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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方案

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写方案是做事情前很重要的一步。当领导交给我们一项很难的任务时,我们通常习惯要去做一份方案了。制定方案要把实现的可能性与实施的可行性结合起来。如何规划好一份全面的工作方案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目前,全县县、镇(办)人大、政府、基层“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期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为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就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加强换届选举期间预防职强大局意识,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这次县、镇(办)人大、政府、基层“两委”换届选举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新一轮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实现“十二五”规划,促进全县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换届期间是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期,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贯彻落实中组部提出的“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换届工作要求和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效手段,对于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章程,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全院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明确把“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作为换届工作的“高压线”,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换届工作要求,自觉遵守换届工作纪律,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杜绝违反换届纪律的现象发生,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二、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换届期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一)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学习、宣传活动。换届期间,我院要协同有关部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形式宣传换届选举工作和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法规,公布中、省、市、县关于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纪律要求和主要措施,及时报道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进展情况和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件,加强对广大选民的法制宣传,让公众知情,请群众监督。要深入政府各部门、镇(办)、村组通过开展法律讲座、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强化纪律观念,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严守换届纪律规定,坚决抵制换届中的各种歪风邪气。同时加强与政府各部门、镇(办)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在换届选举中涉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依法严肃处理。

(二)严格监督,保证换届纪律的权威性。在换届选举中,我院要主动介入选举现场,协助各级党委维护好换届选举工作秩序,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破坏选举、黑恶势力操纵选举、家族和宗教势力干预选举。对发生的干扰、操纵、破坏换届选举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及时报告党委,配合纪检、组织部门和选举机构调查核实,迅速查处,“带病参选”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并跟进落实预防职务犯罪的各项措施,确保选举程序不乱、环节不漏、取得实效。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涉及职务犯罪的苗头性问题,要迅速开展预防调查,提出防范建议,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

(三)加强联系沟通,为党委的决策提供依据。在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我院要主动加强与纪检机关、组织部门的联系,多沟通、多协商、多交流、多配合。加强请示汇报,及时向党委、政府、人大和组织部门报告所掌握的有关情况及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防止“问题人员”成为代表人选或被联名推荐,为有关部门解决选举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决策依据。

(四)坚决查处换届选举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处在换届选举期间发生的买官贿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犯罪案件,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对在换届选举中出现的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等违法违纪行为,该纪律处分的要坚决移送相关部门处分,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坚决追究。在换届选举中,检察机关重点查办以下4类案件:

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进行,或者选举无效、选举结果不真实的职务犯罪;

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职务犯罪;

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伪造选民证、选票等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职务犯罪;四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使得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职务犯罪。同时,要及时总结专题预防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预防换届选举职务犯罪长效机制。

三、严肃纪律,加强组织领导

(一)要高度重视,把换届中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确保换届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经研究决定,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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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反贪、渎检、公诉、侦监、控申、预防部门具体参与的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分工负责,共同研究、共同部署,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将本部门业务工作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并落实。预防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大力开展专题预防宣传、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活动,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法律保障。单位设立举报电话(252),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突出问题和考察人选问题的举报,限时办理。在开展专题预防工作中,要坚持立足检察职能,摆正位置,规范职权,坚持主动不冒失,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权,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服务不代替。要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插手、干预换届选举工作。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

(二)换届期间,我院将联合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组织谈话、调查问卷、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执行换届政策、严肃换届纪律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通过加强换届监督、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开展。

县人民检察院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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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镇委、镇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镇第七届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做好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我镇第七届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刚才,宣读了换届选举工作文件,就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和培训,请大家务必加强学习,把握相关政策,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准确地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做好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第七届村级组织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政权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既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力、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措施。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把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群众公认、公道正派、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分子选进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有利于提高村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村民委员会领导村民自治的能力,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二)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选好一批富民强村的带头人,建设一支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有利于提高全市村级组织领导班子的整体战斗力,最广泛地凝聚群众智慧和各类人才,扎实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保障党员群众民主权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直接体现。在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实行“两推一选”,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实行“直选”,不仅从政治上尊重、落实了党员群众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而且可以增强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提高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能力,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我们一定要顺应党员和群众的民主要求,把广大党员群众的民主热情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使这次换届选举不仅能让党员群众接受一次民主观念的现实教育,同时也能成为一次民主发展的生动实践。

(四)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措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实践证明,一个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村级组织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哪个地方的村级组织建设得好,哪个地方的经济就发展得快,面貌就会焕然一新,社会也就比较稳定。所以,搞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让党员群众自主地表达意愿,把自己信得过的人选进村级组织领导班子,能够有效地理顺群众情绪、化解各类矛盾、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把握工作重点,推动第七届村级组织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市委要求,这次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在11月中旬结束。为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我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统一从9月上旬启动,11月5日为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11月中旬所有工作全部结束。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环节多、要求高,我们一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握关键环节,严格依法按章办事,不断提高换届选举工作的质量。

(一)精心准备,打牢工作基础。一是要加强宣传引导。要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为契机,通过广播、会议、标语、宣传单、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动员广大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选举。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防止和消除家族、宗教、派别等不良影响,确保宣传工作全覆盖。二是要抓好骨干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要对指导和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具体从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了解相关的法规政策,掌握选举工作的流程和操作方法,提高他们依法组织换届选举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搞好村级财务清理。按照先审计再换届的原则,对村级财务进行认真清理和审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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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要全面详实进行公开。四是要搞好民主评议。换届选举前,组织村民代表对村级组织班子进行民主评议,准确掌握村级班子及其成员在党员群众中的认可度,为新一届村级组织选举奠定基础。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各地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把好“五关”:

1、把好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关。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按照《推选办法》引导选民把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村民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决不能让不符合条件的人混进选举委员会,操纵选举。

2、把好选民登记和党员摸底调查关。选民登记是换届选举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关系村民政治权利的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要按照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扎实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对于选民登记有争议的问题,要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确保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并在选举日前20天张榜公布。同时,对党组织关系隶属本村管理的党员,要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每名党员的具体情况。

3、把好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产生关。村级党组织要严格实行由党员群众推荐提名领导班子成员初步候选人、上级党组织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的办法;村民委员会要严格实行由村民依法直接提名,按票数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办法,并于选举日前10日按提名职务和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各地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党员或村民推荐提名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依法依规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坚决制止指选、派选等违法行为。在组织党员群众推选或选举前,要组织搞好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报名参选人员或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竞选演讲工作,让党员群众充分了解各位报名人员或候选人的工作能力和才干、施政设想等情况。在确定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时,要充分反映民意,原则上不得将群众推荐得票低的党员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4、把好村“两委”班子职数关。全镇各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职数必须控制在5人以内,其中,村级党组织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书记1人、委员2人;村民委员会成员设3人,即主任1人、治保调解委员1人、妇女计生委员1人。财经委员、民兵连长可由村民委员会委员兼任。提倡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拟推荐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为正式党员的,应按程序先推选为村级党组织书记或委员人选。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原则上要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和1名妇女干部。力争通过换届使全镇村级班子中40周岁以下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分别达到60%和50%以上。

5、把好党员群众投票选举关。各地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保证党员群众的投票权。选举村民委员会时,要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不设流动票箱。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实行差额选举,由到会党员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委员,选举结果要报镇党委批准。要按照“选举村委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只要选举合法有效,应当场给当选人颁发由省政府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不再履行审批手续。

