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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县民政局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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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单位建设,根据新安县综治委平安新安县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治安防范机制,全面提升治安防范的水平和效能,努力营造平安、和谐、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加快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是:通过“平安单位”建设活动,实现社会治安稳定,无刑事案件,无违法纪案件,确保单位秩序良好、环境优良、人民满意。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打造平安边界;
2、抓好涉军稳定体系建设,巩固双拥成果;
3、抓好城乡低保对象社会救助和五保对象医疗救助工作,构建困难群众救助体系;
4、抓好救灾工作,建立防灾救灾体系,提高防御灾害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平安边界建设
(1)建立平安边界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走访对话一次,平时经常互通信息,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2)完善边界线联合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做好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3)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谁牵头,谁负责,双边共建,专题开展,全面推进”的目标任务原则,健全和落实平安边界共建目标管理责任制。
(4)建立界线界桩管理员制度。界线界桩管理员应在每季度底前15天内对界线界桩进行一次巡查,将情况及时向县民政局电话汇报;在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将检查结果填报在《界线检查情况记录表》和《界桩检查情况记录表》上,由乡镇分管领导审核、加盖乡(镇、街道)政府印章后,上报县民政局;对突发的边界纠纷,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
(5)加强界线管理工作资料的存管。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中形成的协议书、工作图、音像制品、界线标志记录、批准文件、备案材料以及其它与界线管理有关的材料,是依法进行界线管理的重要依据,所有资料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做到资料齐全,查阅方便,制度完善。
(6)签订好毗邻线各级平安边界共建协议书,协商建立定期走访对话机制,每半年走访联系不少于一次。因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附图上的界线与实地认定不一致而引发的争议,毗邻双方应报请双方上级人民政府,依据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条款和“发现的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置得好”的目标共同协商处理,有效防止矛盾的激化和事件升级。
(7)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边界线管理规定,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得到边界地区居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同时,通过宣传使边界地区群众明确法定的行政区域界线走向及依法管理边界线的有关要求。对破坏界桩者严加追查,并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举报破坏界桩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增强干部群众依法治界的意识和严格遵守法定界线的自觉性。
(二)平安社区创建
(1)平安社区的治保、民调、帮教等组织健全并运转有效,社区居民对社区防范关注及参与程度高,社区安全防范的重大事项通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机制进行解决。
(2)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民事调解、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有记录,有台帐,建立社区治安状况告知制度,定期向居民公示社区治安情况,强化居民治安防范意识。
(3)社区群众对社区民警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4)社区公共部位照明设施齐全、环境卫生整洁,坚决抵治治安混乱,保持社区治安稳定,生活环境良好。
(5)消防工作计划,有记录,每月有计划、有总结,做到防患于未然。计生工作配合综治工作,流动人口目标管理,防止违反计生政策现象。
(三)平安单位建设
要把“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作为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的重要步骤,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单位班子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 )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齐抓共建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工作督查机制,推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1、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
要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加强整体部署和指导,提出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中的职责任务。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都要成立“平安单位”建设活动领导

