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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检讨书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

为了遵循领导的意愿,我们应该制定一份合格的工作计划。我们对接下来发生的主次工作顺序都需要有一个清楚的排列,这就是工作计划,如何让自己的工作计划规划得更清楚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

为积极应对我城区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推进我城区养老服务综合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35 号)和民政部《关于做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4 号)精神以及《**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府办〔****〕40号)的要求,结合我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情况

**区现辖5个镇、1个开发区、2个街道,共57个行政村和**个社区,人口27.**万人,其中,农村**.73万人,社区12.47万人。截至****年12月,城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3.74万人,占总人口**.75%。80岁以上的老年人3707人,100岁以上的老年人25人。城区建有农村五保供养机构37个(4个敬老院、33个五保村)、幸福院10个、老年协会22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个,民办养老机构2个。

二、总体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元并举、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制度完善、快捷便民、服务良好的养老服务模式,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到****年,全城区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 40 张以上。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辖区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养老服务改革力度。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改革工作,依据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社区养老服务用房、资金保障等计划,确保在 **** 年以前本辖区养老床位实现 40‰以上的目标。

(二)加强规划布局与用地保障。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在制定辖区区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常住人口人均用地面积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严格执行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标准,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公办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可采取市场方式由国土资源部门采取公开招拍挂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地。优先保障和落实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计划指标,城区在****年底前规划好**区社会福利院建设用地,推进城区本级的老年综合福利设施建设。

(三)加快建设公办养老机构。要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力争 **** 年底前建成一所不低于300张床位的社会福利院。

(四)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结合**市《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面积按照不低于社区居民公益性用房面积 **%的标准配备。新建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要与社区其他服务用房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到 **** 年,实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

(五)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改革。加快推进公办养老福利机构(含乡镇敬老院)的改革,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年完成乡镇敬老院法人登记;实行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采用托管、承包经营等方式,激活公办养老机构,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积极探索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模式,推进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要转变由政府直接管理的模式,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快推进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工作。到****年,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率达100%。

居家养老服务运营单位要以上门服务和日托照料等方式,为生活在家中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保健康复、紧急救助等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培育服务机构、招募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服务商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社会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医疗文化单位、家政服务公司、公益慈善组织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实现服务项目增量,服务功能增效,服务范围增大,服务主体多元。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进民办养老服务经营公司和家政服务公司,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向老人提供规范的有偿服务。严格设置服务商准入条件,统一服务标准。

(六)落实民营养老机构扶持资金。加大政府对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将各项优惠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1.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 **** 年 6 月 1 日以前依法登记且经民政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登记并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床位数达到 100 张以上(含 100 张)的每张床位补贴 **00 元,床位数 100 张以下的每张床位补贴 1000 元。对 **** 年 6 月 1 日以后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并依法登记、用自建房或购买用房的新成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 100 张以上(含 100 张)的,政府按照每张床位 3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100 张以下的,政府按照每张床位 25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租用房产且租期达 5 年以上或利用自有房产改(扩)建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 100 张以上(含 100 张)的,政府按照每张床位**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100 张以下的,政府按照每张床位 **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上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床位数均须经市民政主管部门、城区民政局认定和确定。

补贴的发放方式: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并依法登记满 1 年后,入住率达到 30%以上的,按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的 50%给予补贴到位;运营满 3 年,年检合格,入住率达到 50%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余下的 50%。

2.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 年 6 月 1 日以后,依法登记的民营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接收本城区户籍老年人入住的,由民政部门认定,按实际入住老年人数量,给予每人每月 10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连续补 3 年。老年人入住非户籍所在城区养老机构的,由老年人户籍所在地政府提供配套运营补贴。床位运营补贴按床按月计算,以老年人实际入住的月数为准。

3. 居家养老运营补贴。经市民政主管部门登记确认,凡与城区民政局签订居家养老服务协议的养老服务单位,由城区政府将已建成的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的场地和设施设备无偿提供给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单位组织,用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按照运营一个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由政府给予一次性养老服务单位组织一定数量的补贴,作为养老服务单位开办居家养老日间照料运营补贴。根据居家养老服务单位组织服务对象(三无老人、低保、重点优抚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服务的质量及服务的时间,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运营补贴。通过民政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单位进行评估,经抽查评估,服务对象满意度 90%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 **0 元奖励;满意度在 80%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 1** 元奖励;满意度在 70%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 100 元奖励;满意度低于 70%的不奖励,并限期整改。

