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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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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及实施细则

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天计组02号),着力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在全市考核中争取进入先进位次,争取进入市政府表彰行列;综合整治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创建市、本市“两无一满意”(无政策外生育、无违法行政、群众满意)示范村;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责任机制。强化党政领导和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责任制,签订人口计生目标责任书,把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过程管理和督查。积极推动村级两委重视和支持,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当前我镇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政策符合率下滑,出生性别比攀升、长效节育措施落实难、流动人口管理措施落实难、孕情监测质量不高等方面问题。完善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二)各级统筹,加大财政投入。确保镇级财政投入人口计生工作事业费达到人均不少于30元,其中10元用于村级计生工作,确保法定奖励优惠政策、镇村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人口计生经常性工作、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
(三)完善机制,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一是认真落实人口计生工作会办制度和点评制度,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二是建立落实人口计生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新机制,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三是完善“村为主”、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宣传教育等主要业务工作流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效果指标。一是加大政策外怀孕处理力度,确保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高于各级考核要求。二是加大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力度,确保期内手术落实到位,不欠新帐,逐步还清老帐。三是加大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确保出生性别比控制在市下达指标以内。四是加大打假挤水力度,杜绝统计误差。
(五)分类指导,加快后进转化。加强后进村综合治理和薄弱环节工作。认真开展整治后进村和创建“两无一满意”示范村活动。
(六)依法行政,规范生育秩序。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管和打击“两非”力度,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工作环境。
(七)利益导向,转变生育观念。加大人口计生惠民政策兑现落实力度,做到应奖尽奖。继续开展“关爱女孩”、“生育关怀”、“关爱贫困母亲”等计生家庭关爱救助活动。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职责,完善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兼容政策。
(八)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按照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目标量化细化内容,加强督查指导。重点工作实行重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和采取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到位。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3月份,全面启动。各村、社区要按照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目标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量化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完成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
第二阶段:4-9月份,全面实施。各村、社区要按照行动方案和实施细则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好每项工作。
第三阶段:10月份,考核验收。严格考核评估程序,规范考核评估内容,按三个实施细则各项工作的序时进度和要求,及时检查,考核评估。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成立以党委书记胡国祥为组长,镇长赵森华为第一副组长,镇分管计生工作副镇长徐正平,镇纪委书记冀成标,镇组织部部长姚宪忠为副组长,镇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人口计生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的领导。
(二)加强领导。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
(三)问效问责。领导小组根据人口计生提升工程细化、量化的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等环节进行事中监督,实行跟踪督办和问效问责,从过程和细节入手,确保工程目标任务完成。对工作进展缓慢、没有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或工作力度不到位、工作起色不大的地方,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村两委主要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的责任。
附件: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先实施细则
三、市整治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实施细则
四、镇整治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目标任务分解表
五、市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附件一:市人口和

