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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工作方案

教育系统十二五规划编制方案范文。

为了更好及时的完成工作,我们要快速拟写一份工作计划。计划是对工作进行的知道作用,不是推动作用。如何才能规划好一份工作计划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教育系统十二五规划编制方案范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教育系统十二五规划编制方案范文

“十二五”规划对于我省教育发展至关重要,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这是我省实现教育发展跨越的战略新时期,科学科学制定并实施好全省教育“十二五”规划,对于大力发展我省教育事业,普遍提高全民教育水平,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现提出教育系统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为重要责任,把促进全省教育跨越式发展作为当务之急。以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为统领,坚持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在更高起点上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走符合青海实际的发展之路;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立足基本省情,着眼未来发展,对全省“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全面安排,制定体现时代发展要求、符合青海省情、人民群众满意的高水平、高质量规划,不断推动全省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研究制定“十二五”教育规划,是指导未来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最根本的是要回答和解决一系列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教育重大关键问题。各地区要从战略全局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制定规划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巩固发展基础教育、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推进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强对教育事业领导和保障等方面,突出教育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集中研究确定青海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战略思路、政策举措以及制度保障等,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实现新的突破。在规划编制的理念上,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协调、跨越式发展;在规划编制的内容上,要增强针对性,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任务;在规划编制的程序上,要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从实际出发,科学务实地编制规划。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工作小组,组成咨询专家队伍,统筹谋划本地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从民族振兴的高度、从促进青海跨越式发展的全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理清发展思路,坚持改革创新。要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研究提出促进教育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预期性重要指标和有约束性、能检查和可评估的指标;研究提出破解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教育难点热点问题和保障措施,提高针对性,增强可操作性。

(三)明确规划期限

全省教育规划期为五年,展望到2020年。各州(地、市)编制的规划要紧密结合当地教育实际,紧紧围绕学校布局调整、巩固“两基”成果、提高教育质量等重点工作,制定符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教育规划。省教育厅各职能处室要站在全省教育发展全局的高度,拓宽视野,深入调查研究,按照职能分工,对重点工作尽可能的进行定性或量化,分年度设定具体指标,同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工作时限,为编制教育总体规划提供基础材料。

(四)坚持统筹兼顾。各地、各单位要将教育发展规划和各级各类学校布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依据今后5—10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人口出生和流动情况,科学规划,优化结构,合理布点,切实提高办学效益,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使教育规划与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相结合,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学前幼儿教育相结合,与全省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相结合。要更新规划编制理念,加强战略思维,尊重客观规律,找准人民群众在教育方面最关心的问题,找准规划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和前瞻性,真正做到“高、新、深、实”。高就是要高屋建瓴,着眼全局;新就是要锐意创新,鼓舞人心;深就是要深谋远虑,体现战略思维;实就是要增强可操作性,解决实际问题。

(五)确保规划质量。要努力制定符合青海省情、体现时代发展要求、人民群众满意的高水平教育规划。符合青海省情,就是要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低层次这个最大的实际;体现时代发展要求,就要准确判断世界和全国教育发展新趋势,应对人才竞争新挑战;让人民群众满意,就要体现以人为本,始终坚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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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必须切合实际,经得起历史检验,全面分析世情、国情、省情、教情的发展变化,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阶段新特征,大力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尊重科学,发扬民主,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建立有关部门通气会商和沟通协调机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努力在千头万绪中理出教育改革发展的最佳途径,寻求教育改革发展的最大共识,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确定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战略目标

各地、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在优先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等各方面,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需求,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反映教育规律和教育发展趋势的指导方针。制定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水平的基本目标和总体思路,研究制定城乡、区域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以及主要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项目。提出进一步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政策措施。

(二)明确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思路

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和学校布局要综合考虑当地人口变化、学龄人口结构、经济结构、就业结构和社会发展的特点,主动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的新要求,主动适应全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新格局以及能源基地建设、“三江源”生态移民建设、城镇化建设等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部署,做到同步规划并适度超前。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各地要分别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及民办教育、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条件保障等做出专题性规划。分析各级各类教育的需求与供给关系,优化教育结构、比例和地区布局。研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促进规范民办教育和发展远程教育、继续教育的工作思路、重点项目及重大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农村牧区教育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农村牧区学校的办学标准、校舍标准、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促进农牧区教育健康发展。

(三)提出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的政策措施

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是教育工作永恒的主题。各地、各单位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将素质教育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始终,努力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着力培养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针对素质教育面临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制定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把依靠教育家办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关键措施。要着眼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的长远发展,认真分析和研究民族地区加强“双语”教育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四)确定教育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重点领域

