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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工作方案

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做事一定要有计划,有计划一定要按时完成。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够顺利进行,我们不妨用心去写好一份工作方案。梳理方案设计的基本思路、要点,好的方案都有哪些内容构成?以下“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对“五五”普法以来工作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进行全面总结评价。要将总结验收与提升普法工作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相结合。通过总结验收,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为更好地履行各级党委、政府赋予发展改革系统的宏观调控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部署、统一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总结验收工作的统一要求,明确总结验收的内容、步骤和方法。结合实际,对总结验收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坚持分级实施、全面总结。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对下一级发展改革委进行检查验收。通过验收,实现全面总结全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目标。
(三)坚持统一标准、确保公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全系统指导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总结验收标准,全区各级发展改革委应严格对照标准开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四)坚持以总结促交流、以交流促提高。以总结验收为手段,以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目的,认真总结交流“五五”普法期间积累的经验做法,为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奠定基础。
三、主要内容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中发7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关于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新发改法规1058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学习情况。主要是:《招标投标法》、《价格法》、《反垄断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
(四)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普法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普法保障机制的情况。
(五)发展改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情况。
(六)结合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情况。
(七)通过普法推进立法、执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等情况。
具体总结验收内容参照《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标准》。
四、基本步骤及工作方法
(一)自查阶段(4月—6月)。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指导标准(见附件)进行认真地自查,并将“五五”普法以来的主要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实际效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今后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情况形成总结验收报告,于6月中旬前将正式报告(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组织评估,适时召开座谈会,对照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标准,全面、真实、客观地对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自查。
(二)检查交流阶段(5月—8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各地“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交流,共同研究探讨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的思路。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成立检查组,于5月初对南北疆开展为期20天的检查验收,通过现场交流、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询问等方式对各地普法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实地检查,确保总结验收质量。
(三)评比表彰阶段(8月—11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总结验收指导标准,综合各地自查、检查交流和平时工作情况,择优确定全区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推荐参与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表彰的先进典型。
评优选优工作采取统一标准,按照规范的评选程序进行,确保评选公正、透明。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工作。
五、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验收是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重要保障,对加强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总结验收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总结验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协调,突出特点。各地在做验收工作的过程中要处理好条块关系,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配合、协调和沟通。要紧密围绕发展改革工作的中心任务,认真检查总结与发展改革工作和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以及普法依法治理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充分体现发展改革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的特点。
(三)注重实效,推进工作。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回顾,总结过去五年普法的成绩和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坚持标准,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大力宣传“五五”普法期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广普法工作成果。认真查找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改进措施。以这次总结验收为契机,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为下一步普法工作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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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市交通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为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总结验收工作圆满完成,按照中央及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及省、市全会精神,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为促进我市交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安排
总结验收工作从20xx年3月份开始,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召开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下发湖州市交通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做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总结阶段:4-5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对照“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做好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工作情况总结。局属各单位要在5月15日前将“五五”普法总结报告上报市局。
(三)迎接检查阶段:6-9月,市、省及全国普治办将组织“五五”普法工作检查,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迎接全国及省市的考核验收。
(四)总结评比阶段:10—12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挖掘树立普法先进典型,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参加市里组织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湖州市交通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贯彻执行情况。
(二)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
(三)《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
(四)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五)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单位领导及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全( )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自查及迎检工作。
(二)查漏补缺,做。要通过这次检查验收,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落实整改意见,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并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三)认真准备,做好台帐资料整理。各单位要按照组织保障、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法律“六进”、依法治理、普法工作创新和调研成果、普法工作获奖和表彰情况等内容收集“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资料,做好相关台帐。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通过专版、专栏、专题等形式,集中宣传“五五”普法开展以来所取得的突出成效,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湖州市直属单位“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

市农机局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方案


市农机局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方案

20xx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为保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市法建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所确立的工作目标,全面检查验收农机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五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推进泸州农机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规划》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与农机部门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情况,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知识的宣传情况;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以及经费保障情况。

三、步骤和时间安排

市农机部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20xx年4月下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

(一)部署动员。4月底之前,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5至6月,组织自查。6月30日之前将自查情况、自评表和“五五”普法总结报市法建办。

(三)接受检查。7月,做好迎接全市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把握节奏,保证质量。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深入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好自查、自评和总结工作,切实保证检查验收工作的质量。

