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策划方案 > 服务业检讨书 > 导航 > 区政府加快发展服务业的主要措施

服务业检讨书

区政府加快发展服务业的主要措施。

做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能够让我们在行动时不跑偏。贯彻公司的各项指标,我们都会制定一份方案。方案的表达要简洁明了、层次分明、精炼有效,少用套话、废话。怎样为自己安排好一份工作方案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区政府加快发展服务业的主要措施,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一)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投入服务业. 对本《工作意见》中提出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要切实采取措施,落到实处。要将服务业的发展项目有选择、有重点地列为区级两类建设项目,以加大建设管理力度。要通过政府资金、政策的倾斜、引导,充分运 用市场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兴 办服务业。只要具备经营条件的且是国家允许经营均可经营;凡属我区鼓励发展的项目如家政、中介、运输、 旧货经营等,将在工商、办理证照、管理方面给予支持。同时优先支持下岗职工和土地被征用的农民积极。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l、成立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府办、经济贸易局、财政局、发展计划局、外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建设局、文体旅游局、教育局、卫生局、科技局和银行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扶持服务业发展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加强对服 务业的引导和服务工作,研究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措施。 同时,要建立服务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制度以及领导挂钩制度,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推进服务业迅速发展壮大。 2、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协同各方,抓好引导,热情扶持。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都要相应成立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工作意见》分解任务的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将把《工作意见》中的主要工作任务逐年进行分解立项,落实责任,并将完成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对全区服务业的发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落实优惠措施,加快服务业发展步伐。 l、政府服务 (l)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为服务业重点企业提供 优质服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行公开服务承诺制、办事流程公示制,简化办事程序,限期予以办理和答复。 (2)坚持和完善服务业企业收费一张卡制度,任何有权收费单位对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应在《收费卡》上明确登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企业对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有权拒交,并有义务向区监察局、物价局举报;坚持和完善一个窗口收费、一个窗口办理外来人员三证制度(就业证、计生证、暂住证)。 (3)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区政府要有计划、经常性地举办或组织服务业重点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各种班和知识讲座;要编发专刊、简讯,定期、免费地为服务业重点企业提供经济、科技、政策、市场等方面的信息,赠送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业务书刊;区政府每年拨出专项经费分批组织服务业重点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市场。 (4)鼓励服务业重点企业认真实施人才战略,积极引进和培养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服务业重点企业引进的人才如符合《关于扶持科教兴区重点项目的若干规定》中要求的条件,优先享受该规定中所提供的关于住房、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资待遇、落户、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待遇。 (5)服务业重点企业列为公安部门重点内保单位,企业内部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应尽快侦破,保障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税务部门应严格执行税务检查的有关规定,确需稽查的要经税务局长批准。区直各单位和各镇、街道办事处应避免对服务业重点企业作不必要的检查、考核、评比活动,确实需要的,经请示区分管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6)服务业重点企业法人代表或经理、经贸人员申请办理多次往返港澳证件、出口手续等,外事、公安等部门优先报批。 (7)要充分利用我市户籍改革的有利时机,用好用活相关政策,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的准入条件,以此吸纳更多的人口入户丰泽,拉动消费增长和业的健康发展。 (8)要加快服务行业协会的建设步伐,既保护企业的利益又可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要充分发挥商会的协调、沟通作用,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 2、资金扶持 (l)鼓励服务业重点企业加快科技兴企步伐,其科技进步项目按《关于扶持科教兴区重点项目的若干规定》优先享受重点扶持的优惠政策。 (2)服务业重点企业科技进步奖励办法,按《关于扶持科教兴区重点项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①被评为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区政府一次性给予奖励,奖金数额分别为2万元、1万元、 0.5万元;被评为市科技贡献奖,奖金数额为3万元;被评为省级、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和科技贡献奖,奖金数额以上述标准为基数依次加倍。 ②通过GB/Tl9000-ISO9000族质量体系认证或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获合法有效证书的企业,区政府给予奖励3万元;通过GB/T19000-ISO9000族产品质量认证,每一张合法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区政府给予奖励1万元; (3)区财政每年按上年营业税入库数比前年的增量的5%安排商贸服务业发展基金,专项用于商贸设施建设、服务业发展的贷款贴息补助。 ①凡商贸设施建设、新办及扩大原