以上3项财政补贴扶持金由市、城区按 1:1 比例承担。

(七)培养养老产业集群。发改、经信、规划部门要加强规划引导,培育发展养生、养老、康复、教育、医疗等老人特色产业。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创新能力,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品牌龙头企业,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老产业集群。

(八)探索医养结合发展模式。按照国家有关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政策,积极探索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模式,在符合医疗机构设置的原则下,卫生计生部门要支持社会资本举办护理院、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护理站,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支持养老机构与社区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设立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进一步完善医保报销制度,探索老年人异地养老就医结算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建设管理,形成城区政府领导,发改局和民政局牵头负责,物价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卫计局、统计局、工商质监局、食药监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工作联席会议、考核评估和统计制度。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城区要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力度,将各项优惠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优惠扶持落到实处,要逐年增加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健全监管机制。城区民政局要建立和实施养老服务机构等级管理制度,引入第三方进行有效监管。民政、财政、住建、国土、规划、卫计、食药监和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对未达标的养老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要确保其公益性质,严禁从事核准范围以外的经营业务,严禁改变机构的养老服务性质。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养老机构,要收回床位建设补贴资金,停发床位运营补贴,并向社会公布。对违规建设的养老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强化安全保障。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养老机构的安全保障工作,确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管和指导。各级养老机构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卫计、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养老机构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疫情预防、监控制度等落实情况,确保养老机构的卫生和食品安全;各级公安机关要指导养老机构做好安全防控,确保养老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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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发展工作安排意见


