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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弱者坐待良机,强者制造时机。想要完成不同的工作,我们需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写方案是为了指导我们规范性地完成工作,什么样的方案让人影响深刻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20**年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等重要指示精神,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坚持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安全大检查无缝隙、安全隐患治理零容忍、安全生产事故严追究”的工作要求,严格依法落实行政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

4.坚持科学统筹,注重实效的原则;

5.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6.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三、任务目标

1.总体目标: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在体制机制、责任体系、安全素质、安全投入、打非治违、隐患整治、风险管控、应急救援等方面取得成效,20**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072以内,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工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2016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068以内,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比20**年下降10%;工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 5以下,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

2.20**年工作目标:围绕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事故控制指标和各级工作任务指标,不断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坚持常规工作抓创新、基础工作上台阶、创新工作求突破的工作原则,以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安全年”行动计划,落实网格化监管,建立边界清晰的网格化监管体系,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直接监管责任和街道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积极推进安全年、培训年、演练年各项工作进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着力减少责任亡人和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下降”,力争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重点难点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多。全区共有241家危化品企业,涵盖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领域。

(二)消防火灾隐患多。我区商贸服务业发达,人员密集,旧式砖木结构房屋多,大型地下商场生产经营单位多(如即墨路小商品批发市场、台东利群商厦、妇女儿童用品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多(如当代商城、电子信息城、大连路农贸市场、润丰日用百货市场、利津路小商品批发市场等),高层楼宇多(目前全区7层以上高层建筑5000余座),消防火灾事故多发。

(三)建筑拆迁施工项目多。我区旧城改造任务重,拆迁项目多,列入拆迁计划的居民户数3.8万余户,占市内三区的三分之二。在建施工工地130余处,危旧房屋加固、扩建、改建、市政工程亮化美化施工项目多,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的任务重,各种不安全因素相对较多。

(四)九小场所多。全区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等九小场所9700余家,这些场所因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人员密集,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较大人员伤亡。

(五)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多。我区餐饮场所量多面广,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比较差,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些小餐馆、火锅店、路边店、夜市摊点多用煤气罐,安全隐患普遍存在,监管难度大。

(六)全区地下管线多。我区地下输油油管道全长8.429公里;地下供热、供气、供水、雨污管线3679公里,违章占压情况比较严重,今年在省住建厅挂牌督办的**市**6处燃气安全隐患中,我区就占57处,治理难度大。

(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大部分企业重产出、轻投入,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不及时、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五、工作安排

1.安全监管“全覆盖”。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监管体系,划清、划细、划优网格化边界,在街道现有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基础上,着力提高网格化监管平台运行效能,进一步发挥社区和企业网格的监管作用。一是网格化监管终端全覆盖。开通社区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为全区173个社区提供管用、实在、可行的安全生产监管终端,形成网格边界清晰、责任明确、目标内容和资源配置更加到位的全覆盖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摸清辖区内企业底数和安全隐患情况,实现企业信息的动态管理和风险的实时监控。二是实现社区巡查点线连。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在全市每个社区设立2-3名安全生产巡查员的要求,配置相应人员,立足社区,辐射辖区所有企业,并配备必要的巡查装备,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三是企业分级管理全覆盖。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到岗、到人,实现监管责任分级明确,责任指标分解明晰,将所有网格监管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具体责任人。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基本职责情况报告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牢牢拴在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上。四是监管信息全时通。提高网格化终端在企业利用率,实现区、街道、社区、企业网格化监管的脉络直通,形成执法检查、隐患督办、信息动态等工作的闭环运行。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完成时限: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基本职责情况报告7月30日前完成。

2.隐患整治“零容忍”。 实行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重要时段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查找和整治一批安全隐患。

一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按照“管行业(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个重点行业领域所有企业实施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附重点行业领域检查督查责任分工表)。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列出清单,附检查影像资料,录入网格化监管平台。进一步强化“隐患就是事故”意识,对隐患实施“零容忍”整治。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下达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明确隐患名称、治理目标及整改建议、时限等内容,由被检查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签收,并抄送企业所属街道。

二是强化重点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监管。相关街道及部门要进一步开展台东利群、四方利群、当代商城、妇女儿童用品批发市场、即墨路批发市场等重点企业和中石化孟庄路油库及液氨使用单位等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工作,健全数据档案,落实监管措施,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关停。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区安委会对需多部门联合整治的隐患,分解责任、明确期限、跟踪督办。对省市各级挂牌督办的隐患,各行业部门和相关街道要按照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完成整改,涉及中央和省属及市属企业的,挂牌督办通知书一律抄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凡是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凡是隐患整改后申请恢复生产经营,未经依法验收合格的,坚决不予恢复生产;对关闭、停产停业的企业,在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3.安全检查“严执法”。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全区安全生产全员执法机制,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分级量化执法检查数量和频次,优化执法流程。