(三)加强教育引导,及时化解矛盾。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确保换届选举成功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要注意发现和解决好换届选举中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随时掌控换届选举工作动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对一些不正常的现象要及时发现,善于分析,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出现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问题。各村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妥善解决问题。及时上报因选举问题引发的重大事件。要认真做好退下来和落选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思想上安慰他们、在人格上尊重他们、在生活上关心他们,教育他们顾全大局,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第七届村级党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检查督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村党总支、相关部门和指导组要把这次换届选举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镇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工作指导组;要建立村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财政部门要指导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工作,按农村居民每人1元的标准落实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纪委部门要及时查处换届选举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公安部门要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有一个良好的选举环境。

(二)严肃换届纪律。严肃换届纪律是实现公正、公平选举的根本保证。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各地要做到“五坚持”、“五严禁”:即坚持依法依章参选,严禁违规操纵选举;坚持有序竞选,严禁干扰破坏;坚持公平竞争,严禁拉票贿选;坚持有报必查,有错必究,严禁玩忽职守;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买卖、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查处;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以选举和宗教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和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予以打击。

(三)加强指导。在新的形势下,这次换届选举难免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和问题,个别地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很有可能在这次换届中引发。因此,各指导组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不能有半点松懈和马虎。首先,在换届选举的准备阶段,各指导组一定要集中时间、精力和人力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了解掌握村级班子、村干部、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做到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镇。其次,各指导组要针对各村存在的显性问题和潜在矛盾,认真开展排查,实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和措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四、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将换届选举工作与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

9月10日市委召开了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会议就当前及今后的组织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意见和要求。现就贯彻落实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党建工作和组织工作讲三点要求:

1、分析问题,正视差距,增强工作的紧迫感。

近几年来,我镇基层党建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和基层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在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村级阵地规范化建设、“两新”组织党建、党员创业等工作上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七月被市委命名为“党建工作示范点”,但是仍然存在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先进性作用发挥不明显,基础工作不牢,创新不够,个别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不强,影响了全镇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因此,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分析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全市党建工作和组织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认真消化,研究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管党意识,履行管党职责,树立抓党建是本职、抓好党建是称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意识,履行管党第一责任的责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落实工作人员,落实资金,把抓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政治工作任务来落实。

2、突出重点,改革创新,落实好各项组织工作任务。

组织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也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工作任务重,工作内容多,我们必须要统筹兼顾,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整体推进各项组织工作的落实。一是抓好新一轮“三级联创”工作。全镇召开了“三级联创”工作会,下发了“三级联创”实施方案,目标明确,任务明确。各单位要对照全镇的实施方案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全面实现“三级联创”工作的各项目标。在“三级联创”具体工作上,各村要加强宣传,召开党员会,把精神贯彻到每个党员,每村要刷写一条固定标语,营造创建氛围。围绕全镇部署的主题活动,把每项活动按照环节组织落实,做好资料收集和记录工作,注重档案建设,按照党建工作档案要求,分类建档,入室入柜。二是抓好党务公开。建立完善党务公开栏,各基层党组织必须有党务和村务公开栏,按照每季度公开一次的要求,定期更新和公开,并做好信息反馈和资料收集工作,切实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务和村务如实地进行公开,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近年来,我镇“两新”组织发展比较迅速,为全镇的经济发展作了一定的贡献,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没有适应新形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未实现全覆盖,规范运行的机制未建立。今后,要着重搞好调查摸底,摸清党员的分布情况,为党员安好家,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落实支部办公室、党员活动室等基本阵地,统一建立“三会一课”、民主评议、设岗定责等制度,加大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力度,探索党员发挥先进性作用的有效载体,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正常开展。四是抓好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争取明年村级阵地建设达标,完善村级各项制度,统一制度建设牌匾规格,完善便民服务室运行机制,探索村级组织阵地管理使用办法,切实发挥村级组织阵地应有的作用。五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村级干部、企事业单位党务干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工作,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不断完善后备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使用等各项机制,努力改善村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干部整体水平。建立村级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强村两委班子学习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鼓励党员、村干部自己创业,带动群众创业,创办实体,领办协会组织,积极为实现全镇“四个战略”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自己带头富,带群众富。六是抓好集体经济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各村实际,开动脑筋,抓住各项项目机遇,发挥本地优势,实施一村一策,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提高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组织领导,狠逼落实。一是建立抓党建工作的大格局。建立党委成员党建工作责任制、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责任制、部门联动共建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项党建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加强督办。每季度党委组成督查组,对党委安排的各项党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以会议督办、现场督办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督办,促进各基层党组织把党建工作抓到位。三是严格考核。对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村(社区)奖励办法的各项规定,由组织办制定具体的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实行季通报、年结帐,把考核结果运用到各基层党组织班子实际考核中,与干部的报酬、评先表彰挂钩。增强基层党组织的主动性和干部的落实意识。

同时全镇还要按照市委召开的全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选举会工作部署,在10月20日前要完成全镇所有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全市扩大党内民主的有关要求,这次全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行无候选人直选的办法,选举产生党支部班子成员。无候选人直选的程序是:广泛宣传发动、党员登记造册、召开党员大会,按照1名书记、2名委员3个职位实行一票制无候选人直选,选举新的党支部班子成员。具体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镇委将下发相关文件,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落实。

(二)抓紧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目前我镇永丰水库出现裂缝,防汛形势严峻,刻不容缓。各村各单位要强化责任,突出重点,硬化措施,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抓紧整险除险,搞好防汛值班,加强实战演练,使整个防汛工作做到领导、责任、人员、物质、预案落实,随时准备应对突如其来的洪灾。

(三)加快实事工程建设。今年镇人代会确立的五件实事工程都已完成项目审批,要抓紧全面开工建设。对于进展缓慢,不按规定时间完工的我们将取消相关奖励政策。

(四)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要以新农村项目为重点,抢抓机遇,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确保能验收,能合格。

(五)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我们要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领导包案制,全员参与定期排查分析例会,建立信息情报制,严格信访维稳奖惩制、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老户不进京、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总量不再增”,全力维护残奥会期间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

同志们,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按照镇委、镇政府的安排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依法选举,扎实工作,顺利完成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人民检察院服务民生工作实施意见


人民检察院服务民生工作实施意见

**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服务民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年以来,**县检察院着力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下功夫,不断探索创新,加强机制建设,努力构建大民生检察工作格局,取得较好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服务民生工作,打造“民生检察”**品牌,经研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对做好民生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对民生问题的持续关注,彰显了我们党的人本情怀,顺应了时代的要求,也是检察工作发挥更大职能作用,赢得人民支持的关键。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贯彻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要进一步强化检察职能,紧密围绕群众利益新需求,深入研究和把握民生工作新特点,不断增强检察服务民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检察工作更贴切地体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基本工作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治安环境。将服务民生理念深入贯彻到执法办案中去,坚决打击危害民生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制假售假、坑农害农以及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切实做到严查细审,快捕快诉。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维护民利。严肃查办发生在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以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以查办成效取信于民。依法查办危害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发展的犯罪案件,促进“十大救助制度”、“十件实事”等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的落实。注重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问题,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积极参与和监督刑事和解,有效促进民生融洽和社会和谐。以贯彻和应用新刑诉法为基础,认真做好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工作。依法对刑事和解的范围、条件、程序、方式和结果等进行监督,确保和解真正体现当事人意志,最大限度地实现对被害人和犯罪人权益的保护,促进恢复和谐社会关系。

