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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教师培训工作总结

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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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51号)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改进和加强我市行政应诉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

(一)明确行政应诉承办责任主体。按照“谁负责、谁应诉”的要求,确定应诉承办责任主体。县级以上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具体承办被诉行政行为有关事项的部门或单位为应诉承办责任主体,应诉材料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后提交人民法院。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作为共同被告的,应当以牵头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协同配合。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承办原行政行为有关事项的部门或单位和政府法制机构均为应诉承办责任主体,分别负责原行政行为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复议机关单独作为被告的,政府法制机构为应诉承办责任主体,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予以配合;政府法制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材料、参与旁听庭审等相关活动。政府法制机构负责行政应诉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对应诉责任主体不明确或有争议的行政诉讼案件,根据应诉事项确定案件承办责任主体。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收到不属于本部门或单位承办的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并转交应诉承办主体部门。其他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该行政机关为应诉承办责任主体,应诉行政机关内设机构的应诉承办责任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行政应诉承办主体负责人。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1.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环境污染等事项或原告为10人以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

2.行政机关每年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3.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

4.涉及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以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和因撤销、吊销行政许可导致企业停产停业或公民丧失生活主要经济来源,或因侵犯公民人身自由、造成公民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引起行政赔偿的案件,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认为上述案件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的。

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就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原因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人民法院。

(三)加强应诉人员队伍建设。行政机关要按照行政职能配置本单位行政应诉人员,优先选派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和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承担行政应诉工作。倡导建立行政应诉“1+1”模式,即行政机关业务部门和法制工作机构各派1名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在保证1名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的基础上,可再聘请1名法律顾问出庭应诉。

二、全面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一)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各级行政机关不得采取误导、纠缠、诱骗或者胁迫等方式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任何障碍。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人民法院不受理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对于涉及信访、内部层级监督、尚在行政复议审理中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

(二)配合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出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工作人员或者诉讼代理人要充分做好出庭应诉各项准备,认真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和诉讼请求,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应诉出庭人员要充分行使法定诉讼权利,积极履行诉讼义务,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应诉过程中发现被诉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应当依法及时撤销、变更、停止执行,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对依法应当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不得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人民法院不得判处行政机关败诉。

(三)规范开展行政应诉工作。按照《青岛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指引》要求,规范行政应诉中的案件登记、提出答辩意见、出庭应诉、结案报告制作及裁判结果办理、结案归档等工作,统一行政应诉文书格式。被诉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规范制作答辩状,及时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未按规定提交证据材料导致败诉的,由行政应诉承办主体承担责任。行政机关出庭人员要尊重司法审判人员,遵守法庭纪律、程序和法庭要求,不得中途退席、无故缺席;要规范语言,明确答辩重点,提升应诉技巧和能力,提高答辩举证质量,做到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针对性强,提供证据全面、准确、及时。

(四)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各行政机关应当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履行生效裁判的责任主体与行政应诉承办责任主体一致。对于需承担诉讼费用的案件,及时向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认真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既要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又要拓展和延伸行政应诉的效果作用,完善制度,规范执法,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要建立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行政问责机制和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权威。

三、有效预防和处理行政争议

(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职能作用。确立“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例外”的阳光办案机制,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作用,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要主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议,各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加强行政复议文书说理性,充分阐明复议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做好行政复议后向当事人的释明工作,努力将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诉讼纠错报告制度。各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青岛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纠错报告办法》,按时报告行政诉讼纠错有关情况。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的和因不履行法定职责、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行政行为的主体行政机关应当上报行政诉讼纠错报告。区(市)政府、市政府部门应向市政府报告被纠错的有关情况,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市政府行政诉讼纠错报告的具体工作。

