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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小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多一份方案,少一分麻烦。如果我们的任务分外棘手,我们应该在此之前做好方案的准备工作。制定方案要紧紧围绕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写作,做到有的放矢,具有针对性。您知道工作方案从哪方面开始写比较好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一、分级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有关部门和学校立即处置的紧急事件。一般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学校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学校设备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非法集会、**、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试卷泄密、考场失控、群体作弊等各类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Ⅳ级(一般)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较小,可控性较好的;Ⅲ级(较大)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较大,情况较严重,较难控制的;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大,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二、组织机构
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安全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有关应急小组。
三、应急响应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在向Xx街道办事、安阳教育学区、Xx市教育局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力量深入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告Xx街道办事、安阳教育学区、Xx市教育局。基本应急处置措施如下:
3.1食物中毒处置措施
1、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向Xx街道办事处、安阳教育学区、Xx市教育局及Xx市卫生局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将中毒人员送往Xx市人民医院进行救助,安排校领导、教师负责陪护,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落实Xx市卫生防疫站采取的其他消毒、防疫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向Xx街道办事处、安阳教育学区、Xx市教育局、Xx市卫生局和Xx市卫生防疫站报告事态发展的详细情况。
5、配合Xx市卫生局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2传染病疫情处置措施
1、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向Xx街道办事处、安阳教育学区、Xx市教育局及Xx市卫生局报告。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协助Xx市卫生局做好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的医疗救治和隔离工作,必要时配合Xx市卫生局做好病人的抢救和转运工作。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Xx市卫生局的指导下,加强对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与应急接种和预防服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全方位消毒和个人防护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3、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的防病意识,消除社会的恐慌情绪。
4、协助Xx市卫生局进行传染病控制措施效果评价,及时调整防控措施。
3.3实验室有毒物品泄漏的处置措施
1、试验室发生有毒物品泄漏后,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的离开现场,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组织人员看护,禁止人群和车辆进入。
2、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入现场救援,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且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进入现场后,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立即关闭阀门,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置:
(1)、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
(2)、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可用泡沫或其它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将收集的泄漏物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4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发现火灾事故后,学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解救受困人员(特别是学生),利用现有灭火器材进行灭火(严禁学生参与救火),以控制火势,并采取切断火灾现场电源、煤气,停止非消防用水等紧急措施,避免继发性灾害。
2、根据灾情及时向Xx市公安消防指挥中心119报警,必要时联系120急救,在消防、医护人员到场后,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医护、消防人员开展人员施救和灭火抢险工作。
3、出现重大火警时应全力组织学生有序撤离,疏散至安全地带;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及时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协助Xx市消防大队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取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切实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3.5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遇有学生、教工受伤,应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同时向Xx街道办事处、安阳教育学区、Xx市教育局报告。
2、迅速采取切断现场电源、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6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置措施
1、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Xx街道办事处、安阳教育学区、Xx市教育局报告。
2、组织学校医护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120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Xx街道办事处支援帮助。
3、迅速通知受害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3.7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开展各类大型校外活动必须按程序报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报安阳教育学区、Xx市教育局;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并及时向Xx街道办事处、安阳教育学区、Xx市教育局报告,寻求各部门的支持援助。
3.8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加强租用车辆安全管理。租用车辆要在检查其是否有合法手续;是否经公安、交通部门审验合格,达到安全要求,具备营运资格;是否办理了相关保险之后再签订租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接送师生的安全。
2、校园及周边发生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拨打110向Xx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报告。遇有学生、教职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4、协助Xx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取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作出处理。
3.9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处置措施
1、要做好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保障等环节的防控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水管爆裂、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紧急情况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供水塔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Xx市卫生防疫站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3.10校园暴力侵害事故处置措施
强化门卫值班。对进入校园的人员严格实行盘查确认、登记准入、离校反馈制度,严控社会闲杂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对未经许可携带可疑物品强行闯入者,门卫和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将其逐出学校,并发出警告。
四、有关要求1、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表彰;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发展,及时修订完善本应急预案,定期、不定期开展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3、本应急预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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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请大家参阅!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要求,为科学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政府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县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3.突发公共事件的概念、分类和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以下四大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社会危害性 、影响范围、突发事件性质、可控性、行业特点等因素,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以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县政府领导全县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处置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本乡镇、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广泛动员各部门、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专家队伍、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及设备,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6.应急预案体系

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县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县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2)县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县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专项应急预案是在总体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某种特定危险的特点,对应急的形势、组织机构、应急活动等进行更具体的阐述,具有比较强的针对性。专项应急预案由制定部门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3)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其职能,落实岗位责任,明确应对突发事件职责权限、工作任务和应对措施。部门应急预案由制定部门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4)乡镇应急预案。由各乡镇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的行动方案,由各乡镇负责制定。乡镇应急预案侧重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的信息报告与共享,先期处置的具体程序和措施,力求做到简明扼要,便捷实用。乡镇总体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5)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委会(社区)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的具体程序和措施,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等特点。报乡镇政府应急办或主管部门备案。

(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指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时,主办单位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的紧急行动方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和撤离路线等内容,预先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和预防性措施做出安排。由活动主办单位制定并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体系

1.领导机构

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政府是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成立县应急委员会,对外以县政府名义行使职能。在县长的领导下,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副县长按照业务分工和在本县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办事机构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是县应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承担县政府应急值守工作;负责接收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确保县政府与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政府对应急工作有关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预案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信息和联络工作。

3.工作机构

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工作指导和协助各乡镇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4.地方机构

各乡镇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5.专家组

县应急委成员单位要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或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委成员单位建立的专业人才库要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备。

三、预测与预警

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乡镇及气象、安监、公安、水务、卫生计生、住建、教育、国土、农业、信访、食品药品、环保、林业、煤炭、畜牧、文物、旅游、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要整合资源,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有关信息的收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高应急处置反应速度和处置效果。

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规模、破坏程度、涉及的范围需向上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需经县政府同意后方可上报。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和预测。

2.预警

发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兆时,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及时报告县政府,由县政府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属不可预见且已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由突发公共事件第一现场责任人或当地相关基层组织责任人立即上报所属乡镇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为预警、接警、处警的第一响应组织。

鼓励个人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前兆信息。

报警及预警要利用通讯网络优势和便捷的交通优势,采取电话报警、预警和就近报告当地政府或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办法进行。

各乡镇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接到报警后,在及时发出预警的同时,要迅速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及损失等,并予以及时处理,同时迅速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办。

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预测预警网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本行业各基层站、点层层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预测预警网络。

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要配备现代化预测预警设备,建立相关的技术支持平台,培训预测预警突发公共事件专业人员,建立完备的预测预警支持系统,提高预测预警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实现信息传递及反馈的及时,快速、准确,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过程资源共享、高效运转,指挥有力。

4.预警级别及发布

预警级别按照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预警级别的具体界定标准,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参照各专项应急预案确定。

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预警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或县应急委批准,由县委宣传部门统一发布;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预警由县应急委决定,报上一级政府批准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人防警报语音系统、短信、微信平台、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分类响应

各乡镇是处置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主体,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发生一般以下突发公共事件,由事发地乡镇和各相关部门组成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开展处置工作。发生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县政府统一指挥;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县政府在省市政府的统一指挥或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县政府在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公共安全事件时,应听取专家组的建议和意见。

县应急委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召开副主任及相关成员参加的紧急会议,提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行动措施,迅速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落实参与单位、协作部门和相应部门的岗位责任,经应急委主任批准后发布实施命令。

2.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所在地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在1小时内口头上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县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县政府。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县应急办要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省、市、县领导同志作出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乡镇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信息共享和处理

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网络系统,及时、快速、准确的向各级应急管理办公室传递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常规信息由应急现场指挥部办公室收集,具体负责收集突发公共事件发展和救助工作情况,收集有关数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应急委员会汇报事件发展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现场信息由现场指挥机构收集、汇总,主要收集现场救援及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准确的向县政府和应急委员会汇报。应急指挥机构信息要做到资源共享,保证各项通信系统畅通、运转正常、指挥有力。

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或影响到本县行政区域以外的,经请示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及时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通报相关县市区。

4.应急响应

(1)先期处置

对发生在本县区域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都要在接到报告后的第一时间迅速调集力量,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切断事件传播扩大的渠道和途径,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2)应急联动

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有效控制的紧急情况,事发地乡镇、县有关部门,应立即报请或由县应急委直接决定,明确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设立县应急处置指挥部和现场应急指挥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对仍未能有效控制事态,需要市政府协助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请求。

现场指挥部在处置工作中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选择成立若干工作组。成立的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协助指挥部领导协调各处突工作组的处置工作,负责对事件处置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及文字材料草拟工作。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主管部门及公安、安监、专业抢险队、消防等部门组成,组织开展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

(3)技术专家组:由相关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

(4)工程抢险组:由交通、住建、电力、水务、通信等部门组成,负责重大工程、交通枢纽和生命线工程的抢险救灾等工作。

(5)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计生、畜牧等部门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制等工作。

(6)交通保障组:由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单位组成,负责事发地道路交通保障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7)治安警戒组: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件现场,维护治安秩序。

(8)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公安、住建、交通、人防等单位和事发地乡镇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确保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9)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乡镇负责动员组织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参与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动员社会志愿者队伍参与的由团县委负责。

(10)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财政、发改、商务、民政、粮食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应急物资储备、调集、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11)应急通讯组:由电信、移动、联通、人防短波平台等通讯运营企业组成,负责现场应急通讯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讯畅通。

