理。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控制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搞好农膜回收,抓好秸秆综合利用。
广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在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广泛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扩大公众环保参与面和参与途径,进一步开展“绿色社区”、“绿色机关”创建活动,努力开发地方生态文化资源。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结合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按规定淘汰高污染、高消耗的设备和工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倡导产业集聚化和企业集约化,各类工业园区都要按循环经济和生态理念指导布局、招商和建设。
根据农业发展的自然条件和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山区发展以名果、笋竹、药材、高山蔬菜等为主的生态种植,丘陵区发展以立体种植和农牧渔相结合的生态种养,平湖区发展以粮畜渔为基础的生态产业。加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力争年前全市主要农产品中无公害农产品比重大于%,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的比重大于%;年前农产品生产基本实现无公害,绿色及有机食品的比重达到左右,培育发展一批绿色及有机食品基地和知名品牌。
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积极发展绿色物流、绿色商贸等现代服务业,推进生态型第三产业的发展。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发展和支持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络建设项目、专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以及节能、节电、节水型商业服务业项目,实现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
三、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生态市建设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常德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态市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区县(市)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地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把环境保护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和完善政府任期环保目标责任制。从××年起,滚动制定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具体目标和措施,突出重点,认真解决主要环境问题。
二多渠道加大投入
各级政府要把生态市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增加财政投入,重点支持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依法征收排污费,建立环境保护基金。改革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改革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引入市场竞争,实现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恃场化、产业化。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市政府成立环境与资源保护协调推进委员会,发改委、经委、财政、规划、环保、建设、城管、文化、旅游、工商、国土资源、司法、水利、交通、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按规定严把环境准入关,共同做好环境监察和资源保护工作。
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所有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反“三同时”、治理设施擅自停运、超标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考核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环境质量年度考核机制和任期环境审计制度,将考评结果与各级领导干部的任用挂钩。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过错责任追究制,按“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环境质量下降的责任人追究过错责任;对造成严重污染事故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健全重大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置机制。制定重大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快速反应预案,健全环境事故社会求助体系。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生态市建设的认识,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和普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部门要制订宣传计划,公开环境信息,营造生态市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经营者的教育和培训,将生态环境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日常教学内容。鼓励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环保组织、环保志愿者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动员公民积极参与植树造林、种草养花、清除污染等各种形式的环保义务活动,对在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计划规划]


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计划规划]

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计划规划]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人类生存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生态市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我市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广大市民生态环境安全、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并举,力争通过10-15年的努力,把我市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市。

我市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

①生态经济日趋发达。以循环经济为特征的社会经济加速发展,经济结构合理。到2020年,全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5000元以上,年人均财政收入超过38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8000元,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大于45%。

②生态环境更为和谐。环境污染基本消除,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到2020年,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Ⅱ级标准的天数每年达330天以上,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每万元GDp二氧化硫和COD排放强度分别小于5千克,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森林覆盖率、退化土地恢复率、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分别大于40%、90%和17%。

③生态文化日益繁荣。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城乡环境整洁优美,生活质量全面改善,生态文化特色显著。到2020年,公众对环境满意率超过90%,旅游区环境达标率达100%,城市化水平大于55%,城市气化率大于90%,恩格尔系数小于40%,基尼系数在0.3~0.4之间,高等教育入学率超过30%。

按统一规划与分步实施结合的原则,到20xx年争取30%以上的乡镇通过全国优美乡镇验收,30%的县(市)达到生态县验收标准;20xx年50%的乡镇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验收,50%的区、县(市)达到生态县验收标准;到2020年,80%以上的乡镇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验收,所有县(市)达到生态县验收标准,全面建成生态市。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进程

(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有序利用

合理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切实保护耕地资源,维持总量动态平衡。推广使用新型建筑材料,从20xx年10月1日起,市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实现从采伐到管护的过渡,继续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不断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搞好退耕还林,防止水土流失。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要求,实施城市绿色工程和秀美工程,继续提高城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