(三)宣传典型,营造氛围。要通过有效的载体和平台,结合“五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农机系统学法用法的好做法、好经验,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同度,为推进泸州农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查漏补缺,落实整改。要结合检查验收工作,对过去五年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与回顾,在总结工作成绩与经验的同时,认真查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农机部门“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完成。

“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按照全国和省、市关于“xx”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xx”普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全面检查验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xx”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的发展,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建“法治xx县”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 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xx”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参照《xx县“xx”普法总结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三、 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xx年4月中旬开始。

(一)动员部署。按照xx年4月2日下发的《关于开展“xx”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要及时召开验收动员会并做好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总结和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

(三)组织检查。5月中旬,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赴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指导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迎接国家、省、市检查督导。6月中旬至6月底,市法制宣传教育检查组将对我县“xx”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7至9月份迎接国家和省级检查组的检查。

(五)评比表彰。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发现本单位“xx”普法先进典型,并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及时报送县普法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xx”普法的重要内容,是保障“xx”普法各项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管领导亲自挂帅,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和本部门年度工作内容,切实抓好落实。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根据“xx”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和检查验收指导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总结检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普法办将组织开展“xx”普法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大力宣传本单位在“xx”普法中取得的显著成效,宣传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深化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抓住机遇,全面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对“xx”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和梳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xx”普法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努力推进全县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民政局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民政局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年。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我省“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和恩施州普治办关于印发《恩施州“五五”普法暨“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精神,全面检查《恩施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和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做好迎接国家、省、对我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全州民政系统“五五”普法暨“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ol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客观地总结检查民政系统第五个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民政,为“实施‘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验收内容及标准

以《恩施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实施和州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民政福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宪法》、《国家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基金会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国家基本法律和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具体按《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实施(附后)。

三、验收时间安排

20xx年3—5月,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自查准备,组织本级验收;6月上旬,迎接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对民政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6月底迎接全省检查验收;7至9月迎接全国检查验收。

四、验收步骤及方法

(一)自查准备。3月至5月,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州和本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照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标准,认真组织进行自查,逐项进行评估,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认真查漏补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追加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同时,要按要求做好普法档案的整理,并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为迎接上级检查做好相关资料和现场准备。

(二)检查验收。20xx年6月上旬,迎接州普法依法治州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主要采取一听、二查、三看、四访、五评的方法。

1、听汇报。听取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汇报。汇报材料必须全面总结本单位“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2、查资料。查阅单位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工作规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工作制度、工作经验、学法考勤记录、考试试卷、考试名册、教材发行、各类典型及表彰奖励等以及省、州普法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看现场。对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人员配备、办公设施、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和对外宣传情况进行检查。

4、作走访。组织被检查验收单位部分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并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了解学法用法

民政局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情况以及对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评价。