(12)气象服务组:由气象部门负责,做好事发地的气象监测和天气预警信息服务,必要时设立移动气象站,为指挥机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

(13)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乡镇负责,做好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4)新闻发布组:由宣传部负责,事故牵头单位配合,制定新闻报道方案,统一组织突发事件处置新闻报道工作。

(15)涉外工作组:由县政府办、对台办、公安局、旅游局、外事办等单位组成,负责接待安排港澳台及境外人员的救援及处理涉及港澳台和外籍受灾人员的有关事宜。

5.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经县应急委员会决定,由宣传部门对外统一发布公告,宣布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紧急状态结束,终止应急响应,转入正常工作。

6.新闻报道

涉及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内容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由县委宣传部(外宣办)负责统一发布,必要时由县政府、县委宣传部和事故处置牵头单位联合发布。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后期处置

1.恢复与重建

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和有关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乡镇或县有关主管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向县政府报批实施。县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不同灾害的类型,会同相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减灾工作的综合情况,报送县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予以补偿。

民政部门应当迅速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害事故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的监控工作。事发地乡镇、有关部门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应当迅速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进行灾后重建和生产、生活的恢复。

审计部门应适时对救济补偿、灾后重建、社会捐款等资金和物资的安排、拨付、使用进行监督,必要时实施跟踪审计。

2.社会救助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经应急现场指挥部安排,由民政部门、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发动社会、个人或境外机构展开救灾捐赠活动,并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司法部门负责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司法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

3.保险

各保险机构在第一时间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依法抓紧进行理赔。鼓励灾害事故责任单位、各乡镇、保险公司和群众积极参与灾害事故保险。

4.调查总结和评估

应急结束后,由突发事件主管部门牵头,县政府督查室、监察、安监、公安等部门配合,会同事发地乡镇联合开展调查,并在应急结束15日内将事故原因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评估报告送县政府应急办。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概况、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当地政治、经济和生活等方面的影响,对责任人的处理或建议,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应当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改进建议。

六、应急保障

1.队伍保障

县应急委员会各有关职能部门是组建专业应急队伍的责任单位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第2页

,各类专业应急队伍的统一调配使用权归县应急委员会。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和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公共卫生、地质灾害、城乡建设、动物疫情、交通运输、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电力保障、通信保障等专业应急队伍,各乡镇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民兵预备役部队是配合公安、武警和其他专业队伍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力量。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积极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不断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2.财力保障

县政府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县发改委负责制定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助救灾计划,争取救助项目,并负责把县救助工作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各级财政救灾经费的预算;负责救助经费的管理,明确救灾和应急经费的使用范围、数量和应急监督管理措施;在本级财政支出困难时,及时向上级财政申请支持。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县财政局、审计局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3.物资保障

县发改委、商务局、供销社、民政局、粮食局是全县物资保障的责任部门。由发改委牵头,县商务局、供销联社配合,研究制定我县应急处置装备和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保障和调剂供应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县粮食局负责确保事发区群众和生产救灾食品的粮食供应和调剂。县民政局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的分配方案;负责救灾款物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及时承担事发区群众的吃、穿、住和因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生活困难的救助工作;组织救灾捐赠,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4.基本生活保障

县政府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努力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有吃、有穿、有住,确保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经济稳定发展,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5.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计委、市场监管局、红十字会是全县医疗卫生保障责任部门。县卫计委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对疫情信息进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资料;确定县级定点与后备医院,组建县级医疗组指导各乡镇做好诊断、治疗和防护工作;协调全县医疗技术力量和救急设备;及时组织派遣医疗防病小分队,搞好灾区防疫治病工作;组织全县临床救治师资培训。红十字会负责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协同县卫计委建立健全全县医疗资源动态数据库;负责医疗卫生、防病、治病及药品医疗卫生器械质量监督检查;负责灾区所有食品质量安全。

县畜牧局、林业局是全县动植物疫病控制和救治的责任部门。县畜牧局负责制定全县动物疫病防疫救治应急方案;统一协调、管理全县动物疫病控制救治的技术力量、物资储备;指导开展防疫治病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林木疫病防疫控制和救治的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及时组织防疫救治小分队,指导开展防治工作。

6.现场救援大型工程机械装备保障

县交运局和住建局是现场救援大型工程机械装备保障的责任部门。县交运局和住建局要分别制定保障方案,采取社会团体储备和群众储备相结合,以集中储备为主、备而不集、委托代储为原则,并建立储备信息动态数据库。现场救援和大型工程机械装备保障实行部门对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动、挪用。储备数量实行最低控制,储备经费向县财政申报,专款专用。应急救援区域内装备储备不足时,要按照相关程序,请求上级部门支援,其调拨的各种费用由请调单位承担支付。

7.交通运输保障

县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必要时,县政府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交运局负责建立全县交通运输能力动态数据库,全面掌握全县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应急情况下的联络渠道和方式等动态信息数据。同时,县交运局要负责做好运输道路的灾害抢险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全县在应急工作全面展开后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确保应急队伍、抢险、救灾装备及时到位。

8.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武警中队应积极参与应急处置,负责治安维护。负责制定紧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种准备方案;具体组织实施重点目标保卫所需的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应急状态下的社会治安稳定;指导发生重大流行性疾病群体对象的治安管理;负责被转移群众及公共场所的治安防范和县党政机关的内保工作。

9.通信保障

移动、电信、联通等专业通讯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确保通信畅通,为应急工作提供通信保障。在应急期间要确保党政领导机关、主要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的通讯信号不中断、不停机。各级责任人和通信工作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在正常通讯手段遭到破坏后,要立即启用备用方案。

10.社会动员保障

辖区内各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职工和广大群众都有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责任和参加社会动员的义务。社会动员要按照珍惜民力、物力,以最低保障为原则。社会动员的条件、范围由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等级标准确定。辖区内出现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相关指挥机构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决定社会动员范围、任务,并负责组织实施。

11.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县规划局、住建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已有金三角公园、南园广场、邮政广场、城北市民广场、滨河公园、湿地公园等应急避难场所的规范建设管理和使用,加强对广场的供电、供水、公厕等基础设施的装备,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突发事件能满足公众紧急避险的要求。县人防办要根据城区人口数量,建设确保城区人口所需的防空避难场所。县体育局要加快对体育场的改造工作,尽快配置必要设施、设备,完善相关标识、标志,使之满足公众紧急避险的要求。各乡镇也应根据本辖区实际,通过改造或新建形式建立相应的应急避难场所。

12.科技支撑

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主要责任部门都要组建专家组,并制定相关的职责和管理办法,指导专家组开展工作。县科技局、教育局、科协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应用技术的推广,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县公共安全科技水平。

13.公共设施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储备和供给,以及废水、废汽、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14.其他保障

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各项保障工作。

七、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突发事件演练、演习是提高应急预案整体效果的有效手段之一。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和各应急救援队要科学合理的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进行预案演练的同时要做好演练的评估和总结,并根据实践要求,对预案进行修改。

2.宣传教育和培训

县应急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应急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家庭普及各类应急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预防、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各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和性质制定具体宣传计划,普及应急知识,增强群众忧患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教育部门重点加强对学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学生的预防、避险和自救能力。各乡镇要针对本地区特点开展贴合农村实际的宣传和教育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应急管理课程应列入干部培训内容,具体由县委党校、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可能涉及的地域、单位、公众的学习培训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或社区组织实施。

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预案管理

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严格参照《xx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政办〔2013〕x号)执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此文来源于小编和依据
1.1.1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得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此文来源于小编生命安全,维护我省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
1.1.2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旅行社管理条例》
(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6)《中国公民出国办法》
(7)《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8)《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9)《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
1.2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各市州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此文来源于小编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1.2.2突发公共事件此文来源于小编范围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此文来源于小编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此文来源于小编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此文来源于小编事件等。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此文来源于小编突发事件。
1.3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此文来源于小编,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本地区政府领导下,由本地区旅游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有关事件得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此文来源于小编善后工作。
2 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旅游局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旅游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小编应急指挥和相关此文来源于小编协调处理工作。
2.2工作职责
 

; 省旅游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监督我省旅游经营单位落实有关旅游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小编预防措施;及时收集整理我省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此文来源于小编信息,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我省发生突发事件时,在省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3 预警发布
3.1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提供此文来源于小编重大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小编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此文来源于小编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媒体发布本地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
3.2省旅游局根据有关部门提供此文来源于小编情况和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此文来源于小编资料,适时向全省发出相关此文来源于小编旅游警告或者禁止令。
4 救援机制
4.1 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及响应
4.1.1 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级。
(1)重大(Ⅰ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此文来源于小编,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此文来源于小编。
(2)较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4人死亡此文来源于小编。
(3)一般(Ⅲ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至1 9人严重食物中毒此文来源于小编。
4.1.2分级响应
(1)当发生重大(I级)突发事件时,省旅游局启动应急预案,在省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响应,参与和协调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发生较大(Ⅱ级)以下突发事件由所在地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启动相应此文来源于小编旅游应急预案,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2 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此文来源于小编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2.1 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队此文来源于小编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人员在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此文来源于小编同时,应立即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
4.2.2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景区(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及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4.2.3省旅游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国家旅游局;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此文来源于小编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3.1 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服从卫生防疫部门作出此文来源于小编安排。同时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团队此文来源于小编详细情况。
(2)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住宿此文来源于小编旅游饭店此文来源于小编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此文来源于小编安抚、宣传工作。如果卫生防疫部门作出就地隔离观察此文来源于小编决定后,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安排好旅游者此文来源于小编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3)经卫生防疫部门正式确诊为传染病病例后,旅

