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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基础建设方案

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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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

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按照淄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争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镇为统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中心任务,以“建章立制、完善网络、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政策引导、创新发展”为目标,围绕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调整思路,创新方式,精心组织,加大力度,全面提升我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为全镇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建立规范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增强计划生育国策意识、提高计生优质服务水平和能力、转化后进单位工作成效、提升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形成“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办事公开、宣传深入、服务到位、责任落实、管理提升、群众满意”的新局面。
三、工作安排
(一)强化村级组织责任,加强队伍培训力度
加强村级组织领导责任,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分管“两委”成员和计生专职员为具体工作责任人,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与村主职干部年薪工资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责任目标的,坚决落实“一票否决”,被市、区“一票否决”的村,实行镇主要领导约谈制度、镇领导挂包重点管理村制度。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组织镇、村计生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全市“万人大培训”活动,采取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知识竞赛等形式,强化计生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学习及业务知识、服务技能培训等,全面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能服务、会服务”的计生队伍,在全镇树立良好的计划生育工作者形象。
(二)深化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计生国策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基本国策、法律、法规以及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宣传。镇计划生育宣传车在全镇广泛宣传,LED屏计划生育公益宣传画面滚动播放,村(社区)要强化宣传形式和氛围,建立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人口学校、文化大院、农家书屋、计生文艺宣传队等阵地,在重大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发现推广村级先进典型,推荐参加市、区“身在基层为群众,争当最美计生人”评选活动和“三爱”事迹及基层最美计生人报告会,并在全镇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三)强化服务阵地建设,深化计生优质服务
按照市、区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加大镇、村服务站建设,本着方便群众、优质服务、工作有效的原则,依托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服务中心,在政策咨询、证件办理、利益导向、计生助福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开展孕期、产后、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建立完善重点随访 人员登记簿和重点关注人群登记簿,实行镇、村计生人员每周下户不少于三天。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宣传栏定期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结婚登记、一孩注册、二孩审批、出生信息、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人员、有奖举报等事项,及时帮助解决育龄群众落实国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真情计生、圆梦亲情”活动,让广大计生家庭特别是计生困难户切实感受到人口计生部门的关心关爱。组建阳光计生服务队 ,深入各村(社区),为育龄群众进行免费健康查体,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跟踪随访服务,全方位提供最优质服务。积极宣传并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广大育龄群众的各种优先优惠政策,组织志愿者对遭遇伤病、意外等特殊困难的计生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扎实推进“计生助福行动”,切实解决计生困难家庭生产生活难题。
(四)坚持依法行政工作,争创依法行政示范镇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执行上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积极争创全市依法行政“示范镇”。全面落实“上门告知”制度,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把对案件处罚征收社会抚养费作为重点,镇、村协调配合,加大力度,重点分析,组织力量对历年来未处理的违法生育人员报区进行处理处罚,继续实行顶格征收社会抚养费和法院执行等强有力的措施和办法,努力提高案件处结率,震摄违法生育行为,从而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五)强化长效管理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强化计划生育长效管理机制,将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纳入考核和奖惩,使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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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生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一是镇包村人员实行每月督导,按照村级基层基础工作的要求,检查村级档簿资料和随访情况,特别对育龄妇女信息管理,上报各种报表信息,做到核对及时,信息准确,同时根据统计管理口径对育龄妇女管理服务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对符合移交条件的逐步进行移交,实现日常工作制度化。二是坚持每月例会制度和季度奖惩兑现,规范工作考核细则,对各村(社区)的基层基础及重点工作及时进行通报,实现考核机制经常化。三是严格奖惩,把查体、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做为重点。做好每年三次的育龄妇女查体工作,把“八签字”制度落到实处,下大力气抓好查体找补工作,特别是在外人员和重点人群的跟踪随访,争取做到不漏查不漏管。同时,依托流动人口平台和张店流动人口查体站,加大对流出人员随访服务力度,将控制违法生育行为做到关口前移。继续加大对应落实措施人员的放环力度,重点加大违法生育人员落实长效措施力度,长效措施落实率保持在92%以上,实现重点工作管理规范化。
(六)加强计生协会建设,深化村民自治管理
加强计生协会建设,切实抓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管理,在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加大落实力度,严格执行,充分发挥出村民公约的作用,执行好村民公约中奖励、惩治措施,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愿落实计生政策,从而进一步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七)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现同管理同服务
建立健全外来流动人口组织网络,实行网格化管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格内居民的房屋出租、外来人口居住及家庭外出人员、外出详细地址等情况进行上门走访了解,加强动态走访和重点管理,通过收集和反馈信息,对流动人口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充分运用网格信息平台,对流动人口定期发送短信,开展宣传教育,同时整合现有服务资源,大力宣传普及有关流动人口的法律法规、免费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知识,切实做到同管理,同服务。
(八)落实利益导向机制,惠泽计划生育家庭
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大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从而引导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高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知晓率,使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其中。按照博白政发【20xx】67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对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农村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以及参加新农合、新农保、退出二胎指标等的资格认定、审核和年审工作。通过认真审核、层层把关、严格审批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落实兑现奖励资金,确保各项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政策的全面落实。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认真落实市、区文件精神,镇成立“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镇领导小组加强督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我镇“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深入、扎实、有序地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紧紧围绕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突出抓好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将提升计生队伍综合素质和开展“阳光计生、真情计生”相结合,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加强行风建设,把群众关心的生育情况、奖励扶助、技术服务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有关事项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提高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三)加强协调,实现综合施治
人口计生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大统筹”的方法,依靠各部门的力量推动计生工作整体向前发展。我镇将确保基层计生机构设置稳定、人员配备合理、队伍网络健全、投入保障有力,加强与司法所、妇联、民政办、派出所等部门的协调,齐抓共管,相互配合,提升全镇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服务水平。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破解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难题,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我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促进我镇人口计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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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