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及实施细则第2页

计划生育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工作目标保障措施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时间节点
1、保持全省江淮地区一类县领先水平,争取获省政府表彰1、强化党政领导人口计生责任制和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责任制,成立人口计生提升工程领导小组;黄元叔汤泉办公室戴强9月底
2、把工作提升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4、多措并举,全力提升效果指标;
规统股流动股科技股
5、完善机制,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办公室
6、分类指导,加快后进转化;规统股
7、依法行政,规范生育秩序;监察室
8、利益导向,转变社会生育观念;
9、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规统股科技股
1、保持全省江淮地区一类县领先水平,争取获省政府表彰10、强力推进各镇、街道实现各自工作目标;
11、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解决人口计生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
12、加大市本级人口计生经费投入,落实人口计生优惠政策;
13、督促市直相关部门落实责任,综合治理人口计生问题;
办公室
流动办
9
月底
14、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2、综合整治12个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创建60个“两无一满意”示范村。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整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邬翠莹规统科
纪信舟
9月底
2、加大投入,保障村级基本工作经费;
3、加强基层人口计生队伍建设,落实报酬待遇;
4、加强基础工作和制度建设,完善村级计生工作制度,明确县、乡、村工作职责;
5、抓后进转化,促进平衡发展,实现工作思路向综合治理转变,工作方法向优质服务转变。
3、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1、市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奖扶办9月底
2、规范工作流程;
3、实行四权分离运行机制;
4、实行终身问责制。
附件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先实施细则
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特制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先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确保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全省和市综合考评中保持先进位次,争取获省政府表彰。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建立健全“两次以上漏检人员”、“政策外在孕人员”、“一上二扎欠帐人员”的个案销号制度,确保全市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5%以上。
(二)深化“村为主”工作机制。以“月积分、月督查、月奖惩”工作制度为抓手,细化量化职责任务,加强过程管理和考评,确保日常工作落实。
(三)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落实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要求,着力开展与省外流动人口主要集中地双向协作,着力完善网上平台交验情况月督查制度,确保流动人口全员信息系统建档率95%以上,全市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95%以上。
(四)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认真落实“宣传教育、政策导向、孕情监测、打击两非、实名登记、区域协作”等各项措施,全面建立出生人口实名登记信息平台,实行b超医生实名登记制度,每季度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督查,确保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2以下。
(五)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深化人口计生便民维权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杜绝行政侵权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对重大恶性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健全社会抚养费征管机制,完善计生有奖举报制度,加大违法生育查处力度。
(六)推进市站、镇所、村室标准化建设。加大投入,确保全市计划生育服务阵地标准化建设达100%,随访服务率达90%以上,育龄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出生缺陷一级干预达80%以上。
(七)健全和完善利益导向体系。进一步落实自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双女户实行绝育手术的奖励措施,进一步落实“部门线”各项工作,力促各级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兼容政策,切实使广大群众感到实行计划生育不吃亏、在社会上有荣誉、在经济上得实惠。
(八)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出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办法》。要选择一项重点工作,制定创新方案,落实创新任务,形成特色,积累经验,确保有一项创新成果在全省得到认可。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目标管理。强化镇(街道)和市直单位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评估,兑现奖惩,实行“一票否决”。
(二)强化过程管理。一是认真执行督查通报制度。市对各镇(街道)每月一督查一通报,各镇(街道)每月一汇报一交流,市委、市政府每季度一分析一调度。二是严格实行预警制度。市、镇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数据监测,定期对主要数据偏离正常值的镇、村重点解剖,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对连续三次以上受到预警的镇、村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项目管理。各级要结合实际,选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细化量化任务,形成攻坚项目,明确一个项目一名牵头领导、一个落实班子、一套实施办法。实行挂( )图作战,跟踪跟进,按时间节点个案销号,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三:市整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实施细则
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行动方案》,在全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治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活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1、整治市、本市及各镇(街道)三级12个后进村(居)。通过集中整治后进村(居)活动,强化“村为主”意识,提升“村为主”能力,集中力量解决政策外生育问题,整治的标准是无二多孩政策外生育。通过整治活动,引导基层把注意力放在控制政策外生育上,实现提高政策符合率的目标。
2、创建市、本市及各镇(街道)三级60个示范村(居)。创建示范村(居)的标准是村(居)人口计生工作达到无政策外生育、无违法行政、群众满意。通过创建示范村(居)活动,提升农村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深化“村为主”工作机制。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和计划生育专干,村民小组设立育龄妇女小组长或信息员。
2、落实报酬待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落实好村“两委”人员的报酬待遇。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制度,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月打卡发放。奖励工资年终兑现。村专干报酬每月不低于村(居)主要负责人的80%(不含市财政每月补助的50元、市财政每年工作奖金400元),并落实相应的社会养老、医疗保障制度。
3、保障工作经费。按人均10元标准作为村级工作经费,其中市财政补助元,市财政按人均6元投入,不足的部分由镇(街道)负责。
4、严明工作纪律。村(居)及时准确上报各种人口计生信息,严禁有出生、手术等重大信息的错报、漏报。要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做到依法管理。市、镇两级坚持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5、健全工作制度。按照“村为主”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各项经常性工作任务及时落实。
6、强化工作指导。对纳入后进村(居)整治和“两无一满意”示范村(居)创建的村(居)要加强指导,定期督查,及时调度后进。
7、市、县、乡三级协调联动。为确保市、本市及各镇(街道)三级整治12个后进村(居)和创建60个示范村(居)目标的实现,各镇(街道)要制定实施细则,积极开展整治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活动(各镇(街道)整治和创建的名额分配见附表)。要结合“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机制,推动群众自治进程,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
8、过程考核,过程淘汰惩戒。市每季度、市每两月、各镇(街道)每月通过督查调研、抽查检查、群众举报、数据监测、月积分等形式,对照市、县、乡三级标准进行过程考核。对不符合整治和创建标准的村(居)进行淘汰。对过程考核分别被市、本市两级淘汰的同一村(居),要对其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免谈话。对村(居)主要负责人、包组村(居)干部进行组织处理,计生专干予以解聘。对被镇(街道)淘汰的村(居),要调整村“两委”班子,对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整治和创建未完成目标任务50%的镇(街道),直接列入市和本市重点管理镇(街道)。
三、加强领导
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四、明确责任
本细则的实施,涉及“两委”班子建设、经费保障、效能督查、业务指导等项工作,市、镇(街道)两级组织、民政、财政、效能、人口计生部门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统筹解决在整治和创建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五、总结表彰
人口年度结束后,市、镇(街道)两级都要公示整治后进村和创建示范村(居)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7天,对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经核实不符合整治和创建的村(居)予以否决,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达到标准的村(居)进行表彰奖励,奖励每个村(居)1万元,奖金由市、本市两级各承担50%。对圆满完成整治和创建任务的镇(街道),在年度综合考评中予以加分。对表彰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后不符合整治和创建标准的村(居),收回荣誉、追回奖金,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处理。
附件四:镇整治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居)和创建示范村(居)目标任务分解表
目标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
1、队伍建设(1)配齐村(居)“两委”班子镇组织部、民政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3月底
(2)配齐村(居)专干、村民小组信息员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3月底
2、落实报酬待遇(1)实行基本+绩效+奖励工资镇党委、政府镇长按月发放
(2)市级财政每月补助专干50元;市财政每年发给专干工作奖金400元财政所所长市专干补助3月底市专干工作奖金年终考核发放
3月底
(3)专干报酬不低于村(居)主要负责人的80%,落实社会养老、医疗保障镇党委、政府镇长
3、保障工作经费(1)保障计生工作经费30元/人,村级计生工作经费10元/人镇党委、政府镇长9月底
4、严明工作纪律
(1)杜绝人口计生信息错报、漏报镇、村(居)两委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村专干、乡镇计生工作人员9月底
(2)依法行政镇、村(居)两委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村专干、镇计生工作人员
(3)一票否决镇组织部,各村、社区镇组织部长、各村、社区
5、健全工作制度(1)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镇党委、政府镇计生办镇党委、政府、计生办负责人3月底
(2)经常性工作任务及时落实镇党委、政府,村(居)两委镇党委、政府,村(居)两委负责人9月底
6、强化工作调度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全年
7、市、县、乡三级协调联动本市和各镇(街道)分别制定实施细则镇级整治和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单位负责人3月底
8、过程考核,过程淘汰惩戒(1)市每季度督查、抽查、数据监测、对群众举报调查核实镇计生办主任每季度末
(2)本市两月督查、抽查、数据监测、对群众举报调查核实镇计生办主任每两月末
(3)镇(街道)对后进村(居)实行月积分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每月末
(4)对分别被市县两级淘汰的同一村(居)两委进行组织处理,专干解聘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检查结果公布1周以内
(5)对村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诫免谈话镇组织部分管组织负责人
(6)被镇(街道)淘汰的村(居)调整两委班子,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街道)党委、政府、组织部主要负责人
(7)未成目标任务50%的村列入市和本镇重点管理村镇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根据考核进度需要
附件五:市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
根据市《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我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㈠、奖扶政策宣传品入户率95%以上,奖扶对象政策知晓率80%以上。
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100%,确认及时率90以上。
㈢、8月底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到位率达100%。
㈣、奖扶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㈠、制订序时进度。制订市奖励扶助工作序时进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
㈡、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级调查评议、镇(街道)审核、市级审批、张榜公示等规范程序运作。
㈢、严格公开公示。认真落实“三榜四级”公开公示制度。对新增奖扶对象在组、村、镇(街道)、市四级进行三榜公示,每次公示时间10天。
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奖励扶助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指导意见和整改办法。
5、落实“四权分离”。市人口计生委和镇(街道)计生办牵头负责资格确认和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市财政局负责奖扶资金预算、拨付和监管,农村信用联社负责奖扶资金的发放,纪检监察、审计、新闻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三、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市、镇(街道)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领导小组。镇(街道)要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运行机制。
㈡、加强岗责问效。对市、镇(街道)、村三级岗位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终身问责制,做到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
㈢、加强监督考核。发现资格确认错误的,经核实后纳入年度人口目标责任书考核。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三日
市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目标任务分解表
目标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
市、镇(街道)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市人口计生委
镇(街道)计生办主任3月底
根据序时工作进度,按时报送相关报表市人口计生委
镇(街道)计生办分管副主任
计生办主任1—9月
奖扶资金预算、拨付和监管,确保7月底奖扶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市财政局局长全年
奖扶资金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于8月底发放到户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8月底
9月底前对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等工作开展开展督查和评议纪检、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8月底
落实“三榜四级”公示制度,组织对新增奖扶对象的复核和审批市人口计生委主任4月底
村调查摸底、评议、公示,镇(街道)复核、公示、上报镇(街道)党委、政府
村“两委”主要负责人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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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廉洁工程实施细则