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监督相关旅游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同时向团队需经过地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防疫措施。
(4)发生疫情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确诊报告后,要立即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省旅游局接到报告后,应按照团队此文来源于小编行程路线,在本省范围内督促该团队所经过地区此文来源于小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此文来源于小编消毒防疫工作。同时,及时上报国家旅游局。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并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3.2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与卫生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认真检查团队用餐场所,找出毒源,采取相应措施。
(3)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向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此文来源于小编同时,应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有关事宜。省旅游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4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此文来源于小编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4.1 当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除积极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伤亡人员此文来源于小编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此文来源于小编情况,由我局及时通知港澳台地区此文来源于小编急救组织或有关国家此文来源于小编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事项。
4.4.2 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4.5 国(境)外发生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小编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在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领队要及时向所属旅行社报告,同时报告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 (领)馆或有关机构,并通过所在国家或地区此文来源于小编接待社或旅游机构等相关组织进行救援,要接受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此文来源于小编领导和帮助,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6 分级制定应急预案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在当地党委、政府此文来源于小编领导下,制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救援预案,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统一应急救援预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完整、健全此文来源于小编旅游救援体系,并进行必要此文来源于小编实际演练。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完善本级应急救援预案,努力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
4.7 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旅游救援电话,或共享有关部门此文来源于小编救援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
4.8 新闻发布
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此文来源于小编新闻报道工作实行审核制。重大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小编报道要经国家旅游局或我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地方统一发布;重大以下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按我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5 信息报告
5.l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2 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一般(Ⅲ级)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3 省旅游局在接到报告后,对较大(Ⅱ级)和重大(Ⅰ级)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旅游局,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做出完整书面报告。
&nbs

p; 5.4 对于发生此文来源于小编食物中毒事故,省旅游局接到报告后除按规定上报外,同时督促全省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餐饮场所此文来源于小编检查,以避免类似事故此文来源于小编再次发生。
6 应急保障和演练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此文来源于小编和演习,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支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此文来源于小编相互衔接与协调。要主动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救助知识此文来源于小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旅游全行业与旅游者预防和处置旅游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小编能力。

烟草配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烟草配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配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省烟草公司**县公司送货部(以下简称送货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省烟草公司**县公司卷烟送货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温州市烟草专卖局、**省烟草公司**县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行业相关规定编制。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送货部所属范围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1.4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域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原则。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省烟草公司**县公司送货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以下简称送货部应急小组):组长:王孝清副组长:陈钦凡成员:许战英许曹碧柯树雄庄明泽陈志平应急小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附录3送货部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一览表2.2应急小组职责
⑴接受温州市烟草专卖局、**省烟草公司温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落实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的各项指令、指示;⑵负责编制、修订、审定卷烟送货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审批;⑶根据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要求,开展应急响应;⑷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接受所属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并迅速作出判断,及时上报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挥、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⑸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⑹编制应急经费预算,审查应急设备、器材、物资、物品的配置方案;⑺负责所属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报告和通报,协助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⑻负责组织应急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⑼审定并签发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有关报告。
3有关应急预案
3.1用电事故应急预案
⑴发生电器失火后,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立即切断事发地电源,利用附近的干粉灭火器等专用灭火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通知事发部门负责人。事发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送货部应急小组,并迅速组织人员参与灭火。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组织灭火。火情继续扩大的,迅速拨打119报警。如有人员受伤应首先抢救伤员,并拨打120救助。火灾无法控制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立即采取措施疏散人员和车辆,关闭供电系统,同时疏通消防通道,指定专人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⑵若发现有人触电,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同时用绝缘工具帮助触电者脱离电源,及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视情况现场施救或送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出现人员伤亡的,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触电急救步骤和方法见附录1。⑶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展开事故调查,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起因、造成损失、处置结果等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2送货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⑴发现火情的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立即切断事发地电源,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向及时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⑵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本着“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组织抢救被困人员,并视火情采取相应灭火措施。火情继续扩大的,迅速拨打119报警,出现人员受伤的,拨打120救助。⑶火情发展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楼内人员撤离,切断办公楼总电源,关闭防火卷帘门,并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办公楼,维护现场秩序。⑷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疏散车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指定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⑸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工作,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起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处置过程及结果等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3配送车辆交通事故(事件