一是坚持安全月、安全周集中执法机制。在每个季度“安全月、安全周”期间,全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人员深入一线集中检查,确保区领导每季带队督查检查不少于1次,行业部门领导、街道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不少于1次。二是强化执法数量和频次。各行业部门和街道要将责任分解到科室、人员,区80%、街道90%的执法人员深入一线进行日常检查,确保重点监管企业全年检查不少于四次,一般企业至少检查两次,实现检查覆盖率达100%。三是推进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互通情况,沟通信息,研究解决联合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四是实行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隐患整改、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等方面的监察执法的立案、查处、按期结案率均达100%。实行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凡是拒不签收隐患整改指令或拒不整改隐患的,或因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依法严厉追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责任,予以经济处罚,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凡是重大隐患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或停产整顿期间明停暗开的,无特殊原因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或关闭取缔,并严厉追究责任。对应实施关闭而未关闭的,甚至放纵、包庇存在隐患的公务人员,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严厉查处。严肃查处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按照事故级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以及工作落实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公务人员,依法予以追究责任。凡一年内发生两次人员死亡一般事故或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纳入“黑名单”监管并予以公开曝光。凡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一经查实,依法实行上限重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4.工作落实“重实效”。一是健全全民参与的“打非治违”防控体系。发挥“12350”有奖举报机制作用,对群众举报的案件一律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分别利用**日报特色**专刊、问安**网等各类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发动社会查隐患。二是不断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等活动,不断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分层次、分行业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传播知识,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三是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依法实行项目准入安全评价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过程控制制度和“零隐患”准入制度。四是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一支由政府部门、街道、相关专家参与的标准化创建队伍,落实帮包责任,定期召开会议,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内在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力争20**年全区所有加油站和小微型企业全部通过三级标准化评审。五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年内各社区、园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全面开展安全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严格落实分级和属地管理责任,有针对性的提出科学应对措施。六是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街道属地监管要求,积极推进安全年、培训年、演练年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开发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文新局、环保**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 20**年12月底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区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政府常务会议或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和决策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街道办事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工委班子成员会议,研究解决街道行政区域内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管行业(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职责,建立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定期预警分析行业风险,加强对行业领域和职责范围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引领行业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与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责任单位: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编委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2.加强法制建设。以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大力开展新修订的《**市安全生产条例》宣贯活动。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对石油天然气管道、燃气管网、供水供热管线等地下管网保护,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等涉及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等方面的立法调研,学深学透法规规章并用以指导工作实践,为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法制保障。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区政府法制办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3.加强安全培训。年内培训机关工作人员3000余人,培训**个行业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3000余人,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2000人次,确保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凡发生人员死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强化培训。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4.加强监管能力。进一步明确、落实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工作职责,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监人员,保障必要的办公场所、执法装备和经费,保持基层安监队伍稳定。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5.加强应急演练。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行业部门要不断修订完善危险化学品、高层楼宇、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强化应急演练。将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热电、建材、轻工、冶金、纺织、烟草、涉氨制冷等行业企业和危化品长输管道、高层楼宇、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存在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应急演练纳入重点监管,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处置能力,锻炼救援队伍,提高救援水平,按职责分工对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情况进行逐一排查,确保重点企业应急演练排查销号完成率100%。三是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和事故调查应对媒体机制,及时妥善应对各类媒体及安全生产网络舆情。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开发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文新局、区文化执法局、区卫生局,区旅游局、**消防大队、四方消防大队、公安**分局等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6.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督导企业做到基础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推动全年安全生产任务圆满完成。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7.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到人、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监督管理,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彻底消除监管盲区;组织、人事、发改、财政、监察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要大力培育安全方面的社会民间组织和各类安全中介组织,积极推行第三方服务,逐步形成行业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机制。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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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打造宜居幸福城市,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建食品药品最安全城市这一总体目标,以打击违法犯罪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以巩固基层基础为保障,用最严厉的处罚、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通过3年左右时间,努力促进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从严监管。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根本目的,坚持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抓监管促发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加强区(市)、镇(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实现监管中心下移,筑牢安全网底。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建立统一协调的部门联动机制,促进监管队伍、信息、监测、检验、科技、宣教等资源共享,提升整体效能。 政府引导、社会共治。发挥政府政策引导作用,调动行业企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三)目标任务。2016年底前,基本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根本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成为全国食品药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2015年底前,全市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全面实现食品(农产品)可追溯管理;全市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送餐单位“厨房亮化”达到100%;全市在产药品生产企业100%完成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药品经营企业100%完成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20**年,新建、改扩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自检实验室100%配备到位;完成1500家以上餐饮单位的“厨房亮化”工作;全市在产药品生产企业50%完成新版GMp认证,药品经营企业50%完成新版GSp认证。

二、构建最严厉的处罚机制,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四)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把查处违法犯罪案件作为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从严从快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根据安全形势,逐年确定执法办案目标并纳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五)组建“食药警察”队伍。强化公安机关办案力量,各区(市)组建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门侦办机构,并探索完善多部门协作、多警种合成的联动工作机制,坚决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六)完善重奖举报机制。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提高举报奖励标准,按照入库罚没款10%-20%的比例兑现奖励,充分调动协管员和基层群众参与共治监督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年6月底

(七)强化检验检测作用。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安排定性定量检测不少于6.5万批次,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对抽检结果实行批批曝光制度,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定期对抽检结果进行分析评判,科学确定城市食品药品安全指标指数,提升抽检工作的风险评估和消费预警意义。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八)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制定《关于建立和完善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机制的意见》,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联席会议、案件信息备案查询、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整合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监督资源,确保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

