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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综合治理方案

两违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只有在工作上提前准备方案,才能顺利完成工作目标。为了更快的完成工作任务和目标,我们都需要准备一套方案。只有事先作好了方案,我们才能从容地完成重要的事。你有了解过方案应该怎么写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两违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两违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各村委会:

为贯彻落实(**治违办〔20**〕14号)《**区“两违”综合治理“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虹山乡进一步采取措施,根据乡情制定了相应的“两违”综合治理“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有效地推进了“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巩固和扩大了治违成果。遵照区、乡“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两违”综合治理“攻坚月”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拆、防、化”的治违要求,着力破解“两违”治理难题,构建治违工作新机制。在全面摸清“两违”底数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处置一批重、难点“两违”;强力推进“无违建”创建活动进程,创建一批“六达标”的无违建示范点;建立完善的长效管控机制,并借鉴和采纳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经验。

二、时间安排

20**年9月5日至20**年10月5日。

三、工作安排

(一)重点部署、统一行动。

乡、村要结合实际,深入动员部署。做到主要领导部署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挂村领导配合抓,做到一级抓一级、责任落实、行动快速,全面搞好“攻坚月”行动,掀起新一轮治违高潮。

(二)重点拆除。

乡、村要以新增“两违”为重点打击对象,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拆违行动;各村至少报送一宗“四重点”、“六先拆”的违建对象到乡治违办,由乡治违办组织协调并报送区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拆除行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

乡、村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及“法律六进”等方式,进一步宣传“两违”治理成效和违法建设查处的相关法律法规,曝光拆违典型案例,在群众中形成不想违建、不敢违建的氛围,并在攻坚月期间至少组织一次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四)全面突破薄弱环节。

乡村要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意识,着力解决好乡“两违”综合治理半年考核中发现的“新增违建管控不严、分类处置不力、基础建设较差”等问题,重点突破、综合施策,确保行动有效推进。

(五)强化督查,促进落实。

乡治违办要建立通报制度,及时跟进,每周通报各村“攻坚月”活动进度。“攻坚月”结束后,乡要开展一次全面考核各村“攻坚月”行动工作成效的评比考核活动。

四、工作重点

(一)坚决遏制新增“两违”。

新增“两违”零增长是“两违”治理的重要任务,也是反映“两违”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标。要以遏制新增“两违”为重点,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突击抢建,对新增“两违”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二)保持拆违高压态势。

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治违工作,坚持“以拆促停、以拆治违”。把握治违工作难点,坚决拆除影响恶劣、违反政策底线的“两违”。集中力量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顶风作案的违建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拆除;要对专项行动确定的“四重点”、“六先拆”和“五部位”违建全面拆除;围绕当前重点热点,结合生态环境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企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开展主题拆违,让“两违”治理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社会。

(三)强化拆后土地利用。

坚持“拆为所用”的原则,将拆后土地利用工作提到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做到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提高拆后土地利用率。首先拆除要干净,废弃物要及时清运,其次要按规划制定拆后利用方案,交相关部门安排使用,对占用耕地、林地,要及时组织复垦复林;对占用公共空间、公共绿地的,要及时清理绿化;对占用公共空间的,要及时清理恢复。

(四)抓好无违建示范点。

加快推进“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的主体作用,按照“无违建”示范点“六达标”的要求,推动落实乡村示范点的创建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同时,要及时总结“无违建”示范点经验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加以推广,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五)构建治违长效机制。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全覆盖的防控体系和 “拆、防、化”的长效机制;完善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协作、执法保障、源头管控、快速查处、监督问责等制度;实施好个人建房审批、分类处置、拆后利用等制度,使治违成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依法审批建房、共同监管共有空间的认识,提升依法治违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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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依法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依法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按照《**县依法治县“10+3行动”总体方案2018年工作任务》(开法组办发〔2018〕1号)精神,从2018年1月起,全县集中开展依法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特制定2018年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8年,全县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全面实施依法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坚持“重宣传、增投入、添设施、抓管理、强督查、严考核”基本思路,以深入实施“五治”(治脏、治乱、治尘、治噪、治水)工程为抓手,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行动和农村垃圾治理行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治理从局部治理向整体深化、从专项攻坚向常态管理深化、从宣传引导向依法规范深化,努力为建设幸福美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五治”工程,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生活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集中开展城镇“五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三线(公路、铁路、河道沿线)”环境卫生、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专项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机制建设,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巩固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成效,持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扎实开展“五治”工程