烟草配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
⑴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驾驶人员或随车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立即送货部应急小组及车队长,同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警,通知保险公司。送货部应急小组按照《市局(分公司)机动车辆事件(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⑵情况严重的,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出现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按规定报告省局(分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3.4雷击灾害应急预案
⑴接到雷击天气预警,送货部应急小组应通过oa、电话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通知各部门切断电源和网线,并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采取预防措施。必要时组织员工撤离到安全区域。⑵送货部大楼发生雷击灾害,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立即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迅速安排切断大楼电源,断开网线,组织楼内人员安全、有序撤离到安全区,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保护灾害现场,并随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处置进展。灾害严重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按规定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⑷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善后处理及相关调查工作,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灾害情况、处置过程及结果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灾害严重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将灾害情况及处置结果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
3.5台风、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1)当接到气象部门较大汛情、台风(热带风暴)警报通知后,送货部各部门启动应急预案,根据汛情、台风(热带风暴)趋势,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并及时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提供汛情、台风(热带风暴)动向和对我市烟草系统影响的有关情况。(2)当接到市政府或气象部门重大汛情、台风(强热带风暴)预计未来24小时在我市登陆紧急警报通知后,送货部应急小组领导进岗工作,听取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汛情、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台风等级、降雨量及各项抗台防汛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各项抗台防汛准备工作和措施。(3)送货部应急小组听取汇报后立即组织、指挥各部门人员,对送货部大楼各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迅速召回一线工作员工,停止一切经营、市场管理活动,确保人员、车辆及物资安全。(4)时刻关注台风信息的发布,动员全体配送职工全力以赴做好抗台防汛抢险工作。保持通讯、网络信息系统畅通,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5)由送货部综合部具体负责落实有关防台防汛物资,如雨具、电筒、应急灯或蜡烛、沙包等,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检查工作由公司安保部门、送货部应急小组在汛来临之前,专门组织人员对送货部大楼、送货部仓库一些易倒灌、易漏水、易漏电的危险部位作认真检查,采取加固、修理、防漏等有效措施。送货部防台防汛重点部位见附录2。(6)在台风频发的7-10月期间,为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公司送货部要做好防汛防潮防漏水的准备工作,把卷烟堆放在安全位置。因台风造成电源或线路中断,应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启用应急灯、电筒或蜡烛照明,在使用蜡烛照明时应注意防火安全,应放在铁盒或碗内,不能直接放在木板上或与易燃物过近的地方,不准在卷烟仓库内使用蜡烛照明;因台风造成停电或信息网络中断,信息中心人员应坚守岗位,确保计算机房里的设备、设施安全,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各部门必须在洪水来临前确定本部门电源拉闸的最低警戒线;因台风造成道路中断,支援人员无法到达指定地点,应立即向指挥中心或当地政府汇报汛情,争取得到当地政府部门支援。(7)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原因、处置过程及结果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情况严重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将事故情况及处置结果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
3.6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食物中毒的临床表现。食物中毒通常会引起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一般餐后少则半小时、多则48小时就可发病。患者除有上述急性胃肠炎症状外,还有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怕冷、发热、乏力、瞠孔散大、视力模糊、吞咽及呼吸困难等,中毒严重者可因腹泻造成脱水性休克或因衰竭而死亡。我国对食物中毒制定了详细诊断标准,主要是以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最明显的特征有: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在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2)发现大规模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发现人员立即向综合部主任汇报,确认核实后向送货部应急小组和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市疾病防控中心报告。(3)食堂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4)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人员奔赴事发现场救助食物中毒人员,并及时听取现场处理人员关于事故性质、发生地点、时间及各项救援工作安排情况汇报。同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事故情况,请求支援。(5)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场人员报警后,要立即进行自救或互救,可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帮助催吐,尽快排出毒物,同时制止在场所有人员就餐。(6)救援组赶到现场后,负责组织、指挥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救援组人员应冷静分析中毒原因,针对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吃下去的时间长短,及时采取如下三点应急措施:a、催吐。如果进食的时间在1至2小时前,可使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盐20克,加开水200毫升,冷却后一次喝下。如果无效,可多喝几次,迅速促使呕吐。亦可用鲜生姜100克,捣碎取汁用200毫升温水冲服。如果吃下去的是变质的食物,则可服用十滴水来促使迅速呕吐。b、导泻。如果病人进食受污染的食物时间己超过2至3小时,但精神仍较好,则可服用泻药,促使受污染的食物尽快排出体外。一般用大黄30克一次煎服,老年患者可选用元明粉20克,用开水冲服,即可缓泻。体质较好的老年人,也可采用番泻叶15克,一次煎服或用开水冲服,也能达到导泻的目的。c、解毒。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毫升,加水200毫升,稀释后一次服下。此外,还可采用紫苏30克、生甘草10克一次煎服。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防腐剂或饮料,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质的饮料灌服。救援过程中要给病人以良好的护理,尽量使其安静,避免精神紧张:注意休息,防止受凉,同时补充足量的淡盐开水。(7)救护组、后勤保障组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请求、接待社会救援部门帮助,负责救援车辆调度,准备好急救药品等物资。拨打120急救电话,应讲清楚单位街道、门牌号等详细地址;事故性质(最好能讲清引起食物中毒原因);涉及范围;伤亡人数;目前救援情况;拨打电话人姓名、所在单位和电话号码;然后派专人在路口等候急救车的到来,指引急救车到现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事发现场。(8)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对食品、餐具及食品用工具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以免扩大中毒范围。(9)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事故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7配送车辆故障应急服务预案
(1)配送员一旦发现车辆故障后,送货员或驾驶员应及时向所属部门负责报告,并及时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2)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确保送货部储备一辆以上配送车辆,及两名以上驾驶员。及时安排增援车辆、装卸人员和相应救援设备,立即赶往故障地点。(3)调度员在送货车调用时,要确保整个配送体系的顺畅运作。待增援车到达故障现场后,应做好与故障车进行货物的车与车对接工作,货物对接时应保持高度警惕确保安全。(4)若造成送货时间推迟的,送货部应急小组必须及时告知营销中心应急小组,并由营销中心应急小组安排客户经理向零售客户做好延迟送货的解释工作。(5)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配送车辆故障发生的经过、处置措施、相关故障处理记录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8遭遇突发自然灾害事件、交通中断应急服务预案
(1)一旦发生交通中断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与气象部门联系,了解、掌握情况,估计送货时间。配合营销中心根据具体的天气、道路情况协商解决零售户的订货时间。(2)同时,送货部应急小组通知客户经理向零售客户做好解释工作,请求谅解并告知大致送货时间。(3)若在中转站无法将卷烟送达零售客户时,卷烟暂存于中转站仓库,由专人保管。(4)送货员和驾驶员随时待命,一旦交通恢复,立即送货。(5)卷烟配送车辆在送货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道路塌方、山体滑坡等,当天无法送达指定地点的,驾驶员向储配部负责人报告,同时储配部负责人应及时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等候指令。(6)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经请示同意后可指令配送车辆原路返回,或指令车辆在途中过夜,等待救援。车辆在等待救援时,配送车组负责人应组织做好防盗防抢工作。(7)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事件发生的经过、处置措施、相关中断处理记录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9卷烟配送途中盗抢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⑴发生在送货途中的抢劫案,歹徒往往会先袭击再抢劫,此时重要的是驾驶员和送货员遇到抢劫时,做到处惊不乱,互相配合,记住犯罪分子的作案人数、体貌特征、穿戴衣服、口音习惯等线索供公安部门破案。在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和主管部门领导报警。在自己无法报警时,要不失时机地“呼喊”以求得附近群众的帮助报警,取得公安部门的迅速出警。(2)如果被抢,驾驶员和送货员要坚守岗位,尽力保护好现场,共同看好车辆、货物,防止人多杂乱,现场被破坏和财物再受损失。⑶条件许可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请求就近县局(公司)支援。⑷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事件发生经过、处置结果等在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10携款潜逃事件应急预案
⑴发生携款潜逃事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时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及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联系,核实情况,并及时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⑵送货部应急小组应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并协助做好追款和携款潜逃人家属的工作。⑶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事件发生经过、处置结果和改进措施,在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11仓库被盗事件应急预案
⑴发生盗窃事件时,仓库值班人员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同时向仓库负责人报告,仓库负责人应立即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注意保护好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⑵发现正在行窃时,仓库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仓库负责人报告,并拨打110报警,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盗窃行为,控制行窃人员;行窃人员脱逃的,值班人员应记住其体貌特征,及逃逸方向、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协助破案。仓库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并视情况组织追抓行窃人员,挽回损失。⑶发生盗窃事件后,送货部应对现场实行警戒,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⑷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⑸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事件调查,并将事件经过、损失情况、处置措施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应急处置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相关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在事发10分钟内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5善后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做好事故调查、核实损失、现场清理、恢复生产,并按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组织整改;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置工作。6保障措施
6.1应急通讯
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在仓库等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报警电话。送货部应急小组有关人员24小时开通移动电话,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一律开通移动电话。见附录3紧急情况应急救援通信联系一览表。见附录4送货部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一览表6.2应急物品保障
送货部应急小组负责配备安全帽、手套、防毒面具、防身工具等必要的应急救援物品,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送货部应急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及应急救援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7.2技能培训
送货部应急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技能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7.3预案演习
送货部应急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8附则
8.1预案更新
本预案应由送货部应急小组结合实施和演练情况,及时进行修订,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8.2奖励与责任
送货部应急小组对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表现突出、消除了重大险情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励建议;对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8.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8.4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经**县烟草专卖局(公司)批准后实施。
附录1触电急救的步骤和方法
触电急救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急救的步骤和方法(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1、脱离低压电源的方法可用“拉、切、挑、垫”。拉——就近切断电源开关,拨出插销或瓷插保险;切——用带有绝缘手柄的利器切断电源线。挑——如果导线拱落在触电者身上或压在身下,这时可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挑开导线或用干燥的绝缘绳套拉导线或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垫——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2、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1)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和其它潮湿的物品作为救护工具。2)未采用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3)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4)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附地摔伤或摔死。5)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二)触电者脱离电源后的处理1、触电伤员的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平躺,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平躺,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3、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并拨打120设法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同时向部门负责人及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汇报。4、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5、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见图1),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图1 看、听、试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起伏声音。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三)心肺复苏法
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a、通畅气道;
图2 仰头抬颏法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c、胸外接压(人工循环)。1、通畅气道:触电伤员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用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图3 气道状况
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颌法(见图2)。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判断气道是否通畅可参见3)。严禁用枕头或其它物品垫在伤员头下,头部抬高前倾,会更加重气道阻塞,且使胸外按压时流向脑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见图4)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1.5秒。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咀唇紧闭,防止漏气。3、胸外按压正确的按压位置是保证胸外按压效果的重要前提。 
图4 口对口人工呼吸确定正确按压位置的步骤;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伤员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的中点;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挨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按压位置。正确的按压姿势是达到胸外按压效果的基本保证。正确的按压姿势;
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立或跪在伤员一侧肩旁,救护人员的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
图5 按压姿势与用力方法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壁;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3~6厘米(儿童和瘦弱者酌减);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见图5)。按压必须有效,有效的标志的按压过程中可以触及颈动脉搏动。4、操作频率: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2),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个人吹气1次(5:1),反复进行。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按压吹气1分钟后,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7秒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秒。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5、抢救过程中伤员的移动与转院(见图6):
图6 伤员的移动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有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医院时,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移动或送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心肺复苏法抢救,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中止。应创造条件,用塑料袋装入砸碎冰屑作成帽状包绕在伤员头部,露出眼睛,使脑部湿度降低,争取心肺脑完全复苏。伤员好转后的处理: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初期恢复后,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

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政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沧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1.3.1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划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外县区域或境外对我县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财政应急保障。1.3.2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政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1.3.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具体分类标准按《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的分级标准执行。1.4工作原则1.4.1县乡两级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保障有力的原则。1.4.2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包括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等方面。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采取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对造成全局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同时采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对造成局部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财政收支政策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1.4.3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机制的超前研究,提高处置效率。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机构及职责2.1.1领导机构在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的领导下,设立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安排全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政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与分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对应的主管部门的副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联系财政的副主任和县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发展局、县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县应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随着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启动,相应决定启动和实施县级财政保障预案,并组织领导财政应急保障工作。2.1.2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财政应急保障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县财政、发展改革局、国税、地税、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审计、监察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县应急委和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研究应急资金保障措施和相关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及时安排、拨付财政应急资金,确保落实到位;做好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资金使用安全、高效。2.2组织体系与应急联动机制2.2.1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后,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快速反应,沟通信息,密切配合,按以下分工及时开展工作。(1)资金保障组由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安全和筹措应急保障资金;紧急调拨资金并落实到位;安排对征用的设备、物资和场地等进行补偿的资金;向上级财政提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补助申请。(2)政策拟定由县财政、发改局、国税、地税、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对受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在财权范围内研究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政策的调整,并组织落实;对影响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报请县政府或市政府作相应的政策调整。(3)监督检查组由县财政、审计、监察、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2.2各成员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的内部运作流程由各单位另行制定。2.2.3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县人民政府应急预案框架下设置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组织指挥体系,并明确各自的职责。3、应急准备3.1为了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级财政保障应

