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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调查工作方案

农村特困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方案。

不管你预备走哪一条路,顶顶要紧的是先要为自己做好准备想要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我们通常习惯要去做一份方案了。方案可以让我们找到更正确的工作方式方法。一篇优秀的方案应包括哪些要素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农村特困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方案。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农村特困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近期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指示,真正摸清农村贫困群众尤其是特困对象底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农村特困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农村特困对象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了解我镇农村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为扶贫开发决策和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依据,以进一步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二、工作方法

1、调查摸底对象。主要调查已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特困户,即2014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相当于2020年2300元不变价)的特困户。

2、规模。本次调查摸底不定规模,各地对当地特困人口状况进行全面摸底,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全部识别到户,做到应识全识。

3、做法。特困户识别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进村入户调查、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特困户。

4、登记内容。填写登记贫困户的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落实帮扶责任人情况等内容。登记的标准时期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6月7日至2015月6月10日)

县扶贫和移民局拟于6月9日召开全县农村特困对象调查摸底工作会议,对特困对象调查摸底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和培训。

2、入户调查、结果公示阶段(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26日)

(1)各地要成立专门调查组,深入农户家庭调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家庭现状等,认真填写《抚州市2015年农村特困对象入户调查基本情况表》,由调查人员依据调查数据提出所调查农户是否为特困户的建议。

(2)入户调查摸底结束以后,各村要分组将各户的调查摸底情况进行公示并保存好有关公示资料,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3)各行政村将公示后特困对象报乡镇,由乡镇进行审核后再次公示,无异议后将表格汇总报县扶贫办。

3、登记造册阶段(2015年6月27日至2015年6月30日)

镇政府将各村上报告调查摸底情况进行复核抽查,审核无误后将摸底情况汇总成册,做到“户有表、村有册、乡有薄、县有档”,并填写好《2015年抚州市农村特困对象户属性分类汇总表》、《2015年抚州市农村特困对象致贫原因分类汇总表》、《2015年抚州市农村特困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于6月30日前将电子表格报县扶贫和移民办。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了农村特困对象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强化宣传培训。各村委会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把农村特困对象调查摸底工作的目的要求、标准、操作程序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户到村,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争取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对调查摸底工作的配合和支持。

3、保障工作条件。各村要积极争取村“两委”领导的重视,在工作经费和调查人员安排上给予支持,确保此次调查摸底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4、严格督查考核。此次农村特困对象调查摸底工作实行“市全面督查、县级具体核查”的机制。市扶贫和移民局将对调查摸底工作组织督促检查;镇领导小组将对各村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开展核查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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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出人口调查摸底工作方案


流出人口调查摸底工作方案

各村:

为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重点解决目前我镇存在的流出人口底数不清的问题,决定于2014年4月至6月在全镇集中开展流出人口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调查摸底,摸清流出人口底数,全面掌握流出人口动态,防止漏统漏管。对全员人口信息平台流动人口子系统的个案信息项进行补充和完善,提高信息平台流动人口信息质量,提升流出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和服务率,为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调查对象

本镇户籍(18-49周岁)育龄对象。

三、调查方法

(1)从镇级信息平台中分村(居)、分组导出18-49周岁育龄人员名单,导出字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地址、居住地地址)后参照附件一样式添加新增栏目,下发到村(居)。

(2)各村(居)根据名单逐户核实流动务工动态,弄清流出人员流向信息,包括流向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经电话核实,()在导出的名单表后新增加的栏目按要求详细填写。全户流出的对象,通过知情人核实。对已登记的流出对象,目前已返回户籍地、流向地址发生变更的重新登记上报《流出人口变更表》。

(3)镇计生办核实信息平台通报协查的流出对象,对接收的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报告单》的人员重新进行比对核实,及时完善、修正相关信息。

四、调查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3月31日前)

镇计生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调查摸底方案,抽调得力人员组成调查摸底队伍,明确责任,召开动员会,具体安排部署调查摸底工作。

(2)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各村组织调查工作人员逐村逐户逐人排查、登记,对于已经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确认,对信息变动、新增流出对象逐人进行采集,如实登记并填写《流出人员信息采集卡》。

(3)核对录入阶段(5月1日-5月31日)

镇计生办根据调查摸底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在全员人口信息平台流动人口子系统中进行相应的录入和变更,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送达或邮寄相关对象。

(4)督查总结阶段(6月1日-6月30日)

镇计生办6月上旬逐村进行检查核对,并将(附件3市(镇)级户籍育龄人员动态调查摸底汇总表)报送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管理科。10日-30日市人口计生委每镇抽查一个村,下发抽查通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积极协调,以村(居)计生专干为主体,组织得力人员成立调查摸底队伍,认真开展工作。

(2)确保调查质量。调查工作人员要进村入户,逐户逐人逐项理清流动人口信息,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调查结果要和账、卡、机进行核对,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完善、补充、修正平台内数据。

