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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工作总结

供销社年度工作目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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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服务“三农” 实现富民兴社 县供销总社 加快农村小康建设进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工作。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今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分别下发了3号、5号文件,提出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市、县党委和政府也分别对此作了部署和安排。可以看出,农业和农村工作已显现出十分重要的位置,是我们加快经济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的关键之所在。 为农服务是供销社的办社宗旨,是供销社生存发展的基础。新的形势下,党和政府明确赋予了供销社系统“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和“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产品超市经营、连锁配送、网上交易,举办生产基地与超市产销交易会”等新的工作职能,对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广大农民对供销社的期望也越来越大,为此,我们必须牢固确立“立足三农、综合服务,创新机制、激发活力,整合业态、重组网络,开放办社、提高效益”的工作定位,牢记办社宗旨,以农为本,扎根农村,坚持走服务“三农”,富民兴社之路。 一、以综合服务为重点,大力加强为农服务的载体建设。 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和农副产品收购是供销社传统服务项目。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放,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群众不但需要生产、生活资料,更需要科技、信息等多种生产要素;不但有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更有不断提高的文化生活需求,这就对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去年以来,我们在抓好传统服务项目的同时,积极探索为农服务的新途径,大力兴办“乡村为农综合服务社”,不断拓展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增强服务功能,取得了初步成效。2004年,我们将继续把这项工作作为为农服务的一件实事来抓,通过有效的载体建设,努力提高为农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具体目标是:兴建“为农综合服务社”110个,其中:6个二星级社、3个三星级社通过省级验收;实现商品销售4.6亿元,其中:生产资料销售1.3亿元,生活资料销售1.4亿元;农副产品收购额1.1亿元;供应各种化肥、农药、农膜12.3万吨。经过几年的努力,真正把为农综合服务社建设成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在服务社的建设上,我们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建社形式标准化。对兴办的“为农综合服务社”统一选址布点,实行全省统一标识,全县统一编号,做到环境整洁,形象美观。供应的生产、生活资料逐步实施统一进货,统一配供,建立配送中心。各社公布服务内容,公开服务承诺,积极取信于民。 ——主体多元化。在服务社建设上,积极吸纳民资、外资,引入市场机制,鼓励能人领办,职工参办,部门联办,使服务社的建设彻底摒弃计划经济的色彩,真正成为独立的为农服务实体。供销社可以房屋、设施等参股,也可实行租赁经营。 ——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社既要有生活资料超市,农资供应,农产品、废旧物资收购,粮油饲料经营,又要有庄稼医院,农机具修理,还要逐步设立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医务室等,并积极开展预约送货、信息咨询、代理代办等服务项目,以满足广大农民的不同需求。 ——内部管理规范化。服务社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减低成本,让利于民,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提高,在服务中改造、发展和壮大供销合作社。 二、以招商引资为抓手,做大做强为农服务的龙头企业。 在为民服务体系中,龙头企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不可忽视。多年来,我县供销社棉花加工企业在为农服务上,特别是在解决农民“卖”难问题上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伴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现有企业产品单一,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等问题逐步凸现出来,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势在必行。新的一年里,我们一是把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改造成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大力组建棉花专业合作社,扩大辐射面,增强连接度,积极助农增收。二是积极寻求新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结合本地的资源特点,发挥行业优势,采取驻点招商、小分队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方式,积极吸引外资,引进2-3个投入超千万元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结合县淀粉厂的搬迁,确保明年酸甲基淀粉钠和硬酯酸镁两个药用辅料扩能项目建成投产,项目总投入1500万元。东方酒精厂破产后,积极实施破产重组,与上海农科院合作,投入5000万元,新上以甜高梁为原料生产无水乙醇和生态饲料项目。同时,要结合县属企业的改革改制,通过资产重组,优势扩张,建设一些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今年,我们将抓紧仅有的近两个月的时间,奋力冲刺,基本完成基层供销社改革改制,为来年工作打好基础。2004年,我们将结合我县实际,围绕体制创新和机制转换,重点在经营方式、经营网络和市场建设上求突破。 一是大力引进新型业态。近年来,我们通过加盟、引办、创办等途径,采用合资、合股、租赁等形式,积极引进新型经营业态,大力发展超市连锁经营,开展总经销、总代理业务,经济总量逐年递增,社会形象不断提高,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明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以现代营销方式改造流通企业,再办超市5家,再增“两总”品牌8个,设立便民店12个,新增销售4000万元。 二是狠抓系统网络重组。整合经营业态,重组经营网络,是重新组织和发展供销合作事业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新的一年,我们将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设施和资源,借助于现代营销方式,把分散的网点建设成系统的经营网络,着力打造农资、日用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棉花五大经营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全力推进系统的连锁经营工作,主动与苏农、苏果等集团合作,逐步建立自己的连锁企业和