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急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筹集与应急工作相适宜的应急资金,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3.2应急资金的来源3.2.1设置应急专项经费。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当年的预算编制中,按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的预备费,优先用于处置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公共事件。3.2.2年度预算调整。在必要时,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协调预算单位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应急支出。3.2.3申请上级补助。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和对口管理部门申请,获得资金支持。3.2.4社会捐助资金。社会各界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捐助资金应该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捐助者有捐助意愿的,严格按捐助者意愿安排;捐助者无捐助意愿的,由接收捐助的同级民政、财政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政府批准后统一安排。3.2.5其他资金来源。必要时,突发事件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优先动用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历年结余、临时贷款和其他单位自有资金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程序4.1.1县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分级响应。(1)发生一般(iv级)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乡)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预案负责处理,县(乡)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县财政应急保障指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乡镇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2)发生较大(iii)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县级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指导的同时,根据县应急委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由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随县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3)发生重大(ii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对本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的同时,根据县应急委和市政府批示,由领导小组或成员随市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4)发生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市县应急委的统一指挥下,由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随市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省财政厅给予帮助、支持。4.1.2上级财政保障预案启动,下级财政保障预案随之启动。4.2财政收入政策4.2.1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公民,领导小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及时研究提出税收优惠政策,按审批权根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4.2.2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领导小组及时拟定临时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按相关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4.2.3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到期后,突发公共事件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仍然较大的,按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优惠(减免政策)期限。4.2.4因执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原则上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对减收影响重大而地方财政特别困难的,按程序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4.3财政支出政策4.3.1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公民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由领导小组及时提出财政支出政策,报县政府批准执行。4.3.2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公民个人、行业、企业、单位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给予补偿,没有直接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政府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时期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其他财政支出政策。4.3.3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于中央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中央反映,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属于省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省政府反映,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属于市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市政府反映,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属县(乡)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县(乡)财政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上级财政从财力和资金调度上适当给予帮助、支持。4.3.4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已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的,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资金。需要由部门预算进行调剂的,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外,应及时协调各预算单位调整预算支出结构。预算调整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办理。4.3.5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不能满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时,财政部门可提出动支预备费、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小组批准,可先安排资金,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4.4资金拨付4.4.1财政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拨付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紧急预案拨款和用款的“绿色通道”。4.4.2对县本级部门或预算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县级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下达应急资金预算后,用款单位接到有效通知,即可从本单位现有账户中支用资金;财政部门应在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或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用款单位。4.4.3对乡级财政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县级财政部门将应急资金预算及时下达相关乡(镇)。乡(镇)财政部门在接到有关预算执行依据后于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4.4.4乡(镇)财政部门收到县级财政部门应急资金预算后,如国库存款不足以支付的,要确保应急资金到位,并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增加资金调度额度,县级财政部门在两个工作日内,办妥下级财政的专项资金调度工作,补足库款,保障应急资金的预算执行。4.4.5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财政部门、用款单位做好应急资金调度和款项拨付工作,建立健全特别是节假日的应急资金调拨保障机制,保障用款单位对应急资金的支付,提现等工作。4.5应急采购4.5.1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可以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有关程序和规定。4.5.2除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和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4.6应急结束4.6.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结束,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相应结束。由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措施,恢复正常工作。4.6.2财政部门应及时将本地区支持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拨付情况等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5、应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5.1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5.2各级财政部门和突发事件主管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处置特点及应急资金管理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5.3应急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有效。5.4县(乡)财政部门、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上级各相关部门对下级对口部门应急资金使用进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5.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资金进行清算,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5.6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附则6.1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变化,由县财政局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县政府批准实施。6.2各乡(镇)财政所,应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实施细则,并报县财政局备案。6.3本预案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6.4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乡辖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安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由乡政府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迅速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制定并实施具体处置方案,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将损失和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目的
建立统一、快速、灵敏、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做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乡应急救援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下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各村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配备先进的救援装备,学习救援知识,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四、预案适用范围及预案启动
1、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发生在本辖区外,但可能影响本辖区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理。
2、本预案及其下列预案随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变化而自行启动应急状态或转入常规状态。有关单位、人员分别按照各自职责、业务范围和预案相应的规范、要求,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五、突发公共事件界定与分类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对辖区经济、社会稳定构成危害或威胁,有社会不良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4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六、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统一组织和各单位负责的原则。
(一)××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谢之福担任,副指挥长由吴建伟、普元志、杨绍华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马光耀担任。
安监站值班电话:7710011,党政办值班电话:7710025。
(二)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3个组:抢险救援组、治安管理组、后勤保障组。
1、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安监站、治安巡防队负责人牵头。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现场救助、抢救人员、物资和抢修设施。
2、治安管理组:由××派出所、综治办负责人牵头。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抢险救助、侦察和维护秩序、保护现场。
3、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牵头。主要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及现场情况的上报,协助现场指挥部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联系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业指挥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消防部门、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农农业局等有关技术专家组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的分析和拟定处置对策、后勤物资保障等项工作。
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工作
(一)信息报送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以政务值班系统为主渠道,具体由党政办负责。
2、辖区各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公众应当迅速向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公共事件发生征兆、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和现场情况;并有权对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3、监(预)测和信息报送要点:
——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件类型、时间、地点、气候条件,周边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件等。
——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

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第2页

,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
——已采取的措施、下步应对措施和相关请求等。
(二)预警信息发布
1、预警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名称、类型、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警示事项、应对措施、社会动员及发布机构等。
2、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由县政府发布,××乡根据情况作好响应准备工作。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
1、发生或将发生突发事件信息得到核实后,乡政府、乡属各公共单位负责人必须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级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报县政府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做好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突发公共事件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件抢救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件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2、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县政府(政府办电话:7013885,不得越级上报。
3、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程序和分工:
按照分口负责、严格把关、及时汇报的原则,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先向县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由县政府或安监局向市有关部门和市安监局上报,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报告市政府。
(二)现场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所在乡镇或突发事件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突发事件情况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险情)事态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2、乡政府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3、乡政府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政府主要领导应立即组织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施救工作或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根据情况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现场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各参加单位、各村,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根据事故灾难(险情)和事态发生情况,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4)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资金和占用场地。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及时向县政府、县总指挥部办公室、县安监局和相应的专业指挥部报告处置进展情况。
(9)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善后工作。
(10)办理县总指挥部和各专业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网络;建立畅通、稳定、保密、便捷的应急通讯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讯保障;建立应急人员常用、备用通讯联络动态数据库。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信息数据资料,规范信息的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
(二)应急队伍保障、装备保障
做好抢险救援组、治安管理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队伍的保障工作;组织广泛参与的社会志愿者队伍,建立辖区社会动员动态数据库;探索利用市场机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与服务的长效机制。
紧急救援队要求如下:各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紧急救援工作,充分认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生命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真落实各项执备勤制度,随时确保济办紧急救援队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1)设备。所有列入紧急救援力量的车辆、设备、储备的救援必需物资,存放地点须相对集中,保持在岗在位。机械设备要保证油料、电池、零配件等补给充足,定期检查运转情况,保证准备充分、状态良好。
 本文  (2)人员。各组成单位在组织队员时,要考虑紧急救援工作的特殊性,除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应避免高龄和女性队员,同时保证一定数量的后备队员。
(三)物资、经费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四)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把避难场所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村建设规划,逐步建设完善;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提供服务和保障;建立临时避难场所动态数据库。
(五)宣传保障
利用各种媒体和基层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不断增强公众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十、宣传、培训、演习
(一)宣传
结合辖区实际,负责辖区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危机意识。企业应与政府、各村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二)培训
及时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参加各种应急救援知识学习培训及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三)演习
辖区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演习。各社区及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村、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十一、工作要求
(一)各村委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公众聚集场所等,要充分认识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重要性。
(二)各现场抢险救援组应由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具体抢险救援人员,并对这些人员进行分工。
(三)要按要求逐步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网络构建,指导社区预案编制、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义务。
(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关于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适应新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要求,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及时动员和组织海南省各种通信资源,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满足突发公共事件情况下通信保障应急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

(二)工作原则

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有序,快速反应,结构完整,功能全面,严密组织,密切协作,平战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防交通条例》、《战备应急通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

1、严重和特别严重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严重和特别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3、突发事件造成的重大通信事故。

4、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5、国家重要会议、重大国事活动、大型社会活动等。

6、根据军事部门的要求,需要配合的有关活动,如军事演习、局部战争、武装冲突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全省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统一调度,设立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全省范围内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设海南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日常联络和事务处理。

1、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省通信管理局局长、省政府1名副秘书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由省通信管理局、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海南海事局、省专用通信局以及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中石化海南省石油分公司组成。其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本省范围内各有关单位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遇重大突发事件,研究决策启动保障预案,下达通信保障应急任务,领导、指挥和协调本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保证应急通信任务的完成;

(3)服从国家、省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指挥机构的调用,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决策重大事件的通信保障应急方案,并向上级部门汇报实施和进展情况;

(4)在紧急情况下,经国务院批准,统一调用全国各种电信资源。

(5)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通信保障任务。

2、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的组成和职责

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主任由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分管局长担任,通信管理局网络与建设管理处处长任副主任;成员由省通信管理局相关处室领导、地方各有关单位配合人员以及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分管应急通信部门的领导、省专用通信局相关处室领导组成。其职责如下:

(1)承担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处理,负责与国家、地方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并向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2)负责有关单位间的协调,理顺电信行业各部门、各机构之间的关系,督促落实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3)组织起草、修改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相关规定;

(4)指导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的建设和保障预案的演练,监督有关单位做好通信保障应急的准备工作;

(5)掌握国家公用电信网的网络组织、装备和运行情况,以及机动通信设备装备情况,并协调做好公用电信网与应急通信专网的互联互通工作;

(6)遇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了解情况,向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建议;


关于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第2页

7)按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按预案完成通信保障应急任务。

3、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突发事件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根据事件的性质及任务要求,将具体落实到相关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实施。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设立相应的应急通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企业内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的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各级网络管理和运行部门应对日常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定时分析,及时发现通信网络运行中的各种隐患,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电信网络安全的预防工作。遇有重大情况,立即上报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

(二)预警预防行动

1、指导和监督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平时的网络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合理组网,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

2、组织做好各基础电信网间的互联互通工作,确保网间通信安全畅通。

3、组织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重点保障目标的安全防护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加强对企业电信网络的安全检查,减少网络的安全隐患。

5、加强网络安全宣传,增强忧患意识。

6、各级应急通信管理机构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三)预警支持系统

发挥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管理中心对本企业网络情况的监测作用,综合利用电信网间互联监测系统和互联网交换中心的信息资料,遇可能引发重大通信事故的情况,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为进一步提高通信网络安全的预警能力,根据需要建立国家级的通信网络预警信息技术平台,增强公用通信网络安全预警和信息的收集、处理能力。