医院廉洁工程实施细则

医院廉洁工程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管理,扎实推进医院廉洁工程和商业贿赂治理,现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治理商业贿赂和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任务,坚持教育、制度、管理、监督并举,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稳步推进,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使医院全体人员普遍受到深刻的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深入调查研究,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建立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同时,在工作中注意维护医院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二、工作目标

(一)坚决抵制医院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基建工程物资等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案件明显减少。

(二)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医务人员普遍受到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医的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白衣天使的圣洁形象。

(三)进一步加强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的有效管理,保证资金投向和安全使用,不断增强法制纪律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确保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构建医院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初步形成抵制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有关、严重破坏医院正常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基建工程物资等购销秩序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几点:

(一)医院领导及有关人员,在药品、设备、耗材、工程物资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等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及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医院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设备、耗材等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医院接受药品、设备、耗材、工程物资等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入帐,私设小金库、用于私分的行为。

(四)医院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五)医院行政机关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教育引导机制

1、认真做好动员和部署工作。召开全院职工大会,党政“一把手”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切实讲清卫生系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和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积极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3、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医务人员参加学习率要达到100,通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制度保证机制

4、建立健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党、政领导班子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党总支书记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对医院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党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院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医院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正职的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正职的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再分层次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科室和个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指导他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体系。

5、建立基层干部和医护人员廉洁自律行为规范。根据省、市、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执业规范,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现已制订了《关于执行药品招标政策的有关规定》、《医疗器械和一次性耗材登记备案制度》、《药品超常规使用预警制度》、《基建工程保廉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促进医院依法从医、廉洁从医。

6、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医院民主管理,进一步发挥药事、器械管理委员会等医院内部专项管理机构的作用,实行药品、器械采购的民主决策;逐步实施“点题公开”,把事务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监督者,拓宽

医院廉洁工程实施细则第2页

群众参政议政、参与医院管理、对“官”和“权”进行民主监督的渠道;加强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专职督察队伍,有序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纪检部门监督等。

7、规范民主决策制度。医院领导班子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固定资产处置、重大活动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均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8、贯彻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实行分工不分家的工作原则,各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各部门的廉政建设,做到“谁管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一级管一级,一层抓一层,坚决落实,一抓到底。

(三)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9、深化院务公开。严格贯彻执行《公共卫生单位内部事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区医疗机构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不断完善院务公开实施细则,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重要的政务活动作为重点及时公开,按照规范程序操作,自觉接受监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债权债务情况、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和依据,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人员聘用任免考核情况等内容及时如实地通过职工大会、宣传栏、医院网络等形式在内部公开,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10、认真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党政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医院干部职工及代表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的审议和评议。

11、建立健全廉情预警机制。完善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与行风监督员统一管理和使用。收集廉情信息,及时发现一些苗头性问题,并能针对群众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积极发挥纪检委员(兼组织委员)在医院党组织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监督网络。

(四)建立管理运作机制

12、严格财务管理。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理财制度,完善基层财务预决算制度、开支审批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票据和印章管理制度、财会人员管理制度等,规范财务处理流程。杜绝医务人员奖金和业务收入挂钩分配机制,严禁设立“小金库”。严格执行省卫生厅的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和重复收费等行为,对住院病人实施一日清单制。深化基层财务公开,继续抓好财务按季统一公开日制度,逐步探索财务收支按月公开工作,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

13、规范基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招投标制度,贯彻落实上级对基建工程的有关规定,完善基建工程有关教育、资金运作、质量验收、审计监督等制度,规范基建工程项目决策、发包、决算、验收等行为,工程建设项目禁止采取分期分批、化整为零的方式进行操作,积极推进基建工程项目保廉工作。认真执行基建工程采购有关规定,不断规范采购行为。

14、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以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认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争创人民满意的医疗单位。进一步加强医院干部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努力挖掘和培养医院廉洁工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不断激励、引导干部职工做好本职工作。

五、工作保障

治理卫生系统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我们必须精心组织安排,统筹谋划部署,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充实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下设联络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按上级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二)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上级的部署,要严肃科室领导的责任。

(三)深入调研,加强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

(四)掌握全局,保持稳定。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方针,正确处理开展专项治理与做好日常医疗服务的关系,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通过专项治理,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总结经验,机制长效