(3)建立长效机制。镇要建立流出人口信息采集更新长效工作机制。村(居)专干要动态掌握辖区育龄人员流动务工信息,及时上报更新、新增信息,实行首接责任制首问负责制,落实好“一签四定一发”,办理婚育证明率达100%。

镇流动人口清理摸底调查工作方案


镇流动人口清理摸底调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人口计生委开展流动人口调查通知要求,掌握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促进我镇流动人口工作水平的提高,决定于3月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摸底工作,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全镇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的清理摸底,掌握全镇流动人口底数和区域分布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员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规范我镇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开展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期限
(一)调查期限
本次调查时点为3月1日零时。即3月1日零时的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
时间安排:
调查准备:1月15日前
入户核查摸底:1月16日2月28日
入户核查登记:3月1日-3月15日
数据比对录入阶段:3月16日-3月31日
(二)调查对象
1、流出人口调查对象
(1)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外省(区、市)的0岁以上人口。
(2)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本省其它县(区、市)的0岁以上人口。
(3)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本县(区、市)内其它乡(镇、街道)的已婚育龄妇女。
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2、流入人口调查对象
(1)统计期未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非本省(区、市)户籍的0岁以上人口。
(2)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户籍为本省(区、市)其它县(市、区)的0岁以上人口。
(3)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户籍为本县(市、区)内其它乡镇的已婚妇女。
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
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三、调查内容和调查方式
流出人口调查主要涉及流出人口、流入人口在“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流向、婚育信息等基本情况和流动信息。
对春节期间返乡的流出人口在核查摸底时应重点询问返乡前流入地详细地址和春节后流出意向目的地,待标准时点(3月1日零时)后再确认其正式流动信息。流出人口在核查期间未返乡的,核查应采取询问亲属、知情者和查看有关资料的方式。流入人口调查采取直接询问调查对象并查看有关证照资料的方式,在核查摸底时应重点询问其返回意向,待标准时点后再确认其正式流动信息。
核查摸底和正式入户核查前,从“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将本乡镇、街道的流动人口信息从数据库中分村居导出,然后入户调查时进行信息核对,对其中的新变动信息进行登记、错漏信息进行修改和补充,对新增流动人口按照“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档所需信息进行登记。
本次信息核查采取以房屋为基础,要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责任小区)、组(责任小区)不漏户(房)、户(房)不漏人、人不漏项。
对挂户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人员、有户无房人员、空挂户人员等特殊情况的流出人口,也应纳入清理核查。
四、调查数据处理
(一)调查数据录入
由镇计生办负责录入、变更“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信息。
(二)调查数据比对
对“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与“安徽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流出人口信息不一致的依据正确的一方进行相应调整,流入地与流出地信息不一致的,双方相互沟通后依据正确的一方进行相应调整。
(三)对挂户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人员、有户元房人员、空挂户人员、口袋户人员等特殊情况的流出人口,要在“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其户籍所在村、居建档,并在备注中说明具体情况。
五、组织实施
成立流动人口专项清理领导组,组长:王礼青,副组长:李灯冰,成员:计生办所全体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流动人口专项清理行动的联络协调、信息沟通等日常工作,并协助领导组进行流动人口专项清理行动的督促和检查,各村、居委会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镇计划生育领导组将对本次清理摸底调查质量进行抽查,并将此次清理工作纳入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

