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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财务工作总结

区民政局五五普法规划。

为了跟上公司的发展节奏,除了需要较高的自觉性,您还需要一份工作计划。制定工作计划是一个思考的过程,是一个理清工作思路的过程,能够让自己更容易明确自己的目标。我们写工作计划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区民政局五五普法规划”,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区民政局五五普法规划

文章标题:区民政局五五普法规划

区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保障民政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浙民委〔20xx〕181号)和《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南委发[20xx]16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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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小康,继续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和谐**”、“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提高民政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在全区民政系统中,形成依法办事、合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法治民政的新格局;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实现依法决策、规范管理和文明服务;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确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要在全区民政系统中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进一步理解和落实宪法中国家保障、保护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本利益和合法权利的规定;教育全区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2、深入学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快民政工作法制化进程。

深入学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和执行《信访条例》等保护当事人权利、规范信访行为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3、深入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为各类民政工作对象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浙江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等优抚安置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婚姻登记条例》、《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等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公益慈善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民政工作中依法行政的水平。帮助各类民政管理和服务对象学习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增强其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4、重点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指导村民委员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宣传党的关于家庭联产承包、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村民自治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着重培养权利义务一致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农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指导城市居民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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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居民自治的法律、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的政策以及其他与居民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等,增强城市居民民主法制意识,保护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建设和谐社区。

5、重点进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规范和促进民间组织建设。

指导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认真学习和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制的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加快提高民间组织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工作方法

(一)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

坚持以依法行政为中心,以执法为民为目标,以普法教育为手段,综合利用普法、执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整体推进各项民政事业的依法治理,完善依法行政的体制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提高民政部门执法为民的水平。

(二)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民政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

针对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民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从法制的角度推进民政工作的制度创新;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民政对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三)开展普遍的法制教育与开展分类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相结合。

充分发挥各种宣传舆论工具的作用,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办法制宣传橱窗、板报、图片展览和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活动,宣传民政专业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中国**民政局网页、96345社区服务网等民政信息载体的作用,及时反映普法动态,宣传典型,交流经验。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积极配合区法制办开展下列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学习法律作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学习计划、学习制度、学习载体、考试考核“四落实,将民政干部学法用法纳入日常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内容,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开展、一起考核;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学习园地,并利用学习园地、民政网页、办公网等平台,形成机关法制学习的良好氛围。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建立社区法律图书角,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市民学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公益法制讲座、居民法制论坛活动;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对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开展“法律进民间组织”活动。指导民间组织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促进民间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内部运行机制;完善民间组织民主管理制度;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建设和能力建设相结合。

四、实施步骤

本规划的实施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

开展学习省、市民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区民政系统普法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于20xx年10月底以前报上级民政部门和区法制办备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

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当年法制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项普法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下半年。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进行自检自查和总结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区民政系统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接受局党组和局“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监督;接受区法制办、上级民政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的具体指导,积极配合各级普制宣传部门的工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摆上议事日程,列入民政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二)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区民政局成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协调、部署、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民政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负责规划制定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局各科室、事业单位都要确定一位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法制宣传工作,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把“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贯彻好、实施好。

(三)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充分接受法制教育,提高学法的积极性。开展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对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事业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创新教育形式,开展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民政各类平台、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基层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充分发挥社区(村)老年活动室、文化中心(室)、老年电大、96345社区服务信息亭等阵地的作用,加强对城乡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民政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群众。

**市**区民政局

20xx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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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产局五五普法规划