配送中心。 三是加快市场建设步伐。专业市场的建设,特别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主要载体。针对现有市场规模不大、层次较低、功能单一,无法适应当前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明年,我们将在这方面作积极的努力,争取在果品批发市场、废旧物资交易市场上有所发展。 四、以开放办社为突破,不断丰富为农服务的内涵。 江泽民同志在《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全国代表会议的信》中明确要求“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把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农业产业化。”供销社应当主动承担起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的历史重任,实施开放办社吸收农民参与,组建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流通,走向市场,实现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历史性跨越。一是大力领办专业合作社,带领农民进入大市场。结合我县的资源特点,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按照自愿互助,利益均沾的原则,建立紧密或松散的产销结合的专业合作社,增强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二是加快组建各类行业协会,引导农民进入大市场。坚持民营、民管、民享的原则,供销社牵头组建棉花、蚕茧、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管理,组织行业交流,开展行业合作,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管理、信息交流、联合经营等功能,为农民增收作贡献。三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组织农民进入大市场。积极探索合作经济的发展方向和途径,把供销社建设成服务“三农”的主力军,实现富民兴社的既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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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xx发〔2015〕31号)精神,结合xx实际,现就我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紧迫性重要性。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党和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我市供销合作社立足农村、统筹城乡,加强基层为农服务组织建设,拓展经营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城镇社区)社会化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必须看到,我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不够健全、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层级关系比较松散、综合服务实力不够强,与新型城镇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加快转变、农民生活需求加快升级的新形势不相适应,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xx的目标要求不相适应,迫切需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供销合作社系统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开创xx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健全组织体制,创新治理机制,拓展经营服务,加强扶持监管,加快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xx作出更大贡献。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顺应市场经济规律,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积极探索联合社社企分开途径,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服务“三农”工作大局,着力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履行好社会责任。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大胆探索,注重试点先行,允许各地从实际出发,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给基层更多的选择权,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四)目标任务。到2020年,把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紧密、为农服务功能完备、市场化运行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建成多层次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供销合作社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

——建成高水平的为农服务体系,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推动供销合作社服务领域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形成上下贯通、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到2020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流通网络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新格局,农村综合服务社实现全市行政村全覆盖。

——建成规范协调的管理指导体系,供销合作社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组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委员会和为农服务管理委员会,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基本建立,供销合作社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能力显著提升。

二、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

(五)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实施为农服务社提升工程,以农资超市、日用品超市和庄稼医院(“两超一院”)为主要服务功能,注重基层社网点的对接利用,把为农服务社打造成功能全、形象好、服务优、环境美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载体。加快推进村级服务社电商网店建设,打造网上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统筹整合城乡供销合作社资源,发展城市商贸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提升城市供销合作社沟通城乡、服务“三农”的辐射带动能力。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

