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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施方案

小型水利工程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

在发挥自己的才能前,我们要先学会做计划,做准备。为了达成目标,我们应该学会拟写不同种类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复杂的一种,如何写好一篇方案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小型水利工程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XX镇2014年小型水利工程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设施,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加快推进我镇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XX镇党委、政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过实地调研,因地制宜、全面规划,通过班子会议研究制定了2014农田水利工程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仍很脆弱,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低,因此,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力度显得尤为重要。动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迅速掀起水利基本建设高潮是我镇最为重要的工作。

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是:按照中央1号文件精神要求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精神,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和防汛抗旱能力的大事来抓,深化和巩固水利普查成果,以沟渠清淤疏通为重点,全面整治全镇的沟、路、桥、井确保我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水利基本建设主要目标任务是:

1、沟河疏通:XX村XX沟、XX村XX沟、XX村XX沟共长Xkm,计划完成土方X万方,XX村XX河Xkm,计划完成土方X万方。

2、塘坝扩挖工程:XX村X大塘、XX村X大塘、XX村X大塘和X大塘、XX村X大塘、X大塘、X大塘和X大塘、X村X大塘、X村X大塘和X大塘。计划完成土方X万方,改善灌溉面积X亩。

3、新打机井:X庄X眼、X庄X眼、X眼,计划完成土方X万方,新增灌溉面积X万亩。

4、生产桥涵:X个、X个、X个、X个,计划完成土方X万方。

四、工作目标:针对毁桥进行实地查看,既影响交通又造成水流阻塞的,镇要求统一施工进行修整,达到通畅;对中小沟、田头进行全面治理,人为造成水路不畅,造成涝灾的,利用“一事一议”,隆冬时节统一组织疏通;对原有机井进行修复,根据布置和村民意愿,适新打机井帮助缓解旱情;对于低洼治理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实施;对于循环路、生产路低洼不平,影响交通的采取垫土、铺水泥路进行完成;对于多年荒废的大塘,要改造其充分利用,做好水面养殖的大文章;对旧村破旧房,老树等空壳村要利用冬闲季节逐村进行实施,既节约土地,又美化环境,结合新农村和村民布点规划编制方案,逐步改变农村新面貌新气象。

五、工作要求。

1、要成立X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

2、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兴修的意义,使之变为广大村民的自觉行动。

3、合理分工 ,各负其责。

4、严明纪律,狠抓落实。

5、强化监督,奖惩分明,要求全镇上下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今年冬修任务。

X镇人民政府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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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县水利工程管理体系,全面做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近日,**县人民政府批复了《**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并要求相关单位按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标准强省”战略,巩固“五水共治”

成果的重要举措。**县以省、市“五水共治”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文件为指导,围绕实现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十一化”的要求,按照“整体推进、全面开展,统筹考虑、合理安排”的原则,科学安排达标创建五年计划。根据计划,五年间共有136处水利工程纳入五年创建计划,其中:中小型水库55座,5万方以上山塘15座,200吨以上农村供水工程17处,装机1000kw及以上农村水电站18座,国家基本水文测站5处,3~4级河道堤防26处。同时,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该方案还明确落实了责任管理单位以及创建工作经费测算。

下一步,我县将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管理改革的方式和目标任务,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分阶段、分区域、分类别地有序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目标顺利完成。该实施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将更好地提升**县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确保我县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并长久充分发挥效益。

市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市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市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加快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和现代化进程,全面提升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和工程效益,实现水利工程管理、服务、运营的良性循环,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水利系统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针,以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力,以发挥综合效益,增强服务功能和实现良性循环为目标,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法制为手段,不断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工程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加大工程维修养护和除险加固力度,实现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体制顺畅、机制灵活、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信息畅通、配置优化、队伍精干和水利工程的效益充分、环境优美。
二、总体思路
总体工作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实现三个转变,完善四大预(方)案,达到五个提高。围绕一个中心,即围绕我市水利渔业事业发展的大局,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突出两个重点,既突出水库除险加固和工程管理制度建设重点,全面推进工程管理规范化。实现三个转变,既在注重安全的同时工程管理向资源水利、生态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完善四大预(方)案,即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水库汛期控制运用方案、水库防汛抢险预案、河道防洪预案。达到五个提高,即依法管理能力、规范化管理能力、防灾减灾能力、管理队伍业务能力和发挥水资源综合效益能力有新的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良好的运行管理机制。深化水管体制改革,是实现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的必然要求。要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渔业局等部门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发﹝﹞51号)和《水利和渔业局关于印发全市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水字﹝﹞64号)要求,确保3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初步建立起适应我市市情、水情和社会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按照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有关县、市、区尽快制定出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方案),扎扎实实做好“两定”及“两费”落实,为理顺管理体制、创新机制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大力推进管养分离。对维修养护资金全额到位的,可彻底实行管养分离;维修养护资金还没有到位的,也要探索实行内部管养分离。三是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周密组织、精心指导,大力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程,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改革任务。
(二)强化( )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实现水利工程的依法管理。要积极开展各项水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的学习、宣传,增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干部职工的水法律意识,增强依法管理水利工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加强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许可管理,对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建设或危害工程安全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相应处罚;对经审查许可的项目要按照防洪评价和审查许可意见的要求,严格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三)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管理规章、规程,实现水利工程的规范管理。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按照部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手册》有关内容、标准、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工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提高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水平。市水利渔业局将根据《山东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对全市水管单位规范化管理情况从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组织申报省级、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四)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前期工作,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当前,全市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十分繁重。全市14座大中型水库中有9座,546座小水库中有398座需要除险加固。要抓住机遇,按照“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前期工作,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奠定基础。同时,按照市水利渔业局“至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计划”,结合工程现状,制定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方案,今年完成2座中型和138座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并新开工3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建立适应全市实际的水利投融资渠道,逐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市场化运作

