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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实习报告

交通运输安全专项大检查方案。

准备种子,就收获果实,制作方案也是如此为了更好的完成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是时候花功夫准备一份方案了。我们要通过一份方案,综合分析整体工作情况。您对动笔写方案也充满了兴趣吧!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交通运输安全专项大检查方案”,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安全专项大检查方案

为深刻吸取“7.19”特大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强力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当前交通运输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10月底,在全镇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专项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成立由镇人民政府镇长罗运河为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颜少江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各行政线长副组长,运管站、交警中队、安监站、中心学校、财政所、水务站、国土所、城建环保站、农综站、工商所、文体卫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交通运输安全专项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滩头交警中队,贺风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期间日常工作。

二、时间安排

本次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行动时间安排为现在至9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1.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与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切实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加强对运输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杜绝安全违章行为,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运管站牵头,交警中队、安监站、工商所配合,运管站具体组织实施。)

2.运输企业日常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从事跨省客运班线、超长班线、夜间班线、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车辆日常安检和定期检测的审查,加强对客运车辆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运管站要对有一次严重违法的“两客一危”车辆、校车驾驶人,督促企业组织统一学习;对有3次以上严重违法的车辆,要依法采取停业整改措施;对有多车严重违法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资质,车辆违章记录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及时抄告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安监局等部门。各运输企业应充分发挥汽车行驶记录仪或者GpS定位系统的作用,强化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运管站牵头,交警中队、安监站配合,运管站具体组织实施。)

3.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主体资质。对全镇货物运输经营企业逐一进行排查,督促运输企业对货物运输车辆逐一进行排查,特别是对于货物运输车辆是否进行非法改装的情况,要进行全面的排查梳理。凡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货物运输经营者,要立即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到位。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原许可机构依法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凡发现非法改装的货物运输车辆,要立即进行登记、停止运输,并由运管站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安全股。警察中队要在大检查期间安排集中路面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货物运输行为。(运管站牵头,交警中队、安监站、工商所配合,运管站具体组织。)

4.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路面秩序管控。要强化对上路行驶运输车辆的路面管控,严厉查处运输车辆超载、超员、超速和驾驶员疲劳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严厉禁止长途客车凌晨2点至5点上路行驶,严格执行客运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等规定,确保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交警中队牵头,运管站、安监站配合,交警中队组织实施。)

5.重点路段隐患排查。镇农村公路管理站要对普通公路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等特殊路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全镇公路弯道、坡道、桥梁、隧道和车流量大、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整改期间,镇农村公路管理站要采取临时性、应急性管制措施,提前设置醒目的警示、提示标志。(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牵头,交警中队、安监站配合,由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具体实施。)

6.汽车客运站场规范管理。汽车客运站严格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职责,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危险品检查、车辆出站检查等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要求,严禁危险品上车、车辆超载和安全例检不合格车辆出站。(运管站牵头,交警中队、安监站配合,管运站具体组织。)

7.严格落实大客车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规定。龙源汽车客运公司要认真落实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责任,将责任逐级落实到车、落实到人。运管站要对全镇范围内凌晨2点至5点开行的长途客运车辆进行逐一排查登记,严格督促落实凌晨2点至5点停止运行或停车休息制度。(运管站牵头,交警中队、安监站配合,运管站具体组织。)

8.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车辆管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状况必须达到一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持有有效的《检验合格证》。要加强对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厂矿、企业所属运输车辆,城市渣土车、环卫车和农村客运车辆的管理,组织集中排查治理,彻底消除无牌无证无资质车辆从事相关客货运输,规范运输行为,杜绝事故隐患。交警中队要将“两客一危”车辆、校车、农村客运车辆严重违法情况及时抄告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交警中队牵头,运管站、中心校、城建环保站、安监站等配合,镇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9.严厉打击运输车辆非法违法改装行为。对全镇汽车改装市场进行彻底排查,凡是非法违法改装运输汽车的企业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已经改装的车辆要实行彻底追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改装车辆行为。(工商所牵头,交警中队、运管站、安监站配合,镇相关部门实施。)

10.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运管站要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凡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活动。凡聘用无从业资格证人员从事危货运输的企业,一律进行整改,并将违规情况记入其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日常考核。(运管站牵头,交警中队、安监站配合,运管站具体组织实施。)

11.危险货物运输动态管理。加强危险货物货源地承运和运输过程监管。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安装使用行车记录仪或带有记录仪功能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运管站牵头,安监站、交警中队依职责监管,镇相关部门实施。)

12.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机制,畅通信息传递渠道,确保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能够科学、高效、规范应对和处置。(交警中队牵头,安监站、运管站配合,镇相关部门实施。)

四、检查方式

督促企业和基层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主要采用暗访和互查形式对重点领域开展专业检查;镇人民政府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方法组织开展综合督促检查。

五、问题整改

各单位要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及时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和整改预案。

监管单位要强化对隐患排查整改的督办督查,对排查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实行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对于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要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因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大检查专项行动实行“七个一律”:凡是重大隐患没有排除的路段、水域一律禁行;凡是未经许可危化品运输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非法改装、伪装车辆上路行驶一律依法查扣;非法车辆改装、拼装窝点一律依法取缔;运输企业违规装载、运输的一律停业整顿;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一律依法拘留;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一律依纪问责。

六、社会公示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办公室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方式,及时受理举报信息;要建立受理举报监督机制,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要在滩头政务网站等各类媒体设立专项大检查专栏,定期对检查出的主要问题、责任人员、整改进度、整改结果等情况向社会公示。

七、组织验收

镇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20日通报一次全镇工作开展情况。镇安委会适时组织对各单位专项大检查进行检查验收,纳入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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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整顿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局整顿行动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交通运输局整顿行动方案供大家参阅!