完成时限:20**年6月底

(九)兑现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行企业承诺制。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将企业信用与产业规划、招标采购、金融信贷等政策紧密挂钩,切实提高诚信保障的刚性和约束力。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办,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6月底

(十)落实行业退出机制。对有关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责任人面向社会公开,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三、构建最严格的监管机制,努力实现全链条无缝隙监管

(十一)建设自检实验室。制定自检实验室建设标准和工作流程,新建、改扩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要配套建设自检实验室,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通过实验室验收的市场主办者给予相应经费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十二)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检验。市场主办者要对所有进入市场交易的食用农产品实行每车必查,每品种必检,同一车次同一品种多批次检测,对季节性、高危品种菜品加大样品筛选密度。市场主办者与入市业户应当通过协议方式,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管理,凡在商场超市抽检一次不合格的,其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入市;两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凡在批发市场抽检一次不合格的,其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入市;两次不合格的,三年不得入市;三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十三)探索推行市场质量保证金制度。探索通过行业自律组织,在自愿基础上交纳市场质量保证金。实行依申请“先行退付”和“假一赔十”制度,对市场主办者未履行快检义务、允许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农产品入市经营等行为,依照相关协议,扣减相应保证金。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十四)强化早夜市监督管理。各区(市)对本辖区早夜市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严格限定经营区域和时间,坚决取缔非法早夜市。市场主办者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入市业户管理,严禁未备案业户入市交易。严格限定生产经营品种,禁止现场制售食品、猪牛羊肉等生鲜肉制品、活禽入市经营等风险高危行为。落实每日快检制度,凡快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立即停止销售,监督销毁。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十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产销对接,入市交易食用农产品应当出具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的产地准出证明,落实“协议准入”“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追溯管理制度。积极推动食品生产企业从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能够保障食品信息可追溯的企业或市场采购食品原料。探索建立电子追溯平台,逐步实现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十六)加强食品重点品种监管。从严规范销售散装食用油、酱油和醋等重点食品品种。加强肉制品、乳制品监管。积极推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临界保质期食品、转基因食品等专柜销售,督促餐饮单位对使用转基因食品实行公示。实施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专店购买、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计量、专人负责,公开承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开本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管理,确保添加剂使用安全。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十七)推进餐饮单位“厨房亮化”。运用互联网、智能手机、大堂显示屏、玻璃幕墙等方式,深入推进餐饮单位“厨房亮化”工程,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区、市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厨房亮化”企业给予适当奖励,联网运行费用由各区(市)财政承担。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十八)加强“三小”(小作坊、小市场、小餐饮)监管。各镇(办)组织建立本辖区“三小”登记台账和业户档案,对“三小”实行规范化管理。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十九)加快推进药品GMp、GSp实施。推动全市在产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完成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清理整顿一批不达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十)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可追溯。落实基本药物和特殊药品、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实施全程电子监管的各项措施,提高电子监管实效,年内实现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的全品种全程可追溯。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十一)实施重大活动保障工程。做好节庆、世园会、啤酒节、海洋节和各级党代会、两会等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健全城市运行保障机制,坚决防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十二)深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和村(社区)创建工作,争创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十三)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及优质企业,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十四)提高科普宣传效能。加大“六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十五)大力支持舆论监督。建立健全舆情监控处置制度,对媒体曝光问题,要在24小时内组织核查,正面回应群众关切,大力推进社会共治。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四、构建最严肃的问责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和责任追究

(二十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三级政府、四级组织”的层级覆盖。建立风险排查、评估、治理台账,实行网格安全“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网格内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而未提前排查到位的,追究网格责任人的直接责任。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十七)落实风险会商制度。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风险会商会议,及时研判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定期发布风险管理警示,提高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十八)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市和各区(市)至少分别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十九)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作为评价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三十)加大监察问责力度。制定《食品药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责任倒推机制,从隐患或事故产生的环节追根溯源,追究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监察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五、保障措施

(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行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要全面领导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府主要领导要担任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各级政府至少每双月研究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强统筹调度。各级政府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限制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工作进行干预、阻挠。

(三十二)健全监管体制。深入推进监管体制改革,筑牢安全网底。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全市各区(市)和镇(办)均要强化在统筹规划、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职能职责,消除监管空白、交叉与盲区。

(三十三)加大财政支持。各级政府要将食品药品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足额保障新机构履行新职能。

区市容环境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区市容环境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办好**会建设生态城”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意见》,巩固近三年市容环境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区委、区政府确定,继续在全区开展以“办好**会 建设生态城”为主题的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办好**会、建设生态城”为主题,巩固好三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继续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崭新的城区面貌迎接20**年****会。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依法整治,形成督查考核问责机制。强化依法依规整治的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划细化整治标准,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通过督查考核的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对在整治过程中工作懒散、不作为等情况进行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合理合法。

2.加强整管并重,形成学习探索“六化”机制。严格实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深入探索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规划国际化、作业精细化、参与社会化、管理法制化、监管数字化、机制长效化”的**特色城市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破解城市管理的难题。

3.注重新闻宣传,形成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新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注重以人为本,及时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到全民参与。整治行动要始终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与政府部门的常规工作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在确保市容环境不断优化的同时,持续改善市民生活条件、优化城市商业氛围,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城市管理高效运转的格局。