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积极主动适应党建工作新常态,县委决定,2015年在全县深入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突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员干部“五带头”,践行“一线工作法”,围绕“抓党建就是抓关键、抓作风就是抓重点”的思路,大力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为加快实现“富民、强县、设市、率先小康”四大历史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2.目标任务。用一年的时间,集中解决当前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党员干部队伍在思想建设上有新境界、作风转变上有新突破、形象塑造上有新提升、工作推进上有新成效,打造全省一流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党员、服务群众。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

(一)开展“思想建党”行动,提升党员干部群众思想觉悟

3.开展全民思想政治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重要方针政策引向深入,实现党的声音全面全员全覆盖。县委党校、各级党委(党组)要将系列讲话和重要方针政策分别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中心组必学内容;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开展系列讲话和重要方针政策专题学习;县委宣传部要编印系列讲话、重要方针政策宣传教育读本,并组织县电视台、县外宣中心进行宣传解读;通过举办农民夜校、组建农民宣讲团等方式,推动系列讲话精神和重要方针政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园区,形成党员干部和群众在思想上统一、政策上理解、行动上支持的良好格局。

4.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开展“学习党章、对标党章”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意识、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革命精神”活动,利用“四渡赤水”纪念馆群、**县党员干部作风教育基地等阵地,教育党员干部弘扬优良革命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开展“五梳理三带头”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深化对县情的认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标先进、自加压力,增强党员干部的危机意识、进取意识。

5.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表率。通过“道德讲堂”、“积德榜”、“党员义工服务”等形式,引导群众、发动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创建全国卫生县城成果,提档升级“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深入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寨”、“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群众素质和文明水平,营造“明礼知耻·崇德向善”的淳美民风。

(二)开展“组织重塑”行动,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6.重塑村级党组织形象。按照行政村20%的比例继续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重点整治“庸人治村、家族式治村、村霸治村”;教育提升一批工作思路不清、工作不在状态的村干部;依法罢免(免职)一批群众意见大、工作能力差的村干部;坚决打击一批“村霸式”、“家族式”村干部;大力选派国家干部到村任职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把村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纯洁、群众认可的先进“战斗堡垒”。

7.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要时刻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县委领导,维护县委形象,不折不扣地贯彻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搞各自为政、自行其是;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总支)负责人每年必须主讲1次以上党课;在“七·一”前后,各级党组织要召开以“三严三实”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要认真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各党支部每2个月要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全面开展“党员问政”活动,党支部要对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每季度要将为民办事、为民解决问题等情况向党支部汇报,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党支部每个季度向党员通报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接受党员的问询、监督及评议,实现党支部与党员“双向”监督、评议。

8.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平台,推动水、电、邮、讯、金融等服务进驻大厅,实现“一站式”服务,重点创建8个升级版乡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搭建党代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平台,高标准建设党代表联络室(点)4个。加强村级办公阵地建设,着力完善厨房、厕所、宿舍、文体娱乐等配套附属设施,全面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整合部门资源,高标准创建土城镇华润社区、隆兴镇柑甜村等5个省市一流党建综合示范点。各乡镇(区)要自主创建1个以上党建综合示范点,巩固提升已经完成创建的示范点。

9.强化基层党组织发展功能。以村为单位,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致富产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全面创建小康等重点制定“强村富民”规划。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做到致贫原因精准、帮扶措施精准、动态管理精准。全面落实《关于实施“强基固本”工程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进一步盘活村级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利用资源优势,结合市场需求,选准发展项目,全面消除“空壳村”,实现全县90%的省定一类贫困村集体经济积累超过3万元,90%的省定二类贫困村和其他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积累超过5万元。进一步理顺镇、村财政管理体制,探索建立乡镇、村土地出让金返还制度,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制定村级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资金的使用、管理。

10.提升基层民主建设水平。全面推行“四事”基层工作法和“四议两公开”。2015年,以村民组为单位成立村民议事会要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有效发挥村规民约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作用;推行党务村务财务“全程晒单”,将党员发展、项目建设、危房改造、农村低保、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土地征收补偿、集体经济收入支出等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实行一月一晒、一事一晒、特事特晒,坚决杜绝不晒、假晒、晒不全;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选派纪检干部兼任指导员,每年评选一批优秀的村务监督委员会。

11.强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两个全覆盖”;要进一步规范阵地建设,着力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切实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2015年创建4个县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示范点。

12.扎实开展“五进万家”活动。全面推广东皇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模式,扎实开展“政策法规进万家、问计问策进万家、利民实事进万家、文明新风进万家、和谐小康进万家”“五进万家”活动,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厘米”、“最后一毫米”。大力实施“广播村村通”工程,定时宣传政策法规,推动政策法规进万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推动问计问策进万家;深入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需,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开展干群结对帮扶,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要结对帮扶1户困难群众,科级以下干部职工每2人要结对帮扶1户困难群众,推动利民实事进万家;积极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公共利益,改善村容村貌,文明、从简办理婚丧事宜,着力整治恶搞婚事、大办丧事等陈规陋习,自觉抵制“滥办酒席风”,推动文明新风进万家;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教育引导群众互爱互助,帮助农户发展产业,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和谐小康进万家。

(三)开展“活力倍增”行动,提升干部人才综合素质能力

13.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坚持不懈抓好乡镇党委书记、村级党组织书记、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健全乡镇党委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考评、关爱激励制度,建立乡镇党委书记后备干部库;出台《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提升乡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能力。加强村级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加大选派国家干部到村任职力度,确保80%的村(社区)由国家干部担任“第一书记”或书记,每村(社区)有2名以上国家干部在村(社区)工作;出台《关于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村(社区)干部面向党员群众述职述廉制度,全面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项目书记”升级计划,实现“项目书记”比例达85%;深入开展“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加大对“党员创业带富”工程的支持力度,新培育农村党员创业带富示范户240户。