5、评分数。按照《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逐项量化打分。验收考核按100分的分值计算,考核达到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上、7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总结表彰。州验收组在对各部门的检查验收后写出考核验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提出被验收单位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并向州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根据《湖北省法制宣传条例》“关于没有达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的地方、部门或单位,不得授予其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荣誉称号”的规定和州精神文明办公室、州综治办公室和州依法治州办公室文件要求,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文明单位和综治先进单位的依据。州普法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将于年底召开全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大会,通报考核验收结果,评选“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州委、州政府将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是对《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0l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落实情况的全面检验,也是对推进依法治州,和谐恩施、平安恩施以及法治民政建设取得成就的重要检验,州、省及国家二、三季度将相继对各单位普法工作考核验收。迎检准备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各县、市民政局、州局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全年度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总结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到民政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及直属各单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一要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迎检具体工作;二要召开迎检动员会,安排部署迎检工作;三要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四要以迎接考核验收为契机,继续抓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巩固扩大工作成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根据本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把迎接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抓紧抓好。一是认真开展自查。根据《恩施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和县市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回头看”,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自查,对照《全省“十一五”依法治省和“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和《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认真梳理,查漏补缺。二要起草完成一份质量较高的迎接考核验收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务必于四月底以前完成“五五”普法自查报告,并报送州民政局办公室。三要在四月底以前准备一套“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系列档案资料,全面反映“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以及“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特色亮点工作。资料采取按年度分卷、内容分卷相结合的方式整理成档,有条件的可以制作影像专题片。档案资料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半年全年普法工作总结、普法工作制度、普法工作经验、学法考勤记录、普法考试试卷、普法考试名册、普法教材发行、民政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总结、各类普法典型及表彰奖励等以及省、州普法办、省民政厅、州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严格考核标准,扎实开展验收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级验收的原则,实行州、县、市两级分级验收。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负责验收县、市及州直各单位;州、县、市民政局分别做好下属各单位的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出专题报告,于5月10日报州民政局办公室。检查验收要严格按《湖北省“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和本方案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考核验收任务,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充分肯定成绩,发现特色亮点,总结先进经验,发现和挖掘先进典型,要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为今后进一步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民政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XX市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XX市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为检查全市建设系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情况,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果,为“六五”普法奠定基础,进一步推动全市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201060号)和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襄法治20102号)要求,结合我市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襄建〔〕136号)确定的内容,认真总结和评价全市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检查验收内容和重点
《**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及与本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以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标准》)。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20xx年4月开始,4月底前完成内部自查、5月份迎接市级检查验收,6月份以后迎接省建设厅检查验收。
(一)准备阶段。4月上旬,市建委制定《全市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
(二)自查阶段。4月中旬,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自查,自查工作要逐个单位、逐项内容进行,避免漏检或缺项。4月20日前,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单位将自查情况和五年工作总结报市建委法规科。( )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底前,市建委将组织检查小组,完成委属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市建委根据各地自查抽查情况,写出总结报告,报省建设厅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比表彰阶段。结合检查验收及时发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整理事迹材料,筛选拟报上级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表彰工作做好准备。对先进典型,市建委将积极向省建设厅和市普法领导小组推荐。
五、基本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要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总结验收工作落到实处。
2、实事求是,保证质量。为做验收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下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并确定专门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具体抓。要提供工作经费,保证普法验收工作正常开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评价本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3、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地要对照总结验收的要求,围绕检查重点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要结合当前建设系统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违法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检查,拾遗补漏,及时改进。要以“五五”普法总结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的宣传教育。
4、查漏补缺,全面推进。结合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回顾“五五”普法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做好准备。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
指导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2.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3.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4.领

XX市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导换届后,做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
5.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
6.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7.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8.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逐步深入人心。
9.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
10.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11.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核、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12.贯彻落实《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13.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住房城乡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
14.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形式,逐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5.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着力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
16.制定依法治理纲要或实施规划,有相关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治理工作。
17.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18.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19.积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20.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制宣传教育。
2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法制宣传人员培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2.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3.探索开办农民工学校,创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24.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25.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26.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
27.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28.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能够按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普法信息和“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

关于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准备的工作方案


关于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准备的工作方案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公室研究决定,定于20xx年7月对全国“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根据*法治办[20xx]5号《关于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现将我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工作
“五五”普法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自20xx年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在全国率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有力地指导了全区“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和监督下,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了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切实开展好验收检查等各项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关于“五五”普法总结工作的安排,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惠各企事业单位自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工作安排,落实具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自治区、市检查验收考核工作,认真确定工作安排,落实组织机构和领导责任制,采取分片包干措施,认真督导“五五”普法工作,全力以赴迎接国家、自治区、市的考核验收,再次掀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热潮,使我区的“五五”普法工作圆满结束。
二是理清工作思路,抓好基础工作。认真筹划各项组织工作,凸显工作亮点,夯实工作基础。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整理好“五五”普法(20xx—20xx年)以来各部门、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文件、资料、台账、影像资料、学法用法笔记、专题理论研究文章、宣传品等文档资料,抓好普依法治理的基础工作。自治区将研究制定不同行业类别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标准,指导验收工作的全面开展。在自治区检查验收考核标准未下达前,各单位各部门可参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xx31号)和《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实施自查工作,待自治区验收检查方案、标准正式下发后,进一步细化工作。
三是着手“五五”普法总结的起草工作。全面总结回顾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五五”普法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实际成效等。重点总结通过“五五”普法和连续25年的法制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情况;总结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大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总结本单位本部门法治环境的改善、依法行政、社会治安、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以及依法治理等方面发生的显著变化。通过典型事例、数据对比、经验做法、特色亮点等,全面总结和展示“五五”普法工作成果,反映我区“五五”普法工作成就。
四是开展针对性研究,提出具体建议。认真总结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与此同时,对我区开展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使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抓住重心,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一)自查内容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通知》精神,“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决议》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实施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目前,《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已经发布,自治区细化检查验收标准待研究后即刻下发。各单位各部门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检查标准或考核评估办法。
(二)检查方法
为了组织好自查工作,区法治办拟采取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办法推进检查工作。检查方法为听、看、查、问、议、评等,考核后进行打分。未达标的,限期改进并予以复查,复查后仍未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