服务业发展工作安排意见

为发挥服务业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xx年全省服务业发展工作安排意见》(川办函〔20xx〕5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xx年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统领全年服务业发展工作,深化对服务业规律性的认识,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完善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积极探索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有效途径,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升、水平提高。20xx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力争突破274亿元,增长10.5%以上,超过同期GDp增幅,占GDp的比重提升1个百分点,超过30%;服务业税收突破37亿元,增长24%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促进重点行业加快发展。
1.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业。着力打造商业中心、核心商圈及特色商业街,发展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推动中小型商业网点均衡布局。培育农村商贸体系,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24小时便利店等现代经营模式,丰富商业业态。全年新培育限上商贸企业30户,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2亿元,增长13.5%以上,全面启动35个农贸市场、10个产地批发市场新(改)建工作。
2.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扎实推进省级现代物流试点示范市建设,加大重大物流项目建设力度,培育壮大本土物流企业,支持主辅分离物流企业发展,积极申报A级物流企业。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引进知名物流企业入驻,构建以枣山园区为核心、临港及各区市县物流园区为支撑的“一极多点”物流发展格局。全年培育A级以上物流企业3户以上,第三方物流营业额实现增长15%以上。
3.加快发展旅游业。按照“一圈三带”格局(“一圈”,即以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为中心的广安城市旅游圈,“三带”,即渠江沿江生态度假旅游带、华蓥山旅游带、嘉陵江休闲旅游度假带),以红色文化、休闲度假、生态养生为主线,进一步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全国红色旅游基地”和“川渝生态休闲度假旅游胜地”。全年实现旅游收入173.4亿元,力争实现200亿元;完成旅游项目投资32亿元,力争完成33.3亿元。
4.加快发展会展业。按照“主城为主、县城为辅”原则,因地制宜,争取主办一批中、省大型会展活动(论坛),提高广安影响力。支持市内企业“走出去”参加国内外知名专业展会,构建多途径的营销网络。因地制宜开展节庆促销活动,积极举办广安车市联展、家装建材、名优特产等展会,力争将广安打造成为全省有较大影响力的会展城市。全年力争举办各类会展30场次以上,实现交易额15亿元以上,带动餐饮、广告等相关收入5亿元以上。
5.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规划建设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积极引进知名电商企业建设电子商务仓储、配送中心。深入推进“全企入网”、“全民触网”工程,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鼓励、引导企业建立电子商务网站,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实现线上、线下协同运营。鼓励、引导各类企业入驻“天虎云商”平台,拓展市场,提高竞争力。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32%以上,网络零售额增长36%以上,“天虎云商”平台入驻企业360户以上,各区市县规划建设电子商务集聚区1个以上。
6.健康可持续发展房地产业。有序发展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产业,完善推动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并存的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健全规范物业管理体系。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竣工面积、销售面积同比分别增长25%、20%、30%以上。
7.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发展健康服务业,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引导,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符合广安实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年新增养老服务设施床位0.5万张。
8.加快发展商务服务业。进一步发展法律、会计、审计、咨询、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行业,推进市场调查、管理咨询、品牌服务、信用评估等咨询服务行业发展,发展商务写字楼、总部楼宇经济,增强城市商务服务功能。引进和培育一批商务服务企业,带动商务、商贸、餐饮、娱乐、购物、创意设计、咨询等行业的发展。
(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1.引导集聚集群发展。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等要探索创新,吸引多元市场主体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形成多元主体、多业支撑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力争申报成为省级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各区市县要规划建设现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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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聚集区,推动服务业快速发展。
2.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服务业重点项目储备库,加大对外推介和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战略性投资项目。建立完善程序优化、服务高效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落实市级领导联系服务业重点项目责任制。加快实施一批投资大、带动强、效益好的大项目,确保新开工项目数、投资额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全年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550亿元,增速达35%以上。
3.培育大企业大品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招大引强,做大做强,力争培育规上服务业企业32户以上。实施服务业品牌发展战略,创建一批知名服务业品牌。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争创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地理标志商标、驰(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政府质量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有机(绿色)产品等称号,力争获省级以上品牌5件以上。
4.提升创新能力。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研发、工程中心和各类实验室,搭建一批专业化服务平台。全力打造高新技术孵化基地、创业服务中心、电子商务产业园等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的专业孵化器建设运营。大力发展科技咨询、科技评估、技术推广等中介服务机构,培育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
5.优化发展环境。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组织清理服务业准入方面政策规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创造非禁即入的宽松发展环境和公平竞争秩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取消和下放服务业审批事项。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制订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标准。推动落实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严格落实宾馆饭店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用水、用气同价的价格政策,降低服务业经营成本。
6.促进城市转型发展。引导主城区及县级城市转型发展服务业,推动城市新区规划建设现代服务业功能区,实现产城一体发展。鼓励利用旧城改造区、棚户区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有条件的产业园区转型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培育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支持中央商务区和现代商贸功能区建设,打造现代服务业发展标志性区域。
7.促进制造业主辅分离。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发展科技研发、现代物流、贸易营销、设计策划、文化创意、咨询策划等生产性服务业,逐步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鼓励制造业企业将生产性服务环节外包,提高市场化水平。
8.大力培育消费热点。创新消费业态和商业模式,培育汽车消费、信息消费、健康养老、旅游文化等消费热点,推动节能环保和再生产品消费。积极参与“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惠民购物全川行动”三大市场拓展活动,扩大服务消费市场。加强产销对接、农超对接,推进鲜活农产品进社区、进超市、进市场,推进农村商业连锁和统一配送,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
(三)提升发展承载能力。
1.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公厕、垃圾站、通信、学校、医院、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要素配置保障优先、专项资金支持优先、基础设施配套优先、重大项目布局优先的“四优先”支持政策,为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加快交通枢纽建设。全面提升铁路通道运输能力,加快与周边重点区域和城市大能力货运通道、快速客运通道建设,推进城市内部交通路网建设,构建铁路、公路、水运“三位一体”的现代运输枢纽,为扩大服务业辐射半径提供保障。
3.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快4G网络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建设应用,提高运行速度和质量。整合信息网资源,推动“三网融合”,推进“智慧广安”建设,启动实施智慧旅游建设。加快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各园区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优化信息消费环境,拓展信息消费领域,提升通信运营商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统筹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目标绩效评价体系,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服务业发展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要逐步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整合商贸流通、旅游、金融、文化产业等扶持资金,规范资金用途,提高使用效益,特别要在服务业综合改革的重要载体、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三)提高用地保障水平。对服务业项目可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出让、租赁等方式依法供地。城镇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要逐步增加服务业用地。城市中心城区土地及旧城改造迁建整合的建设用地要优先规划发展服务业,并明确服务业用地最低比例。城市与产业园区间要合理安排生产性服务业用地。
(四)强化统计监测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政府、部门、行业相结合的统计体系,加强重点行业、新兴行业的统计监测,提高预测预警能力。研究制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消费、健康与养老服务统计分类及指标体系。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机制、门类季度统计调查制度,每季度召开运行监测分析会,注重统计监测及其成果运用。
(五)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引导社会培训机构、现有中高等职业学校增设服务业紧缺专业,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服务业专业教育,提高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比例。大力引进国内外著名培训组织开设分支机构,开展技能培训业务。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在职人员业务水平。支持各类产业园区经当地政府批准后自建公租房性质的员工公寓。用好高层次人才管理基金,制定吸引人才优惠政策,强化人才奖励与保障制度,引进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