(四)预警级别及发布

1、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上级下达的通信保障任务、突发事件造成的通信故障信息,按照其严重性、影响大小、涉及范围,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1)突发事件造成省内通信企业局部通信故障时,预警级别定为蓝色。

(2)突发事件造成省内某通信企业多点通信故障时,预警级别定为黄色。

(3)出现以下情况预警级别定为橙色:

①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通信保障任务;

②突发事件造成省内多家通信企业通信故障时。

(4)出现以下情况预警级别定为红色:

①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通信保障任务;

②突发事件造成多省通信故障时;

③突发事件造成重要通信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影响重大的情况时。

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范围限于电信行业内部。预警信息的发布权限:国家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可以确认并发布红、橙色预警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急通信管理机构可以确认并发布橙、黄、蓝色预警信息。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在获得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和核实,初步判定预警级别;并及时报告本单位(部门)的通信保障应急领导机构,确认预警级别。若属于本级权限,应及时发布;若超过本级权限,应立即上报。预警信息的发布以文件传真形式,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记录方式。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和通信恢复工作,按照快速、机动、灵活的原则,根据相应的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省内某通信企业局部通信故障时,由企业的应急通信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启动企业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上报省通信管理局。

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省内某通信企业多点通信故障时,由企业的应急通信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启动企业相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上报省通信管理局或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

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省内多家通信企业通信故障或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达通信保障任务时,由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启动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上报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

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多省通信故障或重要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影响重大的情况,以及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启动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影响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地现场指挥,同时将通信保障情况上报。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1、突发事件造成通信事故信息上报和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出现通信中断和通信设施损坏的企业和单位应按照上报流程(见附录83)立即上报。重大通信事故要求在4小时之内报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人员获得信息后,应立即分析事件的严重性,确定由国家应急通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的,应及时向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和提出处理建议,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否则,按照应急响应级别的责任划分,由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或本企业应急通信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

2、信息共享

在对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国事活动或会议进行通信保障时,应加强与保障任务下达单位或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提高通信保障效率。

重大通信事故发生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与事故影响有关的部门和单位、该通信网络上可能受到影响的重要用户(如:防汛、地震、反恐、核应急、证券、民航、金融、海关等)以及可能波及的其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3、应急保障任务下达流程

对于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通信保障任务以及突发事件发生后确定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的,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命令,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将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省通信管理局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下达任务通知书。接到任务通知书后,各单位应立即传达上级任务和指示,成立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并组织相应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对于省有关部门下达的通信保障任务以及突发事件发生后确定由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的,按照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由海南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将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有关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下达任务通知书。接到任务通知书后,各单位应立即传达上级任务和指示,成立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并组织相应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见附录83中海南省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任务下达和执行流程线路a所示)。

4、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要求

在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或海南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达通信保障应急命令后,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机构和队伍应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具体要求如下:

1、通信保障及抢修应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的原则。具体顺序如下:

(1)中央首长专线;

(2)突发事件处理指挥联络通信电路;

(3)党政专网电路;

(4)保密、机要、安全、公安、武警、军队、人防、核应急等重要部门租用电路;

(5)地震、防火、气象、水利等部门租用的与防震、防火、防汛有关的电路;

(6)银行、证券、民航、海关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部门电路;

(7)其它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

2、应急通信系统应保持高度警戒,实行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人和管理人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能随时联系,事态严重时,所有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待命。

3、主动与国家有关部门联系,及时了解通信保障需求,积极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4、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在执行通信保障任务和通信恢复过程中,需要其它电信运营企业协助时,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或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进行统一协调,其它电信运营企业应给予积极配合。

5、对于应急机动通信,在紧急情况下,上级可以越级指挥调度或口头下达指挥调度命令,下级也可以越级上报或口头进行汇报。

6、当同级电信主管部门与企业在领导指挥上出现交叉时,应以电信主管部门领导为主。

7、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在组织执行任务过程中,应及时上报阶段性任务执行情况,使上级及时了解进展情况,便于决策(工作流程见附录83中海南省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任务下达和执行流程线路b所示)。

8、应急保障任务结束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或海南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收到任务完成的报告后,下达解除任务通知书,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收到通知书后,任务正式结束(流程见附录83中任务下达和执行流程线路c所示)。

9、调查、处理、监测与后果评估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对该级应急处置事件的调查分析,视情对网络运行指标进行检测,对事件后果进行评估。

五、后期处置

1、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突发事件中公用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以及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情况的调查和汇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奖惩评定及表彰

为提高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对于在应付突发事件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表扬;对于保障不力,给国家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保障措施

1、物资保障

各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建立必要的应急资源保障机制,并按照应急通信保障的需要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加强对应急资源和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2、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必备资料

为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各企业及各部门应根据通信保障应急的需要,常备以下资料:

11:600万全国地图、1:50万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市、州、盟)、县(市)地图;

各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通信调度预案和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

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器材的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清单;

相关单位、部门及主管领导联系方式。

技术储备与保障

依托信息产业部和省有关科技、科研支撑部门及各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技术力量,建立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与省有关部门的日常联系与信息沟通机制,认真听取各部门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实施进行评估,开展通信保障的现场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应急保障队伍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以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建设等部门为主,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为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国家公用电信网络、设备的抢修维护、故障恢复和路由调度管理等工作。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以海南省电信有限公司机动通信部(队)为基本骨干队伍,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海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急通信保障队伍为辅,省专用通信局、网通海南分公司、铁通海南分公司、卫通海南分公司协助与配合,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广东机动通信局为技术装备支撑。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主要在突发情况发生时为党政领导机关实施指挥提供临时通信联络,确保指挥通信畅通。

65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平时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应急通信的宣传以及对应急通信指挥管理机构和保障人员的技术培训,并根据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应急演习,以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应急通信保障的能力。

社区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社区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社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国办发()52号文件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的指示精神,南城社区根据本地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害,保证公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区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扎扎实实的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组织机构
为有序实施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成立指挥机构分工如下:
总指挥:何洪泽(社区主任)
副总指挥:刘满良(房管所长)
副总指挥:黄小尊(社区副主任)
副总指挥:刘明(社区党支部委员)
成员:朱克,郑敏,贾雪英
三.健全制度
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指挥部每月进行一次专题研究;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年终进行评议。
四.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
1.火灾突发事件处理。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报火警119,同时指挥和副指挥迅速将情况报告街道办,并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查明情况,采取措施,展开抢救。
2.定期检查食堂尤其是卫生状况进行彻底检查,以防止食物中毒
3.对办公室档案图书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是防盗防火
4.对办公区域的电源.液化气罐.电热器.电炉.电热毯进行彻底检查以防后患。
五.加强领导
社区办和房管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带班值班制度,关键岗位.部位要设专人负责,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经常总结经验,定检查,使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2.3

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青羊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成都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青羊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属学校和直属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3.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校内外涉及师生员工参与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课、罢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1.3.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包括:学校楼道馆舍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事故;校内交通事故;校园水面溺水事故;集体活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后勤保障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1.3.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包括:发生传染病疫情,集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及其它(可能)损害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的事件。
1.3.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等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
1.3.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1.3.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故
包括:教育系统统一组织的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制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失(泄)密事件;在考试、评卷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等。
按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影响范围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
切实履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能,把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公共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
1.4.2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准备工作。
1.4.3分级负责
根据市教育局和区政府的统一领导,按照“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区教育局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做好事件处置、指导和督促工作。
1.4.4反应迅速
局机关、学校和直属单位必须完善领导小组内部的分工协作,同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快速的反应机制。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应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尽量减少损失和危害。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副局长
成员:行办、党办、人事科、小教科、中教科、成教科、督导室、计财科、思教办、资源办、招办、后勤办、勤工办、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定期分析形势,加强预警预报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机制;组织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突发事件处置经验教训;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请示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行办承担,主要职责是收集分析区属学校(直属单位)的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督促各区属学校(直属单位)落实工作,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2.2各专项处置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区教育局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迅速成立工作组到现场;及时报送信息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督促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2.2.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行办、党办、思教办、人事科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行办
成员:党办、人事科、小教科、中教科、成教科、思教办、督导室、计财科、资源办、招办、后勤办、勤工办、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2.2.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行办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行办
成员:党办、人事科、小教科、中教科、成教科、思教办、督导室、计财科、资源办、招办、后勤办、勤工办、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2.2.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思教办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思教办
成员:党办、行办、人事科、小教科、中教科、成教科、督导室、计财科、资源办、招办、后勤办、勤工办、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2.2.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后勤办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后勤办
成员:党办、行办、人事科、小教科、中教科、成教科、思教办、督导室、计财科、资源办、招办、勤工办、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2.2.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成员:党办、行办、人事科、小教科、中教科、成教科、思教办、督导室、计财科、资源办、招办、后勤办、勤工办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通过技术手段实施监控区属各学校的网络机构,及时制止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大面积传播,处置校园网遭受大范围攻击和其他严重事故。
2.2.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招办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招办
成员:党办、行办、人事科、小教科、中教科、成教科、思教办、督导室、计财科、资源办、后勤办、勤工办、教培中心、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工作
3.1预防预警
区属各学校和直属单位要把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明确责任,完善措施;结合日常工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同时加强人员,努力提高指挥和实战能力;随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3.2信息报送
3.2.1信息报送原则
迅速: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报告;
准确:信息内容必须客观具体,不得漏报、谎报、瞒报,事情发生变化的情况应及时续报。
3.2.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
区教育局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迅速根据事件的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立即电话通知相关人员;情况严重的报告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与事发学校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和及了解事件发展态势。
(2)文件报送
报告工作组组长的内容要有书面材料,并根据相关预案和领导批示开展工作。重大信息,区教育局要及时书面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3.2.3信息保送的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件、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件的原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学校和当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5)事件处理过程和结果;
(6)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4预防预警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4.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区属各学校和直属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区教育局同时将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4.2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区属各学校和直属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区教育局同时将情况报告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4.3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区属各学校和直属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区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带队到现场协调、指导。
4.4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区教育局指导各学校和直属单位进行处置工作,必要时区教育局派工作组到现场。学校主要负责人到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5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预案由区教育局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立即执行。
5应急保障
5.1人员保障
区属各学校和直属单位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在位在岗和通讯畅通,同时应组建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加强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能力,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确保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
5.2物资保障
区属各学校和直属单位事先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所安排,加强与政府部门专用物资储备部门的联系,确保紧急情况下物资能及时足额到位;并有一定的应急物资储备,合理存放,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必需。
5.3经费保障
区属各学校和直属单位每年应在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应急资金,专款专用。
6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按照《成都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青羊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我区教育系统群体性事件的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等,划分为四个等级。
6.1.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聚集事件失控并走出校门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连锁反应,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Ⅰ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6.1.2重大事件(Ⅱ级)
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连、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连的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Ⅱ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6.1.3较大事件(Ⅲ级)
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校内出现横幅、