三、任务目标

1.过城河道整治行动。对河道进行清淤、截污、防洪、蓄水、绿化景观等综合整治,逐步实现河道全流域、上下游的系统治理,提升河道沿线环境水平。

2.居民小区楼院整治提升行动。居民小区拆除违章建筑,维修或更新小区车行道及人行道,增绿补绿提高绿化水平,楼体立面粉刷,屋面防水维修改造,小区院墙翻新改造,增设文化设施及健身器材设施,增设停车位及完善小区活动场地,修缮楼体内共用部位,达到整洁优美、和谐宜居、设施完善、整洁有序的小区环境。对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实行围墙封闭,按市场化原则推行物业管理、社区管理或业主自治。

3.背街小巷(含市政道路)整治行动。按照导则,对市政道路的功能进行治理和完善,车行道要求车辆行驶舒适、安全、顺畅。人行道要求铺装平整、美观、抗滑、耐磨。检查井要求齐全平稳、无响噪、无破损、无沉陷、开启灵活。路缘石、挡车柱等道路附属设施要求以人为本、设施完善、外观整洁、环境协调。

4.市政地下管网改造及排水防涝治理行动。对**区内存在雨污混流、管网老化、历史遗留问题、配套不完善等问题的雨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实施雨污分流,完善城市排水体系,提升排水输送能力,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通过雨水管网建设,减少积水点,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扩容排水设施,增加积水位置收水排水能力。

5.市容秩序整治提升行动。有效控制各类新生违法建筑,完成存量违法建筑拆除计划。违法建筑拆除后及时组织绿化、美化、硬化、修缮等。便民摊点群运行规范有序,城市管理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占路经营得到有效控制,占路烧烤得到有效治理,主干道跨门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次干道跨门经营现象得到整治规范,游商浮贩得到疏导规范。地产瓜果、蔬菜等农副产品进社区规范有序。

6.建设扬尘治理和裸露土地绿化整理行动。建设工程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对出入车辆实行清扫、冲洗,对堆放、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采取遮盖措施。城市主干道洒水降尘、高压冲洗率不低于10%;主要道路车行道至少每日冲洗1次、人行道至少每3日冲洗1次。提升长途汽车站、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周边裸露土地以及公园、广场、游园等公共绿地的绿化景观;在城区道路、街巷两侧、商铺门前以及老旧庭院、小区的裸露地种植花灌木和地被植物;空闲地块优先考虑建设公园绿地,闲置时间超过3个月的要种植地被植物。

7.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无卫生死角,实现生活垃圾、混合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配套完善,垃圾收集清运设施数量充足、设施完好;强化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日常巡查、监管、考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完善管理和作业队伍,实现卫生保洁常态化作业。全面提升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质量。

8.无序占用通道治理行动。逐条街道、逐个社区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确保全覆盖。科学划定道路停车泊位,做到“应划尽划”,停车标志牌等交通标识要增设完善,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得到明显改观。完善设置人行道隔离护栏,疏导经营业户到隔离护栏后规范经营;小区内的消防车道禁停标线要施划完成,消防车道要环行畅通;占用消防通道设置的铁桩、石墩、水泥墩等的建(构)筑物必须全部予以拆除。

四、工作安排

1.过城河道整治行动。对**路河、**河、**河等3条河道实施清淤、截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2.居民小区楼院整治提升行动。完善督导考核及以奖代补机制,统筹调度全区楼院楼体整治工作,确保我区按计划完成15处楼院楼体整治。开展楼院楼体整治评级竞赛活动,调动各单位整治工作积极性,完善整治后楼院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3.背街小巷(含市政道路)整治行动。整治**路(啤酒街)、**片区及**广场周边、**路等12条超期服役和病害道路。整治内容包括车行道补强盖被、人行道翻建、检查井整治、低洼部位积水治理、无障碍设施整治、调整路沿石等。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4.市政地下管网改造及排水防涝治理行动。按《**市河流污染综合治理规划(20**-2016年)》要求,积极配合市市政公用局,改建雨水、污水管网。对我区多处排水不畅的雨污水管网和积水点实施整治。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5.市容秩序整治提升行动。拆除存量违法建筑13万平方米,重点拆除居民小区楼院、背街小巷、占压燃气等市政管网所涉及的违建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违建。全面推进网格责任制,坚决遏制、严厉打击各类新生违法建设行为。加大便民摊点群设置力度,加强监管已设便民摊点群,规范疏导现有占路市场及农贸市场周边占路经营行为。加强对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跨门经营、游商浮贩、露天烧烤的整治。对学校周边占路经营实行专项整治。继续探索实施地产瓜果、蔬菜等农副产品进社区活动。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6.建设扬尘治理和裸露土地绿化整理行动。拆除工地重点做好围挡设置、拆除扬尘抑制、建筑垃圾清运、未清运垃圾覆盖等工作;开发建设局负责房屋征收房屋拆除管理;区属公司和管委会负责拟收储土地房屋拆除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非征收项目拆除备案上报管理,由区开发建设局协调市开发局对拆除单位进行立案查处,由区执法局、环保**分局对拆除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长途汽车站广场、海丰广场、儿童公园等广场、游园,山东路、瑞昌路、重庆南路、燕山立交桥、山东路中央分车带等城市道路,海瑞社区、商城社区、海琴社区等老旧庭院等居民庭院的裸露地实行绿化,恢复绿化12余公顷。