区房产局五五普法规划

文章标题:区房产局五五普法规划

根据《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和《建邺区20xx—20xx年依法治区规划》,结合房产系统实际,特制定房产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房产事业“十一五”规划目标,全面、广泛、深入、扎实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增强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实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法治房产”、“平安房产”和“和谐房产”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为促进房产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五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适应房产事业发展的大局,适应房产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局系统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
(三)工作原则
“五五”普法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为房产系统的中心工作服务。紧紧围绕房产事业“十一五”规划目标和房产系统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服务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于房产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坚持从群众的需要出发。从房产领域存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出发,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保障群众的要求、愿望得到及时反映,在服务群众中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坚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创新。研究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对普法工作的新要求,探索房产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在规律,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各在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在房产系统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进一步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及民主法治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特征的深刻内涵,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使房产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和培育宪法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国家意识,加强公民权利义务的教育、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教育,深入开展“讲法律、讲秩序、讲责任”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要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律制度的要求,审视、检查自己的工作是否认真贯彻了宪法的根本原则,是否忠实履行了宪法赋予的职责;按照宪法的要求,切实解决房产领域影响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公权力运行和政府共同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转变职能,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要积极向群众宣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深入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节约资源和环境友好的观念,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把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作为房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标,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落实节约资源的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并且常抓不懈,切实抓出成效。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大力开展城市房屋拆迁、物业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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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五)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服务,促进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工程建设、房屋拆迁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要围绕城市房屋拆迁、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安全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六)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教育,尊重和保障公平的财产、劳动教育等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安定。继续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单位”、“法治江苏合格单位”等活动载体,引导局系统各单位积极参与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
(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结合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在房产系统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要将“法律进工地、进现场”主题活动作为房产系统“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针对农民工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农民工学习法律知识,遵纪守法,逐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对象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理念、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理念和尊重保障人权的理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依法决策、依法执政。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考试考核结果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于不学法、不懂法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要积极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党政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公务员要加强宪法、公务员法和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重在提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公务员每年自学法律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对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要定期检查,同时列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务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参加通用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登记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执法工作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建设专业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持有执法证件。每年要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新颁布的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的,暂停其执法活动;补考不合格的,由有关部门收回执法证件或者公告作废。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执业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努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强化依法治企和企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理念。
(五)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用工单位对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用工单位要将农民工法制教育作为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建立农民工学法用法制度,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在加强面向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同时,要加强对用工单位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继续探索开办民工学校,创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房产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上半年。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并报局办公室备案。要做好“五五”普法的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动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每年要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对本部门、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将对各单位、科室实施本规划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组织交流经验。
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单位、科室自查的基础上,组织考核验收,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五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安排“五五”普法专项经费,保证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尽力解决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经费、设施等方面的困难,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条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行业、本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力戒形式主义,讲求实效;逐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吸纳社会法律人才,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的作用。
(三)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网站要努力成为群众学习法律知识、获得法律教育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援助、图片展览等活动,在办公区域、居民广场等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的法制宣传设施,利用咨询电话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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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残疾人五五普法规划


区残疾人五五普法规划

文章标题:区残疾人五五普法规划


根据《___区委宣传部、___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区残疾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我区残疾人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为人本,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国家、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和实施方案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纳入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之中,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建设“平安___”、“和谐___”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四大工程”建设中心任务,围绕全区残疾人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街镇残联组织、残疾人协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提高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各级残疾人工作者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残疾人组织的依法治理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贯彻落实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重点,按照国家、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促进残疾人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这个本质,从残疾人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残疾人就业、就医、住房、子女入学以及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宣传和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人奉献爱心,热情为残疾人服务,促进社会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
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法制观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残疾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高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
(二)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残疾人的普法教育要与全区开展的“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等主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行,要利用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全国助残日、全国爱耳日开展活动的有利时机,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残疾人保障法、信访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残疾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三、对象和要求
(一)对象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人。重点对象是各级残疾人工作者。
(二)工作要求
全区各级残疾组织的领导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提高驾驭全区残疾人工作的能力,熟悉和掌握残疾人保障法的

区统计局五五普法规划


区统计局五五普法规划

文章标题:区统计局五五普法规划

20xx-12-18
20xx-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和___市统计局的领导下,全区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法制工作者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圆满完成了统计“四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大力推进依法治区、构建和谐___,进一步推进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统工作,根据___市统计局和___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精神,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第五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以下简称统计“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按照___市统计系统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的要求,紧密围绕全市统计“十一五”规划目标,结合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统计“五五”普法的原则是: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围绕___市统计“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和统计系统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统计改革和建设,服务于统计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从社会公众和统计调查对象的需要出发,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在服务社会公众的过程中普及统计法律知识,满足全社会对统计法律的需求。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形势,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发展变化,把握统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需求,积极探索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努力拓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坚持联系实际,分类指导。密切关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做好释疑解惑工作。认真分析不同地区的特点,确定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阶段、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目标、对象和要求
(一)目标
 统计“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是:适应统计工作大局和统计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深入扎实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扩大面向全社会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统计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增强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内外结合、上下互动、运作有序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体系。
(二)对象
统计“五五”普法的对象包括所有与统计活动有关的人员。重点对象是: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统计局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单位及其统计人员。
(三)基本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通过认真学习统计法和现代统计知识,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统计数据的可信度提供有力支持,成为贯彻执行统计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的坚强后盾。

2、统计局的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和依法行政理论,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理念;牢固树

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观念;牢固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

要学会运用统计法管理各项统计工作,做到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和管理统计调查。

3、统计局的工作人员要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更紧密地融入到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中,使统计调

查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

配合统计工作。工作中坚持依法搜集、整理、加工、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实行统计监督,依法抵

制和排除对统计数据的干扰,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

统计系统的法制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真正树立起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

的观念;真正树立起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进一步提高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能

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确保统计法的正确实施。

4、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单位及其统计人员要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意

区统计局五五普法规划第2页

识,自觉遵守统计法,依法准

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工作任务

本规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围绕统计“五五”普法的总目标,确保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的完成:

(一)积极筹备,做好各项启动工作

1、成立统计“五五”普法领导机构(20xx年)