第六次人口普查摸底工作方案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公安部治安局《关于印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细则》、《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目的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是人口普查的重要环节,是保证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其主要目的是摸清各类人口普查对象底数,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着力解决户口登记中存在的问题,为普查登记和落实实有人口管理提供基础信息。
二、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任务
(一)核准户籍人口底数和户口登记项目。重点核准户籍人口户数、人数以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户主关系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
(二)根据本普查小区建筑物情况和居住人口、户口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三)重点摸清以下六种人情况
1.具有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小孩未落常住户口情况,包括收养、抱养小孩未落户口情况;
2.手持各类证件未落户口人口的情况,主要包括持迁移证、准迁证、复员转业证、刑满释放证、护照等应落未落户口人员情况;
3.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参军、出国(境)定居或加入外国籍、死亡等应销未销户口情况;
4.人户分离人员情况,包括有人无户和有户无人情况;
5.户籍地在外省市的在京居住人员(暂住人口)情况;
6.常住在京的外籍、港澳台及无国籍人员情况。
(四)摸清户口登记中重登重统、漏登漏统情况。
(五)摸清因道路改扩建、危旧房改造等整片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情况。
(六)对没有门牌号的村、街巷、住宅、楼房及时设置门楼牌号。
(七)对工作中发现的出生、死亡、迁入、迁出、人户分离等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办理登记和注销等手续;对发现的重登重统、漏登漏统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要及时予以更正;对未登记暂住户口的,要督促其依法办理暂住登记,符合办理暂住证条件的,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八)维护各类人口数据库。公安派出所对新发现的人户分离人员、暂住人员、境外人员、出生未落及死亡未销户口人员,要逐一录入相应人口信息数据库,并根据变化情况补充、修改、完善相应人口信息。
三、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为2011年8月1日零时
四、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1年7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及部署。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县公安局制定《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办事处要会同辖区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
2.选调入户人员。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按照普查员选调标准选调普查员,7月中旬前到岗到位。
3.开展业务培训。7月底前县普查办和县公安局完成对乡镇、街道等普查工作人员即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明确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的目的,掌握工作方法及人口数据资料表、登记表、统计表、汇总表及《户主姓名底册》的使用和填报等。
4.搞好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派出所要通过黑板报、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致被调查户一封信、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配合。同时,要加大户口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人户分离人员、应落未落户口人员、应销未销户口人员及流动人口主动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户口事项及暂住登记等。
5.人口数据资料收集和整理。7月底前,各乡镇、街道人普办会同派出所统计、整理、打印以居(村)委会为单位的《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并根据普查小区划分情况对数据资料进行切分。同时,要与当地卫生、民政、计生、流管等部门沟通,收集2011年11月1日零时至2011年7月31日24时的相关人口资料,并按普查小区进行整理。
6.物资准备。备齐普查员开展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必须的各种物资,印发宣传材料,分发所需各种登记表、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
第二阶段:入户核对与《户主姓名底册》编制阶段(8月1日—8月31日)
1.普查员要沿各普查小区的边界实地走一遍,明确自己负责的地域范围,掌握本普查小区内各种建筑物的用途、数量和分布情况,核实《普查小区图》,按规定进行修改。
2.普查员要对《普查小区图》上标明的各种建筑物以及住房单元,采取逐一入户进行摸查。要摸清普查小区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是否有人居住,住了多少户、多少人等,同时要对居住在这里的人口情况进行了解;要摸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上,是否有户口寄挂和集体户口;要注意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特殊户和特殊人员的情况:
1)对居住在本普查小区,行政隶属关系隶属其他社区居(村)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等,要摸清情况,根据地域原则一律在本普查小区进行登记,不要漏掉。
2)对户口在本普查小区,但由于拆迁、外出打工等原因全户外出的人、户以及空挂户等,要根据户籍资料进行核对,掌握其去向、原因和离开本普查小区的时间等。
3)对于户口不在本普查区,但在本普查小区滞留且没有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尤其是对住在本普查小区内的桥洞、广场、车站等居无定所的人,要认真访查,不要遗漏。
4)对本普查小区内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情况要认真访查。普查员可通过以下途径切实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的出生、死亡人口情况:查看妇女怀孕登记簿、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等有关记录;走访医生、计划生育员、社区居(村)委会干部、楼门长等;参考户籍及当地医院和火葬场的相关资料等。
5)对以下人群要进行重点访查,不要漏掉: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小区物业部门等单位内的保安人员;住在饭馆、商店、加工作坊以及建筑工地的工人;医院里的护工;住在洗浴中心、发廊和地下室等场所中的各类人员。
6)对于全户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临时外出的户,普查员要在户口整顿表和《户口姓名底册》上做备注,及时报告社区居(村)委会人口普查小组,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联系这部分人员。
3.普查员在入户时,要携带本普查小区的户口整顿表,摸清六种人口情况,核对并更新《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核对《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填写《人户分离(有人无户)与应落未落户口人员登记表》、《暂住人口登记表》和《境外人员登记表》。对居民户口簿登记项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告知群众持相关证件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对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量以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等情况,填写《废弃地址及空挂户口情况登记表》。对没有门楼牌号的村、街巷和居民住宅,派出所要根据《北京市门楼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及时填写《门楼牌制作表》上报分县局制作安装。
4.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普查员在入户填写户口整顿表时,要同时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户主姓名底册》的编制过程就是普查员将本普查小区内所有普查对象的情况,真实、全面地记录在册的过程。《户主姓名底册》既是普查登记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工具,同时也是抽取普查表长表调查户的抽样框和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指导工作、核查质量、验收数据的重要依据。《户主姓名底册》具体编制方法详见《细则》。
普查员在入户时,还要告知住户11月1日—11月10日为普查登记时间。对登记期间住户有外出计划的,要做好记录,并留下联系方式。
第三阶段:《户主姓名底册》核实与整改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1.《户主姓名底册》的核实阶段
1)9月1日—9月10日,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要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结合户口整顿表和部门资料,对各普查小区《户主姓名底册》的汇总结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要把问题解决在正式普查登记之前,保证普查数据质量。
2)9月11日—9月15日,各乡镇、街道普查办对各类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进行分类汇总,于9月16日将各类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汇总表》报到县普查办。其中,将开列到普查区的户口整顿统计表(电子版)于9月17日前报县普查办(户籍人口数据要与派出所9月15日下班时的派出所计算机系统数据一致)。
3)10月10日—10月15日,县普查办和乡镇、街道普查办要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采取多种方式,核实户口整顿结束时点8月31日以后的《普查小区图》和《户主姓名底册》的变化情况,并据实更新。《普查小区图》的核实内容包括:本普查小区房屋的新建或拆迁情况;住户搬迁情况等。《户主姓名底册》的核实内容包括:本户人口迁入、迁出、出生、死亡等变动情况;本户户籍人口的户籍变动情况;本户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变动情况;本户归侨侨眷人员变动情况等。10月16日将核实后的《户主姓名底册》报县普查办。
2.整改阶段(9月20日—12月31日)
1)9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将户口整顿表和登记表移交当地派出所。在移交当地派出所之前,复印一套完整的资料,以备普查登记时参考。派出所利用户口整顿表和登记表对新登记的人户分离人员、暂住人员和境外人员及出生未落、死亡未销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并录入相应人口数据库;对原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要补充、修改相应人口数据。对户口核对工作中发现的主要户口登记项目差错及自然项目变更问题,派出所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变更和更正;对应落未落、应销未销等户口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要简化手续尽快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注明原因暂不解决。12月31日前派出所完成数据维护工作,并将各种资料留存好以备检查。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2011年9月1日—2011年1月31日)
1.入户调查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普查办要认真搞好自查,县普查办组织人员搞好检查,10月31日前,市人普办将进行质量抽查,确保各项数据准确详实。
2.对户口整顿工作中需要维护的各类人口数据,各派出所要随维护随检查,保证数据质量。2011年1月31日前,县局将在派出所自查的基础上搞好检查验收,市局进行抽查,确保各类人口数据与实际人口相一致(验收方案另行下发)。