关于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准备的工作方案第2页

)责任范围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本单位及辖区各村(居、社区)的检查工作;区直各部门、驻惠各企事业单位负责自身与下属单位的检查工作;区法治办对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惠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在此基础上,迎接自治区、市和全国检查。
三、认真筹划,推进工作的不断深入
一是进一步开拓思维,创新总结验收工作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全面反映“五五”普法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可及早策划进行“五五”普法总结汇报的投影、电视短片等创作工作,通过现代声光手段,全景式的回顾“五五”普法和25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直观印象,生动反映本单位本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迎接国家、自治区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二是及早筹划“五五”普法成就展等大型宣传活动。以“五五”普法工作和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为主线,结合各自实际,及早筹划举办“五五”普法工作成就图片展览、文艺晚会、专题报告会等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
三是突出工作亮点,要在体现我区特色上做足文章。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注意总结本单位、本部门的创新性经验和做法,使其成为具有我区特色的亮点工作,力争总结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经验。通过一些独创性的工作,推动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
四、拾遗补缺,高标准的完成工作,迎接国家、自治区、市的考核验收
要认真开展工作,一丝不苟,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严格按照全国普法办和自治区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同时,要注意发现问题,促进工作,及早落实人员,采取补救措施,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地梳理和回顾,查找本单位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早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实际困难,迎接国家、自治区、市的考核验收。
五、只争朝夕,确保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各项工作
经研究,初步确定我区工作安排如下:各单位各部门自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展自查,于3月2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和《“五五”普法工作总结》上报区法治办;4月上旬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完成全区“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初稿)的起草工作; 5月份迎接自治区的全区检查考核验收工作;7月份迎接全国检查考核验收。
根据以上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内容,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工作,加快工作节奏,切实抓好组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自治区《 “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及《“五五”普法验收标准》将随后下发。

石嘴山市惠农区司法局
石嘴山市惠农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附件:
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为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现提出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党委、政府批转“五五”普法规划,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
2、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3、各级人大定期对“五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视察、检查。
4、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5、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6、领导换届后,做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
7、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
8、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9、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10、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并逐步深入人心。
11、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12、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13、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法制宣传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14、贯彻落实《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15、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课时、教材、师资,促进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培训率要达95%以上;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16、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 )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
17、开展 “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对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开展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四个一”落实到位。贯彻落实《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意见》,开展经常性的法律下乡活动,建立村(居)民法制教育阵地,组织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每年在流动人员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8、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深化“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19、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和“扫黄打非”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三、着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0、制定地方依法治理纲要或实施规划,有实施依法治理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2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制定出台开展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细则,召开启动大会,确定试点单位,制定实施创建活动的量化考评体系。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22、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24、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和促进公正司法。
25、努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落实民主法治村工作标准;积极探索城市社区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26、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27、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栏目,办好政府网站、商业网站和社区网络的法制频道。整合地方法制网络资源,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28、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建立健全社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立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基地。
29、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0、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演讲、文艺晚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1、善于发挥法制文艺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法制文艺作品创作和评比,利用各种渠道推出一批法制文艺精品。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3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地方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3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34、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
35、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3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37、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报或刊物,及时反馈信息、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

区机关单位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区机关单位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区机关单位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五五”普法《规划》,20xx年是检查验收年。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公室将于20xx年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五五”普法《规划》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为做好我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全面检查验收系统“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在区计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局属各单位工妇组织积极配合和组织实施,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二)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中心实际出发,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坚持协调配合。将单位自查与系统检查和市区和全国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进来。
三、主要内容
根据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及单位中心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落实和宣传情况,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全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照《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1日至3月15日,根据区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动员部署。
(二)开展自查。3月15日至4月15日,局属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自查。在此基础上,对( )“五五”普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写出书面自查报告),于3月31日前报区计生局办公室。
(三)典型宣传。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推荐“五五”普法先进典型,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
五、检查验收方法
按照验收标准,采取听、查、看、考的方法进行,即,听取被验收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经验特色及存在问题;查“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的工作档案;看普法机构、年度规划、总结等落实情况,考就是抽考单位干部、职工法律常识。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社会教育工程,要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为此,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党总支等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妇委会等组织的作用,加强对特定对象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检查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区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区计生局总支书记
***区计生局副局长
成员:**区计生局副局长
**区计生局副局长、区计生服务站站长
**区计生局工会主席
**区计生服务站支部书记
**区流动人口计生办主任
柳蓉区流动人口计生办支部书记
马延蟠区计生协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按照局“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全国普法办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三)大力宣传,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教育。一是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职工的宪法意识。大力推进依法治局,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拓展宣传教育阵地,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依法治理工作的渗透力。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紧密结