各地、各单位要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制度创新,研究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和考试制度改革等总体思路和重大措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水平,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形成各级各类学校富有特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办学体制和机制。促进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研究全面提高教育开放水平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措施。

(五)完善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机制

研究提出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领导的重要措施;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力量、公民等各方面对发展教育事业承担的责任;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制定推进教育公平的目标和实现措施;研究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强化依法治教的重大措施;研究加大政府财政教育投入,不断提高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重,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率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吸纳社会资金办学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

四、规划体系

全省教育规划实行三级两类规划体系,其中按行政层级分为省级规划、州(地、市)级规划、县(市、区、行委)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

其中总体规划分别由省、州(地、市)、县(市、区、行委)教育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编制。各地专项规划是否单独编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1、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由基础教育处负责;

2、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由职业教育处负责;

3、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由高等教育处负责;

4、民族教育发展规划由民族教育处负责;

5、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发展规划由体卫艺处负责;

6、师资队伍建设教育发展规划由师范处负责;

7、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和校长队伍建设教育发展规划由人事处负责;

8、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由发展规划处负责;

9、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

10、教育法规教育发展规划由厅办公室负责;

11、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发展规划由财务处负责;

12、高校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由思政处负责。

13、信息技术教育发展规划由电化教育馆负责;

14、各高校制定本校发展规划(由高教处协调督办)。

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省教育厅已成立由厅长王予波为组长、有关副厅长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教育“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具体工作人员。各地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

(二)组成咨询专家队伍。由省教育厅聘请省内若干名教育领域专家组成咨询专家队伍,并充分发挥专家在制定全省教育规划中参谋、咨询的积极作用。

(三)组建工作小组。根据研究制定规划的需要,抽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得力人员,组成若干课题小组,具体开展方案制定和规划调研及文本起草工作。

六、进度安排

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和规划编制程序,我省“十二五”教育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启动阶段(12月前)。主要任务是:组建组织机构,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为基本思路形成阶段(20xx年1月—3月)。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时间和阶段性任务,理清发展思路,提出发展主题、主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初步筛选重大项目,完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并报本级政府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和衔接。

第三阶段为规划形成阶段(20xx年4月—7月)。主要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在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开展调研工作,理清教育改革思路,进一步充实论证和组织评审,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衔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级政府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规划文本。

第四阶段为规划纲要完成阶段(20xx年8月-9月)。主要任务是:按程序报本级政府研究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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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市开展“十二五”关于市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科学制定和实施“十二五”规划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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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和浙江省、嘉兴市有关“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现对我市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加快“三市”建设、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充分考虑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加强空间布局引导,注重区域协调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完成“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工作任务。

二、编制工作主要任务树立科学发展理念。

(一)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科学发展观是“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要把以人为本作为规划工作的出发点,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规划的落脚点,把统筹兼顾作为规划工作的基本方法。同时,做到四个结合:一是遵循规律与把握市情相结合;二是科学发展与加快发展相结合;三是推动增长与管理增长相结合。四是区域发展和主体功能相结合。

(二)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分吸收“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发展思路目标、产业结构、城乡区域、改革开放、资源要素、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课题研究按《关于做好我市“十二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海发改综〔〕206号)要求和任务分解,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于11月底前完成专题研究报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交流评选并汇编成册,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完善规划编制体系。

(三)完善规划编制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十二五”规划纲要为统领、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为支撑的发展规划体系。编制总体规划即“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总体规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完成。同时根据“十二五”总体规划架构要求,组织编制重点产业、特定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使之成为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依据。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由相关部门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海政发〔〕90号)规定程序和要求分别组织编制。推进规划体制改革。

(四)推进规划体制改革。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规划重点突出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对一般的竞争性领域,规划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促进形成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健全我市规划综合管理体制,加强规划的立项、编制、论证、审批、实施、评估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管理,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与“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建立市政府规划协调会议制度,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衔接,强化责任明确、有效实施的规划实施机制。把规划管理体制改革与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按照“先编规划、后定项目、再安排资金”的原则,逐步实行按规划安排政府投资和项目审批。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列入省级规划体制改革试点。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推进。