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工作计划


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工作计划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工作计划,请大家参阅!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全省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和《xx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xx实际,特制定xx年xx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0%以上,占GDp比重达到30.5%以上。新增2个以上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培育10家以上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文化旅游示范园区、物流示范园区、电子商务示范园区、专业市场升级改造、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商贸流通改造提升。(1)提升传统市场。升级改造瑶海农机大市场、创达义乌商贸城、仪邦奥特莱斯广场、五金机电城、亚夏二手车市场、担子汽配城等专业市场,凝聚吸引同类型、同板块商户集群发展,盘活房地产存量,融入互联网因素,提升专业市场功能。(2)破题会展经济。通过ppp方式吸收社会资本参与xx现代会展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食品、家电会展品牌。(3)加强口岸建设。提升现有保税仓库营运水平,推进保税物流中心申建,加快xx无水口岸建设,积极参加全省陆港水运口岸联盟、铁海联运联盟建设。

(二)电子商务加速发展。(1)加强农村电商建设。农村电商实现全覆盖,实施“1+50+6”工程,每个县(市)建设1个以上电子商务运营中心,50个以上村级服务站,网上交易额达6亿元。(2)推进跨境电商发展。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平台,推进100家以上本地外贸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3)支持本地电商发展。支持“淘滁网”、“品速易购”等本地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依托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建设xx产品特卖馆。(4)加快电商园区建设。招引专业电商产业园运营服务机构,提升xx电子商务产业园运营水平。支持港汇中心“xx苏互联网+大健康”产业园建设,推进苏宁易购呼叫中心、居家养老智能穿戴中心等项目入驻产业园。推进各县市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运营。(5)申报国家项目。支持定远县申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三)现代物流发展壮大。(1)加快园区建设。加快推进xx鸿耀物流园区建设,一期项目建成运营,初步搭建物流园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2)推进体系建设。加快物流业标准推广应用及物流标准化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加快城市配送及电商物流体系建设,争创国家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城市。着力打造粤赣xx苏物流节点城市,积极引进4家以上国内外知名第三方物流企业。(3)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汊河港、凤阳港等物流集聚区和广大物流、华塑物流等重点项目,建设一批综合性物流园区和港口物流园区。

(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1)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电子视听设备、玩具生产、文化用品制造业及印刷包装业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为核心的文化创意产业。(2)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出台《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推动文化资本市场平台建设,着力构建“文化+”多元化文化产业发展格局。着力引导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重点扶持xx日报社新媒体做大做强。(3)加强项目建设。加快“861”项目建设,进入“861”文化产业项目总数20个以上,投资总额进入全省前7名。利用深圳文博会等招商推介平台,加强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招引力度。加快长城文化创意产业园、金丝楠木文化产业园、儒林外史国际文化城、远望高科技文化产业园、定远古城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争取1家文化产业园区入选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立国家重点出口文化企业和项目后备库,培育3家后备企业。(4)推进品牌建设。继续组织“xx省民营文化企业100强”评选申报,争取入选企业数6个以上。推动更多的文化企业入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xx省著名商标,双丰文化企业、图强文具等品牌申报国家驰名商标。推进龙利得等企业主板上市(挂牌)。

(五)旅游升级发展。(1)加大旅游资源整合,优化全市旅游发展格局。加大琅琊山风景区、皇甫山国家森林公园、长城影视城、远望特种影视园、明光八岭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天长地久科技文化创意园、太平文化街区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形成旅游产业集聚。(2)促进产业融合,开发各类旅游产品。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绿色旅游、蓝色旅游、古色旅游等“四色”旅游。(3)强化旅游公共服务,满足多层次游客需求。完善景区道路旅游标识指引系统,完成新改扩建旅游厕所20座,优化旅游咨询中心和游客集散中心布点建设,改善景区停车场、游客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4)推进旅游品牌创建,展示xx旅游新形象。推广A级景区、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A级旅行社等旅游行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琅琊山创5A取得实质性进展。(5)创新开发模式,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呼应江北新区建设,把握“一带一路”契机,积极融入南京都市圈、合肥经济圈旅游合作,锁定高铁沿线城市,拓展客源市场,开展精准营销。