有规模的服务业,投资额(指开业后经区有关职能部验证确认的实际到资额,下同)达到一定规模的,可享受贷款贴息补助。贴息标准: 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的一次性贴息15万元; 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一次性贴息25万元; 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贴息40万元。 ②对我区重点发展的专业市场(包括专业一条街)以及第三产业结构中区政府列入重点引导发展的行业,为促其形成规模,在招商工作开始启动的一年内,客商入市经营,按其经营规模或投资额的大小给予一次性贴 息1-3万元,在经营期满一年后兑现。 ③对星级酒店的投资改造,银行给予优先贷款,财政参照技改扶持政策给予相关优惠。 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大型商贸集团的发展。凡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年纳税在170万元以上的商贸企业,奖励法人代表3万元。

F132.com延伸阅读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方案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x发〔xx〕xx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xx政〔x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x政〔x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正确处理政府、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统筹发展养老事业,创新养老服务方式,加快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具体指标如下:

1.居家养老。完善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和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覆盖率均达到100%。

2.社区养老。符合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其中由社会力量独立运作的达到90%;全县90%以上的乡镇和8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3.机构养老。到2020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达到45张,其中民营床位和护理型床位均分别达到50%和30%以上;将90%以上的农村敬老院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4.医养融合。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2016年达到40%,2020年达到90%;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2016年达到60%,2020年达到100%。

5.队伍建设。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100%,持证上岗率2020年达到80%;为老服务志愿者达到5000人以上。

6.养老服务产业。全县养老服务业提供1000个以上就业岗位;养老服务产业吸纳投资达到10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履行政府职责,强化托底保障功能。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五保供养标准。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150张床位以上的中心敬老院,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利用空置床位为低收入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空巢老年人提供低偿服务。健全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鼓励为低收入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补充商业医疗保险。

(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城镇,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需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新建的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配套建设,建筑面积不足300平方米按300平方米配套,原则上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多期开发的应根据建设时序安排,同步做好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机构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300平方米,与社区服务中心和其他设施公用场所的,养老服务机构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由所在地乡镇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验收后统一调配,交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管理和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在2020年底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齐养老服务用房。

在农村,结合美好乡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在修编完善县域村庄布点和村镇建设规划时,凡人口聚集地、中心村必须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鼓励整合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共资源,增加为老服务功能。

(三)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行机制,推行公建民营模式,丰富服务内容,加强规范管理。根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模、服务人次合理确定管理运营费用,纳入县、乡镇财政预算。逐步推进智能化居家养老系统建设,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服务。为低收入老人免费安装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终端,逐步扩大到80岁以上高龄老人。

(四)推动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要规范程序、公开信息,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对符合条件的闲置医院、学校、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用于养老服务。

(五)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和运营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公建民营、委托管理。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允许公办养老机构以设施设备等作价入股,与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和运营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组改制,发展民间资本参股或控股的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2016年开展公建民营项目试点工作,到2020年,全县90%以上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

(六)推动医养融合养老机构的发展。重点推进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为一体的医养融合的养老机构建设。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养老服务。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可申请设置卫生所、卫生室、门诊部等。符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立老年病专科门诊,实行一号转诊,做好老年慢性病治疗和康复护理。鼓励医疗机构开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养老机构,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享受与民办养老机构同等的扶持优惠政策。

(七)实行老年人优待。完善高龄津贴制度,逐步提高标准。健全老年优待政策,在医疗保健、公共交通、参观游览等方面给予老年人优先、优惠,各类具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的公共设施都要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加快推进老年人无障碍设施改造。公共生活服务区、商业集中区要按相关标准设置无障碍通道和便于老年人休息的场所。已建成的设施要加快推进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到2020年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达标。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力争为有需要的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配备康复辅具和进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三、优惠政策

(一)完善土地供应政策

对养老服务设施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优先安排土地利用指标。

1.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土地供应。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停办后,其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收回或经批准后转由其他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使用。

2.营利性养老机构土地供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只有一个意向使用者的也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地。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养老设施建设,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土地用途,在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后,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

