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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建设策划方案

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战略目标。

只有准备充分,后面的工作才能真正达到水到渠成的效果。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我们需要提前就写好方案。一份优秀的方案,既能传达自己的思路,又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加强沟通的有效工具。你们的方案都做好了吗?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战略目标,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一)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
高举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为指导,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中心,以北京市生态环境规划为依据,以科技为先导,以法律法规为保障,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坚持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治理与防护相结合,紧紧围绕水土流失、风沙危害、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等重点问题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分区推进,促进我区生态、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构筑首都第三道绿色生态屏障做出贡献。
(二)生态环境建设遵循的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资源的优化配置、利用、节约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同步增长。
2、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处理好全局与局部、长远与当前、北京与房山以及不同建设部门间的关系,优先安排生态环境脆弱区的水资源保护、天然林保护和防风固沙等重点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3、坚持生态环境建设的系统原则。在系统论的指导下,从永定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的大局出发,以生态环境建设区划为基础,以重点工程为骨干,通过实施重点整治工程,建立山区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平原治沙与生态农业和城市绿化美化相协调的生态环境体系,实现全区生态环境的整体优化。
4、突出科技创新的原则。从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三高”原则出发,瞄准国内外生态环境建设的先进水平,充分利用首都的人才优势,加强房山区的国内国际交流,借鉴国内外生态环境整治的先进经验,以科技创新为先导,建设生态环境整治的精品示范工程。
5、景观生态多样性原则。针对房山区自然环境优美、旅游景点众多的特点,生态环境建设应遵循景观生态多样性的原则,不仅要体现生态功能,而且要构建合理的景观空间格局。
6、治理、建设、保护并重的原则。以保护水资源、森林资源和农田环境为目标,以造林绿化、建设绿色屏障为核心,生物、工程、农业措施相结合,治理、建设、保护并重,在重点治理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的基础上,全面整治房山区的生态环境,从而实现全区生态环境的根本好转。
7、坚持生态环境整治与加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房山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必须坚持生态环境建设与产业开发、农民增收、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力求将房山区建成环境优美、城镇居民、农民富足和社会稳定的新郊区。
(三)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目标
房山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总目标是: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统筹安排,围绕建设国际现代化大都市环境建设的总任务,积极组织全区人民,运用政策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经过三十年的努力,形成完善的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旅游观光风景林、农田防护林的森林防护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网络系统,使生态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全面治理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脆弱区的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得到控制,有效遏制风沙、山洪、泥石流的发生,使各类良好自然生态系统及重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实现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城镇地区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烟尘排放及固体废弃物的治理达到国家标准,主要城镇地区实现园林化。确保房山区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到2030年,房山区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
1、近期目标(2001—2005)
到2005年,基本控制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水源保护区水质得到改善和提高。主要奋斗目标是: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增加林地面积14967.68公顷,其中人工造林增加林地面积8301.08公顷,封山育林增加林地面积5333.3公顷,飞播造林增加林地面积1333.3公顷,更新、新植改造林带280公里,基本农田区全部实现林网化,林网完好率达到95%以上。治理沙荒地1333.3公顷,部分森林得到有效的抚育;自然保护区增加666.7公顷,林木覆盖率达到50%以上。干鲜果品产量达到7500万公斤,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防治率达到9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病虫检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城镇绿