区机关单位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合实际,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群体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切实可行的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继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活动,努力营造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


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要求,为检验普法效果,巩固普法成果,确保总结验收阶段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宁法治办(20xx)年5号《关于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检查验收各乡镇、各部门“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创建“法治隆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二、主要原则
在考核验收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的原则。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五个重点对象五年来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知识、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知识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考察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三项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要严格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把过程考核与效果评估相结合。
2、坚持学用结合、保证质量的原则。学法的目的是为了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因此,在总结验收中,要本着学用结合的原则,考察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考核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是否提高,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是否转变;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及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素质是否提高,是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严格执法;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是否养成,各类学校是否开设法制教育课,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及家庭、学校、社会三方联动的法制教育运行机制是否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及掌握与本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依法经营、依法生产、依法管理的水平和依法治企的能力是否提高;村(居)干部、城乡居民、弱势群体的普法教育措施及服务措施是否落实,依法办事的意识是否增强。
3、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下管一级、分级考核、层层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本区域内村、组、社区干部学法用法,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及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组织验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组织验收;县商务局负责对全县所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及依法治企工作组织验收;县直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验收;县法治办负责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区)直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验收。
三、主要内容
区、市、县“五五”普法规划及相关配套实施意见;县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安排(要点)落实情况;区、市、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安排部署的其它专题或专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着重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领导
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和机制建设、带头作用发挥情况。主要检查:
1、党委(党组、支部)、政府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组织检查视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制定了本乡镇(街道)、本部门“五五”普法规划,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普法教育
普法教育的措施、形式、阵地、效果、队伍等情况。主要检查: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2、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领导干部有专门学法笔记,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年至少撰写1-2篇学法体会或调研文章。
3、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年度组织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