1.治脏方面。持续抓好“五乱”、“三线”环境治理。加强城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力度,逐步提高城镇机械清扫率,及时清扫清运背街小巷垃圾,严格管理垃圾乱扔乱倒乱堆,确保主次干道环境整洁靓丽。加强“城中村”、“棚户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合理设置环卫设施,保持路面平整干净。加强农贸市场经营区域的垃圾清扫、清运和保洁工作,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取缔农贸市场活禽宰杀,保持市场环境整洁和道路通畅。加大村道、村民房前屋后垃圾治理力度。(责任单位:县城管办、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县交运局、县商务局、县护路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治乱方面。加强交通环境秩序治理。开展车辆乱停治理,严厉依法查处车辆乱行乱停等行为,进一步改善交通环境质量。对行人不按信号灯指示行走的不良行为加强教育规劝。开展非法营运治理。严厉打击城区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其他社会车辆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严格落实“门前双三包”责任制,规范临街店铺,严禁主次街路临街店铺越门经营,擅自占用门前道路和公共场地进行促销活动;严禁越门乱搭乱建、占道堆码货物、乱张贴悬挂广告、商品,保持店面整洁。治理流动摊点,严禁在城区主要街道、广场、游园、绿地等公共区域摆摊设点或沿街叫卖。 规范店招店牌广告。开展城市主要街道LED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对户外广告进行逐块排查,更换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强行拆除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规范店招店牌,严格实行“一店一招”,按街景规划规范设置店招店牌。定期清除“牛皮癣”广告,在居民区规范设置便民张贴栏,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城管办、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治尘方面。加强交通道路扬尘、堆码场、建材加工、装饰装修、城区裸露空地、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产生的扬尘污染治理,加大对建筑工地出现“脏、乱、差”、运输车辆“抛撒滴漏”、脏车入城等的检查力度,建渣要随产随清,减少扬尘源。对城区已松动、破损的地砖要及时修补更换。严禁在垃圾池内和露天场所焚烧垃圾、秸秆、树叶或者其他废弃物。(牵头单位:县城管办;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路政所、县运管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治噪方面。严格整治建设施工、娱乐场所、公共场所噪声污染,同时加强对临街经营性燃煤、油烟排放、餐饮娱乐服务企业的噪声污染;加强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及空调器、冷却塔产生的噪声污染整治,加大对机动车辆在禁鸣区域鸣笛的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办、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5.治水方面。对河岸、河道采砂、洗砂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坚决取缔无证作业和不规范作业行为。认真彻底开展河道沿线卫生死角清理,集中打捞河道河岸垃圾及水面漂浮物,疏浚清淤,解决河道堵塞、污泥堆积、杂草丛生、水质恶化等问题,开展好水库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加大对生活污水的治理,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整治;认真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认真做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城管办、县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新增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离县城较远的乡镇加强垃圾填埋场、生态处理池等处理设施建设,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升各类垃圾设施处理能力。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加大存量垃圾治理力度,做好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查及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重点治理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及服役期满的填埋场,加快治理达到标准规范要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与生活垃圾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体系。深入推进“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运输、县处理”模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力度,巩固提升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全年重点推进2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办、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治理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有效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全力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骑龙污水处理站的运行能力,实现污水处理率不断增高,加快任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加快其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因地制宜、行之有效处理农村污水。同时,加强现有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规范化处理,严防二次污染。加快推进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狠抓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整治,加大对宝石桥水库、明月水库等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继续推进县城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加快梅家、沙坝、宝石等场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年久失修、漏损严重、不合格的老旧生活污水管网、排水口、检查井、泵站进行重点维修改造,减少管道污泥淤积、超载、破损和外来水进入,保障生活污水进厂水水质水量稳定。(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自来水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集中开展城乡环境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城乡环境“五治”工程春季攻势行动。3-6月,分三个阶段集中开展城乡环境春季攻势,第一阶段对河道、场镇、景区、公路沿线、房前屋后的现存垃圾进行集中清扫清理清运,重点解决存量垃圾和白色垃圾的问题。第二阶段对边远区域和环境卫生死角进行深入整治,重点解决治理全覆盖和不留死角的问题。第三阶段全域开展“回头看”,建立完善“三支队伍”和经费保障投入,巩固集中治理工作成效,坚决遏制城乡环境治理反弹和时紧时松现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常态长效持续开展。开展城区工地乱象和建材乱堆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治理建筑工地乱象。有序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有效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禁养区内禁止新建和扩建各种类型的畜禽养殖场,对禁养区内养殖场实施关停或搬迁。大力推进生态养殖,按照畜禽—沼—果、畜禽—沼—蔬等生态养殖模式,推动全县畜禽养殖业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实现治理养殖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降低化肥用量,提高农户施肥技术,有效地降低肥料的面源污染。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杜绝田间地头焚烧秸秆。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优化集成农药的轮换使用、交替使用、精准使用和安全使用等配套技术,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责任单位:县城管办、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志愿者服务”、“文明劝导”、“小手拉大手”等活动载体,推进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公共文明知识宣传,引导城乡居民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环境卫生意识,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活习俗和文明的行为方式;组织开展系列广场文艺宣传等活动,形式多样地开展文明劝导活动,激发和调动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群众文明素养。(责任单位:城区各责任一条街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直工委、县妇联、县农业局、县旅游局、县电视台,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县级各职能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依法治县“10+3”城乡环境治理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制定详细的推进方案,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明确时限,将工作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上下互动、部门互动,加强工作衔接,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专题宣传,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报道,要严肃通报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强化督促检查。由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牵头,组织明查暗访、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督查督办,限期整改。同时,要把人大和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行政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全方位的督导机制,对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得力、整改不全面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格问责。