(三)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立由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途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理配置纠纷化解资源,为当事人提供适宜的纠纷化解渠道。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理等制度,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共同做好纠纷化解工作。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本级人民政府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健全行政调解制度。不断创新案外调解工作模式,加强行政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与配合,通过当事人和解、行政调解员调解、调解机构调解,以及仲裁和行政部门确认、裁决、调解等渠道,多元化有效解决矛盾纠纷。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听取行政应诉工作汇报,研究重大疑难案件,着力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考核。落实行政诉讼案件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应与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中的内容一致。市政府部门和各区(市)政府部门要及时对本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分析、总结,书面报本级政府。各区(市)政府应于每年1月5日前,向市政府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行政应诉工作情况,报告送市政府法制办,由市政府法制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二)完善对行政应诉案件的分析评估和考核机制。政府法制机构要抓紧建立行政应诉案件分析评估制度,适时组织对本区域、本部门行政应诉案件的分析研讨,邀请专家学者及其他法律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评析、解读,发挥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作用。合理确定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标准,不单纯考核行政应诉案件数、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不硬性设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意见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三)提升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各行政机关要根据本区域、本部门实际情况,通过组织集中培训、旁听庭审活动、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强化行政应诉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行政应诉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其中,政府法制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本级政府部门集中培训。各行政机关要为行政应诉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设施,保障行政应诉日常工作开展。加强行政应诉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全市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和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实现对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实时动态管理,提高行政应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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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物价局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与价格行政管理相关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作用,努力构建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现结合全省物价系统工作实际,就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稳定。但伴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社会利益和群众诉求呈现多元化趋势,各种矛盾纠纷需要多层次化解。价格是调节利益关系最直接、最灵敏的杠杆,价格工作具有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矛盾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决定了价格工作必然牵涉社会各方面的利益矛盾,价格问题容易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全省物价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行政调解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相关要求,以预防和化解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价格行政争议为重点,针对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充分发挥物价部门行政资源多、调解范围广的优势,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妥善协调各方面价格利益关系,确保不同社会群体的价格利益得到兼顾,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价格行政调解组织体系。省物价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价格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物价系统价格行政调解工作的政策调研、组织推动、综合协调、指导督促、考核问责。各市(州)、县(市、区)物价部门要及时成立相应的价格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建一支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本文 强、法律素质高的价格行政调解员队伍,负责本辖区内价格行政调解及信息报送工作。同时,市(州)、县(市、区)物价部门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价格监督网络和社会义务价格监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及时把价格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全省各级价格行政调解组织要在同级“大调解”工作领导部门的领导下,按照“逐级调解、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明确范围,把握原则。价格行政调解的范围是物价部门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价格行政争议;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价格行政管理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民事纠纷。各级物价部门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要积极研究探索调解价格民事纠纷的新方法,不断提高价格行政调解的成功率,力争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一般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县(市、区)、重大纠纷不出市(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重复越级上访和不稳定因素,防止因价格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同时,价格行政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处理价格行政争议和化解价格民事纠纷的全过程,引导当事人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力争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对不愿调解或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妥善解决;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价格行政调解意识,认真落实行政主管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价格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各级物价部门要结合价格工作职能以及自身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价格行政调解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规范调解程序,对调解申请、受理、调查、听证、调解实施、调解期限以及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环节明确具体要求。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本系统的调解工作进行监督抽查,建立典型案件和普遍性问题的通报制度。要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机制,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构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价格行政调解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要把价格行政调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严格考核问责,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消极应付调解,导致重大矛盾纠纷发生的,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服务,落实保障。各级物价部门要坚持预防和化解并用、排查和调处并行,把价格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信访工作、综合治理工作以及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结合起来,要依托“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工作成果和工作载体,促进价格收费矛盾纠纷从集中处理向常态化解转变。通过价格维权、价格自律、价格引导、价格协调、价格宣传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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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投诉权和举报权;帮助经营者增强价格诚信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价格行为;落实价费优惠措施,了解民情民意,及时出台有利于发展和减轻群众及社会负担的价费政策;化解企业之间、产供销各环节之间、执收与征费对象之间价费矛盾;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发挥成本调查、价格评审、价格认证等方面职能作用,有效调解价格矛盾。同时,要将价格行政调解工作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落实必要的设施条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充实和调剂价格行政调解人员;要充分发挥基层价格行政调解的主力作用,加强对基层调解人员的指导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其调解工作能力与水平,确保调解工作规范有序高效。
物价局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实施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市委“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全面实施“经营山水、统筹城乡,全面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的发展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现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县人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对于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生态文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以及全面实施“经营山水、统筹城乡,全面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的发展战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2、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根本和核心。
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始终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力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着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逐步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人大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3、完善县委对县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
分工联系县人大工作的县委负责同志要经常了解人大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县、乡两级党委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和部署人大工作。对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的有关问题,县委及时研究答复。县委在作出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时,应在县人代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前,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征求意见建议。党委和政府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组织的重大活动,应视情况安排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常委会专职委员参加。
4、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人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保证把党委的主张和意图贯彻到人大工作之中。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及时传达党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工作大局。
5、努力形成支持人大工作的合力。
县委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协调好人大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的具体工作制度,并把民主法制建设与支持和保证人大开展工作情况纳入乡镇、部门的考核内容。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是否具有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委理论中心组要定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法律知识,党校、行政学校要把人民代表大会知识作为党政干部以及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列入各主体班次的培训内容。“一府两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被监督单位要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提交相关报告,及时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干部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履职情况。
6、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
党委宣传部门要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把人大工作内容纳入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制订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具体办法,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闻单位与人大机关联系等制度,共同研究年度宣传计划与重点,形成宣传人大工作的长效机制。新闻单位要适应新形势人大工作的要求,改进方式,深化报道,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凡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要求公布的内容,各新闻单位要及时予以公布。
二、支持和保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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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1、保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各级党组织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关系,善于把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凡属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一府两院”要在每年年初主动提出计划并适时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人民政府对事关全县政治经济、教科文卫、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重大事项,须经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审查同意以及须向其报告或者备案的,都要主动及时提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人大常本文 委会(主席团)要建立和健全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工作制度,推进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化、规范化。要抓住事关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作出决议、决定。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一府两院”要认真落实并主动报告落实情况。
2、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监督法要求,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协调解决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应由人大常委会(主席团)表决通过或实施监督的重大事项,应避免党政联合发文。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席团)要突出重点,选准议题,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运用跟踪监督等方法,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探索建立部门工作评议制度,研究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形式,提高监督实效。要重视和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县人大常委会转交的信访案件,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县人大常委会要充实工作力量,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3、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任相统一,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坚持差额选举制度和联名提名候选人制度,坚决查处违反选举法律法规、破坏选举工作的行为,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的合法权利。县委向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推荐需要由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和乡镇人大正、副主席的人事调整,应在酝酿阶段向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或者人大常委会党组介绍党委的推荐意见并听取意见和建议。如果人大代表或者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所推荐人选提出不同意见,县委应认真研究,并作出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如果发现有事实依据、足以影响选举或者任命的问题,县委可以建议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按照规定的程序暂缓选举、任命、决定任命,也可以重新推荐人选。尊重和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表决结果,凡依法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免的干部,必须在选举或作出任免决定后方可对外公布。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在法定任期内原则上要保持稳定,个别确需调整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人大常委会要完善和推行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依法加强任免工作。要依法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干部廉洁从政、依法履职。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干部涉及违法违纪时,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和司法机关应与人大加强沟通协调,按法定程序作出处理决定。
4、重视开好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
县委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完善议事程序,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依法、合理安排各级人代会特别是乡镇人代会的日程,保证必要的审议和酝酿时间。依法应当列席会议的“一府两院”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三、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1、切实增强代表履职能力。
县委要加强对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领导,支持人大常委会主持同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要坚持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的有机统一,优化代表的组成结构,适当提高基层代表候选人的比例。在推荐、提名人大代表候选人时,要十分重视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充分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连任的代表一般要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并把履职情况作为提名的重要条件。完善人大代表培训制度,在每一届任期内对代表进行一次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的系统培训。健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强化代表职务意识。建立代表辞职制度,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辞去代表职务的,可由党委组织部门同人大常委会党组商议后,建议其辞去代表职务,经本人同意后按法定程序办理。
2、提高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质量。
加强代表议案审议工作,人大常委会办理代表议案,要主动与领衔代表沟通,不断提高议案审议质量。建立健全办理代表建议责任制,及时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大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交叉性建议办理的协调和督办力度,形成协办机制。坚持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制度,建立和完善部门办理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将建议办理情况列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建议,可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或工作委员会牵头督办。积极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合议制、公开重点建议办理结果等做法,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加强对代表建议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着力提高问题的解决率。
3、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
深入实施代表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和完善政情通报制度,健全代表活动网络,规范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实效。探索和规范代表集体约见“一府两院”负责人并就“一府两院”工作提出询问、意见和建议等制度。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提供真实情况。代表活动经费要依法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代表所在单位要为代表开展活动创造必要条件,确保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正常开展。切实维护代表权利,对妨碍、阻扰代表执行职务或侵犯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4、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和完善联系代表的各项工作制度,“一府两院”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代表制度。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要率先垂范,积极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代表活动。要认真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制度和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认真听取和反映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的依法履职能力
1、加强人大常委会思想作风建设。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行使职权。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加强人大常委会(主席团)组织建设。
县委要按照规定要求配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组成人员中的专职委员要占委员总数的50%以上,并逐步提高。专职的组成人员一般要有三分之一能在换届时连任,其中有部分人员能任满两届,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建设,适应新形势需要,使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规范、名称相对与兄弟县市相统一、工作力量相对充足。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专职委员不占人大机关和原所在部门的编制,在地方总编制中单列。
3、加强人大机关建设。
县委把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通过选拔任用、轮岗培训、挂职锻炼、脱产学习等途径,提高人大机关干部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大人大机关与其他党政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适当安排一些懂法律、懂经济的专业人员到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同时注重从人大机关选拔一些干部到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和群众团体任职,使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形成进出有序、良性循环的机制,并长期坚持。人大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经费和常委会机关的工作经费,应依法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列支,并在及时足额到位的前提下,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有所增加。逐步解决人大机关的办公用房、工作用车等问题。推进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和改进人大对外交流,把县人大常委会的对外交往活动列入县外事活动的总体计划,统筹安排,提高对外交往实效。
4、推进乡镇的人大工作。
健全完善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切实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人大主席的作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经济较发达或人口较多的乡镇,可设专职主席,并可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兼任乡镇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研究部署人大工作。未进党委班子的专职主席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席,应列席同级党委会议。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享受与同级党委、政府正副职同等待遇。
县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