14.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县2015-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规划》,扎实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强化干部日常监督和管理,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组建作风巡视组,对破坏投资环境行为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中梗阻”进行专项整治,着力整治“庸官懒政”;探索县直机关中层干部跨单位、跨部门轮岗交流办法。加强乡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日常研判,深化转非干部“召回”工作。

15.激发人才创业活力。贯彻落实《**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着力实施**籍优秀人才“归雁工程”,开辟“绿色通道”,对回县创业、就业的优秀人才,保留原职级或原职称待遇,并对其户口迁移、子女入托入学、配偶就业、居住、医疗等提供优先服务。全面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项优先优惠政策,激发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活力,努力在全县形成“人才回乡、资金回流、企业回迁、信息回归”的良好局面。

16.提升村级保障水平。加大在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积极探索选拔优秀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进乡镇领导班子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争做同步小康村党组织书记的实施意见》(黔组通〔2013〕26号),对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连续两年获得市级表彰或连续三年获得县级表彰的村级党组织书记(主任),任期内从次年开始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健全村(社区)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按照分级承担的原则,县级财政确保村(社区)干部报酬2015年人均达1600元/月以上,2016年人均达2000元/月左右。建立村级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村、社区运转经费分别达5万元/年和6万元/年。

(四)开展“铸廉反腐”行动,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17.狠抓责任落实。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开展以述职、述廉、述效、评议为主要内容的“三述一评”活动;建立各级党组织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18.强化廉政教育。强化党纪党规党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开展党在我心、民在我心、责在我心、戒在我心“四在我心”主题活动和“家庭助廉”活动,教育党员干部及家属廉洁自律。编印案例读本,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宣传和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力度,大力营造“不想腐”的浓厚氛围,着力提升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

19.严惩腐败行为。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制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腐败案件发生。强化民生特派监督,以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为抓手,强化民生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严肃查处侵害群众权益、侵吞民生资金的案件,加大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大力营造“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20.严格落实责任。县委党建办要统筹抓好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工作,按项目化方式进行调度、督查,严格执行“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问效机制,将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作为党建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重点内容。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的组织领导,4月中旬前制定具体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10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目标;11月份,各级党组织要进行自查总结,扎实开展“回头看”;12月份,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兑现奖惩。

21.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宣传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实际成效,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县委将评比表彰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激励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当先锋、打头阵、争第一。

开展基层基础建设“两示范、一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


开展基层基础建设“两示范、一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

开展基层基础建设“两示范、一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街道党工委,各镇、乡党委,市直属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根据《市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及《中共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市开展“基层基础年”建设活动,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基层基础示范村、示范站所创建和后进村整顿活动(以下简称“两示范、一整顿”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村级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站所是政府职能部门的窗口单位,两者都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力量,承担着直接服务广大群众的重任,其工作作风和成效如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开展基层基础“两示范、一整顿”活动,提高村级组织和基层站所管理服务水平,对于加强新时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对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开展基层基础“两示范、一整顿”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合心合力应对严峻挑战、创业创新推动科学发展”实践总载体,以村级组织和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坚持示范、整顿两手抓,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着力培育一批“可信过硬、可学能推广”的示范点,着力整顿一批“群众不信任、组织不放心、社会不认可”的后进村,着力解决一批制约基层基础建设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束缚和保障性困扰,切实发挥村级组织和基层站所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以及在计划生育、社会维稳、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生态保护等社会面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全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夯实科学发展基层基础。
通过半年多的创建整顿,力争到10月,全市基层组织中有10%左右的村达到示范村标准,10%左右的后进村得到整顿转化,10%左右的基层站所达到示范站所标准。
二、创建标准和整顿要求
(一)示范村创建达到“五个有”标准:
一有健全和谐的组织机构。村级党组织设置合理,班子健全,成员分工明确,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充分。建立健全包括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及村民委员会下属单位在内的村民自治体系,工作网络顺畅,作用发挥明显。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能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机构健全,治保、调解组织体系完善,职能明确,运行规范,运转协调。
二有坚强过硬的干部队伍。村党组织书记素质高、能力强。村干部廉洁勤政守法,管理服务能力较强,村两委关系协调,领导班子团结坚强,工作实绩突出,受到上级组织认可和群众拥护。村两委后备干部做到正职一职两备,副职一职一备。党组织活动正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干部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好,党员能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稳定,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较好,能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双带”和稳控能力。
三有优势鲜明的主导产业。有依托本地资源的支柱或特色产业,劳动力就业充分,农民人均纯收入总量或增幅居本市行政村上游水平。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体系基本形成,农民组织化程度高,村级集体经济保值增值机制有效,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四有活力有序的民主政治。健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制度,党员群众能充分行使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民主决策科学规范,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及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落实到位。民主管理扎实有序,严格执行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基础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集体财务收支按程序审批、入账,民主渠道畅通,实施效果好。民主监督切实有效,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村干部激励约束制度得到较好实施,村务、财务公开全面真实,做到内容、形式和程序“三到位”,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程序产生并发挥作用。村民法制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较强,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和人民当家作主得到有机统一,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
五有统筹发展的社会事业。按照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要求,高标准制定村级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并能逐年组织实施。村庄整洁优美,各类污染整治得到全面落实,环境绿化程度较高。水电路和通信设施较为完善,农村服务资源有效整合,服务功能和辐射作用得到强化。医疗设施较为齐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开展基层基础建设“两示范、一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第2页