县民政局平安建设实施方案第2页

小组,创新机制和方法,随时总结经验,确保“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有序开展。
2、建立健全齐抓共建机制
要充分发挥党、团、工会、妇联组织的作用,形成齐抓共建的合力。要紧紧围绕开展“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目标要求和基本任务,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中起好带头作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
3、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要把“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将日常督查情况作为考核“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好。要按照县综治委制定的“平安单位”建设要求,把“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年终述职评议的重要依据。
4、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机制
民政局要切实抓好督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从工作方案的制定、领导的分工责任、工作责任的明确、工作措施的落实、完成任务的时效等方面加强督办,形成一套有效的督查机制,确保“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涉军稳定工作
(1)做好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工作。各股办及基层单位,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详细地掌握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要制定隐患整治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整改隐患。要加大隐患整改资金投入,落实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
(2)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要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每一个信访问题,必须认真进行调查处理。要集中解决一批容易引发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集中化解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案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大接访活动,尤其是安置办、政权办、优抚股、低保局及军供站,对以来到省进京上访人员,要确定责任人,落实多对一、人盯人的稳控措施,切实做到上访人员不出走、不越级,坚决把上访人员稳控在本单位,确保在国庆期间不出现到省进京访。
(3)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股办、基层单位要进行一次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本单位人事待遇、低保人群、复员退伍军人、社区主任等方面的问题。要积极推行大调防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群体性矛盾纠纷,严格落实责任、明确时限,由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全力做好化解工作,坚决把矛盾化解在本部门、本单位。认真落实重点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对已发生的涉法涉诉案件,严格执行“四对一”包保体系,切实做好上访人的息访工作,尽最大可能把上访人稳控在本单位,把问题解决在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同时,按照《黑河市关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要求,今后对实施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做到先期评估、先期预防、先期化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到主动创稳定工作模式的转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五)社会救助
主要是做好困难群众因灾造成的家庭生活困难,吃穿住基本保障问题,作好春荒、冬令救灾粮款的发放,督促乡镇把救灾款物认真落实发放到户,登记造册,确保受灾户有饭吃,有衣穿,有病可医。并做好来访群众的临时性救助和农村养老保险的退保稳定工作,六十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的来访接待工作,把矛盾化解到基层,做到无上访户以保社会稳定。
县民政局专门提出要求,凡是县级以上医疗部门成立艾滋病防治专门机构,确诊为患有艾滋病者,本人或家庭成员持诊断证明到基层民政所或直接到县民政局申报城乡低保,遵循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原则保障其隐私权,确保在较短时间内使艾滋病患者及家庭成员100%纳入救助范围。同时保证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基本医疗保障。目前,全县艾滋病患者除个别未申报外,凡申报城乡低保的全部已纳入保障范围。
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及五保对象全部参加新型家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城乡困难医疗救助使困难群众患病对象住院后可实施三次医疗救助极大地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就医困难。
四、保证措施
要把“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作为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的重要步骤,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单位班子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齐抓共建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工作督查机制,推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1、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
要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加强整体部署和指导,提出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中的职责任务。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都要成立“平安单位”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创新机制和方法,随时总结经验,确保“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有序开展。
2、建立健全齐抓共建机制
要充分发挥党、团、工会、妇联组织的作用,形成齐抓共建的合力。要紧紧围绕开展“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目标要求和基本任务,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中起好带头作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
3、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要把“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将日常督查情况作为考核“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好。要按照市综治委制定的“平安单位”建设要求,把“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年终述职评议的重要依据。
4、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机制
民政局要切实抓好督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从工作方案的制定、领导的分工责任、工作责任的明确、工作措施的落实、完成任务的时效等方面加强督办,形成一套有效的督查机制,确保“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领导
开展“平安单位”建设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载体,是维护社会政治持续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途径。为此,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建设“平安单位”。
为了加强“平安单位”建设工作,成立了局长张合献为组长,副局长郭明为副组长,班子领导和局属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平安单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导民政系统的“平安单位”建设工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保证工作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参与所辖社区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治安联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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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领导接访实施方案


