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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工作总结

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用严格的计划抓住生命中的机遇。我们要提前写好这一份工作计划来进行规划。一个好的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有条不紊的进行工作,避免乱成一锅。那么在大家眼中怎样的工作计划才称得上好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为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中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职能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一)采购单位是政府采购活动行为主体。主要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政策制度;编制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按规定及时向财政部门申报政府采购计划;依法按规定向交易中心提出采购具体需求,确认采购文件;委派单位人员监督开评标及相关工作;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时确认采购结果,并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组织本单位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及时提交采购支付申请,办理资金支付事宜;配合交易中心处理采购项目的询问与质疑答复,配合财政部门开展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接受或协助财政、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履行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交易中心是政府采购交易执行主体。依法履行集中采购机构职责,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政策制度;根据采购单位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制定集中采购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审核采购单位采购需求,按照采购文件范本依法合规编制采购文件,就采购文件组织专家论证及预公告征询供应商意见;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政府采购信息在指定媒体公告发布;依法按程序组织供应商报名、开标和评审;向中标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上报和采购项目文件档案管理;依法受理和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及回复,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接受或协助财政、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履行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主体。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参与起草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拟订本级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依法核准政府采购方式和变更;征集上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网络终端;审核备案政府采购文件、评审报告和采购合同等文件资料;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对交易中心履行集中采购机构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审核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事项;依法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汇总审核上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组织政府采购当事人和评审人员开展培训;履行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确保依法采购
(一)明确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同级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内容必须一致。凡未在上述指定媒介公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项目,不得在四川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中抽取评审专家。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依法审核政府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由财政部门审核,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适用条件和情形执行。政府采购应以公开招标为主,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数额达到公开招标规定标准的,必须公开招标采购。采购单位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三)规范公开招标方式变更管理。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除应急工程项目按规定程序审批执行外,原则上不得变更采购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采购单位应当在采购活动前书面报经同级政府同意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办理采购方式变更。
(四)严禁任何形式规避政府采购。因采购单位前期工作不主动、计划不周密等主观因素造成时间延误,不能按招标程序正常采购的,不良后果由采购单位自行负责。采购单位不得违规要求更改采购方式、单位自购或缩短法定采购时间等,规避集中采购或公开招标。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购单位未实行政府采购的,财政部门应当拒绝支付资金。
三、进一步规范采购文件编制管理,堵塞采购漏洞
(一)进一步强化采购文件编制责任。交易中心和采购单位应当增强采购文件编制的责任意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对采购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1.采购单位应当认真组织做好采购项目前期市场调查和采购需求的科学论证工作,依法合理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采购项目产品的性能指标、技术参数、服务要求和评审标准等采购需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不得设置具有倾向性、排他性、限制性条款和内容,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和服务的供应商。采购单位还应严格执行经费