(六)金融服务提升。(1)继续增加有效信贷供给,确保贷款增量超150亿元。全力争规模抢投放,着力扶持实体经济;创新政银企对接方式,畅通互联网对接渠道;建立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切实加快审批和投放进程;加大与域外银行合作,引进更多外部信贷资源。(2)强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力争新增首发上市企业1家以上;力争天长、明光各新增1家首发上市报会企业;力争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0家以上;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企业数达到150家。(3)进一步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应急融资功能,力争新增投放超35亿元。坚持组建与规范并重,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小贷公司规范经营、强化风险防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其不断提升管理水平,降低利率和成本,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融资难现实问题,成为金融支持县域和“三农”的有益补充。(4)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力争提供贷款担保超55亿元。抓增资扩股,壮大资本实力,提高融资担保和抗风险能力;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引进人才,提升管理水平;推进“4321”业务,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强化指导、协调、考核。(5)发展金融机构,壮大金融主体。力争引进域外银行1家,琅琊、南谯两区村镇银行筹建取得实质性突破,各县市区增设金融机构(含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1家以上。

(七)健康养老发展。(1)发展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完成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等级评定工作,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和服务水平,xx年底前全市65%的农村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加快xx市福利中心一期工程建设进度,启动项目二期建设前期工作,各县(市)启动示范性养老机构的建设工作。(2)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引进智慧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探索在市辖区城区建立“互联网+养老”居家养老服务系统,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资源与辖区内养老机构签约、提供服务,xx年底实现全覆盖。(3)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开展ppp项目试点,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八)科技信息升级发展。(1)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到xx年底,培育建设特色产业基地1-2个,新建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家,企业技术中心10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总数达到146家。(2)加快各类研究院建设。加快建设家电院xx分院、汽车与家电技术及装备研究院和食品加工研究院,组建苏滁智能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等技术研究院2家。(3)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支持南谯、明光开展科技孵化器建设,在建孵化企业增加18家,全市投入运营的孵化器总数达到4家,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三期工程竣工投入运营,全市新增孵化面积5万平方米。(4)推进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丰富的科技资源,促进技术、成果转移与转化,为我市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服务,开展各类产学研活动50次以上,对接合作项目200项以上。

(九)生产性服务创新发展。(1)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xx电子商务产业园、苏滁现代产业园国际服务中心等重点项目为载体,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研发设计、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2)发挥社会资本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发展信息技术、业务流程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支持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产品设计、工艺流程、生产规划、生产制造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管理。鼓励建立专业化、开放型的工业设计企业,促进工业企业与工业设计企业合作。(3)加快主辅分离。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逐步将研发设计业务分离出来,设立为全社会和全行业提供服务的独立法人研发企业,提高行业的专业化水平。(4)加快产业集聚。以工程设计、专业设计为重点,推进建立专业特色明显的设计企业集聚区,引导各类设计院、工程咨询机构集聚发展。