责任单位:区开发局、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7.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清除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采取拆除、清运、覆盖、绿化等方式,消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过城河道内积存的混合垃圾、生活垃圾。完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配置数量充足的垃圾桶、垃圾收集车。落实环境卫生保洁网格化管理措施,建立日常巡查和考核制度,突出抓好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卫保洁队伍和垃圾收集清运队伍,确保卫生保洁常态化、垃圾日产日清,杜绝垃圾乱倒现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8.无序占用通道治理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治理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拆除影响消防车道畅通的路桩及违法建(构)筑物,清理取缔影响消防车道通行的占路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其他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治理规范农贸市场冒市占路经营,排查、整改、规范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的占路市场(早夜市、便民摊点群),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清理取缔。对居民群众居住生活确实需要的占路市场(早夜市、便民摊点群),要在人行道设置隔离护栏,将经营业户规范疏导到隔离护栏后,划定范围,规范经营,确保车行道畅通有序。对确需并有条件停车的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科学划定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泊位线和消防通道禁停标线,增设完善停车标志牌等交通标识,对施划的人行道停车泊位改装承重道板,规范停车秩序。开展社区居民协商和矛盾调解等活动,及时劝阻清理违规停放车辆。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交警**大队、交警四方大队、**消防大队、四方消防大队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五、保障措施

1.完善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继续重视抓好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工作标准、责任分工、实施步骤、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强化效率意识、精品意识,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以赴予以推进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2.强化机制保障。坚持定期考核通报制度,督促各牵头单位按计划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区市容环境整治的督导工作,加强整治项目进度督查,组织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发现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做好本行业、本项目内的市容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工作。

3.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市容环境整治资料的收集工作,包括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图片、录像、信息文字资料等,通过对比整治前原状和整治后现状进行成果展示,及时归纳总结整治成果和经验进行推广和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根据市、区关于深化平安建设、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重点等事项,研究制定以下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深化平安**建设为主线,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为重点,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二、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原则。针对当前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从改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进一步强化治安基层基础工作。

综合治理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原则,整合资源、综合施策,合力解决社会治安存在的普遍问题、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科技支撑原则。坚持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拓展信息网络技术应用广度和深度,整合现有综治信息资源,加强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重心下移原则。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搭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落实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任务,基层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三、任务目标

20**年,科学规划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严密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治安满意度和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20**年底前,平安**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本形成,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关怀帮扶体系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体系完善。

2016年底前,平安**建设深入开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系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基层服务管理水平提升,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四、工作安排

(一)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1.集中部署开展反恐防暴工作。按照市统一部署要求,调整领导小组及成员,组建专门工作力量,配备制式武器和防暴装备,在全区车站、码头、景区、饭店、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武装巡逻,力争做到暴力恐怖案件“零发案”。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维稳办、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2.严厉打击刑事违法犯罪。针对入室盗窃、扒窃拎包、“两抢”、盗窃车内财物、电信诈骗等多发性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压发案、打现行”等专项行动,毫不动摇地推进严打斗争,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降低刑事犯罪发案率,提高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年10月底

3.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组织开展治安重点区域、复杂场所、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整治“黄赌毒”和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对排查出的突出治安问题整治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4.做好大型活动安保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全市系列重大活动、全区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要敏感时期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维稳办、公安**分局、区信访局、交警**大队、交警四方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5.推进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建设。全面整合、维护原**、四方两区的视频监控系统,加大投资力度,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实现对全区主要干道、重点要害部位的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中旬

6.加快社区警务室建设。筑牢“守土有责”意识,扎实推进社区警务室规范化建设,按照市要求打造5个社区警务示范派出所和**个示范社区,进一步推动基层警力下沉。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7.加强社区安全防范。推动社区安全防范分级分类治理,深入组织开展“无命案街道和无刑事案件社区”综治主题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安满意度和人民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8.创新社会治安防范社会动员机制。发展壮大专业化的治安联防队伍,大力发展保安队伍、社区辅警队伍和治安志愿者、治安信息员等群防群治队伍,加大社会面巡逻防控力量,提高见巡率,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规范见义勇为协会、治安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增强基层治安防范能力。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9.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10.推进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进一步整合社区民警、综治、计生、劳动等多平台资源和力量,提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水平,互联网采集流动人口信息达到采集总量60%以上。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三)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11.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完善调处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排查调处活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组织开展不间断的排查活动,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调度会议,全区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12.加强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规范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民事审判衔接联动工作制度,推动设立驻法院(法庭)人民调解室,提高调解水平,增强工作效能。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指导推动在各公安派出所、交警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联合调解室,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警四方大队、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13.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网络、人员队伍、工作制度、基础保障建设,再培育推广1-2个以资深人民调解员命名的“品牌化”调解室。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14.加强司法工作室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向社区延伸,在全区各社区深化社区司法工作室建设,推进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四)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帮扶

15.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搭建平台,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管理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16.强化重点人员管理措施。利用社区服刑人员电子定位系统,对重点人员实行电子定位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再犯罪率控制在0.06%以内。

责任单位: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17.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落实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档案管理“四个规范”,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基层司法所长业务技能、心理知识培训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18.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整合资源,创新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刑释解教人员社区就业援助(安置)活动,