镇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滩头镇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根据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立县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函〔2014〕2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县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镇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对全镇农村扶贫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识别出农村扶贫对象,建立健全农村扶贫对象档案,为开展直接帮扶提供依据。同时,也为在大扶贫格局下,引导教育、住建、水利、卫生、广电等部门资源及社会各界力量向农村扶贫对象倾斜,搭建通用的扶贫工作信息平台。

二、实施范围和扶贫对象

(一)实施范围。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的实施范围为全镇87个行政村。

(二)扶贫对象。农村扶贫对象包括扶贫开发对象和低保对象。扶贫开发对象必须是以户为单位,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的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2300元(2010年不变价)以下的农村家庭居民。

三、工作原则

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基本原则,对农村扶贫对象逐一建档立卡。

(一)严格把握标准。农村扶贫对象包括扶贫开发对象和低保对象。扶贫开发对象必须是以户为单元,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的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2300元(2010年不变价)下的农村家庭居民。民政部门已识别登记的农村低保对象,这次全部纳入扶贫对象一并建档立卡。具体识别方法“五比五看一优先十一不评”。“五比五看”: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财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比生活环境、看居住条件;比贫困程度、看致贫原因。“一优先”:计划生育优先。“十一不评”:全户外出的不评,家庭有多处房产的户不评,家庭成员中有1人购置小车的不评,不符合条件强行要求、无理取闹的户不评,不遵纪守法的户不评,不执行计生政策超生严重的户不评,子女条件较好而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原则不评,阻挠公益事业建设的不评,不进行土地流转造成土地荒芜的不评,经商户不评,不在家从事种植、养殖业的一律不评。

(二)规范识别程序。要召开镇、村两级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政策精神家喻户晓。要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审核、区县扶贫办及民政局复核、区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村委会要有扶贫对象民主评议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名,镇政府、县扶贫办要有扶贫对象审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县扶贫办要对镇里上报的扶贫对象信息资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没有争议或争议解决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建立县级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

(三)公平公开公正。农村扶贫对象识别确认和建档立卡工作全程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群众参与率和社会认同感达80%以上。村级民主评议前,要对扶贫对象识别政策和建档立卡人数在村内公示,并通知每户农户家庭。参与民主评议的村民代表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各村都要成立30人以上的民主评议领导小组,评议小组中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保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等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代表,每组至少要有2户以上的群众参加,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村委会审查和镇政府、县扶贫办审核的结果,都要在当地群众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要有影像资料),每次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暗箱操作。在扶贫对象确定过程中,如接到有关质疑和举报时,县扶贫办、镇政府要及时组织专人进行核实调查,确有问题的要取消其扶贫对象资格,并从得票靠前的落选农户中依次递补。

(四)直接到户到人。要把政策宣传、对象申请、情况调查、会议评议等基础工作做细做实,确保贫困农户的参与权、表达权。严禁民主评议敷衍了事、流于形式。农户申请要由户主提出,严禁亲友代替和提供虚假承诺;要杜绝平均分配,务必突出重点、整户入选,严禁拆、分户和空挂户;到户调查要直达预选对象,严禁口头调查或推测估计;登记的扶贫对象户要有相关影像资料。

四、工作步骤

(一)对象识别阶段(元月—4月底)