地面积由883公顷增加到1033公顷,绿化覆盖率由40.1%增加到42%,人均公共绿地由9.0平方米增加到15平方米,绿地率为36.7%,新增城市隔离片林133公顷,拆房建绿增加绿地9公顷。集中力量治理22个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示范小流域,治理标准达到全国“十、百、千”示范工程的验收标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治理,使房山区山区的土壤侵蚀模数由规划治理前的950吨/平方公里.年减少到250吨/平方公里.年。
通过修建各种工程措施,使得水土流失治理区(小流域)的缓洪拦沙效果达到70%以上,主要建筑物防洪标准达到可抵御20年一遇4小时暴雨,一般设施防洪标准达到可抵御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80%以上的治理面积达到部颁标准,泥石流得到基本控制。
发展平原节水灌溉面积3333.3公顷,挖排水沟20公里;发展山区6666.7公顷山区散生果树和山地农田果园配套节水灌溉设备;年处理猪鸡粪便理能力达到50%,加工有机肥能力达到30%。
针对房山区山区水资源紧缺的问题,力争用五年时间,逐步实现集中供水,重点解决贫困地区人生活用水问题。首先在南窖乡、大安山乡、十渡镇、长沟镇搞试点,然后在山区其它乡镇推行,达到山区全部实现集中供水的目标。
2、中期目标(2006—2010)
新增林地8333.3公顷,林木覆盖率达到55%以上。新植、更新林带400公里,建成适应可持续发展的农田防护林网体系。风沙危害得到彻底治理;自然保护区增加林地666.7公顷;水源涵养林体系基本建成;干鲜果总产量达到1亿公斤。林业总产值达到3.6亿元。巩固和完善近期治理成果,继续治理14个小流域,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39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得到彻底治理,区内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山区、丘陵区的生产建设项目做到水土保持方案率和审批率达100%。山洪泥石流得到综合防治,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或二级水体标准;发展山区集雨工程,推广山区节水灌溉技术,积极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示范工程。充分利用房山区优美生态环境发展无公害农、林业,实现城市建设、社会经济与水土资源保护的协调发展。新增园林绿地面积343.8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5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5平方米,绿地率为42%。
农业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大力推广生物及物理防治并虫、草害的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粮菜果有机肥施用率达到50~70%。在平原农业区,无公害绿色粮菜果面积达到13333.3公顷。在处理好猪鸡粪便的同时增加牛羊等粪便的处理,达到100%,加工有机肥能力达到80%。再配套6666.7公顷节水灌溉设备;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333.3公顷,挖排水沟10公里。
搞好生态型城镇建设。为把房山建设成生态优美的区域,争取在规划的七年时间里,把自然环境较优越的十渡、张坊、蒲洼、霞云岭四个乡镇建成生态型城镇,并搞好20个生态型试点村的建设。
3、远期目标(2011—2030)
实现林种、树种结构布局合理、林分稳定的生态系统。林木覆盖率达70%以上;城镇绿化实现树种、种群结构布局合理,人均公共绿地达到4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70%以上;在抓好街道、居住区、公共场所、城镇片林绿化的同时,通过拆房建绿、破墙透绿、见缝插绿、屋顶花园、垂直绿化等措施,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使北京西南部生态屏障向多层次、高质量、体系化方向发展。水土流失、山洪、泥石流得到有效控制,水土保持措施保证率达90%以上。
建设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的生态型农业生产发展体系。生态区域内无公害绿色粮菜面积率达到70~100%,农作物全部实行平衡施肥和施用有机肥,确保全区土壤和水源无污染并达到国际标准。农作物以生物、物理技术综合防治为主,减少农药使用量50~60%;粪便处理和加工有机肥100%。推广旱作农业6666.7公顷,建示范田13333.3公顷;水利排灌标准化、农作技术规范化、免耕覆盖、两茬秸杆还田率达到100%。
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预测和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区的生态环境有效、快速的监测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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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完善和优化与金融业生存发展有互动关系的各要素之间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过程。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不仅是金融业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坚持和落实,促进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积极构建的根本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充分发挥金融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椐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金融环境实际,特制定**族自治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一、基本现状
设县二十多年来,我县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金融业得到了较快发展,金融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逐步增强,金融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由于县域经济基础条件差、金融发展起点低,加上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观念的影响,我县金融生态环境整体状况,还远没有达到自我调节、自我优化的良性发展状态,特别是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县域经济基础条件薄弱,金融总量难以做大做强,信贷投入难以适应经济发展对资金的合理需求;信用体系和执法体系不够完善,企业或个人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时有发生,防范金融风险和金融债权保全难度较大;信贷政策与地方产业政策不够协调,信贷结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信用中介服务组织建设滞后,金融与企业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较为突出,银企关系不够融洽;金融主体服务创新意识不强,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金融生态环境就不可能有根本的改善,县域经济就不可能有较快发展。科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切实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已成为改善县域经济发展环境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二、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科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使金融生态环境各要素得到长足发展和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逐步实现县域货币政策传导畅通、金融法制健全、社会信用良好、银企关系融洽、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金融运行安全高效有序、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目标。
近期工作重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上,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从县域经济金融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着手,密切联系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当前金融总量小、信贷结构不够合理、中小企业贷款难,经济发展资金供求矛盾突出;社会信用意识薄弱,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债权维护困难;金融主体服务创新意识不强,金融服务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并以此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向纵深方向发展,逐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努力为县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三、重点任务
(一)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确保上级行各项金融方针政策在辖区内得到及时贯彻落实。要从货币政策传导程序上,消除那些不利于货币政策传导的制度和环节,充分利用金融联席会、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分析会等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使上级行的各项金融方针政策在辖区内得到及时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切实提高对县域经济金融运行趋势的前瞻性科学分析判断,提高金融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对县域经济总量、经济结构、货币信贷、劳动力价格、产业特色优势等情况的分析判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预见当地经济金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提高金融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提高金融工作效率,促进县域经济金融稳健发展。
(三)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改善金融发展信用环境。首先,要加强银行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信用村”、“信用镇”创建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社会信用意识,进一步发挥银行信贷登记系统作用,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库,实现银行信用资源共享,监测控制企业、个人多头贷款,预防银行信贷潜在风险。其次,加强信用惩戒制度建设。依法加大对不讲信用、破坏信用行为的惩戒力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第三,规范企业改制行为,保护金融债权利益。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企业改制过程,建立政府、银行、企业间的沟通机制,加强同业合作,共同做好金融债权保全工作。
(四)加大依法收贷力度,加快处置历史遗留风险。形成由政府牵头,金融、工商、司法等有关部门联手行动的依法收贷工作机制,在全县范围内起诉或处置一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和个人。清理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理、执行情况,提高金融纠纷案