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第2页

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货物和服务。
2.交易中心应当对采购单位提供的采购项目技术规范(规格配置、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供应商资格条件、服务要求、评审标准等采购需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科学编制采购文件。交易中心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对采购单位设定的采购需求具有倾向性、排他性、限制性条款或歧视待遇,以及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应当要求采购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否则不得继续实施采购,由此导致采购延迟以及其他相关责任由采购单位承担。
3.财政部门应逐步分类编制政府采购范本文件,加强采购文件审核备案,发现采购文件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责令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商采购单位整改修正,拒不整改修正的,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同级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二)进一步规范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各级交易中心和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编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应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并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非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强制性资质或强制性认证,不得作为资格条件。除采购项目所涉行业有明确强制性规定外,不能以制造厂家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予以规定。
2.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投标特别授权函、针对采购项目的授权书或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等不得作为供应商特有资格条件,不得限制合法的代理、经销授权商等参与采购项目竞争。
3.不得将供应商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从而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已设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能作为或变相作为评分加分因素。
(三)进一步规范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采购文件中实质性技术参数要求和条款,必须满足3家及以上不同品牌的同档次(或以上)的产品参与竞争。技术参数设置不能以供应商产品独有的技术参数或专利技术作为实质性技术参数和要求,不能通过技术参数设置排斥潜在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不能“量身定做”照搬照抄个别供应商产品的技术参数。特别是需实质性响应的参数,不得设置固定值限制优于此参数的产品。
(四)进一步规范采购文件评分标准编制。招标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分因素中分值(100分制)比例的设定,应当将价格、技术、服务作为主要评分因素,合理设定各评分因素的分值。
1.货物类采购项目报价分值原则上一律60分,有特殊情况(技术标准要求高、技术需求占比重、项目技术复杂等)需要调整的,应当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调整后报价分值不得低于50分。
2.服务类项目报价分值原则上不得低于30分,国家或行业有明确价格要求的,从其规定。
3.非国家强制性认证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管理体系认证、银行资信证明等体现产品信誉或质量的作为评分因素的,单项得分不得超过总分值的0.5%;各类资信认证事项等累计分值不得超过总分值的3%。
4.经营业绩、项目案例等作为评分因素的不得设置地域性和行业性限制,分值设定不得超过总分值的3%。
5.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五)进一步完善采购文件预公告制度。采购文件正式公告前,交易中心须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同级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预公告征求意见,预公告期限至少为5天,主要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技术参数、性能指标、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等进行公告,广泛征求潜在供应商和社会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
(六)强化采购文件第三方专家审核论证。交易中心对预算100万元及以上,或涉及民生、公益性项目,社会关注度高或技术要求比较复杂的重大采购项目(经批复的公务用车或执法执勤车辆除外),应当将编制后的采购文件分别送3名专家独立审核论证(不得注明采购单位和项目名称),重点审核论证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及评审标准等是否满足3家及以上不同品牌产品或服务供应商,是否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和歧视性,明确出具审核论证意见,其中任何1名专家提出意见并审核论证不通过,必须重新修改采购文件。审核论证专家原则上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参与项目审核论证的专家不得再参与项目评审。
(七)建立采购文件意见反馈与修正机制。交易中心与采购单位应根据采购文件预公告征求意见和专家审核论证意见,修正完善采购文件内容,编制正式采购文件并经采购单位确认后,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备案,在指定媒体上正式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交易中心应将采购文件预公告征求意见、专家审核论证意见等反馈意见采纳及修正情况书面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并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项内容备查。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一)规范评审委员会采购人代表管理。评审委员会(包括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按规定组成。采购人代表应从四川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中随机抽取担任,采购单位出具授权书委托其履行采购人代表职责。
(二)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评审专家原则上在开标当天抽取,由交易中心向财政部门管理的专家库网络终端申请,在采购单位和交易中心人员的现场监督下,从四川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并语音自动通知评审专家,抽取结果密封打印,网络终端数字加密证书密封保存至开标结束。市本级预算在3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选择同时在广安、南充、达州、遂宁、巴中等五市区域内抽取评审专家;预算在3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选择在全省范围内抽取评审专家。
(三)加强政府采购开评标现场管理。交易中心应当积极推进供应商网上报名、电子化评标和有效电子监控管理,组织评审专家独立评审,禁止非工作人员、非评审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和评审现场,为评审现场提供事务性服务的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不得为同一采购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的意见和言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工作。交易中心在开评标中发现采购单位、评审专家或供应商涉嫌违法违规的,应将相关证据和情况书面送同级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废标管理。采购中对于废标的采购项目,交易中心应会同采购单位认真分析研究废标的具体情况,找准废标的实质原因,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和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对因采购文件不科学合理导致废标,应修正采购文件并重新按原采购方式组织采购,不得简单以报名不足3家或实质性响应不足3家废标而要求变更采购方式。
五、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履约管理,曝光不良行为
(一)加强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采购单位应依法确认中标结果,按中标(成交)通知书依法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拒签合同。采购单位应严格按采购文件、投标承诺和合同及相关规定组织履约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验收组成员应当在验收报告中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验收报告应作为资金审核支付的重要凭据。交易中心、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加强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抽查和审计监督。
(二)曝光处罚采购当事人的不良行为。各级交易中心应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建立政府采购不良行为曝光台,财政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等采购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的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后,及时在政府采购不良行为曝光台中予以公示。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不良行为的,除中标无效外,并纳入我市不良供应商名单,1—3年内不得进入我市政府采购市场。被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违规供应商,自动列入我市不良供应商名单。
六、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组织保障,提升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强化部门单位责任,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不断探索和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方式,规范采购操作程序,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总体规划和部署,建立与全国互联互通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实现政府采购业务的全流程、全电子化操作,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为采购单位、供应商提供快速、透明、便捷的采购服务平台,不断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责任追究。政府采购环节多,链条长,涉及面广,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对采购人、交易中心、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及其它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将政府采购宣传工作贯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网络新兴媒体的宣传及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为政府采购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政府采购中省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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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安排意见