达到规定要求。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低保对象和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养老保险基本覆盖,孤寡老人实行集中供养。精神文明建设卓有成效,村风民风纯朴,邻里和睦,基本没有黄赌毒现象和封建迷信等陋习。农村治安防控网络健全完善,社会治安良好。计划生育符合率达标,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新农村建设业绩显著,在全市各行政村中走在前列。
(二)后进村整顿达到“五个明显”要求:
一是村级组织作用明显发挥。建立健全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人员配备到位,工作制度完善,能认真履行法律规章赋予的各项职责。各类组织之间职责明确,运转协调,配合密切,能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党员干部队伍战斗力明显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具备履行职责、胜任工作的能力,能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村两委干部领导群众发展的能力和村级事务管理水平明显增强,村两委议事制度健全,关系协调,工作开展正常,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党组织活动基本正常,年内能发展一定数量的党员或培养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党员队伍结构有所改善。村党组织班子注重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村干部队伍后继乏人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党员能够自觉参与素质培训,积极参加“双带”活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较好体现。
三是经济发展活力明显增强。能结合当地优势和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发展规划。积极探索致富路子,发展后劲和活力明显增强,村民人均纯收入有所提高,村集体经济薄弱现状得到较大改观,基础设施有新的变化,生产生活环境有较大改善。
四是民主政治建设明显加强。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制度并抓好落实,着力推进党务、村务公开,引导村民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能较好地执行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按章办事,行为规范( ),能尽职尽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干群关系明显改善,社会稳定。
五是突出问题得到明显整治。坚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化解矛盾,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农村行路难、吃水难、就学难等基础设施问题得到缓解,村容村貌整治活动有序推进。对村里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及财务混乱、宗族宗派势力严重干扰村务等热点、难点问题,能对症下药,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形成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示范基层站所创建达到“五个有”标准:
一有团结精干的工作队伍。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群众观念强,工作作风实,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坚强有力。党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较高,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较强,能够适应形势任务发展的要求。职工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工作风气正,对外形象好。
二有完善健全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建立起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决策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政治业务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落实到位。
三有便民高效的服务机制。办事窗口环境整洁,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流程公开、透明、简捷。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服务主动热情,服务质量较高。行政行为规范化、行政流程便捷化、行政手段电子化得到有效实现,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积极推进为民、便民、利民措施。
四有全面履职的管理体系。条块关系清晰,职责范围明确,监管机制规范,能够切实加强与乡镇(街道)、上级主管部门的配合和衔接。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积极承担和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改进管理方式,严格责任追究,杜绝公共事务管理中“越位、缺位”、“管理扯皮、责任推诿”、“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管而不力”等现象。畅通内外监督渠道,设立监督电话,聘任监督员,较好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高度重视社会投诉,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有社会认可的公众形象。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效果好,领导班子、工作人员社会形象佳,受到当地群众、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一致好评,在各类考核评比活动中表现突出,业务实绩和服务水平走在全市前列。
三、方法步骤
开展基层基础“两示范、一整顿”活动,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分步推进、率先突破、持续攻坚的要求,坚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与要求有机结合,确保双向联动、互促互进。活动从4月开始,至10月基本结束,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调研,制定方案(4月上旬—5月上旬)。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摸透所辖村和基层站所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明确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攻关方向,确定创建和整顿对象。各乡镇(街道)要筛选10%左右条件较好的村进行示范创建,10%左右的后进村进行整顿转化,各部门单位要筛选1-2个站所进行示范创建,并根据创建和整顿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创建时限和责任,提出具体创建措施。有联系创建示范和整顿后进任务的部门单位,要及时加强与各乡镇(街道)的沟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于5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二)组织实施,创建整顿(5月中旬—8月上旬)。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抽调力量成立工作组,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大创建整顿力度,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与有关部门单位之间要及时交流活动进展情况,合力破解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强化督办检查,对已经形成的规范措施,要抓好落实,跟踪办理;对创建整顿不到位的环节和新出现的问题,要对症下药,一抓到底。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果(8月中旬—9月中旬)。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自查自验,认真总结经验做法。要按照整体推进、系统配套的思路,把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清理和修改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制约基层基础建设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一批推动基层基础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创建和整顿工作总结、健全规章制度情况要于9月1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公开测评,考核验收(9月下旬—10月底)。活动结束后,要以群众评议为主,以书面问卷、座谈访谈、民意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开展示范创建或整顿工作的成效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同时,结合满意度测评结果,市委组织部将组织有关乡镇、部门单位人员成立检查验收组,根据具体考核细则,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帮扶创建制度。市领导每人要带头联系创建1个示范村或基层站所,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帮扶创建1个示范基层站所、1个示范村或整顿1个后进村,每个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帮扶创建1个示范村或整顿1个后进村。在活动期间,要经常到点调研指导,督促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总结提炼创新经验,努力创建一批成效明显、组织认可、群众满意的示范典型,引领和推动全市基层基础建设。
(二)开展基层干部专题教育培训。5月份,举办3期基层干部专题培训班,一期组织创建示范村的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监委会主任集中开展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特色产业培育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一期组织后进村的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监委会主任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政治、法律法规、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一期组织创建示范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开展行风建设、内部管理、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邀请市领导、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专家授课,切实提高基层干部驾驭全局和推动科学发展的素质和能力。
(三)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对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村,要抓好规范发展,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审计监管工作,积极实行集体资产以价值形态为主的管理办法,管好用活村级集体资产,促进资产增值。对集体经济薄弱的村,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财政、税收、信贷、用电、用地等各方面给予优先照顾,支农资金要向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倾斜,并且安排专项资金对“空壳村”予以重点扶持。要建立健全长期结对帮扶责任制,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经济强村、企业等与经济薄弱村进行“捆绑帮扶”,以强带弱、以富帮穷;坚持上下联动,市、镇共同帮扶经济薄弱村,帮助村两委理思路、筹经费、上项目,搞好“造血式”扶贫,增强其发展后劲。
(四)实行示范创建激励制度。将示范创建工作与旧村改造、千百工程、生态农村、共建文明及其他政府安排的项目相挂钩,对示范村在政策上给予倾斜,资金上予以照顾。对示范验收合格的村,由市财政给予10000元的办公经费补助,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每人补助5000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报帐员每人补助3000元,充分调动村干部参与示范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五)创新便民服务载体。开展便民代办服务,由大学生村官或驻村干部兼任代办员,通过代办民政、保险、计划生育、土地及村镇建设、户口迁移等具体事务及其他审批项目,为群众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公正快捷的服务。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推行集中审批、全程代办、特事特办等优质服务,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组织示范创建基层站所和示范创建村进行结对,活动期间,示范创建基层站所要到所结对的村开展1次以上现场办公活动,为村民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六)主动下放管理权限。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依法合规、便民高效、能放则放的原则,梳理出明确的业务办理和便民服务项目下放到基层站所,向基层延伸服务网络,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群众的服务需求。下放的项目名单要于6月底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七)建立乡村法律服务工作室。组织百名法律工作者进百村,并在有条件的村设立“乡村法律服务工作室”,由法律工作者免费为村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通过帮助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代书各类合同、协议,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协助村两委、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当前农村多发的土地所有权权证、土地承包、旧村改造、拆迁安置引发的问题和纠纷,引导村干部和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表达诉求,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八)实施“破难攻坚促和谐”专项行动。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排查和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关系民生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社会矛盾,帮助村干部组织开展“破难攻坚促和谐”专项行动,着重于实现“四个一”,即认真化解一批影响当前农村稳定的社会矛盾,集中攻坚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主动解释一批解决不了的遗留问题,帮助扶持一批困难村走出发展路子。
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五、组织保障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两示范、一整顿”活动作为今年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真正把这项事关基层社会稳定、事关农村科学发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基层基础“两示范、一整顿”活动,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加强对全市开展“两示范、一整顿”活动的统筹指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两示范、一整顿”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建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抓、主动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抓,抓出成效、抓出典型。各驻村干部要自觉增强责任意识,经常深入到村,积极指导协助所驻村两委干部开展创建整顿活动,督促各项措施落实。有关村、基层站所主要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两示范、一整顿”活动扎实有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部门协同、主动配合、合力建设的原则,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纪委要配合制定基层站所示范创建考核细则,参与活动的指导检查和示范创建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并牵头抓好基层站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要配合抓好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市委农办、市农(林)局等涉农部门要切实承担在促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等方面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责;市财政局要加大对基层基础建设及农村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并为“两示范、一整顿”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市发展和改革局要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上给予优先安排;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要在村级建设规划、用地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创建和整顿活动的服务,努力形成部门、社会合力共建的良好局面。各有关村、基层站所在活动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把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创建整顿工作的重点,把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作为创建整顿工作的主线,认真分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落实、查漏补缺,务求实效。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在坚持活动总体要求和步骤安排的前提下,紧密结合村、基层站所的不同特点和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设计特色鲜明、切实可行的活动载体,分类开展创建整顿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四)督促检查,确保进度。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市委组织部要加强跟踪联系,开展不定期的督查活动,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向市委报告,向下通报。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联系,加强检查指导,掌握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遇到具体的政策性问题或关键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共同商讨解决。要强化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对“两示范、一整顿”活动的监督。
(五)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干部群众投身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掀起宣传和思想发动的新高潮,切实把开展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讲清楚,明确创建活动的目标和方向。要及时挖掘和宣传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使不同基础和条件的村、基层站所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对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行动迟缓而导致工作开展不好的反面典型,要及时进行通报。
附件:1、示范村考核标准
2、后进村整顿考核标准
3、示范基层站所考核标准