件的审结和执行率,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利益,合力整治社会信用秩序。
(五)大力开展社会信用知识宣传,着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氛围。要利用电视、报刊等传媒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社会信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努力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加快制订和完善**县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稳步推进企业信用等级评选工作,把企业的资信状况纳入金融风险管理,提高金融机构识别和防范风险能力。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氛围。
(六)推动建立健全相关信用服务中介组织,为信贷决策提供信息信用支持。要从政策上鼓励与支持与信用服务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其专业化服务水平,如信用担保公司、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促进银行与中介服务机构的协调合作,加强信息沟通,解决银行与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而无法按市场化原则选择的问题,降低信贷风险,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信息信用支持。
(七)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努力维护辖区内金融安全稳定。继续支持和做好辖区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转变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改革增强金融主体活力,提高经营效益和防范风险能力。正确引导民间投融资行为,建立金融稳定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协调好政府、人行、银监三者关系,共同维护好县域金融的安全稳定。
(八)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县域经济金融发展提供支持。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和金融服务手段创新,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对外引资,进一步做大金融总量,努力保持信贷投入稳定增长,着力解决县域经济发展对资金的合理需求。积极推进金融电子化建设,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扎实抓好反洗钱工作和“三防一保”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为上级行和地方政府决策做好服务,为县域经济金融稳定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四、政策措施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需要社会相关部门的长期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实效。因此推进金融生态建设必须发挥县政府的主导作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政府、银行、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结合实际,讲求实效,科学稳妥的推进金融生态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金融生态建设。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系统工程。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应当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由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金融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金融生态建设的全局性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结合金融生态建设实际,清理过去形成、不利于金融发展的各种行业,摸清自已管辖部门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新措施。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金融生态建设。
(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部门的金融生态建设相关工作要做出统筹规划,建立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应研究制定进一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工作重点及要求。探索建立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把金融生态建设工作评价纳入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目标考核范围,落实奖惩责任制,推动金融生态建设进程,维护金融生态平衡。
(三)人民银行要把科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逐步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作为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积极主动地协助配合县政府做好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具体组织、协调、联络工作。要督促指导各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和途径。
(四)金融单位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主动地投身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这项工作,做到积极创新,有所作为。各金融单位是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力军,是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者,要为切实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为推进金融生态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动员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对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认知度。大力宣传诚信应成为每个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基本准则的理念。争取社会各方关心支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宣传金融生态建设,维护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深入开展。

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局各科室、直属二级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践行,根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以"优化政治生态环境,推进快速和谐发展"为主题的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

一、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核心,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政(行)风、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向上的发展环境,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行风带民风,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要求:通过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着力在以下六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在解决"凝聚力"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促使每一位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一个单位具有团结向上、健康纯正氛围的极端重要性,大力倡导讲党性、讲原则、讲大局、讲真理、讲感情、讲友谊的团结风气;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建立共同的理想,确定科学的工作目标,把精力用在想大局、谋大计、成大事上,保持同事间的正常关系和工作上的良好秩序。"一把手"要做到坚持中心、维护大局,以大局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

二是在解决"创新力"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促使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敢于冲破阻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敢于革除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不因闲言碎语而分神,在强烈的危机感中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满腔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投身于XX区奋力崛起的实践中。

三是在解决"执行力"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促使局干部职工善于用宽广眼界观察、认识世界,善于从战略高度思考、解决全局性问题,善于立足全局去运筹帷幄、谋篇布局,善于吃透上情、搞清下情,找准上级决策精神与工作实际、群众愿望的最佳结合点,把对上级负责与对下级负责有机结合起来,把长远目标与短期安排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把上级指示变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措施,做到谋划中有新思维。努力做到"看不准不动手、看准了不松手、干不成不放手".

四是在解决"向心力"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促使局干部职工真正在思想上视人民群众为"主人",感情上把人民群众当"亲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把党的事业扛在肩上,把人民的利益装在心里,把个人的私利抛在身外,把为人民服务的责任落实到行动上,真正赢得群众的赞同、满意和支持。

五是在解决"影响力"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促使局干部职工正确用好手中权力,规范从政行为,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做到心正、眼正、身正,保持公正用权、勤政为民的真诚和良知,努力运用手中的权力造福人民,回报社会。

六是在解决"生命力"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促使局领导干部珍视拥有的宝贵时间、难得机会和施展才华的舞台,使出浑身解数,为党为人民建功立业。做到正确对待工作和事业,正确对待权力和责任,正确对待组织和他人,奋发有为,廉洁从政,永葆革命本色,始终保持旺盛的政治生命力。

二、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活动范围:局机关科室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重点是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

(二)活动步骤和时间安排:主题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贯穿于全年工作。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4月-6月)采取集中学习(班子成员学习,支部学习,全体干部学习,各科室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以及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讲话和论述,提高党员干部对加强政治生态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推进政治生态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班子领导要善于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的能力,善于把上级精神与我局实际结合起来,通过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增强驾驭全局和科学发展的能力。

第二阶段:讨论查摆。(5月-6月)要坚持突出主题、重在务实的原则,集中时间和精力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开展一次"解放思想优化发展环境"大讨论活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查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解放程度,切实转变工作思路、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深入思考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措施方法。二是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围绕"建设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主题,班子成员要结合自身分管工作,主动检查"我为XX区发展做了些什么、贡献了什么?",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深刻的反思,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讨论查摆,激发自身的工作热情和激情。三是开展"强化执行力,促工作落实推进月"活动。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在6月份深入开展"强化执行力,促工作落实推进月"活动。不断强化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坚定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推进局年初制定的国土管理各项指示(机构人员落实,土地收储出让,建设用地置换及复垦,土地利用指标,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等)、招商引资、民生工程等各项任务的落实。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7月-11月)通过对干部职工开展谈心活动、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在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结合"百家企业评机关"、三位一体评议等活动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查摆,制定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整改方案,强化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在年底前全面总结一年来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的成功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进一步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的有效措施。

三、加强对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为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具体日常工作。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及时向区活动领导小组汇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向区委报送总结报告,通过组织考核验收。