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安排意见

**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安排意见

各工商所队:
**年我局市场监管工作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工商局“257”战略和全市市场、合同、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会议,加强基础保障和队伍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和服务主题,以服务民生、红盾护农为抓手,以深入开展市场创建为载体,以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市场信用分类监管、重要商品和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内容,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和水平,为加快建设“美丽**、生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全面完成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效能
(一)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按时、按质完成农资市场监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该项工作是今年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我局重点以工商所为单位,落实专人,加强操作技能学习和培训,及时开展数据现场采集,**年4月29日以前如期完成对当前农资经营主体、农资商品、农资检测、农资监管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农资检测录入由县局市场股负责录入),各所要并结合实际,形成数据采集或报送制度,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全面实现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监管等信息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动态掌握到位,便于实现全国联网监控。
(二)发挥农资市场多种监管机制制度的作用,明确职责边界,实现监管到位。各工商所、经检大队要以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为载体,查办农资违法案件为抓手,全面推进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监管责任落实力度,充分发挥农资义务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落实网格监管责任人责任,加强农资市场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继续强化“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索证索票、农资商品追溯、不合格农资下架、纠纷处置等长效监管制度的落实力度。各地要加大对无照(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冒农资、虚假广告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凡是在农资监测中发现有问题的农资,必须依法查处,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着力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持续做好市场信息收集录入(指有业主市场),深化市场创建,大力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一是继续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任务及工作要求,汇报本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进展,同时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和情况,大力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抓住关键环节,进一步夯实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基础。再次开展市场清理工作,摸清辖区现有各类有形市场数量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填写《XX市工商局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调查表》,并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10日前上报县局市场股(联系人:)。三是继续引导符合条件而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商品交易市场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对历史形成的由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开办的不具备办照条件的市场,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汇报、沟通,书面落实市场管理责任人,明确其具体责任,加强市场的规范管理。四是建立健全档案,完善信息采集。认真实施市场信用分类信息的采集。按22项指标要求进行数据采集,以市场开办单位和入场经营者的登记资料为基础,通过日常检查、投诉处理、查办案件等途径,及时、准确、全面地采集信息,建立完善信用分类档案。认真梳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状况,对符合商品交易市场条件的进行信用认定,确保上报市场数据准确无误,全面建立健全市场信用档案数据库。同时各所要继续做好市场经营主体的“一户一档”工作,对辖区内各类有形市场全面建档,提高信息采集录入的准确性,确保软件内的市场电子信息与实地查看的情况一致。五是积极引导、指导开展诚信市场、文明集市的创建工作。今年重点在农村集市中开展文明集市的创建工作,对条件具备的农村市场,适时开展文明集市的命名工作。同时在市场中要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文明诚信私营企业”评选等活动,通过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诚信市场、文明集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发挥职能,围绕中心,关注民生,服务新农村建设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部署安排,立足工商职能职责,狠抓农村经纪人发展和培育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搭建沟通平台,帮助其拓展发展空间,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确保市场供给,有效平抑市场物价。
(二)鼓励蔬菜基地、大户进入农贸市场挂牌直销,引导农民自产自销,督促县城区符合条件的农贸市场分别设立农民自产自销摊区、蔬菜基地、大户直销摊区,在市场醒目位置设置相应标识标牌,按政策规定为农民自产自销落实免费摊位。
(三)持续抓好市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全面落实市场业主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与城管、食药、商务等部门的沟通,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有关具体情况,明确有关责任,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市场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治理成果,实现治理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迎检工作顺利过关。
(四)继续开展市场内的 “限塑”专项整治工作,遏制“白色垃圾”。要继续深入落实“限塑令”的有关规定,加大监管力度,对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塑料袋、不建立台帐、无偿提供塑料袋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 “白色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和改善。
四、履职尽责,实现重要商品及节假日市场监管到位
(一)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着力开展好旅游市场百日整顿工作,做好元旦、清明、五.一、国庆、春节等假日旅游值班、景区巡查、旅游投诉处理工作,打击无照经营、强买强卖、追尾兜售等行为,着力规范旅行社以及景区、景点内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促进旅游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二)继续抓好成品油、粮食、生猪屠宰、文化、棉花、军服、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管和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安排的各类专项整治任务,探索建立和完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意见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 网络已成为信息传播最快的新型媒体,对政治、 经济、 文化和社会管理等方面产生了深刻影响。 近年来, 我市各级政府网站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 在对外宣传、 社会管理和便民服务方面