民政局领导接访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维护和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保护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和省、市有关信访工作规定,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民政信访工作指导原则: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
二、组织领导
民政局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协副主席、民政局局长高传海任组长,党组书记郝伟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副局长薛文涛负责信访工作。
三、任务目标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分级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做到“有访必接、逐级消化”,杜绝越级或群体上访现象发生,切实把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解决好。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保护民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政局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
四、实施步骤
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民政局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具体接访负责人,按值班表接访。
接访地点:县民政局二楼信访接待室。
接访形式:采取正常接访和预约接访两种形式。按照接访领导、时间、地点、程序四公开的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按照公布的时间、地点准时接待来访群众。接访时,相关股室负责人陪同接访,或经主要负责人同意邀请其他股室的负责人参与接访。接访负责人因开会、出差等原因不能到场接访的,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接访负责人应安排有关股室负责人代岗接访或调整接访日期。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应当场答复解决,需其他股室答复的,应通知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到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应填写《县民政局来访接待登记表》,经局信访室登记,局主要负责人签批后,交有关股室或工作片办理,根据调查结果,会同相关业务股室拿出处理意见,书面回复来访人,最后把办理结果交局信访室存档;来访人反映的问题不涉及民政职责范围的,要当场建议来访人到相关部门咨询和反映。
五、工作纪律
接访人要做到信访接待有热心、听取诉求有耐心,解释疏导要贴心,解决问题有诚心,努力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值班接访人是接访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信访接待严禁推诿扯皮,转移或上交矛盾,对走过场、敷衍了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民政局关于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民政局关于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民政局关于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营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构建平安××县,努力实现我县发展与稳定良性互动。根据××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平安社区,平安村居,平安企业和平安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民政部门工作职能和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实践积极的稳定观和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以基层平安创建为着力点,下大力抓好矛盾排查化解,弱势群体救助,城镇下岗职工和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待政策落实,村委会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为我县社会的稳定和平安创建活动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把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作为“保一方平安,富一方百姓”的政治任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经常抓,抓经常,常抓不懈。同时成立局长××*任组长,主管机关工作的付局长××*,纪检组长××*任付组长,办公室主任××*,优抚股股长××*,社救股股长××*,低保股股长××*,基层政权股股长××*为成员的平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系统的平安创建活动。
三、工作措施
1、转变职能,转本文 变作风,深入实际变上访为下访,对重点乡、镇重点人员,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把问题妥善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做到小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
2、抓好弱势群体救助,在对全县1205户特困家庭发放《农村特困户救助证》,3322户发放《农村灾民救助卡》,纳入微机管理的基础上,出台《××农村特困户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对救助对象因患大病、个人负担费用难以承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同时每季度对特困户家庭走访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不发生非正常问题。
3、认真做好城镇特困居民和特困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对申请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逐家逐户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按照政策和审批程序,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同时管好用好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专存,凭折发放,按月兑现。
4、结合开展创建平安村活动和村民自治示范村活动,进一步加强村委会、治保会、调委会及群防群治组织建设,配齐配好相关人员,并充分发挥其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不断加强和巩固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5、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伤残抚恤、定期抚恤、定期定量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实行县统筹、县发放。同时认真做好老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确保他们有饭吃、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6、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救助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救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管理规范,定期对城区进行巡视,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给予救助,把辖区内的救助管理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动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民政局关于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县民政局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整改方案


县民政局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整改方案**县民政局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整改方案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巩固前一阶段的整治成绩,寻找差距,鼓足干劲、以利再战,将我局的软环境治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潮。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发展软环境建设文件精神以及前一阶段我局开展集中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实际情况和自查自纠的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通过前一阶段的自查自纠,寻找差距,鼓足干劲,发扬优点,克服缺点,进一步改进作风,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把**县民政局打造成“办事态度最好、办事程序最少、办事效率最快、办事水平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竞争力最强”的政府职能部门,要让全局干部职工鼓足干劲,发扬“孺子牛”精神,为推动全县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扎实整改
按照各级领导讲话、县委县府文件精神和**县民政局《关于软环境建设的工作方案》,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深入查找软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影响软环境的问题,机关干部作风是否做到风清气正,惠民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干部的服务意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背“公务员条例”、损害软环境的人和事;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谈话、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对象的意见、建议, 深入开展“九查九纠”活动:一查责任心差,纠正责任心差、事业心不强,耍滑头,不承担责任的问题;二查大局意识差,纠正本位主义、无团队精神、不协同作战、相互拆台、矛盾上移等问题;三查效率低,纠正办事拖沓、程序繁琐、效能低下、缺乏进取心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等问题;四查漠视群众、态度蛮横、敷衍塞责、冷硬横推、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等问题;五查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落实不力,执行梗阻,执行决定事项“打折扣”等问题;六查不规范,纠正办事不公开、来公平、不公正,搞自由裁量、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七查工作不在状态,纠正工作上不求创新、安于现状、缺乏进取精神、工作激情不足、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等问题;八查乱“伸手”,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九查乱检查,纠正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频繁检查、越位检查等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近期、中期、长期整改措施和方案,对照方案集中整改。
(二)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1、建立和完善高效办事的机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首办负责制、文明办公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切实加强政风建设。
2、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3、建立和完善限时办结制和督查督办制。成立机关工作督查督办组,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4、建章立制,强化干部职工内部管理,进一步抓好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促使干部职工履职到位。
5、强化“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建立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为民政对象排忧解难。
6、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抓好城乡低保的落实。
7、加强经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确保民政经费专项专用,充分发挥民政经费的作用,并对民政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发动。通过专栏、发放宣传资料、专题会、播放软环境建设相关碟子等形式,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每位党员、干部深刻认识集中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人人关心软环境建设,全民参与软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构建责任体系。成立软环境集中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制定领导组成员职责,明确责任。
(三)加大监督力度。局机关督查组要对我局集中整治软环境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的形式,随时检查各科室的学习、工作落实情况,严把学习关、查找问题关、整改落实关。每次督查后向镇主要领导汇报督查情况。
(四)加大督办力度。根据督查组反馈的情况,对工作不到位、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的科室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还要追究其责任。
(五)认真开展测评工作。集中整治软环境结束后,对各科室和个人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测评,满意度达不到90%以上者,在机关职工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四、整改效果
我局通过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治理,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的职能,推进了全县民政事业的发展,切实做到“五个突破”:
(一)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突破。目前,在干部和职工当中,仍有不少人在思想认识上仍然存在着偏差。最为突出的是,其一,认为改善软环境是“虚功”、“慢活”,费力不讨好,不如抓好各项重点工作