市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

为补充、群众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水利投入机制。要认真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责任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五)加强汛期管理,完善各项应急预(方)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狠抓工程汛期管理,重点抓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水库汛期控制运用方案、水库防汛抢险预案的完善工作,确保大汶河、大中型水库、主要交通干线、重要工矿企业的防洪安全。
(六)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针对水管单位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的现状,采取举办短期培训班、自学和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法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系统地学习并掌握管理所必须的专业知识,提高管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优美管理环境。环境面貌是单位的第一形象,也是单位文明程度、管理水平和文化层次的最直观、最具体的体现。要突出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和管理单位的管理环境建设,积极构建和谐优美的管理环境,实现庭院布局合理、管理有序、卫生整洁、环境优美,把精神文明建设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对广大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形成构建和谐优美管理环境的良好氛围。二是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构建和谐优美管理环境提供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制度保证。三是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庭院建设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创建领导班子团结,干部职工敬业爱岗,庭院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管理文明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四、实施步骤
“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1-2月):市局成立“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年”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阶段(3-10月):3月市水利渔业局根据全市水利工程管理情况,选择2-3个典型单位召开全市“工程管理年活动”现场会,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区)水利(务)局工程站、工程管理单位,针对现有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水利工程管理年各项工作措施的顺利实施。
3、检查验收阶段(5-12月):为确保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市局组织人员成立专门的督导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5月组织中间检查,11月组织全面综合检查)。首先,各县(市、区)要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回顾总结,并于11月底以前上报总结材料;其次,市局组成督导检查小组深入到县(市、区),在各县(市、区)总结的基础上,对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实效进行综合检查评价;最后,市局组织召开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总结大会,根据检查评价的结果,对于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并在下年度的水利工程项目立项投资上予以倾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从组织措施上保证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要成立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把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其他负责人配合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局面,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制定计划,狠抓落实。各县(市、区)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把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最大限度发挥出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
3、通报信息,加强交流。要建立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收集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的资料和信息,加强与兄弟县(市、区)的交流。对于在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中好办法、好措施要认真总结,每月底将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信息报送市局,稳步推进活动的开展。
4、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局督导检查小组要采用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各县(市、区)、各水管单位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在年终检查考核中,对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成效显著的县(市、区)要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市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二o一o年二月二十日
市水利工程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181号)精神,结合我城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目前,我城区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2个、抗旱服务队1个。即大塘灌区管理所、大王滩灌区管理所和城区抗旱服务队,全部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两灌区总设计灌溉面积19万亩,2002年实际灌溉面积2.18万亩。其中大塘灌区管理所管辖水库1座,总库容33.36万立方米。
**区是南宁市新成立的城区,管辖**镇、那马镇、大塘镇、南晓镇、那陈镇共5个镇。辖区水利设施较完善,初步形成防洪、灌溉、人饮、排涝等水利工程体系。长期以来,水利工程`对抗御旱涝灾害,促进工、农业持续稳定发展,保护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也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机制不活。表现在:1.水管单位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单一、少,经济力量薄弱,又得不到国家相应的配套的政策、资金扶持,无力对水利设施进行良好的养护;2.水利工程设施老化,漏水、跑水严重,增加供水成本,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农民用水费用偏高。3.供水价格偏低,低于供水成本,又无从补偿资金来源途径;虽然《水法》明确规定水是商品,但每年必须服从抗旱的需要,指令放水,水费片收困难;4.水管单位没有强有力的执法措施,对农民欠费、拒缴水费问题,缺乏有效的措施。以上的这些使单位经济步入困境,工程维修难以为继,形成恶性循环,缺乏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
(二)水利工程设施损坏严重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
1.水利工程设施损坏严重。①渠系工程严重老化。表现在渠道漏水、渠道边坡崩塌及渠底淤积严重,渠系附属建筑如水闸严重损坏,造成水资源浪费,水的利用率低;②单位管理房设施条件差。目前大部分的管理房是建于五、六十年代的瓦房,破损相当严重,有些已成危房,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③机电设备严重老化。相当部分设备目前已报废,据调查,目前大王滩灌区管理所的机电泵站几乎处于瘫痪状态。
2.维修养护经费不足。由于水费难以征收,单位无法拿出资金对机泵设备、渠系等水利工程进行维修养护;虽然每年上级部门都拨水利农水切块资金作为水利系统年度运行经费,但数额有限,所需维修项目又多,且面上水利工程维修已占一部分资金,用于国营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资金短缺。造成渠道跑水、漏水严重,过水能力降低,甚至无法通水;机泵不能正常运转,灌溉面积逐年减少。水管单位原设计灌溉面积19万亩,2002年仅灌溉2.18万亩。
(三)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供水价格尤其是农田用水价格机制与目前的社会发展已不相适应。
1.水价标准低。目前我城区各水管单位所启用的水价是按邕政发[1996]24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利工程水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进行收费,为24元/年·亩。按照现在每亩水田每年800m3计,每方水的价格仅为0.03元,这个价格连管水、护水的成本价都不够。
2.没有形成供水体制。目前采用的是指令性统一的灌溉供水,而水费的征收却是挨家挨户的去收,造成缴水费的得不到水,得到水的拒缴水费。
这些问题给**区的水利建设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农民增收带来极大障碍,因此,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181号)精神,力争在3到5年内,初步建立健全符合**区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
──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
──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行之有效的水费计收办法;
──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
──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法律、法规支撑体系。
(二)通过体制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在**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部逐步建立一套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及对象
**区2个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抗旱服务队及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四、改革内容、办法及措施
(一)优化组合、合理定性
目前**区水管单位既承担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管护等公益性任务,又具有供水等经营性的双重功能。根据国办发[2002]45号和桂政办发[2003]181号文件精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确定为准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但由于水管单位公益性投入的资金比较大,多年来公益性部分的收入,除财政扶持外,收入甚少;经营部分的收入除了用于折旧、维修等支出外,仅能勉强维持职工的基本生活,还没有完全具备自收自支的能力。因此,在没有完全具备自收自支能力的情况下,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以经营性亏损的方式进行补贴。补贴办法:根据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对各水管单位的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测算与每年单位总收入情况来确定补贴比例,(具体补贴额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2003年人员经费定额测算情况表》)。根据《测算情况表》中城区财政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险费三项总额的一半负担,按定编标准核定为52人,测算三项总额为83.27万元,需财政补差40.18万元,补差率为48.25%。财政补贴从2005年8月1日起执行,补贴数额每年一变。从2016年起,由**区水利局在每年年终,根据各水管单位人均收支情况和经济效益变化进行测算,并提出补贴意见报**区财政局审批拨支。根据桂政办发[2003]181号文件规定,今后,凡通过资金投入和技术改造后条件成熟的单位,将逐步推行管养分离,经营性部分逐步推向企业化管理。
(二)明确责任,分级管理
为了理顺体制,转变职能,改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效益,**区水利工程管理继续推行分级负责管理制度,明确权责,强化管理职能。**区人民政府负责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维护、技改等资金的投入,并对投入资金的使用和资产管理以及水利工程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挪用水利工程资金和发生工程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水管单位的责任。
**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对水利工程负有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负有资金监督使用和资产管理的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负责协调成立村级用水组织,协助制订用水组织章程,发动用水组织与水管单位签订供水合同,督促用水组织按时足额交纳水费。
水管单位的职责:负责水利工程的资产管理、运行和维护,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做好供水计划,履行供水合同。
村级用水组织职责:负责宣传教育群众爱护水利设施;负责协调用水户做好用水计划、签订用水合同,按合同代收水费,并在放水前一天交到水管单位;负责组织用水户对支渠的管护、清淤,保证支渠畅通。
用水户的职责:爱护水利设施,保护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按时交纳水费,负责支渠、毛渠的管护、清淤工作。
(三)核定编制
原2个水管单位和抗旱服务队核定编制总数82个,现在(2005年)职工总数为99人,其中:在职职工40人,临时工16人,退休人数43人。这次水利体制改革,水管单位的人员编制将根据水利部水管单位的测算要求,由以前的以人定岗改变为以岗定人。即由编制部门以各水管单位的业务量、工作性质、工种要求以及经济效益的变化为依据,科学设置工作岗位,调整核定人员编制限额。根据目前各水管单位的实际情况,核定2个水管单位和抗旱服务队的编制数为52个,具体分配如下:
单位原编制数现拟定编制数增减大王滩灌区3025-5大塘灌区5025-25抗旱服务队220合计8252-30
(四)推行水管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岗位设置。按编制限额和按需设岗、精干高效原则,制订《南宁市**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制订《岗位说明书》。
3.竞争上岗。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打破工人、干部身份界限,推行全员合同聘用制;
4.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制度,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打破过去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弊端。
5.推行水管单位工资内部分配制度。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实行工资与绩效挂钩,改变过去能升不能降的惯例。制订《南宁市**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资内部分配实施方案》。
6.完善考核制度。以岗位工作任务为主体,以德、能、勤、绩、廉为考核内容,制订《南宁市**区水利工程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7.妥善安置落聘人员。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兴办经营性实体、在水管系统内交流、转岗培训等形式安置富余人员。制订《南宁市**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分流安置实施办法》。
8.做好改革后配套管理工作。五、时间安排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水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计划在2005年12月底完成,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7月31日前完成水管单位定性、测算定编、实施方案工作;
8月1日至12月15日,完成岗位设置和制订《岗位说明书》、竞争上岗、签订聘用合同、签发岗位聘用(聘任)书、总结阶段。六、加强领导
成立南宁市**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城区人民政府分管农、林、水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城区水利局局长、编制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城区财政局局长、发改局局长、人事劳动局局长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全城区水管体制改革的领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水利局局长兼任,工作人员从财政、水利、编制、人事劳动等部门抽调。办公室负责全城区水管体制日常工作业务的开展。