改进工作作风实施意见


改进工作作风实施意见

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村委会、驻镇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委、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根据陇县县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陇办发[2013]1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要求、县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工作方法教育,拓宽联系群众渠道,健全完善群众工作机制,推动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公仆意识,为建设“大关山的桥头堡,陇州市的后花园”提供有力的作风保证。
二、基本原则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必须牢牢把握和坚持 “四个贯穿始终”。
1.坚持把思想教育贯穿始终。开展多种形式实践教育活动,引导全镇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熟练掌握群众工作方法。
2.坚持把改进作风贯穿始终。通过开展广泛的意见征询和全方位的群众评议,促使全镇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为民服务实效。
3.坚持把为民办事贯穿始终。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心实意地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4.坚持把完善机制贯穿始终。及时发现和总结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健全完善群众工作机制,做到群众工作具体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群众观点教育,掌握群众工作方法
镇党委将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文件精神,开展经常性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工作方法实践教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向优秀党支部书记李桂芳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树立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干部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促使党员干部掌握深入群众、拜群众为师、与群众交朋友、宣传教育群众、示范引导群众、与群众同甘共苦、运用现代传媒引导群众等群众工作方法。
(二)拓宽联系群众渠道,建立群众工作制度
1、建立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到户制度。要在每季度第一周(群众工作周),每名党员干部要深入包抓村进行入户走访,第一次不少于全村总户数的三分之一,首先走访困难群众,了解群众家庭基本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征求意见建议,建立工作到户联系卡,入户了解群众家庭基本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征求意见建议,建立工作到户联系卡。扎实开展“三送三问三交三帮”活动,即给群众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送党的强农惠民政策、送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致富的实用技术,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做到谋划发展思路向人民群众问计,查找发展中的问题听人民意见,改进发展措施向人民请教,用群众耳熟能详的话语与群众交流,用真挚的感情与群众交心,用坦诚的心态与群众交朋友,帮助实施一个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项目,帮助群众发展一个主导产业,帮助群众解决一个具体困难。每个党员干部要记好民情日记,建好民情档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正确对策和办法。
每季度第二周,镇上将对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提出初步办理意见,镇村能够解决的直接由村镇办理,镇纪委督查落实,需要县级部门解决的由镇纪委收集上报县纪委。各村要建立群众意见建议办理台帐,镇纪委实行销号制,办理结果在下一个群众工作周,向群众通报。
2.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回访制度。镇纪委将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回访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及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每季度对全镇群众信访反映的倾向性问题进行汇总、分析研判,经镇纪委审查后提交镇党委会研究。各村要建立信访登记制度,对来访村民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记录,耐心做好政策解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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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及时答复信访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建立群众议政制度,增强为民服务实效
1、建立群众评议制度。每季度第一周,由各村包村干部负责,村支部书记指导,组织各村党员、村民代表及在村的“两代表一委员”,对镇村班子、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由镇上收集汇总,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2、建立窗口服务单位评议制度。在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意见建议箱,并制定民主评议办法,镇纪委每月对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到镇政府,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要根据评议中表现出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方案,提升群众满意度,
3、建立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各村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要邀请本村“两代表一委员”、村民代表列席会议,并对党群议事会决定的事项及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决定的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出成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确保全镇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李彩芳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范永林,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海军为副组长,分管宣传、精神文明、纪检工作干事为成员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各党支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具体措施办法,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经常性督查与阶段性督查相结合,准确掌握各党支部联系群众工作动态。对联系群众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表彰奖励;对不重视、落实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中共xx镇委员会
xx 镇人民政府
20xx 年x月x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今年以来,我矿的安全教育工作,在矿党委和矿行政的领导下,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按照“突出一个重点,抓住两个关键,发挥三个作用,强化四项监督,达到三化要求”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做了大量扎实工作,为实现1000天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安全教育工作也存在着很大差距和漏洞,特别是“***”事故的发生,使我矿的安全形势变得异常严峻和被动,这也充分说明了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比较差。一、上半年安全教育的总结一是做到了早发动、早部署,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了安全目标上来。年初,安全教育领导小组明确提出了“树立一个思想,突出一个重点,抓住两个关键,发挥三个作用,强化四项监督,达到三化要求”的总体思路,制定了全年安全教育工作意见。在此基础上,紧紧抓住集团公司、矿1、2号文下发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各类动员会,进行讲形式、讲任务、讲措施、讲要求,把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安全生产上来,为实现首季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二是较好地发挥了职能部门的作用,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安全教育活动。在安全教育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各自的优势和作用。矿纪委在井下生产区队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了“一学、二反、四保证”和“党员无违章、身边无事故”活动,充分调动了一线党员抓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加固了安全生产防线;矿工会把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作为突出重点来抓,组织职工利用多种形式学习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和《山东省实施〈煤炭法〉办法》,并举办了安全漫画展;女工委始终坚持井口送温暖活动和跟踪帮教不断线;矿团委围绕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充分发挥青岗的监督检查作用,开展“双创、六夺、争百佳”、“庆五四、献厚礼、保安全、促效益”活动,坚持做倒了一季一个安全主题实践活动。各职能部门通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严格考核,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起到了正面引导的积极作用。三是突出重点抓关键,注重了在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上下工夫。在教育对象上,坚持了以关键人物为重点,抓了工长(班组长)、安监员、群监员、青岗员和“三违”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一方面坚持工长例会制度进行教育,严格考核。一方面加强,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始终坚持了每月19号定期举办“三违”人员学习班,收到较好效果。在教育的环节上,能够重点抓好薄弱时间、薄弱地点、零星岗点的安全教育,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干部作风、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一线干部自觉抓好安全生产的良好精神状态。四是严制度、严考核,狠抓了政工行政科室人员包区队工作的落实。各包区队人员严格执行制度,思想上能够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自觉,活动中认真负责,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并能协助区队抓好安全教育,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会议认为,我矿上半年安全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尤其是“***”事故的发生,不但使全矿各项工作陷入被动,破坏了全矿来之不易的安全生产大好形势,同时也深刻暴露了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安全教育活动形式针对性、实效性差,创新不够;二是对安全教育的重点人物教育抓得不紧,特别是抓管理干部的教育不够;三是正面引导多,运用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性教育抓得不够;四是发挥群众组织作用,经常开展小型多样的亲情感化活动还有差距。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要按照矿党委提出的“三个创新”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加大安全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安全教育工作实效,增强安全教育工作活力。因此,8~~12月份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重要思想和“5·31”讲话为指针,以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工作会议和集团公司上半年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抓关键,求实创新抓活动,为实现下半年的各项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总体思路是:增强一种意识,强化四个理念,突出三个重点,实现一个目标。即:增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干部的政治生命,没有安全就没有职工的家庭幸福,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矿井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突出安全关键人物的安全教育、现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教育、严重三违重复三违等薄弱人物的安全教育;实现下半年的安全生产。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增强抓好下半年安全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事故的性质教训和造成的影响及损失,要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认识抓好安全教育,实现安全生产的特殊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是最大的政治、是最大的稳定、最大的效益”意识,进一步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干部的政治生命;没有安全生产,就没有职工的家庭幸福;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矿井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认清面临的严峻安全形势,在思想上时刻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紧迫感和压力感,知难而进,真抓实干,积极工作,抓宣传发动,抓教育培训,抓监督检查,为安全生产设立强大的思想屏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形成浓厚的安全氛围。面对当前严峻的安全形势,首要的是统一广大职工的思想,振奋精神,排除干扰,迎难而上,扎扎实实的做好工作,