公安局“十一五”基层基础建设规划


公安局“十一五”基层基础建设规划公安局“十一五”基层基础建设规划
 公安局“十一五”基层基础建设规划
按照管理局党委、管理局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山领导干部大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我山公安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为契机,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正规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通过抓基层、打基础、练内功,使我山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公安基础建设、公安科技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构建文明平安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庐山作出贡献。
二、公安信息系统基础建设
1、网络基础建设。充分利用庐山智能集成中心光纤资源,四级接入覆盖面达到100,实现数据、语音、图象三网合一,传输速率达155m,开通350兆无线集群通信,进一步完善局域网建设,全局所有科所大队逐步实现电子政务系统,实现网上公文流传达。
2、应用系统建设。以公安信息网络为依托,加强各类公安信息的综合应用,实现公安信息跨地区、跨部门、跨警种的共享,逐步实现日常管理、实战、指挥决策的信息化和科学化。同时,完成包括派出所在内的综合信息、违法犯罪、国内安全保卫、网络安全监察、队伍管理、人事信息等六大查询系统建设。建立我山人口基本信息、中外公民出入境信息、警员基本信息、安全重点单位信息、违法犯罪人员基本信息、在逃人员信息、被盗抢汽车信息、机动车和驾驶员信息八大基础性、共享性信息资源库,初步建成一个信息化基础设施比较完备、信息应用种类较齐全的公安信息应用系统。
3、指挥系统建设。在“三台合一”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庐山公安智能集成中心在信息处理、传输、监控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协调、指挥、决策水平。加强与上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网络链接,建立公安指挥系统网络,在安全、保密、快捷的基础上实现公安指挥信息的资源共享。
需要资金50万元。①指挥系统建设。每年投入资金10万元分五年完成。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建设地点庐山公安局指挥中心。
三、大力加强基层所队装备建设
1、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建设。
1)人口管理。完成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常住人口管理、重点人口、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暂住人口管理信息化,在派出所、刑警队建立活体指纹采集系统,逐步建立指纹数据库。
2)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的推广应用工作,以重点单位、要害部门、重点场所和居民区安全技术防范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加大金融、文物、加油站、液化气站、首脑机关、室内景点、社区的安全技术防范的投入。
3)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办公用房。根据庐山体制改革、机构改革,随着“两场两所”划归,需要在山下增设公安分局和公安基层派出所,解决基层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十一五期间将对庐山园门派出所以及其他新建派出所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以上三项建设项目初步预算1235万元。①人口信息系统。需要资金20万元,分三年完成,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②全山安全防控系统。需要资金200万元,分五年完成。资金可采取财政拨款和受益单位出资,其中,受益单位出资100万,配套平台建设由财政拨款100万;③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建设。需要资金共计万元。分三年完成。今年在山下设立公安分局和派出所,需要开办费为50万元。2016至2018年全面完成在通远建立公安分局和山下管辖范围内派出所办公楼建设,其中分局办公楼在2017年前完成,需要资金500万元。三年内全面完成赛阳派出所、莲花洞派出所、通远派出所、威家派出所办公楼建设。四个派出所按照每个派出所需要80万元投入计算共需要32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省财政配套资金40万元。④装备建设。2016年给分局配备3000型桑塔纳1台,分局办公室、治安队、刑警队和南北山治安卡口配普桑车辆5台,四个派出所配备4台普桑车辆共需要资金100万元(每台车10万元)。此外,各种警用装备建设20万元。⑤园门派出所办公楼建设。将园门派出所办公楼租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拨款5万元,共需资金25万元。
2、看守所建设。
1)监所技术建设。加强和完善监所的技术装备,建立看守所在押人员信息系统;完成看守所多媒体监控设备的安装和更新;逐步实现监管工作信息化和技术防范智能化。
2)场地建设。对看守所全面改造,扩容。进一步完善监区内设置围墙和周界电网;更新监区电视监控和报警系统;购置一台押解人犯的专用囚车,改善监室内生活设施,使庐山看守所达到二级所标准。
 公安局“十一五”基层基础建设规划