××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建国以来,我县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县人民的艰苦努力,建成中型水库×座,小(一)型水库×座,小(二)型水库×座,其它小型水利工程××件,初步形成了供水、灌溉、防洪为一体的工程网络体系,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抗御水旱灾害、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趋突出,一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职能不清,权责不明;二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机制不活,管理粗放;三是水价偏低,良性的水价机制难以形成;四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经营困难。这些问题导致我县大批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病险突出,效益衰减,影响了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而且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快推进我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下简称“水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为保证我县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精神和《××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水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水利工程运行机制,为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立牢固的体制基础。
(二)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符合××县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最终达到理顺体制,搞活机制,机构合理,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高效的目标。
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分级管理体制;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建立保障有力、配套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全县水管体制改革,按照省、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分三步走。2003年为准备阶段,做好调查研究,完成经费测算,搞好试点,编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2004—2005年为实施阶段,在全县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深化内部改革,初步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16年为总结验收阶段。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请上级进行检查验收。
(三)改革的原则
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要确保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既要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又要重视水利工程管理,切实做到加大水利工程管理的投入,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正确处理责、权、利关系,既要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又要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使管理责任、工作绩效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既要从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时机与步骤,确保改革顺利进行。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远期发展的关系,既要努力实现水管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又要确保新的管理体制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
××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是全县范围内小型及其以上规模的国有水利工程。以上规模的水利工程,至今仍未明确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的,同时纳入此次水管体制改革的范围。
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的内容和措施
(一)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1、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1)中型水库,由县水利局管理。
(2)小(一)型水库、集镇饮水工程,原则上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况依法委托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委托乡镇管理的工程应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3)收回小(二)型水库管理权,包括0.3m3/s以上引灌沟渠,由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4)农村五小水利工程,根据谁建谁有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属集体所有的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管理,属农户所有的由农户自主管理。
2、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的管理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安全,限××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期排除险情。县水利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对县管工程负有监督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责任。
水管单位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效益。
3、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水管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乡(镇)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水管单位和乡(镇)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其它单位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业主责任。
(二)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严格定编定岗
1、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
县水利局管理的中型水利工程,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具有灌溉供水、集镇供水等经营性功能,虽有一定经济收益,但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定为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
×座小(一)型水库和×座小(二)型水库,主要承担农业灌溉任务,兼有防洪、排涝功能,均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定为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
2、严格定编定岗
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由县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和县水利局核定。各水管单位要根据国家制定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认真测算定编、定员,在批准的编制总额内合理定岗。
(1)岗位设置
按照部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SLJ705—81),根据“两定”方案测算,两座中型工程及小(一)型、小(二)型水管单位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如下:
××水库管理所设置岗位25个,××水库管理所设置岗位24个。
小(一)型及小(二)型水库岗位设置,每座小(一)型水库管理所设置4个岗位,每座小(二)型水库管理所设置2个岗位。11座小(一)型水库和105座小(二)型水库,共设置岗位254个。
(2)定员
根据以上要求,对县管两座中型水库水管单位各类岗位定员,具体情况如下:
中型工程水管单位岗位定员表
水管单位名称
定员数量(人)
合计
非公益性
公益性
××水库管理所
25
21
4
××水库管理所
24
17
7
合计
49
38
11
小(一)型水库11座,定员44人,小(二)型水库105座,定员210人,共254人。
(三)全面推进水管单位改革,严格资产管理
1、根据水管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分类推进人事、劳动、工资等内部制度改革。事业性质的水管单位,要按照精减、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全面实行聘用制,按岗聘人,职工竞争上岗,并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度。对年龄偏大、素质差、水平低的部分职工实行内部退养或待岗,退养或待岗期间,依据人事劳动的有关政策发给基本生活费或退养金,退养人员到退休年龄,一次性办理退休手续。水管单位负责人由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方式选任,定期考评,实行优胜劣汰。
2、规范水管单位的经营活动,严格资产管理。对准公益性水管单位,要在科学划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对内部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职能部门和承担供水以及多种经营职能部门进行严格划分。将经营性部门转制为水管单位下属企业,做到事企分开,财务独立核算。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在核定的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下,不得兴办与水利工程无关的多种经营项目。企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和经营性水管单位的投资经营活动,原则上围绕与水利工程相关的项目进行,并保证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的足额到位。
(四)积极推行管养分离
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有利于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把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业务剥离出来,逐步推向市场。
为保证水利工程管养分离的顺利实施,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同级财政部门要保证经核定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足额到位。同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努力创造条件,培育维修养护市场主体,规范维修养护市场环境。
(五)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强化计收管理
1、逐步理顺水价
水利工程供水水费为经营性收费,供水价格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核定。对农业用水和非农业用水要区别对待分类定价。农业用水水价按实际补偿供水成本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非农业用水价格在补偿供水成本、费用、税金、计提合理利润基础上确定。水价要根据水资源状况、供水成本及市场供求变化适时调整,分步到位。
中型水库工程水价成本测算表
单位名称
农灌水价
(元/m3)
城镇供水水价(元/m3)
备注
××水库
0.11