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网吧违规上网服务,取缔校园周边无证流动摊贩经营和非法交通营运,杜绝学校附近抢夺、诈骗、勒索事件发生,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着力建设“平安学校”、“安全学校”、“和谐学校”,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整治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平安**”为目标,通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措施在基层的落实,为学校新学期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明显减少,师生自我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保障,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得到改善,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平安校园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机构

成立**镇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镇纪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安办、综治办、司法所、文化站、派出所、工商所、交警队、卫生院、消防队、学校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职责

镇安办:加强对学校食堂周边餐饮、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全面清查学校周边食品饮食经营状况。

学校:做好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指导学校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学校内部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拒绝不良“口袋书”、自觉抵制“三无”食品的宣传教育;收集整治工作信息,并及时上报;协同派出所、司法所、文化站、工商所、消防队、交警队等单位实施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派出所:开展反盗抢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铲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督促学校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网吧等经营场所的监督。

交警队: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规范学校附近道路交通警示;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严防交通事故发生;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安全运营;健全交通安全设施和警示牌;严厉查处超载和非法运送学生的营运车辆,确保师生交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校前区域“公交车”、“的士”、“摩的”等非法载客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

司法所: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培训,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矛盾调解工作。

文化站:查缴学校周边各类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非法印制活动;牵头开展网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行动,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和所有“黑网吧”。全程跟踪集中治理活动进展情况,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卫生院: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在学校发生、蔓延。

