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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实施细则

房管:市城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

因为公司正在飞速的发展中,按照上级要求,每个阶段的工作计划应该对应工作做出适当调整。制工作计划定时一定要具有实操性,可以帮助我们的尽快达成任务目标。你知道如何高效率地写好工作计划书吗?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房管:市城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房管:市城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日常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

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住宅物业服务费等其他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住宅区物业综合服务费实行分等定价,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标准根据服务内容和质量分为一、二、三、四级,具体等级由物业管理企业依据《宿州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综合服务等级考核标准》(附表一)自行测评后,填写《宿州市物业管理服务等级考核申请表》(附表二),向所在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分别会同价格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评定。

普通住宅小区综合服务等级指导价格为:按建筑面积计算:一级基准价每月每平方米0.15元,上下浮动0.05元;二级基准价每月每平方米0.25元,上下浮动0.05元;三级基准价每月每平方米0.40元,上下浮动0.10元;四级基准价每月每平方米0.60元,上下浮动0.10;

高级别墅、高层住宅的物业综合服务费标准由市物价、房管部门另行制定。

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费指导价格为:车库、车棚专人看管:汽车每月每辆50-150元,汽车临时停放每日每辆5-8元,摩托车每月每辆10-20元,三轮车、平板车、电瓶车每月每辆7-15元,自行车每月每辆4-6元;露天停车场专人看管:汽车每月每辆30-80元,临时停放每日每月辆4-6元;泊位费:汽车每月每辆20-30元。

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指导价格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上下浮动10%。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和相应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将约定的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双方约定不成的,按管理权限报价格主管部门审定。

第七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其利润不得超过物业服务成本的5%。

第八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票据使用规范。

第十条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前期物业管理的企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前期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对照相应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与物业买受人在购房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双方约定不成的,按管理权限报价格主管部门审定。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的其他费用

根据自愿的原则,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可以办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计入服务成本或服务成本或服务支出。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成本。

第十三条实行物业费用酬金制的,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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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实行年度考核制度。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每年第四季度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考核,对服务达不到现行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降低服务等级。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循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使用人有关物业服务收费的投诉。

第十七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对五保户和实行生活低保的住户,经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商定,可以减收或者免收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已售出因业主的原因暂未入住的,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权利人全额交纳。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企业已经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约定。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监督检查。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主管部门每年应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情况、收费等级、收费标准及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物业管理企业收费前,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税务票据。

第二十三条提高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物业管理收费人员业务能力培训。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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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控中心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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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疾控中心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服务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倡导“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执业”行业新风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呼伦贝

尔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案》、《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案》,结合市疾控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疾控服务行为、提高疾控服务质量、改善疾控服务态度、优化疾控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加快疾控诚信体系建设,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疾控服务。
二、考评范围
疾控中心所有医师(包括公卫医师等)、护士和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中执行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工资的人员(统称医务人员)。
本细则提到的服务对象是指来疾控中心就诊的患者、接受预防接种的被接种者、进行职业危害场所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委托疾控中心提供检测、检验等技术服务的当事人等。
三、考评标准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定,基础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加分、扣分后的累计得分不得高于100分或低于0分,即:加分后累计得分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算;扣分后累计得分低于0分的,以0分计算。
(一)基本要求(基础分80分)
1.树立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服务对象的权利,为服务对象保守秘密(10分)。
(1)对服务对象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服务对象保守秘密。
(3)在检测检验中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和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等活动中,遵守医学道德,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同意权。
3.优质服务,构建和谐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10分)。
(1)关心、体贴服务对象,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疾控服务承诺,加强与服务对象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的服务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从业(15分)。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从业,保证疾控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2)在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服务对象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生物制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包括检验设备、检验耗材等)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服务对象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监测、检验以及购买药品、生物制品、器械、卫生设施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和监测、检验报告,不参与虚假广告宣传和药品、生物制品、检验等医用器械、卫生设施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包括监测检验材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工作,不违反规定到有关企业、单位从事第二职业,如充当顾问、参与经营等。
5.合理收费,规范疾控服务行为(15分)。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法检测、合法检验。
(2)认真落实各种收费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疾控服务和收费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对口支援等疾控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工作差错、工作事故的发生。
(二)加分项目
1.参加单位组织的公益活动,每次加0.5分。
2..收到服务对象及家属表扬信、锦旗给个人的,每次加2分,给集体的,

市医院医生首诊负责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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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包括医院、科室、医师三级。
病人初诊的医院为首诊医院;初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先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
医院首诊负责制
(一)凡来医院就诊病人,均实行医院首诊负责制。医院对诊疗范围内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诊。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如病情危重,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应就地抢救。
(二)属下列情况可以转诊:1、