(二)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取得实效。把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与我局实际紧密结合,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第一,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大力倡导理论联系的学风,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成。第二,与各项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把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与全年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做到以活动来推动环境优化、促进发展,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来体现活动的成果。第三,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相结合。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打造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建设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营造凝心聚力的发展氛围,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为我区政治、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1、XX区国土局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XX区国土局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学习讨论阶段工作安排表

二O一五年X月XX日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把绿色作为全市发展的本底,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通过全面设点、全市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构建统一、完善、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科学支撑,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明晰事权、落实责任。依法明确各方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推进部门分工合作,落实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和权利。

(二)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布局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统一建设运营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互联共享和信息统一发布。

(三)科学监测、创新驱动。依靠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加强综合分析和预报预警。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更好履行政府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公共服务和营造制度环境的重要职责,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驱动创新、提升效率的作用,依托现有环保平台,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三、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建成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测管联动、部门协同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初步建成要素统筹、规范统一、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二)具体目标。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满足环境质量评价、考核和预警需求,实现大气、水、土壤、噪声监测点位覆盖所有区县(自治县),陆地、水体、饮用水水源等辐射监测点位进一步完善,全面反映我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源监测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监控企业建成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生态状况监测网初步建成,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有效运行。

建成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按照统一的数据采集传输方法和标准,实现各部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建成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

预警应急全面加强。升级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提高空气质量预报精确度,逐步实施水体、土壤污染风险预警。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和重大活动保障监测能力显著提升。

生态环境监测权责更加明晰。政府部门、监测机构、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测事权更加明确。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法定责任进一步落实。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和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人才队伍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设点,完善网络。

1.建立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市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国土房管、规划、水利、卫生计生、林业、园林、气象等部门,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布设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覆盖全市、布局合理、分工明确、重点突出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客观准确反映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市控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由市级部门确定;区县控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由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确定。

(1)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在区县城及重庆主城区城市建成区、全市主要空气输送通道等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开展城市、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含降水、降尘)和相关气象要素监测与预报预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和环境管理需要,在现有xx个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加密监测点位,每个区县(自治县)至少设置2个监测点位。在风景名胜区、重点化工园区、重点乡镇(街道)、主要城市道路等规划布设空气环境质量专项监测点位。(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市交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2)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在全市主要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湖泊水库、城市内河、重要水文地质单位、地下水污染高风险区、主要港口等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水源地水质、水功能区水质与水文等监测和评价。监测范围覆盖长江、嘉陵江、乌江、沱江、汉江、沅江等6条河流的干流和流域面积xx0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以及跨界(省、区县界)河流出入界处、库容量xx00万立方米以上已划分水域功能的7xx个大中型湖库、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三峡库区一级支流回水区、主城区典型黑臭水体等。根据区域污染防控、环境管理考核、预报预警需要,适时增加监测因子,增设监测站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xx)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在耕地、林地、草地、污染企业、工业园区、气田采矿区、固废集中处置场地周边、历史污染区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基地、饮用水水源地、果蔬菜种植基地等区域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农产品产地质量、农业面源污染、污染土壤修复等监测和评价。(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4)完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加强对城市敏感点的监测,逐步开展低频噪声监测与噪声频谱分析监测。适当增加客货运交通枢纽场站、环线高速、城市轨道交通沿线、进城高速人口密集区噪声监测。(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5)完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在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开展空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生物等环境要素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在现有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基础上,新增8至xx个自动监测点位;在每个区县(自治县)至少设置2个陆地监测点位。完善水体监测断面,增加涪江放射性水平监测,适当加密长江、嘉陵江、乌江及库区监测断面,增加大型饮用水水源放射性监测点位;设置商业中心电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2.完善重点污染源监测制度。

(1)落实排污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企业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及时上传、依法公开。国家重点监控排污单位要建设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市级及以下重点监控排污单位根据实际建设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并各自承担建设与运行维护责任。(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排污企业)

(2)加强污染源监测与统计。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交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建筑施工源、核与辐射污染源、面源和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的监测与统计工作。环保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和监管需要,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并发布监测结果,评价行政区域内污染源排放的全面情况;依法将企业自行监测纳入对排污单位的许可证管理、日常监管、执法检查范围。市政部门组织实施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及收集处理、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的布点监测。农业部门组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及收集处理的布点监测。城乡建设、环保等部门对企业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监测进行监督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道路机动车尾气污染、易撒漏物质运输车辆扬尘的布点监测。环保、交通和海事等部门组织实施对港口码头污染、船舶污染的监测。(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市政委、市农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海事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xx.建立生态状况监测网。

建设地面生态定位和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及主要山系河流等重点区域建设生态定位监测站或固定观测点,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调查和评估,满足区域生态保护工作需要。优化现有资源,重点推进一批地面生态定位监测站、生物多样性观测样区、陆地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设,掌握生物多样性动态变化趋势。(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园林局等)

加强卫星、无人机遥感监测,综合采用环境卫星、无人机航拍及多源遥感影像源,结合地面监测站点数据,逐步构建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系统服务平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着力提升我市的生态、水、大气等综合遥感监测和技术研究能力,实现对典型区、典型生态系统等大范围、全天候监测,对县域、市域、生态区等不同尺度开展生态状况监测与分析评估,准确掌握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状况。(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规划局、市园林局等)

市和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本行政区域、本部门对生态环境质量评估与考核要求,拓展监管区域,增设监测点位,进一步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二)全市联网,信息共享。

4.优化融合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

统筹推进环保物联网建设,实现重点排污企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点,以及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自动监测点数据传输网络互联互通。依托水土云计算中心基础设施,逐步融合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云计算服务平台,实现生态环境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委等)