现状水价
××水库
0.20
0.49
根据××水利工程现状及经济发展水平,拟定中型灌区水价改革计划。××水库农灌水价:2003年至2005年,0.06元/立方米,2016年至2020年,0.10元/立方米。从2011年起,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通过逐步调整,使水价逐步达到供水成本。非农业供水水价按供水成本一步到位。××水库农灌水价0.11元/立方米,为水库现状成本核算水价,不能作为水价改革依据,待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后再进行水价成本核算,拟定水价改革计划。
××水库水价调整时期及价格表
供水时期
农灌水价
(元/m3)
城镇供水水价
(元/m3)
时期
年度计划
支渠进水口
水厂原水表
第一时期
2003—2005年
0.06
0.49
第二时期
2016—2020年
0.10
0.49
2011年以后
适时调整农灌水价,逐步实现按成本价计收。
乡(镇)管理的小(一)型、小(二)型工程,在水管体制改革中,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水价改革计划。供水价格按供水成本逐步到位,原则上要能确保管理人员工资和工程的正常维修养护经费的来源。
2、强化计收管理
改进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和方法,逐步推行计量收费。积极培育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改进收费方法,减少收费环节,提高缴费率,严格禁止乡村两级在代收水费时任意加码截留。收取水费时,要实行公示制,接受民主监督,规范收费行为。非农业用水必须安装原水计量设施,实行计量收费。
(六)规范财政支付范围和方式,严格资金管理
1、根据水管单位的类别和性质,实行不同的财政支付方法
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编制内承担公益性任务的在职人员经费,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公益性部分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等项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更新改造费用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经营性部分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供水价格未达到成本水价计收前,缺额部分由同级财政补贴,供水价格按成本水价计收后,由水管单位自行筹集,财政不予补贴,更新改造费用在折旧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的经营性资产收益和其它投资收益要纳入单位的预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水利管理站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该类水管单位各种收益的变化情况,以便财政部门实行动态核算,并适时调整财政补贴额度。
2、积极筹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严格资金管理
为保障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同级政府要合理调整水利支出结构,积极筹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一是建立水利建设基金,根据云政发[1997]101号《云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从2003年起,建立××水利建设基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以保障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的足额到位。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来源于同级水利建设基金的30(建设基金使用结构为:55用于水利工程建设,30用水利工程维护,15用于应急渡汛)和同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岁修费,实施中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补给。各项水行政事业性收费,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管护资金的来源,按“收支两条线”纳入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加强管理。
(七)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落实税收及社会保障政策
1、妥善安置分流人员,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县水利局和水管单位要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支持和鼓励分流人员大力开展多种经营,特别是旅游、水产养殖、农林畜产,建筑施工以及渠系维修养护等具有行业和自身优势的项目。利用水利工程和保护区域内的水土资源开展多种经营的项目或企业,要优先安排水管单位分流人员。在理顺水管单位现有经营项目的基础上,把经营项目的剥离与分流人员的安置结合起来。
2、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各类水管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加所在地的基本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有条件的水管单位要为职工建立各类补充保险。事业性质的两座中型水库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非公益性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由水管单位解决。改制前水管单位所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由同级财政解决。
3、税收扶持政策
在实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为安置水管单位分流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符合国家有关税法规定的,经税务部门核准,执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八)完善新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新建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实现新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在编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告的同时,必须同时编制管理方案,核算管理成本,明确工程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和运行管理经费来源。对没有管理方案的工程项目,不予审查、立项,不得审批、转报项目建议书以及项目设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管理设施、管理机构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管理设施不健全的工程不予验收。
(九)改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为了更好的保障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使其发挥效益,积极探索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改革。
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根据工程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形式认真落实管理主体。一是由乡(镇)组建工程管理所负责管理,将工程安全、清淤维修、供水管理、水费征收、工程的日常管理等任务下达给工程管理所,乡(镇)水利管理站则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和任务的落实。二是以受益户为基础,组建工程灌溉管理委员会(受益户代表委员会),履行工程管理主体责任,日常管理由灌溉管理(受益户代表)委员会聘用专人负责,工程清淤、维护整治、水费征收由工程灌溉管理(受益户代表)委员会组织广大受益户共同落实,内部实行民主管理。三是对受益范围小的微型水利工程可以明确由主要受益户所有,并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十)加强水利工程的环境、法规建设,强化安全管理
1、加强环境保护
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要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符合环保要求,着眼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水管单位要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防护林(草)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下游生态用水需要。水管单位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应当避免污染水资源,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坏。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有关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对水利工程及周边区域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2、法制建设和完善
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水利工程管理的有关规章。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健全和完善执法管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维持水事秩序,维护水利工程的安全。
3、强化安全管理
水管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在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水利工程及保护区域内的水土资源开展多种经营项目。不得将水利工程作为主要交通通道,大坝坝顶、河道堤顶确需兼作公路的,需经科学论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未经批准,已作为主要交通通道的,要限期实行坝路分离,对堤防要限制交通流量。
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改革的方法和步骤
为切实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涉及改革的主要部门领导为副组长,县发展计划局、地税局、财政局、人事劳动、水利局以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水利局职责:负责水管体制改革的日常工作,组织试点日常工作安排,上报测算的基础资料,代县人民政府编拟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财政局职责:建立××县水利建设基金,筹措岁修资金,对水管单位进行分类定性。公益性资产管理各种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两定”方案和有关测算定额标准,对水管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经费进行测算,测算审定固定资产,严格划分公益性资产和非公益性资产。
发展计划局职责:测算审定水价成本并制定水价,按逐步到位的原则进行水价改革,做好报批手续。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水利工程的更新改造费用。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责:对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分类、定性,并测算审定水管单位定岗、定员编制,把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编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地税局职责:参与水利工程固定资产原值的核定,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固定资产折旧率,对水管单位和分流人员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各乡(镇)要参照《××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乡(镇)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领导辖区内小(一)型及以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乡镇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乡镇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乡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水利,关于推进我区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01〕175号)精神和靖办发[2004]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一、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各类水利工程经过几十年的运行,大部分老化失修。特别是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由于小型水利设施管理粗放,大多数存在产权不清,责权不明,建设、管理、使用严重脱节,致使工程老化失修,有的甚至废弃闲置,工程灌溉效益日益衰减,直接影响到农村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截止2003年末,我乡还能基本正常运行的水利工程有:小型水库1座,山塘9处,机电灌站6座,水轮泵4座,现有水利工程的设计有效灌溉面为10660亩。为巩固原有的小型水利工程,调动群众兴建新的小型水利工程,建立起产权明晰。投入多元化、经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的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发挥现有水利设施的综合效益,改善农村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进行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十分必要。
二、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化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相适应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充分发挥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发展步伐,促进农村经社会全面发展。
三、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目标
(一)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和经营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促进民办水利的发展;
(二)对已建成的小型水利设施明晰所有权,放开使用权,搞活经营权,建立各层次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其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解决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薄弱、效益衰减问题