1、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切实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念。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和“八荣八耻”教育,增强卫生系统全体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益观、荣辱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学习先进事迹,形成廉洁从政、廉洁行医光荣,收取贿赂可耻的舆论氛围,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健全院务公开制度,医务人员执业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结合构建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发挥制度在抵制商业贿赂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医药购销、基建工程、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尤其是针对自查自纠和办案中所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群众举报的收受医药回扣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商业贿赂双方付出沉痛的成本,达到巩固整改成果的目的。

4、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强化抵制商业贿赂的领导责任。建立干部聘任及重点部门、科室、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机制,采取有效的措施,抵制商业贿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市、县全会对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提出我局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落实中央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促进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加强对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涉农资金的监管,摸清资金底数和资金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挪用、套取、贪污和截留、滞发、抵扣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二是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纠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四是加强对涉农收费情况的监管,查处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二)坚决纠正医疗服务和医疗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一是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进一步明确由政府建立监管平台和非营利性的采购平台,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全过程的监督。二是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器械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落实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三是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用药供应、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强化药品质量安全,加强监督管理。四是加强医德医风和医药领域诚信建设,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五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县计生服务中心、乡计生服务站行风建设责任制,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三)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一是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推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二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三是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
(四)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和人力资源培训经费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着力纠正部门和行业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和奢靡享乐等不正之风。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和水平。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服务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
(六)进一步推进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继续推进民主评议工作,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等单位作为重点评议对象,接受群众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各乡镇计生办、县计生服务中心、乡镇计生服务站、计生局各股室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对本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防治。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政风行风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制度化建设。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健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三)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要严肃追究造成损害群众利益事故事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各乡镇计生办、服务所、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计生局各股室要将开展纠风工作的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10日和11月10日前报计生局办公室。

职代会实施细则


职代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规范职工代表大会行为,保障职工民主权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的发展,根据企业法、劳动法、工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维护行政在生产经营方面的中心地位,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完成各项生产经营目标。企业要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落实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和决议,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
第五条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对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工代表

第七条依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与管理局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八条职工代表应由操作人员、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组成,其中操作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不低于60%。女职工和先进模范人物应占适当比例。

第九条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单位工会根据职工代表分配名额和比例成分,在充分酝酿和征求广大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代表名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举上一级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时,由本级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其代表候选人原则上是该级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条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涉及职工权益的企业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可以对本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的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有的待遇。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文化、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水平。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保守企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本单位的职工代表,对不履行代表职责的,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有权决定罢免其职工代表资格。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在选举单位内部调动时,仍保留代表资格。对去世、退休、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调出选举单位和因年龄等原因退出领导干部岗位的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选举单位可按上级工会的要求补选职工代表。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征求工会的意见。

第三章组织制度

第十七条****实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三级民主管理制度。

****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代表人数不少于100名。

科(大队)级单位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代表人数不少于30名;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建立职工大会制度。

队(班组)级单位建立职工大会制度或成立职工民主管理小组。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个代表团,并由职工代表推选产生各代表团正、副团长。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团成员中应有操作人员、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主席团由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主持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听取各代表团对大会报告、议案的审查意见,提出大会决议草案;决定职工代表大会立案事项;处理大会期间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负责

职代会实施细则第2页

大会的组织工作。秘书长、副秘书长由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职工代表大会设立若干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和成员若干名。专门委员会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人选,一般在职工代表中产生,也可以聘请部分非职工代表的专业人员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实际情况,****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生产经营委员会、评议监督干部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和生活福利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提前向职工代表公开。工会要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讨论或召开职代会代表团团长和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征求意见,并将意见向行政反馈。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向下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可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和审议通过重大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般事项可采用其他表决方式,但都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组织召集职代会代表团团长和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本单位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第二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科(大队)级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如遇特殊情况征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可提前或延期换届。

各级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党政领导或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费用,由企业管理费列支。

第四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二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报告、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等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或者否决工资调整和分配方案,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措施,机构改革、企业改制、减员分流方案,集体合同及奖惩办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费使用方案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民主评议、监督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及任免建议。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

第三十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决定的事项对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各级组织以及全体职工应当严格执行。

第五章工会组织的职责

第三十一条工会组织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和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征集职工代表的提案,接受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四)主持召开职代会代表团团长和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组织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

(五)组织职工代表巡视等活动,监督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六)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职工代表,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对表现突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表彰。

(七)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的考核、检查、奖惩及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

(八)组织开展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二条工会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模范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做出的决定和决议。

第六章管理及相关责任

第三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召开前,各单位工会应提前十五日向同级党组织呈送报告,如需换届则提前三十日向同级党组织呈送报告,提前七日将《职工代表大会预审表》报上级工会审核。

第三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闭幕后,各单位工会应在七日内将会议召开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书》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要按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并认真履行其职权。如有违反的,其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各类先进。

第三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得阻挠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

第三十七条对侵犯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及打击报复职工代表等违法违纪行为,上级工会组织有权进行通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通报工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及其所属单位。

第三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运输公司工会。

第四十条本实施细则自****职工代表团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农业人口市民化户籍迁移实施细则


农业人口市民化户籍迁移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农业人口市民化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有序流动,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政发〔20**〕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转户条件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县城登记为城镇居民。

1.在**县城购买商品住房。

2.在**县城务工、经商六个月以上。

3.在**县城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二)**县城以外的其他乡镇(街道),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可就近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

(三)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1.农村籍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

2.本县高等学校、中职技校学生可迁入学校集体户。

3.农村籍义务兵和士官退役可迁入民政局集体户。

4.已取得《居住证》的,可持证在当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

第三条 转户所需证明材料

(一)必备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其他证明材料

1.务工人员需提供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2.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住房证明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房管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房协议;公证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公证。

4.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及出生医学证明。

5.就学证明。

6.农村退役士兵证明。

7.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第四条 转户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办理转户应由本人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转户事由和相关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受理。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由入户地公安派出所窗口民警受理并当场办结。

(三)告知。符合条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公安派出所窗口民警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材料。

(四)时限。凡需经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的户口办理事项,县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下列时限及时办理:

1.由公安派出所审批办理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2.凡需经调查核实,按规定上报县公安局审批的,公安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上报,县公安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

