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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心得体会

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方案。

志向是前进的驱动力,计划是前进的路线图。当我们不知道如何进行项目的时候我们都需要准备一套方案。方案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优秀的方案有哪些特点?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方案”,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方案

为了顺利完成2018年社保工作,根据县下达新增就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新增人数和基金征缴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新增社会养老保险540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8%以上,劳动业转移550人,新增就业150人,创业贴息小额代款120万,劳动技能培训75人,创业资格培训60人,劳动就业输出等任务。

(二)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0%,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60%,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0%。

二、工作措施

根据镇2018年的工作需要,采取主要领导包片、副科级领导包村、镇村干部包组的工作模式,确保全镇每个村民小组有人干事的网格人员工作机制,形成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责任到人。

三、工作要求

(一)各网格人员认真清理核对每一个参保人员信息,确保参保人员不漏1人,参保金额及是上缴。对本地户籍参保人员在外参保信息核对,凡外出务工期间或在镇外已缴纳养老保险部分,各网格人员应及时凭当年缴纳养老保险的依据到人社中进行信息变更。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各网格人员根据本组60岁以上享受养老保险领取部分人员信息,认真核对死亡、迁出等信息,避免因死亡、迁出后为及时进行生存认证多领取养老保险资金。同时,避免社保局将未进行生存认证应该领取养老保险人员取消享受资格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三)新增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各网格人员和精准扶贫包保人员,认真清理核对16—59周岁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新增540人参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确保精准扶贫户参保全覆盖。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网格人员和精准扶贫包保人员,认真清理核对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情况,确保精准扶贫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全覆盖,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以上。

四、考核奖惩

(一)根据任务分配,网格员主要负责各网格内除镇精准扶贫包保人员以外所有应参保对象(含县包保部门精准扶贫户),按时限每差1人扣罚50元。

(二)为确保精准扶贫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和养老保险缴纳率达100%,凡出现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未缴纳养老保险精准扶贫户人员,每出现1人次扣罚精准扶贫包保责任人200元,年终绩效考核奖励一次性扣罚。

(三)因所有网格工作量不等,工作量较多的有丁昌林包保的组377人,张国祥包保的组371人,两个网格分别由人社中心郭展协助丁昌林、杨忠琴协助张国祥完成网格内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同步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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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政办〔〕2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文〔〕194号)精神,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老年时的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措施,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有序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而失去全部或大部分耕地的被征地农民为重点人群,以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农民为就业培训重点对象,以大龄和老龄人群为养老保障重点对象。
(二)区分不同年龄,分别实施不同保障。根据被征地农民不同年龄段的特点,分别实施就业培训保障、老年养老保障或老年养老补助。
(三)共同出资,合理负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由政府、村集体和个人共同出资、合理负担,缴费及保障水平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老年养老保障水平不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对象
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的工作对象是: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四、做好就业培训工作
(一)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坚持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统筹城乡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引导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支持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将未就业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尽快实现就业。在劳动年龄段内尚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将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的重点对象,优先安排就业服务和培训,积极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组织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
(二)落实被征地农民就业安置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督促指导用地单位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用地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劳动保障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形式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
(三)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对所有的被征地农民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予以免费培训。凡参加政府部门指定的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被征地农民,可享受政府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和创业培训补助。被征地农户人均家庭剩余耕地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的被征地农民优先安排培训。
五、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分为老年养老保障和老年养老补助两种形式。以被征地农民自愿参保为原则,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采取个人账户积累模式,筹资规模为18000元;老年养老补助采取统筹模式。
(一)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
1.16~34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重点实施就业培训保障,也可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
2.35~59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重点组织引导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也可以申请到龄时直接纳入老年养老补助。(二)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补助
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个人不缴费,直接纳入老年养老补助范围,按月发放老年养老补助金,直至身故。也可申请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但不再享受老年养老补助待遇。
(三)养老保障对象确认
1.保障对象年龄的确认。本文下发前被征地的保障对象,按本文执行时间确认;今后征地的保障对象,以批准征地的省政府批文时间确认。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和养老补助对象的具体名单,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一周后,由村委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经县农业、人口计生、民政、残联、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核后,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老年养老保障金的计发
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的人员,不分男女,年满60周岁后按月领取老年养老保障金,直至身故。计发办法为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