5.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汇聚共享机制。

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方法和标准,整合市、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国土房管、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计生、林业、气象等各部门、各行业生态环境数据,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2018年建成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交换办法及配套技术规范,逐步推进各部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实时共享交换。(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市政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经济信息委等)

6.建立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和应用体系。

积极争取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试点,在现有环保数据平台基础上,建立全市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汇集管理海量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管控数据质量,提供各级政府各部门数据共享。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构建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构建大数据应用平台和市级相应职能部门子平台,为政府治理、环境评价、产业发展和公众参与提供大数据应用服务。重点围绕扬尘、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机动车污染管控,重点流域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安全,推动大气环境保护大数据工程建设和水环境保护大数据工程建设;共享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2018年,基本形成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主体框架。2018年,在综合决策、环境监管、公共服务等业务领域形成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应用服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市政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经济信息委等)

7.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要求,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完善信息发布要素,明确对外发布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事项和开放数据目录,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和渠道,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市政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

(三)自动预警,快速响应。

8.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

(1)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升级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依托环保物联网和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实现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气象数据的全天候采集监控、分析研判和预报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职责和预警应急要求,加强扬尘、燃煤及工业、交通、生活等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应对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公安局等)

(2)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加强重要水体、水源地、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等水质监测与预报预警。在国家考核断面、跨省界断面、跨区县(自治县)界及入江断面、超水域功能断面和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建立重点流域、湖库水质预警系统,开展水质变化趋势预测和风险预警,并实现水质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的同步联动,快速响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

(xx)土壤环境质量风险防控。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重点土壤污染风险区的特征污染物分布特征、动态变化情况,分析污染成因和来源,预测潜在的生态风险和健康风险。(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林业局等)

xx.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控预警。

(1)重点排污单位监控。依托环保物联网监控调度平台,实现全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和管理信息的全市联网共享、污染自动预警、超排实时告警以及精确追踪定位。加强重点工业园区特征污染物排放及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力争实现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提前预警、事故告警、警情追踪。(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安监局等)

(2)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监测。在重大环境安全风险点实施全过程监控和环境风险自动预警。建立危险化学品储运监控体系,对危险化学品存储和运输过程实施远程自动监控,严格防控危险化学品储运过程的环境风险。实施监控重点单位的高风险放射源,确保放射源安全可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安监局等)

xx.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能力。

定期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开展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等生态灾害发生的预报预警,及时指导生态建设与保护。强化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的有毒有害物质等监测与研究,加强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三峡库区水环境放射性监测,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等)

(四)强化应用,依法追责。

11.加强监测评价结果应用。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充分运用监测和评估结果,将生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评比及生态补偿的依据,为环保督查、生态环保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等)

12.开展生态环境同步监测与执法。

加强“测管协同”,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市和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履行对排污单位的监管职责,依托污染源监测开展监管执法,建立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根据污染物排放和自动报警信息,实施现场同步监测与执法。(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规划局等)

xx.加强对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

落实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的法律规定,各有关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承担法律责任。建立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核查、部门查处及第三方评估机制。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查处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及有关行业监测机构主管部门)

严格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名录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建立环境监测机构分级评价与分类管理机制,对环境监测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实行环境监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监测机构,依法取消其资质。(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及有关行业监测机构主管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落实各项任务。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本系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现状调查,梳理现有监测点位、指标和监测评价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本系统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二)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出台情况,适时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调研,研究制定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办法、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规定等生态环境监测法规制度。建立完善污染源、大气、水、土壤监测等领域适应地方实际的监测方法标准。(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三)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运行投入机制。

根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的财政保障机制,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及其相关工作所需经费足额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重点保障。探索建立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投融资机制,采用委托运营、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公私合作等市场化方式,依托市环保局现有平台,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融入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运行和维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强化环境监测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属性,明确机构设置、职能任务、编制配备和财政保障方式等,加快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强化环境遥感监测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机构队伍与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监测岗位津贴政策。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培养规划,加强生态环境监测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建设,重点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数据质量控制、遥感监测、环境应急监测、机动车检测与辐射监测、预报预警监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大数据平台等能力建设。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xx〕20号)等文件要求,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五)强化监测科技创新能力。

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生态环境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和环境监测热点问题研究,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将生态环境监测产业作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引进优势企业、培育龙头企业等途径,尽快完善物联网、监测设施设备制造等完整的产业链,支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国产化监测仪器设备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加强与生态环境监测经验丰富、技术领先的国家交流,委派专业人员参加环境监测经验及技术海外培训、考察、国际论坛等。通过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吸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提升我市环境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环保局、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商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生态环境优化工作方案


为了加快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全面落实新农村建设工作,根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 大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防治污染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全面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推动我乡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为我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建有利条件。
二、主要目标
到 年,力争我乡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通过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改变粗放型农业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率,减轻农村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逐步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三、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供排水、生活垃圾处置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二是严格保护饮用水及其水源地。禁止在饮用水源地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有污染的项目;三是搞好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四是加强生态环境管理,防止林木、农田的人为破坏;五是加强对环境,特别是各类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对推进生态建设,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仪器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入开展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加强生态文明、环境道德教育,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人人积极行动,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制度规划,分步实施。在对本乡辖区内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照国家、省、市、县考核标准,制定我乡 --- 年环境保护规划,并按规划逐步实施。
三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切实搞好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乡上成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村(场)、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各项协调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理,共同推动创建工作的蓬勃开展。