标语和大(小)字报,有关讨论已成为校园网内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校内局部聚集一次(累计)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端;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Ⅲ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6.1.4一般事件(Ⅳ级)
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或事件虽处单个状态但已引起师生员工关注,可能引发聚集;师生员工出现少数过激言论行为,校园内(校园网)出现大(小)字报;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Ⅳ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确认事件等级,以调整应对措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6.2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预警
6.2.1预防和预警工作
(1)建立不稳定因素定期分析制度。经常深入学校,及时掌握各种动态,做好情况分析,加强教育引导,防范敌对势力的煽动。
(2)提高工作的针对性。高度重视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影响,特别是容易激化师生情绪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3)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机关和学校、直属单位要建立规范的值班制度;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庆期间由领导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并每日报告情况。
6.2.2信息报送制度
(1)学校对发生(可能发生)的重大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报告给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情况。
(2)区教育局对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视情况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同时加强与事发学校的联系,及时传达领导指示,协助做好处置工作;加强与公安分局、信息传媒等部门的信息沟通,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6.3应急响应
6.3.1应急处置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努力把事态控制在校内、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6.3.2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学校向区教育局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避免事态继续恶化。区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
(2)学生出校门机会游行,学校要及时劝阻;劝阻无效时要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秩序,防止其他人员混入学生队伍,同时配合公安部门现场警戒,防止各种过激行为。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学生骨干的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同时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公安部门采取坚决措施时,学校要继续做好劝导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离开现场。学校处理时要掌握时机和分寸,避免矛盾激化。
针对师生的恐怖事件,按照《成都市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6.3.3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出面与学生对话,控制事态发展;学校的中层干部、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面对面做好疏导工作;对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人员要报请公安部门监控;涉及外教或留学生时,要立即对他们采取保护措施;严格门卫管理,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和学生外出集会游行。区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派工作组上前指挥。
6.3.4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学校接报后迅速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区教育局报告情况。相关负责人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置,情况清楚、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妥善处理;情况不清需要调查的,则进行认真解释,使学生理解并支持学校的工作,同时尽快疏散聚集的学生,恢复正常秩序。区教育局视情况派出工作组,协助学校做好工作。
6.3.5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学校发现有社会危害的大(小)字报及传单,要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同时监控张贴者,确定其身份后妥善处置。发现事端苗头,要立即现场取证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解决。要加强校园巡查和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6.4善后与恢复
对伤亡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或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加强师生的教育,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措施。
7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7.1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按照《成都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青羊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将我区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
7.1.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一次死亡30人以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对当地教学生活秩序有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
7.1.2重大事件(Ⅱ级)
一次死亡10人以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对当地教学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的事故。
7.1.3较大事件(Ⅲ级)
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对当地教学生活秩序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7.1.4一般事件(Ⅳ级)
一次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对当地教学生活秩序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7.2应急处置措施
7.2.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组织现场疏散、灭火,同时向119报警;迅速切断煤气、电源等;抢救伤员;视情况决定是否转移重要财物,安置受灾人员,稳定情绪。
7.2.2校舍建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积极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员;切断煤气和电源。
7.2.3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对水箱水塔要有效封闭,加强管理,配备救援设施;发生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2.4通道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加强学生教育工作,及时排查隐患;发生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控制局面,现场输导,通知伤员家属,及时通报情况,安稳人心。
7.2.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区委区政府、公安部门、市教育局报告;设立隔离带,疏散人群,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工作。
7.2.6突发危险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学校启动应急预案,设置污染封锁区,报告有关部门;区教育局协同有关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检验,尽快查明主要污染物及危害程度,制定整治措施并实施;保护师生员工,远离污染区。
7.2.7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启动应急预案,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协助公安交警;通知伤亡人员家属,通报情况。
7.2.8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稳定现场秩序,组织有效疏散,避免继发性伤害,同时做好伤员抢救工作。
7.2.9外出实习、参观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配备必要工具设施;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沟通信息,清点人员;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自救、互救;争取事发地点有关部门的救援。
7.2.10突发后勤保障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
规范操作规程,遵守管理制度;发生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必要时请有关职能部门支持。
7.3善后与恢复
尽快恢复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做好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赔偿工作,慰问受害者家属,协助公司联系赔付;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加强管理,及时整改;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
8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1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按照《成都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青羊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将我区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分为四级。
8.1.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8.1.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高考、中考前5天发生一次中毒超过3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乙、丙类传染病短期爆发流行;高考、中考前5天发生发病人数达到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区以外学校;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学校实验室有毒物品泄漏,造成急性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8.1.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高考、中考前10天发生,一次中毒超过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或乙、丙类传染病短期爆发流行,疫情达到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高考、中考前15天内发生发病人数及疫情达到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在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群体性心因性或不良反应;学校实验室有毒物品泄漏,造成急性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1.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学校一次集体食物中毒30-100人,无死亡病例;学校发生肺鼠疫、霍乱病例达到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学校实验室有毒物品泄漏,造成急性中毒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未达到Ⅳ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按Ⅳ级进行处理。
8.2信息报告
8.2.1信息报告程序
区属学校(直属单位)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员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区教育局在接报告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可同时直接报告区教育局。事件结束后,将处理结果报告至区教育局。
8.2.2信息报告内容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受伤害人数;事件性质初步判断、可能的发生原因;事态控制情况、病人病情与治疗情况、采取的措施;事件处理、整改、责任追究情况等。
8.3应急反应
8.3.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反应
按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信息员每天按要求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8.3.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反应
按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信息员每天按要求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8.3.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Ⅲ级)应急反应
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做好伤病员或死者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按区政府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措施;相关负责人到现场了解情况病看望伤病员,协助救治工作;指导学校落实应急措施,帮助解决具体困难;根据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8.3.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应急反应
学校在场人员立即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学校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和区教育局,组织救治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封锁现场;对可疑物品取样留验;排查相关场所、人员;对中毒现场进行消毒处理;对传染病例实施隔离;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侦破工作;通知患者家属,通报情况,稳定师生和群众情绪。
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到医院看望伤病员,指导协助学校组织救治工作,落实相应应急措施;同时协助做好家属工作,维持正常秩序;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8.4善后与恢复
(1)因传染病停课的学校,须对教学生活设施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恢复;因传染病停学的学生,须经卫生部门检查,确定恢复健康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2)认真做好受害人员善后工作;追究事故责任;积极整改。
9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9.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按照《成都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青羊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将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分为三级。
Ⅰ级事件:指学校所在区域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Ⅱ级事件: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要影响的自然灾害。
Ⅲ级事件: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9.2应急反应