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危爆物品寄递清理整顿的行动方案为切实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做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县交通运输局决定从2016年10月至12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危爆物品寄递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重点解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和安全发展水平,确保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安全稳定,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二、整治目标

配合相关机构,进一步严格寄递市场准入、强化职能监管、规范经营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取缔和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逐步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动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本次危险物品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局成立专项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由陈绍汉任组长,黄 勇(常务)、杨镇国、曹国辉任副组长,刘 进、刘秋生、黄建斌等为成员,黄建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重点

严格依法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人员、车辆审核;严格做好危货运输车辆运输动态监控;规范零担货运安全检查,加强路检路查,严禁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夹带危爆品;督促客运站、做好三品防控工作,严禁三品行包、货物托运。

(一)严格全面清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情况

1、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危规》的企业许可条件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标准》(jt/t911~914—2014)要求,对已许可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单位)进行资质复查,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单位)档案、车辆档案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现达不到安全条件许可要求、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上报市局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66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严格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和安全技术审核。对辖区内所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超期、罐式车辆经营类别与罐体充装介质不相符以及罐体检测、承运人责任险超期的车辆,一律不予通过审验,并下达停运通知书,此项工作应常态化、长效化;对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和使用年限到期的车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文件要求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3、严格从业人员准入管理。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相应的资格证上岗。运输企业要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员、装卸员、押运员的从业资格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清理结果报县局主管部门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运输企业应予以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不得继续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工作。同时要与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等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岗、到人。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

1、联合县公安、安监等部门,强化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监管。一是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确定辖区重点监管区域和企业;二是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明察暗访;三是发现违规托运或者违规装卸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2、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凡未实现联网联控的车辆以及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企业、车辆,责令其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罚。

3、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建立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备应急装备设施和物资,并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有条件的应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纳入地方政府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三)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等行为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运管运政发〔2016〕52号)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并结合寄递物流业务的实际情况,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四)全面摸清危货运输市场供给情况

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活动。详细了解危险货物生产、经营、储存源头企业分布和危险货物主要品类、年度运输量、运输流向、运输方式等情况;全面摸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品类、年度运输量及运输需求情况等情况,着力研究解决危险货物运输需求及运力供给矛盾。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并上报。

五、行动步骤

(一)市场调查和企业自查阶段(10月底)

将整治行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传达至所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货运物流企业,组织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企业车辆、从业人员、停车场地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相关单位、企业在11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进行汇总并上报局综治办。

(二)全面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由县局牵头,局综治办、安全股参加,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具体负责,深入到各运输企业开展现场督查检查,重点掌握清理整顿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三)总结与上报(12月底)

对本次危险货物寄递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危险货物清理整顿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加以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

要加强与辖区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和频率,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做好舆论宣传

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强大的清理整顿行动的舆论氛围,让全社会都能够关注行动的开展,并积极参与到行动中,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

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安全督查方案


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安全督查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安全督查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安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安办〔2018〕48号)的要求,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夏季消防督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等主要内容的督查行动,落实交通运输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职责,提高交通运输行业自我管理水平,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努力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从2018年6月1日开始,至党的十九大会议闭幕。

三、主要任务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排查范围。重点排查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存在占用消防车道、占用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的违法建筑;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社区巴士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员,车船配备灭火疏散器材等情况;单位大楼消防隐患整改,规范用火用电等情况。

2.重大活动。紧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等重大会议节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特别是社区巴士、渡口等场所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制定严密的消防安保方案,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应急处置演练

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岗位火灾报警、引导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开展日常训练,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处置”。

(三)消防安全宣传

各单位要部署开展消防宣传工作,要在建设工地、社区巴士等交通工具内以及利用微信等媒体宣传提示消防常识,企业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

各单位要迅速行动,抓紧对本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及夏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本领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组织一次对消防检查相关人员的动员部署会和一次业务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广泛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二)全面检查阶段(党的十九大会议前)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对本领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要建立消防安全监管台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加强对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针对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扑灭初起火灾、逃生自救能力等方面内容。要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消防栓、自动消防设施等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装饰装修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

十九大闭幕后区局将对各单位夏季消防督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讲评,查漏补缺、取长补短,着力提升火灾隐患防范和整治能力、灭火救援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加快推进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夏季消防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日常检查、工作协调、情况通报等,确保本行业夏季消防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将此次夏季消防督查工作与 “安全生产月”活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总体推进,形成合力,集中排查治理一批火灾隐患,确保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市、区消防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因工作不务实、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有关部门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各单位将夏季消防督查工作方案,于2018年**月**日前报区局安委办,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会议闭幕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交通运输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xx市交通运输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台交〔2016〕9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夯实消防基层基础,提高全系统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夏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g20杭州峰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促进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9月20日。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列入行业监管的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全部交通运输企业以及所有的生产经营建设领域和作业环节、场所、交通运输工具和单位出租房屋。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汽车客运站、公交枢纽站、渡口、出租房、办公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措施,是否制定和落实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维护保养以保持完好,是否保障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符合消防要求,是否制定应急疏散逃生预案,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防火、灭火基本常识,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用火用电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存在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

(二)交通建设在建项目工地。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制度,作业区、生活区以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警示标志并保持齐全完好,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网、外脚手架等设施防火性能以及施工材料现场堆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员工宿舍是否独立设置,是否违规使用易燃材料或搭建彩钢板建筑,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三)重点营运车辆、船舶、长途客车、客运包车、公交客车、渡船、危险品运输车。重点检查:车辆船舶是否逐一建立技术档案,按规定进行检查检修、维护保养,技术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应急设施器材,液体危险品运输车是否悬挂警示标志、罐体是否检测合格、是否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危险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乘客进站上车上船前是否采取必要安检措施,是否制定灭火救援和紧急疏散预案等。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15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逐级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8月31日前为全面检查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同步推进基层基础;9月20日前为总结考核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夏季消防检查各阶段任务,切实做到有声势、有效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局成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行业机构和职能处室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管科。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办事机构,组织本单位本辖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本次活动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减少和消除消防隐患为落脚点,认真督促指导经营单位抓好消防检查工作,促进全社会消防安全的长治久安。对各单位消防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县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消防检查工作开展重点督查。