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也存在管理水平不高、 信息更新不及时、 内容不准确、 网上回复机制不健全、 链接错误等方面的问题, 对招商引资、 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县区、 市直各部门要把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切实加强对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机制。 要明确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 责任机构和具体责任人, 保障建设和运行经费, 强化信息更新维护制度, 推动政府网站健康、 高效运行。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运行谁负责” 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网站运维管理、 信息发布、 内容审核、 互动交流、 回复反馈等工作制度, 强化组织领导和管理责任, 确保网站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做到内容更新准确及时, 运维管理安全有序。 分管领导要定期浏览网站内容, 及时掌握网站建设情况, 加强督促检查, 切实提高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 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制度
各县区、 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谁发布、 谁审核、 谁负责” 的原则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的要求, 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增强责任意识, 明确审核责任, 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严谨规范, 维护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和性。 市信息办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 管理、 信息更新和日常维护工作, 要严把信息内容审核关。一般信息由市信息办负责人审核把关; 重要敏感信息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审核把关; 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信息要由分管副市长审核把关; 应对媒体的社会热点类信息要由宣传部门审核把关。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的门户网站也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网站的主管部门为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的责任单位,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审核、 检查落实工作。 发布重大突发事件、 正在洽谈中的招商引 资项目、 政府或部门对特定事项的具体处理意见、 媒体关注的社会热点等敏感类信息, 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核批准程序后方可对外发布, 不得擅自发布。 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网站信息内容失实、 违反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引发较大负面影响的, 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的责任。
三、 及时更新发布政府网站信息内容
要按照“严格依法、 全面真实、 及时便民” 的要求,及时更新公布本地区本部门的总体概况、 国民经济发展情况、 重大项目建设、 民生实事、 人事任免、 采购招标、 政务动态、 机构职能设置等信息, 不断提升网站信息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对“市长信箱”、“县长信箱” 反应的问题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 要做到及时回复和正面解读, 切实发挥沟通民意、 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 同时, 要围绕市委、 政府和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 通过设立热点专题、 政策解读等信息栏目, 加强互动交流, 引导公众理解、 支持政府的工作。 各级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时要建立通稿制度, 发布的各类信息要统一口径, 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准确性和性。 网站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网上舆情, 及时发布信息, 及时回复网民关注的问题, 正面引导舆论, 掌握网上舆论宣传主动权。
四、 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管理运行机制
各县区、 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和内容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管理运行机制, 要建立值班读网制度, 定期检查链接的有效性, 发现链接错误,及时进行修改纠正。 要不断完善政

