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工作计划 > 安保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 导航 >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计划

安保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计划。

闲时无计划,忙时多费力。在工作中我们也需要这种计划性。常说的工作计划,是对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何让你的工作计划写得更有意义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计划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计划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规范和强化全县环境污染事件(以下简称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与国家、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对全县甚至全市、全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污染事件。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件。

第四条 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或处理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第五条 在事件应急处置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对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成立XX县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的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和县环保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贸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

第七条 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在县环保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和处理县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检查和督促指挥部决定事项的落实;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和修订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指导各乡镇、部门做好事件应急工作;部署有关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及时收集事件相关信息,分析重要信息并向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演变为事件的,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应急委员会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

县环保局和县安监局负责通知有关部门启动应急处置救援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肇事者及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救援,组织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处理意见。

县发改局组织协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国家投资安排与事件后基础设施的恢复,负责重大项目与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管理,努力提高环境保护投入总体水平。

县公安局负责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组织加强现场警戒、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等工作,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事件应急处置体系运行经费,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应急工作所需的通讯和信息化设备、监测仪器、防护用具、应急交通工具等经费,确保重大和特大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县市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供水、生活垃圾等领域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事件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城市供水、垃圾等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绿化等安全正常运行。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为应急交通工具提供便捷畅通的运输通道,确保应急人员和物资迅速到达。

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并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事件发生时水源水供给保障的协调工作,帮助、指导事发地保障水利设施安全,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件造成的农业损失处理提出处置意见,并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件造成的林业损失处理提出处置意见,并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及时为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县监察局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部门党政领导及时到岗、执行命令、工作效能等情况,及时查处和依法追究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行政责任。

县气象局负责事件发生地气象条件与动态变化的实时监测,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提供环境应急所需的气象数据。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第八条 事件应急队伍主要由县环境监察部门、环境监测部门和各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九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由主管领导负责,组建与县级机构相对应的应急指挥系统。

第三章预测预警

第十条 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县内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境外但有可能对我县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上报。

第十一条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成员单位必须指定联络员、值班电话,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等的联系电话要确保24小时畅通。

第十二条 事件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一)Ⅰ级(特大、红色预警):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因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件。

(二)Ⅱ级(重大、橙色预警):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三)Ⅲ级(较大、黄色预警):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四)Ⅳ级(一般、蓝色预警):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第十三条 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

第十四条 事件已经发生,达到Ⅳ级预警标准时,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预警公告;达到Ⅲ级预警标准时,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预警公告;达到Ⅱ级预警标准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预警公告;达到Ⅰ级预警标准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预警公告。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Ⅰ级应急响应由自治区应急指挥机构请求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启动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 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类型、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传真),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传真),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向社会发布信息须经县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组织。新闻单位要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十六条 应急响应程序

县应急指挥部得到事件信息后,应初步确定事件性质、级别,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启动预案级别的建议,逐级上报,并请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事件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后,应急指挥部要尽快组织实施,并成立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地方政府领导参加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一)应急准备工作

开通应急指挥部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件的分级,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同时报市应急指挥机构;通知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析情况,并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现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二)应急救援工作

县应急指挥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应急状态时,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判定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应急队伍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发生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环保、经贸、住建、水利、卫生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三)处置措施

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按自治区环保局制定的《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相关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及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的处置,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城市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的处置,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城市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的处置,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生物物种安全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其他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按有关专业部门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实施;因环境污染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按《XX因环保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实施。

(四)安全防护

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群众疏散方式和方向,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之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五)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六)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事件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第十七条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一)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县应急指挥部要指导有关部门及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事件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15天内,上报市应急指挥机构。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八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县应急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或在其上级专业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第十九条 发生事件后,对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或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件救援和调查处理,或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失当,索贿受贿、包庇事件责任者等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条 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各成员单位提出预算,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县级财政资金预算,以提高环境污染应急处置中人员、信息、技术、资金和物资等重要资源的保障能力。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物资和装备,由县应急指挥部指令有关部门负责调集和征用。

第二十一条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和教育工作,广泛宣传事件的预防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加强事件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第二十二条 为保障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及相关单项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实战演练,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事件的实战能力;县应急指挥部对各成员单位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预案由县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Fwr816.COM同步阅读

中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和部署,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理紧急情况,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全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 员: …… 高中部年级组长
二、处置突发事件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1)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流洞中学xx楼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再挂机。并派人到公路等候消防车到来。
(2)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3)迅速向应急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或值班校委汇报。
2、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师生撤至安全地带,调查是否有人困在火场,并阻止学生救灾。
(3)参与人员应使用灭火器、水桶、脸盆等灭火或控制火势。
(4)消防车到来之前,所有教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消防车到了之后要听从消防队员的指挥做好配合工作。
3、扑救方法:
(1)各类火灾都可以使用学校配置的灭火器扑救;
(2)扑救液体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4、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发现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正确的方法。
(5)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学校食堂发生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应马上报告校长室或政教处。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经请示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3、对食堂中的预留食品、蔬菜样品立即实行封存。
4、校长或政教处就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值班校委,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
②迅速报告校长室、政教处。
③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④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节,收缴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住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住校学生突发摔伤、患病、打架等情况,寝室管理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迅速控制事态发展,采取自救,特别是熄灯后发生的事件,要采取迅速、果断的措施,把影响缩小到最小。
2、就事态发展情况,由校长或政教处决定是否报警。
3、学生摔伤或患病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并由班主任及时联系学生家长。
4、政教处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5、具体处理办法详见《流洞中学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五)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和当地政府。2、要迅速抢求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六)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教育局和当地政府。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七)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在建或改建