乡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


乡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

乡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
乡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
为了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就加快服务业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充分认识发展服务业的战略意义。服务业即第三产业,包括国民经济各个产业门类中除农业、工业、建筑业以外的其它各行各业。服务业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承担着服务一、二产业,创造需求,引导消费,增加就业等功能,其发展水平是衡量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服务业,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乡经济实现了长足发展,一、二产业的快速发展,对交通运输、信息等产业乃至技术、商务服务的依赖程度日益增强;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对服务产品的质量、层次、范围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我乡实际出发,加快发展服务业,有利于发挥自身优势,实现产业互动,对于提高国民经济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进一步增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紧迫感。20xx年,我乡服务业增加值实现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从业人员达到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九五”初期提高了个百分点。但我乡服务业发展也存在着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吸纳就业能力不强,总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等问题,直接影响着第一、第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整个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就服务业内部而言,结构也不尽合理,产业化程度较低,缺乏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优化升级步伐还不快;信息、物流、社区家政服务、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档次较低;专业技术人才较缺乏,且主要集中在教育、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滞后,开放程度不高,垄断程度较高和管制较多的行业主要集中在服务业领域,影响了服务业发展。全乡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转变观念,针对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推动服务业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三)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工贸、旅游、唐山北部区域中心中等城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多元投入,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以增加总量、提高质量、吸纳就业为着力点,重点发展旅游、商贸餐饮、社区服务、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物流、商务服务、金融保险、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保等公益性服务业,全面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四)发展目标。与我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相衔接,力争到20xx年,全乡服务业增加值达到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年均增长,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3左右;到20xx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年均增长15,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0左右;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与一、二产业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服务业体系。
三、行业发展重点
(五)商贸餐饮和文体娱乐业。坚持鼓励、支持同引导、管理并重,推动商贸餐饮和文体娱乐业扩大规模,提高水平。商贸服务业。围绕市场需求,积极调整商业网点布局,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新型业态,努力构建布局合理、城乡互动、方便快捷的商贸流通体系。围绕特色产业,发挥农业信息中心作用,引进代理配送、电子商务等先进经营方式,巩固扩大区域无形市场。积极发展餐饮业,不断提高餐饮业服务档次和水平。加快发展文体娱乐业,鼓励建设各类娱乐设施,不断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消费需求。促进餐饮业和文体娱乐业的有机结合,形成吃、住、健身、文化娱乐于一体的消费环境。
(六)物流业。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市场推动”的原则,加快构筑以现代交通和流通产业为基础,以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的物流体系。大力发展运输业。积极开辟客运班线,推进客运“村村通”工程。
(七)水利、环保。水利事业,积极推进水利事业市场化运作,发展水利产业。鼓励民间资本兴办水利事业,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积极推广尾矿砂制砖、高炉矿渣再利用等环保项目,促进环保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八)教育、卫生、文体、科技等服务业。教育服务业,围绕提高全民素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加强硬件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卫生服务业,围绕满足群众生活和健康需求,加快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建设,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引导不同所有制的医疗机构共同发展。文体服务业,围绕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加快城乡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文体产业发展体制,积极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单位改制,鼓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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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资本参与文体事业和文体产业发展。扎实推进乡文体中心建设,到20xx年建成一个符合宽裕小康标准的文体中心。积极培育体育产业市场体系,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以多种方式投资体育产业。科技服务业,加快建立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鼓励科技人员承包基地、创办民营科技企业、中介组织,支持各类企业依托相关科研院所建立健全技术研发机构。整合农业科教资源,加强乡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到20xx年,争取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以上;20xx年达到57以上。
四、保证措施
(九)加强政策扶持。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业各个领域。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和政府承诺对外资开放的领域,均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降低创业门槛,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都不得作为企业和其他组织设立、登记的前置条件。切实发挥行政审批中心作用,简化前置审批,减少中间环节,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制度环境。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对应当减免的税费要切实减免到位。加大新建服务业企业扶植力度,对投入大、效益高,促进就业的项目,要在工商登记、土地使用、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
(十)加强就业服务。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扩大就业容量,增加就业机会。围绕服务业发展需求,对从业人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在服务业领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开发公益性服务岗位和社区就业岗位,为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提供援助。落实促进再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引导服务业企业更多地吸纳下岗失业人员。
(十一)推进改革开放。培育服务业龙头,支持服务业企业实施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拓展领域,扩张规模,打造品牌。推进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实现后勤服务、配套服务由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社会服务为主转变。扩大对外开放。创新招商方式,积极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建设服务业项目;鼓励支持服务业企业与国内外特别是京津地区优势服务业企业加强经贸联系,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合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服务贸易和对外劳务输出。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委、政府成立服务业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建立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乡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制约服务业发展的问题,制定和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对服务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为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推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


推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竹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府发〔**〕30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广府发〔**〕28号)精神,为提升我县建筑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建筑业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吸纳农民工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激励机制,推进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提高发展质量,加快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做强产业优势,做大建筑业经济规模。

(二)目标任务。2020年底,全县建筑业总产值实现 2亿元左右、年均增长27%左右。力争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达到1家以上,三级企业达到3家以上;建筑从业人员达到3000人以上。

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验检测等单位实行联合重组或互补合作,拓宽服务领域。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土地、房产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下,免征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涉及的土地、房产、车辆等过户费和工商登记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执行。

1.鼓励兴办建筑企业。凡在我县注册新成立的建筑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的,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