尽快扭转被动局面,保持全矿稳定发展的大好形势。因此,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大讲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大讲矿党政领导班子的信心和决心,大讲下半年安全工作的措施,把全矿上下班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搞好下半年安全生产、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上来。当前,重点要按照***文件的要求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讨论活动,切实解决好“六个问题”,即:解决好干部责任心不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不强的问题;解决好安全压力传导不畅通,执行制度、措施上“中梗阻”的问题;解决好干部作风拖拉,职工存有侥幸心理的问题;解决好对“三违”制止不力,违章处理不严的问题;解决好安全工作严在会上、严在嘴上、严在纸上、松在现场上的”三严一松“问题;解决好安监人员、管理人员在现场仍然发生事故的问题。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播电视开辟“安全生产龙虎榜”、“区长书记访谈”、“安全暴光台”等专题栏目,及时选树和宣传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并对一些严重违章进行暴光亮相,以此促进干部职工安全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发挥总体抓安全的优势。下半年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形式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安全教育的新形式、新方法,加强和改进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形式要多样。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按照上级的有关指示和矿扩大的安全办公会议要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实效性强的安全教育活动,要做到大活动经常有,小活动不断线。矿纪委组织开展好“发挥作用当模范,安全生产做贡献”和“安全生产当先锋,建功在一线”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两个作用。同时,矿党委组织科要继续开展好党员“一区一岗”活动,加大安全考核奖惩的力度。矿工会要以举办安全事故展览为重点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十一月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女工家属协管会要在继续搞好“协安志愿服务”加大送温暖活动力度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好“亲情寄安全,幸福满家园”和“一日下井知艰辛,上井当好好后勤”家庭安全联保活动,组织下工人家属到一线送温暖、嘱安全。矿团委开展千名青工话安全宣讲活动,并组织青工安全知识竞赛,促进青工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安全意识的增强。宣传科、安监处、教育科要紧密配合,将建矿以来的重大伤亡事故拍成电视片,适时组织全矿干部职工收看。居委会、老干部活动室也要根据形势需要和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活动。二是组织要严密。各项活动都要明确责任者,具体抓落实。在活动中要周密计划,精心组织,避免就活动而活动的形式主义,做到形式、内容、效果三统一。三是考核要严格。各项活动都要制定考核标准,严格进行考核。对于组织差或活动不积极、不认真的单位要进行批评,并与安全教育考核和“四位一体”竞赛考核挂钩,保证各项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四、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切实把安全教育落到实处。三季度及今后的安全教育工作要在增强针对性上做文章,在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切实发挥好治本作用。在内容上,要以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提高职工自主保安意识为重点,各单位、部门都要在这方面动脑筋、想办法、用气力,改善教育内容和方法,增强针对性,特别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和周一安全活动时间,经常不断地对职工进行教育。今后一个时期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学习宣传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治矿、依法搞好安全生产的意识。工会、团委等部门要通过举办知识竞赛、职工演讲等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安监处、教育科等部门要定期编写安全教育材料,宣传科、教育科要经常组织安全电视片的播放收看,丰富基层区队安全活动内容,以改变区队安全活动无内容,活动组织无抓手的状况。在对象上要以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三长四员”、重复“三违”、严重“三违”和薄弱人物为重点。安监处、工会、团委、教育科等部门要在认真办好每月一次的“三违”人员学习班的基础上,适时举办安全关键人物培训班,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各区队要严格班前排查薄弱人物制度,防止在个别人身上发生问题。在教育的环节上,要突出加强薄弱时间、边远地点、独立岗点的职工的教育,特别要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五、加强监督,搞好培训,增强职工业务素质和搞好安全的自觉性。一是搞好现场的监督检查。群监、青岗要不间断地进行查岗,每旬至少分别组织一次,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大干部作风和劳动纪律监督检查的力度,重点查干部值、盯班,签到以及上下井的情况,在检查的方法上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井下生产一线和现场,查干部的盯班和职工的劳动纪律情况,对不负责,不能严格执行矿规定的干部一律严格考核,对单位出现早上晚下,不现场交接班等问题的除对当事人予以考核外,与区队干部进行联责考核。三是加强安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职工“正规操作、按章作业”的自觉性。四是加强安全活动和班前班后会及有关记录的检查。教育科要认真组织好周一的安全活动检查,并督促政工行政科室包区队人员按时参加区队的安全活动,使安全活动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切实发挥安全教育主载体的作用,不断增强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促进全矿安全形势的好转。总之,下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压力和难度都很大,特别是三季度正值高温雨季,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安全教育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要严阵以待,严防死守,坚定信心,背水一战,确保万无一失.