公安局“十一五”基层基础建设规划 以上两项所需资金共335万元。①在押人员信息系统建设。2016年完成在押人员信息系统,需要资金15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拨款;②囚车。2016年购置一台囚车20万元;③场地监所改造、扩容。需要资金3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00万元,庐山管理局配套资金200万元。2018年前全面完成建设项目。
3、刑警队建设。
刑事技术室建设。加强现场勘察取证、物证鉴定技术的标准化和质量控制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现有三级技术点建设,力争达到二级技术点。
以上建设项目需要资金25万元。①初步建设。2016投入资金15万元,对庐山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三级技术点进行全面升级初步达到二级点目标。②全面达标建设。2017年、2018年投入资金10万元,全面完成二级技术点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巡逻警察大队建设
1)训练基地建设(兼全局训练基地)。按照正规化、军事化的要求,加强训练基地建设,增添必要的训练器械和教学设备,建设培训和训练场地。
以上建设项目需要资金122万元。①训练基础建设。分五年实施,购置练兵器械,每年投入资金4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拨款。②培训和训练场地的建设。从2016年至2018年,分步实施,每年投入资金34万元,建立练功房、教室、训练场、靶场。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巡逻警察大队办公楼建设。将庐山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办公楼租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拨款6万元,共需资金60万元。
5、交警大队建设。
1)交通科技建设。进一步完成现有我山机动车/驾驶员管理信息系统和交管查询信息系统的改造更新,实现机动车/驾驶员信息共享。加大对科技执法设备投入,增添一台车载雷达测速仪。
2)加强交警中队建设。对“两队一室”(即:事故处理中队、外勤中队、办公室)进行整合,按照建设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勤务科学化的总体要求,实行等级化管理。
以上二项所需资金58万元。①车载雷达测速仪。今年为交警大队增添一台车载雷达测速仪,所需资金8万元整,由财政拨款。②两队一室建设建设。2017年前完成两队一室标准化建设,所需资金50万元,上级公安机关争取3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20万元。
四、大力加强基础业务建设
1)加强人口管理。辖区常住人口底数清,《常住人口登记表》项目登记齐全规范;16周岁以上公民照片采集率达80;掌握实有人口中16至45周岁男性和有违法犯罪经历女性的现实表现;换发新版户口簿达100,使用全省统一的《户籍证明》,户籍档案规范。辖区暂住人口登记率达95以上,符合发证条件的办证率达90以上;对辖区租赁房屋底数清,逐户建档,与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达100。责任区民警每月对租赁房屋进行一次检查。对辖区重点人口底数清,按规定及时列(撤)管,列管率达100,控制率达80以上;逐人建立重点人口档案,档案齐全规范;掌握辖区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落实管控措施,有效监控率达90以上。
2)深化社区警务战略。所有社区都要设立警务室,并建立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社区警务工作机制,对社会治安实现动态控制;社区民警每人建立5名以上治安耳目,10名以上信息员,发挥作用要达80以上,民警人均收集的敌社情信息要在10条以上,提供破案线索不少于5条;全面加强社区治保组织建设,建立治安巡防队、社区保安队、楼院守护队等群防群治组织,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3)加强刑侦三大支柱建设。建立布局合理,覆盖全山社会面的刑事特情网络,每名刑警要建立3名以上的刑事特情,发挥作用要达到80以上,刑事案件通过特情提供线索破案率不少于30;规范刑嫌调控档案,提高对刑嫌人员调控水平,人均调控刑嫌人员达2名以上,通过刑嫌调控破案占破案总数8以上;严格规范阵地控制,全面部署阵地控制工作,人均控制阵地达2处以上,通过阵地控制破案占破案总数10以上。
4)加强车管所规范化建设。办理程序科学规范,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设定工作岗位和业务流程;公示收费标准、业务流程、岗位职责等;车驾管业务部门装备按部交管局印发的《车管所等级评定方法与标准》的相关规定配备;机动车登记率、检验率、注销率、报废率和监销率均按《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方法与标准》要求在合格的百分率以上;规范车管部门的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严格岗位设置,简化工作程序,落实岗位责任;机动车档案数据重新整理、补录和更正。
5)强化交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强化路面巡逻管理,加强威家、通远两服务站工作,突出管理重点,抓好重点车型、重点地段、重点时段和重点违法的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落实中队职权,以交警中队为依托,建立车驾业务窗口,加强源头管理,对辖区机动车和驾驶员实行户籍化管理,建立规范的台帐。深入开展“五进”活动,增加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并积极主动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6)强化其他基础业务建设。建立健全毒情排查机制,深化“无毒社区”创建工作;健全帮教机制,按照就亲、就近、就熟的原则落实帮教,帮教率达95以上;健全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执法监督机制,执法责任制、执法办案审核制,依法办案公开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国保档案建设,建立情报信息报送处理制度,拓宽情报信息报送渠道;建立经济犯罪案件信息数据库;从事侦查破案的民警每人物建特情不少于2名,调控经嫌人员不少于2名,阵地控制不少于2处;建立规范高效的窗口服务和外管工作机制,实现护照按需申领。
五、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1)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正规化建设。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切实提高全局民警的政治素质。大力弘扬以执法为民为核心,忠诚可靠、秉公执法、务实创新、无私无畏、甘于奉献的警察精神。推进公安文化和人才建设,及时表彰宣传先进典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优化警察社会形象。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方针,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民警,切实维护民警合法权益,保障民警执法权益不受侵害。
2)组织机构管理体系正规化建设。进一步理顺组织体系,按照明确职能、明晰责权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局党委对各基层单位各项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关系,形成结构合理、运转高效的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考试制度,认真落实省级统一考录民警制度,严格按照“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考录公安民警。进一步完善统一招警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与统一考录制度相协调的吸纳优秀专业人才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检查、考核和评比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建立健全公安民警考核激励机制,制定民警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建立离岗培训机制,切实把考核结果作为公安民警调整使用、记功嘉奖、职务升降和离岗培训的主要依据。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努力形成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拨任用机制、干部考察考核机制、干部交流机制、干部管理失察失职责任追究机制,全面推行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民警岗位定期轮换制度,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制度化。
3)教育训练体系正规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训练体制,建立完善的训练激励机制,将民警训练情况纳入考评内容,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建立训练经费保障机制,把训练经费列入年度公安业务经费预算,不断加强民警训练工作。坚决执行“三个必训”制度,建立民警训练档案,保障每位民警每年参加不少于半个月的训练。坚持岗位练兵与集中强化训练相结合,采取“战训合一”的模式,开展集中强化训练,做到以练促战。
4)内务管理体系正规化建设。切实加强民警的养成教育,规范民警的警容风纪和行为举止。全面落实“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四句话要求,保持民警的良好形象。
5)执法工作体系正规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严格执法程序,依法、公正、公开办案。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明确各警种、各单位的工作程序,规范执法执勤工作。经常开展执法质量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违法问题,杜绝执法办案中的程序违法问题。
6)监督制约体系正规化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五条禁令”、??“三项禁止”等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与警务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实现纪检、督察、审计等部门合署办公,形成公安内部大监督的格局。健全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全面推行办理重大刑事、治安案件责任倒查制度。
7)警务勤务正规化建设。按照年轻化、知识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基层一线警力投入,十一五期间要保证所有基层所队人员足编到位,确保我局156名编制到位。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将庐山公安工作经费保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中,按照一类地区经费标准,进一步加大公安经费的投入,保证2.6万元/人/年经费足额到位,进一步增加投入达到3.2万元/人/年。加快配备以个人防护、执勤装备和群体作战装备为核心的现代警察装备,不断提高公安警察装备的水平,积极开展警用枪械、营救、阻截和排险等新型装备器材的应用。
江××公安局办公室
公安局“十一五”基层基础建设规划