(五)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实行开门编规划,加强专家咨询,发动社会公众献计献策,增强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采取定性判断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决策成本、数理分析等现代分析理论,利用数量模型进行分析,将成本、效益引入规划的决策中。编制规划必须注重统筹和协调,进一步增强系统意识,使资源发挥效率,减少重复、浪费,面向未来的优化发展方案。同时,运用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和全球定位系统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六)做好规划衔接协调。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与国家、做好规划衔接协调。省、市各类规划做好衔接,衔接内容包括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支柱优势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重大项目布局和重大政策等。加强对重大工程的研究和论证,研究确定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特别是需要国家、省审批、平衡和协调的重大项目,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力争有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市总体规划。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增强规划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作用。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编制工作进度安排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工作要求以及规划编制程序,“十二五”规划编制分为四个阶段,时间从6月到2011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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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几个阶段可以部分交叉进行。根据省、市要求,控制关键时间点,对总体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一阶段:前期研究和工作部署阶段,6月到从第一阶段:前期研究和工作部署阶段,年11月。主要任务是形成“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部署和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具体步骤:(1)6月初,制定前期课题研究计划,分解下发。研究确定全市“十二五”规划总体思路研究编制单位。(2)6月~11月,根据前期课题研究计划进行专题研究,“十二五”为规划总体思路和规划纲要形成提供基础。(3)8月起,全面收集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资料:包括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课题,各部门已有的规划、项目情况,有关统计资料等。开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调查和“十二五”专项规划申报。(4)11月,结合省“十二五”规划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下发“十二五”规划编制实施意见。

第二阶段:完成前期重大研究课题及总体思路形成阶段从第二阶段:完成前期重大研究课题及总体思路形成阶段,从8月到1月。主要任务是完成前期重大研究课题,形成总体思路。(1)8月-11月,组织总体思路编制承担单位赴镇、街道、开发区开展调研并召开部门座谈会,形成规划基本思路初稿。(2)11月底,交流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成果,并组织评审。(3)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4)11月-1月,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专家咨询,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十二五”规划总体思路送市政府审定。

第三阶段:规划纲要框架形成阶段,第三阶段:规划纲要框架形成阶段,从1月到9月。主要任务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并着手编制“十二五”规划草案。(1)2月,在规划总体思路的基础上,明确纲要编制承担单位并起草规划大纲,明确纲要的总体框架。(2)3月-6月,开展补充调研,并赴先进地区进行学习交流,编制形成初稿。(3)组织编制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形成初步成果,搞好规划衔接与论证。(4)6月~9月。广泛征求部门、乡镇、企业、社会人士、周边地区、互联网等多方意见,形成修改稿。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形成和审议阶段,10月到2011从第四阶段:规划纲要形成和审议阶段,年初。年初。主要任务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送审稿,经市委和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代会审议批准。(1)10月上旬,根据市委《建议》,起草形成《纲要》一稿,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镇、部门对“十二五”规划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形成二稿。(2)10月~11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规划咨询,修改形成《纲要》草案。(3)12月,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汇报“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修改形成《纲要》人代会审议稿;(4)2011年初。人大审议通过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发布实施。

四、规划编制成果规划编制成果

(一)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成果汇编

(二)《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总体思路》

(三)《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四)根据“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及目录组织开展编制的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五、编制工作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府办、市发改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全市建立规划起草工作小组和规划咨询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明确相应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责任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出台《制定规范性文件。意见》,制定“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及目录,规范“十二五”规划编制行为,进一步推进规划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十二五”规划是一项庞大的系统;

(三)保障规划编制经费。保障规划编制经费。工程,时间长,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市财政部门安排“十二五”规划专项经费,保证编制工作需要。提高公众参与度。

(四)提高公众参与度。在市内有关媒体和网站开设“十二五”规划专栏,通过献计献策、互动式讨论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发挥舆论宣传、公众参与的作用。

(五)加强规划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时做好“十二五”规划和规划管理办法的宣传报道工作。设立市‘十二五’规划编制专刊,及时传达国家、省、市有关精神,反映我市规划编制进度和成果,并刊登各部门的“十二五”规划文章,增强宣传督促力度,提高编制质量。