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2、病人及家属或单位要求转院者;3、病情确需要住院或留观,但因为医院无床位,若病情允许转运时,首诊医院的首诊医师必须在写好病历、进行必要的医疗处置及充分的病情交待、途中风险告知、患方家属在病历及知情书上签字同意,并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科室首诊负责制
初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诊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一)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科室的首诊医师应将病历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入院治疗。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科室负责抢救。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四)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诊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负责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护送及病人交接手续。如患者确需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向医务科汇报,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五)患者在门、急诊治疗过程中病情突然变化,首诊科室医师要到场处理。若涉及他科疾病,应在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诊。严禁相互推诿。
(六)已收住入院的患者,经检查不属本专业病种,或主要疾病不属本专业,需要转科时,经管医师应写好病历,经有关科室会诊同意后方可转科。
医师首诊负责制
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一)首诊医师须按照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应收住观察室或收住入院进一步治疗。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必须收住入院治疗。
(二)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后,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
(三)对已接诊的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仍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若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病人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参与抢救工作。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旁交接班,并认真写好交接班记录后方能下班。对已接诊的非本科室范畴的重危病人,首诊医师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五)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首诊医师应积极抢救病人,同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六)对群发病例或者成批伤员,首诊医师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及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分流病人、组织各相关科室医师、护士等共同参与抢救。

局机关竞争|轮岗实施细则


局机关竞争|轮岗实施细则

为顺利推进局机关人员竞争轮岗工作,根据《***党组关于局机关人员竞争轮岗的工作方案》,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 确定职责岗位

(一)、根据 ***文批准我局的“三定方案”、,尤其是管理体制改革后科室增加、职能强化和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需要,对局内设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修订后公布。

(二)、根据科室工作职责,确定各科室岗位数。

二、公布范围条件

参与竞争轮岗的人员范围:

(一)、原任科长须全程参加竞争轮岗。特殊岗位不轮岗的科长,也必须参加考试、述职述廉、满意度测评、民主测评。

(二)、正科虚职满三年、副科实职满二年、副科虚职满三年、且符合党政干部任职基本条件的公务员,可申报参加竞争科长职位的述职述廉。自愿放弃竞争科长职位的人员,也须参加考试、民主测评和轮岗。

(三)、行政编制的一般人员,除特殊岗位不轮岗人员可不参加双向选择外,都必须全程参与竞争轮岗。

(四)、事业人员。个人提出申请、所在编制单位同意的,按双向选择的办法补充到行政岗位 。局机关借用的特殊岗位人员可以不轮岗。

三、报名审查

(一)、报名。所有行政编制人员、申请到行政岗位工作的事业人员,都必须报名。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出生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政治面貌、学历、个人身份、所在编制单位和近三年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受党政纪处分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分别按原任科长、拟竞争科长职位人员、行政一般人员、拟到行政科室工作的事业人员分类公布。

四、组织考试

(一)、参加人员。局机关全体人员,无论是否参与竞争轮岗的行政、事业、聘用人员,都必须参加。这次考试作为竞争轮岗的考评内容,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考试内容。国家录用公务员考试知识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

(三)、考试方式。由考试中心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申论占5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20%,组合一套试卷组织考试并负责阅卷。

五、述职述廉

(一)、原任科长述职述廉。 召开全体人员大会,由原任科长述职述廉。述职述廉的内容,主要包括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表现、纪律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演讲时间控制在10-20分钟,演讲材料用a4纸打印30份,本人签名后于大会前一天交考评组,通过抽签确定演讲顺序。演讲结束后,由全体人员对其进行满意度测评。不满意率达三分之一以上的原任科长,不能参加科长竞争轮岗。

(二)、确定科长职位补充数。原任科长述职述廉结束后,宣布满意度测评结果,确定应补充的科长职位数。

(三)、申报竞争科长职位人员述职述廉。召开全体人员大会,由申报竞争科长职位人员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的内容,主要包括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纪律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演讲时间控制在10-20分钟,演讲材料用a4纸打印30份,本人签名后于大会前一天交考评组,通过抽签确定演讲顺序。演讲结束后,由全体人员对其进行满意度测评。不满意率达三分之一以上的申报竞争科长职位人员,不能作为此次补充科长的推荐对象。

六、民主测评

对全体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分别按30%、15%、10%、25%、20%量化计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三位(以下及竞争轮岗工作中,凡涉及到计分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竞争轮岗中考评量化的组成部分,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七、选拔科长

(一)、推荐。推荐分两种形式:

1、会议投票推荐。召开全体人员大会(不含聘用人员),对拟补充的科长进行投票推荐。

2、、个别谈话推荐。行政编制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进行座谈推荐。

(二)、考察。根据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结果,经研究决定后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参加人员为行政编制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