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第2页

计发系数(160)。
(五)老年养老补助金发放标准
老年养老补助金标准不低于全县上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差标准。
(六)建立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和老年养老补助待遇调整机制
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物价指数变化,建立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和老年养老补助待遇调整机制。
(七)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的转移和退保
1.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户籍迁出我县的,按规定办理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手续。迁入县如未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可以保留关系;参保人也可以申请退保,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和村集体补助的本息,并终止老年养老保障关系。
2.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出国(出境)定居的、录用为国家机关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和村集体补助的本息,并终止老年养老保障关系。
3.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身故后,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和村集体补助的本息余额,根据本人参保时的约定或生前意愿由指定受益人依法继承;未指定受益人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没有继承人的,其个人账户本息余额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
六、资金保障
(一)资金筹措
1.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所需资金从财政安排的农民工就业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所需资金由政府、村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合理负担,政府补助比例为70%,个人和村集体出资30%。被征地农民中的低保对象、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持有二级以上残疾证的残疾人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政府补助比例提高到80%,个人和村集体出资20%。特殊人群优惠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其中低保户、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按年度实行滚动管理。
3.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补助所需资金由县政府出资。
4.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按项目征用耕地每亩3万元收取,并从每年土地出让总收入中提取5%作为养老保障专项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调整和风险支出需要,不足部分从新增财政收入中统筹安排。
(二)资金管理
1.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政府承担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筹集到位,并一次性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2.村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一次性直接缴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户,并定期转入财政专户。被征地农民应自收到参保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缴费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享受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待遇处理。
个人缴费原则上一次性缴清,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分次缴费。经同意分次缴费的,应与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签订分次缴费协议,原则上在5年内且年满60周岁之前缴清。60周岁前未缴清的,一次性退还个人已缴费部分,待遇改为享受老年养老补助。
3.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增值。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要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4.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个人账户。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计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执行,当年缴纳的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5.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实行计算机管理,由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信息数据库,为政府有关部门、参保人提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信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经费、系统建设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七、加强工作领导
(一)成立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为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局、审计局、农办、统计局、残联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按照“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分步实施、分批解决、逐步到位”的原则,扎实稳妥地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各部门要各负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将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1.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编制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和补助基金预算,对基金的收缴、待遇发放和基金的营运进行监督检查。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工作。
2.县农办、农业局负责对户别、姓名、在册农业人口数、原有耕地面积、家庭人均剩余耕地面积等情况的审查工作。
3.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上年度全县耕地面积和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被征耕地面积、地类、户别、姓名情况的审查。
4.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以及政府出资部份、专项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负责政府补助资金预算审核工作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保值增值。
5.县公安局负责对被征地农民的户口性质、姓名、年龄及家庭成员关系情况的审核工作。
6.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和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差标准情况,负责被征地农民中的低保对象审核确认工作。
7.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中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审核确认工作。
8.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中持有二代二级以上残疾证的残疾人员的审核确认工作。
9.县审计局依法对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10.县统计局负责提供上年度全县农业人口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情况。
11.各乡(镇)政府负责收集、核查和汇总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并对各村委会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的确定、公示、村集体出资补助比例等情况进行督查。
12.村委会负责实施被征地农民参保对象的公示工作,组织填写《被征地农民参保申请表》、《被征地农民汇总表》和经公示确认的《被征地农民参保花名册》形成申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
八、本方案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1月1日起试行。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整改方案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整改方案文章标题: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整改方案
县x届人大常委会第x次会议对我本人两年来工作述职报告所提出的整改意见,既是对我本人更好的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的支持和鞭策,也是推动全局工作不断前进的一个加油站,必将促进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经过反复思考和认真研究,确定如下整改方案。一、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一)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在推广“三个一”学习机制的基础上,丰富学习内容,围绕学政策、学业务、学法律,引导同志们时时学、事事学,培养全体同志们的学习兴趣。坚持集中辅导和经验交流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开展适时组织交流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增强学习效果,在全局形成“人人讲学习,人人比学习”的良好风气。(二)注重机关中青年工干部培养。敢于增加他们的工作压力,强化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在工作中给他们压担子、交任务,使他们充分发挥自身潜能,不断提高年青干部的工作能力。在工作岗位上,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的原则,视其才用其人,多使用、多提拔青年干部,对于工作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的同志提拔到重要工作岗位或领导岗位,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解决机关人才断层问题。(三)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为目标,建立科学有效的目标管理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用严格的制度来约束机关干部的行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总结完善“三个三分之一”工作法和首办责任制,推行阳光操作,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按照“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纠正“话难听、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坚持接待群众办事热情周到,政策解答耐心细致,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公道正派的人劳社保干部形象。二、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能力(一)千方百计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扩大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的力度和广度,开展“走百企,进万家—社会保险知识下乡”活动,将宣传触角延伸到乡镇、非公企业及其职工当中,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和掌握社会保险政策。借助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政策讲座、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社会保险工作的良好局面。用灵活的政策引导参保,以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遵循“低基数、低门槛、边进入、边规范”的原则,实行灵活多样的参保办法,逐步将非公有制企业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城镇各类企业养老、失业保险全覆盖。开展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监察,对无故拒绝参保的企业,除直接申报、强制核定外,直接给予经济处罚,并选择典型企业通过电台、电视给予曝光。(二)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基金征缴。加强改制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清算工作,积极主动地参与企业改制,督促改制企业在资产变现时按第一顺序偿还欠费。防止社会保险费在企业改制中悬空或流失。联合财政、经贸、工会等部门按照x办字x]x号文件要求,对欠费单位实行联合监控,采取目标分解、欠费企业法人代表不得评先评优、欠费单位不得购买控购商品以及从严控制职工退休审批等方法,督促企业尽快补缴欠费,特别是对有缴费能力的欠费单位,按规定依法处罚、强制征缴,遏制和扭转社会保险欠费企业逐年增多、欠费数额不断增大的势头,增强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三)严格基金管理。认真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与财政、税务、银行等单位密切配合,共同管好社会保险基金,保证每笔基金都能及时入帐、转储及支付。同时自觉接受外界监督,定期邀请审计部门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及时查找基金管理方面的漏洞,进行查漏补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三、进一步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净化劳动力市场,严格审批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坚决取缔“黑职介”和非法职介,防止发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强化合同管理,总结推广劳动合同试点工作经验,依法督导、帮助各类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加大劳动执法力度,坚持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监察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禁止使用童工、抢欠职工工资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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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整改方案