工商所:强力整治校园周边娱乐场所,打击各种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电子游戏室、歌舞厅、音像制品店等;取缔校园门前的流动商贩和小卖部的“三无”商品,积极追查“三无”食品货源地;依法关闭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各类娱乐场所。

消防队: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指导和消防安全宣传,督查学校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规范。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综合治理组,抓好各村(社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五、建立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有关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情况汇报,安排部署阶段性治理工作。

(二)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校园及周边环境不间断监管治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理;根据举报线索,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违法行为。

(三)安全防范制度。全镇范围内学校都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园治安责任制,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和“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强化学校治安防范机制,建立、完善校园治安、门卫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

(四)信息收集、报送和处理制度。组织建立校园及周边环境信息员队伍,拓宽信息渠道。各相关单位也要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对影响校园及周边环境的信息,要在第一时间报送镇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工作重点

(一)校园及周边文化环境治理。重点整治非法、违章经营的酒店、歌舞厅、网吧、桌球室、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和音像制品店,对学校200米范围内的娱乐场所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校园周边商店必须证照齐全、守法经营,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促销活动,坚决制止销售“口袋书”、黄色卡片等非法出版物行为。此项工作由派出所、工商所、文化站等部门配合落实。

(二)校园及周边交通环境治理。重点整治学校门口游贩摆摊设点、堆放杂物、交通拥挤混乱现象以及“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运载学生现象。严禁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坚决打击校车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各学校门口要设立车辆缓冲减速带和安全警示标识;在交通要道路口,交警要安排专人负责,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此项工作由交警队牵头,运管、工商所等部门配合落实。

(三)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重点整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活动,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黑恶势力。加大清理整顿学校周边出租房屋以及文化娱乐休闲场所,加强对学校治安、消防安全及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要建立包校民警责任制,每校明确一名包校民警,不断强化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严厉打击抢劫学生财物、危及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安全进校园”活动,加强校园法制建设,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此项工作由派出所牵头,工商所、文化站、消防队等单位和各村(社区)配合落实。

(四)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环境治理。重点整治学校食堂卫生、校内外商店、食品摊点和各类非法经营无牌无证摊点,禁止小商、小贩在校门口50米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监管,杜绝校园及周边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此项工作由食安办牵头,工商所、食药所等部门配合落实。

七、集中整治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5月20日)。各村(社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组织机构,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各学校要利用升旗仪式、班会、队会等场合宣传专项治理活动,争取学生及家长积极参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大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排查问题、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6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1次校园及周边环境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彩票点等,坚决打击非法出版物制作和违规经营音像书刊的销售摊贩,严肃处理社会闲杂人员在校门外寻衅闹事、殴打学生的治安案件,依法取缔校园内外销售伪劣食品的饮食摊点、出租屋、违章建筑等。在此基础上,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隐患台账,将排查出的问题分类进行整改

(三)督查提高、夯实巩固阶段(6月11日—6月30日)。镇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组,对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的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活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大局稳定和教育事业发展。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组织精干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学校,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到位,不留死角。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镇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全面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不力,群众反映强烈或造成重大问题的,给予有关单位和负责人通报批评,并作出相应处理。

中学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创建文明卫生校园为目标,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环境保护治理意识,使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成为我校教师学生的持之以恒的自觉的个人行为。在总结学校过去“环境治理”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区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创文明卫生校园活动的通知》要求,围绕“做文明学生、建城乡优美环境”的主题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多种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宣教活动。 1、发放环境综合治理知识宣传资料; 2、每一阶段出一期环境综合治理知识宣传板报; 3、组织学生观看环境综合治理图片及文字宣传展览; 4、以“做文明学生、建城乡优美环境”为主题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5、在适当的时间以不同的形式组织一些环境综合治理宣传画创作比赛、环境综合治理知识竞赛等活动。

(二)开展校园大检查活动 进一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三个规范”(规范垃圾收运处理、规范学校标语、牌匾、宣传栏的设置、规范学校车辆停放)工作。