加强洞庭湖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和植被、矿山、文化遗产等生态文化资源的保护,逐步增加“两区一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数量和建设面积,建立一批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和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严格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进行自然资源开发,在花山、太阳山及其他“两区一园”旅游开发建设规划中明确环境保护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均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区内禁止开矿和滥采乱挖等破坏自然生态的行为,水域内禁止投肥养殖,违者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突出抓好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护沅水、澧水、柳叶湖及大中型水库等江河湖库水体和地下水资源,确保有饮用水保护功能的水体水质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建成德山污水处理厂和江南城市污水处理厂,使城区生活污水全部处理并达标排放。抓紧实施穿紫河等市城区内河河段恢复、水质改善和岸边绿化美化工程,使其水质达到景观娱乐用水标准。禁止直接向池塘水域和城区水体排污倒渣,禁止乱填水体、乱占公共绿地搞建设开发。

巩固和加强市城区大气环境保护圈建设。关停圈内所有以煤为燃料的砖瓦厂。市城区和各区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要全面建成烟尘控制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关闭区内燃煤炉灶。加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广步伐,普及燃气或其他清洁能源锅炉。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实现各类在用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

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控制。继续开展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重点治理工业噪声,严格控制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

加强固体废弃物和放射源管理。严格禁止境外危险废物流入我市,推行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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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转移联单制度,做到无危险废物排放。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系统,严格控制“白色污染”。所有放射源实行年度安全检查,尽快建立安全监测和管理动态台帐。

倡导可持续消费。宾馆、旅店逐步取消一次性洗漱用具,餐饮服务取消一次性餐具。进一步规范环保产品和环保产业市场,加强对国家、省认定和认证的环保标志产品的监督检查,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建材、食品等开展监测和监控,确保饮食和居住环境安全。

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逐步实现企业全面稳定的达标排放。突出抓好造纸、医药、化工、纺织印染等行业的污染治理,按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限期关闭标准生产能力以下的造纸企业,所有制浆造纸企业都要配套碱回收工程。

(三)切实加大人居环境建设力度

加快建设生态城市。按照打造江南一流山水城市的目标加强市城区人居环境建设,完善独具特色的滨湖生态景观和人文景观,率先建成生态城市。提高城市规划和城市形象设计水平,建设布局合理、景观优美、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需要的“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积极推广生态型住宅小区建设,采用节能、节材、节地建筑新工艺、新技术,发展生态型建筑。

积极建设生态村镇。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文明生态户试点。以集镇建设为重点,加强绿化、美化建设,推行污水、垃圾污染集中处理。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控制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搞好农膜回收,抓好秸秆综合利用。

广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在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广泛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扩大公众环保参与面和参与途径,进一步开展“绿色社区”、“绿色机关”创建活动,努力开发地方生态文化资源。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结合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按规定淘汰高污染、高消耗的设备和工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倡导产业集聚化和企业集约化,各类工业园区都要按循环经济和生态理念指导布局、招商和建设。

根据农业发展的自然条件和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山区发展以名果、笋竹、药材、高山蔬菜等为主的生态种植,丘陵区发展以立体种植和农牧渔相结合的生态种养,平湖区发展以粮畜渔为基础的生态产业。加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力争20xx年前全市主要农产品中无公害农产品比重大于90%,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的比重大于50%;20xx年前农产品生产基本实现无公害,绿色及有机食品的比重达到70左右,培育发展一批绿色及有机食品基地和知名品牌。

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积极发展绿色物流、绿色商贸等现代服务业,推进生态型第三产业的发展。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发展和支持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络建设项目、专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以及节能、节电、节水型商业服务业项目,实现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

三、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生态市建设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常德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态市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区县(市)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地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把环境保护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和完善政府任期环保目标责任制。从20xx年起,滚动制定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具体目标和措施,突出重点,认真解决主要环境问题。

(二)多渠道加大投入

各级政府要把生态市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增加财政投入,重点支持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依法征收排污费,建立环境保护基金。改革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改革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引入市场竞争,实现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恃场化、产业化。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市政府成立环境与资源保护协调推进委员会,发改委、经委、财政、规划、环保、建设、城管、文化、旅游、工商、国土资源、司法、水利、交通、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按规定严把环境准入关,共同做好环境监察和资源保护工作。

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所有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反“三同时”、治理设施擅自停运、超标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考核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环境质量年度考核机制和任期环境审计制度,将考评结果与各级领导干部的任用挂钩。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过错责任追究制,按“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环境质量下降的责任人追究过错责任;对造成严重污染事故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健全重大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置机制。制定重大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快速反应预案,健全环境事故社会求助体系。版权所有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生态市建设的认识,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和普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部门要制订宣传计划,公开环境信息,营造生态市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经营者的教育和培训,将生态环境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日常教学内容。鼓励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环保组织、环保志愿者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动员公民积极参与植树造林、种草养花、清除污染等各种形式的环保义务活动,对在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县政府造林绿化工作意见