县民政局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整改方案;其二,认为优化软环境就是“分权让利、放松管理”,我们的经济本来落后,不严格管理,岂不是要更落后?其三,有极个别人还认为,“软环境好了,我的权力小了,利益没了,自我价值就体现不出来了”。因此,首先要从加强学习教育入手,从根本上消除这样的思想认识。一是要加强干部职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提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公仆意识。二是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法律意识。二是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法律意识。当前特别要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知识。三是要加强对市场经济知识的学习教育,提高按经济规律办事的科学管理意识。四是要加强对软环境建设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的学习,提高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意识。为了搞好这四项“学习教育”,提高四种“意识”,在全局进一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
(二)转变职能,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上有新突破。第一,科学划分行政职责,理顺各科室之间的关系。第二,创新行政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三)健全制度,在依法行政和照章办事上有新突破。我局必须要建立的制度有:公示制度、办理期限制度、“窗口式”办公制度、定期评估制度、机关的监督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
(四)严格监督,在责任追究上有新突破。要教育干部,教育群众,促进我镇软环境的尽快好转。
(五)加强领导,在督促落实上有新的突破。要保我局软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措施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关键是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以求真务实的任用狠抓落实。领导要切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亲自部署任务,亲自制定措施,亲自督促检查,亲自解决问题,亲自督办案件,确保软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〇〇八年七月六日

县民政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县民政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县民政局2009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贯彻省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目标要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经局领导研究决定,20xx年在民政系统3个股、所深入开展以“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解决妨碍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动参评股所加强作风建设,加快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参评范围
对职能股、所和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进行评议,20xx年参评股、所及人员包括社救股、股长××,殡葬管理所、所长××*,烈士陵园管理所、所长××*。
三、评议内容
(一)加快职能转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以推动科学发展观为着力点,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实现由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从自己的职能出发,积极主动地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纠正效率低下,不讲标准、不守规矩和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提高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效率和质量。杜绝吃拿卡要,态度冷漠等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公开承诺制、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本文 制等制度,加强对公务人员履职行为的约束。
(三)积极改善民生,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关注民生,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惠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抓好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评议方法和结果运用
(一)评议方法
1、群众问卷评议。由局评议办公室统一设计问卷,对职能股所评议,设满意(100分)、基本满意(80分)、不大满意(60分)、不满意(40分)、不了解(不计分)五项;对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评议设满意(100分)、基本满意(80分)、不满意(50分)三个档次。由参评人员对参评股、所及人员进行评价。组织工作由局评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两次评议结果的平均值为年度群众问卷评议结果,参评人员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和其他人员组成。
2、工作考核。局民主评议办公室对参评股、所及人员参加承诺、践诺、公仆热线、阳光服务、投诉举报、自查整改、股所人员评议、质询评议、办实事好事主题实践等活动情况进行记帐式考核。3、满意度测评等于群众问卷满意度乘95%+工作考核满意度×5%。
(二)评议结果运用
对评议结果满意度低于60%的,责令其剖析原因,写出检查,对股所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民主评议满意度低于60%的免去股、所长职务。
五、组织领导
民政局成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在县纠风办和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县民政局20xx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民政局民主评议回头查实施方案