四、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在确保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
(二)确保国有、集体资产在改制中不流失的原则
(三)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实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四)实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
(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
(六)坚持农村小型水利有偿使用兼顾公益性的原则,对国有农村小型水利以确保其正常运行与维护作为收取费用的标准,对非国有农村小型水利以微利作为收取费用的标准;
(七)坚持依法治水的原则。符合有关水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遵循水利规划,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
五、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范围
(一)设计灌溉的面积1000亩以下的独立引水工程。
(二)设计灌溉面积1000亩以下,总装机容量1000千瓦以下,或单机容量280千瓦以下的机电灌溉排水工程。
(三)设计灌溉面积1000亩以下的水轮泵工程。
(四)小型引水,机井工程和其它适宜改制的小型水利工程。
六、农村小型水利改革的形式
根据我乡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情况,将农村小
型水利体制改革分成六种形式:
(一)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乡镇政府的指导下,由工程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组建用水户协会、等组织,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通过民主协商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机构,确定水价及管理费用,按国家规定每年在收取得的水费中提取一定的工程维修费用,并专户存储。如工程需要抢险清淤和维修费用不足等需要投工投劳维修或筹措资金等,必须通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民主决定。对规定征收以外的费用,必须经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决定,并且每灌溉季度结束后,七日内向会员张榜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二)承包:在工程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工程所有者与承包经营者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使承包经营者按照签订的承包合同对工程进行经营管理,并按规定按时向工程所有者交纳承包费。在承包期内,承包经营者享有水利工程经营权和收益权,承包经营者一般只按照合同要求对工程进行看护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转,未经工程所有者同意不得进行改造和扩建,承包期一般为5--10年,最长不超过20年。
(三)租赁:在工程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招标的办法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签订期限内,承租者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以独立进行开发和经营。承租期内允许继承,但不得擅自转让,需要转让的必须经所有者同意,由所有者与新的经营者重新签订合同,承租者必须按期缴纳租金,并保证租赁期满时重新核定的资产达到合同规定值乡镇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乡镇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租赁期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5年。
(四)股份合作制:对新建小型水利工程或现有工程资产进行评估后,把工程划分为若干股,再将工程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出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参股建设或经营管理,股东按照章程或协议,可以用资金、土地、劳务。技术。设备等作为股份入股合作,股东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同收益、共担风险、共同拥有工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份分红相结合,并留出一定比例的公共积累金,用于工程的维修和改造。股份合作制采取国家。集体、私人联股合营,集体与集体联股合营、,集体与私人联股合营,私人之间联股合营等形式。
(五)拍卖:对工程设施的使用权的经营权实行公开竞价出售,由购买者自主经营和管理,期限一般为10--30年。小型水库等涉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公益基础设施,不允许拍卖给个人。
(六)独资:独资水利是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下,投资者获得开发利用水资源许可后,自筹资金、自行建设、自行管理,拥有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并可转让、继承和抵押。但经营者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范围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接受行业监督。
七、改革的步骤和保障措施
(一)改革步骤
l、制定和报批方案。在调查摸底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选择改革对象与形式,制定改革方案,并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上报审批。现由乡、村管理的水利工程的改革方案,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水利站、工程管理单位及有关村民委员会和群众代表等共同制定,进行民主决策,经三分之二受益户同意后,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必要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会同财政(国资)、体改、物价。经贸、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论证。
改革方案的内容包括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土地权属。改革形式、经营管理思路、改革所得资金用途、水利工程安全职责的落实及安全措施等。
2。界定产权。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水利部《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产发[1996]5号文)的有关精神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凡1994年3月31日之前兴建,由国家投资为主、群众投工投劳所兴建形成的小型水利工程资产,区分两种情况:现由水利部门管理的,其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经乡政府授权由乡水利部门行使出资人权利;现由乡、村管理的,其资产界定为集体资产,由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行使出资人权利。凡1994年3月31日之后新建成的小型水利工程,按投资比例划分产权。
3、评估资产。凡采取拍卖。租赁和股份合作形式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确认。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由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确定底价。出资人应当以资产评估确认值为依据确定拍卖或股权转让的底价。租赁基数应当根据经营现状及前景合理确定;承包基数按任务确定。
5、公开出让。小型水利工程的出让应由出资人、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设施管理单位职工代表、村民代表组成工作小组,按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并提前15天发布公告。在同等条件下,受益区内农户或原承租、承包人优先。承包、租赁应实行招投标;股份合作以公开竞价或协议方式进行;
6、交纳款项。承包租赁者、购买者、股份合作股东应按有关协议交纳承包租赁企。购买款、股本。小型水利工程拍卖、租赁、承包、出让股份的收入由出资人负责收回,作为水利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款用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维修养护,不得挪用挤占。其中,国有资产收入部分作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设立专户储存。产权制度改革、资产评估的经费可以从拍卖、租赁。承包、出让股份收入中开支。
7、签定合同。承包租赁者、购买者、股份合作股东按有关协议交纳款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产权证、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书。承包租赁者。股份合作股东在办理相关证书之前,应签定合同、制定股份合作章程,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证。核准。
8、其他事项。做好工程移交和合同备案工作,制定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制度。改革后由业主向原登记注册机关报告备案。
(二)改革的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水利站牵头,各相关取门通力协作下进行;各实施改革的村委都要成立小型水利工程改革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协助抓,工作要做到任务明确,人员。职责、经费、措施到位。
2、加强指导。乡水利站要加强对全乡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乡组织工作组到村指导改革工作的开展,指导工作要落实到具体的工程点,视工程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改革方式。
3。掌握政策。各村、各有关单位在实施改革工作的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桂政办发[2001]175号文的有关规定,正确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开展工作,防止在工作中出现偏差。
4、加强宣传。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是一个新鲜事物,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涉及到农村千家万户的利益。因此,各村加强宣传,在公共场所、人群密集的地方张贴桂政办发[2001]175号文件,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地认识到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积极引导农民走水利改革和发动之路。
5、民主决策。改革元论是采取何种形式都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都必须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主决策,推行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一事一议”制度。
6、调查研究。为保证改制工作少走弯路,不留后遗症。要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选择好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形式,凡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利工程不能进行拍卖,其防汛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在改革中得到彻底落实。
7、完善合同。对属改革范围进行水面承包的小型水利工程,要根据桂政办[2001]175号文件的要求,完善规范合同的内容,特别是强调水库防汛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以确保全乡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改革工作向规范化管理的方向发展。
8、增加投入。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面广量大,需要投入。一定量的资金作支撑。各乡村要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广辟资金途径,积极为改革工作提供经济保障。
9、乡直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支持工作,切实为开展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保驾护航,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改革的时间安排
l、2005年10月17日前成立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讨论出台乡的实施方案。全乡确定选择1个工程作为试点率先进行改革。
2、12月10日前各村成立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任务,负责领导和具体部署本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开展。
3、12月10日前乡水利站组织各村负责水利体改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学习领会桂政发[2001]175号文件精神和县《实践方案》精神,加深对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目的、意义、原则的了解,掌握工作方法以及开展工作的步骤。
4、12月15日前各村对本村的小型水库、电灌站、引水工程以及符合改制条件的水利设施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排队,参照乡的改革试点选择1至2个工程作为本村改革试点。再由乡政府向县上报改革试点。
5、2016年元月10日前乡政府召开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在2月全乡范围内逐步铺开。
中共XX乡委员会
XX乡人民政府
2005年10月10日
乡镇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水利局统一部署,对从20xx年8月以来全*各级各类政府水利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我*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治理工作重点
按照市水利局呼水建发20xx126号及呼水建发20xx127号文件精神,确定××*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是:一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二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四是加强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五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预算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六是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七是加强监督发现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上报严肃查处。