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第2页

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知识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核的)要有学法笔记,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年至少撰写3篇学法体会或调研文章。
4、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得到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中小学校建立法制辅导员,聘请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明确,每年学校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5、贯彻落实司法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每年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企业经营管理者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30学时。
6、对村(居)干部、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城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四个一”落实到位;乡村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宣传活动,建立村(居)民法制教育阵地,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要( )求。每年在流动人员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7、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参加和搞好“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法制宣传通讯员队伍,积极向县广播《法制园地》栏目、《固原日报》、《法治新报》、《宁夏普法网》等媒体投送稿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全县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
8、加强法制宣传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通讯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依法治理
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规划、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示范单位创建、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效果等。主要检查:
1、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行业行为,强化行业监督,把各行各业的行为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3、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四民主、两公开”等制度落实,加强对村“两委”成员培训;村三级治保网络和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稳定,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4、积极探索城镇社区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
5、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6、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四)保障措施落实
“一把手”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人员、经费、教材、制度、法治监督等是否落实。主要检查:
1、全县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主管部门做到专款专用;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或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建章立制,以制度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对“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县人大对“五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
(五)基础工作
主要检查普法对象普及率、依法治理开展面、公共法、专业法普及面。全县重大活动的组织、调研信息报送、图片、文件等普法资料的归档情况,普法对象、普法机构的底数是否清楚等。
(六)工作成效
主要检查创造性的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没有提高;能否及时发现和培养各类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普法依法治理整体或单项工作成绩是否明显,有没有得到上级充分肯定,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执法、用法、守法环境的满意程度。
四、方法步骤
(一)方法
1、总结验收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听汇报、审查阅看相关档案材料、重点抽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抽样调查、问卷检查、考试、组织评估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2、验收实行100分制。70分至80分为合格,81分至90分为良好,91分至100分为优秀,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凡不合格者,要认真组织补课,直到复验合格为止。各乡镇、各部门的验收考核分值将作为评选“五五”普法先进的主要参考依据。
(二)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3月6日至3月10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方案,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实际制定考核验收方案、细化标准、层层进行动员,建立验收组织.
2、乡镇(街道)、县(区)直部门自查阶段(20xx年3月10日至3月25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实际,认真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写出自查报告,务必于3月25日提交县法治办
3、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3月25日至4月1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县法治办于4月5日前向区、市法治办提出自查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重要环节。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要按照本总结验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把总结验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卫生局、教育体育局的医疗服务机构、学校的考核验收分别由卫生局、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法治办参与督导。
(三)要加强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舆论宣传工作。县新闻媒体要配合“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报道方案,深入报道我县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大力宣传报道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典型事例。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宣传依法治县的各项工作。
(四)设置“隆德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展厅”,展厅内容实行分工责任承办。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分别负责承办关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县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的展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负责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展板;县司法局、法治办负责承办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基本情况的展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承办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的展板;县招商局、商务局负责承办县属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依法治企情况的展板;县教体局负责承办学校法制教育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方面的展板;县工商局、国税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建设环保与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各自负责承办关于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县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卫生局、文广局等部门负责承办关于农业、林业、卫生、文化市场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实施及本系统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财政局、交通局、民政局、统计局、审计局、计生局分别负责承办关于《交通道路安全法》、《统计法》、《审计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贯彻执行情况和本单位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县法院、检察院负责承办司法人员学法用法及公正司法方面的展板;县妇联、团委联合承办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青少年维权”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展板;县工会负责承办企业职工权利保障、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依法维权等方面的展板,街道办事处负责承办社区、居委会干部、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及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四个一”建设情况的展板。各乡镇分别负责承办本辖区内乡、村、组干部学法用法,农民学法用法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展板。县宗教局负责承办“法律进宗教场所”、宗教界人士学法用法、“民族团结季”开展情况的展板。上述部门、单位应至少制作一块(不锈钢框架,高1.2米、宽2米)展板。展板要图文并茂、新颖,形式多样,体现出普法宣传、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公正司法等内容。
(五)编排录制“隆德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专题片”。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司法局、文广局参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密切配合录制。
(六)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牵头举办“五五”普法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竞赛。
(七)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广局、司法局、法治办联合组织举办以“展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成果及‘法治隆德’建设”为主题的文艺晚会。拟定以下单位参加节目的编排和演出: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卫生局、建设环保与国土资源局、发改局、工商局、国税局、计生局、教体局、文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等部门和单位。
(八)由县司法局拟定法治宣传标语,印发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制作横幅、标语及有线电视滚动宣传标语。
(九)在《固原日报》刊登“隆德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版”,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配合提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建设方面的素材。
(十)在县文化城举办法制书画、摄影展。由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司法局、法治办组织实施,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必须向县法治办上报法制书画、摄影作品各一份
(十一)举办县委理论中心组法律知识讲座。由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组织实施。
(十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区、市、县法治办的要求,及时补订普法教材。
(十三)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司法局、法治办要做好试题的印制、考试的具体安排、阅卷工作。
(十四)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总结验收,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要把总结验收作为一个推动工作、不断促进的过程,一个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一个宣传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就和法治建设成就的过程
为了加强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隆德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同隆德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协调组织开展本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验收组,验收组分五个小组,分别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带队,组员从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中抽取,逐乡镇(街道)、逐部门进行验收。
验收组依照《隆德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负责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区)直各部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档案、资料等进行检查验收。

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


区普法办:
为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实现,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依法审计力度,根据区政府印发《湘东区“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区规划》和区委、区政府发《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审计部门“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全面客观地检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审计在实现湘东科学发展,服务经济建设当中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原则。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坚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深入细致地检查,不能走过场、留死角,要重实效、高质量的完成总结验收工作任务。坚持统一领导、分类领导原则。形成局主要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局法制办根据各股室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加强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三、方法和步骤
我局检查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年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份)。按照“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召开干职工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上旬—5月上旬)。对照“五五”普法规划中明确的目标任务,认真全面地进行自查,并召开检查验收座谈会,邀请特约审计监督员和服务对象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提交自查报告和整顿情况至区普法办。
(三)总结评比阶段
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根据各股室检查验收反馈的情况,认真做好验收总结工作,并积极做好迎接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评分依据。
四、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确保“五五”普法工作保质保量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普法验收工作的领导,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法制办负责具体业务和协调工作。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审计工作这个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实施和总结回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服务的职能,求真务实整改,坚决制止形式主义。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通过形式多样的舆论工具进行宣传,集中宣传审计部门“五五”普法取得的成效,包括一些好的典型和经验,以此为契机,使广大群众更深的了解审计工作,增加审计的透明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项目验收工作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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