加强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局属二级单位团委: 青少年是油田的未来和希望,积极维护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一个文明、健康、向上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是社会各界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共青团组织作为代表和维护广大青少年权益的主要社会职能部门,更应主动承担起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任,根据团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油田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实际,为更好的开展油田今后的青少年权益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对油田青少年权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权益工作就是指共青团组织在法律范围内,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的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服务。 (一)做好青少年权益工作是增强团的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的迫切需要。共青团组织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团结和凝聚好青年群体是共青团组织作好任何工作的前提条件。随着油田改革形势的发展,青年思想日趋多元化,青年成长过程中面临许多新的问题,迫切需要共青团组织要高度重视青年的各种需求,充分行使代表和维护青少年权益的职能,竭诚为青少年服务,从而吸引青年,凝聚青年,更好的团结带领青少年为油田新时期的改革与发展建功立业。 (二)做好青少年权益工作是维护油田稳定大局的现实需要。油田持续稳定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保障。从当前的形势看,油田的改革进程中出现了一些突出的社会矛盾和热点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势必将影响油田稳定。共青团组织必须站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正确地引导青年,在维护青少年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全面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努力把青少年培养成社会稳定的坚定维护者。 二、明确油田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具体内容 权益工作从整体来看,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括多个环节和方面,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支持。结合当前油田实际,油田的权益工作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区团的工作。油田的十大社区是青少年业余生活的主要聚居地,也是开展青少年权益工作的主要阵地。社区物质环境与人文环境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身体及心理的健康发展。因而,各级团组织有责任与义务将社区团的工作抓实抓好。要大胆改革团的工作模式,尝试建立横向的区域性的青少年组织,通过开展“文明社区青少年共建”等各项活动,充分调动社区有利资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条件,从而切实代表和维护青少年权益,为社区双文明建设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及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帮教工作。当前,从全国和油田来看,对青少年犯罪的社会整体控制能力还不适应社会结构变化的要求,青少年违法犯罪及青少年受到非法侵害的案例呈逐年上升趋势,犯罪主体趋于低龄化、团伙化、智能化,犯罪手段成人化、暴力化。这说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去认真研究,努力做好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后进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关心与帮教力度,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规范的帮教转化制度。通过生活关怀、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方式,给特殊青少年以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帮助,使他们尽早融入到集体中,工作、生活能够步入良性轨道。团组织要及早发现、及时关心特殊青少年,并积极动员、协调各方面力量参与到帮教工作中来,形成合力,不断推动特殊青少年帮教工作的开展。 (三)青年婚恋与家庭。当前,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机会大为减少;同时,由于油田各单位生产分工不同,造成了许多单位男女比例失调。因此出现了部分青年婚恋困难、青年家庭离婚率上升的现象,造成部分青年思想出现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已成为单位党政领导关心的一件大事。各级共青团组织作为党联系青年、服务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为党政领导分忧。通过开展“青春有约”等形式多样的青年联谊活动,积极为广大青年相识相知创造条件,并引导其树立健康向上的爱情观、婚姻观,真正想青年之所想,急青年之所急,使团组织切实成为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的“知心人”。 (四)希望工程。希望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它作为维护广大青少年受教育权利的重要工作,应当成为各级共青团组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随着油田改制上市工作的不断深入,尤其是下岗分流、减员增效、自谋职业等各项改革措施的运行,油田部分特困家庭、下岗职工家庭和单亲家庭子女的学习生活面临新的困难。针对这种实际情况,油田各级共青团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特困家庭、下岗职工家庭、单亲家庭子女的学习生活作为希望工程的一项重点工作以及事关油田稳定大局的政治任务长期不懈的抓下去。通过开展“手拉手”活动、“一助一”结对救助等活动不断推动希望工程向前发展,使贫困家庭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障。 三、加强油田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具体措施与要求 当前,油田权益工作刚刚起步,离社会和广大青少年的实际需要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油田各级共青团组织应当进一步增强做好青少年权益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推动油田的青少年权益工作向前发展。 (一)大力加强对青少年权益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切实开展好青少年权益工作,就必须不断加强对青少年权益工作的领导,为青少年权益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因此,各级共青团组织在青少年权益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主动承担起组织领导好青少年权益工作的重任,并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努力创造一个自上而下的组织保障体系。同时,要积极协调好与公安、综合治理、社区管理以及教育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动员组织大家共同参与到青少年权益工作中来,共同为权益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上的保证,真正形成一个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不断推动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开展

。 (二)不断推进“文明社区青少年共建”活动的开展。随着“文明社区青少年共建”活动在全局的逐步推进,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发展得到有力的推动和促进。社区各级团组织应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积极行动,主动出击,不断把共建活动引向深入。要充分发挥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认真组织、周密协调。驻区各单位团组织应积极参与和配合社区团组织的工作,为“文明社区青少年共建”活动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帮助。要积极探索,共同建立小区内的青年联谊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读书俱乐部、红领巾理事会等青少年组织,不断建立健全共建活动的组织网络体系。要不断加强阵地建设,积极创建青少年读书室、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法律咨询服务站等青少年活动阵地,积极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要将“文明社区青少年共建”活动作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不断创新,积极推动“文明社区青少年共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继续开展好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各级团组织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的建设,认真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中小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社区团组织要对创建活动的示范单位进行重点指导和帮助,注意做好宣传总结工作,不断扩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社会影响。 (四)积极探索开展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青少年权益工作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开展好青少年权益工作,需要组织、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其中,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各级共青团组织要不断研究和探索油田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探索出一套适合油田青少年权益工作开展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开创油田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新局面。 各单位开展权益工作的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局团委学校部。