3.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本集体所有土地,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可以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4.住宅小区增设养老设施。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设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若后续调整为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的,应补缴相应的土地价款。

5.改造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存量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规划等部门同意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5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也可暂不作变更。

6.养老设施被征收后土地供应。养老设施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收时,按照“谁征收、谁负责”原则,优先安排同等面积的回迁或异地建设用地。

(二)完善财政扶持政策

县政府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力度,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的50%以上要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

1.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对于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经民政部门许可,在正常运营1年后且符合《xx省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和《xx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建设(改造、租赁)补助:投资新建和购买存量房屋改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300元;利用自有存量房屋改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0元;通过租房(租期不少于5年)举办的,以新建为基数,按租赁面积给予30%一次性补助(租金高于市场价的,按市场平均价格予以补助;租金分年缴纳的分年补助)。租用公办养老机构房产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3年内免交房屋租金。

2.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正常运营1年后,按实际连续入住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本县户籍的非政府保障老人人数,每张床位每月给予200元的运营补贴,其中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其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补助标准分别上浮50%、100%、200%。

3.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护理补助。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代养的农村五保老人和城市“三无”老人,按自理、介助、介护三种类型,给予每月不低于300元、400元、600元标准的护理补助(由县乡镇两级财政按6∶4承担)。同时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代养的农村五保老人和城市“三无”老人,由县财政将供养金转入该养老服务机构,用于支付上述人员生活、照料服务等费用。

4.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经验收合格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根据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规模、服务人次,给予适当的运营补贴。

5.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向具有本县户籍的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老人、70岁以上低收入老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逐步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免费安装居家养老呼叫终端并给予呼叫信息费补助。具体补贴对象和标准由县民政局、财政局另行制定。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和补贴资金,在除去上级补助之外由县财政承担,不重复计算。

(三)完善税费优惠政策

1.养老服务业的税收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免征其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养老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养老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养老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的,免征契税。

2.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规费减免。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施建设项目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基金,下同),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收入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信息平台)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每个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减半收取;电话、宽带网络使用费减半收取,有线数字电视、电表、水表建安价格(含安装材料)按成本价收取。

(四)完善金融支持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信贷投入支持力度,对产权清晰、管理规范、诚信度高、偿债能力强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给予多种方式融资支持。

1.民办养老机构抵押贷款支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产权清晰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抵押贷款,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部门应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探索民办养老机构收费权抵押贷款办法。

2.信贷担保服务支持。政府出资担保机构应积极为城乡社区养老公共服务设施、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开展针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信用担保业务。将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贷款纳入全县政银担体系并合理确定风险补偿系数,探索建立县级养老机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

3.政策性综合保险支持。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性综合保险,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探索建立老年人养老护理保险。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投保,减轻机构运营风险。对公办养老机构参加政策性综合保险的,保费由同级财政承担。

(五)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

1.人才培养支持。支持县内教育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培养或委托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依托县内相关职业培训学校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

2.养老服务人才支持。鼓励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我县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按照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分别给予每月100元、200元、300元的特岗补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3.合理配备养老专业人才岗位。重视养老专业人才的岗位配备。养老机构应根据岗位需要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技术人员。

4.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本县民办养老机构(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招用我县户籍的被认定的就业困难群体和大专院校对口应届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领导,成立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每半年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把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考核范围,并根据实际,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细化量化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措施,主动支持,积极配合,形成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

2.强化行业监管。民政及相关部门要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行业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建立资质评估、认证、管理体系;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奖惩机制,公开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行业规范和服务质量标准,建立标准化的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入院评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等制度。在办理新建小区命名手续时,核查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的规划配套情况。财政部门要健全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监督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视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消防、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安全指导,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他各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对养老服务业实施监督管理。积极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行业协会, 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增强市场透明度。发挥老龄委作用,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养老服务市场,促进养老服务市场公平、健康发展。