二、专项治理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
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项目决策和审批时,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重大项目采取适当方式征求相关部门或公众意见,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以及索贿受贿等行为。
2、完善水利行业发展规划体系,把发展建设规划作为项目审核批准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行业准入标准,研究出台地方水利投资指导意见,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国内建设标准,完善地方水利建设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
3、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前期工作经费正常保障机制,提高前期工作各环节的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政府水利投资管理规定,加强项目概算审查和调整管理,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规模。提高服务水平,发挥项目决策的专业参谋作用。
责任科室:业务股、工管站、水保站、人饮办。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
1、规范招标活动。要在政府水利投资项目中推广使用标准文件,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
2、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加强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监督管理。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招标投标本文 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大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督力度和违法行为记录披露力度。
3、严格招标事项核准工作。依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投标行为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防止规避招标,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4、加强建设实施过程监管,制定和执行建设程序制度,督促建设各方按规定订立合同和履约。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业务工作的监管。
责任科室:业务股。
(三)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项目中标以后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开工;项目管理技术力量配备不足、私招滥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工程监理职责不到位;随意变更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擅自变更工程设计、质量检测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不公开透明,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暗箱操作、个人违规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等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
主要措施:
1、加强执行法定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施工许可、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等法定工程建设程序。
2、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监管。严格质量现场查验,重点监督检查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管理技术力量配备、持证、到岗、履职情况。制定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明确挂靠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具体认定情形及相应处置措施。严格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严肃查处劳民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群众安全的“豆腐渣工程”。
3、加强水利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监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认定情形,制定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坚决杜绝项目业主单位与勘测设计、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串通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
4、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过程监督执法。加强工程建设监督执法机构及监督执法力量建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监督执法的职责、程序、履行要求和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办法,改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全过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5、建立健全水利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督促支持水利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积极开展对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诚信评价。加入行业自律及行业诚信评价结果作为市场准入、请出、招标投标的依据之一。
责任科室:业务股、工管站、水保站、人饮办。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主要措施:
1、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和目标,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安全许可证准入,细化安全措施,强化项目监理制度。
2、依法检查和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推进联合检查机制,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和管理力度。
3、严格查处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责任科室:水政股、业务股
(五)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主要措施:
1、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
2、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加大财政水利投资评审力度,做好财政投资工程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评审,严格控制建设成本。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财务室、办公室
(六)推进建立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信息不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项目主管部门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及时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过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
2、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财务室、办公室
(七)加强监督发现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上报严肃查处
目标要求:按市水利局呼水建发〔20xx〕127号文件要求及时纠正问题对突出问题和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坚决进行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实施。
主要措施:
1、严格按照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监督。
2、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严防腐败现象出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上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财务室、业务股、工管站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任务分工。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科室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部门切实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狠抓责任落实,办事公开。水利投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负责制,建立问题台账,逐个项目清理,逐个问题解决,把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每一个项目都要落实责任人。同时,建立健全水利建设领域公开制度,主要是推行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管理、设计变更、资金使用、项目审批结果、施工过程管理、质量检查结果、项目建设计划、合同履约情况和竣工验收结果的公开。
(三)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要紧紧抓住项目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计划执行、资金安排使用、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等重点环节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召开督查反馈会议,及时向有关科室或部门通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水利局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水利局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水利局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渠府办[2018]62号)精神,为全面排查我县水利行业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现结合我县水利行业特点,制定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安排和行动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影响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度汛,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的同步协调发展。二、组织机构设置**水利局成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周泽烂,副组长:张淑华、王小波、李剑萍、任蛟,成员:杨志全、万东、杨学春、王元峰、夏中华。三、排查整治重点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为我县在建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和落实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和救援演练情况;职工和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遵章守纪情况;特种作业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四、实施步骤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安排部署阶段:各单位结合实际,于5月20日前,研究制定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二)自查自改阶段:5月下旬至8月上旬,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中旬至8月底前,我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存在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情况等。各相关单位要在8月底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有关情况报我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各单位要以水利施工、水库运行、农村水电、渔船安全、供水、电力生产、防火防爆等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大安全投入和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力度。要把这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防汛工作相结合,务求实效,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三)落实责任,标本兼治。各单位要以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大重大危险源监管和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加快安全生产建章立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四)发动群众,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依靠和发动广大水利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宣传报导这次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批评曝光排查治理走过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事故多发的单位,全面推动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7号)和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用2年零4个月的时间,对20xx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政府水利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湖南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治理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