中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2、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或拆除,设有隔离栏。3、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局和当地政府。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八)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要定期检查锅炉和用电线路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电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保险。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九)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教育局,经同意后才能实施,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前要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有详细的安全预案,有得力的保障措施和足够安全管理人员,并有明确的职责。要加强巡视,随时清点人数,严禁单独行动。返程时在规定地点清点人数,如使用车辆,随队老师必须跟车返校。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立即向批准单位报告活动安全情况。2、若发生事故,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和当地政府。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情时(如“非典”、“流感”、“甲肝”、“禽流感”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长或校长室,并及时与该生家长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认是传染病流行病或疑似病人时,学校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迅速如实报告县教育局与流洞镇人民政府及县疾控中心。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教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具有传染危害,方准来校上课。
4、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县局及县疾控中心批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十一)学校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如晚自习突遇停电,各班级应启动预警措施,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到位加强巡逻。跟班教师应立即稳定学生的秩序和情绪。①跟班教师不能让学生随意出教室,学生上下楼梯要听从统一指挥,有序进行。
②如正值下课、就寝前,学生在走廊、楼梯、盥洗室、厕所等,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抢跑,追逐,推搡。
③马上开启过道、扶梯平台的应急灯和学校备用其它照明用具;
④晚上停电期间有关问题决策,由值周领导联系校领导后决定是否放弃上晚自习。班级跟班教师在没有接到值周领导口头通知前,应组织学生在教室开展一些活动如:唱歌、讲故事。
⑤恢复通电后,各班负责管理教师应及时回收残余蜡烛,严禁将蜡烛带入寝室。
2、如遇食堂因特殊原因造成中餐、晚餐不能供应或不能及时供应。
①食堂工作人员应马上报告主管校长和总务主任;
②若延迟开饭应迅速向学生解释原因,并告知时间。
③若不能供应则要迅速组织相关食品,分发给学生;
④严禁学生私自外出就餐。
三、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制险情、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诿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突发事件后,全校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已的回避逃脱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五、突发事故发生后,由当事人(第一个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中主管负责人的召集下,认真、仔细、如实地填写《流洞中学突发事故处理一览表》,以备查用。
广德县流洞中学二○○五年十月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实施意见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最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实施意见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各镇人民政府、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东南街道办事处,XX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开发区,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现就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


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关口前移、面向基层,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全市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使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1.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市政府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行政领导机构,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是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机构,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其他市政府领导担任。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为办事机构,承担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以下简称“各板块,’)是本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行政领导机构,要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各板块、市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党政办(办公室)负责人作为应急管理工作联络员。
2.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形成完备、实用的应急预案体系。一是要编制好应急预案。市有关部门要编制好本行业和本单位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各板块编制好本辖区的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3年内完成全市专项预案的编制和修订。编制修订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要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要组织有关专家、相关部门进行评审,使预案能用、管用。二是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市应急办要制定出台全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各板块按照要求规范预案制定、审批、备案、修订程序,把分散的基层预案衔接好、管理好。市有关部门修编的专项预案按规定报市政府审批,各板块的总体预案和市有关部门的部门预案报市应急办备案。三是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各级各类预案制定单位要有计划、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实战性和联动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预案演练,并根据预案演练情况以及内外环境变化情况,及时评估和修订完善预案。市政府每年组织开展1一2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各板块原则上每年都要组织安排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高危行业、涉及生命线工程的企业、各类学校要针对事故易发环节和重点时期,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2次预案演练,演练情况及时报市应急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应急演练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3.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各板块、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加强纵向和横向的配合协调。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要自觉牵头,主动负责,协作部门必须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通情况、评估趋势、提出应对措施,统一调配各类应急力量,共同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二)加强突发事件防范工作i,开展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排查和监控。各板块、市有关部门是隐患排查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定期对本行业、本区域的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台帐,定期检测,实时监控,并告知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2.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增加监测点,扩大监测覆盖面,不断提高监测水平。对监测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开展风险分析,及时做出预测。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建立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种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县突发事件应对实施方案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县突发事件应对实施方案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


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煤矿、建筑等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治安、刑事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群众性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依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XX县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严格按照《XX省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执行,是我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预警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县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跨乡镇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乡镇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县政府负责处置的Ⅳ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或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Ⅲ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或需要由省政府负责处置的Ⅰ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1.6 应急预案体系
 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县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牵头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制定印发,并报县政府备案。

欢迎阅读范文人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计划》内容,我们还为您精心挑选了关于2024工作计划的优质专题,请访问:安保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