1.指标分解(4月3日前完成)。根据3月24日召开的全县扶贫开发暨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研究确定本镇的工作方案及识别方法,并报县扶贫办。扶贫对象指标分解切忌搞平均主义,要根据各村发展和农民人均收入水平,按照比较好、一般、贫困、深度贫困四类标准对村先行分类,再按照分类分解扶贫对象指标。

2.宣传动员(4月上旬)。要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认真召开镇扶贫工作会议、村组动员会议,形成一环扣一环、一级抓一级的局面。努力营造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良好氛围。

3.群众评议(4月7日—4月25日)。各村要开好村民小组全体村民会议、村民代表评议会议,以申请农户得票多少决定其是否成为预选扶贫对象。要加强对村级评选对象情况的审核,严防条件不符者入选。村级投票情况和镇政府审核情况必须分别在行政村和镇政府公示7天。

(二)建档立卡阶段(4月26日—5月底)。要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表格,采集汇总扶贫对象家庭情况,做到一户一卡、一村一册。档案资料要做到真实、全面,并由扶贫对象、采集人、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镇政府要有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及时更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三)信息化管理阶段(6月—8月)。扶贫对象档案数据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录入全国贫困农户系统,并建立汇总分析、动态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以镇长罗运河同志为组长的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全镇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的全面性工作,按照要求搞好对象识别、信息录入、完善档案资料、落实帮扶措施。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确保工作经费。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民心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根据主管部门要求,镇财政安排专项中心工作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必需的、表格印制、调查摸底、建档立卡、信息录入及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的开支。

(三)强化人员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切实让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原则、指标要求、操作程序和具体方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严格监督检查。为确保贫困对象识别准确,确保不发生大的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建立四项工作制度:进度报告制度、包片负责制度、交叉检查制度、举报调查制度。成立专门的督查组,督促指导各村按要求开展好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滩头镇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四月一日

职业健康调查工作方案


职业健康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卫生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及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标

通过实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摸清我镇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分布、职业病发病人数及主要职业病发病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全镇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牟山镇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镇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定期组织检查、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

领导小组下设调查工作小组,具体开展本辖区内的调查工作。

三、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内容与方法

1.调查范围与对象:辖区内2012年12月31日前,工商部门注册的职业病危害企业(附件2)。

2.调查内容:调查辖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情况,填写用人单位调查表(附件3)。

3.调查方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辖区调查和数据录入工作。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2012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被确定为职业病危害企业的基本信息。

(2)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对调查对象进行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并通过文件、电子邮件、调查员入厂调查等方式将调查表分发到各企业,由企业填写用人单位调查表(附件3)

(3)基本情况调查表返回后,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将随机抽取2%的企业调查表,由调查员入厂复核,并按照全国统一的编码及程序软件,录入调查数据。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3年7月)

7月20日前,组织建立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调查工作小组,制定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并上报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复核、数据输入、总结上报阶段(2013年7——8月)

1.7月22日前,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将调查表以文件、电子邮件、调查员入厂调查等方式分发到各企业,由企业填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3),7月25日前寄回到工贸办。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确定由徐建苗同志负责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技术咨询。

2.8月5日前,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将随机抽取2%的企业调查表,由调查员入厂复核,并填写《质量控制检查结果抽查记录表》。8月10日前完成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数据的录入、数据审核、结果分析和总结上报工作。

五、质量控制和技术保障

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调查情况、调查数据录入进行抽查审核。并配合上级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对职业健康状况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抽查和督查。

六、工作要求

本次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本次职业健康状况调查作为贯彻落实《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2-2015年)》的一项具体行动,作为促进我镇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构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实际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认真研究,并结合今年正在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和相关措施,做好质控记录,确保调查工作质量。