(四)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切实关爱民生。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注重被害人民事诉求,通过办案主动发现应予救助对象,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等问题,同时做好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安抚等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落实服务群众四项保障机制

(一)深化农民工维权工作机制。加强农民工维权窗口建设,使其成为农民工朋友的温暖之家。继续落实和完善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建立项目业主方定期收集、公示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机制。

(二)深化民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相衔接机制。重点针对卫生、食品、药品、国土、社保等民生领域,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相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深化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依托巡回检察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制度,全面构建检察机关与基层群众联系渠道,方便群众诉求。切实发挥巡回检察联络员作用,最大化掌握社情民意,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全面推行12309举报电话、检察微博、QQ平台等措施,进一步拓展民意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四)深化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民生机制。结合“六五”普法,抓好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让更多的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提高全民法制素质,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服务“五进”活动,重视用典型案例、本地案例抓好典型宣传,让法制宣传和服务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进一步探索创新打造“民生检察”**品牌

(一)关注一个群体。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对未成年人案件开展专门检察人员办理、社会调查、慎用逮捕措施、附条件不起诉、犯罪档案封存等工作,加强对被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和帮教工作,探索落实适合未成年人的人性化措施,对应接受教育或者有意愿读书的未成年人,协调有关部门让其回归校园;对没有继续学习条件的,帮助其学会一项生活技能。继续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结合执法办案,适时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对策。

(二)抓好一个监督。围绕落实新民诉法,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特别是执行监督的创新开展。突出对人身损害、征地拆迁、社会保障、追索劳动报酬等民生领域案件的办理。准确把握执行中存在瑕疵、错误乃至违法的标准,准确把握监督重点,特别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易受侵害、监督救济容易缺位的查控、评估、拍卖等执行环节的监督。注重监督与支持并重,密切与法院的联系合作,加强业务交流,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诉讼利益得到有效实现。

(三)练好一个能力。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切实增强做群众工作本领。在思想上动真情,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所关心的、贴近民生的开展检察工作。在语言上讲实话,忌官话、套话、大话,说群众愿意听的,讲群众听得懂的。在行动上办实事,多深入基层,熟悉社会、了解群众,每年每个部门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每名干警至少参与一件服务民生工作。

(四)开展一个活动。结合党的建设、文明单位创建以及各项主题实践活动等,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一项为民公益活动。今年拟定开展一次为民劳动活动。

(五)树好一个形象。继续推行阳光检察,今年将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群众代表等参与执法检查等活动。对办结的涉及民生的重要案件开展回访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在开展“五进”活动中,深入宣传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民生的职能使命,宣传近年来**检察服务民生的措施、成效,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赖支持,推动检察服务和保障民生深入实施,使“民生检察”**品牌深入人心。





检察院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实施意见


检察院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实施意见内容显示中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以全面开展“工作效能年”活动为载体,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充分立足职能,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赶超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金融、证券、房地产等领域的犯罪活动,促进资本市场和房地产等市场健康发展。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突出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努力净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发挥对民事审判的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关系,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二、强化对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的保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做好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重大项目建设关键部位和环节的预防性监督工作,积极开展重大项目建设中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依法严惩损害重大项目建设的各类刑事犯罪,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重大项目投资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健康规范进行。三、注重保护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继续抓好查办危害能源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活动,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文明建设。对于行政不作为造成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破坏的情形,积极探索运用公益诉讼的方式,依法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四、切实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从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高度,规范执法,文明办案。对受理的举报线索,慎重初查、慎重立案。对涉及企业经营管理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对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的,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依法慎重处理。切实改进执法的方式方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特别是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强制措施,做到慎之又慎,决不因为执法不当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加强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认真倾听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立足检察职能,及时有效地提供法律支持和司法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五、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依法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坚决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影响农民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以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和利用宗教、宗族势力破坏农村政权建设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继续深入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重点查办发生在惠农支农资金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征用等领域和环节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案件,并及时将追缴的赃款全额返还给受损农民;认真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农产品生产经营、农村金融等领域和涉及农民工劳资等纠纷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等权益。有针对性地加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保障中央各项支农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加强农村检察工作的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六、高度关注和保障民生。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肃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权利。积极参加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坚决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的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切实保障生产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强化对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补贴救助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监督纠正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现象。及时执行已复查纠正的案件和刑事赔偿决定,探索实行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七、强化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全面梳理有损公平正义的突出问题和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加大对侵害企业利益、危害市场经济发展等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审判监督力度,特别是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切实依法纠正因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司法不公,严肃查处其中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八、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制度,增强企业防护能力。结合办案帮助

检察院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实施意见内容显示中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并认真搞好行业预防和重点预防,与重要行业、重点产业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互通情况,密切配合,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各业务科室分别与一个以上企业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加强与企业负责人和客商的联系,主动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排忧解难,支持合法经营,协助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九、公开办事制度,落实便民措施。充分发挥“民生检察服务热线”的作用,继续深化检务公开,认真落实公开办事制度,积极推行“阳光检察”。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服务项目,通报办事结果,落实便民措施,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力争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更方便更快捷地得到检察机关的法律服务。十、坚持从严治检,强化内外监督。在办案中严禁刑讯逼供、滥用警戒警具、违反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坚决杜绝违反程序办案、未经批准办案、办人情案、乱办案、办私案的现象。做到不到企业拉赞助,不到企业索、拿、卡、要,不越权办案,不插手经济纠纷,不截留、坐支、挪用暂扣企业款物。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及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接受新闻舆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大客商的监督,建立个案投诉、个案跟踪回访制度。建立检务督察委员会,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号码为……),对署名投诉检察机关及干警的叁天内给予答复,需调查的一周内作出处理,及时将结果告之投诉人。充分发挥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务督察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强化监督措施,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办案纪律和办案程序以及执法行为不当、影响经济发展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照有关规定坚决清调出检察机关,直致追究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是我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以及《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明委办〔2015〕11号),《中共**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梅委办〔2015〕19号)和省、市、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5年全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章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队伍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选举产生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为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时间和任务

2015年全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5月开始,7月底前基本结束。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时间进度。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主要任务:一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二是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三是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其他配套组织领导班子。

今年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不确定因素多,因此,各镇(街道)要正确把握选举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法律法规和省、市、区的文件规定,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做好今年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三、方法步骤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既是一次广泛的民主实践,也是一次广泛的普法、用法、执法活动。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依规依策做好选举工作,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把保障村民群众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和罢免权等民主权利始终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步骤大致分为以下九个阶段: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

(一)做好调查摸底。

调查摸底是选举准备的重要工作,各镇(街道)在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前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本辖区内村民委员会班子的履职情况,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外出选民、妇女成员任职情况,以及妇女参加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选举的积极性。了解上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经验和教训,掌握上届选举“重点村”和本届选举潜在的“难点村”情况,特别是农村宗族、宗派和黑恶势力影响选举的情况,研究分析本届选举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以便有针对性地指导整个选举工作。