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项目决策和审批时,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重大项目采取适当方式征求相关部门或公众意见,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以及索贿受贿等行为。

2、完善水利行业发展规划体系,把发展建设规划作为项目审核批准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行业准入标准,研究出台地方水利投资指导目录,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国内建设标准,完善地方水利建设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

3、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前期工作经费正常保障机制,提高前期工作各环节的质量和水平。建立水利行业投资信息发布制度,引导社会投资,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严格执行政府水利投资管理规定,加强项目概算审查和调整管理,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规模。加强水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行业指导监管,提高服务水平,发挥项目决策的专业参谋作用。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

1、规范招标活动。加大《标准施工招标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推行力度,在政府水利投资项目中推广使用标准文件,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建立全省统一的水利综合评标专家库,做好水利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后续工作,完善水利专业分类,制定专家库配套管理制度。

2、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加强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监督管理。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招标投标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大违法行为记录披露力度,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水利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

3、严格招标事项核准工作。依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从源头上防止规避招标,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4、加强建设实施过程监管,制定和执行建设程序制度,督促建设各方按规定订立合同和履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四制”规定。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业务工作的监管。

(三)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项目中标以后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开工;项目管理技术力量配备不足、私招滥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工程监理职责不到位;随意变更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擅自变更工程设计、质量检测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不公开透明,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暗箱操作、个人违规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等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使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主要措施:

1、加强执行法定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施工许可、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等法

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第2页

定工程建设程序。

2、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监管。严格质量现场查验,重点监督检查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管理技术力量配备、持证、到岗、履职情况。制定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明确挂靠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具体认定情形及相应处置措施。严格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严肃查处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群众安全的“豆腐渣工程”。

3、加强水利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监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认定情形,制定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坚决杜绝项目业主单位与勘测设计、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串通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

4、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过程监督执法。加强工程建设监督执法机构及监督执法力量建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监督执法的职责、程序、履行要求和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办法,改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全过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各种形式的行政“特区”、执行“禁区”、监管“盲区”。

5、建立健全水利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督促支持水利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积极开展对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诚信评价。加入行业自律及行业诚信评价结果作为市场准入、请出、招标投标的依据之一。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主要措施:

1、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和目标,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安全许可证准入,细化安全措施,强化项目监理制度。

2、依法检查和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推进联合检查机制,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和管理力度。

3、严格查处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主要措施:

1、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

2、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加大财政水利投资评审力度,做好财政投资工程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评审,严格控制建设成本。

3、对重大建设项目和严重超概算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和追踪问效。

(六)推进建立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项目主管部门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及时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过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

2、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3、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加大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查办力度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主要措施:

1、拓宽和畅通案源渠道。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为:0731-85483813。各级水利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注重在项目稽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深挖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2、认真排查线索。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进行排查,研究查办的重点。对已掌握的重要线索,要抓紧立案查处。对大案要案线索,要及时报同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中涉及省管干部的,要及时报告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集中查处和通报一批工水利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各级水利部门要把查办案件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的全过程,集中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突出办案重点,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快查快结,严肃处理。适时公布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形成惩戒和震慑的氛围。

三、专项治理工作步骤

(一)抓好动员部署

1、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省厅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戴军勇任领导小组组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詹晓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佩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建希任副组长,陈志江(副总工)、周柏林(副总工)、游建华(办公室主任)、唐少华(规划计划处处长)、郭炳奎(财务处处长)、郭世民(建管处处长)、尹仲春(水保处处长)、刘启华(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肖坤桃(防汛办副主任)、段炼中(洞工局副局长)、陈子年(工管局局长)、李雪辉(农电局局长)、朱健荣(重点办主任)、章建乔(建管总站站长)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管处,郭世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更新、吴若飞同志为副主任,分别从厅办公室、规划计划处、建管处、建管总站抽调人员参加办公室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都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在各市(州)水利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坚持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即专项治理监督检查与扩大内需新增水利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相结合、省厅检查与各市(州)自查自纠相结合、专项治理综合监督检查与各业务处室检查相结合(各业务处室不再单独组织检查),由厅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牵头,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抽调熟悉业务和财务的精干人员,组成7个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分组表,见附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原则上每年应组织两次专项治理监督检查。近期拟安排在20xx年9月~10月份开展第一次专项治理监督检查。