(三)落实责任,加强问责。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谁管理、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排查整改的结果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实际控制人签字画押,留档备查,发生事故,倒查问责。检查过程中,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责任。活动期间,凡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各单位要从严实施责任倒查。

(四)宣传发动,营造声势。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平台,针对夏季火灾特点,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教育引导单位和群众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消防隐患整治的浓厚氛围。

各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局运管科,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5日前上报总体工作总结。联系电话:xxxxxx,电子邮箱:xxxx

交通运输局精神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局精神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讲话,是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行动纲领。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举措和重要制度安排。根据中央、省、市、区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金川区交通运输局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具体内容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认真落实省、市、区委、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凝心聚力,勇于创新,奋发有为,大力推进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

二、宣传重点

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历史意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宣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临的形势;深入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

三、时间安排

四、具体安排

(一)迅速组织学习,掀起学习热潮。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采取"六个结合"的方法,即: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普遍学习与针对性学习相结合、专题学习与系统研究相结合、学习理论原著与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组织讨论与学习交流相结合,确保党员干部对全会精神学习深入、领会深刻、内容深化。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广大党员干部做自觉践行全会精神的促进派和生力军。

(二)创新学习方式,抓好宣传贯彻。要围绕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有效形式,加大学习力度,形成学习氛围。做到"五个及时",即:及时学习六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作的工作报告,及时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举办六中全会精神讲座,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作辅导报告;及时开展学习大讨论、记学习笔记、写体会文章等督学评学活动;及时举办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和富有特色的学习活动;及时利用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编报学习信息,交流学习经验,推广学习成果,宣传学习典型。

(三)坚持学用结合,全面推动工作。在学习中,既要防止"敷衍病"、表层化,又要防止"偏瘫病"、片面性,更要防止"格式化"、走过场。要通过学习力求达到"六个推动",即:推动党员干部思想大解放,聚精会神谋发展;推动交通事业大转型,实现服务优质化;推动工作方式大变革,调整改革有序推进;推动工作作风大转变,立足本职创先争优;推动工作质量大提升,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完成及谋划好明年工作思路;推动党的建设大加强,全面提高建党管党治党水平。

五、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摆在首要位置。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具体学习任务,保证学习落到实处。

(二)抓好领导督学。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做到在学习上先人一步、在理解上深入一层、在践行上高出一筹。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单位学习的指导督导,贴近基层宣讲精神,帮助群众解难释疑,指导分管单位深学精学、研学评学

(三)注重统筹协调。在学习中,要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坚持"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把学习效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成果。

(四)坚持问题导向。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学习中查找问题和差距,在学习中改进问题和化解矛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激发党员队伍创业、创新、创造热情,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交通运输局春运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局春运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年春运于元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为期40天。为了认真做好道路运输“春运”工作,尤其是客运“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根据市、区的统筹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道路运输实际情况,特制定**年春运工作方案。

一、**年春运旅客流量流向预测及特点

(一)流量流向预测

**年春运期间,预计全区道路客运量为55.5万人次,同比增长1%,日平均旅客流量为1.4万人。预计旅客流量高峰为元月24日至30日,日最高发送旅客量将达到2.7万人次。旅客主要集中在省内线路上,重点是孝感、汉川、天门、仙桃、随州等地。

(二)春运特点

1、总体客流呈小幅上涨趋势。

一是中转客流将有所增长。随着武汉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全国重要综合交通枢纽步伐的不断加快,武汉地区“米”字形高铁网正式成型,随着我市轨道交通1号、2号、4号线路的运营,市民出行更加方便、高效,与市内轻轨相衔接的我区两家客运站将迎来更多中转客流。二是学生客流将有所增长。今年春运较去年同期提前10天,因此学生流与务工流、探亲流相互重叠,导致春运高峰时间相对集中,春运前期学生流疏运压力相对较大。

2、安全态势较为严峻

入冬以来,全国出现持续大范围雾霾天气,极易导致春运期间出现大雾、冰冻、雨雪天气,这对客运经营者的安全经营行为和行业的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市场监管任务艰巨

近年来,市、区运管部门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的监管机制初见成效。“春运”长假期间,客流剧增将使我区汽车站周边地区违法经营现象有所反弹,而我区运政执法人员将承担辖区客运站的驻站管理和对辖区客运市场的监管,监管力量显得尤为紧张。如何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保障客运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将是我区面临的重点问题。

二、春运运力总量和运力安排

(一)春运运力总量

春运期间,全区将共投入道路客运车辆1104辆,总座位数37812座。按车籍所在地分,本籍客车798辆,座位数26751座;外籍客车306辆,座位数11825座。按经营类型分,班线客车1002辆,座位数33567座;旅游客车102辆,座位数4245座。

(二)运力安排

根据市运管处对全市重点车站运力的安排部署,春运期间针对水厂客运站可能出现孝感等方向客流短期急剧增加的情况,市运管部门将组织20辆旅游客车进站疏运。

我区运力安排:一是各客运站合理组织现有运力有序疏运旅客;二是根据客流量变化,及时向市春运办、市运管处申请加班运力、应急运力和储备运力;三是组织15台旅游客运作为应急储备运力,参加突发客流、高峰客流等紧急状况下的旅客疏运任务,其中富华旅游公司5台、创业旅游公司5台、全直通旅游公司5台。