(六)打造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平台。由供销合作社牵头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以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公司等为载体,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菜单式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农民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技服务、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民培训、收储加工、产品销售及资金直贷、农业保险、融资担保等系列化、专业化服务,形成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链。完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布局,建设农资配送中心、直销连锁店,加强农资网点信息化改造;提升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产业园)建设水平,加快农资国家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和推广应用农资质量溯源、农资智能物流、农资知识服务系统和农资电子商务,加快农资物联网技术应用产业化步伐;推行农药零差率统一采购配供,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平的农资商品和快捷高效的服务。鼓励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基层社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依托全国供销合作社特种职业技能鉴定xx工作站、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和基层“农民讲堂”等载体,积极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

(七)打造电子商务发展平台。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市供销合作社要牵头抓好全市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建设,打造“网上供销社”。积极推进各类基层经营网点信息化改造,加快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和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模式,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和电子商务示范村建设。

(八)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是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合作经济组织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实力的现实需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可依法设立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开展互助保险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担保公司。允许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起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九)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大力实施“新网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网络工程),形成贯通城乡、覆盖村镇(街道),连锁化、规模化、信息化经营服务新格局,重点加强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和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建设。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将供销社农产品市场建设纳入全市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有条件的地区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交由供销社建设、运营、管护;加快推进xx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建设,整合、建设城市规模型农贸市场,完善城市农副产品公共配送网络;,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强化“农超、农企、农校”对接,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统一平台、加强管理”的原则,规范建设社区和村镇(街道)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综合利用处理基地)三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三、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改造

(十)推进基层供销社体制改革。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要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规范基层社和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十一)推进基层供销社分类改造。突出合作经济组织属性,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加快办成一批自主经营实体、农民社员主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和综合实力强、为农服务能力强的“三体两强”示范基层社。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要扩大服务领域,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加快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对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要采取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其恢复发展经营服务业务,不断强化与农民的联合与合作。对于已经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经营网点,要创造条件将其纳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逐步提高自营比例。在没有基层社的地区加快经营服务网点建设,新建基层社要按照合作制原则规范创办。

(十二)推进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鼓励基层社以经营设施、场地、资金入股以及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领办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基层社围绕“三农”服务需求,发展土地流转、秸秆综合利用、消费、农机、公共服务、资金互助等产业型和服务型合作社。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加强同产业的横向联合和产业链上的纵向整合,引导发展区域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十三)加强对基层供销社发展的扶持。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社改革改造,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由县区级联合社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

四、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

(十四)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按照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要求,优化各级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更好地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推进工作,切实履行行业指导、政策协调、资产监管、为农服务职责,承担产销调控的任务,贯彻落实好上级社和本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稳定县(区)及县(区)以上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联合社机关新进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可探索实行聘任制等办法。推进依法依章治社,制定联合社章程,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理事会、监事会制度。选好配强市、县区级联合社领导班子,县区级联合社主要领导调整配备,需事先征询上级联合社意见。

(十五)构建联合社双线运行机制。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服务的工作导向,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功能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高效的双线运行机制,组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委员会和为农服务管理委员会。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根据全国总社和省总社的有关规定,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做实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各级联合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县区级联合社在自愿基础上,将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的一部分上缴上一级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抓紧制定合作发展基金运行和管理办法,确保出资成员权责明确,基金运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十六)推进社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理事会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强化监督职能。落实上级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职责,下级社涉及机构调整或重大资产处置,需事先征询上级社意见。按照“放活社企、管好社资”的要求,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等办法,探索联合社机关对社有企业的多种管理方式,提高社有资产产出效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保证社有企业始终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各级联合社探索组建本级供销集团或社有资本投资公司,优化社有资本布局,重点投向为农服务领域。市供销合作总社整合市本级优质社有资产组建供销企业集团,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县区级供销社社有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资本链结加入市供销企业集团。在改革过渡期内,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机关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

五、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

(十七)加快社有企业联合合作。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并购重组、相互参股,建立共同出资的投资平台,推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进本级企业集团化发展。支持供销社企业靠大联强,加强与上级社企业、大型国有企业、龙头企业等合作,引入上级社资本、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为农服务、农业产业化、现代流通网络、民生项目等建设,各级政府在用地指标、项目立项、经营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社有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十八)加快社有企业机制创新。根据企业的功能定位与“三农”的关联度,因企制宜设置股权。充分发挥社有企业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营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者业绩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强化对董事会中社有资本股权代表的考核评价和管理。