3.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五条 转为城镇居民的,由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确认通知书,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 本细则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


 二00六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对于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为此,我镇初步制订了二00六年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如下:小编,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 wmxz.cn
指导思想:以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新机制,确保完成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镇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工作思路:明确一个目标,即计划生育率达98%;突出一个重点,即建立计划生育责任追究体系和考核体系,落实四项措施,即抓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抓好优质服务工作,提高群众满意率,抓好依法治育工作,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抓好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工作,提高政策落实率。我们具体工作措施是:
一、围绕计划生育率指标,加强基础管理,提高计划生育基础工作水平。
围绕计划生育率指标,不断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具体做到落实两个保障,增强六个强化,抓好一个环节。落实两个保障:(一)争取投入机制的保障。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合规的财政基本投入,使全镇财政对计划生育的投入达到人均9.2元以上的考核标准,并纳入预算加以保障,保证计生基本免费项目的落实,保证计生优先优惠政策的兑现,保证基层工作正常运转。(二)是争取队伍保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计生队伍建设,继续坚持竞争上岗、绩效联酬,严格奖惩、末位淘汰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际,3月底4月初拟举办业务知识班,对计生办人员、村组妇女主任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技能。以每月工作例会为契机,以会代训,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引导广大计生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开展计生系统“比、学、赶、超”等活动,使广大计生干部树立服务理念和提高服务技能。增强六个强化:(一)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网络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基础账卡册,坚持目标责任管理,明确责任,狠抓各项目标、任务、措施的落实。(二)是强化康检服务工作。坚决实行一年六次的康检服务,以见面率为重点,以服务质量为保证,确保每个育龄妇女孕育情况清、措施落实情况明,争取参检率100%。(三)是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对外流已婚育妇,要坚持按村规民约,实行合同化管理。2006年,我镇将实行流动人口季度服务情况镇级审核制度,对寄回无效报告单和不能及时寄回报告单的对象,要通过加强联系,督促她们参检到位;对流进人口进行清理,摸清底数,主动与户籍地和管理单位联系,做好交接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对未婚青年,要摸清她们的实际婚育状况,纳入管理,争取做到无无证生育现象。通过以上措施,确保管理服务率92%以上(四)是强化办证服务。镇与村、村与组与对象户要签订责任状或,对领取结婚证的新婚对象和符合照顾再生育一孩对象要加大办证力度,确保办证率、准确率和及时率达100%。(五)是强化避孕节育工作。要通过宣传、咨询和知情选择,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的避孕措施,确保措施落实率达100%。(六)是强化对市重点管理村转化工作。对各村坚持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对市重点管理村由党政主要领导挂钩联系,要加强督查,定期解剖,每月召开形势分析会,查出症结,谋求转化,确保后进村转化率100%。狠抓一个环节:即户口迁移环节。对户口迁移对象,实行村审核、镇把关,对每个迁移对象尤其是一个女孩对象,要摸清她们迁出原因,杜绝利用户口迁移而超生的现象。
二、建立计划生育责任追究体系和考核奖惩体系。
形成镇、村、组重视计划生育工作的氛围。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要切实担负起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形成村组干部共同抓的格局。坚持镇领导挂钩重点管理村制度,加大后进村转化力度,建立分工负责制。计生办人员要分包到村指导各村工作。建立计划生育责任追究体系。在责任追究上,对超生责任人要按照文件规定坚决处理到位。在考核上,坚持事前详细规划,事中督促检查,事后落实兑现。坚持一项一考核,一事一兑现。加大奖惩力度,奖优罚劣。对镇计生办包村干部考核要坚持

以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对村级计生责任人要与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挂钩,有超生对象的村,要给予村级责任人3000元以上处罚,并在工资报酬上扣除。对组级考核要与工资报酬挂钩。本年度在计生专干、村组宣教员工资由计生办考核发放的同时,镇党委政府决定村民小组长的工资也纳入计生办考核发放。同时我镇拟订四月初组织各村妇女主任牵头换村进行工作量化考核,并把此次考核纳入年终考评。
三、抓好优质服务工作,提高群众满意率。
以开展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为重点,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一是提高婴儿出生缺陷干预率。对怀孕的育龄妇女,镇村要通过宣传,组织她们参加市、镇、村一级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对病残儿照顾再生育对象和部分育龄妇女要动员和鼓励她们参加二、三级干预,有效降低出生婴儿出生缺陷率。二是提高知情选择率。对每个应落实措施对象,由计生指导所人员向其介绍避孕措施种类、特点和避孕原理,使其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选择一种长效的避孕措施。三是提高随访服务率。镇计生指导所人员要提高工作责任心,及时对育龄妇女进行随访服务,有不良反应的,要及时帮助落实治疗,对节育措施到期的,要督促她们及时更换措施,及时通知绝经对象要终止措施。四是要充分发挥计生中心站作用,开展具有特色和一定层次的服务内容,提高育龄妇女的健康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提高群众知识知晓率。
首先,转变宣传思路。要跳出就计划生育搞宣传的狭窄空间,以群众参与、群众受益作为计生宣传活动的出发点,从先进文化的层面,来思考和推进计生宣传教育,使先进婚育文化成为群众自觉要求,成为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搞好宣传融入。要采取多种途径,开展计生宣传教育进村组、进学校、进农户,同卫生、广电、民政等相关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同重大节庆结合起来,使新型生育文化在结合中融入,在融入在发展。第三,拓宽宣传渠道。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体的作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为主题,加大对计生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第四,注重"直面宣传"。要坚持把宣传教育与日常计生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动员和组织计生干部,深入基层、走进群众,通过宣传访视、沟通谈心、排忧解难、送证上门等交流与服务方式,以更直接、零距离的渠道开展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亲和力、感染力和号召力,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进步、文明的婚育观念,努力建设和谐的新型生育文化。第五,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专题宣传活动,要加大投入,要通过典型推动的力量,营造文明新风吹遍万家的氛围。
五、 强化社会保障机制工作, 提高政策措施落实率。
要大力宣传和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在社会上形成“尊重女性、关爱女孩”的浓烈氛围。一是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将全镇只有一个女孩且贫困的家庭排出来,建立档案。二是制订措施,实施帮扶。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联合妇联、、民政、司法、教育、中小学校等部门和单位,对贫困母亲和贫困女孩实施帮扶,特别在公益金扶助对象要优先考虑到独生女家庭。三是认真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和奖励扶助制度,健全利益导向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和奖励扶助制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群众全面了解实行计划生育可以享受的各种优先优惠。全力抓好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与落实工作,使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家庭切实享受各种优先优惠政策,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让群众逐步形成"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养儿防老不如优惠政策好"的思想观念。建立奖励扶助制度的运行机制,把握排查摸底,资格确认环节,使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漏,充分发挥政策推动力的作用。四是大力开展整治两非工作,要按照市2005年开展集中整治两非工作要求,对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终止妊娠的行为进行,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强化部门职责,实行“上下联动、部门联手”,宣传、法制、利益导向等手段,多管齐下,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促使性别比趋向平衡,营造男女平等的氛围。
六、 加强依法治育, 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
二00六年,我们要以提高依法治育水平和执法能力为目标,大力加强依法治育工作。一是以提高法律法规知晓率为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对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要制订计划,以镇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为宣传对象,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利用发放宣传资料,集市咨询,专题培训等方式,让全镇干群知晓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二是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为目标,加大执法力度。要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对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出现的调查取证难、征收难等突出问题,要积极探索,要通过宣传、教育、行政、组织、法律等手段,多管齐下,提高征收率。在征收过程中,坚持程序合法,主体合法,征收标准合法。在征收过程中,对拒不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重点难点对象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依法强制征收,扩大征收的影响面、教育面和宣传面,营造"超生必罚"的紧张氛围,纠正当前社会上流传的关于"国家政策放宽、普遍可以生育二胎"的舆论误导。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七个不准的规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四是实行村民自治。充分发挥和依靠群众的力量,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通过制订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规范生育行为,弥补法治不足。
 