商标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商标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xx年,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托“商标品牌建设推进年”,紧紧围绕“商标品牌建设”主题,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学习和运用商标法,完善商标战略实施格局,健全商标品牌培育机制,突出商标品牌的培育、运用、宣传和保护等五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不断完善“三主双融合、两增一并重”(政府主导、工商主推、企业主创;将商标发展战略融合到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战略中;增加注册商标总量、增加“三名”商标数量;并重注册商标的发展和保护,发展商标既有量的增加又有质的提升)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格局,深入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商标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适应新常态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转变工作思路和方式,遵循市场规律,淡化行政色彩,正确区分企业行为、市场行为和政府行为,完善商标战略实施机制,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培育自主品牌的主体作用,更加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更加注重促进商标的有效运用和依法保护,更好地发挥商标在保护创新、激励创新中的作用,引导企业树立商标意识和品牌价值观念,大力推进品牌经济发展,构建商标战略实施新格局。

(一)深入推进“个十百千”工程

聚焦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即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五大新型先导型服务业、现代农林畜牧业、中小微企业和七大优势产业领域,完善“个十百千”工程(即:县局重点联系一个园区、一个商标工作人员重点联系十户企业、重点培育百户企业、储备千户市场主体)。各所确定重点联系企业1户,按附表格式(见附件1)填写于4月22日前上报县局商广股,县局将从上报的重点联系企业名单中确定重点联系企业5户上报市局。所内负责人重点联系2户企业、商标工作人员重点联系5户企业,将名册登记于4月30日前上报县局商广股。

(二)深入推进“商标战略进园区”工程

紧紧围绕**省“51025”重点产业园区规划(即力争到20xx年,全省培育形成5个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10个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25个营业收入超过500亿元的产业园区),深入推进商标战略进园区,服务商标品牌建设,支持产业园区经济二次创业,今年全县创建1个园区商标工作示范指导站(点)。

(三)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

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园区商标工作指导站(点)规范建设的指导意见》(川工商发〔20xx〕9号)文件,积极推进园区商标工作示范指导站(点)创建工作,20xx年经济园区商标注册实行全覆盖。**县商标战略园区按照所内各自辖区产业发展情况逐步推进,并指导陆续建立相应的站点和规范站点建设实施。20xx年第一批站点建设确定为孔溪园区。辖区工商所根据新成立的指导站(点)按照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的要求,切实推进园区商标工作指导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坚持软、硬件建设并举,全力推进园区商标工作指导站(点)规范化建设,一是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商标品牌,推动园区企业做大做强。二是要提高服务意识,深入实际指导企业正确使用、管理和保护商标。三是要创新商标品牌助企新的机制。对本地大中型企业实行商标注册、使用许可备案管理制度和定员挂联、帮扶制度。建立健全本地企业商标注册、使用、产品和服务档案,为推动企业实施品牌兴企战略出谋划策。

(四)不断健全“两个机制”

一是完善执法协作机制。要加强商标保护,不断健全各地、各部门和省际间的商标保护和执法协作机制,特别要加强与经检、消保、市场、消协等工商内部机构的协作,形成商标监管执法合力。二是完善司法衔接机制。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商标专用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

二、坚持以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工作为重点,增大注册商标总量,推动商标事业快速发展

(一)加强商标注册指导

确定商标发展具体目标,增大注册商标总量。完善“商标培育链”,在加强指导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示范园区企业商标注册的同时,以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工作为重点,以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为抓手,按照“培育一批、推荐一批、认定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分层次培育、指导和帮助,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争创梯队。20xx年全县新申报注册商标任务65件,任务分解为:乔庄20件、竹园15件、青溪12件、木鱼12件,乐安6件、关庄6件。

(二)支持商标国际注册

在本地商标企业商标品牌升级的基础上,要结合外向型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深入推进“万企出国门”活动,动员、指导和支持具有成长型、潜力型、外向型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加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支持外向型企业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争取两年内商标国际注册突破零记录。

(三)加强企业品牌培育

一是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以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各类经济园区企业、外向型企业为重点,加大对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培育、推荐工作力度。今年规划推荐著名商标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以上。二是加强知名商标培育推荐工作。以七大优势产业(七大优势产业:即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饮料食品、油气化工、能源电力、钒钛稀土、汽车制造)、五大先导型服务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即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健康服务业)、旅游文化产业、地理标志涉农产业等产业为重点,加强市知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工作。今年规划推荐知名商标不少于3件以上。各工商所要与当地党委政府共同打造商标品牌,根据辖区企业商标市场知名度建立规划培育目标,上报推荐培育知名商标1件以上。