关于加强全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全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党委,各局委党委、总支、支部,各党组,市委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按照《中共酒泉市委、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人才强市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人才强市的重大意义。人才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如何合理使用人才,科学管理人才,有效开发人才,关系到各项社会事业的兴衰成败。目前,我市人才队伍状况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存在人才总量不足、质量不优、结构不尽合理、分布不均衡和机制不活、培训滞后等突出问题,直接影响着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城,关键是人才。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人才资源作为第一资源,增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摆到突出位置来抓,不断壮大人才队伍,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努力开创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2、全市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以政策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优化结构为主线,以营造和优化人才成长发展环境为突破口,抓好各类人才的培养、使用和引进工作,大力加强党政领导人才、公务员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技工人才、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六支队伍建设,不断推进人才工作的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际旅游城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3、全市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坚持盘活存量、扩大增量、提高质量相结合,努力造就一支门类齐全、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绩效显著的人才队伍,到2018年,全市各类人才总量达到1.4万人以上,其中: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占6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占到20%,高级职称人才达到130人,入选酒泉市“32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以上人员达到100名,各类人才占到社会总人口的10%左右。 二、以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抓手,全面提高各类人才的整体素质 4、以提高执政能力为目标,建设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真正把干部看准、选准、用好,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每年选派一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科级干部和年轻后备干部到省外、境外、国外考察培训;重视学历层次提升教育,鼓励干部在职学历培训,继续办好干部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大力培养高学历、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鼓励干部在职自学,到2018年全市党政机关45岁以下干部的学历在原有基础上普遍提高一个层次;围绕“旅游立市”战略,重点培养造就一批熟悉经济管理、财务金融、外经外贸和城市规划建设、旅游开发、企业经营的高素质干部,尤其要培养一批既懂经济管理,又熟悉党务工作的复合型党政正职领导人才;完善公务员制度,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真正把更多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公务员队伍中来,加大对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公务员的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注重实践锻炼,按照重点人才重点培养、紧缺人才专门培养、后备人才全面培养的要求,坚持干部上挂、下派和外派制度,每年选派一批干部到外县市党政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培训学习、挂职锻练,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农村和骨干企业任职或挂职锻练,提高年轻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整体素质。
5、以提高业务能力为目标,努力建设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积极配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和酒泉市“3251人才工程”,构建高层次学科专业人才群体、中青年技术骨干群体和支柱产业人才群体,优化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通过举办学术讲座、技术培训等方式,加强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提高他们的技术创新能力;每年选拔一批年轻专业技术骨干到国内外院校、院所进行专业培训和进修深造,参与科研课题和重大项目的协作攻关,了解掌握本专业前沿技术知识,增强科研创新能力;高薪聘用紧缺专业岗位的人才,建立健全专家咨询网络,有计划地聘请一批专家作为市委、市政府的经济顾问、投资顾问、城建顾问等有关专业领域的顾问,提高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水平。 6、以提高市场开拓能力为目标,加快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省内外进行考察培训,每年选派一批培养潜力较大的企

关于加强全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业经营管理人才进行外出培训,或到省内外知名国企、民营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上挂职锻炼;要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需要,加速培养更多的民营企业家,不断提高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探索建立“人才期市”,实施由人才交流中心牵线搭桥、企业与院校联合培养引进人才的新模式;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企业家的成长和创业提供广阔的空间和舞台。7、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快培养高技能技工人才队伍。加紧实施高技能技工人才培养工程,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市职教中心、就业培训指导中心要面向市场培养各种急需的技工人才,各行业、企业单位要优先在外语、旅游服务、计算机应用、矿产、建筑等专业领域开展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通过校企合作、分层培训、以师带徒等途径和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和技术创新等活动,促进岗位成才和技术工人整体素质的提高。8、以提高科技致富能力为目标,加快培养农村实用人才队伍。认真落实《敦煌市2003-2020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规划》,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依托农业院校、农广校、农村职业技术学校、“星火学校”和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基地,办好各种形式的农村干部大中专学历班和短期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星火培训”等培训班次;每年完成“绿色证书”工程培训任务1300人,新培养农民技术人员500名,使青壮年农民和45岁以下的党员全部获得绿色证书;做好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农民技能鉴定、证书核发等工作;大力推进以农业高新技术和劳动力转移为重点的农村职业教育,大力开展农村党员带动致富信息化工程,加快构建农村信息化平台和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步伐,拓展信息传递渠道,全面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村实用人才的致富能力。三、创新工作机制,激发人才活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9、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树立科学、可持续发展的人才观,建立以业绩为核心,由品德、学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对党政人才的评价,要制定出台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把群众意见和业绩能力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尺度,激发各级干部奋发向上、干事创业的热情;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要突出反映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和反映综合管理能力的指标体系,重在市场定位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企业效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市场开拓能力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快全市企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评价,要积极探索资格考试、业绩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增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学习意识、竞争意识和创造意识,使全市专业技术业务水平和技工水平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0、完善人才培训机制。在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小学、初中办学水平,继续搞好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创办优质高中和职中,大力实施培育名学校、名教师、名校长工程,提高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全面落实《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把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与职称评聘、年终考核、创优评选相结合;健全完善干部述学、考学、评学制度和学习培训证书、干部学习档案制度,积极推行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不断改进培育培训方式,坚持把理论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训、市内培训与市外培训相结合,对各类人才进行分层、分类、分级培训,建立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宣传部、党校、教育局、财政局、农牧局、经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各负其责的人才培训责任机制;加强人才培训机构的软硬件建设和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建立面向全市经济综合部门、乡镇、街道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人才培养基地;选择不同类型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学习教育和研修基地,将我市各类优秀人才、年轻干部、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骨干分期分批地选送到有关基地学习深造,帮助他们开阔眼界,拓展思维,提高素养。 11、完善人才选用机制。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进一步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加大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科级领导职位进行“一推双考”、民主选举,乡镇和市直机关中层职位全部实行竞争上岗,使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职级工资向岗位绩效薪酬转变,逐步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疏通非公经济组织、农村和社会组织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渠道,实行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评审管理、人才市场备案、网上公示的评审制度,逐步建立标准统一、自主申报、行业评审、单位聘用的技能型人才成长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保证。12、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对学有所长、工作成绩突出、贡献大的优秀人才,无论是领导人才、管理人才,还是科技人才,都要大胆使用,破格提拔,让他们在经济建设中做出更大的贡献;设立人才专项基金,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制,充分发挥经济利益与社会荣誉双重激励作用,设立敦煌市“科技进步创新奖”、“杰出人才奖”、“科技功臣奖”等奖项,定期进行评选表彰,对评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甘肃省优秀专家的人员,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以专利发明、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办、新办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内保留原身份待遇;鼓励企业对贡献突出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年薪制,加快人才资本的集聚和提升。13、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大力整合人力资源市场,把分别由劳动、人事、教育等部门分管的劳动力、人才、毕业生就业市场功能整合,集中办好敦煌市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对各类人才市场和中介组织的监管,建立人才市场、职业介绍所、人才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资质、资格认证制度,强化专业培训、年度考评和跟踪监管,促其规范运作;建立统一高效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多层次、多类型市场中介机构,培育人力资源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权益维护、联系沟通等方面的功能;打破城乡、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党政部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之间、不同行业和城乡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促进人才合理流动。14、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坚持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方针,加大对急需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把急需的旅游、财贸、经济管理、企业营销、工程技术、规划、城建、农业、医卫、高中教育及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所急需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作为人才引进的重点;在招才引智模式上,采取长期聘用式、协议聘用式、结对挂靠,外建基地等多种方式引进人才;实施积极的人才引进政策,由人事局牵头,建立“一条龙”联动服务窗口,各有关部门要在工商登记、投资准入、税费征收、土地使用、金融支持、项目贴息等方面为人才创业提供优质服务;事业单位接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硕士,不受单位编制和增人计划限制,直接办理手续,引进本科和中级人员免于考试;对引进的中高级人才和各类高层次优秀人才,要提高他们的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妥善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以优惠的政策广揽急需人才;放宽部分高级专家退休政策,重要紧缺岗位的专业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工作需要,身体健康,本人自愿,能坚持在科研、推广、生产和教学、医疗一线工作的,经批准可在法定年龄的基础上延长5年退休时间,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重视抓好人才二次开发,采取返聘、兼职等多种方式继续发挥其在课题攻关、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和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方面的特殊作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15、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市委成立人才工作及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统分结合、协调有力、高效运转、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各乡镇党委,各局委党委、总支、支部要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立健全加强人才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人才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工作目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强化对人才工作的考核管理;组织、宣传、人事、党校、计划、旅游、经贸、财政、农林牧、文教卫、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各自在组织宣传、业务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认真制定人才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抓好责任落实;各级科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切实发挥作用,共同推进我市人才工作。
16、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积极拓宽渠道,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和个人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市财政每年划拨专款,列入年度预算,统一管理使用,用于人才培养、引进、奖励和各类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市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也要安排人才资源开发经费,认真落实人才开发培养经费和科技三项经费,用于专项支出;对自学取得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按单位70%、个人30%比例分担,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继续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列支;广泛争取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和经费,鼓励单位和个人投入,促进人才的有效开发和使用。
17、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导向,把人才工作作为今后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宣传党和国家及省市的人才政策,宣传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经验,宣传各类人才的先进事迹,下大力气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强化全社会的人才工作意识,以人才推动发展,以发展造就人才,为人人竞相成才和充分施展才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8、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行。若以往的政策制度与之有冲突或不一致的条款,以此为准。本《实施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工商局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深化三满意活动实施方案