凡参加春运的客车必须具备春运营运资格,严格把好加班车辆、从业人员审核关,杜绝调配无春运资质的运输车辆参加加班、应急运输。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预案。为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交通运输局成立**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蒋昌洪任组长,副局长王爱书、张君英、代彦、翁宝贵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各科室、站前办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负责人组成(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春运工作。同时,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履行区政府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春运期间的日常组织、协调、信息交流、统计上报等各项工作。

局春运领导小组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制定周密的春运方案和应急预案;各交通运输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2、明确责任分工,共同协调配合。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局各科室、站前办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加强信息沟通,做好工作对接,建立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局运输管理科负责加强客运站及周边、汉正街地区、古田地区和长丰大道等重点地段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班线客车站外揽客、兜圈打转、倒客甩客、超越许可事项、擅自从事班线客运经营及非法营运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行业形象的道路客运违法经营行为;负责突发性滞留旅客的疏运协调工作;负责客运站的日常监管和投诉处理。

局安全监督科负责督促检查客运站履行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和“三品”查堵制度,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规定;负责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

局物流科负责对无证无照、消防不合格、占道经营和在闲置场地内从事经营等违法物流经营点进行整治,同时结合交通禁货,加大对客货混装,面包车违法营运的整治,进一步规范整合汉正街地区物流企业。

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春运期间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对违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局党政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及开展以春运组织、运输安全、典型事例为重点的宣传报道工作,督促客运站开展以“便民利民”为主题的“情满旅途”的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局打击“黑的”专班要加强对客运站周边运输市场的管理,做好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工作。

局站前办驻站管理,负责督促客运站在经营中履行安全生产和文明创建的主体责任;负责督促客运站对候乘室、售检票口、车场秩序及环境卫生等环节进行有效管理,督促客运站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服务;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维护客运站及周边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打击非法营运、处理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督促并抽查客运站执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情况。

各交通运输单位首先要切实关心春运第一线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集中精力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春运前,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春运”专项内容的再培训、再教育,确保全员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能力和水平到位;要备足机动车辆和应急车辆,在春运开始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春运期间,不允许参运客车无故擅自停运,超范围经营,严格按照各自所批准站点停靠、规定的线路、班次运行,否则依法进行严处。所有参加营运的驾驶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对山区线路旅客疏运要尽可能组织当地客车或由熟悉当地情况的司机驾驶。

3、强化安全管理,全力保障安全。安全是“春运”工作的核心,稳定是一切工作的基础,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要任务,要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对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提出的要求,坚持“科学组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有关规定,从驾驶人员、车辆、站点入手,强化细节,狠抓落实,全力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春运前,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对投入春运的车辆的技术状况,以及相关的交通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督促安全带、安全告示、冬防物资、消防器材配备到位,齐全有效,凡不符合交通运输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和不参加交警部门进行“春检”的车辆,一律不准参加春运,不得颁发“春运证”。春运期间,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的宣传和查堵工作,坚决将“三品”堵在站外车下;要进一步加强包车客运管理,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推行长途客车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高度重视严寒多雪等恶劣天气的运输安全管理,及时了解道路通行和气候变化情况;要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实时监控所有参加春运车辆外出营运情况,并做好监控记录和台账,重点加强卧铺客车3G视频监管,参加春运卧铺客车在确保车辆动态监控运行正常的情况下必须同时确保3G视频监控正常。春运期间,各客运企业将春运车辆动态监控运行情况报表于每三日报区运管所。

4、加强市场监督,创造良好环境。春运期间,区交通运输局积极开展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规范运输经营行为,加大对客运站及周边、汉正街、古田地区、长丰地区等区域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客运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行为;要配合物价部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对越权定价、擅自涨价、相互刹价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各道路客运企业要将经物价部门审核的新票价进行公示,并严格落实。

5、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品质。各交通运输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深入开展“情满旅途”为主题的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容,落实服务举措,争创文明优质服务。要利用多种信息平台营造氛围,向旅客宣传安全运输、守法经营和优质服务,及时发布最新班次、客票金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信息,合理引导旅客出行;要通过扩大售票网点、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广泛开展电话订票、网上售票、上门售票、设置农民工专售窗口、订往返票等形式,减少旅客购票难度。要做好低温、冰冻等极端天气旅客候乘服务工作,通过增加车站候车面积、增添供水供暖设施、提供必要的防寒物资、食品和应急药品,改善旅客候车、候船、候机环境;夜晚有旅客滞留的客运站,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因故发生车辆延误时,要尽可能安排转车。对无法安排转运的,要提供必要的餐饮、住宿条件;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春运志愿者服务,更好的服务旅客出行;要不断提高运输正点率,努力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走得满意。

6、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交通运输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争取公众关注、理解、支持。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春运的工作措施和做法,让旅客了解春运政策、服务措施和出行信息;大力宣扬春运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要通过发放安全出行手册、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加强对旅客出行安全常识的宣传,使旅客掌握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并自觉乘坐正规车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作用,对于媒体报道反映的运输安全和服务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及时加以纠正和改进。

7、落实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妥善处理投诉。一是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运期间,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突发情况和重大问题;二是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及时、准确、规范提供春运统计数据和资料,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三是要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信访的投诉问题,及时受理旅客或者媒体的批评监督,并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交通运输系统春节运输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系统春节运输工作方案

**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扎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年春运工作,全面提升春运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我市有关春运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春运工作主题和目标