; 总之,二00六年,我们将在镇委镇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工作。
谢谢大家

乡镇计划生育协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计划生育协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计划生育协会是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以倡导人民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为目标的全国性、非赢利性群众团体。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计划生育协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计生协会精神,不断提高我乡计生协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切实推进我乡计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开展,特制定xx乡第xx届计划生育协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提高人口发展质量、形成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尚为目标,在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切实加强计生协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推进计划生育系统行风建设,推进我乡计生协会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二、时间步骤

本次协会换届工作分四个阶段,即成立组织阶段、宣传发动阶段、考察评议阶段、实施换届阶段。

(一)成立组织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

各村(居)第六届理事会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研究制定符合本村的换届方案。各村(居)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本次换届工作的领导。及时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制定本村协会《章程》。要建立和完善理事会--会员小组--会员联系户活动网络,以村民组为基础建立会员小组,一般每小组5-7人为宜。

(二)宣传发动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

各村(居)计生协会要加强计生协会换届工作的宣传发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立健全计生协会民主监督机制,使计生协会工作深入人心。

(三)考察评议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

乡、村计生协会抽调人员配合各村(居)考察评议,到各村(居)考察所换届人员,公开群众意见,真正建立一支关心人民群众、服务人民群众、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计生协会队伍。

(四)实施换届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

各村(居)计生协会精心实施换届工作,建立健全计生协会网络,建立“会员之家”活动阵地,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成立换届领导组,负责全乡计生协会的换届工作。各级计生协要从人口和计划生育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计生协会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做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计划生育协会《章程》,使广大会员和群众充分了解。教育引导广大会员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三)加强指导监督。乡计生协会换届领导组将对此项工作不定期进行指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认真做。计生协会换届工作结束后,将总结材料于x月x日前交于乡计生协,此项工作纳入考核。

乡镇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镇***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全镇人口计生工作质量,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全镇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州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个领先”的要求,优化人口结构,深入推进计生服务体系建设,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力度,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计生事业。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严格孕情跟踪服务管理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二孩及以上妊娠对象孕情监测到位率达到55%以上,立案“两非”案件查处到位率达到100%。

(二)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4%以内;出生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1%以上;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查处到位率达到100%。

(三)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政策落实和资金发放到位率达到100%。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动人口跟踪管理到位率达到85%以上。

(五)配合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常住婚育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到位率达到95%以上,随访服务对象随访到位率达到9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已婚育龄群众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落实率达到75%以上;近两年生育对象(不含符合政策再生育对象)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60%以上;已婚育龄群众综合避孕率达到85%以上。

(六)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服务,计划生育信访督办、交办件及时办结率达到100%;镇村两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到位率达到100%;全面推进生育证件网上办理;全员人口数据库主要指标完整准确率达到95%以上;村居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平台有效应用率达90%以上;加强计划生育实名登记工作,实名登记准确率达到95%以上,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录入及时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村民自治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村级责任。明确驻村领导为该村人口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主职干部和村专干为具体责任人,包村站所与人口计生工作实行挂钩,严格按照镇年终千分制考核兑现。镇督查室与计生办不定期对各村人口计生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其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加强业务培训,实现村民自治。加大对村(社区)两委、计生专干的业务培训力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政策法规、日常管理、统计口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村级计生干部的业务素质。

加强队伍建设,保障队伍稳定。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制定规范村级计生干部的选拔标准和管理办法,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村级计生工作队伍。

(二)强化常规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全面落实“单独两孩”政策。按照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进度,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2、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巩固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坚决落实便民办证各项制度,严肃查处推诿扯皮、违规增设前置条件等行为,大力推广网上便民办证和“一站式窗口服务”。

3、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部门与药监、公安、纪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入开展“两非”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社会监督,完善 “两非”区域协作机制,确保“两非”涉案卫生计生机构和相关责任人查处到位率达到100%。