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19.开展帮扶救助活动。联合团区委、妇联、区关工委等部门,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帮扶救助活动,解除服刑人员后顾之忧。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中旬

20.开展“阳光起航”青少年爱心帮教工作。以教育矫正和帮教服务为重点,积极推进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关爱服务和犯罪预防工作。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司法局、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社会力量资源。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化工作机制,完善社区自治功能,发挥社区培育社会协同主体作用,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计划,安排专人负责,加大资金以及后勤保障力度,从人、财、物等多方面对工作给予支持和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综治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综治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完善综治干部学习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辅导、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提高综治干部工作能力。

(四)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修改完善综治暨平安**建设考评办法,做到结果考评和过程考评有机结合;完善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和抚恤救助机制;落实领导约谈、通报批评、挂牌督办、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制度。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弘扬平安文化,深入宣传平安建设的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平安建设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

商业改革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措施


商业改革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措施

商业改革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措施
根据厅机关的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部署,市场运行与商业改革处全体干部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化认识,制定出本处反商业贿赂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建章立制,进一步从机关自身建设的角度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损害商务事业健康发展;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对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危害极大,在商务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在商务领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树立我省商务工作良好形象,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治理商业贿赂,将为我省商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厅机关若干廉政制度。处负责人抓好本处室的廉政建设,巩固和发扬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通过处内会的学习教育和干部自我教育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强化廉政勤政观念,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抵制贿赂,做到防微杜渐
(三)、健全完善处内工作制度。在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廉政建设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处实际,逐步完善部门内部的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度、工作报告制度、服务承诺制、首问(首办)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建立有效防范商业贿赂的机制。通过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办事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做到职责明确,流程规范,标准统一,衔接有序,切实做到不压事、不误事、不漏事、保证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四)、牢固树立公仆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本处干部要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观念,在日常工作中要以人为本、热情周到,办事公道,做到“四不准”:不准态度生硬、不准推诿搪塞、不准吃拿卡要,不准索贿受贿,树立商务机关干部的良好工作作风,维护厅机关的良好形象。
(五)、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操作规则,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使本处室的行政管理行为处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防止商业贿赂事件的发生。本处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做到了条件、标准、程序、结果“四公开”。
二、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按本处的职能分工,采取切实措施打击商业贿赂行为。
(一)是要认真查找市场运行监管和商业改革改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是商品购销领域的“吃回扣”问题,商业企业改制转让过程的侵吞国有资产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主要检查商业企业经营活动中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检查商业企业经营、财务、购销等反商业贿赂内控机制是否健全;检查商业企业的招投标行为是否规范。
(二)以抓好畜禽定点屠宰,打击私屠滥宰和整顿规范成品油零售市场秩序为重点,切实履行好市场运行和监管职责。
(三)是要对查找出的商业贿赂问题分别作出处理,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四)是要切实抓好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规范经营行为。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抓好部署动员(20xx年7至8月)。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调查摸底,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要求企业自查自纠(20xx年8月至10月)。要求各商业企业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在20xx年10月底前写出自查自纠报告。
第三阶段:强化检查督办(20xx年11月)。深入重点企事业单位和关键部门,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阶段:抓好整改规范(20xx年12月)。以规范市场行为目标,制定整改措施,完善企业自律机制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

区农业局安全生产治理方案


区农业局安全生产治理方案

局属各(站)所、场圃、企业、镇兽医站:

近年来,发生在“厂中厂”及出租厂房内的安全生产事故呈上升趋势,一些企业租赁工厂部分厂房形成“厂中厂”,容易造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盲点,特别是一些不法企业利用“厂中厂”及出租厂房的“隐蔽性”,不办理营业执照,从事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由于这些企业游离于监管之外,很容易滋生安全隐患,且一旦发生事故,有时又找不到责任追究主体,给事故处理带来困难。近期,在我区发生的“8.7” **市海超纺织有限公司火灾事故以及“8.17”**市**区复兴东路3号**酒厂火灾事故,都是典型的厂房外租,违规大量存放树脂和酒精等危险化学品导致的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局决定从即日起至**月底,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园中园、厂中厂、楼中厂”和出租厂房、仓库(以下简称为“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事故预防这一主线,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疏堵结合、综合整治、注重长效”的要求,重点整治“厂中厂”安全隐患,整顿“厂中厂”安全生产秩序,规范“厂中厂”安全管理,强化“厂中厂”安全监管,着力健全事故防范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局属各单位、部门所辖范围内存在“厂中厂”情况的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治理以下内容:

一是严查“厂中厂”的承租方的资质、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合法经营,坚决禁止将厂房出租给无资质、无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二是严查利用“厂中厂”和出租厂房或仓库,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行为;

三是严查“厂中厂”的承租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将厂房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四是严查“厂中厂”内存在的生产经营场所、仓库、宿舍“二合一”、“三合一”、“多合一”的现象;

五是严查“厂中厂”的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建立以业主为主,各方承租人参加的安全监管组织领导机构;

六是严查危房出租和擅自改变建筑用途出租的行为,是否存在因违法建设或违章搭建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七是严查“厂中厂”出租厂房或仓库消防通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有效,消防疏散条件是否达到要求,室内外消防栓是否有水、水压是否正常;

八是严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证件,其它员工的安全教育是否到位;