工商局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深化三满意活动实施方案工商局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深化三满意活动实施方案
各工商所,股,室,队: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省工商局工作安排,今年为"行政效能建设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完成省工商局提出的"三个适应,四个统一,四化建设,五个坚定不移"工作任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做到"三提高","五明显",不断深化争创"三满意"活动,**区工商局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依法行政,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着力建设务实,开拓,廉洁,高效的机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创一流机关,建一流队伍,作一流贡献,树一流形象,切实提升工商部门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型工商,服务型工商,责任型工商,阳光型工商和效能型工商,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完善制度和规范行为为主要内容,以健全"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加强"三大建设"(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三提高"(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提高队伍素质),"五明显"(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为目标.
二,领导机构
区局高度重视,把开展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深化"三满意"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区工商局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深化"三满意"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周可章任组长,副局长漆军,郭盛洪,纪检组长王乐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活动时间和人员
活动时间:2018年5月开始到2018年12月底结束.
参加人员:区工商局全体干部职工.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执法为民,创新服务工商理念.广泛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全面实现由单纯管理向导向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刚性执法向人性化执法转变.
(二)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创新效能工商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和剖析本部门,本单位在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开展公开承诺,抓好整改落实.
(三)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规范行政行为,创新法治工商理念.进一步推行企业登记注册"一审一核",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不断优化组织层级结构,明确自身职能,权限和责任,从体制上杜绝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现象.
(四)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创新阳光工商理念.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将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和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创新责任工商理念.建立健全行政首长问责制,对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严肃追究机关首长和分管领导责任.切实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影响转变工作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六)开展绩效考评.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积极推行岗位绩效管理,将绩效考评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等方法进行动态,公开,综合考评.
(七)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开展岗位大练兵.积极开展"服务窗口标兵","执法办案标兵","电子政务标兵"等岗位标兵活动,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4日至5月中旬)
1,5月12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市局关于行政效能建设深化"三满意"活动的文件,局长做动员讲话.
2,各工商所召开所务会进行动员,教育,并向区局报送建设活动方案措施.
3,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市工商局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深化"三满意"活动相关材料,学习省局"六条禁令"等文件,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边学边议.
4,围绕市局"五个对照"(对照转变作风的要求,对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对照扩大对外开放,优化投资软环境的要求,对照建设高效政府的要求,对照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要求)和区效能办"六个方面突出问题"(行政审批项目多,审批程序多,办结率低,责任不够明确,服务意识不强,诚信意识不强)组织开展大讨论.
5,写出本阶段工作小结,心得体会.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中旬)
1,走