春运工作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工程,是交通运输开年的核心工作。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把春运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以“安全顺畅、舒心春运”为主题,按照交通运输部“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以“情满旅途”活动为载体,坚持早动员、早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实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要围绕实现“安全、顺畅、温馨、提升”的目标,努力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安全第一,加大安全工作力度,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坚持主动作为,强化沟通协调,科学组织运力,做好应急运输准备,保障道路水路畅通,抓好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防止发生旅客大面积滞留现象;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生意识,推行和谐执法,提升服务质量,防止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坚持夯实基础,适应群众出行要求提高的新常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把节日运输作为检验平时工作成效的重要抓手,继续提升节日运输保障能力,提高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水平。

二、运输分析及运力情况

(一)**年春运形势特点。

1.运输组织难度加大。春节期间,学生流、探亲流、务工流、旅游客流容易形成交替叠加,高峰时段供需矛盾突出,运输压力和组织难度大。随着民航、高速铁路的增量扩容,一定范围上引起道路运输结构性变化,运输组织存在不确定性。全省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持续推进,多数地市对黄标车上路行驶做了限制,导致部分营运客车无法正常经营;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未经安全评估合格的,从1月1日起要停运,无法避开凌晨2-5时运行且未实行接驳运输的,到期后不再予以延续经营,势必造成一定范围的运力紧张。

2.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我省接连发生“11.16”重大火灾事故、“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元旦前夕上海外滩踩踏事件造成36死47伤,教训惨痛,敲响警钟。春运期间是安全关键期,也是交通运输事故易发、多发期,容易出现低温、冰冻、雨雪、雾霾、大风等极端天气,引发封路、交通事故和旅客滞留,对道路运输造成十分不利影响。

3.强化服务成为新常态。春运组织工作是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载体,是充分体现政府民生情怀、集中反映交通运输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提出了很高的工作要求。当前,如何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顺畅、温馨出行,在解决“走得了”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走得好”的问题,已经成为春运工作的重心。

4.综合运输地位日渐突出。当前,民航、高铁等运输方式,以其快捷性、大容量、多样化特点,逐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选择之一。紧紧围绕高铁车站、机场等客运接驳枢纽场站,统筹谋划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开展多式联运、接驳运输,保障群众更加便捷地实现换乘,更好地体现综合运输服务属性,已经成为做好春运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

(二)客流预测和运力准备。春运期间,预计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完成客运总量为1300万人次。其中,预计道路客运完成客运量约210万人次,将与去年基本持平;全市城市公共交通客流量将达到790万人次,比去年略有增长;出租车运量将达到300万人次。

预计节前客流量从**年2月4日起逐渐增大,高峰期将出现在2月11日、17日。节后客流高峰将出现在2月24日、3月3日。2月18日和2月24日高速公路通行压力将较大。

运力方面,全市将投放客运车辆1780辆,其中省、市际线路班车500辆,客运包车340辆。因铁路、航空等交通方式的分流作用,以及私家车的普及,整体看运力比较充足。

三、春运工作重点

(一)加强运输组织调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调查分析,调度充足运力,科学组织运输。一是加强分析预测和运力配置。针对今年春运特点开展道运输市场分析,主动掌握客流变化,制定旅客运输方案和应急疏运方案,合理配置运力,落实支援计划。二是加强动态调度和跟进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利用客票销售动态信息,调整班次密度,合理疏导旅客,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三是组织包车直达运输。督促运输企业深入学校、企业等重点旅客集散点,组织实施包车运输,减少旅客中转换乘。四是保证客运车辆正班、正点运行。五是加强热点地区、旅游景区景点、重点线路的运输组织,提前调配运力,增加班次。六是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公交要增加班次,延长运行时间,及时集疏运旅客,特别是安排好火车站、高铁站、旅游景区景点和夜间的公交运力。七是加强农村道路运力投入,满足乡镇群众节日出行需求。八是统筹兼顾,做好煤炭、油品、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和特运任务运输,以及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二)保障公路、水路畅通。一是加强巡查和养护工作。各级公路管理部门针对高速公路、重要国省干线公路等事故易发、易积雪、易结冰等路段,以及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加大巡查和养护力度,确保公路设施状态良好。二是落实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强化部门联动,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高速公路通行顺畅。三是各收费站在收费广场前等适当位置,设置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临时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引导标志牌等设施,指引车辆分车道、分车型进入收费站,确保收费站车辆顺畅通行。四是继续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优先便捷通行。五是港航部门要加强对浮桥企业的监管力度,根据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对辖区内浮桥企业逐家梳理、排查。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结合省厅开展的全行业冬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做好春运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对投入春运的车辆技术状况,以及车站、浮桥等场地要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隐患死角。要始终保证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针对公路沿线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排查服务区、收费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大桥、特大桥、危窄桥、隧道等基础设施,山区公路、急弯陡坡、平交道口等重点路段,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公交企业加强公共交通运营调度和安全管理,深入查找和整改运营安全隐患,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全面提升运营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对运距800公里以上的车辆要加强检查,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特别是对运距1500公里以上的车辆,要逐辆核查核实安全措施,凡是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一律停运整改。对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要提前组织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驾驶行为。港航部门要切实做好渡口浮桥防凌和防大风、防火灾、防大雾、防碰撞、防泄漏、防破坏等“六防”工作。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重点查处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切实加强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监管,配合公安部门落实重大节假日危险品运输车辆禁行高速公路的管制措施。深刻汲取上海外滩踩踏事件教训,督导重点车站、浮桥落实安全检查和防恐安保措施,严格防范因旅客拥挤造成伤害事故,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严防恐怖事件的发生。强化包车客运信息化监管,完善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制度,利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结合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保障包车客运安全、规范运行。加强恶劣天气运输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防控措施,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滑设备,完善安全提醒制度。加强水路运输监管,以“四类”船舶为重点,严禁“三无”船舶非法营运。港航企业要严格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排查清除码头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好冬季内河等水域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渡运与浮桥安全生产。