九是严查企业是否制订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工作步骤及任务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自20**年**月开始至20**年**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 筹划部署阶段(20**年**月上旬)。

各单位要立即启动“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专题召开治理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任务,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2) 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20**年**月中下旬

至**月中旬)。

各单位要对照治理范围和重点,按照隐患排查登记表内容,采取拉网过筛式的方式,对存在的“厂中厂”及出租厂房进行细致摸底、登记造册,全面了解厂房的设计用途、现有用途、生产产品、安全条件和证照办理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督促“厂中厂”的租赁双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对存在的一般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请各单位于**月20日前,将“厂中厂”基本情况排查登记表报局经管科。

(三)集中治理阶段(20**年**月中旬至**月上旬)。

各单位要在调查摸底工作基础上,对摸排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分析,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难以解决的问题和隐患,要通过限期整改、责令停产、终止租赁等措施共同解决,确保隐患和问题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消除。要进一步强化出租双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要依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各单位于**月**日前,将“厂中厂”安全生产治理情况统计表报局经管科。

(四)督查总结阶段(20**年**月下旬)

各单位要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措施以及治理成果,并进一步理顺单位内租赁场所安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保证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排查信息,实时准确地掌握这些单位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和问题随时解决。请各单位于**月**日前,将此次治理工作总结报局经管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于**月中旬开始对各单位“厂中厂”安全生产治理情况进行抽查与督查,对抽查、督查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要依法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做好区安委会于**月下旬开始的专项督查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厂中厂”安全管理混乱、责任不明、隐蔽性强、安全状况差和易发群死群伤事故等特点,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力量,扎实开展治理工作,确保达到预期目的。

二要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属地和所属部门管理责任,依法依规,严管严抓。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三要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治理工作的落实,按照整治范围和重点,全面排查涉及单位和空间,全面排查隐患和问题,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查处,确保专项整治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镇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镇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本文/ ]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种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非煤矿山、液化气站、加油站、自来水厂、烟花爆竹、在建水利项目、民爆器材、、建筑施工、学校、医院、、敬老院、水电站、农贸市场、砖厂、木竹制品厂、道路交通隐患点,特别是**镇危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制订我镇具体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成立**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派出所负责人)、(工商所负责人)、(财政所负责人)、镇安监站工作人员)。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各相关企业和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报镇安委会,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经费保障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己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三)政府督促检查阶段:镇政府将安排镇挂点企业干部、镇安委会成员等人员到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找准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

(四)配合镇政府督查阶段:镇政府将组织由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的安全生产督查组对我镇安全生产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站在建设和谐平安**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查清隐患,消除安全隐患。

(二)创新工作方法,充分依靠群众,重视舆论监督。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突出整治重点,着眼发展大局,构建长效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督促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隐患,为实现赶超发展战略、建设和谐**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矿山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使“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明显减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投入得到有效保障,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得到认真执行,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伤亡事故控制在考核指标之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县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县区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区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及有关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
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的专项内容见附件。
道路交通: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加大汽车行驶记录仪、gps安装使用和市县两级监控平台建设的力度;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估;加强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等。
水上交通:继续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和船舶检查力度。
铁路:加强旅客列车“三品”(即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落实站车防火防爆制度;推进道口设备设施和标志的设置、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及平改立工作;查处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采矿、采砂等行为;加强公跨铁立交桥、公铁平行地段防护设施以及路标等的设置和管理。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以及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生产、生活、仓储)、“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水利: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清理整改违规小水电站,组织开展农村水电建设、淤地坝、水文地质站、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河道采砂的整治,严格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
电力:加强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加强重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做好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农业机械:严格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即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民爆企业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的本质安全措施落实;拆除旧生产线要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和销爆处理方案;新建生产线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开展民爆火工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并监督所有民爆企业的所有涉爆场所都要依照民爆安全规范加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并将相关数据保留三个月以上等。
四、进度安排
全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细化方案(5月10日以前):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好治理行动宣传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
(二)深入治理、不留死角(5至9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到所有企业及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认真排查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要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
(三)强化检查、督促改进(9至11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自查自纠、治理整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和开展回头看,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经验,形成制度,切实提高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市安委办将适时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
(四)收集信息、总结反馈(11至12月):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全面总结,于11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组织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认真落实县、乡政府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明确治理任务,落实责任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标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道路交通、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铁路、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通讯、农机、水利、旅游、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企业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要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院所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七)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运输公司党政办公室安全工作措施


是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今年,沙运司要完成 == 亿元生产经营指标,面对车辆设备逐渐增多、人员高度分散的实际,安全管理工作难度也将进一步增大。因此,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刻不容缓。党政办公室作为沙运司的职能部门,担负着服务生产、内紧外联、协作配合等项艰巨任务,抓好安全,为沙运司发展多做贡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一、抓好人员管理。抓好人员管理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和灵魂。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都是通过大量的事故分析以后,总结出来的,都有非常强的科学依据。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安全生产法》、《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并学以致用,做好安全。

2、认真学习集团公司、公司和沙运司有关安全会议和文件精神,重点学习公司刘经理和沙运司孙经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公司、沙运司的安全管理文件,为我们做好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思路,刘经理和孙经理也对2006年的安全工作作出了详细的部署。我们一定要组织科室的同志认真学习,将领导的理念和要求变成我们做好安全工作的实际行动,以此提高我们的安全管理能力,并使同志们在日常工作中努力做到以身作则,并管好相关人员,共同做到安全生产。