4、坚持一月一例会制度,听取村级汇报,有针对性地落实重点人群包保责任,含孕情、环情、补救等措施。

(三)强化依法行政,提高计生执法水平

开展人口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培训和考核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查处违法生育案件。加强群众工作、综合整治等手段的运用,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对不自觉或者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名人富人超生的,从严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强化优质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各村(社区)要及时掌握计划怀孕的夫妇信息,摸清本村(社区)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的基本情况,在提高“人群覆盖率”上下功夫,让更多的育龄群众享受到国家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采用讲座、发放资料、面对面咨询等多种方式,宣传优生科学知识,提高群众优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推进均等化服务。

1、加强计生技术和服务能力。积极推广随访服务规范化和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常住婚育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到位达到95%以上,随访服务对象随访到位率达到9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已婚育龄群众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落实率达到75%以上;近两年生育对象(不含符合政策再生育对象)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60%以上;已婚育龄群众综合避孕率达到85%以上。在社区、集市、宾馆、建筑工地等区域新增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畅通免费避孕药具供给渠道。

2、深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扩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实施面,在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等多方面出台并落实均等化服务政策,确保全镇流动人口跟踪管理到位率达到85%以上。

3、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坚持按日反馈、按月提交,将平台信息交流、核实、反馈与日常信息采集工作有机结合,及时更新流动人口动态信息。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拓宽信息来源,广泛建立QQ群、微信等联系方式,进行计生政策宣传,寻机组建计生网上协会。保障全镇村级计生专干流动人口联系专用手机正常使用,确保信息采集质量。

(六)强化宣传教育,转变群众婚育观念

突出宣传教育的首要位置,普及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文化,促进群众生育观念转变。加强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90%以上。

巩固提高生育文明示范村(居)工作水平。继续推广“生育文明·家庭发展”红灯笼工作经验,深入开展生育文明建设。

(七)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积极构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以解决失独家庭、三级以上计生手术并发症家庭、计生特困家庭及独生女、双女户家庭的民生问题为重点,以镇政府牵头、整合部门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为手段,紧紧围绕“衣食住行业教保医”八字经,建立并完善“奖优减免补助保”七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格局。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全面落实农村计生奖扶、计生特扶、独生子女保健费、中高考加分、每年被一、二类大学新录取的独女、双女户家庭新出的帮扶等各项法定奖励政策。积极推进落实我镇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

加强信息调研工作

做好计划生育信息上报工作,至少有12条信息被县以上简报、通报采用或受到领导批示;至少有2篇新闻稿件在州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

四、组织保障

按照“统一领导,目标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建立镇、村两级计生工作组织网络,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镇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人力、财力、物力支持;镇计生办具体负责全镇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各工作点做好平时的管理督促工作。各村(社区)要进一步落实村级计生工作责任制,村主职干部亲自抓、负总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情况熟悉,落实到位。

(二)公安、法庭、教育、卫生、工商等齐抓共管部门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活动共办、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参与人口计生工作,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五、奖励与责任

(一)当年二孩及以上纯女户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村,每例奖励200元。往年对象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村每例奖励30元。

(二)当年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的村,奖励2000元。

(三)省、州、县、镇考核、暗访未出现出生上报差错的村,奖励500元,出现漏报、错报等重大差错的村处罚500元。

(四)对村安排计生工作经费,按上年末计生年报人口人平2元计算落实到村,出现一例多孩扣除计生经费800元。扣完为止。

(五)两年二孩及二孩以上长效节育措施率按照责任指标每超出一个百分点奖50元。每差一个百分点从计生工作经费中扣除50元。

(六)孕情及时率达到55%,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奖励30元,差一个百分点扣除30元。

(七)落实政策外怀孕的补救措施,每落实到位一例,对村奖励200元。

(八)考核年度内(含上年补报)对出现违法生育多孩3例(含3例)以上的村予以一票否决,取消各类评先表模资格。

区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方案


区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全面掌握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相关指标的完成进度,不断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和质量,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4月下旬组织专班对各乡、镇、场、街道及开发区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责任书相关指标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精简高效、体现导向、促进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客观公正,责任追究的原则,使考核评估真正做到客观反映各地工作实际,推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向前发展。

二、考核的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人口计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主要内容

1、出生统计准确率。考核10月1日至3月31日出生上报。考核过程中查出“十一五”期间出生漏报,计算误差,并纳入计算工作水平;出生补报不算误差,纳入计算工作水平。;

2、4月1日—3月31日出生后的节育情况,计算节育率及统计上报准确率;4月1日以前出生节育纳入本期计算节育率。

3、二孩孕妇上报及时率。以区计生局信息中心数据库核实的首次孕情上报推算孕妇上报及时率。

4、孕情无故消失对象案件核查情况。

5、农村核查流出人口有效联系率,抽查流出重点对象生育节育孕情信息寄证情况,以电话联系和流出寄证为准;城区核查流入人口登记、持证、验证及信息入库情况以及社区信息员配备情况。

6、生殖健康普查和优生检测开展情况。以服务站和科技股提供数据为准;

7、10月1日至2月28日政策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以规统股提供的计外生育名单为基础,由办公室财务结帐票据计算征收面,征收率。

8、出生婴儿性别比。10月1日后出生婴儿性别比接近110控制水平或高于正常水平但与比有1—2个比值下降。

四、考核办法

1、考核抽样。样本点由区人口计生局确定。乡镇场街开发区村数在30个以上的抽取4个样本点,20—29个村的抽取3个样本点,20个以下的村抽取2个样本点。

2、考核人员。上半年考核人员由区人口计生局从本局和各地计生办抽调组成专班。

3、考核时间。4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

4、考核结果运用。考核实行百分制,本次考核按30%比重纳入全年综合评估。考核结果将以区“两办”名义通报全区,问题突出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与乡镇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

计划生育活动实施方案


计划生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做好2016年计划生育开局工作,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百日攻坚”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顾 问: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计生办牵头,各联村责任人、网格员、村支两委配合。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宣传资料入户率100%,组织村、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知识培训,培训率100%。

2.生育二孩意愿调查摸底90%以上,出生缺陷干预人群筛查95%以上(一级预防、二级预防),个案建档、跟踪服务到位率100%。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92对,确保参检人员符合法定生育条件。