“基层组织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基层组织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基层组织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省委确定2014年为基层组织提升年,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机遇,对于加快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委精神,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基层组织提升年要按照“提素质、增活力、全覆盖、强服务”的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系列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基层组织提升年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五个提升”:即,通过扩大组织覆盖、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工作载体、落实党建责任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覆盖水平、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水平,实现基层党组织普遍晋位升级。
二、主要内容
1、全面开展“领头雁”培训工作,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各地要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关于今冬明春做好农村(社区)“领头雁”培训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2013]71号)要求,利用农闲时节,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村(社区)党员干部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要及时把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党组织,通过政策宣讲解读,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培训工作要确保全覆盖,并于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
2、集中开展软弱涣散村级组织专项整顿,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各县(市、区)要按照倒切5%—8%的比例确定软弱涣散的村级组织集中开展整顿。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村,各地要区别情况,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分类指导。要成立由乡科级领导带队的工作组,问题特别多的村可由县级领导带队,驻村开展集中整顿工作。要抓住村“两委”班子建设这个关键,有针对性地解决村级组织不够健全、领导班子软弱无力、党员队伍不起作用、社会治理水平较低等问题,尽快扭转后进局面。要继续推广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专项整顿工作要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
3、全面推行党代表工作室,提升党群干群关系。总结各地党代表工作室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知党情、听民声、谋发展、促和谐”为主题,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普遍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确保每个县(市、区)都有1—3个乡镇开展试点。逐步扩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范围。加强对党代表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党代表提案、提议、调研视察、列席党内重要会议、学习培训和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和民主生活会前征求党代表意见建议,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向党代表通报。
4、广泛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活动,提升党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在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壮大服务力量,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保障,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服务格局。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在全省推广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加强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为骨干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每个在职党员年初要作出志愿服务承诺,联系一户社区困难家庭,每半年参加一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5、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提升基层组织覆盖水平。适应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组织形式、行业分工和党员流向的发展变化,坚持有利于加强领导、活跃基层、发挥作用的原则,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设置党组织,使党的基层组织更加健全,党员全部纳入党组织管理。2014年年底前,努力实现30人以上的社会组织有党员,3名党员以上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
6、深入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提升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结合非公经济组织生产经营实际,以党建强、发展强为目标,按照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的标准,广泛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深化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和党员公开承诺活动,把党组织活动和非公经济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目标同向、互促共进。2014年6月底前,省、市、县要逐级选树一批“双强六好”党组织,纳入直接联系和重点管理范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其中,省级100家,市级50家,县级20家。
7、做好第十届村“两委”换届先期和实施工作,提升领导班子建设水平。要着眼换届的现实需要,重点选好“带头人”,