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工作方案


为弘扬扶弱济贫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切实解决我县特困家庭子女就学困难,搭建一座全县热心公益的企业和人士积德行善的桥梁,铺就一条特困家庭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之路,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和社会救助体系的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县委、县政府决定,继续开展20*年度*县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特困家庭大学生的就业难问题,确保特困大学生按时入学,圆满完成学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组织领导
调整*县扶助特困大学生领导小组,由县委、政府、县关工委负责同志担任正、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团县委、总工会、县妇联、教育局、民政局、广电局、财政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负责安排和指导全县扶助特困大学生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各成员单位抽调一名负责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宣传发动
(一)发布倡议书。在全县范围内发起“用爱心托起明天的太阳”——*县扶助特困大学生活动的倡议书,号召全社会爱心人士和热心企业积极行动,投身到扶助贫困大学生行动中来,不让每一位贫困生因付不起学费而徘徊在大学校门之外。
(二)开展典型宣传。在各乡镇、学校选取部分已达一本、二本分数线的贫困生典型,在县电台、电视台和《潜川新闻》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宣传他们在困境中自强自立、发奋学习的感人事迹,报道他们不因贫困而丧失斗志,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号召更多的企业和热心人士伸出援助之手,扶弱济贫;号召更多的贫困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发奋读书,勤奋学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改变人生的命运,成就辉煌的未来。
(三)搭建宣传平台。团县委负责印制扶助特困大学生宣传画册,为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营造氛围,为企业提升形象搭建平台。适时举行*县扶助特困大学生基金捐赠仪式,同时配合部分捐资企业开展相关专项宣传活动,努力实现宣传效果的最大化。
(四)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捐款2万元以上的企业或个人,由县政府颁发“爱心(企业)个人”荣誉证书;一次性捐款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企业或个人,冠名设立“扶助特困大学生基金”。
四、资金筹集方式
(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积极争取省、市扶助特困大学生资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争取更多的特困大学生得到及时有效地资助。
(二)多方募集,自筹资金。一方面,由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召开*县优秀企业家座谈会,搭建一座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和人士积德行善的桥梁,努力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另一方面,采取登门宣传的办法,加强与企业家的联系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从情感上拉近他们与特困大学生的距离,争取得到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三)部门联动,整合资金。教育、民政、工会、团委、妇联、广电、监察、财政等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整合资源,一个窗口受理,统一宣传、统一申请、统一核查,错位扶助,避免扶助对象交叉、重复,努力实现扶助覆盖面最大化。
五、资金管理
本次资金募集由*县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接受社会捐赠,设立扶助特困大学生专项基金,根据捐赠方的意愿,严格操作程序,接受审计部门审计和社会的公开监督,专款专用。县纪委全程参与扶助特困大学生工作,并对扶助资金的募集和发放进行监督管理。
六、时间安排
制定《*县扶助特困大学生基金管理办法》,按照宣传发动、资金募集、公布条件、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名单公示、资金发放七个步骤运作管理。
(一)宣传发动:*月中旬至*月中旬。召开领导组会议,印制宣传册、印发倡议书,拟定工作方案;
(二)募集资金:*月中旬至*月下旬。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加强与企业家联系交流,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三)公布条件:*月下旬到*月初,通过县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四)公开报名:*月上旬组织报名工作;
(五)资格审查:*月中旬组织青年志愿者入户核查,确定初步名单;
(六)名单公示:*月中下旬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拟扶助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七)资金发放。*月下旬参加“巢湖市扶助贫困大学生基金发放仪式”,并举行“*县扶助特困大学生基金发放仪式”。
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由*县扶助贫困大学生行动领导组统一安排,根据《*县扶助贫困大学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捐赠方的意愿,分年度合理使用,建立救助大学生行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调查工作方案2篇


区县住户调查统计工作方案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为更加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区县居民收支情况和生活质量,满足市委、市政府和区县在“富民强市、两个率先”战略目标进程中的监测考核需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坚持以人为本,把富民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是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开展住户调查取得分区县的住户调查资料,是区县党委和政府了解民情~、分析人民生活、收入分配、货币流通以及劳动应业等情况的重要信息途径,也是区县政府对“富民”和“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的考核、监测不可少的重要方面,对研究居民生活质量和消费结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重大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调查范围 统计调查范围为河东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区县,对象为各区县行政管辖区域内的所有符合调查条件城镇住户。包括:户口在本地区的常住非农业户,户口在外地、居住在本地区半年以上的非农业户。调查包括单身户,但不包括集体户中的单身者。 调查分别以住户家庭及个人作为统计单位。 三、调查内容 住户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居民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2、居民家庭住房基本情况; 3、居民家庭就业情况; 4、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 5、居民家庭现金收支情况; 6、居民家庭消费支出情况; 7、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情况; 8、居民家庭非现金(食物及服务)收入情况。 四、抽样方法及样本确定 根据统计调查方法制度,样本抽选采用二相抽样与多阶段抽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第一相样本(大样本)采用多阶段方法抽选:第一阶段抽取居委会或社区;第二阶段抽取调查户。抽样原理及调查方案由市城调局培训后另行印发。 根据第一相样本取得调查户家庭人口、就业人口、收入等辅助资料进行分组,从中按比例抽出二相样本(小样本),作为经常性调查户,开展日记账。 各区县调查样本量的确定,按照抽样调查方法及原则,由市城调局考虑各区县代表性等具体情况综合确定。 五、样本轮换 为了保证调查样本的代表性,缩短记账周期,减轻调查户负担,根据抽样方法制度规定,一相样本抽样调查每隔三年开展一次,为二相样本提供抽样框,二相样本(经常性记账户)每年轮换三分之一。 严格执行换户审批制度。正常换户,各区县应及时上报市城调局批准备案。非正常换户,各区县要从严控制,需经市城调局批准后方可。掌握比例是:一相样本中确定的调查户换户率不得超过15%,每年经常性调查户换户率不得超过5%。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住户调查统计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它服从并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对党政领导宏观决策意义重大。对此,各区县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给予必需的人财物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县统计局是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抽调精兵强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区县发展计划与经济局、民政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运作,确保全市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2、搞好宣传发动,消除群众顾虑。住户调查是一项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富民”工程,调查内容涉及到居民家庭收支方面的诸多秘密,居民的配合程度直接影响着调查数据的质量和政府决策。因此,对抽中的经常性记账户,其所在的区县、街道、社区和派出所以及所在单位等,要协同配合做好记账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向他们宣传住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解释承担国家统计调查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统计调查中涉及的个人秘密受法律的严格保护,消除他们不必要的思想顾虑,主动配合、如实填报。 3、加强业务培训,统一规范操作。住户调查是一项科学性、系统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诸多部门、家庭和个人,而且技术性强、难度大、任务繁重,加强对各区县调查人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至关重要。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局要按照国家城调总队、省城调队的住户调查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做好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时间步骤、统一规范标准、统一审核程序的要求,高质量地做好住户调查工作。 4、加强质量控制,严格上报制度。住户调查的质量控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城调总队下发的《中国城市住户调查手册》和省城调队下发的《河东省城市住户工作细则》以及市城调局制定的《住户调查数据质量控制细则》执行。各区县对分户调查资料进行审核把关确认无误后,于每月28日前以磁盘方式报市城调局住户处。市城调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县的住户调查数据质量进行监审、检查。 5、健全数据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住户调查原始台账,做到数据有源、有据可依。各区县对住户调查原始数据资料妥善保管,严格保密。数据处理统一使用国家城调总队下发的计算机数据程序软件操作。严格执行调查数据评估制度,各区县居民可支配收入等住