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后,区教育局应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根据当地政府部署,检查学校应急准备情况,必要时组织师生员工疏散;加强宣传,维护稳定。
灾害发生后,根据灾害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9.2.1Ⅰ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区教育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派工作组到灾区,了解灾情,尽力给予支持。
9.2.2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向区教育局报告灾情和工作情况,区教育局根据政府部署派工作组到现场协助工作;根据灾情确定应急支援内容和规模。
9.2.3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受灾学校报告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派工作组到现场帮助学校落实应急措施和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情况。
9.3善后与恢复
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工作,尽可能给予补偿,同时协助保险公司联系赔付;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持校园和社会秩序;全面整治安全隐患;总结经验教训;追究事故责任。
10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0.1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按照《成都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青羊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将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区教育机关网络和学校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串连、煽动、蛊惑、反动信息或发现泄密、失密事件。
重大事件(Ⅱ级):关系稳定的事件已成为校园网BBS或教育机构网络论坛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校内局部聚集或其他形式聚集;教育机构主页出现淫秽等有害信息及链接的。
较大事件(Ⅲ级):校园网或教育机构网络上出现大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稳定的苗头性信息;教育机构主页出现不良信息及链接,主页服务器、网络主要互联出口、辖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全部中断72小时的。
一般事件(Ⅳ级):教育机构主要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受到非法侵入的;主页服务器、网络主要互联出口、辖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全部中断小于72小时(含)的。
10.2预防预警措施
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要按照《成都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进行实时检测,收集安全预警信息,周期性向机关和学校发布预警信息;用户发现异常应及时反应。
10.3应急反应
10.3.1网络环境事件处置
网络环境安全包含火灾、盗窃、破坏等影响教育管理信息网络的事件。发生事故,由相应的应急工作组负责现场处置,密切跟踪参数变化,联系相关部门和人员作维护。
10.3.2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由各级网络运行部门负责,重大事件(如:线路中断、路由器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立即向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
10.3.3网络攻击事件处置
通知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负责人,决定上报或通报;按预案通知相关管理员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
10.3.4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通知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无法消除或恢复系统,情况严重时应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10.4善后与恢复
学校和机关发生网络和信息应急事件后,应对重大事件作总结报告,根据处置中暴露的各种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预案并实施针对性演练。
11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1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类型、等级确认
11.1.1失、窃密突发事件类型及等级划分
普通高考、成人高考、中考、自考、大学英语四六级、初高中会考等国家统一考试试卷在运送、保管、考试实施等环节中出现失、窃密事件。其等级按下表规定进行划分。
危害等级事件涉及范围媒体登载窃密动机扩散范围
Ⅰ级事件两区(市)县以上有贩卖或蓄意破坏广
Ⅱ级事件两区(市)县以上无自用有限
一区(市)县内有贩卖或蓄意破坏较广
Ⅲ级事件一区(市)县内无自用有限
11.1.2考风考纪突发事件
出现大面积替考、集体舞弊、使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事件;由招生工作人员组织、参与的恶性舞弊事件;出现严重违规招生、乱收费事件;考生、家长恶意扰乱、妨害考点正常教学工作秩序,致使考试无法继续实施等事件。
11.1.3其他突发事件
出现大面积试卷错装、漏装、漏印、缺页事件;出现大面积考试设备、设施故障事件;出现大面积考生或招生工作人员食物中毒事件;新闻媒体误导考生及家长,引起招生考试混乱事件等。
考风考纪突发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不划分等级。
11.2应急处置
11.2.1失、窃密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Ⅰ级事件
在执行Ⅲ级事件措施的基础上,区教育局、考生所在学校、单位应根据市招办统一部署,传达省、市关于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相关处置决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善后等各项工作。
(2)Ⅱ级事件
情况一:处置措施同Ⅲ级事件。
情况二:处置措施同Ⅰ级事件。
(3)Ⅲ级事件
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市招办报告相关情况;根据市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的部署,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案件侦破前,应根据市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的要求,加强新闻媒体管理,未经市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同意,不得发布失(泄)密事件有关新闻。
11.2.2其他考试安全类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考试实施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类、交通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故,考试被迫中止,按“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程序办理,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妥善处理停考考生补考问题。
(2)考试中出现大规模集体违纪舞弊事件,考点出现大面积替考、使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按失(泄)密Ⅲ级事故处置,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
(3)考点出现大面积试卷错装、漏装、漏印、缺页时,立即报告市招办,启动应急预案,听候市招办部署。
(4)考点出现大面积考试设备、设施故障。考点听力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启用备用放音设备和备用磁带;如线路及音箱出现故障,一时无法解决,立即组织其他部分考试,在其他部分考试结束后立即按规定继续进行听力部分考试(须请示市招办)。如遇停电,立即启用备用电源。
(5)考生、家长恶意扰乱、妨害考点正常工作秩序,致使考试无法继续实施。及时予以制止、记录、报告考点主考,情况严重的移送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12附则
本预案是青羊区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区属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应遵照执行。区属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的应急预案须报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本预案由青羊区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区教育局可适时进行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烟草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烟草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局甘烟安[***]11号文件《关于制定甘肃省烟草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以党中央“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等有关安全理论思想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观,结合县局(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应急预案的救援原则遵循“信息准确、快速反应;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各负其责;立足自救,内外结合”的救援原则。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关于制定烟草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烟草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三、成立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1、成立“安全事件应急指挥组”。指挥由局长(经理)xxx同志担任,xxxxxx担任副指挥,指挥组下设3个小组:(1)现场救援小组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2)后勤保障小组组长:xxx成员:xxxxxx(3)通讯联络小组组长:xxx成员:xxxxxx2、工作职责指挥组职责:(1)组织、指挥、协助事故部门开展事故救援、现场恢复及其事故善后工作;(2)提供、联系事故救援所需的相关物资;(3)协助社会救援部门所进行的现场救援、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4)组织、协调各专业救援小组的工作;(5)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发生情况;(6)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及对立功人员的奖励意见。现场救援小组职责:(1)、根据指挥组安排携带相关物资;(2)、抢救在各类事故(事件)中被困现场人员及其重要物资;(3)、随时向指挥组报告现场情况,为指挥组提供决策信息;(4)、根据上级指示,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后勤保障小组职责:(1)、根据现场需要,汇报所需要救援物资,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2)、抢救、安置事故伤亡者,安置疏散出的物资。通讯联络组职责:(1)、根据指挥组安排,启动预案,通知所有预案内人员;(2)、根据指挥组的指令,向上级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3)、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现场围观群众;(4)、调解事件矛盾及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四、筹备应急资源1、物质资源(1)、各批零网点及公司大库必须备有下列救援及防护物品:abc干粉灭火器3-5具;防盗抢专用器械:电警棍2个、狼牙棒1个;(2)、单位值班应急车辆;(3)、应急药品、急救工具;2、人力资源以下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方面的专业训练或者从事本专业工作:(1)、火灾事故现场保护人员;(2)、事故现场伤者的救治人员;(3)、其他需要现场分析、决策等相关技术人员;3、资源的配置与管理以上应急资源由安全事件应急指挥组调配。五、应急启动程序和应急处置程序、措施(一)、应急启动程序1、不论发生何种安全事故(事件),都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同时向公安、保险等职能部门报告。2、不论发生何种安全事故(事件),事故部门都应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上报相应的社会救援部门。3、预案指挥组成员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必须迅速各就各位,认真履行其职责,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其职责的,其职权转交本单位(部门)其他负责人。(二)、应急处置程序、处置措施1、火灾事故(1)、了解火场内部是否有被困人员、所燃烧物品、是否有爆炸物及化学危险品;(2)、了解燃烧物质、失火现场建筑物情况、疏散通道出口起火点处于建筑物内的大致方位;(3)、切断火场电源,解救被困人员;(4)、利用现场灭火设施进行扑救;(5)、确认人员已全部疏散,关闭防火门;应该注意的问题:(1)、进入烟雾较大的火灾现场应携带应急照明以及湿毛巾;进入火势较大的火灾现场应穿消防服;进入楼房火灾现场人员抢救被困人员应携带消防救生绳,所有进入火灾现场人员均应携带通讯工具,并保证每5分钟联系一次,若联系中断,必须组织第二次救援。(2)、在没有足够的安全措施下,严禁进入火灾现场,所有人员未经过火灾现场指挥员允许,不得进入火场。(3)、火灾扑救完成后,要组织人员现场看守(不得破坏现场),防止余火复燃。2、交通事故一般事故:(1)、车辆故障发生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故障要迅速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停驶到安全地点进行现场维修,不能现场维修的拨打电.net话等待救援。发生车辆失火事故,要立即停驶,车内人员要迅速离开车内。若车前盖内冒烟,在没有准备好灭火措施前,不要打开车盖,若不能自救,要马上离开车辆,同时拨打119、122电话。(2)、轻微碰撞按事故程序快速处理。(3)、人员伤亡事故若发生有人员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烟草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车内轻伤人员要迅速打开车门或车窗离开现场,并及时拨打120、122电话。在救护人员未到达之前,有条件的要对重伤人员进行现场抢救(主要针对正在大量出血的伤口、受外力挤压、严重呼吸障碍等情况采取措施),对头脑清楚,骨骼、颈椎可能受损人员,不要轻易采取措施。特别提示:(1)、处理以上三种情况时,应尽量离开公路,防止二次事故;(2)、要尽量争取时间,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要始终坚持救人先于保护现场的原则。3、抢劫盗窃事故(1)、发生盗窃事件。若发现窃贼正在行窃中,应首先报警。发现人(营销人员、部门值班人)要持有防身器械。若发现人(营销人员、部门值班人)与窃贼同在一个建筑物内,在可能的情况下,发现人(营销人员、部门值班人)可离开建筑,将窃贼反锁在建筑物内。(2)、发生盗窃既遂案件。发现人(营销人员、部门值班人)不要进入现场内部,按程序上报。特大盗窃案件,应立即报告,并立即组织力量布控,设置警戒线,在公安部门到达之前,禁止一切人进入现场。(3)、发生抢夺案件。受害部门应及时报告110。发生这类事件之后,受害人(营销人员、部门值班人)应当尽量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辨认清楚,牢记在心,并及时拨打110,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能够当场抓获其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并要保持现场原状,组织人员维护现场,同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验。对有关案件信息要做好记录。此时单位各部门电话必须有人看守,案件情况不宜在单位内传播。应注意的问题:(1)、发生盗窃、抢夺案件,所有措施都要在充分保护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2)、事故当事人要沉着冷静。4、事故善后工作1、事故救援调查结束后,县局(公司)要积极组织现场恢复,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工作。2、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并写出书面事故报告,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3、主动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协商,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补偿,对伤亡人员家属进行安抚。六、处罚与奖励1、事故依法判定后,依据有关部门对事故结论的判定结果上报分局(公司),申请对事故救援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对事故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2、奖励与处罚的书面材料连同事故报告一并上报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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