(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要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精神,组织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镇(街道)应抓好这项工作,为选举全面展开做好准备。审计主要内容有:本村财务收支情况、本村债权债务情况、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情况、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审计程序、审计实施、审计处理等都必须严格按照《**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审计结果应于选民登记日前由负责审计的部门或者单位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村民群众监督。

(三)进行民主评议。

各镇(街道)要根据《关于开展民主评议第九届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梅民[2015]3号)的要求,明确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民主评议时间、内容、对象、方法,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民主评议的主要方法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首先通报问卷调查结果和评估报告,然后由村民委员会成员作述职报告,发动村民代表围绕政策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办事效率、团结协作、干群关系、廉洁公道、工作成绩等八个方面内容进行民主测评,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并将评估结果于换届选举前公布于众。

(四) 筹集选举经费。

选举经费是搞好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物质保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指导选举工作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可以给予补助,补助经费列入县(市、区)、乡、民族乡、镇财政预算。”选举经费具体包括:宣传发动、骨干培训、先行试点、工作会议、总结表彰、选举办公经费等。各镇(街道)要根据这些规定,落实相关工作经费,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选举部署

(一)建立选举机构。

1.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区、镇(街道)要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区指导组由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镇(街道)指导组由同级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受区指导组的领导。区指导组下设选举工作办公室,依托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长兼任,负责选举的日常工作。区、镇(街道)选举指导组职责:(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部署、指导和监督村 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引导村 民依法搞好选举;(3)开展选举试点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4)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有关申诉;(5)确定村 民委员会的选举日;(6)总结交流选举工作经验;(7)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2.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最直接的组织者和操作者,是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唯一合法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主任和委员五至七人组成,主任在成员中推选产生。具体名额、推选方式和成员出缺后的递补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其成员条件:具有本村选民资格,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鼓励和提倡村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和成员,使其发挥领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的作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采取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过半数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投票,推选有效;以村民小组会议方式推选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推选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具体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要求辞职的,应当书面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选举期间无故三次不参加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或违反法律、法规和扰乱、破坏选举工作的,其职务自行终止,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因自动辞职、要求辞职、职务自行终止造成村民选举委员会出缺的,既可以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1)确定选举工作人员;(2)开展选民登记;(3)审查选民资格;(4)公布选民名单;(5)组织候选人提名和预选;(6)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7)组织投票选举;(8)公布选举结果;(9)主持工作移交。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并主持完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时止。

(二)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镇(街道)要根据区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各村要制定具体的选举工作流程。实施意见要明确指导思想、选举时间要求、成立选举机构、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以及妇女成员专职专选工作方案等。特别要确定妇女专职专选层面和范围,研究制定妇女专职专选和参选竞选方案。方案应充分体现选举各阶段妇女专职专选的具体做法、要求和应注意的事项。

(三)培训选举骨干。

镇(街道)实施意见确定后,镇(街道)选举工作机构应立即举办培训班,培训镇(街道)指导选举工作的人员和直接组织选举工作的人员。培训内容是学习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法规、选举政策和文件、选举常识及选举技术、选举工作手册以及选举经验教训等。通过学习培训,做到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把握选举工作法定的方法步骤、操作规程和应对处理各种问题的办法,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指导水平。

(四)召开选举工作会议。

镇(街道)选举机构应分别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保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五)确定选举日。

村民委员会选举日由区、镇(街道)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确定。区村(居)选举指导组确定全区村民委员会选举日为2015年7月8日-31日之间;各行政村具体选举日由镇(街道)选举指导组确定,报区选举指导组同意后实施。选举日必须在选民登记日前确定,不能在选举工作展开后再行确定。选举日一经确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选举日。选举日确定后,应以镇(街道)选举指导组的名义,用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将所确定的选举日和开箱计票时间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外出选民。

(六)做好选举宣传动员。

区、镇(街道)、村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今年选举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宣传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尤其是“七个不宜”,把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贯穿于选举工作全过程,教育和引导选民珍惜和行使好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提高选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为换届选举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坚实的群众基础。在提名和确定候选人阶段,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明确妇女职位的提名方式和要求,积极推荐优秀妇女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要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结合设岗定位、妇女成员专职专选,把优秀妇女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有一名妇女成员。

第三阶段: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选民的民主权利,关系到每个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从本村村民中,挑选懂法律、有文化、工作认真、熟悉本村情况的人担任登记员,一般每一村民小组2至3人。在调查摸底、核实的基础上,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登记日应当确定在选举日的25日以前,选民登记工作应当在5日内完成。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村民对选民名单有异议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认真调查核实,及时调整或者解释,并公布调整结果。核实后的选民花名册应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连同外出选民名单一并报镇(街道)选举指导组备案。在选民登记日前,因故离开本市区的,视为外出选民。外出的选民,选民资格有效,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予以登记,并在选民名单公布的同时,单独公布外出选民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采取走访等多种方式,了解外出选民的详细地址,及时向外出选民邮递一封信,告诉其选举日和开箱计票时间以及委托投票的有关事宜,动员其回村参加选举或委托近亲属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能回村参加投票选举,又未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不计算在本届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数内。

第四阶段: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

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是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产生的,候选人由本村民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提出,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按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在本村民小组的村民代表中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采取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或户的代表参加的方式选举产生,也可以若干户为单位选举产生。根据多数村民意愿,也可以采取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采取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选举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按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采取不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选举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投票,选举有效;被选人按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根据本村人口和村民小组数量,在相关法规规定的原则前提下确定本村村民代表数额。妇女村民代表人数可根据不少于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三分之一的比例确定。并按照各村民小组登记参加选举的妇女村民数与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数比例多少分配各村民小组妇女村民代表人数。同时本着相对均衡的原则,分配各村民小组除妇女村民代表以外的村民代表人数。其分配公式是:某村民小组村民代表名额=全村村民代表总数÷全村总户数×某村民小组户数。计算时采取四舍五入制,每一村民小组至少要有一名以上的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具体数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下列规定确定:800户以上的村不得少于55人;600户以上不足800户的村不得少于45人;300户以上不足600户的村不得少于35人;100户以上不足300户的村不得少于25人;不足100户且居住比较分散的村不得少于20人。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有条件的村,妇女村民代表可采用专职专选的方式产生。村民代表无故连续三次不参加村民代表会议、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由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后公布,其本届村民代表的资格自行终止。在换届选举期间,村民代表不足法定要求的,可从原选举结果中得票数多的选民中依次递补。在平时,补选村民代表,按原产生方式进行。

村民小组长选举,采取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或户的代表参加的方式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采取直接选举方式的候选人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提出的村民小组长候选人必须是本小组的村民代表;也可以采取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采取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按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必须是本村民小组的村民代表。采取不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投票,选举有效;被选人按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