民政局民主评议回头查实施方案为巩固去年行风评议成果,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根据《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市2005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全省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在巩固去年行风评议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民政部门的监督作用,对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开展进一步的自查自纠,使民政部门和民政从业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部门和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部门和行业作风进一步确立,推动我市民政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回头查”范围和内容
对去年市行风评议团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解决了的行风问题是否出现反弹和回潮,本部门本单位的行业作风是否有明显改进,民主评议行风建设是否出现新的问题。
1、查领导班子勤政廉洁、抓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点检查领导班子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各级领导干部是否自觉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廉洁从政,是否高度重视、及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干净干事、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是否进一步形成。
2、查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民政法制化建设是否进一步推进,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是否切实转变,执法公正文明,办事规范高效,监督严格到位。
3、查政务公开,实现服务承诺的情况。重点检查民政政务公开是否得到深化,职业纪律、职业行为、办事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是否公开透明、规范齐全,服务承诺是否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
4、查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情况。重点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更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是否更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政高效,群众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是否更满意。
5、查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教育,是否强化了内部管理。
三、组织领导
为搞好行风评议“回头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民政局行风评议“回头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去年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担任。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行风建设“回头查”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上旬)
1、成立评议机构,制定评议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的有关工作意见和部署要求,成立行风评议“回头查”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可行的行风评议工作方案。
2、搞好宣传发动,组织学习讨论。及时学习传达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分散或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部门有关民主评议行风建设的重要文件和讲话,吃透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
(二)自查自纠自评阶段(5月中旬至7月中旬)
1、广泛收集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组织人员走访、设立征求意见箱、热线电话等形式,听取服务对象对本部门行风建设的评价和意见,看要查的问题找准找全了没有,整改的措施落实到位了没有,整改的效果令群众满意了没有;
2、回头自查本单位在行风建设中整改的突出问题。市、区民政局要结合民政工作行业特点和本单位实际,重点监督检查运用权利、履行职责、规范执法程序的情况;殡葬服务单位要重点自查执行物价政策、完善经营性公墓物价管理、改进丧葬用品采购和销售方式、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等方面的情况;社会福利、优抚单位要重点查找工作作风、优质服务问题;社会救助单位要重点自查救灾款物的接收、登记、拨付、管理、监督,依法救助等方面的问题;基层民政办所要重点自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问题。
3、“回头查”去年行风评议提出的问题,如发现有因措施不力,出现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情况及行风评议团反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再次整改方案,把任务、责任分解到科室,落实整改。
4、通过对照检查,确定本系统自评等级。
5、7月15日前向市政府纠风办和行风评议团提交自评报告。
(三)助评阶段(7月中旬至9月中旬)
1、主动联系评议团成员,协助其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认真汇总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回头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召开行风评议助评会,面对面听取评议团成员反馈收集到的群众意见,接受评议团对本系统的行风状况作出初步评议,评议结果当场公布。
(四)整改阶段(9月中旬至11月中旬)
1、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认真总结、梳理群众和评议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的责任民政局民主评议回头查实施方案