2、做好门前“三包”和校内“四自”工作。

3、做好校园“五不”(垃圾不乱丢、污水不乱排、纸张不乱贴、杂物不乱放、车辆不乱停)的工作。

4、每周开展一次 校园及周围卫生大扫除活动,消除卫生死角,提高教室、校园活动区及周边保洁程度,实现校园无纸屑、无随地吐痰、墙面无脚印、门窗桌凳无灰尘的“四无”目标,并形成制度,落实责任。

5、开展校园卫生工作自查活动。 号召全体教职员工全员参与环境自查活动,发现一处卫生死角,提一条清洁管理建议,力求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卫生死角。

6、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主阵地、主战场的作用,将环境综合治理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中,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公益意识、卫生意识、责任意识,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茵; 副组长:李杰钟、黄广全; 成员:彭美容、易舟及各班班主任。

学校政教处为日常工作开展的组织机构。要严格按照学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的学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围绕“做文明学生、建城乡优美环境”主题开展活动。

财税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财税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税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财税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工作方针,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税法律、法规等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大税费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二、工作原则
1、加强征管与堵塞漏洞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一手抓强化征管,一手抓堵塞漏洞,严厉打击偷税(费)、漏税(费)、骗税(费)、欠税(费)和抗税(费)行为,建立良好的财税工作秩序。
2、综合治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在开展综合治理活动中,重点查处房地产和建筑开发企业、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水产品加工企业、三资企业和机动车销售企业存在的偷漏税问题,依法严厉打击。
3、批评教育与依法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财税纪律的一般行为,坚持批评教育为主,辅以必要的行政惩罚手段;对触犯法律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由责任部门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及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工作方式,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审查稽核相互配合的财税监督管理模式。同时,对群众举报反映的财税问题,必须认真接待,严肃查处。
三、治理范围
本次财税秩序综合治理的范围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省、丹东市直单位),社会团体,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个体工商业户。
四、治理内容
监督检查被检对象的财务收支以及财税法规、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税收方面
1、排查纳税主体的偷税、漏税、骗税、欠税和抗税问题。重点检查房地产和建筑开发企业、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水产品冷藏加工企业、涉外企业和机动车销售企业存在的偷、漏税问题;出口企业退税骗税问题;丹庄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收购未完税矿产品的资源税缴纳情况;个人转租浅海、滩涂、虾场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应征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私款公存问题;餐饮服务业偷漏税问题;利用虚假运输发票抵扣税款或虚列成本问题;企业虚假申报税费问题。
2、排查税务机关的征管漏洞。主要包括: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和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定额征收或定率征收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征缴漏洞;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收的征收漏洞。
3、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合资企业和民政福利企业。
(二)非税收入方面
重点检查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情况。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政策性基金(资金、附加及专项收费)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罚没收入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部门按照国家规定集中的收入(含提取的管理费、收入分成、上解资金等)管理问题;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含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估价入股及海域、场地、矿区有偿使用)管理问题;价格调节基金收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征缴问题;以政府或部门和单位名义接受的捐赠资金管理问题;广告收入管理问题;利用国有资产办学、办幼儿园收费存在的问题;用于乡镇政府开支的乡自筹资金和乡统筹资金及上述资金的利息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三)财务管理方面
具体包括:现金管理混乱、白条列支、乱发钱物及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帐外账和开具各种银行卡等问题;动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和挪用公款问题;借用公款长期未还问题;擅自截留、挪用财政下拨各项专项资金、周转金问题;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等问题;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纳入法定账的资产未纳入或转为账外问题;违反规定将非经营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问题;低价发包或出租出售国有资产问题;截留、转移、挪用和坐支非税收入问题;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体外循环问题;随意调整收费标准及擅自减免问题;违反行政事业收费票据规定,收费无票据或采取非法印制票据、其他专用收款票据问题;丢失或不提供专用票据问题。
(四)财政预算管理方面
主要检查各乡镇在拉税、混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程序
本次综合整治工作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组织实施。对一些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可组织和协调纪检、检察、法院及监察、司法、公安、税务、审计、物价等有关部门参加,建立联席办公制度。
1、实施检查时,一般应提前3日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检查通知书。特殊执法机关认为事前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检查通知书对检查成效有明显不利影响时,检查通知书可在事前适当时间下达。
2、检查人员到被检查单位实施检查时,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实施检查和对检查事项进行调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检查人员有权检查财税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财税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被检单位的会计信息资料。在涉嫌违法的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在规定时限内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