第五阶段:提名产生候选人和竞选

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是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重要程序,也是有选举权的村民参与选举活动、享有选举权利的重要标志,关系到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成员素质和工作效能。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不得少于三人、多于七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职数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确定职数时,应当确定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职位和职数,不能空缺其中一种职位,并确定委员正式候选人人数与应选名额的差额数。同时要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妇女职位和职数,明确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哪个职位设置为妇女成员职位,进行专职专选。候选人提名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各地应根据省、市的文件规定,公布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引导选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直接提出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代替村民提名。选民提名候选人采取书面形式署名提出,可在统一印制的提名表上填写被提名人的姓名和拟提职务,最后署名。两人以上联名提名的,要逐个署名。也允许选民不用统一印制的提名表提名,但提名时必须写清被提名人的姓名、拟提职务、提名时间和最后署名。妇女成员候选人按上述提名方式单独提名,提名非女性人选无效。提名时间不得少于2天,每一村民小组均要有一定数量的提名单,确保提名的广泛性。选民依法提出的所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应于选举日的10日前分职位按姓氏笔画顺序公布。为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整体素质,镇(街道)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所提的候选人,要按照省、市、区规定的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尤其是针对“七个不宜”的对象,不宜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各镇(街道)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任职条件,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开发布,让广大村民了解掌握,引导村民严格按照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推荐提名候选人。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可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写入选举办法或纳入村规民约进行规范。要充分发挥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作用,切实把好“初审关”。镇(街道)要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认真进行审查把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干部队伍。以区为单位,组织、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统一征求区级纪检(监察)、法院、检察、综治、信访、公安、国土、司法、计生等单位的意见的工作,通过审查的候选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初步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召开预选大会公告公布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的一日(二十四个小时)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确定正式候选人方式有两种:一是组织预选。选民所提的每一职位的初步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的差额数的,均应当以秘密写票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预选时,可以召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或者每户派一名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代表参加的预选大会,也可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举行的预选大会,具体形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投票,预选有效,按照应选名额的差额数,以得票数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妇女成员初步候选人应在预选票上单列,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的格子内划“○”,不同意的打“×”,弃权的不作符号。妇女成员初步候选人经过预选,以得票数多少顺序确定妇女成员正式候选人。二是采取在各村民小组设立提名站和秘密写票处进行规范提名时,可减少预选程序,以提名时提名数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组织规范提名时,妇女成员职位单列,单独确定妇女成员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名单确定后,应当在选举日的2日前,分职位按姓氏笔画顺序以公告的形式公布。

竞选可以采取组织介绍和自我介绍两种方式。组织介绍,即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采取设置介绍栏和书信的形式,向选民介绍竞选人基本情况,还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竞选人发表治村方案演说并回答村民询问,以增强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提高竞选人的知名度和透明度。自我介绍,即由竞选人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的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会议上介绍自己的情况。介绍时可采取结合预选大会竞选或专门召开竞选演说会的方式进行;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和监督下,竞选人可通过有线广播、村民小组会议等形式,开展竞选活动。村民选举委员会还可以在村中显要位置设立专门的竞选人情况“介绍栏”和“竞选栏”,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介绍竞选人简要情况时,应同时介绍竞选人遵纪守法尤其是执行党和国家计生政策情况,并将简介公布在“介绍栏”上,竞选人还可将竞选提纲张贴在竞选栏上,让选民了解自己的治村思路。竞选应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和监督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选民不能作为竞选活动的组织者和主持人。竞选人在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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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演说时要坚持原则性,演说内容不能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能作出不切合实际的承诺,不准人身攻击,不准煽动扰乱会场。对竞选人发表不正当言论的,向村民承诺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以及对其他竞选人进行人身攻击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有权当场制止,并及时消除不良影响。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竞选人的竞选时间,一般从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开始,选举日前结束,选举日必须停止对竞选人的介绍。

第六阶段: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是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有选举权的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法律性、程序性、技术性强。投票选举前,必须认真核实本届选民数,明确选举方式、投票方式和投票次数,公布投票选举时间、地点和开箱计票时间,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制作选票和票箱,布置投票场所,发放选民证,编制各投票站选民名册,确定并公布流动票箱投票人员,确定并公布委托投票人员名单,确定并公布代写员和无效票认定具体规则。要动员、组织选民到选举大会会场、中心投票站和投票分站投票。选举工作人员中的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代写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名单应于选举日2日前以公告形式公布。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大会会场、中心投票站和投票分站应设有验证处、领票处、代写处、秘密写票处、投票处,并分别用红纸标上字样。场所周围应张贴“投票须知”、投票流程表、无效票认定规则和投票起止时间,以及有关选举的宣传标语。接受流动票箱投票人员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应于选举日的2日前公布于众。整个投票选举过程严禁全部使用流动票箱,流动票箱投票人员仅限于老、弱、病、残不便到选举大会会场或投票站投票的村民。流动票箱投票结束后,应由选举工作人员签封投票口后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护送至中心投票站。选举日的2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确认并公布委托投票名单,包括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详细名单,便于选民进行委托投票的领票、写票和投票,每一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2人。因文盲或者手、眼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除候选人以外的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近亲属或者村民选举委员会指定的人员在规定的场所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志。投票结束后,要集中票箱,开箱点票,公开唱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张榜公布,同时上报镇(街道)和区民政部门备案,并由区民政部门颁发省统一印制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当选证书。

各镇(街道)在安排确定选举日程时,应在法定的下限时间基础上,留有一定的提前量。整个选举时间大体上需要三十日左右。

第七阶段: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

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组成部分和必经环节,对于推进和深化村务公开工作,确保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落到实处,具有重要意义。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一般由党员担任,由成员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财会人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安排在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之后换届。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或直接选举产生,具体选举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提名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初审的人员名单应当报村党组织审核备案。采取村民会议方式选举的,候选人由本村选民单独或联合提出,过半数选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选举,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规定名额,得票数多的当选。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方式选举的,候选人由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选举,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规定名额,得票数多的当选。村务监督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每年至少两次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第八阶段:工作移交、建章立制和任职培训

工作移交、建章立制、组织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培训,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向析一届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交接。新老村民委员会的交接工作,由村党组织和镇(街)人民政府监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精干高效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工作机构及有关职责。要完善民主议事程序,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民主理财等民主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行为,提高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报告工作、民主评议、审计监督等民主监督制度,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明确评议主体、对象、内容、方式、原则和要求。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的审批、登记、备案和移交等管理制度,促进村民委员会自身建设。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要抓好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任职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工作能力和自治水平,适应并更好地开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培训主要内容:农村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村民自治理论和村民委员会建设知识、市场经济理论和农村致富途径、农村工作的指导艺术、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知识及有关综治、计生、卫生、环保等方面的业务知识。要采取分级培训的办法,抓好村民委员会成员培训。区民政部门负责培训村民委员会主任,镇(街道)负责培训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村民委员会负责培训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第九阶段:验收与总结

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开展选举验收和总结评比工作。要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统计报表,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使选举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般先由镇(街道)组织人员对各村的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再由区选举指导组牵头,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负责对镇(街道)进行逐个验收。采取由下而上的方法,以镇(街道)为单位进行总结评比,交流经验,表彰先进,评选选举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区里适时进行验收评比,对组织严密、选举程序合法、社会反映好,按时完成村民委员会选举任务的,没有因选举工作差错而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镇(街道)、村给予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早作部署。镇(街道)要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并按照规定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经费;要精心准备,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及时妥善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