3.实行绩效考核。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工作绩效考核,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沟通协调、检查指导的职责,加强本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县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县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是加快调结构、转方式,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是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举措,是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竞争力、协调三次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推动服务业发展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着力点,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重,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为方向,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凸显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地位,完善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现代服务业总量扩大、结构优化、业态创新、品质提升、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实现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体制创新进一步加快,初步形成高效生产服务体系、优质生活服务体系、均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动服务业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着力提高配套服务能力和支撑保障水平,积极构建区域协调、产业互动、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新体系,全面提高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为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县富民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到2020年,全县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投资增速年均增长8%以上。

(二)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旅游、文化创意、金融、现代物流、商务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力争到2020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以上。传统服务业得到改造提升,行业面貌明显改观。

(三)集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建设1-2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形成1-2个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培育1-2个**省著名商标企业,创建1-2个服务业**名牌和1-2个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企业。

(四)贡献份额明显加大。服务业税收占全部税收比重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力争达到40%。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

1、坚持旅游兴县,加快建设健康修身产业承载区。依托**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核心区和“两山一湖”枢纽的区位优势,以发展独具特色的现代旅游为主攻方向,以创新旅游业态为着力点,优化开发旅游资源,整体提升旅游功能,县山联动打好九华牌,带动旅游业全面发展。依托佛教文化、非遗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和绿色生态优势,以“礼佛、禅修、休闲、养生”为主题,注重人居环境治理和泛旅游环境营造,加快特色景区、景点、旅游综合体和精品街区、专业市场建设,加快发展旅游休闲、体育健身、绿色健康等新业态,打响“礼佛上九华,修身在**”品牌,打造**南绿色之城、修身之都。

2、优化空间格局,聚力打造环**旅游经济圈。根据全县旅游业发展最新要求,启动修编**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一核三片”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高质量编制“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突出**境内**东北部旅游资源整体开发项目的编制与推介,完成该区域5A级旅游景区概念性规划。围绕“保护环**一片,开发国省道沿线”发展思路,坚持突出特色,充分考虑镇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经济发展水平、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实现差异化发展。县城(含**镇)以旅游接待、商贸、会展为重点,建设**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重要的旅游接待基地。朱备镇以礼佛观光、休闲养生为主题,加快现有景区景点整合,建设禅修特色小镇。庙前镇、杜村乡以生态农业、乡村旅游为主题,打造佛国田园旅游区。陵阳镇以非遗、民俗文化、生态观光为主题,打造富贵陵阳文化旅游区。

3、强化目标引领,加快全域化旅游业发展。一是推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与文化融合,推进一批摄影基地、影视基地、写生基地、文艺创作基地建设,建成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风情展示体验为内容的特色文化展示区。推动旅游与农业融合,大力发展田园观光、农业采摘、农艺展示、农事体验、民俗观赏、生态漂流等业态。推动旅游与体育融合,建设一批自驾车、自行车营地,引进一批体育品牌赛事。推动旅游与商贸融合,加快建设一批旅游购物精品街区和专业市场。拓展养生养老服务领域,开发集中医药康复理疗、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旅游医疗示范产品。二是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实施“互联网+智慧旅游”行动计划,加快旅游信息基础数据、游客信息服务、景区门票预约、旅游营销平台建设,建立互联互通的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务网络。推进旅游集散中心、旅游环线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满足自驾游、散客游需求的停车场、自驾车营地、房车营地、汽车旅馆。推进区域无障碍旅游,完善游客服务、安全救援、旅游交通“一网通”、“一卡通”、“一路通”,发展在线支付、旅游呼叫、实景传送等业务。三是丰富提升旅游品牌。重点实施**东北部旅游资源整体开发,加快九子岩、莲峰云海、清源山、龙泉圣境、佛缘谷漂流等重点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加快推进“醉美杜村”、富贵陵阳非遗文化体验区建设。以地藏文化、大兴文化、华严文化为纽带,丰富礼佛观光、禅境修身、佛国田园等佛文化旅游内涵,提升“礼佛上九华,修身在**”旅游品牌影响力。四是推进****东麓旅游度假区建设,带动我县旅游产业的全面发展。项目区重点发展以旅游业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好会展、购物、禅修、温泉、养生、保健、旅游地产等旅游新业态,构筑现代服务产业体系,争取早日成功申报**省省级旅游度假区,并努力向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目标迈进。五是围绕新旅游六要素“商、养、学、闲、情、奇”(旅游发展要素或拓展要素),审慎布局,丰富旅游业态,重点做好酒店等接待设施建设;与**相互补充的不同主题的景区景点建设;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和城区大型旅游专业市场建设。加大集多项旅游业态为一体的大型旅游综合体的招商建设,全力做好九华德懋堂、九华温泉、四季永逸大酒店、合泉山居等重大在建旅游项目的推进工作。