(四)改善提升交通运输服务。

一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继续开展“情满旅途”和“六个一”(开一条绿色通道、道一声亲切问候、递一杯温情热水、给一把贴心搀扶、持一路和蔼微笑、送一句新春祝福)活动,努力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继续打造“泰山文明号”品牌,发挥全市“泰山文明号”班线、公交、出租客运车辆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在春运期间为广大旅客提供优质服务。要严格按照六项交通运输行业服务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交通行业服务标准和水平。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切实保障“好客山东贺年会”期间交通安全顺畅,认真做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按照市旅工办有关通知要求,各汽车客运站和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需张贴“好客山东贺年会”海报。

二是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各运输企业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增加客票代售点,提供上门售票、电话订票、网上购票、手机购票、团体预售往返票等多种服务,继续为外地务工人员、学生旅客提供预订往返票服务。客运站要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及时发布班车时刻和票源等信息。要在客流高峰期间增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购票、乘车,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运输企业要为旅客候乘、中转、餐饮和住宿等提供便利。夜晚有旅客候车时,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服务。

三是进一步方便群众出行。要充分发挥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作用,紧密衔接铁路、民航等运输方式,围绕铁路车站、机场等客运枢纽做好接驳换乘,增加车次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增强集疏运能力,提升旅客换乘的方便性。要加强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充分利用公路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站、短信、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公众出行。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引导和组织旅客错峰出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提高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一是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春运期间,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要在总结往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冰冻、极寒、大雪、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和大批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二是备足应急设备物资。做好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防滑、除雪、除冰、救援等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三是做好异常天气预报预警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协调,根据恶劣天气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有关准备,加强综合运输体系间的联动预警。四是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组织好应急队伍,确保应急运输车辆、救助船舶处于良好状态,坚持值班待命。五是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当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规模、大范围、长时间滞留和运输中断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各方运力资源。

(六)加强运输市场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控制非营运客车参加春运。春运期间,如需抽调非营运客车参加省内中短途客运的,要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规定,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驾驶人员应接受运输安全意识、技能和客运业务培训,提前熟悉运行线路路况,并持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运行。禁止抽调非营运客车参加省际旅客运输。二是加强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增派执法力量,加大对客运站、配客点等地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捎货、倒客甩客、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借春运之机非法营运、哄抬运价、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行为,维护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维护旅客合法权益。三是加强交通运输公路执法监督,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违规上路执法、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严禁趋利执法、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严禁乱罚款和乱收费。四是畅通公众诉求渠道,利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4小时提供咨询服务,认真倾听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春运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春运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方高度关注。**年春运期间,旅客出行规模继续呈增长态势,也可能出现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对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组织,完善体制机制,紧密结合前期开展的春运各项准备工作检查以及整改情况,全面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各项春运任务。各单位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要予以重点保证。

(二)明确组织分工。市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邢长彦同志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及市公路局、市公交公司、泰安交运集团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科,具体负责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就公路畅通、运输组织、安全管理、执法监督、免费通行、新闻宣传等方面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要点,做好相应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春运工作方案,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本地区、本行业的春运工作。交通运输企业作为春运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春运工作整体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车船和全体干部职工。市局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局的春运工作方案、实施要点和各项预案,请于**年1月28日前报市局综合运输科。

全市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及各运输企业,要将春运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班组、个人。严禁工作敷衍、应付,对于因玩忽职守等行为造成春运工作重大失误和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根据春运办有关安排部署,及时汇报春运工作准备、开展情况及重大问题,并主动加强与铁路、民航、公安、安监、宣传、旅游、气象、消防等相关部门以及相邻地区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对接工作,建立联勤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联合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问题,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措施联动,共同做好春运工作。

(四)全面督导检查。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运输企业,要按照市局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精神,紧密结合春运工作任务,在春运开始前对本地区、本单位参加春运的企业和重点车辆以及重点路段、公路桥梁、港站、浮桥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并列出清单,实行销号制度,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春运准备工作都要进行督导,督促被查单位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市局有关科处室要分别对分管工作领域的春运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暗访。春节前夕,市局将组织对各单位春运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五)严格值守带班。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及运输企业,要规范细化并严格执行春运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领导同志要亲自带班,率先垂范,靠前指挥,深入春运工作一线进行现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各单位高度重视行业维稳工作,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并在相关媒体、车船、车站、码头上予以公布明示,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事项,遇有紧急情况在妥善处理的同时,及时上报市局。市局值班室电话:xxxx。

(六)加强宣传统计。各级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主动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广泛宣传交通运输部门采取的春运新举措,特别是大力宣传一线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辛勤工作、热情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各参与春运的窗口单位要悬挂春运服务宣传标语标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春运服务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积极关注媒体报道反映的运输安全与服务问题,并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及时加以纠正和改进。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及各运输企业要分别组织撰写上报春运工作专项宣传材料,及时把春运进展情况、动态出行信息及有关数据,特别是所采取的便民利民措施和应急专题材料以及春运声像资料等,报市局新闻宣传中心,由局新闻宣传中心负责联系市内外媒体播报。市局将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春运期间要及时做好春运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局运管处每天9:00前将前一天的春运工作情况,包括春运特点和工作要点形成书面材料,以及春运统计数据报表,报省厅道路运输局(如市假日办安排报送信息,则由局信息中心统一汇总后报市假日办及局春运办)。公路免费通行统计工作另行通知。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春运工作,并将总结材料于3月18日前报局综合运输科。电话:;电子邮件:t