(二)严格依法办事。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遵照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坚持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打砸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妨碍选举的行为,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手段参选的,要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区防止和查处村级组织换届拉票贿选行为暂行办法的通知》(梅委办[2015]6号)文件的精神,严肃查处十一种情形的拉票贿选行为,对经查核属实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书面说明;情节较重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违犯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投票选举前查实拉票贿选的,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参与、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要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的信访问题,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及时调查研究,妥善答复,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扬民主。

要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的意愿,让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充分表达,使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得到大多数村民认可。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广大村民在选举各个环节中的民主权利,落实村民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和罢免权。

(四)强化分类指导。

各镇(街道)领导要分片包村,靠前指导,对村民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精心实施。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区分不同情况,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选举工作方案,派出得力干部挂点包村,全面掌握选举工作动态,深入分析重点、难点的原因,实行面对面帮助指导,理顺关系,化解矛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换届选举工作期间,各镇(街道)要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每半个月上报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组办公室。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街道)换届选举指导组要建立健全选举工作档案,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填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统计表报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

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县委转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县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对于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义重大,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都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政治方向。二要坚持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的积极性,最广泛的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三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要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进行。

二、时间、方法和步骤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20xx年月日开始到20xx年月底前完成。全乡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于20xx年月日前选举产生;新一届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xx年月日前召开完毕。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时间安排和各阶段主要工作任务为:

(一)准备阶段(9月12日——10月7日)

1、建立选举工作机构(9月12日——9月18日)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经乡党委研究,形成乡选举委员会、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建议名单,报县委组织部按有关程序规定审查批复,负责组织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各选区也要相应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在乡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2、召开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月日——月日)根据省、市、县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于月日前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3、培训选举工作骨干(月日——月日)为保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乡选举委员会将采取集中培训、分阶段训练和以会代训相结合的办法,搞好选举骨干的业务培训工作。结合本乡实际,抽调一批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工作热心、责任心强的同志参与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确保选举工作的圆满成功。4、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月日——月日)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以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等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使干部和选举工作人员认识到严格依法办事、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是自己的工作职责;要让广大选民明确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自己的基本权利,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要让选民明确这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目的和重大意义,了解法律规定的选举程序,增强广大选民参加选举的积极性,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二)选区划分、选民登记阶段(月日至月日)

1、划分选区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的原则,综合考虑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等方面的因素和我乡实际情况,县代表划分()个选区,乡代表划分()个选区。选区的划分要严格把握每一选区人口大体相等和选举1至3名代表的法律规定。2、选民登记选民一般应在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选区登记。县、乡两级人大选举机构要选派并培训好登记员,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动员选民进行登记,也可以设立选民登记站,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通过电视、广播和网络等现代通讯手段,发动选民自行登记,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要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要按照法律规定,认真组织好流动人口参选。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要采取多种措施为流动人口参选创造便利条件,如户口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可以为本地外出在同一居住地的流动人口集体开具选民资格证明,可将传真委托等方式委托视为书面委托,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也可以主动联系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

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确认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对于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流动人口,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三)候选人的推荐和介绍阶段((月日——月日)

1、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月日前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两种提名推荐办法其法律地位相通,均应填写“代表候选人推荐表”。无论何种形式所提候选人都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在提名推荐过程中,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和选民小组介绍所提候选人的情况和理由。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要在月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并提交选民讨论。2、依法做好介绍代表候选人的工作。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依法做好介绍代表候选人的工作。依法做好介绍代表候选人的工作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如实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与选民见面活动要在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3、协商确定代表正式候选人(月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实行差额选举。实行差额选举。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进行差额选举。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在规定的差额内,经选区选民小组讨论协商后,直接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如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法定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的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讨论协商应当公正、公开,使讨论过程成为逐步取得共识的过程。如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可以进行预选,根据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预选程序可参照选举程序适当简化。

(四)选举代表(月日)

1、选举代表,选举月日是我乡投票选举区、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法定日期。一是要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一是要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要从实际出发,进一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步优化代表结构,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的15%;非中共产党员的代表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的34%;少数民族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社会阶层人士担任代表,要统筹兼顾,注重质量,比例适当;连选连任的代表要有一定的比例;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比上一届要有所降低。乡党委要及时向同级选举委员会推荐本辖区党政干部参选名单。二要依法组织好选民投票。按照法律规定,以设立投票站依法组织好选民投票方式为主组织投票选举,在农村选区可以自然村或者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方便选民就地就近投票,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流动票箱,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使用时至少要有2名以上监票人、2名以上计票人负责。委托投票必须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尊重委托人的投票意愿,保障其选举权利。要尊重选举结果,只要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选举结果,都必须得到尊重,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予以公布。对选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处理。2、及时报告选举结果。要认真总结选举工作经验,及时选举工作总结报告。

(五)召开新一届乡人民代表大会

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安排,我乡于月日召开乡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由乡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分别依法对新当选的乡人大代表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由乡人民代表大会依法确认代表资格并发布公告。严格执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产生和任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产生和任职规定。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选配好乡人大主席、副主席。要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乡乡人大设专职主席一人,兼职副主席一人。乡乡人大专职主席、兼职副主席是党员的要进入同级党委班子。

四、加强组织领导组织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强,社会十分关注。为了确保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各项工作。

五、选举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代表素质。人大代表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责任。因此,要通过换届选举,提高代表素质,把那些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能够代表人民利益和意见,有一定议政能力的公民,选为乡人大代表,使乡人大能够有效地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二)充分发扬民主。乡人大换届是广大人民群众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伟大实践。因此,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权利,切实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依法办事。严厉打击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在人大选举过程中,要保障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贿选和利用宗族势力、恶势力操纵选举。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票数等破坏选举或妨碍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行为,要依法予以追究。(四)加强组织领导。换届选举涉及面广,法律性、政策性、时间性强,任务十分繁重。必须遵循“党委领导、各方配合”的原则,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按照讲政治、顾大局、求稳定的要求,把换届选举工作搞好。

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做好我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县县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人常〔20**〕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完成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跨越赶超打下坚实基础,为推进汤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这次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决贯彻和实现组织意图,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坚持发扬民主。相信和依靠群众,尊重和保障选民、代表的民主权利,最广泛的动员选民参加选举。三是坚持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选举法及安徽省选举实施细则、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二、时间安排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从20**年10月下旬开始,12月7日为选举日,选举县、镇人大代表。20**年12月底前,县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具体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建立机构,做好各项准备。时间为10月下旬至11月8日。主要是制定选举工作计划,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培训选举工作骨干。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进行选民登记。时间为11月9日至11月15日。主要是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进行选民登记,搞好选民资格审查,公布选民名单。

第三阶段,提名推荐候选人,选举产生县、镇人大代表。时间为11月**日至12月7日。11月**日至22日提名推荐县、镇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11月23日至11月30日,酝酿、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于12月7日投票选举县、镇人大代表。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填发代表当选证书。

第四阶段,培训代表,筹备召开新一届人代会。时间为20**年12月8日至12月底。20**年12月15日前召开镇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年12月底前准备迎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三、代表选举工作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扎实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1、严把代表素质关。人大代表人选必须具有宪法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备履职意愿和能力,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

2、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按照选举法和省、市关于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以及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从严掌握。对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社会阶层人士担任代表,要统筹兼顾,注重质量,比例适当。非中共产党员代表应不少于35%,连任代表要一般应占代表候选人人选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要把代表的履职情况作为继续提名推荐的重要依据,除工作需要外,上下级人大代表、大人代表与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安排。妇女代表比例应有所提高。