民政局民主评议回头查实施方案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完善行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纠建并举,边纠边建。
2、落实整改,加强监督。集中时间和精力,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按整改要求和措施狠抓落实,对能及时解决和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无条件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并作出详细说明。行风评议“回头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3、建立完善全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随时接受评议团对整改情况的抽查。
4、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五)总评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市政府纠风办组织市行风评议团成员及有关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测评和总结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成立相应的民主评议行风回头查工作领导小组,并针对本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回头查”工作的具体方案,对“回头查”工作进行精心的组织部署,保证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地开展,达到预期效果。
2、狠抓整改,注重成效。要切实找准找全本部门存在的问题的关键,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边查边改,务求实效,从根本上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3、积极宣传,强化监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回头查”活动的宣传报道,显示民政系统整改的诚意和决心,促进社会各界对民政系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民政局民主评议回头查实施方案

民政局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民政局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年。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我省“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和恩施州普治办关于印发《恩施州“五五”普法暨“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精神,全面检查《恩施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和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做好迎接国家、省、对我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全州民政系统“五五”普法暨“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ol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客观地总结检查民政系统第五个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民政,为“实施‘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验收内容及标准

以《恩施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实施和州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民政福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宪法》、《国家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基金会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国家基本法律和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具体按《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实施(附后)。

三、验收时间安排

20xx年3—5月,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自查准备,组织本级验收;6月上旬,迎接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对民政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6月底迎接全省检查验收;7至9月迎接全国检查验收。

四、验收步骤及方法

(一)自查准备。3月至5月,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州和本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照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标准,认真组织进行自查,逐项进行评估,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认真查漏补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追加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同时,要按要求做好普法档案的整理,并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为迎接上级检查做好相关资料和现场准备。

(二)检查验收。20xx年6月上旬,迎接州普法依法治州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主要采取一听、二查、三看、四访、五评的方法。

1、听汇报。听取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汇报。汇报材料必须全面总结本单位“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2、查资料。查阅单位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工作规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工作制度、工作经验、学法考勤记录、考试试卷、考试名册、教材发行、各类典型及表彰奖励等以及省、州普法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看现场。对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人员配备、办公设施、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和对外宣传情况进行检查。

4、作走访。组织被检查验收单位部分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并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了解学法用法

民政局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情况以及对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评价。

5、评分数。按照《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逐项量化打分。验收考核按100分的分值计算,考核达到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上、7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总结表彰。州验收组在对各部门的检查验收后写出考核验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提出被验收单位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并向州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根据《湖北省法制宣传条例》“关于没有达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的地方、部门或单位,不得授予其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荣誉称号”的规定和州精神文明办公室、州综治办公室和州依法治州办公室文件要求,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文明单位和综治先进单位的依据。州普法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将于年底召开全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大会,通报考核验收结果,评选“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州委、州政府将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是对《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0l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落实情况的全面检验,也是对推进依法治州,和谐恩施、平安恩施以及法治民政建设取得成就的重要检验,州、省及国家二、三季度将相继对各单位普法工作考核验收。迎检准备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各县、市民政局、州局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全年度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总结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到民政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及直属各单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一要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迎检具体工作;二要召开迎检动员会,安排部署迎检工作;三要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四要以迎接考核验收为契机,继续抓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巩固扩大工作成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根据本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把迎接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抓紧抓好。一是认真开展自查。根据《恩施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和县市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回头看”,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自查,对照《全省“十一五”依法治省和“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和《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认真梳理,查漏补缺。二要起草完成一份质量较高的迎接考核验收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务必于四月底以前完成“五五”普法自查报告,并报送州民政局办公室。三要在四月底以前准备一套“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系列档案资料,全面反映“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以及“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特色亮点工作。资料采取按年度分卷、内容分卷相结合的方式整理成档,有条件的可以制作影像专题片。档案资料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半年全年普法工作总结、普法工作制度、普法工作经验、学法考勤记录、普法考试试卷、普法考试名册、普法教材发行、民政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总结、各类普法典型及表彰奖励等以及省、州普法办、省民政厅、州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严格考核标准,扎实开展验收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级验收的原则,实行州、县、市两级分级验收。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负责验收县、市及州直各单位;州、县、市民政局分别做好下属各单位的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出专题报告,于5月10日报州民政局办公室。检查验收要严格按《湖北省“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和本方案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考核验收任务,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充分肯定成绩,发现特色亮点,总结先进经验,发现和挖掘先进典型,要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为今后进一步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民政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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