3.建立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已婚育龄妇女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人群台账,孕情监测到位率:常住(含流入)人口100%,流出人口70%,按进度要求落实长效避孕措施40例。

4.计生家庭六项奖励扶助对象的上报及时率95%以上、上报准确率100%、退出及时率、电话号码采集录入准确率100%。每村(社区)落实生育关怀帮扶慰问家庭1户以上,计划生育并发症对象走访全面到位。

5.全员人口管理到位率100%、全员人口信息系统问题数据为零、妊娠信息三个月内上报及时率90%、避孕信息一个月内上报及时率90%、生育信息一个月内上报及时率95%、全员人口电话号码采集到位率90%。

6.建立打击“两非”长效工作机制,对孕情消失的个案进行排查跟踪,收集相关线索,建立“两非”工作台账。

7.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80%,信息准确率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以上;慢病(高血压、糖尿病)人员规范管理到位率80%以上。

8.流动人口信息反馈及时率100%、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含新增、返回或离开)准确率90%,流动人口计生重点管理人群(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信息采集录入准确率100%,跨县流入3个月以上人口落实五项计生和十项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到位率100%。

9.省社会抚养费征缴系统立案率100%,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指导数13万元。

10.卫生计生信息系统反馈出生疑似问题排查处理到位率100%。

三、工作步骤

本次“百日攻坚”活动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2016年4月30日,分以下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月25日—2016年1月30日)。召开“百日攻坚”活动动员会议,将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到村组,同时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固定宣传窗、入户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计生法律政策,形成浓厚的舆论声势和宣传氛围。

2.集中推进阶段(2016年2月1日—2016年4月30日)。对照指标任务,彻底盘清底子,层层分解任务,扎实深入推进。重点开展隐患排查、孕环情监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数据质量提升、奖扶人员摸底上报退出、生育关怀资金发放等工作。

3.评估验收阶段(2016年5月上旬)。由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通过数据核查、电话调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百日攻坚”活动进行评估验收。数据核查、电话调查不设具体调查时点;专项检查的调查时点为2016年4月30日零时,社会抚养费征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时期为2015年10月1日—2016年4月30日,其它指标考核时期为2015年1月23日—2016年4月30日。

四、奖罚措施

在“百日攻坚”期间,对村级作如下奖罚措施:优生检测多完成1例,每例奖励50元,少完成1例扣年终考核评分0.05分;长效措施每多完成1例奖30元,少完成1例扣年终考核评分0.05分;社会抚养费按照20%返还到村。要形成月初安排,月中督促,月底点评,每月进行排名的工作机制。

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


xx年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第x年,也是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工作,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落实党的x大x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坚持长期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人口政策,坚持“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以市、县党代会和人代会精神为目标,强化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质量。
工作重点:
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xx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转变计生工作方式,扎实推进村(居)民自治,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计生工作质量。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宣传力度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
主要措施:
(一)着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1、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和措施。把计划生育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规划,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督促检查、统一考核评估、统一兑现奖惩,增加计划生育在综合考评中的分值,落实相关部门的配合职责,坚持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一把手”政绩考核和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逗硬一票否决,对计生干部实行考核管理,增强计生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
2、转变群众的计划生育观念。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抓手,努力建设新型文化,积极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五期教育改革创新,实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精品进村入户工程,全面完成县计生委下达的生育文化建设阵地建设任务。围绕让政策走进群众,让群众了解政策,开展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普及率达100%。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与男女平等’和“关爱留守儿童”宣传活动,总结推广防治和打击“两非”、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经验。
3、完善计划生育的投入机制。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管理,及时兑现独生子女费和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报酬,确保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
4、兑现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调查登记,确保调查登记确认误差率为零。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把计生帮扶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落实相关涉农部门的帮扶责任,逗硬奖惩。切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争取国家相关项目,为女孩成长制定激励政策,进一步转变农村“重男轻女”思想。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逐步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医疗、养老、子女升学就业等相关社会保障问题。
(二)强化计划生育法制建设
1、建立计划生育法律约束机制。深入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以“五清五查”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完善法院协助计生执法制度,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违法生育对象实施强制执行。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建好流动人口计生信息交换平台,定时交换流动人口信息,确保流出育龄妇女建档率回孕检证明寄回率。
2、理顺计划生育征管秩序。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力度,坚持天天抓、月月抓,理顺生育秩序,治理生育环境。继续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作为计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大力度,采取措施,形成合力,努力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严格执行计生执法,对有执行能力、经多次做工作仍不自觉履行的违法生育当事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加大宣传,起到执行一例,宣传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加强计生社抚费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确保经费全额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3、严格计划生育审批秩序。进一步强化计生行政审批,对综合性照顾批生的,严把政策关口,依法按程序报批,并开展政务公开,让群众评判。对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的,要严审各个环节,坚决按政策和法律法规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
1、进一步打造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靓点。今年,继续扩大村民自治的开展面,抓好章程和服务协议的落实,做到照章理事。加强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履行好各项管理和服务职能,信守承诺,取信于民。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协会的桥梁作用,抓好群众的经常性参与,依托村计划生育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对在生育审批、违法生育处理、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事项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建立融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和服务网络。真正实现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使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
2、扎实推进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强力推进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设,根据省、市、县要求,建好育龄妇女信息网络管理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微机管理的监控、指导作用,确保信息传输的畅通。使用育龄妇女登记表管理信息,采用村级信息报告单上报信息。完善帐册表卡和统计报表制度,各村计生干部按时按质完成当月报表,确保信息的及时调查、变更和上报。实现直报数据,提高人口计生科学决策、公共管理水平。
(四)强化计划生育内部管理
1、强力推进计生干部队伍作风转变。以“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为标准,加强计生干部建设,加强对计生干部的教育培训,既加强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队伍行风建设、勤政廉洁教育,树立计生清廉勤俭意识,进一步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2、创优争先、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转变服务方式,不断扩展服务范围和领域,积极开展政策法律、生殖健康和知情选择等服务。在具体工作中努力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以高质量的服务树形象,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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