镇关于改善发展环境生态环境的实施方案


镇关于改善发展环境生态环境的实施方案

镇关于改善发展环境生态环境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生态环境会议精神,根据镇党委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增强“两个环境”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而解决制约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牢固树立发展环境是第一竞争力的理念,坚持以“一线四新”发展战略为总览,以提高各级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做出了贡献。因此,全镇上下要牢固树立“欠发达”就不能“欠环境”的理念,各村各站所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抓住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问题,抓纲带目,步步深入,彻底清除科学发展、转型升级道路上的“拦路虎”和“绊脚石”;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以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文明程度及服务水准,营造对外服务的良好氛围,全力营造“人人关心环境、共同创造环境、悉心维护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改善政务环境

1、精简审批事项。坚持非禁即准、非限即许、应减必减,全面清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凡没有合法依据的事项,一律取消;凡明确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已经明确取消的审批事项,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实施,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保留和省市下放事项统一编制目录,明确实施主体、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底前一律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简化审批环节。凡可以采取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的,一律不设前置审批。简化环保、土地、规划等前置性文件评审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对新设立的企业投资项目,除娱乐场所外,取消工商注册登记时消防、环境影响评价的前置许可条件。凡同一项目涉及的不同审批事项,一律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口办理。无法律法规依据,任何部门不得设立前置审批条件增加审核、评审环节。

3、提高行政效能。完善“一门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行政服务体制,按照“应进必进、应办必办”原则,强力推进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底前全部建成便民服务中心,村村设立便民服务点。健全网上行政服务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凡是达到网上办理条件的全部上网审批,到2015年底实现乡村联网和电子监察全覆盖。严格落实服务承诺、首问首办负责、ab岗、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过错责任追究、重大项目动态跟踪问效、超时和缺席默认等制度,提高审批效率。

4、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机关标准化要求,全面梳理编制本单位本部门的行政职权目录,明确实施主体、依据和程序,报县权力公开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好“镇议事会、会审会”制度,认真做好“议事会、会审会、旁听会”工作安排部署以及参会人员数据库的建立工作,把公众参与、集体讨论等作为必经程序,进一步增强政府和部门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政务互动平台建设,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实现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动态公开。

(二)着力改善市场环境

5、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11月投入使用后,要将公开交易职能从现主管部门中分离,归并集中,着力构建管、办、监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体制,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6、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对现行规范性文件逐一审核,集中清理,对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立即修订或废止,禁止拥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下达罚没指标,取消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分成挂钩政策,工作经费由镇财政予以保障。建立首错不罚制,对非首次轻微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不进行处罚。

7、规范涉企行为。坚决控制涉企检查、评比、达标、培训、庆典等活动,除中央和省规定的涉企评比、达标活动外,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一律不得举办;对确需开展的,一律不得收费。涉企培训,须经县工信局审核,报常务副县长批准,费用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环保事务和刑事案件外,各部门开展涉企检查,须在3个工作日前报县监察机关批准;同一部门对同一企业的检查,一年最多一次;多部门在同一时期对同一企业进行检查的,由县监察机关协调,联合检查。建立减轻企业负担案件举报查处机制,实现企业减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实行效能点监测制度,切实规范涉企检查行为。

8、整顿市场秩序。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健全投诉平台,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坚决从严从

镇关于改善发展环境生态环境的实施方案第2页

重从快查处制假售假和在食品药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事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自主品牌形成和品牌经济发展。

(三)着力改善法治环境

9、健全执法制度,提升执法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清退无证执法人员。6月底前建立执法质量考核机制,明确工作标准,落实岗位责任,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政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对秉公执法、高效执法的行政行为,及时予以表彰和宣传。

10、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建立“一企一卡”台账,实行警企联系包点制度,对重大建设项目开展挂牌服务、重点联络。强化破案打击力度,对涉企案件建立督办制度;深入开展涉企犯罪专项打击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砖沙石霸”、制假侵权、非法集资等涉企犯罪行为;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辖区派出所挂牌服务、包点民警重点联络,加强工程建设、投入运行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实行涉企案件强制措施审查审批手续。

(四)着力改善政治生态环境

11、积极探索科学的绩效考核方式。科学设置政府绩效管理和干部实绩考核的内容、评估指标及操作规程,实事求是地制定考核目标,注重科学性、系统性、创造性、可行性。修改和完善科级干部绩效考核和奖惩实施办法,强化日常管理和考核,进行不定期考察,避免年终考核一锤定音的片面,做到公平、公正,符合实际。考核结果与调整领导班子挂钩,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挂钩,与干部奖惩挂钩,与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挂钩。对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职级晋升、物质奖励上倾斜;对实绩较差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12、大力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扩大培训教育的覆盖面,以分层分类的培训模式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以细分细化的培训内容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效性。继续有计划安排干部到省直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培训,引进中直、省直机关和其他部门优秀干部来我县挂职。继续完善和创新公务员竞争上岗、事业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办法,健全录用、辞职、辞退、问责等机制。继续深化“创先争优”、“基层建设年”活动,大力整顿政风、行风、作风。