三、强化商标品牌运用

(一)坚持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为推手,着力打造农产品品牌

实施地理标志商标富农工程,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化步伐,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商标战略,促进我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依托“一村一品”,推动“一品一标”活动,根据辖区内产业发展实际情况,挖掘涉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做到“既有量的扩张、又有质的提升”。加大对已注册地理标志商标运用、管理和保护的指导力度,引导农业生产者、经营者运用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增产增收,促进我县特色农业经济持续发展。

(二)积极参与“一个平台”建设

积极参加省局“**商标管理分析平台”,加强源头基础数据整理,为科学开展商标发展统计分析上报提供准确统计数据,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便于实时掌握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情况,提高商标行政指导服务水平、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效能。

(三)为企业服务拓宽“一个渠道”

要继续按照《**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开展商标权入股、商标权质押融资,与当地商业银行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服务企业在新常态下出现的资金难题,组织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推动和指导中小企业运用商标质押贷款,鼓励和支持企业发挥商标品牌价值。

(四)认真组织企业开展“三大活动”

要继续支持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即: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协助组织企业参加“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组织企业参加20xx年“川货全国行·海口站”活动。

四、加大商标品牌宣传。

(一)4月份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组织商标法宣传活动,增强企业商标法制意识。

(二)积极配合省政府“川货全国行”等活动,展示**商标、销售**产品,提升**品牌价值。

(三)指导企业与新闻媒体合作,突出地理标志商标及农产品涉农商标,宣传品牌农业和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五、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

(一)完成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任务

根据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以及**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巩固深化“双打”成果,加大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扎实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xx”——“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严厉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

(二)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重要商品、品牌商品的商标侵权案件

以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为重点,围绕食品、农资、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等行业,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查办一批重大商标侵权案件。

(三)做好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信息的依法公开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加快推进建设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支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公开平台建设,做好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信息的依法公开工作。

六、强化商标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商标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和完善商标数据库。各工商所要分类建立各种商标管理档案,及时掌握和了解辖区商标申请注册情况以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商标专用权保护等相关信息,强化商标服务。

二是全面施行商标许可使用备案管理制,提升商标管理水平。

三是切实加强商标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着重提高基层商标工作人员的商标监管能力,商标工作人员要立足工作岗位,认真学习商标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水平。

