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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工作方案

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使工作有条有理,一份新的工作就需要一份新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是为了帮助我们更好的推进工作的,而并不是会成为你个人的负担。究竟怎样的工作计划才能算优秀合格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治工作方案,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镇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为目标,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着力解决减负惠农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和部门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惠农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治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机制。镇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和重点检查。各村(社区)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

2、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的原则。要按照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制,统筹组织整治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整治工作。

3、标本兼治、源头规范的原则。既要查找、纠正和解决当前惠农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和涉农收费存在的问题,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又要从政策制度、体制机制、部门职责、统筹安排、资金监管等方面建立健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的科学管理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一)整治范围。**年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一是惠农补贴类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早稻、中稻、晚稻、小麦、玉米、棉花、油菜)、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能繁母猪补贴、退耕还林与生态公益林补贴、移民后扶补贴等。二是农民保障类资金。农村低保、五保户分散与供养补贴、带病回镇退伍军人抚恤补贴、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补贴、带病回镇退伍军人抚恤补贴、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补贴、危房户等。三是所有涉农收费项目,包括各村、中小学校、人口计生、水务、民政、农机、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收费;村公益事业(如公路、水利及其它公共设施)建设中村组织名义集资摊派;各类报刊发行摊派和搭车销售商品等。

(二)单位范围。主要包括林业站、学校、、畜牧站、农技站、民政办、社保站、农机站、移民办、供电所、计生办等部门和村级。

三、整治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1-3.15)

1、成立领导机构。镇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事机构。各村(社区)和镇属部门按照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实施方案。镇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动员整治工作。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整治工作。

3、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部门负责人、机关干部职工会议,统一认识,作出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3.15-4.30)

各村、社区和所有涉农部门组织专门班子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本村(社区)、部门的惠农资金以及涉农收费项目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清查惠农资金发放、涉农收费和向村级组织乱收费等问题,问题严重的,向前追溯。涉农部门要依照本单位职能全面剖析一个行政村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各村、社区必须及时将自查自纠情况和相关自查表格报镇财政所。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5.1-5.20)

镇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镇20个村(社区)和所有涉农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查处的问题归纳汇总,对需立案查处的,将事实材料和对象报镇整治办。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5.20-5.31)

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随机抽查形式进行验收。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总各村(社区)、各部门情况和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客观分析评价当前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管理现状,总结整治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闵庆丰任组长,**任常务副组长,雷进、毛利、杨浩、刘先、何文忠、柳三辉、陈勇任副组长,徐军云、霍宋林、彭勇等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农业组(电话:**),徐军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工作责任制,村(社区)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村干部对所联村的自查自纠、整改同。整治工作实行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工作机制。一是协调配合机制。镇纪委监察室负责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工作;镇财政所、经管站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减负惠农方面违规违纪违法案件;镇财政所提供惠农资金相关数据;成立以纪委委员牵头,组织村各监督委员会参与的村级专项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班子。二是定期通报机制。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检查人员要主动收集、整理各村和部门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部门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要视情况进行处理,对于违规违纪的,对问题较大的,性质较严重的,镇重点检查组要当即下达监察建议书,纪检监察、减负部门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文件规定实行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追究。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5222421,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制度创新。完善长效机制,通过整治,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要从政策设计、制度安排、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强农惠农资金“备案制”、重点监控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公示公开等制度。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制度机制上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减负惠农的监管思路、手段和方法,创新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管理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各村和涉农部门要有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的专题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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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石灰石矿山开采开发和运输管理秩序,加快矿山生态治理恢复,切实保护矿区生态环境,根据矿产资源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全市石灰石矿山开采开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及工作目标

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对全市所有石灰石矿山开展全方位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重要道路交通沿线可视范围石灰石矿山企业。通过专项整治,使石灰石矿山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条件明显好转,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生态地质环境明显改善,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矿山开采秩序。是否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是否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开采,是否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是否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材料或产品堆码场是否按要求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是否及时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

(二)加强矿山生产安全管理。矿山开采生产是否按台阶方式进行;生产过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生产工业广场布局是否合理、场地是否清洁有序;材料或产品堆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强化矿山运输监管。运输车辆是否按要求装车,装载是否超标超限;运输车辆是否实行密闭运输,运输过程中是否散落碎石影响公路路面平整,是否违规占道堆码;公路损坏及修复情况。

(四)落实植被恢复措施。是否坚持边开发边治理,及时实施治理恢复;是否依法办理征收占用林地相关手续;采矿权人是否履行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恢复采空区植被。

(五)做好矿山环保工作。矿山企业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环评”,是否按照环保要求,对生产产生的废渣、废水进行规范化处理;在破碎、筛分、落料、装卸、转运等生产的各个环节是否进行湿法作业,消除扬尘污染。

(六)加强火工产品管理。火工产品的销售、运输、保管、爆破的实施是否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七)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辖区内是否存在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监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xx〕59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矿权出让管理规范矿业权市场的通知》(市政府办〔20xx〕62号)文件执行情况。