(五)着力改善社会环境

13、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6个部委《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及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层层建立台账,逐级落实报告制度。切实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所有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全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和完善重要时期干部下基层保稳定工作制度。坚持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领导包案和责任查究制度。抓好矛盾纠纷的预防预警、排查发现、分析研判、联合调处、责任落实等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村日排查、镇周调度、月汇总制度,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14、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加强公共安全综合整治,认真做好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生产、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校车管理等涉及公共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年内把交通安全管理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年度考核项目。积极推动镇村警务室、增加辅警力量、推进用房和装备标准化,同时拓展服务功能,集维护稳定、治安防范、排查矛盾、化解纠纷、人口管理、服务群众为一体。整合派出所警力,配备辅警人员,在重点街区建立110综合警务站,由派出所负责日常管理,24小时服务群众,切实提升警务效率和服务群众水平。

三、方法步骤

开展着力改善“两个环境”大发动活动,从12月4日开始至2014年12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阶段、政治整改阶段、巩固提升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4日至1月)。主要任务是广泛发动,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1.安排部署。召开领导班子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并且按照要求,扎实开展改善“两个环境”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二)整治整改阶段(2月至2014年1月)。通过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民主评议、自查自纠,梳理分析总结在改善“两个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整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2月至12月)。重点是对改善发展环境各项措施的落实进行查漏补缺,巩固影响发展环境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治成效,建立发展环境持续改善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镇要把环境建设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镇党委成立改善“两个环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安排部署、检查落实。实行党政领导亲自抓、

主管领导具体抓,深刻理解“两个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把环境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性工程来抓,坚持抓标治本、步步深入,抓纲带目、重点推进,真正让环境建设成为全乡经济发展的助推力和生命力。

(二)集中建设、强化检查。“两个环境”活动领导小组定时对全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相关村、站所,限期整改,确保这次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改善和优化环境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舆论、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发展环境、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结合全乡发展实际,宣传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着力营造改善发展环境、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查找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监督整改落实,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共建的强大声势。

掀起“两个环境”建设的热潮,是县委县政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全镇上下务必要结合实际,统筹兼顾,强势推进,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发展环境建设的大改善、大提升。

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和考核工作,确保我县顺利通过考核验收,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细则(试行)》和《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关系到中央财政对县域转移支付力度,对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和增强保护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每年对列入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区)进行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并通过奖罚并重的政策对生态环境质量有所好转的县区进行奖励,对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变差的县区进行扣减转移支付资金,重在鼓励各县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主要通过地方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每年通过统计相关考核指标,编制自查报告,按时报送接受考核验收。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20**年度**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李强同志任组长,县环保局李文飞、财政局任汉书同志任副组长,县环保局、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住建局、统计局、水保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挂靠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李文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20**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日常工作及数据审核、自查等工作,各责任单位指定一名业务骨干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县财政要统筹安排资金作为开展此项考核监测工作的经费。

三、时间安排

各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统计数据、收集资料,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县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住建局、统计局、水保局等相关单位要按时间要求完成对应数据的填报工作,并报送县环境监测站汇总,证明材料一份(盖章)并附电子版。(数据表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供,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职责

统计局:负责县域自分工然、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填报工作。 

发改局:(1)填报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项目)情况表;(2)填报生态环境保护创建信息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信息表。

财政局:负责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填报工作,主要包括:⑴年度转移支付资金额度;⑵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途,**县重点生态建设项目或工程投入、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生态环境监管投入(环境监测、监察)等分别加以说明。

环保局:⑴负责环境状况考核指标填报工作,汇总并上报环境监测数据(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空气、重点污染源);⑵填报自然保护区等受保护区域信息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情况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信息表、生态环境保护创建信息表、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项目)情况表;⑶年度工作计划信息表、县域环境监测能力投入情况、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域概况及其他情况说明、考核工作组织情况; = 4 \* GB2 ⑷负责汇总并上报材料。

林业局:⑴配合国土局完成自然生态考核指标森林覆盖率填报工作;⑵填报生态环境保护创建信息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信息表、受保护区域信息表;⑶填报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项目)情况表。

农业局:⑴配合国土局完成自然生态考核指标草地覆盖率填报工作;⑵填报生态环境保护创建信息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信息表;⑶填报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项目)情况表。

水利局:⑴配合国土局完成自然生态考核指标水域湿地覆盖率填报工作;⑵填报生态环境保护创建信息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信息表;⑶填报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项目)情况表。

国土局:⑴负责自然生态考核指标森林覆盖率、草地覆盖率、水域湿地覆盖率、耕地和建设用地比例等填报工作;⑵填报生态环境保护创建信息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信息表;⑶填报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项目)情况表。

住建局:⑴负责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填埋设施指标填

报工作。⑵填报生态环境保护创建信息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信息表、受保护区域信息表;⑶填报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项目)情况表。

水保局:⑴配合统计局完成县域自然、社会、经济情况表的填报;⑵填报生态环境保护创建信息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信息表;⑶填报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项目)情况表。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对待、高度负责,客观填报数据,保证数据填报规范、准确,出具的证明材料详细、完整,注意数据逻辑性,同时注意提供数据与证明材料的一致性。

2、证明材料要求是原始数据、实际监测报告、监测记录等。对于无法收集或获取的数据,需说明原因。

3、填报数据时严格按照表中内容和要求填写,注意格式和单位,不得随意修改表中内容。

4、各相关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监测报告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动员全镇上下发现和整治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镇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县整改“1+6”行动方案》、《**县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真走实看找问题、上下联动抓整改、全民行动靓家园”为主题的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全镇行动,全员下沉。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带领班子成员和全镇干部职工深入一线,广泛动员村组干部和广大群众,紧盯河流沟渠、集镇村庄、工矿企业、学校医院、农田林网、农牧设施、车站广场、旅游景区、城乡道路、建筑工地、村内死角等重点区域,集中时间、人力和精力,拉网式排查整治各类生态环境问题。