四是按时填报各类商标报表和商标典型案例及信息上报工作。

年度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年度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年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实施广告发展战略,以规范广告市场、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服务,强化监管执法,优化服务措施,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广告基础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监管执法和服务发展水平,营造广告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一、强化监管执法,规范广告市场经营秩序
以降低广告违法率为目标,完善机制为重点,突出市场监管,强化综合治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广告专项整治重点。一是深入开展“五类”重点广告整治。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五类”虚假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坚持长期抓,反复抓的思路,措施不松,力度不减。二是发挥广告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作用。落实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强化部门协作,整合行政资源,重点开展医疗机构执法联动,采取联合约谈、联合检查、联合通报等部门联动形式,不断增强广告监管的合力和实效。三是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将市属主流媒体商品和服务广告的监管纳入市级绩效目标管理,实现行业主管和部门监管的有效结合。
(二)强化广告行政监管。一是加强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构建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机制。市局将组织开展《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督促媒体履行广告审查责任,从源头上减少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市局重点加强对市属主流新闻媒体监测与监管;各区局切实加强对辖区大众传播媒介巡查与抽查。通过市区联动督促大众传播媒介单位落实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和档案管理制度以及广告审查人员职责,规范广告经营活动。二是各区局要以“户外广告示范一条街”创建为抓手,开展户外广告日常监管工作。通过以点带面,示范推动,建立健全巡查管理台帐,及时查处违法违规发布户外广告行为,规范户外广告管理秩序。三是加强广告行政指导。市局制定《广告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意见》。各区局每季度要通过采取上门指导、行政约谈、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主督导活动,把预警教育、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融入日常广告监管活动之中,引导强化自律意识,实现广告监管效能。四是加强广告案件指导与督办。市局和各区局要加强与公平执法办案机构的联系,做到举报案件必查,督办案件严查,屡次违法案件重罚,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扩大社会影响。
(三)强化广告监测。广告监测是对广告实施动态监管的有效手段。一是严格落实《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测工作规范》,推进监测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重点完善“周提示、月报告、季分析”等工作措施,对市属广播电视台等17个媒体实施跟踪监测,实现监测和执法同步,增强广告监管工作的主动性。二是采取“一月一公告”的办法,定期向社会发布广告监测报告,方便消费者识别;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送月度《广告监测报告》,实现资源共享;向市绩效办报送市属新闻媒体广告监测的数据,提供考核依据。三是以“双月”会议形式召开媒体广告监测情况通报会,要求媒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落实广告审查责任,把好广告发布关。四是开展网络广告监测,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二、优化服务措施,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一)深入开展全市广告业发展调研工作。夯实基础是推动工作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各区局要通过调查、核实掌握辖区广告业发展的基本状况,做到广告市场主体底数清、情况明。市局要发布《武汉市广告业发展年度分析报告》,提出武汉市广告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服务“汉阳造”广告产业园区发展。以推进“汉阳造”国家级试点广告产业园建设,带动我市广告业向专业化、集约化、国际化发展为目标,加快园区“一旧一新”暨“一园多片”建设,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积极培育一期“旧”园区84户中重点优势企业,助其做大做强,逐步淘汰规模小、能力弱的企业。二是配合汉阳区政府尽快启动二期“新”园区建设,把“长江广场”建设成为大型、优质广告企业的总部基地;支持长江出版集团在“国博”片区投资30亿元建设“广告城”,吸引优质广告企业落户“汉阳造”广告产业园。同时,做好迎接国家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对“汉阳造”广告产业园的评估和验收工作。
(三)落实重点广告企业联系点制度。各区局要按照《市工商局关于建立百户重点广告企业联系服务制度的通知》要求,一季度完成建立“一户一档、健全资料”工作,报送《重点联系广告企业基本信息台帐》。每季度应主动与企业联系一次,了解企业实际需求,掌握企业发展现状,组织参加广告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及时解决或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年终上报重点广告企业经营情况分析材料。
(四)抓好广告人才培训。发挥高校资源优势,通过传授先

年度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第2页

进的广告理念,采取“高端拉动低端、淘汰末端”的方法,提升我市广告业人才的整体素质。一是建立武汉广告人才培训平台,通过聘请高校广告行业知名专家授课、邀请知名广告企业精英开设论坛交流互动等方式,着力培养我市中、高端广告创意策划、设计制作、经营管理人员,提高广告企业经营能力,推动我市广告企业高端化方向发展。二是通过与高校联合开展定向培养、实训实习、在职研修等方式,组织广告从业人员进行基础性培训。会同市广告协会,做好广告专业技术等级(广告师、助理广告师)考务工作以及广告审员任职资格培训或知识更新培训。
(五)推动公益广告活动的开展。各区局要引导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主参与公益广告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与统计,确保公益广告在发布地点、发布形式、发布内容三方面符合法规要求。市局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探索建立社会各界普遍参与的公益广告发布机制,提高公益广告的社会影响力。
三、加强内部建设,提高广告服务与监管水平
(一)理顺职能,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制定《全市基层工商机构广告监管工作规范》。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做到“人定岗、岗定责、责定标”,形成“运转高效、协调顺畅、反应迅速、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市局在调研基层上,出台《工商所广告监管工作办法》,规范工商所广告监管行为,发挥工商所在广告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建立健全广告监管工作机制,保证下级服从上级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二)加强培训,落实保障,提高水平。一是立足“提能”,加强教育培训。按照培养专门型人才、应用型人才的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市局组织开展岗位能力培训,提高基层广告监管与服务的水平,不断增强岗位履职能力。二要立足“干事”,各区局应选调精兵强将,充实到广告监管部门,确保广告工作有人干事,并且能够干成事,实现重心下移,职责下沉的目标。
四、指导广告协会工作,服务广告行业的建设与发展
一是重点培育20户广告企业建立自有商标品牌,争创省市著名商标,不断提升企业软实力。二是积极帮扶5户广告公司申报一、二级中国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助力做大做强企业。三是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促进开展行业自律、行业服务、行业信用建设。四是参与做好市广告协会换届工作,健全和完善协会组织机构,进一步增强行业组织凝聚力。