3、扩大代表推荐提名中的民主。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推荐提名人选,广泛讨论研究、充分酝酿协商。加强与各推荐提名单位的沟通,充分发挥选举委员会的作用,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

四、纪律要求

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选举法,增强选民、代表的法制观念,提高民主素质。要教育引导相关领导干部和代表自觉遵守“9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增强党的观念、大局观念、法纪观念,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手段,完善监督措施,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纪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组织监督的作用。要严防代表选举中的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和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依靠法律武器和制度保障,坚决防止各种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对选举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

五、组织领导

这次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考虑,及早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并向每个村(社区)派出一个指导组,负责业务指导。各村(社区)要分别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要处理好换届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互相促进,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抓住发展机遇、干事创业上来。广泛深入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讲政治、顾大局,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3、重视舆论引导工作。镇党委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大力宣传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严肃新闻宣传纪律,密切关注舆情,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各村(社区)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要迅速请示报告。换届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总结,及时向镇党委报告。

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工作实施意见


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工作实施意见

各社区、村委会劳动保障站:

根据xx市xx区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下达给城北街道20xx年就业服务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辖区实际,特提出20xx年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工作的安排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20xx年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继续贯彻落实好就业和再就业第三轮各项优惠政策,推动劳动、就业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做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宣传、培训工作,做好城乡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国、省、市、区制定的促进就业的政策,以增加就业岗位,推动保就业、保增长、保稳定为目标,促进就业各项工作的开展;以落实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为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为主导,推进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再就业,全面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整体服务水平,切实做好城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20xx年的工作目标是:以开发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为重点,帮助960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其中:①失业人员实现就业440人,失地无业农民520人,② “4050”等救助对象120人实现再就业),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组织失业人员就业培训260人,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创业培训50人,培训后自主创业30人,农民工培训120人,富士康招募人数86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600人,新增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400人。

二、继续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加强领导,把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完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体系,继续改善就业环境,努力增加就业岗位,把国家、省、市、区各级就业扶持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做好有关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针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加以落实解决,重点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灵活就业人员、大龄特困人员社保补贴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认真分解和落实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加强职业指导,做好职业介绍和各项配套工作,广泛收集用工信息,加强社区人力资源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完善各项基础台帐。重点为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推荐就业岗位。建立完善的“一站式”服务工作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大力发展各类社区就业实体,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其它就业岗位,重点解决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问题。鼓励服务型、加工型、商贸型企业积极吸纳失业人员,要鼓励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灵活的就业方式,多方位、多渠道实现就业再就业。

(四)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努力改善劳动力素质结构。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办学和就业训练中心职能作用,大力开展有针对性、适用性的各类职业培训工作,积极为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造就业条件。

(五)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工商登记,场地安排,再就业救助等各项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失业人员信息库,做到基础资料齐备,各项数据完善准确。大力推进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的基本要求,健全下岗失业人员救助对象,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岗位开发,建立空缺岗位报告制度,

(六)建立完善的再就业救助机制,鼓励各类企业和就业实体安置吸纳“4050”救助对象,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站的基层平台作用,建立一套完整的“4050”救助对象和公益性岗位档案,积极开展“一走五送”的上门服务活动,采取上门指导,即时服务,结对帮

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扶等各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切实有效的再就业救助活动。

(七)加强对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在强化管理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建立一支高效能,高素质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队伍。

(八)加强宣传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落实国家对小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突出宣传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对维护小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增强小企业和广大职工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协同工会全面摸清辖区内小企业户数、职工人数以及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等底数,按照信息准确、规范、统一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企业进行了解、核查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履行、解除、终止等行为,实现对小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

三、社会保障工作

加强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积极动员城镇居民、农业人口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进一步完善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基础台帐,认真做好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转非人员的基础台帐,确保转非人员的退休按时办理,按国土部门的政策未享受完社会养老保险补贴人员续保补贴工作。加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参保、续保,基础资料的档案管理、完善台帐,做好农转非人员的医保补贴工作。

20xx年,在继续加强内部素质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国家的再就业方针、政策,要加强再就业典型人物和再就业先进事迹的宣传和报道,形成关心下岗失业弱势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要按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及时传递各类就业再就业相关信息,做好就业统计工作,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为我辖区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社会保障。

农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


今年,我县第六届农村党支部任届期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届期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群众公认、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两推一选”的方式产生新一届农村党支部班子,进一步增强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共同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目标要求:(1)全县农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从2月10日开始,于3月底以前基本结束。各村具体选举时间不做统一规定,由各乡镇党委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确定。(2)农村“两委”换届时,先进行支部换届还是先进行村委会换届由各乡镇党委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决定。村委会换届要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的推选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能硬性规定或由组织指定、委派,但党支部不能包办代替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遵循村委会选举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地开展工作。(3)大力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最大限度精简村干部职数,提高村党支部(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和村“两委”交叉任职的比例,每村“两委”成员总数原则上控制在3-5人。

二、村党支部(总支)班子的选配原则

村党支部(总支)班子的选配,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和优化结构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

1、严格选人标准。村党支部(总支)班子任职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是:⑴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组织关系在本村,一般应有两年以上党龄。⑵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以45周岁左右为主体,身体健康。⑶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正在参加大中专学历的农村干部优先考虑)。对政绩突出、有群众威信的在年龄和学历上可适当放宽。⑷能够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履行党员义务。⑸遵规守纪,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⑹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农村党支部(总支)班子成员候选人:(1)政治素质差,思想觉悟低,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甚至对抗的。(2)依照法律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或处在缓刑、假释、保外就医期间的;三年内受过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执行刑罚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正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已经批捕、尚未接受审判或正在接受审判的,有“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3)受党纪处分,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年限内的。(4)三年内曾违反计划生育、宅基地规划政策和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5)参与组织封建迷信活动,信奉“FLG”等邪教的。(6)不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7)缺乏市场经济意识,自身没有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的。(8)道德品质差、不遵守社会公德,私心严重,甚至拉帮结派,打架斗殴,造成很坏影响的。(9)组织或参与、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造成恶劣影响的。(10)年老体弱,身体有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2、严格控制职数。农村党支部(总支)班子成员的职数要本着“高素质、少定员、轻负担”的原则,按照“精干、协调、高效”的目标要求,科学安排,合理配备。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人口在1000人(含1000人)以下的村,农村党支部(总支)班子成员总数原则上为3人;1000人以上的村,农村党支部(总支)班子成员总数原则上为5人。党员人数较少的村,经乡镇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可探索将组织隶属关系划归党员数多且有利于村民生产生活的村党支部(总支)管理。

3、注重班子结构。要注重提高村级班子的整体素质,优化班子结构。要努力提高具有中专或大专以上学历的村党支部(总支)书记的比例;要提高交叉任职比例,积极推行村党支部(总支)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成员;积极推行村委会中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总支)成员,积极推进村委会成员与村党组织成员的兼职。要注意班子成员年龄的梯次配备,要有一定比例的优秀中青年进入农村党支部(总支)班子。要注意改善农村基层组织结构,要有一定比例的妇女进入农村党支部(总支)班子。因工作需要或一时没有合适人选的,村党支部(总支)书记可从县、乡镇机关优秀后备干部中选派。要注意区别不同情况,既要保证村级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又要有利于工作的延续性和班子的合理搭配,确保村级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农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这次农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卢龙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选任农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操作规程〉的通知》(卢组70号文件),采取“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即“党员推荐参评、群众推举测评、党内民主选举”。换届选举工作分六