户调查数据,需经市城调局审核评估后方可对外公布使用。 6、开发调查数据,做好统计服务。各区县要加大对住户调查资料的深度开发和分析研究力度,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有关“富民”的热点问题开展分析研究,适时推出一些针对性强并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分析精品,及时、快捷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富民强市做好积极贡献。

乡镇流动人口清理摸底调查工作方案调查工作方案(2)

为贯彻落实县人口计生委开展流动人口调查通知要求,掌握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促进我镇流动人口工作水平的提高,决定于3月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摸底工作,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全镇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的清理摸底,掌握全镇流动人口底数和区域分布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员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规范我镇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开展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期限

(一)调查期限

本次调查时点为3月1日零时。即3月1日零时的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

时间安排:

调查准备:1月15日前

入户核查摸底:1月16日2月28日

入户核查登记:3月1日-3月15日

数据比对录入阶段:3月16日-3月31日

(二)调查对象

1、流出人口调查对象

(1)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外省(区、市)的0岁以上人口。

(2)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本省其它县(区、市)的0岁以上人口。

(3)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本县(区、市)内其它乡(镇、街道)的已婚育龄妇女。

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2、流入人口调查对象

(1)统计期未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非本省(区、市)户籍的0岁以上人口。

(2)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户籍为本省(区、市)其它县(市、区)的0岁以上人口。

(3)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户籍为本县(市、区)内其它乡镇的已婚妇女。

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

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三、调查内容和调查方式

流出人口调查主要涉及流出人口、流入人口在“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流向、婚育信息等基本情况和流动信息。

对春节期间返乡的流出人口在核查摸底时应重点询问返乡前流入地详细地址和春节后流出意向目的地,待标准时点(3月1日零时)后再确认其正式流动信息。流出人口在核查期间未返乡的,核查应采取询问亲属、知情者和查看有关资料的方式。流入人口调查采取直接询问调查对象并查看有关证照资料的方式,在核查摸底时应重点询问其返回意向,待标准时点后再确认其正式流动信息。

核查摸底和正式入户核查前,从“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将本乡镇、街道的流动人口信息从数据库中分村居导出,然后入户调查时进行信息核对,对其中的新变动信息进行登记、错漏信息进行修改和补充,对新增流动人口按照“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档所需信息进行登记。

本次信息核查采取以房屋为基础,要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责任小区)、组(责任小区)不漏户(房)、户(房)不漏人、人不漏项。

对挂户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人员、有户无房人员、空挂户人员等特殊情况的流出人口,也应纳入清理核查。

四、调查数据处理

(一)调查数据录入

由镇计生办负责录入、变更“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信息。

(二)调查数据比对

对“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与“安徽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流出人口信息不一致的依据正确的一方进行相应调整,流入地与流出地信息不一致的,双方相互沟通后依据正确的一方进行相应调整。

(三)对挂户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人员、有户元房人员、空挂户人员、口袋户人员等特殊情况的流出人口,要在“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其户籍所在村、居建档,并在备注中说明具体情况。

五、组织实施

成立流动人口专项清理领导组,组长:王礼青,副组长:李灯冰,成员:计生办所全体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流动人口专项清理行动的联络协调、信息沟通等日常工作,并协助领导组进行流动人口专项清理行动的督促和检查,各村、居委会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镇计划生育领导组将对本次清理摸底调查质量进行抽查,并将此次清理工作纳入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