到2020年,全县力争创建5A级旅游景区1个,建成4A级景区6个、星级宾馆15家、星级农家乐85家,年旅游收入达145亿元。

(二)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产业

1、推动电子商务应用深化。一是扶持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企业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网上商城等网络零售终端,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二是通过“一企一策”等形式,引进国内电子商务产业巨头和世界500强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扩展流通渠道和市场空间。三是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活动,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起覆盖郊区县、乡镇、村的农村信息网络。推进农村商务信息化试点建设,引导电子商务向乡村发展,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营销活动,拓宽销售渠道,提升流通效率,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探索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中心,鼓励农民应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四是通过电子商务企业第三方平台及**特色专业电子商务平台等形式,以特色农产品等为重点,推动“电视+网络+手机”三网全覆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打造特色农产品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推动本地特色产品“走出去”。五是依托县开发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打造电商创业基地、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在全国知名电商平台开设**特色馆,促进电商产业集聚发展。

2、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一是发展企业间跨境电子商务。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模式,搭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普及电子商务应用,鼓励更多的外贸出口加工企业通过全网营销方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减少中间环节;鼓励阿里巴巴、中国制造网等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为本地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增值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外贸加工企业与国外采购商、银行、保险、运输等国际贸易相关方,通过信息系统对接和国际贸易单证传输,提高贸易效率,建立更紧密的贸易关系。二是发展企业对消费者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各项政策措施,开发集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仓储物流、金融支持等服务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跨境网络零售业务。

3、支持发展移动电子商务。一是加快推动移动电子商务普及应用。鼓励商贸、旅游等企业应用移动电子商务,提供即时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电子商务服务。支持传统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同步开展移动电子商务,重点对移动电子商务产业链企业给予扶持。二是加快推动公共服务移动电商发展。促进移动电子商务运用于民生和社会管理领域,使教育、医疗、社保、交通、工商、税务等与民生相关公共资源更快捷的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生活,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三是加快推进移动支付电子商务发展。鼓励支付宝、翼支付等移动支付平台在本地应用推广,进入民生和社会服务领域,惠及民众生活服务(如水电煤查询和缴纳)、出行服务、娱乐服务等。

到2020年,力争大中企业网络化供应链基本建立,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达到总数60%,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8亿元。

(三)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服务业集聚区。一是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功能,优化综合运输网络布局,加强公路、水路与铁路、航运之间的规划衔接,强化高速、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衔接,加快我县货运站场建设、改造和升级,引导传统货运站场向物流园区转型。二是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畅达快捷的物流通道,加快推进物流节点设施建设,着力打造物流中心建设,优化并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三是规划和建设现代物流园区。依托中心集镇、工业集聚地和交通枢纽,将童埠新区物流产业园建设成为集综合物流、专业物流、配送为一体的服务业集聚区。

2、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搭建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一是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平台开展物流园区信息联网工程建设,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二是推进行业信息系统建设,鼓励企业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鼓励骨干物流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强物流信息交互和共享,共同搭建面向中小企业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

3、建立物流配送体系,推动产业融合联动发展。一是发展制造业物流。鼓励重点制造业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的物流资源,按照现代物流管理方式,进行物流系统整合、优化,着力降低物流成本。支持重点制造业企业与物流企业以资产重组、合资、合作等形式,联合组建第三方现代物流企业,提升物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支持物流企业与制造业企业建立供应链战略联盟关系,全面参与制造业企业的供应链管理。二是发展商贸物流。加快构建与商贸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便捷高效、规范有序、绿色环保的商贸物流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商务部共同配送试点,推动共同配送、连锁商业配送、电子商务配送等配送模式的发展。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建设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完善物流配送功能,为所属门店和社会企业提供统一配送。鼓励“一对多”服务,依托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多个商贸企业、社区提供共同配送。支持建立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覆盖主要城区、辐射农村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三是发展农业物流。加快建立畅通高效、安全便利的农产品物流体系,着力解决农产品物流经营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加大对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投入,尽快建立与我县特色农产品相适应的冷链物流体系。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推进蓉东大市场等专业市场设施建设。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保证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