(三)、研究。考察情况经研究决定拟任科长人选后,进行公示。

(四)、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天。

经上述程序选拔的拟任科长人选,可参加科长竞岗。

八、考评量化

对本次竞争轮岗组织的考试成绩、民主测评和近三年考核均分,分别按照10%、30%、60%的权重进行计分。

在此基础上,对正科实职、正科虚职、副科实职、副

局机关竞争|轮岗实施细则第2页

科虚职人员,分别按4、2、1、0进行加分后公布结果。

九、申报岗位

(一)、公布可以不参加竞争轮岗的岗位和人员。

(二)、公布参加科长竞岗人员名单。

(三)申报参加科长竞岗人员(以下简称竞岗人员)每人可报岗三次,第一次、第二次可申报1-2个岗位,第三次限报1个岗位 ,每次报岗情况进行公示。

十、竞岗演讲

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由竞岗人员进行竞岗演讲。演讲的内容,主要是就所申报的岗位有何理由、有何特长和优势进行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8-12分钟,演讲材料用a4纸打印35份,本人签名后于大会前一天交考评组,通过抽签确定演讲顺序(不轮岗的科长不再演讲)。

由局领导、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局长组成评委,对竞岗人员演讲进行评分。评分实行百分制,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得分。

十一、定岗推荐

召开行政编制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局长会议,对竞岗人员进行定岗推荐。

(一)认为竞岗人员适合在所申报岗位工作的,表示同意后不再提出建议岗位。

(二)认为竞岗人员不适合在所申报岗位工作的,应提出建议岗位。

(三)按实际参加推荐人员数,对竞岗人员得票率进行统计,岗位推荐率不达到会人数三分之一的,不得在所申报的岗位任职,且不再计算其得票分值。

(四)岗位推荐率达到会人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应计算其得票分值。计分分别按局领导占35%、其他行政编制人员占40%、事业单位负责人占15%、各县(市、区)局长占10%的权重进行量化。

十二、综合考评

对考评量化、竞岗演讲、定岗推荐的量化分,分别按30%、10%、60%的权重进行计分。综合考评结果作为确定科长岗位人选的依据。

十三、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考评结果,采取以下原则确定:

(一)推荐岗位只有一人的,且推荐率达到会人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可以确定该人选。

(二)被推荐人员同时有两个岗位的,推荐率都达到会人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按推荐率高的岗位确定;推荐率相同时,按申报岗位确定。

(三)两人或两人以上被推荐为同一岗位的,推荐率都达到会人数 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按综合考评得分排序确定;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推荐率高的人选确定;推荐率相同的,按申报该岗位人员优先确定。

竞岗后仍有缺位的,待条件成熟时再安排下一轮竞岗。

十四、报请备案

对拟任的科长人选写出考察报告,局党组研究讨论决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为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在备案批复未下达前,决定任命的科长先行主持科室工作,办理工作移交和档案资料交接手续。

十五、科员定岗

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则上除科长外,每科可以选择一名原工作人员,办公室除不参加轮岗的人员外,可保留一名原工作人员。科员双向选择的程序:

(一)自愿放弃竞争科长职位人员,由领导组研究确定工作岗位。

(二)科员申报岗位。

(三)科长提出拟选人员。每科每轮只可选择一名,也可放弃。

(四)、科员、科长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科员定岗的依据之一。

(五)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到岗工作。

(六)双向选择中未能确定岗位的人员,由领导组安排岗位。

十六、事业人员补充

个人申请到行政岗位工作的事业人员,按照年龄结构、男女比例、文化程度、业务熟练程度、专业特长等情况进行组合。每科可保留一名该科室原工作人员,该科原行政一般人员未保留的,则必须选择一名原在该科室工作的事业人员。主要程序如下:

(一)、经领导组研究决定不轮岗人员到岗工作 。

(二)、申报岗位。

(三)、科长提出拟选人员。

(四)事业人员、科长双方签字确认,作为事业人员补充的依据之一。

(五)多轮选择,各科每轮只可选择一名。补充人员可以少于科室核定人数

(六)领导组按照优化组合的原则研究同意,事业人员到岗工作。

(七)双向选择中未能确定岗位的人员,到原编制单位工作,待条件成熟时补充到行政岗位工作。

十七、其它

在竞争轮岗过程中,未尽具体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村级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村级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村级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更好地合理利用土地、节约土地,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城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在本村行政区域内进行村庄规划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本细则所称的规划区,是指村庄建设的发展需要实行控制的区域。村庄规划的范围,有正式批准的村庄整体规划中划定。
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并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因地制宜,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三、村庄规划的建设管理和实施,在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先由村民委员会向承包户实行代征,建房申请户向村里交纳代征费用的办法。建房户在本规划区内申请建房,必须服从规划管理,办理规划选址手续和用地报批。
农村村民建房报批程序:
1、 村民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同时交纳使用土地的代征费用,申请报告费用和其他费用,并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
2、 由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申请进行审核,上报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向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3、 村民在办理好用地手续后,持农房设计通用施工图纸(由村里统一设计的图纸)和村镇建筑工匠的资格证书,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提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核发《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村庄建设实行六个统一原则
1、统一户型,占地面积为每户160平方米。
2、统一建筑红线。
3、统一标高,标高由村民委员会确定。
4、统一层高,层高是指定每一层的高度
5、统一间距,前幢房屋后立面与后幢房屋前立面的距离。
6、统一立面装饰,各立面的装饰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布置。
五、施工管理
在新村规划区内承接农居民住宅建设,必须按《浙江省个体承建农(居)民住宅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具有个体泥木工匠资格证书,方可承接施工业务,并且由村民委员会督促建房与个体泥木工匠签订好书面施工合同,个体泥木工匠向村民委员会交纳施工保证金(每户5000元)。
个体泥木工匠在新村规划区内负责施工中,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所规定的具体标准要求进行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泥木工匠交纳的施工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归还。
六、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有村统一规划、统一设置,地下排水设施费每户交纳20xx元,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统一实施。
七、在新村农户建房原则上以二户为一组,即六间门面,一组与一组之间留弄堂宽度为3米,每户交纳土地代征费20xx0元,如房屋的结构原因或申请建房户需要单立户,要留小弄堂的,小弄堂为2米,并每户外加3000元。
八、电力、广播、有线电视、通信电缆等有关设施统一由村民委员会规划、布置、实施,建房户必须服从,不得拒绝。
九、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实行选址、放样、砌基和竣工验收“四到场”管理制度,“四到场”由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会同镇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乡镇人口与计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镇人口与计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了更好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指标,全面提高我镇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特制订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
一、责任内容:
责任状共分六项工作目标:即:1、科技服务工作;2、宣传教育及队伍建设;3、政法及流动人口管理;4、规划统计工作;5、药具管理;6、计生协会工作。
第一项:科技服务工作

(20分)
1、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对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一年进行两次孕情普查,普查率达到95%以上,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重点人群达到10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术后随访率达到10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5分)
2、坚持孕情跟踪服务,建立孕情报告单制度,孕后出现一例私自引产扣5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分)
3、出现一例计划外22周岁以上引产的扣10分,免去中心户长职务。出现一例超生免去计生主任职务。(10分)
第二项:宣传教育及队伍建设。(20分)
1、村计划生育组织健全。人员责任清、任务明,村与中心户签订责任状,年内以村为单位培训中心户长4次以上(有记录),中心户对育龄妇女集中学习6次以上,每少一次扣1分。(10分)
2、坚持开展人口文化宣传活动,“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等大型宣传活动,年内至少开展一次,没有活动扣5分(有记录和图片)。(5分)
3、每月报计生信息一份(300字以上),全年12份,差一份扣0.5分。(5分)
第三项:政法及流动人口管理。(18分)
1、加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生育乡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行使“省条例”赋予村民委员会的权利,真正做到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计划生育工作,三个组织健全,三个记录齐全,少一项扣2分。(8分)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验发证率达95%以上,育龄妇女建档率达100%,信息的反馈率达100%,每项差一个百分点扣0.5分;流动人口报表及时、准确,迟报一天扣0.5分。(10分)
第四项:规划统计工作(22分)
1、严格执行二、多孩报批制度,无标生育一例扣5分。二、多孩生育通知单必须在育龄妇女怀孕3个月内发放,不按规定发放一例扣3分,对怀孕超过5个月后发放一例扣5分。(10分)
2、严格控制出生人口瞒、漏报行为,瞒报一例扣3分;漏报一例扣2分。(5分)
3、及时准确上报计生统计信息,统计准确率达100%,差一个百分点扣0.5分,迟报一天扣0.5分。(5分)
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工作及时准确,无漏报,错报发生。(2分)
第五项:药具管理工作(10分)
1、村级“五化”建设达标,一项不达标扣5分。(5分)
2、药具发放,随访率达100%,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5分)
第六项:协会工作(10分)
1、开展“少生快富,一村帮两户”扶贫帮困工程,帮扶对象措施落实到位,差一户扣2分。(2分)
2、村级协会组织健全,不健全不得分。(2分)
3、年内开展4次协会活动,有记录,差一次扣1分。(4分)
4、开展“生育关怀”五个行动,(其中落实一个关怀即可),有实施方案、有材料,未做到不得分。(2分)
本考核细则实行随时考核方法,年底将考核分数计入经济工作责任状。
镇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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