3、积极参加各项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今年是集团公司的“安全环保基础年”和公司的 “安全规范管理年”。根据沙运司1号文件要求,今年要召开一系列安全会议,分期开展以“强三基、反三违、严达标、除隐患”为主题的“安全环保基础年”等系列安全活动。这是我们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知识水平的难得机会。我们一定要教育办公室的同志积极参加、认真配合沙运司所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在活动和会议中受到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二、抓好制度落实。一个企业,尤其是成立十多年的沙运司不是缺少制度,而是缺少严格执行制度的员工。因此,住好制度落实是做好安全管理的关键。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上墙。严格按照沙运司关于制度上墙的规定,将所有安全规章制度,都悬挂于每个支撑点和基地的办公室墙壁上,使大家随时可见、随时可学。

2、上心。要通过不断学、反复学,使大家熟记各项规章制度,上脑上心,从而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正规操作意识。

3、上手。就是要在日常工作中,克服习惯性违章,把遵章守纪意识变为实际行动,让正规操作、遵纪守法成为一种习惯。

三、抓好工作环境安全。我们科室虽在沙运司三楼办公,但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平时联系、协调、安排各项工作时,接人待物的事情比较频繁。因此,认真管好办公设施和搞好工作环境的安全就显得十分重要。我们一定要坚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原则,要求同志们在工作上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在安全上也不能够有丝毫的马虎和松懈情绪。要教育大家平时对办公室所配备的各种办公设施要百倍珍惜,细心呵护,并要做好用水、用电和办公室的防盗等环节的安全保护工作。

总之,我们要在沙运司党委、沙运司的领导下,重视安全,抓好安全,带领科室的同志为实现沙运司的安全管理目标而努力奋斗!


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措施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以此为抓手,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把贯彻落实公共安全教育,预防和应对社会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大模块的内容分年级、年龄有机整合,逐步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坚持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组织每年的“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禁毒宣传月”、“119消防日”等专题教育活动,在开学初、重大节假日、寒暑假前,以及学生劳动实践、毕业实习、勤工俭学、 社会实践中加强安全教育。

强化教师安全管理教育,增强学校、教师对学生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县、区(市)教育局要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要求,在今年完成全市学校安全管理五级培训。

(二)、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学校安全责任人,逐步确立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实施演练,建立校园报警点,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制度。

(三)、突出重点强化校园内消防安全和校宿安全。各县、区(市)和学校要建立一支安全工作稳定队伍,定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实行来访登记,严格门卫资质,门卫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5岁以下。加强校园值班巡逻、登记制度,加强对校园和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交通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安全标志醒目,安全通道畅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加强校车管理,各学校校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在法定期限内使用。校车驾驶员应具有3年以上良好的驾驶记录,定期保养车辆,保证车况良好,接送学生时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维护车内秩序保障学生上下车的安全、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主动配合综治部门搞好校园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理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积极向属地党委、政府建议将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部门,建立由综治部门牵头统筹,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为校园周边环境领导小组作好参谋,促成相关部门落实以下责任:

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在治安情况复杂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设置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加强治安巡逻,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合理规划和设置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实施,强化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

建设部门负责依法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及内部的建筑管理,加大对各种违章建筑的清理拆除力度。

工商、城管部门负责做好对各种违章摊点的查处工作,取缔无证照经营的流动商贩,规范校园周边的商业网点。

卫生食品监督部门负责加强对中小学生、幼儿园内部及周边饮食店卫生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负责依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文化市场秩序,加大对非法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互联网、歌舞厅、录像放映厅等场所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类非法出版物的打击力度,净化校园内外环境。

安监部门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要追究有关责任,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强化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我局2004年印发的《校园内部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执行“一把手”责任制,明确学校安全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各部门、人员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信息上报工作(每学期要进行3次以上的安全隐患排查并上报排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学校的应急处理机制和《预防火灾安全预案》、《预防校园暴力事件安全预案》、《预防学生集体用餐发生食物中毒安全预案》、《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紧急预案》等预案的制定及演练。完善《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安全月报告制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报告审批制度》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存放保管制度》、《学校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学校险情和隐患报告制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

建立和完善学校同公安部门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每学期要召开3次以上的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校园安全防范和应对工作。千人以上的大型学校和寄宿制学校还

要积极加强和消防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灭火设施、工具的投入和储备。

严格执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完成工作职责的单位(学校)和个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件),将严肃查处和追究其责任。

主动争取编制部门,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条例》解决学校(园)医务人员和安全保卫人员的编制,确保岗位健全、人员落实,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积极推广校长安全工作专项述职制度,采取由正职校长(或主持工作的副校长)签字的书面报告方工,在每学期结束前,就“如何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领导班子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和主要领导召集研究安全工作、参与安全督促检查活动情况。

(2)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3)学校加强校园安全法则和制度建设情况。

(4)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5)各类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6)学期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六)、加强校园民主管理,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各县、区(市)教育局、各学校要认真细致开展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及时化解消除各种不隐定因素,对校内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要注意方式方法,耐心说服,平等协商,不激化矛盾,不随意上交矛盾。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对侵犯师生合法权益的事,要及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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