4、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要按时出具检查报告,经征询被检查单位意见后,上报组织检查的机关。检查机关对检查报告必须按时、依法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并将检查决定书送达被检查单位和有关单位。
六、处罚措施
对被检单位违反国家财税制度、行政法规的行为,应予以制止,责成其纠正,并依法实施处罚。
1、对被检单位在自查自纠阶段没有发现或没有进行查处的问题,一经市级检查机关查实,将对违规违纪款项全部予以收缴。属于市本级财政供养单位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有权停止财政拨款;属于中、省、丹东市驻港单位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有权提请银行扣缴入库;属于乡镇级存在的税收征管问题,除要求全额补缴到市本级财政外,还将等额扣罚财力。
2、对收入征收机关越权减免或不征、少征预算收入的,责令其自行撤消越权作出的决定,并补征应征的款项;拒不撤消的,由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提出处罚建议。
3、对拉税、混库行为,市财政局应通知其予以更正,并依法进行处罚;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由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提出处罚建议。
4、对擅自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应责成其立即改正,追回违规支出,并依法实施处罚;被监督单位在规定期限拒不执行的,市财政局有权停止或扣减对该单位的拨款。
5、对于被检单位违反《税法》、《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或经认定存在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以及在检查过程中不予配合,或有意弄虚作假,必须依法实施处罚。
6、对存在问题的被检单位在规定期限拒不整改,将依法追究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已造成重大损失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7、对不符合条件的假合资、假民政企业,必须取消其合资企业和民政企业资格,并责令其补缴本年度的应纳税金,同时依法予以处罚。
8、对依法向被监督单位追缴的应缴未缴款项、违规违纪支出及罚款等财政资金,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9、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将按规定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0、若被检查单位及当事人对检查机关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财政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31日)
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和各种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扩大影响面,使各单位、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一步明确此次财税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同时,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公安局、政府办等部门都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10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各部门和社会团体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和整治工作重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未造成国家资产和资金损失的要及时纠正,对已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要及时报告。同时,要以书面形式向财税秩序综合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日-11月30日)
市政府将抽调专门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本次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各种违反财经法纪问题,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处理。
八、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财税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秀福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明久市财政局局长
王兆忱市国税局局长
王立特市地税局局长
陈洪萍市审计局局长
赖建华市公安局局长
陈学勤市物价局局长
方林浩市监察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明久兼任。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必须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检查和指导工作。财税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行为,避免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酒泉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精神,在我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

一、治理目的

通过综合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活动主题

“预防欺凌 构建和谐校园 人人有责”

三、组织机构

组 长:马世成副校长

副组长:包俊堂书记 史学忠副校长

成 员:丁护国、王莉、陈军、蒋海涛、冯月香、刘春文、、任课教师

办公室:学校德育处

电话:3957846

四、工作安排

1.广泛宣传

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电子屏、橱窗、宣传语、校园广播站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校风、班风。

2.完善制度

及时制定《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校园欺凌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保安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3.开展教育

①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

②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③用学前教育、主题班会等方式,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④专题讲座。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专项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⑤课堂渗透。落实《思想品德》课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学生知法、守法、用法。

4.加强预防

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度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帮扶工作,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

5.及时处理

及时发现、调查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德育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玉门油田第二中学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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