“基层组织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

主动吸引和鼓励那些年轻有为、有知识、有能力、热心村级工作、有培养前途、能担当重任的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优秀人才等回村任职。县级领导包1个换届困难村,择优培养1名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争取换届时配备到位。对本村一时没有合适人选的,要从市、县直部门和乡镇选派有基层工作经验、具有一定职务的机关干部到村任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提倡和鼓励党政机关退休退养、身体健康、熟悉农村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回原籍村任职,帮助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
8、延伸拓展“联述联评联考”工作,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力度。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继续开展好市、县、乡三级书记和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工作;探索建立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书记“双述双评”制度。同时,注重“联述联评联考”的规范运行,对述前调研、述职内容、述后整改等作出明确要求,并将其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以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基层党建专项述职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方法步骤
基层组织提升年从2014年1月开始,到12月底基本结束。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月上旬)
各市、县(市、区)要及时召开动员会,对本地开展“基层组织提升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基层组织提升年”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月中旬—12月底)
各地要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推进的责任体系,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基层组织提升年”各项任务的落实。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研究提出具体推进措施,把解决突出问题的措施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明确提升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保证整改有内容、提升有目标。
3、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月)
各级党组织对“基层组织提升年”进行全面系统的回顾,开展“回头看”,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提升。同时,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适时召开总结交流会议。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开展“基层组织提升年”活动作为今年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基层组织提升年”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书记特别是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充实工作力量,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提供必要的物力和财力保证,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积极参与,确保“基层组织提升年”活动顺利开展。
2、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明确重点任务,细化目标要求,落实推进措施,把开展“基层组织提升年”活动与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努力把“基层组织提升年”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省委组织部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并把“基层组织提升年”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市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专项述职”的重要内容。
3、搞好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对“基层组织提升年”活动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工作热情。




中共**省委组织部
2014年1月6日

加强社会治安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社会治安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两个决定”),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维护社会长期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1、从1991年以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国普遍推开,取得了很大成绩,对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和有关部门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但是就全局而言,目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基础建设仍然比较薄弱,突出的问题是:有的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同志对基层组织建设不够重视,基层组织不健全,工作无人抓;有的基层组织工作开展不力,有的部门参与意识不强,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有的地方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不够,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一些工作措施的落实还缺乏组织、机制、物质等方面的有效保障。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有利于促进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基层组织建设好了,基础工作做扎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才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决定”;以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龙头,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在基层建立起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层层有人领导,层层有人办事,层层真抓实干。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和工作力量,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密治安管理和防范措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和民主管理,全面提高基层预防、发现、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把影响社会治安的因素最大限度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组织

1、配齐配强乡镇、街道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副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配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党委副书记。乡镇、街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应由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负责。乡镇、街道综治办要加强自身建设,明确职责任务,把工作的基点放在组织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上,不要行使有关职能部门的执法权力(乡镇、街道综治办的职责任务附后)。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政法基层组织要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建立、健全。人员编制除上级机关下拨外可由地方根据基层实际需要调剂解决。要保证政法基层组织的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装备,提供一定的办公条件。

2、大力加强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治安问题比较多的村(居)委会要加强领导,对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领导班子要及时进行整顿,选配好党支部一班人,特别是要选好支部书记。基层党支部要有人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本地社会治安中的突出问题;要教育、组织党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村(居)委会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强治保会、调解会的建设,按照中央有关部门的规定,做到组织、人员、工作、报酬四落实。村(居)委会要建立治安防范组织、法制教育队伍,开辟常年的法制教育阵地。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要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群防群治队伍是维护社会治安必不可少的重要力量。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因地制宜建立治安巡逻、看楼护院组织,并严格管理,加强教育,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业务指导。集中执勤的群防群治队伍可参照民兵体制进行管理。要保障群防群治工作必需的经费,地方财政要给予一定的补贴,自筹经费的要坚持自愿、受益、适度、资金定向使用的原则,尽可能减轻群众的负担。对在群防群治工作中负伤、牺牲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政治荣誉和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进一步加

加强社会治安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第2页

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

1、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要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监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和纪检、组织、人事、监察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协调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加强日常考核,共同检查落实,基层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评,兑现奖惩。

2、认真贯彻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的方针,针对当地突出的治安问题,适时组织专项斗争;对治安混乱的地方,要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治理,动员和组织群众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尽快扭转治安混乱的局面。

3、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军警民治安联防工作,完善区域防范机制。要强化以公安干警为骨干,以治安室、治安岗亭为依托,以专职、义务巡逻队为主体的多层次治安联防网络,加强动态管理,严格社会面的控制。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在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中,要配合当地政府,积极参与驻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要明确责任,理顺关系,特别要在落实经常性管理上狠下功夫。要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增强投入,重视发挥科学技术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作用。继续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加强护路队伍的管理、教育,全面推行铁路治安承包责任制,对治安混乱的区段进行重点治理。在公路、航道和通讯线路沿线逐步建立防护体系,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破坏交通、军事设施,盗割通讯线路等犯罪活动。

5、强化居民住宅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住宅小区要逐步实行封闲式管理,新建小区必须建设相应的治安防范设施。保险公司开办家庭财产保险业务,要积极支持居民住宅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各种物业管理公司要把安全防范纳入工作范围,有效防范入室盗窃、偷盗自行车等多发性案件的发生。

6、强化人口管理,特别是加强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人口流入地要加强对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人口流出地的公安机关要掌握重点人口的去向。要加强对流动党员和流动团员的管理。

7、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建立、完善村级民事和经济纠纷调解网络,特别是要加强相邻地区、流动人口聚居区调解组织的建设。要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要当好基层人民政府、群众自治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运用调解、代理等手段,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1、各级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办事处)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负有重要责任,尤其应当下大力气把这项工作抓好。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成效列为各级党政领导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2、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今后五年内,要将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普遍轮训一次。乡镇、街道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专职人员,由地(市)、县负责培训。治保会、调解会以及各种群防群治队伍业务骨干的培训,由县(市)、乡镇(街道)两级主管部门负责。

3、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中,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并给予表彰或批评。要在加强考核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正确行使一票否决权。

4、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本地区、本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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