附件: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关于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各地区安全生产“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把握“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时期,也是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了安全生产“十一五”专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各地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实施总体比较顺利,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连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所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为做好“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较好基础。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伤亡事故总量大,重特大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法规标准、科技创新、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尚不健全。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快速推进,“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现阶段我国生产力水平总体较低,不同地区、行业以及企业之间差异较大,安全生产的体制性障碍尚未破除,深层次的历史性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同时,矿山产能增加,大量化工企业投产,农业机械、交通运输等需求增加,职业危害范围扩大等,都给安全生产带来新的压力。
二、全面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由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各地要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有序安排专项规划各阶段工作,确保顺利完成专项规划编制任务。
1.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总结。要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安全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评估相结合、系统内部与聘请专家评估相结合等多元评估方法,对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客观评价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编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
2.深化重大课题研究。课题研究是专项规划编制的基础,也是专项规划编制前期准备的重中之重。要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确定一批重点课题,组织动员各方本文 面力量进行研究。重大研究课题的遴选与研究,要正确把握“十二五”期间国际与国内的时代背景,全面掌握本地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有利于提高事故灾难防范能力,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研究提出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基本思路要立足于坚持安全发展,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巩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成果,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力争在促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方面有所提高;要立足于增强安全生产公益性、保障性和基础性作用,提高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力争在推动建立安全保障型社会方面有所创新;要立足于当前国情和安全生产实际,突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加大安全投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力争在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问题上实现突破。
4.精心组织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要突出重点和抓住主要矛盾,针对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在安全规划、行业管理、安全投入、科技进步、宏观调控、教育培训、安全立法、激励约束考核、企业主体责任、事故责任追究、社会监督参与、安全监管和应急体制等方面,研究提出一系列对策及保障措施。同时,继续推行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经济政策,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措施,通过改革发展解决深层次问题,实现长治久安。力争使专项规划能够在转变理念、创新模式、破解难题、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1.强化专项规划的空间指导和约束功能。要进一步加强与本地政府及发展改革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围绕增强专项规划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深做实。一方面要力争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4项指标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标体系;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将本地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纳入本地区“十二五”专项规划领域。
2.加强重大工程的研究和论证。重大工程是落实规划各项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专项规划要坚持以政府为主体,研究纳入政府投资范围的重点领域,着力做好重大工程项

关于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第2页

目的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工作,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在编制规划的同时,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争取与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实施。
3.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实际情况,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和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的方法,除了本部门、本系统的专家外,还要吸收相关部门的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4.加强各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要站在全局立场上考虑规划内容,加强各相关部门间的分工合作,增强规划在解决安全生产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一方面,要做好与本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衔接;另一方面,也要注重与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在统一衔接的基础上,力求专项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
5.切实做好组织保障。要建立健全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机构,研究提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责任。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及早启动专项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尽快研究提出基本思路。同时,要根据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关于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教育系统法制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


这篇关于《教育系统法制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文章,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教育系统法制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1]8号)文件精神,参照《***党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在各族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我*教育系统实际出发,适应***“十五”期间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结合教育系统工作职能和行业特点,在全*教育系统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同民族分裂势力作斗争的自觉性,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原则,逐步将教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和促进法制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推动法制教育体制改革,为促进自治*的发展与稳定,保障西部大开发的顺利实施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
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教育系统各级干部及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向提高整体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人,使学生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现代化法制观念。
二、 对象与内容
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干部、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工及学生。“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一是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二是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三是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教师;四是机关事业单位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
(一)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法学理论,深刻领会*法制思想,认真学习关于法律方面的法规条例,尤其是与教育事业发展和广大师生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能力。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教学大纲对学生实行法制教育。要结合素质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工作。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的进行。小学阶段注重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和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中学阶段主要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逐步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权力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完成中学段应具备的法律知识;高等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比较全面的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懂得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三)广大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要认真学习与教师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熟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守法和用法的自觉性;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涉及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学。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 基本要求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要制定相应的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并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一)继续实行法制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即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切实抓好普法工作,人事变动后要及时调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等以上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四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年初,要将普法工作同其它工作一同列入议事日程,年末要将普法工作同其它工作一起总结经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要从经费支出中划拨一定的比例用于普法工作。
(二)逐步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学习法律法规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水平。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情况聘请法制副校长,组织聘请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到学校给学生讲授法律知识,一年不得少于两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政治学习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法用法,学习人员每年每人至少有一篇以上学法心得体会,学习内容要有详细地记载。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法制学习与教师的职业首选、业务素质的提高结合起来,鼓励教师央自觉考试、成人考试中报考法律专业,鼓励他们通过各种途经提高法律素质。教师在法制教育中要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改进教学方法,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
(四)完善各族教职工的法律培训、考试和考核制度,提高普法效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考试并将普法考试成绩与年终考核及评优相结合。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四五”普法对象的特点,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不同的学习内容和培训方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学校教师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30小时,集中学习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特别是要加强《宪法》、《《教育法》等基本法律的学习,加强《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与教育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由*教育局办公定承担,并对下属单位干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继续推进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工作的健康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开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工作制度,有效解决侵害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各类案件。
(七)进一步完善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机制,改进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启发各族师生学会用法,发挥教育系统优势,牢固占领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促进广大师生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的提高,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同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合作,把普法宣传工作引向深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普法对象的实际需要,确定相应的普法内容和要求,制定可行性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骨干培训,有针对性地安排普法宣传内容。
(八)加强立法、执法工作。出台《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四、步骤与方法
(一) 步骤
教育系统“四五”普法规划从2001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结束。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1年--2002年)
制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四五”普法规划和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健全机构,准备宣传材料,进行组织动员等前期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2年--2004年)
各单位认真制定年度计划,并遵照计划组织实施,加强对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依法治校的各项规定,营造法制化的育人环境。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
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要求和标准,分级组织总结验收,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二) 方法: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府的支持和监督下,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教育“四五”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2、理论联系实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当地、本单位实际,结合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抓好制度建设,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落到实处。
3、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校内外法制教育工作,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育人网络。要在中小学思想品德课程教学中,安排相应的法律知识教育内容。通过开展法律咨询、送法上门、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组织普法文艺演出、法制辨论赛等,搞好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工作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搞好调查研究,注意总结交流,推动工作创新,要善于发现典型、宣传典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五、 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建立普法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教育局决定成立“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行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工作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确定具体办事机构,做到有专人负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教育局办公室。中等以上学校应当成立“四五”普法领导小组,确定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
(二)保证“四五”普法工作经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为“四五”普法专门安排经费,用于订购普法资料、培训骨干、表彰先进等。
(三)完善监督、激励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四五”普法的职责与任务,做到有部署、有安排,要将普法宣传教育同学校教育教学相结合,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对普法工的自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保证“四五”普法工作有效进行。