年度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工作方案


为弘扬扶弱济贫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切实解决我县特困家庭子女就学困难,搭建一座全县热心公益的企业和人士积德行善的桥梁,铺就一条特困家庭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之路,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和社会救助体系的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县委、县政府决定,继续开展20*年度*县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特困家庭大学生的就业难问题,确保特困大学生按时入学,圆满完成学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组织领导
调整*县扶助特困大学生领导小组,由县委、政府、县关工委负责同志担任正、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团县委、总工会、县妇联、教育局、民政局、广电局、财政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负责安排和指导全县扶助特困大学生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各成员单位抽调一名负责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宣传发动
(一)发布倡议书。在全县范围内发起“用爱心托起明天的太阳”——*县扶助特困大学生活动的倡议书,号召全社会爱心人士和热心企业积极行动,投身到扶助贫困大学生行动中来,不让每一位贫困生因付不起学费而徘徊在大学校门之外。
(二)开展典型宣传。在各乡镇、学校选取部分已达一本、二本分数线的贫困生典型,在县电台、电视台和《潜川新闻》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宣传他们在困境中自强自立、发奋学习的感人事迹,报道他们不因贫困而丧失斗志,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号召更多的企业和热心人士伸出援助之手,扶弱济贫;号召更多的贫困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发奋读书,勤奋学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改变人生的命运,成就辉煌的未来。
(三)搭建宣传平台。团县委负责印制扶助特困大学生宣传画册,为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营造氛围,为企业提升形象搭建平台。适时举行*县扶助特困大学生基金捐赠仪式,同时配合部分捐资企业开展相关专项宣传活动,努力实现宣传效果的最大化。
(四)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捐款2万元以上的企业或个人,由县政府颁发“爱心(企业)个人”荣誉证书;一次性捐款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企业或个人,冠名设立“扶助特困大学生基金”。
四、资金筹集方式
(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积极争取省、市扶助特困大学生资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争取更多的特困大学生得到及时有效地资助。
(二)多方募集,自筹资金。一方面,由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召开*县优秀企业家座谈会,搭建一座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和人士积德行善的桥梁,努力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另一方面,采取登门宣传的办法,加强与企业家的联系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从情感上拉近他们与特困大学生的距离,争取得到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三)部门联动,整合资金。教育、民政、工会、团委、妇联、广电、监察、财政等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整合资源,一个窗口受理,统一宣传、统一申请、统一核查,错位扶助,避免扶助对象交叉、重复,努力实现扶助覆盖面最大化。
五、资金管理
本次资金募集由*县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接受社会捐赠,设立扶助特困大学生专项基金,根据捐赠方的意愿,严格操作程序,接受审计部门审计和社会的公开监督,专款专用。县纪委全程参与扶助特困大学生工作,并对扶助资金的募集和发放进行监督管理。
六、时间安排
制定《*县扶助特困大学生基金管理办法》,按照宣传发动、资金募集、公布条件、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名单公示、资金发放七个步骤运作管理。
(一)宣传发动:*月中旬至*月中旬。召开领导组会议,印制宣传册、印发倡议书,拟定工作方案;
(二)募集资金:*月中旬至*月下旬。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加强与企业家联系交流,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三)公布条件:*月下旬到*月初,通过县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四)公开报名:*月上旬组织报名工作;
(五)资格审查:*月中旬组织青年志愿者入户核查,确定初步名单;
(六)名单公示:*月中下旬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拟扶助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七)资金发放。*月下旬参加“巢湖市扶助贫困大学生基金发放仪式”,并举行“*县扶助特困大学生基金发放仪式”。
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由*县扶助贫困大学生行动领导组统一安排,根据《*县扶助贫困大学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捐赠方的意愿,分年度合理使用,建立救助大学生行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农村帮扶谋划工作方案


根据市帮扶办《关于做好 年“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帮扶办〔 〕7号)要求,在去年“抓启动,抓发动,抓联动”的基础上,我局认真分析 年帮扶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明确帮扶重点,科学谋划,确保各项帮扶目标和事项落到实处并见成效。
一、帮扶村基本情况
乡 村是 县最偏远的一个纯彝族村,全村有7个村民小组,549人,党员10名,现有250余名农户已享受低保。主要产业有魔芋、核桃、牲畜、药材。农户每年有几个月时间可以上山采药材,主要以虫草为主,年收入几千至2万元不等。
存在问题:
(一)居住环境差,人畜混居现象严重;
(二)交通不便,只有2个组通公路,尚有5个组未通公路。
二、 年帮扶产业项目
(一)年内发展核桃200亩,发展魔芋100亩;
(二)计划完成全村10户农户的厕所改造;
(三)完成3组、4组、7组约4公里的联户路建设,55户农户院坝硬化(1400平方米)。
(四)指导帮扶村村支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指导村支部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开展支部活动,增强支部的凝聚力;
2.进一步完善村支部活动室的建设,帮助制定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学习阵地作用。
三、帮扶工作措施
(一)成立帮扶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确定工作思路
由市防震减灾局和 县防震减灾局共同帮扶。原则是:市局落实帮扶资金,县局落实驻村干部;市县两局共同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联系村找路子,找项目,做好信息服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使村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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