(十九)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发展。在经营领域上,从单一购销业务向多元经营服务转变,从传统商品经营向实业经营和资本经营并举转变,从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在服务范围上,从服务传统农业向服务现代农业和都市农业拓展,从服务农村经济向服务城乡经济拓展,从服务农民向服务城乡居民拓展。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提高社有企业产品质量和档次,提供更多满足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需要的优质服务。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社有资本与其他各类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以项目带动有效投资,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积极融入园区经济,发展服务外包基地、孵化基地等,形成主业突出、有限多元的发展格局。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进经营业态、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实施名品、名企(社)、名人(企业家)“三名工程”,做大做强社有企业。

六、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

(二十)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切实担负起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责任,将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成立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改革的方案制定、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事项。涉农市(县)区要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统筹推进本地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市综合改革协调小组批准后实施。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建设,选拔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各级联合社领导班子。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二十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依据中央和省政策,市、市(县)区财政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资金支持力度。市农业专项资金、农业发展基金、产业引导资金要加大对供销社实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倾斜力度。涉农市(县)区根据本地实际设立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供销社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具体方案由同级供销合作社会同财政部门共同拟定后报同级政府审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形成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合力。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管理和审计监督。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经批准可采取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处置,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支付供销合作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二十二)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供销合作社具有独特的组织和服务体系,组织成分多元,资产构成多样,地位性质特殊,既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又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既有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特点,又履行出资管理社有企业的职责,既要办成以农民为基础的合作经济组织,又要开展市场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党和政府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新形势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要加强供销合作社地方立法工作,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

(二十三)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实施。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要紧密联系实际,分清轻重缓急,积极稳妥推进。要坚持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试点先行,大胆探索实践,允许从实际出发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成功做法和创新举措,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保证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扎实向前推进。

(二十四)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转变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不断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吸引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着力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巩固供销合作社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推进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汇聚起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对基层供销社改造实施方案


对基层供销社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供销社工作会议安排,结合我县供销社实际情况,经七月八日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系统古交供销社、**供销社、**棉油厂进行改造,为保证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实施方案:

一、改造的必要性

目前,我系统基层供销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暴露出了许多问题,房屋、门店等硬件设施老化,服务功能下降,部分基层社随着经济的发展,已不具备原来小区域经济中心地位,偌大个院落杂草丛生,闲置多年,造成资源浪费,效益低下,经营品种和服务项目退化、单一,起不到主导带动作用。近两年来,在县供销社领导下,已对南社、北张两个供销社进行了改造,但总的说来,整体改造步伐缓慢,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很不适应,为此,县供销社在充分调查了解、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启动对**、古交供销社以及**棉油厂的改造工作。

二、改造要坚持的原则

基层社改造要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最大限度的提升社有资产增值幅度;二是最大限度的提高基层供销社的经济实力;三是要与供销社的主营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尽可能的

建设高标准的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以及家电超市;四是公开、公正,阳光操作。

三、改造要达到的目标和总体部署

基层社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安排,有目标、分步骤的进行。各改造单位,首先要根据自己的地理位置、土地面积大小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进行规划设计。**供销社和古交供销社要围绕把供销社建成当地居民高标准的中心消费场所作文章,要通过建设单元楼等办法筹措资金,尽最大限度保全营业门面房。**棉油厂也要通过开发单元楼等方式筹措资金,解决遗留问题并保证留有足够大的土地面积建设集贸市场,为当地商户入市交易、创业致富提供方便,也为建设**供销社奠定基础。

在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多渠道招商引资,与有资历、有实力、有意向、守诚信的开发商进行洽谈,联合开发。在改造建设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与镇政府、村委会以及租赁户的关系,确保改造工作积极稳妥,顺利进行,争取2015年底前完成改造目标。

四、加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基层社改造的组织领导,县联社成立基层供销社改造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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