2.鼓励县外建筑企业到**注册。对转入我县注册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给予100万元的奖励;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年产值超过8000万元的,给予40万元的奖励;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年产值超过4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年产值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3.建筑企业资质晋升。对在**注册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由三级升至二级的,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率先推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代建的方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4.扶持企业参与本县境内工程建设。对于县内5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7-1号)第三十四条,即:比选规模限额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确定承包人,县发改、住建、财政、审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

5.减轻本地企业负担,支持企业轻装上阵。对于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且信誉好的本地企业,可由业主单位代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加快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加快建筑业科技创新。建筑业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改造项目可享受同工业企业相应的优惠政策。

(五)支持人才队伍建设。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国家级施工工法或3项以上“天府杯”金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数量等限制,破格申报参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鼓励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鼓励支持我县企业刚性引进注册造价师、一级建造师、一级建筑师、一级结构工程师和全国注册岩土、电气、暖通、给排水工程师。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并保证教育经费5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职业培训。

三、强化金融支持

(六)引导金融机构对有市场、诚实守信、经济效益好、还贷能力强的建筑企业提高授信额度,简化审贷程序,优先安排放贷计划并及时放款。

(七)支持建筑业企业将符合信贷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应收账款、股权、商标权等作为抵质押物,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支持建筑业企业联合组建互助式融资担保公司。

四、加强市场监管

(八)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市外施工企业进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储备库,除资质资格符合外,还必须按专业将拟参与投标的项目班子整套人员固定,由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企业报名参与工程项目竞标必须使用入库的项目班子,有违法行为的取消在我县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3年。已进入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重新审核。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除有特殊施工要求的桥梁、隧道、钢结构涉及公共安全等工程外,不再设置施工业绩。建设单位不得随意提高投标企业资质标准,不得擅自增设增项资质,不得以主项资质要求为由排斥增项资质符合条件的企业。公开招标的项目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企业有效证照原件到场开标,杜绝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制度。派驻我县建设工程项目部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应持有当地社保证明,项目班子成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五、优化发展环境

(十)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保修)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比例,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除此之外的其他保证金,并不得随意提高比例。企业所交保证金应按规定和约定及时返还,不得拒绝或拖延。

(十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打击建设领域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建材、强租设施设备等扰乱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及时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款支付、材料款拖欠、质量投诉等各类案件。加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和劳资纠纷调处化解,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等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恶意拖欠工程款的一律不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

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工作计划


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工作计划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工作计划,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xx发〔xx〕xx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xx政〔x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xx政〔xx〕xx号)精神,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带动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提升社会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县现代保险服务业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动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把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坚持完善监督、防范风险,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努力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保险保障和服务。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xx年,全县保险业保费规模突破7亿元;保险深度、保险密度等主要发展指标接近或者达到全市发展水平,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和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支持“三农”保险发展。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强化涉农保险发展机制。立足县情,扩大小麦、玉米、花生、棉花、大豆、油菜等主要农作物保险覆盖面,力争今年种植业承保面积达到实际种植面积的65%以上。推进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肉鸡保险发展,健全支持畜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支持保险机构积极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过程中应坚持政府主导、控制风险、鼓励创新、审慎监管、适当保护、持续发展、普惠服务的原则,使低收入群体买得起、买得到和愿意买,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让保险保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鼓励龙头企业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保障机制。引导支持保险机构创新支农惠农方式,通过“企业+基地+农户”、“农村合作组织+农户”等模式,广泛开展设施蔬菜、现代种业、经济林果、肉牛、肉羊等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积极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水利保险、森林保险、农业基础设施等普惠涉农保险业务。加大政策支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低保户、贫困户等重点群体的保险保障工作。

(二)统筹发展城乡养老和健康保险。加快养老保险业务发展。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支持保险机构开展面向无养老保障人群以及独生子女家庭、失独老人、残疾人等人群的普惠型保险业务。大力发展各类医疗、疾病、失能和残疾人康复护理等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引导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执法人员、医护人员、环卫工人等意外伤害保险。全面推广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经验,稳步扩大经办服务范围。鼓励支持保险机构与基本医疗管理单位开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补充意外伤害保险,弥补基本医疗中意外伤害补偿不足的问题,构建更加全面的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保险保障体系。按照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大病保险受托承办工作,建立覆盖企事业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统一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