县政府造林绿化工作意见

县政府关于20xx年**县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一轮绿色南通建设(20xx~20xx年)的意见》(通办发〔20xx〕85号)精神,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不断提高林木覆盖率,巩固“全国绿化模范县”成果,推进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进程,建设“大美海安”,现就20xx年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两沿三园”建设为主体(即沿路、沿水、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农村家园绿化),以“三增”目标为核心(即林木覆盖率增长、森林蓄积量增加、林业综合效益增强),坚持依靠群众、依靠科技、依靠创新,进一步拓展植树造林空间,加强生态保护管理,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切实改善我县生态和人居环境。
县城区城东、海安两个镇按照创建园林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0%的要求,积极开展绿化达标活动,在大力拓展公共绿地小区绿化的同时,继续做好机关、学校、医院、厂区等企事业单位的绿化,努力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林木覆盖率已达20%以上的雅周、曲塘、大公三个镇要完善巩固提高,打造高标准绿化示范镇,确保林木覆盖率稳定在26%以上;林木覆盖率未达20%的李堡、角斜、白甸、墩头、南莫五个镇要充分挖掘造林绿化潜力,20xx年林木覆盖率基本实现20%。
二、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林木覆盖率为22.24%,距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林木覆盖率达24%还差1.76个百分点,还需净增林木面积3万亩左右。根据市政府绿化要求,结合海安县城乡一体化林木覆盖率规划,20xx年规划成片造林2万亩、四旁植树50万株、新建完善农田林网5万亩、完善提高68个村庄绿化。
三、建设重点
1.河堤绿化。全县境内有一级河7条197公里,二级河19条302公里,三四级河1700多公里。一、二级河道绿化是全县农村绿化主攻目标,冬春着重抓好栟茶河15公里(角斜、李堡、城东西场段)、北凌河16.5公里(角斜、李堡、大公段)和通榆河12公里(海安镇、大公镇段)两侧河堤绿化,力争单侧绿化宽度20米植树3-5行,建设生态防护林带,面积1200多亩;同时各区(镇)每年要有计划地整体推进1-2公里河堤退耕还林工程,作为河堤绿化样板工程,面积180亩。(由水利局牵头负责,相关区镇实施)
2.圩堤绿化。结合退圩工程,退圩与绿化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主要是在南莫、白甸、墩头三个镇退圩堤25公里左右,按照要求整体实施到位,面积550亩。尚有未绿化的圩堤约1500亩,亦绿化到位。同时对往年实施的圩堤林带缺株断垄的地段结合森林抚育项目,按标准进行补植,形成完整林带。(由水利局牵头负责,相关区镇实施)
3.滩涂绿化。20xx年我县新围滩涂约3万亩,开发潜力较大,亦是全县绿化的重点之一,按照一次规划,先易后难,逐步到位的要求,今冬明春滩涂成片造林面积700亩。(由滨海新区负责)
4.道路绿化。为提升绿化形象,县境内新328国道(含东沿至临海高等级公路)62公里,新204国道33.65公里,按每侧向外各扩30米的要求,整体推进,按可绿化总长度55%计算,绿化面积3000多亩(由农委牵头,相关区镇实施)。新建农村四级公路100公里左右,按每侧各栽植1~2行乔木树的标准进行绿化,绿化面积1200亩(由交通局牵头负责,相关区镇实施)。同时相关区镇要做好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缺株、枯死地段补植工作,配套沟系,严禁林下种植高杆作物。(由农委、水利局牵头,相关区镇实施)
5.城区绿化建设工程。围绕创建园林城市的要求,重点抓好东洲公园一期、凤山路绿化等重点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840亩。同时对20xx-20xx年完成的10大道口,缺株、枯死地段在20xx年12月份前全部补植到位,确保绿化效果。(由住建局负责)
6.农业园区绿化。在推进“一园三区六景”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进程中,各区、镇要按照规划的现代农业园区规模,加强园区现有道路和河流的绿化,加大园区农田林网的建设力度,达到农田林网建设标准。对因园区、万顷良田建设、拆迁减少的面积,要通过加大新建园区道路、河道、成片林的绿化,来弥补损失掉的绿化面积。重点做好雅周现代农业园区和苏台现代农业设施园区绿化,绿化面积1500亩。(由农委牵头、相关区镇实施)
7.工业园区绿化。加大全县工业园区的绿化力度,重点做好工业园区道路的绿化,同时所有的厂区,闲置未使用和正在使用的厂区空地,要宜栽则栽,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进行绿化造林,通过近三年的绿化造林,使工业园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今年计划绿化面积1500亩。(由住建局、发改委牵头负责,开发区、高新区实施)
8.村