(二)深入排查问题

1、开展自查摸底。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厅直各单位都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重点对20xx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政府水利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包括20xx年第四季度以来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水利投资项目3个100%(项目100%开工建设、地方配套资金100%落实、检查发现的问题100%整改到位)考核目标落实情况;各部门检查(稽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包括过去遗留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等进行自查、摸清底子,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自查时间截止到20xx年2月15日,2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省厅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突出3个环节。一是全面进行摸底造册。省厅由规划计划处会同财务处、建管处、洞工局、工管局负责。二是突出重点认真查找问题。重点对20xx年以来各级各类所有竣工和在建的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查找。三是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找准问题症结,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治理措施。

3、重点监督检查。各市(州)水利(水务)局要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监督检查。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监督检查。

(三)切实抓好整改

1、认真整改问题。各级水利部门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计划与措施,逐个项目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并登记造册,及时认真纠正,限期整改,并定期跟踪问效。

2、落实监管责任。各级水利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监管总责,落实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

(四)开展“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

各级水利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省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督促各地各单位巩固治理成果,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各市州水利部门要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20xx年10月底前报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为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按照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任务分工。各级水利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处室特别是牵头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综合服务工作。各部门切实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规范项目决策行为,加大前期工作深度。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有关规划和国家政策规定,严禁盲目决策、弄虚作假、虚列工程项目、重复申报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立项审批(核准)必须充分论证,决策应科学、合理、合规,必要时要充分听证。项目前期工作安全评价、勘测设计等中介服务,应实事求是,严格按规程规范开展业务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工期,严禁附加夹带无关工程设计内容。严肃查处围标、串标、虚假投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做好工程项目概算、预算和决算工作,严格控制投资成本;注重落实安全鉴定、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多方案优化设计。建立健全工程勘测设计等中介机构技术服务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狠抓责任落实,严格办事公开。水利投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负责制,建立问题台账,逐个项目清理,逐个问题解决,把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每一个项目都要落实责任人,每一个项目都有一套工作方案,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准不放过,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同时,建立健全水利建设领域公开制度,主要是推行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管理、设计变更、资金使用、项目审批结果、施工过程管理、质量检查结果、项目建设计划、合同履约情况和竣工验收结果的公开。各督查组每到一地,当地水利部门和被检单位应公开督查组到来的信息,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

(四)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要紧紧抓住项目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计划执行、资金安排使用、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等重点环节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各级水利部门实地抽检项目不少于新增项目总数的40%,省督查组实地抽检的项目不少于被检查地区项目总数的20%。对发现的问题,各督查组现场与被检单位沟通信息或会商情况、交换意见,或召开督查反馈会议,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在每一阶段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都应当向被检单位以明传电报、通报或整改意见函的方式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各督查组应当及时提交阶段督查小结和年度督查工作总结(附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及说明原因等)。

(五)严格执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各级水利部门应将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评议考核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效能建设考核、民主评议考核等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问责。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推诿扯皮、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失误、影响项目推进的,因落实不力、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虚报套取和冒领国家资金的,要认真查处,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大力实施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上级总体部署,实行“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在政策、资金等方面重点向贫困村倾斜,进一步加快贫困村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区域防洪减灾体系。到2020年,扭转贫困村水利发展滞后局面,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达到全县平均水平,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与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进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采取以“集中式供水为主,分散式供水为辅”的方式,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的饮水安全问题:xx-2018年以实现32个未通水的贫困村村村通自来水为目标,按照先易后难及考虑迫切程度相结合的原则分年度实施,其中 xx年拟实施岔路镇共同村等11个村;2017年实施范桥镇倪庙村等10个村;2018年实施白莲乡珍珠村等11个村。在贫困村用水现状与需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编制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并将实施内容全部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积极争取省、市支持,按照农村饮水“十三五”巩固提升规划,通过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措施,在年度实施计划中优先安排解决贫困人口。强化水源保护,发展适度规模集中供水,大力提高贫困地区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和水质合格率。

(二)切实加快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对贫困村范围内的“八小”水利工程进行调查摸底,编制xx县“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优先安排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从xx年起到2018年底,利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贫困村库塘、堰坝、小水闸、小泵站等“八小水利”工程建设任务,打通贫困村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计划除险加固小型水库11座、清淤扩挖塘坝650口、清淤农村河沟103条、更新改造小型泵站2400千瓦、加固新建小型水闸6座。同时将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项目优先安排到贫困地区,重点支持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

(三)大力建设贫困地区重点水利工程。结合淠河、史河、沣河治理,行蓄洪区建设、洼地治理、淠史杭灌区和中小灌区续建配套工程,邵岗提水站、沿岗河自流灌溉工程等项目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向周边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贫困地区倾斜,大力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四)着力实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底前,完成列入计划内的贫困县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有效遏制。争取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从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中直接受益,加强水源涵养与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五)紧紧抓好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利用当前土地流转的大好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村水利建设。深化贫困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在贫困村大力发展水利专业灌溉合作组织,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是实施贫困地区水利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规划制定、资金整合、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等责任。水利部门负责水利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成立水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明确扶贫工作任务,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精心谋划,综合施策。要对所有贫困村的水利扶贫工作建立台帐,逐村落实建设任务和工作计划,逐村逐步组织实施,逐年验收销号。发改、财政、水利、扶贫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水利扶贫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利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贫困县规划内农村饮水工程,严格执行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资金的政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入户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免除或优惠。优先安排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保证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在2018年前实施完成。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支持贫困地区重点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对贫困村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

(三)完善体制机制。扶持贫困地区积极创新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模式。对塘坝扩挖、沟渠清淤整治等凡是村组集体能自行建设的简易工程,鼓励村组集体组织受益村民参与自主建设。积极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组织,支持贫困村内用水户协会、灌溉合作社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完善各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制度,积极推行两部制水价,建立并完善三级水质检测体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用得起、长受益。

(四)强化监督考核。县政府把加快贫困村水利建设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预安销号、“三查三单”管理及效能目标考核。县水务部门定期会同扶贫、发改、财政等部门对水利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巡查、督查和检查,在此基础上形成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开展完成的年度计划任务及时进行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贫困村、贫困户进行销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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