工商局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深化三满意活动实施方案访群众,召开干部职工代表,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座谈会,向有关部门发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和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干部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对待群众诉求.
2,班子及成员和一般干部要认真回顾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活动.
3,召开专题讨论会,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围绕从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管理体制机制,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深入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找准思想根源,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单位和个人写出书面的剖析材料.
5,写出本阶段小结.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中旬至11月中旬)
1,全面推行政务承诺,政务公开.全局各项政务活动要面向社会作出承诺,编制政务公开详细目录.各中层单位和个人根据工作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就便民惠民,服务发展的内容方式,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整改的责任时限等整改措施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局机关的承诺在媒体上公布,全局干部职工就各自的岗位做出的承诺,在本单位内部公布.此项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
2,单位和个人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并在单位内部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党员,群众的评价监督.
3.组织群众评风和听证质询.通过发放行风问卷表,广泛组织群众对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进行评议.认真开展听证质询活动,组织本级"两代表一委员",作风建设监督员以及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组成测评小组,对本单位重点岗位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民意测评和听证质询.邀请新闻媒体对听证质询会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听证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4,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严格执行市局《行政效能监察办法》(施行),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制度建设,制定效能建设工作目标考评办法,注重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5,撰写本阶段工作小结.
(四)考核评比阶段(2018年12月)
根据集中开展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对整个活动进行评比总结,填报《行政效能绩效考评表》,上报总结材料及拟表彰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材料,总结经验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舆论宣传.与新闻媒体紧密配合,抓好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多侧面,全方位的宣传报道.着重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深入报道,全面展示工商机关和工商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方面的工作力度和创新成效.通过互联网,宣传栏,简报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做好软件材料,图片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充分展示工商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新做法,新成效,新形象.
(二)加强监督检查.区局已把此次活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督促检查贯穿于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采取单位自查,组织检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有效方式,督促检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工作不力的,明确指出,及时纠正;有不足之处的,找出原因,及时弥补;走过场或搞形式的,要严肃批评,及时"补课",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严肃处理.确保行政效能建设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全局各单位要统筹兼顾,精心谋划,把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当前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等市场监管"急,重,难"工作相结合,与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与促进发展,惠民行动相结合,与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结合,与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确保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让群众感受到作风和效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真正做到建"人民满意工商局"和人民满意工商所"做"人民满意红盾卫士".

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


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
转变干部作风为贯彻落实《中共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贵发[2017]3号),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院全面、稳定、有序发展,根据《贵港市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贵办发〔2017〕15号)精神,现就我院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切实解决我院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院工作作风和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二、工作步骤全院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从2017年2月下旬开始到2018年2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下旬--3月上旬)。主要任务是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使广大干部提高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认识,明确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基本要求,消除妨碍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错误观念。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1.思想发动。召开全院教职工动员大会,对学院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进行动员部署。主要领导亲自作动员讲话,联系实际讲清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目的意义,讲清干部队伍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讲清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努力方向和措施。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全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统一到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部署上来。2.组织开展大讨论。以党支部为单位,联系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实际,组织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大讨论活动,具体时间由学院效能办统一安排。讨论的重点内容为:讨论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讨论本部门工作的出发点是便于自己管理还是便于群众办事;讨论干部队伍的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强不强;讨论本部门是否存在“三乱”行为、政令不畅、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以权谋私等问题。(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中旬—下旬)。主要任务是按照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查摆本部门近年来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在作风建设方面,重点查找:(1)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严重,脱离群众,漠视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2)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3)缺乏干事激情,精神状态不佳,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因循守旧,不学习,不钻研,学风不浓,玩风太盛的问题;(4)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不讲诚信的问题;(5)脱离实际,急功近利,不察实情、不讲实话、不办实事、不求实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严重的问题;(6)为政不廉,以权谋私,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严重的问题。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重点查找:(1)影响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的问题;(3)解决问题审批偏多、环节过繁、效率偏低的问题;(4)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的问题。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他们对学院干部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干部根据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互相帮等形式,认真查摆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深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

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刻剖析原因。召开专题讨论会,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讨论要从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管理体制机制、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深入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找准思想根源,不能就事论事。开展反面典型教育,使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对缺乏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不正等问题,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管理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的问题,要勇于提出改革的建议。(三)集中整改阶段(2017年4—11月)。主要任务是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整改。要重点抓好以下十一个方面的整改工作。1.实行公开承诺。对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逐个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工作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就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整改的责任时限等整改措施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师生监督。各部门的承诺要在媒体上公布,各个岗位的承诺要在学院内部公布。此项工作由综合组负责,在2017年6月中旬前完成。2.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即行即改,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要组织干部深入系(部)、班级、学生,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使师生员工充分感受到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此项工作由干部作风组负责,在2017年11月中旬前完成。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解决处理问题的程序,减少审批事项,实行院系两级管理,明确权利与义务。此项工作由督察组负责,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4.理顺职能明确责任。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对学院各部门的工作职能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梳理,对交叉重复和职责不清的进行专项集中清理。通过清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权限和责任,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尽量做到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事情,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分清权限和责任,从体制上杜绝部门之间有利就争、无利就推等推诿扯皮现象。按行政职能责任,制定依规行事的标准细项,严格划定事务责任到人的定人、定岗、定责的量化标准。此项工作由监督组和督察组负责,在2017年7月底完成。5.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全面建立依法行政规范化、依规办事标准化的各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此项工作由综合组和干部作风组负责,于2017年8月底前完成。第1版权所有6.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和规范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晓、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的政务公开形式。加强学院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咨询、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此项工作由督察组负责,在2018年5月底前完成。7.加强制度建设。各部门要从规范行为、优化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入手,对现行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不符合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要求,影响办事效率,阻碍加快发展的制度,要坚决废止。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加快审批速度,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此项工作由干部作风组负责,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8.提高机关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各部门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在广大干部中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积极推进干部职业化专业化能力建设,坚持自主学习,加强分类培训,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服务群众的本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素质结构。9.组织群众评风。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搞整改,通过发放行风问卷表、下访征询、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组织群众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行评议。此项工作由考核组负责,2017年11月底前完成。10.加强行政效能监察。(1)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建设。建立学院效能监察机构和效能投诉中心,设立投诉窗口。(2)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由学院监督组开展综合监察和专项监察,进行全程监督,坚决查处涉及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的案件,严格责任追究,依纪依法惩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监督组和督察组负责,2017年7月底完成。(四)考核总结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2月)。主要任务是根据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组织考核,总结经验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1.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结合2018年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在全院广泛开展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诚信型、廉洁型“五型”部门和学习好、服务好、绩效好、形象好“四好”干部活动,并进行评选表彰,2017年12月底前完成。2.组织考核。工作小组采取部门自查和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1)自查。各部门要自我检查完成任务的情况,并将情况报送学院效能工作领导小组。(2)检查。由学院效能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干部作风组、督察组、考核组、监督组负责,分别到各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汇总通报。此项工作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3.总结提高。对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结合新的实际情况深化完善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成果。此项工作在2018年2月10日前完成。三、工作要求各部门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院党委行政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这项重要工作,务求取得实效。(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增强机关干部执行政策、履行职责、依法行政、规范办事、提高效率的能力。(二)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领导干部要带头解放思想,带头更新观念,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建章立制,带头提高效率,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全院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三)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各部门要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结合起来,精心谋划,科学安排,确保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第1版权所有(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加强和改进教师培训工作总结”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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