三、整治方式及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进行。区市县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实施,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按职责开展督促检查。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xx年1月15日起至20xx年2月10日):前锋区、华蓥市、邻水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制定整改实施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确保2月5日前完成自查并整治到位,并将自查报告于2月10日前报市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二)检查督导(20xx年2月10日至20xx年3月10日):市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专门督导,各负责督导的市级相关部门应对负责方面工作进行不低于2次的现场督查指导,督查情况于3月5日前报市整治办。现场督查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整治办汇总后统一通报相关区市县,情节严重的进行公开曝光。驻市新闻媒体由整治办协调,根据督查责任单位的申请参与检查工作。

(三)整改验收(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3月底):相关区(市)县对发现问题和市整治办通报的问题要庚即安排进行整改,落实责任,确保在3月20日前整改到位。市整治办将针对督查发现的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组织进行逐项验收,同时搞好整治工作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上成立广安市石灰石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席世洪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及相关区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矿山秩序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市级有关部门作为整治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督查检查具体工作。市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秩序整治,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矿产品运输秩序整治,市林业部门负责矿山植被恢复措施落实情况整治,市环保部门负责矿山环保工作情况整治,市公安部门负责矿山火工产品管理情况整治,涉及矿山开采秩序整治由市整治办直接负责。

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作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直接抓。要组织强有力队伍,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全力抓好辖区石灰石矿山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区市县、市级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石灰石矿山秩序专项整治的作用和意义,积极动员石灰石矿山企业业主主动配合矿山秩序专项整治;要大力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作开展。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宣传,主动配合石灰石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敢于动真,碰硬查处。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从严肃查处。对无证和未依法办理征收占用林地手续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对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采矿权年检不予通过,拒不整改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矿山停产整顿,停供火工产品;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严重的矿山采取严厉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顶格严惩;对超载超限运输产品的车辆和随意堆码占道的企业从严惩处;对恶意破坏森林植被、不依法进行使用林地审批和按要求恢复植被的坚决查处;对检查中违反川府发〔20xx〕59号、市政府办发〔20xx〕62号文件规定的矿山一律按要求进行整顿关闭。

(四)强化协作,畅通信息。各相关区市县、市级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联络员名单于1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某区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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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促进加工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全区肉食品安全,按照农业部、食品药品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意见》(农医发〔xxxx〕xx号)有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猪屠宰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明确各部门、各镇职责,通过强化措施与部门配合,督促屠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肉品质量安全制度和屠宰检疫制度,规范肉品市场流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屠宰行为,确保全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任务
1.严格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依法取缔非法屠宰生产加工窝点,确保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加大对非法屠宰窝点打击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案件依法严惩。
2.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监管力度,监管各定点屠宰场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消毒及安全等制度。
3.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生产行为。凡未加盖动物卫生检疫印章、定点屠宰场检验合格章和未持有动物产品合格证的动物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对经营“白条肉”商户依法予以处罚。
三、整治工作安排
自即日起到xxxx年xx月底,集中力量开展“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治”。
(一)自查阶段(xx月x-xx日)。
1.组织屠宰企业开展自查,区农林委于xxxx年xx月x-xx日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自查,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检验登记、待宰静养、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企业整改到位。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社区)自xxxx年xx月x-xx日,对现有的生猪屠宰加工场(点)进行逐户清查、登记造册,对未取得证照的私宰点予以取缔。
3.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自xxxx年xx月x-xx日,负责对肉品流通市场的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严禁未加盖动物检疫印章、定点屠宰检验合格章和未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的生猪产品上市销售。对经营注水肉、病害肉、“白条肉”的违法商户予以严厉打击。
4.区公安分局协助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私设生猪屠宰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经营活动进行查处,严厉查处暴力抗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xxxx月xx-xx日)。
由区教体局、农林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卫计委、行政执法局、各镇和社区等部门联合执法,针对经营主体资格审核,重点查处无照经营、非法屠宰、经营病害、劣质、“白条肉”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生猪屠宰行业规范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相应工作制度,落实具体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力度。各部门、各镇(社区)要开展联合行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有效监管工作机制。
(三)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一、整治目标

督促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治理事故隐患,通过整治提升一批、整顿一批、关闭一批问题企业,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含生产、经营、运输环节的罐区、库场、堆场等),重点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场所,甲类、乙类易燃液体及液化气体的储存场所,尤其是单独储存经营油品或化工品的罐区。

三、整治内容

(一)储存场所未取得合法规划手续、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的。

(二)未经过正规设计,存在违法建设和经营、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

(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不落实,未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

(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未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对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不清楚、不掌握的。

(五)未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辨识、评估及备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建立安全监测监控体系或体系不稳定不可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的。