交通运输局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xx年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xx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万政办〔xx〕37号),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内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大检查,彻底排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有效落实“三彻查、五督促”要求(“三彻查”即彻查认识是否到位、彻查隐患整治是否到位、彻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五督促”即督促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督促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重点行业领域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督促基层深化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全力打造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防火墙”,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及社会影响大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我县“平安交通”建设打好消防安全基础。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由局长陈xx同志任组长,副主任科员邹xx同志任副组长,局属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邹xx同志兼任。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全县道路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公交出租车运输企业、在建交通项目、机关办公场所等。
(二)排查重点:排查各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和落实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是否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标志,是否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完好;是否保障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符合消防要求;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演练等。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20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要求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动员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6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同时要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21日至9月15日)。县交通运输局将组织对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职责和“四个能力”建设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阶段(9月16日至9月20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归纳总结专项检查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要严格消防安全问责制,对行动不重视、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挂牌督办。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大对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单位和群众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隐患整治的浓厚氛围。
(四)跟踪问效,明确职责。各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届时,县消防办和县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细化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并于6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局办公室;每月18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8日前报工作总结。上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交通运输局打非治违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局打非治违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政办字〔2014〕42号)和《**交通运输局打非治违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沧交〔2014〕321号)精神,为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和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建设“平安交通”为主线,以“打非治违”为抓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避免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领导机构与职责分工

为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协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交通运输局打非治违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各单位也要分别成立本单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局小组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本单位的专项行动。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推动,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对督导检查和执法中发现的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三、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对无证、无资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

2.对超资质范围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上限处罚,严格问责,停产停业整顿,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公开曝光。

3.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和车辆,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经营资质。

(二)严格整治道路客运安全问题。

1.严格整治挂靠经营以及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等行为。

2.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合理调整长途客运班车的发车班次和

客运包车的运行时段,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禁止在该时段运行,凡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客运车辆一律停运整改。

3.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客运包车、尤其是长期在异地违规经营的省际包车,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停运整改。

4.对不符合农村客运安全通行条件的线路和车辆坚决取缔。深入排查农村客运线路,通过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车辆行驶过程和场站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及时制止纠正超速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车辆的超载、超速运输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严格查处,督促整改。引导农民乘坐具备资质的农村客运车辆。

5.严格客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接入管理,凡应接入而尚未接入的车辆,所属企业必须立即进行整改。2014年8月31日前,仍未按要求接入系统的车辆,停业整顿一个月;一个月后整改仍不到位的,一律取消车辆营运资格。对已装监控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停运整改,直至正常使用。对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发现一次对相关车辆停业整顿;发生两次以上行为的,取消营运资格。

(三)严格整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问题。

1.所有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必须在2014年底前加装紧急切断装置,自2015年1月1日起,没有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罐车,年审一律不予通过,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2.严格查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运输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超出许可承运的危险货物类别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等非法营运行为;查处无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

3.严格危险货物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接入管理(具体要求同(二)款3条)。

(四)严厉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

1.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2.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的“黑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

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以及其他小型客运车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3.严厉查处在车站、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旅游风景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4.严厉查处节假日、上下班高峰期和恶劣天气情况下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五)严格整治其它领域安全问题。

1.加强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常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治安管理防范,保证内部安全。

2.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规定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四、时间步骤

从2014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中旬)。

1.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制订具有本单位、本行业特色的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单位对企业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各单位要督导辖区内企事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企事业单位凡存在重点整治的七类行为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中旬-11月底)。

1.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各单位要组织业务骨干对辖区所有企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执法,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七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和整治。严明责任,严格奖惩,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对于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检查而未检查,应督查而未督查的实行“事前追责”,对发生事故的要实行“倒查问责”。

2.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对各类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综合打击和集中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3.组织开展突击执法。各单位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抽调精兵强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突击执法,坚决消除盲区和死角,要真打真查,敢于碰硬,查出实情,顶住各方压力和说情风。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对没有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全面改正;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尤其是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单位要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县局将根据各单位集中整治情况适时予以通报,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各单位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备案和督办情况于11月25日前报局办公室。

(二)严格实施“黑名单”、“重点监管名单”制度。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等相关条款要求,对发现符合“黑名单”和“重点监管名单”所列违法违规情形的,特别是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和“重点监管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本级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证照办理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在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导致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对于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市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当前重中之重和第一位的任务来抓。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对本单位的专项行动进行研究部署,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严格执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度,落实各级各岗位安全职责,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严明纪律。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专项行动工作职责,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对管理职责不清或涉及多个管理部门的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采取监管措施,杜绝盲区死角。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抓好本单位专项行动,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各单位要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三)严格督导,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按照领导包保责任制要求,把每一辆车、每一家企业的监管责任分包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人员,逐人、逐车、逐企业建立台账,逐级上报备案,强化日常监管,将责任落实到最基层、最具体的单位,做到责任捆绑、一包到底,包排查、包整改、包督导、包落实,实现全过程、全覆盖。督促企业按照总体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做好自查自纠、隐患排查、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建章立制等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要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其它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与做好暑期、汛期、冬季安全生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安保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单位要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报送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总结上报领导重视、宣传发动、安排部署、严格执法、活动成果、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各类信息和情况。自8月25日开始,每周二下午5:00前报周工作动态;每月29日前报当月执法情况;11月30日前报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专项行动中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复查情况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局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 电话:**