(四)加快传统商贸服务业转型

1、推进城市商业智能化,打造特色商业街区。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探索构建线上线下互动的体验式智慧商圈,支持商圈无线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智能交通引导、客流疏导、信息推送、移动支付、消费互动、物流配送等功能。加快**古玩一条街、美食一条街等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基于互联网技术培育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经营特色、文化特色的多功能、多业态商业街区。

2、推进批发零售业转型,打造特色消费商圈。一是促进零售业改革。鼓励零售企业转变经营方式,支持受线上模式冲击的实体店调整重组,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丰富消费体验,向智能化、多样化商业服务综合体转型,增加餐饮、休闲、娱乐、文化等设施,由商品销售为主转向“商品+服务”并重。以新型商业街区、城市综合体为载体,加快我县中心城区商业集聚区建设,打造集购物、娱乐、休闲、餐饮等功能的核心消费商圈。支持佛教工艺品、农特产品、特色旅游纪念品和城区大型旅游专业市场建设,形成旅游消费圈。二是促进批发业转型升级。鼓励传统商品交易市场利用互联网做强交易撮合、商品集散、价格发现和信息交互等传统功能,增强物流配送、质量标准、金融服务、研发设计、展览展示、咨询服务等新型功能。鼓励传统批发企业应用互联网技术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向生产、零售环节延伸,实现由商品批发向供应链管理服务的转变。

3、推进生活服务业便利化,打造便民服务圈。加快城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乡镇农贸市场和农村商贸中心,促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打造便民服务圈。大力推动吃住行及旅游、娱乐等生活服务业在线化,促进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相结合,提供个性化、便利化服务。鼓励餐饮企业发展在线订餐、团购、外卖配送等服务。支持住宿企业开展在线订房服务。鼓励交通客运企业、旅游景点及文化演艺单位开展在线订票、在线订座、门票配送等服务。支持家政、洗染、维修、美发等行业开展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业务。

4、加快商务服务业创新发展,提升商贸发展水平。鼓励发展本地和外来投资者从事投资咨询、会计、审计、评估、律师和中介等商务服务业,提升商务咨询服务网络化水平。培育10家主营业务突出、品牌效应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服务业优势企业。重点发展会展业,扶持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会展企业,争取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专业会展落户本地,打造会展品牌,提高会展服务智能化、精细化水平。积极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支持服务业企业“走出去”,拓展新市场,扩大外贸总量。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服务贸易发展方式,培育服务新业态,推动服务贸易便利化,提升商务服务业国际化水平。

到2020年,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建成1-2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外贸进出口总额实现年均增长10%以上,利用外资实现年均增长5%以上,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年均增长12%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体系,凝聚发展合力。建立县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实施加快我县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定期研究服务业发展,完善年度考核和工作督查,协调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二)加强产业联盟,发挥协会作用。组建服务业联合会,推动服务业行业、企业、中介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认证认可、信用评估、经纪代理、市场调查等中介服务联动发展。积极引导、组织服务业相关行业协会参与服务业相关政策制定、行业标准、联盟标准编制,提出规划意见和建议。

(三)完善统计体系,强化部门统计。健全服务业统计调查、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协调互动,实现服务业统计全社会、全行业覆盖。夯实服务业统计基础,完善服务业名录库,加强统计基础和信息化建设。完善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评估机制,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管理,促进服务业统计数据交流与共享。

(四)建立考核体系,落实责任目标。加强服务业绩效评价考核,建立服务业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坚持重点工作与经济指标相结合、量化目标与工作任务相结合,明确责任,齐心协力,推动全县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五)营造政策环境,支持发展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服务业发展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深入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加大县级财政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各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服务业发展。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区政府加快发展服务业的主要措施》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服务业检讨书”专题!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