(六)安全仪表系统设计、安装、调试、操作、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及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液位、温度、压力等重要运行参数监控系统运行管理不到位;油罐液位超低、超高报警和自动联锁设置及运行不完好;有毒物料储罐、低温储罐、压力球罐进出物料管道和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未设置紧急切断设施;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的配置和运行不完好;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报警时,岗位人员未及时到现场确认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等安全仪表系统管理不规范的。

(七)违反爆炸品(《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xx〉中规定的1.1项、1.2项)的规定,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存在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等现象的。

(八)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违反有关国家标准要求,未建立并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未配置避雷、防静电设施并定期检修、检测;储罐切水、倒罐、装卸过程中,未安排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看护;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管线超流速操作;在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的管道内违规添加强氧化剂、易聚合、强腐蚀等可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物质;库房内违反规定混存、混放;泄漏物料不及时处置,现场有“跑、冒、滴、漏”等现象的。

(九)未审核承包商的资质和安全生产业绩,未对承包商实施入厂前安全教育,未对承包商作业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过程监控,未有效防控作业安全风险等承包商管理不到位的。

(十)未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预案未与地方政府有效衔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不到位的。

(十一)未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等同行业事故教训,未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排查治理隐患不全面、不彻底的。

四、工作分工

安全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分工负责。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将专项整治中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职责的事项通报给同级的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及时将有关事项通报同级的相关管理部门。

五、进度安排

(一)安全风险隐患摸底及企业自查自改阶段(xx年x月至x月)

各地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动员部署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底数,建立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及其安全风险的分布档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安委会,安委会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成员单位。

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要结合《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x安〔xx〕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内容作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立即停产。

(二)政府部门检查督导阶段(x年x月至x月)

市、县级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将专项整治与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紧密结合,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抽查督查督导,督促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将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本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根据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适时联合组织暗访暗查督导,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x年x月)

各地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经验并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安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市安全监管局将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深入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按规定上报总结报告。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通知》紧密结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有序推进,务求实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有关企业要将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自查自改情况于xx年x月x日前分别报送市、县级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每月5日前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分别报送市、县级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

(三)各地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和汇总,将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统计表于xx年x月x日前分别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每月x日前向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报送执法检查处罚情况明细表及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于xx年x月x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市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及电话:x;传真:x;电子邮箱:xx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及电话:xx。

(四)各地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收集、分析、报告专项整治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抄送其他有关部门;市安全监管局将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监管工作。

牧区金融政策落实及措施


牧区金融政策落实及措施

我区金融工作助推“三农”发展
西藏金融部门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紧紧围绕农牧区特色产业、增
加农牧民收入、加大农牧区有效信贷投入等重点,为支持和促进农牧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发挥政策优势,加大支农投入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关心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赋予了西藏包括金融政策在内的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这些政策集中体现了“贷款宽规划、低利率,保险低费率,区别管理、适当补贴”的特点,既为我区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同时也为区内金融业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各金融机构注重发挥特殊优惠金融政策的优势,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战略,加强货币信贷政策窗口指导,不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突出支持重点,创新信贷品种,改善服务手段,增加了农牧区有效信贷投入。

多种举措并重,破解支农难题

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农行西藏分行坚持走改革创新之路,不断探索和研究解决农牧金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走出了一条具有西藏特点的信贷支农之路。

围绕农牧民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农行西藏分行全面推广《农牧户贷款证》,根据农牧户信用状况,以“金、银、铜”三卡为载体,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成为广大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助推器”;围绕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积极做好安居工程贷款工作,为支持农牧民改善居住条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围绕农牧区信用环境改善,农行西藏分行在全区广泛开展信用乡(镇)、村的建设和评定工作,对评定为信用乡(镇)、村的农牧民适当扩大授信额度,使信贷资金成为激励农牧民提高诚信意识的物质动力,促进了农牧区信用环境的有效改善,实现了信贷资金的良性运行。

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支农水平

近年来,各金融机构立足我区“三农”实际,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基本能适应农牧区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做好农牧区现金供应工作。由于农牧区交通不便,冬季容易大雪封山,为保证农牧区现金供应,人民银行在全区21个县设立了发行基金代保管库,并对县以下不实行现金管理。同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农牧区反假货币宣传和工作力度,在农牧区免费发放印有藏汉两种文字的宣传资料,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并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制贩假币的犯罪行为,维护了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允许周边国家(地区)的外商以合法的人民币资金进行投资,鼓励自产产品的出口。目前,西藏自产产品出口品种由过去单一的羊毛增加到油菜籽、松茸、虫草、活畜等10多个品种,出口地已达70多个国家和地区。

做好农牧业保险试点工作。人保西藏分公司按照“政策扶持、商业运作”的模式,在日喀则拉孜县和那曲双湖特别行政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房等险种的试点工作。在试点期间,累计赔款达213万元,让农牧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保险带来的好处,培育了保险意识,也为我区农牧业有效增强抵御自然灾害添设了一道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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