城镇交通运输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书记关于“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向基层延伸、村庄延伸、盲点死角延伸”的重要批示,根据省委、省政府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的相关要求,以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城乡结合部公路环境、汽车维修站场为重点,深入落实开展交通运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巩固前期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消除卫生盲点死角,将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引向纵深,为全省推进“两个加快”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责任分工
按照“部门分工协作、分级管理”的原则,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制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交通运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是该专项治理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应按照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厅公路局具体负责全省以城乡结合部开放式公路为重点的地方公路及其沿线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厅运管局具体负责以城乡结合部汽车维修站场为重点的运输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川高公司具体负责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收费站为重点的高速公路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各市州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当地政府的统筹安排,开展城乡结合部交通运输专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城乡结合部交通运输专项治理宣传引导工作,制定科学方案,落实责任分工。
一是加强专项治理组织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方案,将专项治理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二是利用多途径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宣传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引导交通运输参与者培养良好卫生习惯,着力营造城乡交通环境治理良好氛围。三是对高速公路、地方公路、汽车维修站场等城乡结合部整治范围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卫生死角,积极主动协调地方政府组织工商、卫生、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联合依法治理,形成合治力,避免出现管理空白地带。
(二)以收费站和服务区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与高速公路沿线地方政府沟通协调,督促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明确治理范围,落实治理责任,形成治理合力,共同营造高速公路良好营运环境。一是按照“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创新机制、市场运作,完善功能、提升服务”的指导原则,优质高效地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建设工作,不断提高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服务能力,在城乡发展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起好示范带动作用。二是进一步落实缓堵措施,针对因雾天交通管制、交通事故、路面施工等形成车辆停留或车速缓慢而造成路面垃圾增多的情况,在加强文明劝导的同时,及时增派保洁人员进行清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三是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交通执法、高速公路公安交警和地方执法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开展收费秩序专项整治,清理整顿收费站外摆摊设点、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等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现象,净化高速公路营运环境。四是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维护车辆正常通行秩序,提高道路安全舒适性。五是全面提升道路保洁水平,加大对收费广场、收费通道、互通立交、人行天桥、边沟等地清扫力度,提高清洁频率,保持清洁卫生,尽力做到不留卫生死角。
(三)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地方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城乡结合部开放式公路为重点开展地方公路及其沿线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治理“三乱”和“七进”活动,加强养护保洁,减少公路病害,规范交通管理,制止车辆抛撒,促进城乡结合部公路环境根本改善。一是加大公路养护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牌,全面清理公路沿线管辖区域内的白色垃圾,积极劝导公路沿线住户垃圾归池,制止沿线乱扔乱弃现象,确保路面整洁干净。二是进一步加大路政执法和公路“五乱”治理力度,依法取缔在公路沿线乱堆、乱放、乱占、乱建、乱接道等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与有关部门联合强力整治超限超载、带水带泥、“抛、撒、滴、漏”车辆,确保公路运输安全有序。三是进一步加强公路道班房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行“门前五包”管理,彻底根治基层道班“脏、乱、差”现象。四是规范道路施工现场管理,妥善处理建筑垃圾,规范堆放施工材料,完善施工现场标识,切实治理工地杂乱现象,维护好施工现场交通秩序,确保公路畅通。五是以迎接交通运输部国省干线公路大检查为契机,加强公路日常保洁工作,重点整治收费站周边环境卫生,消除卫生盲区,创造整洁美观的公路外观形象。
(四)以维修站场和车站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运输市场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机动车维修站场门店多、投入少、规模小、管理难度大的特点,重点指导维修业主合理规划和合法利用停车、作业场地,严禁占用公路路面维修车辆或随意摆放配件和工具。二是重点督促维修业主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维护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尽可能避免污染周边环境。三是对难以根治的占道维修经营行为,协调当地政府组织交通、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依法治理。四是加强客运站场特别是农村客运站点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汽车客运站点固定环卫配套设备,增加移动式垃圾箱(桶)和垃圾袋,设置车辆清洗台,并在车辆安全检查处附设车容车貌检查岗,为广大乘客营造干净、舒适的出行环境。
四、工作步骤
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从 年12月3日至XX年2月3日。分为宣传动员、集中治理和巩固提升阶段。
(一)宣传引导阶段: 年12月3日至12月13日, 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治理办制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交通运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级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各级责任单位开展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宣传工作,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中营造出城乡结合部集中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 年12月14日至XX年1月29日,以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地方公路、汽车维修站场等城乡结合部为工作重点,开展集中整治,排除卫生死角,查漏补缺,全面改善基层交通环境。
(三)巩固提升阶段:XX年1月30日至2月3日,对专项治理工作成效进行检查,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整理成果,建立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和督查问责机制,以文明、卫生新风气和整洁、优美的交通环境迎接春节。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细化职责,加快实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把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中,摆在突出位置,与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务求实效的推进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协作,积极配合,合力推进。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川高公司和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运管局要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配合当地政府治理办和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各尽其责,合力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治理工作有效开展。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安和城管等相关部门,形成联动,共同推进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三)加强引导督查,及时整改。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川高公司和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运管局要加强督查,推进工作落实,成立督查小组,按任务要求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四)建立机制,提供保障,形成长效。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川高公司和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运管局应着力构建推进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的保障机制。要建立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机制,以推进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在治理工作中要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有力推进交通环境综合治理的有效开展。

道路交通运输应急预案


道路交通运输应急预案道路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一、成立道路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副所长(主持工作)任组长,**书记、**、**副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运管所各股、室、队负责人、武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道路运输应急小组成员:**(小组总负责,电话:)、**(武夷交运公司经理,电话:)、**(汽车站站长,电话:)、**(公交巴士公司经理,电话:1)。二、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事件的处理程序:1、我市境内发生重、特大道路、水路运输事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小组成员要在30分钟内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现场的施救和善后处理。2、发生大量旅客滞留时,武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要立即调整车辆充实运力,对夜晚有旅客滞留时,客运站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运管所要严把参与紧急疏散任务的车辆技术状况关,要及时核发线路牌,确保滞留的旅客疏散及时、安全有序。3、因天气原因造成道路阻塞的,路政所要在30分钟内赶往现场,并立即组织公路养护人员疏通道路,尽可能将交通阻塞的时间缩短在3小时之内。4、其他交通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加强联系和沟通,互相配合、协作,尽可能的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各成员单位在春运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小组成员电话要求24小时开通,以应对紧急情况。**市运输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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