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


为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为全县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国家、自治区、地区和县关于法制的基本要求和全县教育法制基本状况,在全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卓有成效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促进全县教育行政干部、广大师生由过去的增强法律意识到提升法律素质转变,促进在教育管理方面由过去的单一依靠行政手段向依靠法律手段转变,全面提高全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五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效能在进一步提高;各学校依法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教育工作及广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知法守法观念进一步增强;全县教育法制工作的机构和教育法制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法制教育纲领进一步完善,形成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有效机制。

三、普法教育对象和学习内容

五五普法教育对象:教育系统的所有行政管理人员、学校教职工和在校学生,是普法宣传教育的对象。

根据教育系统实际,拟定以下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五五普法的学习主要内容:《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学校体育卫生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妇女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防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禁毒禁赌条例》以及与青少年教育与成长、与学校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各学校要根据上述内容,结合本校实际,针对不同对象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

四、实施步骤

五五普法规划从XX年开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XX年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2、学习实施阶段:XX年年-20xx年。各学校要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和学法过度,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心得、有记录,扎实认真地组织实施,务求实效。

3、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主要内容:普法机构人员、经费及装备的落实情况;普法规划制订,落实情况;领导的学法笔记和普法宣传情况;学习情况、普法工作的档案管理情况;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学用结合,依法治理情况等。

五、基本要求

1、要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各学校要成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并确定由法制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五五普法工作。上述机构的领导小组成员及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机构请于5月10日前报教育局综合办备案。同时,各学校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与工作机构一并报教育局综合办。

2、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制度建设。在五五普法过程中,普法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是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的基本保证,也是使普法在新的形势下开展得更全面、更系统、更扎实的基础。首先要将普法工作纳入学校的年度目标考核,使普法成为硬任务、硬指标。其次是建立普法工作的学习制度、例会制度,督查制度,教育局将每年对学校的普法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每年将召开法制专题会议,研究和布置普法工作。第三是强化普法工作网络建设,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普法工作网络。

3、要行之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普法的目的在于提高人们知法用法守法水平。因此,在五五普法过程中,要坚持学用结合,强化法制工作制度建设,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等基本原则。普法对象要体现广泛性和实效性,普法内容要体现全面性和系统性,普法形式要体现多样性和实效性。要继续通过法律专题讲座或专题辅导、法律培训、法律知识竞赛或专题评论、法律知识演讲或征文、校内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参观法制教育基地、文艺宣传等多种形成进行普法教育,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站、法制宣传栏、法制校报和板报等宣传阵地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充分利用政治课、思想品德课、语文课、历史课、团队活动、晨会、班会、周会课等有利时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要努力探索和开辟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教育途径和方法,加大对青少年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强化建立社区、学校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工作普法机制,全面提高普法工作。

4、要重视普法教育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挑选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政策法规和普法教育工作。各学校在要立足于本校法制建设和开展学法的基础上,加强与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沟通,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积极开展普法及政策法规的理论研究。在五五普法过程中,要结合新的形势,结合教育发展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有利于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理论研究,每所学校每年要完成1~2篇有关教育法制的论文或调研报告。要善于捕捉普法工作的新命题,建设性地、探索性地、开拓性地开展五五普法,真正做到学法、普法,为了更好地用法,使全县教育法制工作跃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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