(二)发现问题,彻底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汇总排查出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村(单位)、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确保排查问题不留死角、整改问题全面到位。

(三)现场督办,严禁作假。由党政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班子成员和驻村干部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全面复核检查,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办,督促问题村(单位)全面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整改。坚决杜绝工作作假和数字造假,确保情况反映、汇报材料、数据统计真实可靠。

(四)落实不力,严肃追责。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中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行动不积极的村和单位,依照党政纪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倒逼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任务

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治问题双管齐下,通过“十一走行动”发现问题、“四治措施”落实整改,全覆盖、无死角发现和整治全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一)“十一走行动”发现问题

全镇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精心设计“走”的路线,合理搭配工作力量,带领广大干部职工通过开展“河流渠道走两岸、集镇村庄走外圈、工矿企业走周边、学校医院走四边、农田林网走地坎、农牧设施走四旁、车站(广场)市场走外环、城乡道路走路肩、旅游景区走沟沿、建筑工地走现场、村内卫生走死角”的“十一走行动”,彻底查清各行业、各领域的生态环境问题,为推动问题整改奠定坚实基础。

1.河流渠道走两岸。重点查找河流渠道内外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排放污水、堆放杂物、违规采石采砂及破坏河床渠系、污染水体等问题。

2.集镇村庄走外圈。重点查找在集镇、村庄周边倾倒堆放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直排废水、集镇污水,乱堆人畜粪便、秸秆柴草,焚烧垃圾,以及黑臭水体外流等问题。

3.工矿企业走周边。重点查找在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围地带修建旱厕、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排放污水废水、堆放杂物和其它工业废弃物料等问题。

4.学校医院走四边。重点查找学校周边影响教学工作的噪声、粉尘、空气污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问题,医疗卫生机构周边乱堆乱倒医疗废物、各类垃圾等污染问题。

5.农田林网走地坎。重点查找田间地头农用废旧地膜、棚膜、塑料袋残留等“白色污染”情况,堆积焚烧秸秆、枯枝、荒草和腐烂变质尾菜等污染问题。

6.农牧设施走边缘。重点查找大棚、养殖场、养殖小区周边随意堆放废弃农资、农药兽药包装、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和随意丢弃病死畜禽以及生产污水、恶臭气体对环境产生污染等问题。

7.车站(广场)市场走外环。重点查找乱抛垃圾杂物、乱倒污水泔水,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问题。

8.城乡道路走路肩。重点查找城乡主干道路、村组道路和铁路沿线随意抛洒物料、倾倒堆放生产生活垃圾和废弃标示标牌、广告牌匾损坏破烂等问题。

9.旅游景区走沟沿。重点查找圆通寺、北极宫、227线沿线景点周边水体、水域、植被遭受污染、破坏,在景点周边和沟沿随意抛弃、倾倒、焚烧垃圾以及野炊、乱搭乱建等问题。

10.建筑工地走现场。重点查看建筑工地、集镇集中供暖站落实洒水、围挡、遮盖、道路硬化等抑尘防尘措施情况,工地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进行冲洗,施工现场裸露区域和堆料场不进行遮盖及施工中随意扩大扰动范围等问题。

11.村内卫生走死角。重点查看村内大街小巷、背街巷道、废弃老宅、居民院落垃圾乱倒、“三堆”(柴木草堆、砖石料堆、土粪渣堆)横行、污水乱泼等问题。

(二)“四治措施”落实整改

坚持标本兼治、先治标后治本,紧紧围绕发现的问题,分清责任主体,靠实工作责任,力求各类问题整治不留盲区、无一遗漏,全部整改到位。

1.内圈问题主动整治。对集镇、村庄、居民院落、单位内的环境污染问题,各村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进行查找,研究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责任到人,明确整改目标,严格整改时限,有力有效抓好整改落实。

2.外围问题属地整治。对“十一走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由镇政府列出整改清单,按属地原则及时移交相关村、单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责任主体,督促建立整改台账,限期完成整改。建立定期督查和“回头看”制度,防止整改图形式、走过场,避免问题反弹。

3.主责单位担责整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村、各机关单位对自身管辖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承担主体责任,逐项分解任务,坚决整改到位。对涉及多个村或单位整改的问题,要确定牵头村(单位)及配合村(单位),明确各自责任,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治的工作合力。

4.责任领导监督整治。由党政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负责,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跟踪落实到底,坚决做到“三不留”(发现问题不留死角、揭短亮丑不留情面、整改落实不留余地),“三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环境不改变不放过)。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7年2月上旬开始,4月中旬完成,分为三个阶段:

(一)发现问题阶段(2017年2月20日前)。召开全镇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启动开展“十走行动”,全面发现和梳理汇总各类生态环境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5日前)。对发现的问题全面开展整改,确保各乡镇、各行业、各领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4月中旬前)。由镇党委、镇政府组成专项督查验收组,对各村、各单位发现和整改生态环境问题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通报情况,兑现奖惩。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镇党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指挥此次专项行动。同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检查组,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落实、督促,并做好与市上牵头领导和牵头单位汇报对接工作。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统筹协调抓好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工作。与此同时,要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战略目标》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生态环境建设策划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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