县政府造林绿化工作意见第2页

庄绿化。全县210个村经过前几年的努力,已有50%左右的村达绿化合格村建设标准。今冬明春重点完善68个绿化合格村的建设,每户拥有乔木树20株以上(由农委牵头负责,相关区镇实施)。县内新开发的小区包括农民集中居住区,要求其建成后绿化率达35%以上,着力培养洋蛮河小区、银杏花园、平桥村、胡集村等居民小区建设水平(由开发区、高新区负责)。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造林绿化季节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区(镇)各部门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落实举措,及时解决造林绿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县下达的绿化任务。
绿化委员会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农林部门牵头做好全县的绿化规划、检查、验收、汇总上报,具体负责村庄绿化、经济林建设。住建局负责城区绿化。农发局负责农业开发项目绿化。水利局负责新疏浚河道、圩堤绿化。交通局负责道路绿化。发改委、教育局、卫生局、机关党工委分别牵头负责厂区、学校、医院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绿化考核,开展绿化达标竞赛活动。宣传部门搞好绿化宣传,增强全民绿化意识和环保意识。纪检部门负责造林进度和质量督查。县级机关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庭院绿化,组织干群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形成绿化环境、人人有责的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造林绿化是一项投入大,生态效益明显的公益性事业。凡是公益性林地,绿化以县镇两级政府为投入主体,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绿化由单位承担;商品林以收益者投入为主。新建生态防护林:连片面积5亩以上,苗木规格达标,每亩株数不少于34株的,每亩以奖代补400元;新扩经济林:连续面积5亩以上的,每亩以奖代补150元;村庄绿化达标:根据20xx和20xx年验收确定的村庄做好完善补缺,通过验收的拨付剩余的40%资金。列入县重点绿化工程,另行下发实施方案和补助办法,其他的由乡镇配套。整合国家、省项目资金,用于全县绿化建设。
(三)落实树木管护责任。新建成片林第一年验收实绩列入考核,拨付资金50%,第二年按保存实绩结算补助资金,提高树木保存率。
对新造林,必须按要求明晰树木产权、落实管护责任。凡符合林权发证的单位和个人,林业部门积极服务做好确权发证工作,保护林木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所有绿化实行工程化造林,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招投标。中标单位落实管护期为2~3年,养护期满后按树木保存情况支付资金。
农村四级路、河道等绿化,落实“四位一体”管护机制,做到绿化管护,道路养护,河道清理,环境整治相结合。对20xx、20xx、20xx年列入国债防护林项目以及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造林,要跟踪服务,加强树木管护,保证保存率达95%以上,确保栽一片、绿一片。
县公安、交通、工商、林业监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未办理砍伐证、运输证,擅自砍伐、采挖树木的单位或个人,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严惩。
(四)严格考核奖惩。20xx年县政府将继续把绿化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对各镇(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之中,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办牵头,由县农办、农委、监察、财政、交通、水利、建设、资源开发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绿化工作督查考核组,重点督查考核各镇(区)营造林,重点林业工程建设进度、质量,树木成活率、保存率、完成率,以及树木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督查考核情况定期向县领导报告,并通过《海安新闻》向社会公布,在绿化目标考核中,实行造林季节月度点评,季度考核。年底对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总结评比,对绿化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未完成任务或造林任务质量差的,通报批评,并在来年整改到位。
(五)时间部署。12月初完成规划制定,任务指标下达,召开动员部署会议;12月各区(镇)宣传发动,任务落实到村、组、到具体的地块,完成工程招投标;1-3月份组织实施造林,同时做好已栽地段绿化补植工作;4月督查,县绿化委员会对各区(镇)初报造林面积,抽查核实,督促整改;4月30日前各区(镇)向县政府申请验收;5-6月份县绿化委员会逐地块进行检查验收;7-8月份统计汇总各区(镇)造林实绩,并上报市造林小班;8-9月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年底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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