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党委要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卢龙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选任农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操作规程〉的通知》,并按照县委的安排意见,结合本乡镇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要注意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弄清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二是对所辖村逐村进行分析,对有问题和情况复杂的村,要首先把问题解决好,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选举工作一次成功,尽量避免重复选举,防止激化矛盾。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首先,各乡镇要召开村支委以上干部会,传达县委关于进行农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的意见和要求,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其次,组织广大党员和村民代表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法规、文件,让广大党员、群众了解当前形势,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推荐、选举出群众信任的支部班子。

第三阶段,酝酿、推荐候选人。村支部成员职数,按照村党员多少,由乡镇党委确定,一般在3—5名,10名党员以下的支部只设支部书记,不设支委。首先要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公开班子成员职数、选拔对象的条件和标准、推荐候选人的方法、步骤等有关情况,然后推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民主推荐会时,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村民代表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在此基础上,组织党员投推荐票,村民代表投信任票,推荐党支部(总支)成员人选,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投票要分别统计,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测评结果出来后,对党员推荐票和村民代表信任票比较一致的,村党支部(总支)按党员推荐票由高到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经组织考察后,报乡镇党委审批。党员推荐票与村民代表信任票不一致的,由乡镇党委根据组织考察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职数不低于应选职数的120%。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到会的,经乡镇党委同意,并经到会党员和村民代表通过,可不计算应到会人数之内: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转走的。

第四阶段:正式选举。正式选举是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要严格按照《选任农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操作规程》进行。第一,确定选举日期,选举日期必须事先书面通知本支部全体党员,并报告乡镇党委,乡镇党委要派人参加,指导、监督或主持选举大会。第二,要严格掌握到会人数,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正式选举。可不计算应到会人数的党员与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会议规定同样掌握。第三,选举大会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一是上届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做工作报告;二是公布乡镇党委批准的正式候选人名单,并简要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三是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必须当场写票、当场记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参加选举的党员因不识字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自己填写选票的,可委托参加会议的其他党员代写选票,被委托人必须完全按委托人意愿填写选票。未到会党员,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一半以上者,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支部委员。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如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第四,支部委员产生后,召开第一次支委会,等额选举支部书记,确定委员分工。第一次支委会由新当选的一名委员或乡镇党委参加会议人员主持。不设支部委员的,由全体党员直接差额选举支部书记,程序、要求与选举支部委员相同。第五,新选出的党支部要向乡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和选举结果,待乡镇党委书面批复后,宣布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六,因各种原因,第一次选举未能成功的,可在一个月内组织第二次选举;第二次选举仍未成功的,不再组织选举,由乡镇党委根据多数党员意见,任命或下派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工作。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新一届党支部(总支)产生后,首先要根据需要尽快履行职责,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连等村级配套组织的领导,对除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外的村级配套组织和村委会下设组织负责人进行分工。同时,按照《农村两委“一制三化”管理办法》,根据本村实际,建立村两委班子工作制度。组织、指导村委会制订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任期工作目标,依法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第六阶段,检查验收。换届选举结束后,各乡镇要进行认真检查,对组织不严密、程序不规范的要依法进行纠正;对没有按规定程序选举或走过场的,要限期按规定程序重新进行选举。县委将对各乡镇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抽查,对组织混乱、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农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1、要切实加强领导。县成立全县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指导和检查验收。各乡镇要成立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为换届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组长要亲自参与筹备、组织、实施等各环节具体工作,对换届选举难度大的村,要加强指导、亲自组织,以确保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在选举前,各乡镇要将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包括选举日程安排、拟选职数等情况一并上报县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要严格履行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农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是一项非常严肃、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乡镇党委必须认真掌握、严格操作,绝不能自作主张、独出心裁、另搞一套。对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出现的新情况,要及时向县农村“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是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要坚决防止任人唯亲、领导指定和不经民主推荐候选人就进行选举的现象发生,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使新支部班子真正代表大多数党员、群众的意愿。

3、认真做好落选干部的思想工作。各乡镇党委要认真做好落选干部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选举结果,正确对待党员、群众的选择。

4、搞好新当选干部培训教育。首先,乡镇党委要教育新当选干部正确处理好与老干部的关系,虚心向老干部请教,学习他们的长处,吸取他们的教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不辜负广大党员、群众对自己的信任。同时,要搞好对他们的业务培训,使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尽快进入角色。


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各社区党委、党支部,镇机关各部门: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合蜀组〔〕54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情实际,现就做好我镇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打造“五个好”社区党组织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以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社区党组织班子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勇于争先的新型干部队伍,为推动我镇“两个率先”进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换届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引导社区党员、居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鼓励党员公平竞争,努力扩大基层民主,保证党员和居民群众能真实表达自己意愿,自主选择。
3、坚持德才兼备、优化结构的原则。放宽眼界,严格考察,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遵纪守法、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居民服务、群众拥护的人选进社区党组织班子。
5、坚持以党建带动群团组织建设的原则。在换届过程中,充分考虑工青妇及民兵等工作需要,注意选拔年轻干部和妇女干部。
6、坚持有报必查、严查严究的原则。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贿选、侵犯党员选举权利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三、职数与任职条件
班子成员职数:社区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社区党委一般由5至7人组成,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
班子成员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热爱社区工作,有奉献精神,在群( )众中有较高威信;熟悉党务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工作步骤
1、准备工作(7月20日-23日):换届前,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会议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议程、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职数,以及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程序安排等。社区党组织接批复后,及时召开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下辖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会议,传达批复精神,研究换届工作相关事宜,学习有关文件和规章,培训骨干。利用不同形式宣传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程序及有关内容,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
2、党员推荐(7月24日):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在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和纪委成员述职报告后,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并将推荐情况上报镇党委。镇党委按照下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群众推荐(7月25日-26日):社区党组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镇党委确定的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现场公开计票,并将投票结果上报镇党委。镇党委在社区居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应选职数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7月27日-29日):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镇党委研究确定下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和纪委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并下达批复。
5、党内选举(7月30日):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等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党员大会主要议程:
1、作上届党组织工作报告;
2、酝酿下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确定正式候选人;
3、通过选举办法;
4、推荐监、计票人;
5、组织选举,现场计票、公布结果。
选举中,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

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以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比缺额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
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报镇党委批准。
五、工作要求
搞好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强我镇基层组织建设,发扬党内民主,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组织和居民群众中的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快“两个率先”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镇党委成立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同时成立指导小组,深入社区指导工作。各社区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换届选举工作,书记负总责。在换届选举中,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程序,按章操作;要及时掌握、解决选举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镇党委汇报;要坚决防止和查处请客送礼、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社区要做好换届选举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要以图片、影像等丰富多彩的形式留存,并对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于8月3日前报镇党政办。
附:
1、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名单;
2、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人员名册;
3、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
4、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人员名册;
5、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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