成立___区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计局局长张宝元任组长,副局长王国凤、刘德

顺、王晓明、王进利、井广生任副组长,法规科、执法队、办公室、综合科、社会城建科、工交科、农

经科、信息中心、城调队、农调队、商调队、普查中心、各统计所的科、队、所长为其成员,下设办公

室(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附后。

2、制定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xx年)

法规科根据市局要求制定___区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使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教材(20xx年至20xx年)

全区除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编印的教材外,由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印全市补

充教材、普法案例选编、普法宣传挂图(画册)等,作为全区统计“五五”普法的指定宣传材料。

(二)突出重点,加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各年度)

1、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结合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精心设计,确定主题,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重点的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年度统计法制宣传要点,利用与统计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

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

统计法的社会影响。

2、结合普查工作开展宣传

紧密结合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统计活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大力开展宣传教

育,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突出宣传重点,形成宣传声势,使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普

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结合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查的责

任与义务,切实做到让社会了解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

3、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在继续巩固和发展各级、各类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同时,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

段,努力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体现时代特点,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既要继续利用好法制培

训、法制讲座、考试培训等传统普法形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条文,又要开展诸如“以案说法”、“三言

两语”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普法教育形式,增强感染力和说服力;既要发挥好电台、电视台、报

刊、杂志、橱窗、专栏等传统宣传媒体影响力大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网络平台方便、快捷的作用,在

___统计信息网站设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建立普法园地,交流普法经验,实现与普法对象的互

动;建立复议服务窗口,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加强统计法的宣传园地建设,在本区主要公共场所和机关

办公地点设置法制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固定和流动宣传设施,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建立、开通统计法

律咨询热线,为需要相关法律信息的社会公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三)注重实践,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各年度)

1、在立法过程中宣传统计法

以《统计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颁布为契机,注重立法过程的公开性,以多种形

式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拓宽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广度,并力求在深度上有进一步的提

高。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在相关报刊、网站上登载,让全社会知晓,提高守法的自觉

性。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修改、废止与国家新颁布法律抵触的现行法

规、规章,保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2、在执法过程中宣传统计法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的同时,采取“点对点”的方式,向当事人宣讲统计法律

知识,促进其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统计法。利用部署、培训统计报表工作的有利时机,开

展“送法到企业”活动,进行面对面的普法宣传,通过开设对各类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法定代表人的

法律知识培训班、举办座谈会等形式,探索将企业参加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与该单位的诚信情况、

统计人员领取从业资格证书情况相挂钩的办法,促使企业重视统计工作,依法履行法律义务。进一步加

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扩大教育面,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

3、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我局人员要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公

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基本理论,推进

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进程。要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行政执法依据,推广和完善执

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把依

法行政水平和效果列入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建立健全行政许

可、行政审批、规章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保障措施

(一)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和法律

顾问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保证每年进行两次以上法制讲座,使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

范化。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推行年度综合法律知识测试与重点法律知识测试,检验学

习效果,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及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建

立案例评析制度,筛选影响面广、警示意义强的典型案例(每年不少于5个案例),对照依法行政的基本

要求,围绕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在科长办公会上进行评析。

2、建立骨干培训制度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是顺利开展统计“五五”普法的人才基础,也是全面推动统计“五五”普

法工作的重要保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培训的原则,20xx年年底前,统计局负责完成我区所辖各乡

镇、各部门和各单位骨干培训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

库,不断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发挥其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

引领作用。借助社会资源,聘请相关法律专家、法律顾问,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3、推进政府统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继续推进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在组织集中学习的同时,确保每人

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50小时。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对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

罚、行政复议、信访接待等职能的重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

考核结果同各单位、各岗位人员工作业绩、奖惩挂钩。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制度,每年

培训至少一次,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

度,全力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积极与司法部门联系沟通,旁听

行政诉讼案件,从不同角度审视自身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为,有效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的驾驭能力。

4、完善各项普法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普法合格证制度,建立参普人员数据库和普法宣传声像资料库,实现五年普法宣传教育

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季度统计制度,加强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情

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不断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

性。

(二)加强组织与领导

1、提高认识

我局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

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

好。

2、加强领导

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组织落实是保证。我局应高度重视统计法制宣传教

育工作,切实加强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根据工作变化及时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明确

领导小组的职责,制定和实施完整的工作流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

督查等制度,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在统计普法宣传上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采取

切实措施,落实各项制度,防止形式主义,保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要自觉接受同级党

委、人大、政府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宣传部门的联系,

争取支持。

3、明确分工

从普法对象的需要出发,根据职能分工,合理确定普法对象、普法内容和普法方式,积极开展有针

对性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工作上的沟通和协调,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避免重复,避

免加重广大调查对象的负担。

4、保障条件

统计局要切实把统计普法所需经费列入各年度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逐步加大投入,并尽力解决

基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方面的困难,努力创造良好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条

件,保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总结经验,考核验收

根据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我局要在20xx年

下半年完成对本区的普法验收工作。考核验收工作采取报送或听取总结报告、实地检查、审阅档案、抽

查和交叉检查等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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