(三)大力发展重点领域意外及责任保险。根据国卫医发〔xx〕xx号文件精神,由卫生部门牵头,将医疗意外险纳入医院管理,力争xx年全县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90%以上,积极引导私立医院参保。将食品生产安全责任险纳入地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体系,对已投保企业优先获得行业专项支持和政府政策扶持。在大型游乐场所、影剧院、商场、宾馆、写字楼、歌舞厅等公众聚集场所强力推广意外伤害保险及公众火灾险。完善校方责任保险,将教职工意外伤害、校方责任、校车承运人责任纳入保险范围。加强中小学、职业院校学生保险意识的教育,通过“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保险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理性投保、依法维权,在全社会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良好氛围。教育部门应当为保险进校园宣传提供便利条件,支持开展学生、幼儿平安保险,扩大覆盖面,与校园责任险形成互补,保障学生、幼儿校内外安全。加大开办建筑工程保险的力度,所有建筑工程必须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保险,不办理建筑工程保险的工地不允许施工,为工程人员提供意外保障。全面落实旅行社意外保险制度,实现县内旅行社意外保险全覆盖,鼓励旅游景区投保意外险,为我县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四)积极吸引保险资金参与我县经济建设。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体量大、投资期限长、融资成本低的优势,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吸引保险机构通过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各种形式参与我县经济建设,为保障房、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鼓励保险机构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保险工作协调机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保险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考虑,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为保险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县财政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纪委、财政、税务、卫生计生、教育、交通、农业、人社、民政、公安、消防、工商、食品药品监督、旅游等部门在保险业发展中沟通协作,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尊重保险机构的市场主体地位,坚决打击保险欺诈、侵占挪用保险资金等违法活动,维护保险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支持保险机构扩大基本医保经办范围,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保障水平,支持健康养老保险改革创新。物价、定损、伤损鉴定等部门要严格标准,科学公正。各相关部门在实施涉及保险业的执法行为时,要加强与县金融办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坚持依法行政,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大力支持公安机关要建立交通事故车辆和盗窃车辆信息共享平台,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加大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盗抢保险的力度,让老百姓能在生产、生活中享受保险带来的保障。加大交通事件的甄别,严厉打击骗保、骗赔行为。司法部门要切实维护好保险机构的正当权益,依法查处涉及保险领域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保险欺诈、侵占挪用保险资金和骗取保险金等犯罪活动。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于商业保险机构运营效率更高的公共服务,委托保险机构经办,对于具有较强公益,但市场化运作无法实现盈亏平衡的保险服务,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服务的方式,积极推进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农村居民、城镇居民、职工等各类养老、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经办服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健康保险、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要规范地方配套资金预算管理,及时足额发放财政补贴资金,加强农业保险政策与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鼓励金融机构对投保农业保险和涉农保险的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积极争取国家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制度支持。加大机动车辆交强险的执法检查力度,引导机动车车主足额投保商业第三责任险。在人群聚集的车站,大力支持城乡公交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使出行人获得更多的保险保障,使意外灾难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

(三)建立工作落实和督办机制。切实加强对保险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保险协调配合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发挥各保险机构的纽带作用,建立政府与保险公司总部投资部门沟通联络机制,争取保险资金为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中长期直接融资服务。县政府金融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搞好跟踪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并定期将推进情况报告县政府,推动我县现代保险服务业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引进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扶贫工作。发挥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优势,多渠道筹措资金,探索利用地方财政资金、贫困村互助资金公益金及扶贫专项资金为贫困人口购买大病及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保险保障水平,使贫困人口不再因病返穷,因病致穷。

(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各保险机构要进一步转变经营理念,创新发展模式,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出发,加快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保险诚信文化,加强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加强对保险机构服务承诺履行情况的监督,健全保险消费者纠纷调解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保监会“保险三进入”号召,鼓励选择实力强、品牌大、服务优、网点全的保险机构,开展保险驻社区代表及驻村服务代表服务活动,以保险服务为切入点,使之成为保险服务的窗口,直接延伸柜面服务,实现“保险不出门,有病跟着人,赔款送上门”, 打造15分钟保险服务圈,提升保险机构服务形象,便利城乡居民办理保险服务手续;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为保险驻村代表的建立提供便利条件。

(五)防范化解保险市场风险。加强保险业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优化风险处置流程和制度,提高行业风险处置能力,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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