离退休管理工作意见


离退休管理工作意见

20xx年离退休管理工作要点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xx年,我局离退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抓好从常规性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向多层面完善老干部发挥作用机制转变;从基础性保障老干部生活待遇向多渠道推进亲情服务转变;从一般性抓好管理服务工作向多方位争先创优新跨越转变,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齐河黄河做出积极贡献。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工作,稳定离退休职工队伍
认真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全面、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把离退休老同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时,要组织老同志紧密联系齐河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工作的实际,以改革和创新的精神研究治黄重大方略,为推动治黄事业发展再立新功。结合新时期离退休党员的特点,加强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建设,组织好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保证每个老党员组织上有归属,活动有人管,遇到困难有人帮。加强对老同志的教育和管理,把做好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同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让老同志自觉做到关心治黄事业、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师表,教育子女、带好家庭。离退休党支部要一如既往的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继续发挥协调关系、凝聚力量、自我教育、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和支持现任班子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制度,抓好“两费”落实
坚持定期向老干部通报情况、走访慰问、阅读文件、政治学习、参观考察、参加有关重要会议等制度。注重离退休职工来信来访工作,做好对离退休人员有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妥善解决他们晚年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减少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向老干部通报情况,走访慰问制度,落实离退休人员的“两费”始终是离退休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做到对老同志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使老同志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充分发挥余热。落实好离退休人员“两费”。
三、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亲情服务,进一步加强对离休干部和退休老工人“双高期”管理服务工作
坚持好走访慰问制度,贯彻“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及时为劳模庆祝生日,对离休、年老体弱、居住在农村、生活困难等情况的老同志定期走访慰问,及时关注和了解情况,对确有困难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想方设法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平时帮扶和重大节日看望相结合,做好帮扶救助工作。上半年组织对遗属进行一次全面的走访,掌握全面情况,为做好离退休工作创造条件。九九”老人节期间,在全局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尊老敬老爱老活动,努力在齐河黄河形成尊老重老爱老惜老的良好风尚,促进家庭和谐、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对离休干部和退休老工人“双高期”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和倡导离退休党支部、工作人员、相对低龄的退休同志对年高体弱、行动不便的老人开展联络和精神慰籍活动。
四、继续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为推进治黄事业发展和和谐单位建设做贡献
结合老有所养,老有所为,继续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根据离退休人员的身体状况、专业特长,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工作需要和社会需求同本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多层面、多渠道的组织离退休人员围绕治黄事业和构建和谐单位发挥作用。继续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建言献策”活动。为了给离退休干部提供建言献策的平台,由业务部门提出研究课题,组织一定范围的老领导和老专家,召开考察研讨会。引导和组织老同志为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活跃离退休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在现有老干部活动室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离退休职工活动场所,不断丰富活动和学习的内容,改进活动和学习的方式,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爱好老同志的需要,活跃老同志精神文化生活。订阅报刊杂志,增添文娱设施,完善老干部活动室建设,为省局6月份举办的老干部活动室及党支部建设经验交流会做好充分准备。
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不断提升离退休工作管理水平
一是高度重视离退休管理工作,主动与老同志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对离退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离退休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积极想办法解决。二是加强离退休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学习和掌握有关政策,领会文件精神,为老同志服好务。根据老同志晚年生活需求的多样性,创新工作思路,拓宽管理服务工作内容,继续深化亲情服务活动,不断提高离退休工作水平,做到让领导放心、使老同志满意。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全局离退休管理服务水平。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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