社会保障资金迎审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和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今年的头等大事就是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审计。2月8日,县人大县政府领导听取了县审计局开展此项工作有关要求的汇报后,决定积极配合市局审计组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并制订如下方案。

一、审计工作目标

此次审计按照“摸清底数,揭露问题,促进强化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保障社保资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思路,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摸清社保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社保资金收到余规模和管理情况;二是反映社保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三是揭示和反映社保制度建设、政策执行、业务管理和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深入分析社保资金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提出加强社保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社保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二、审计范围和对象

(一)审计的资金范围

此次对社保资金的审计,主要是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民政、卫生等部门筹集管理使用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和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社保基金和其他社保资金收入的完整性、安全性和使用的合法性进行审计。

(二)审计的时间范围

审计的时间范围是:自系统建立以来的社保数据,以xx至xx年为主。

(三)审计对象

审计对象是: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税、残联等单位,必要时延伸相关单位和个人。

三、审计实施时间

1、2月12日至2月20日,市局审计组赴各县督促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2、2月20前组建审计组开展现场审计,每个审计组由市局2名业务骨干担任审计组长、主审,并从其他县市抽调4名审计人员参加审计,审计力量全市交叉。

3、3月25日前结束现场审计,各县市审计组3月30

日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在3日内反馈意见,征求意见后各审计组派出一名报表汇总员进行集中汇总;市局4月4日完成县区汇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四、迎审措施

1、组织领导

成立xx县社会保障资金迎审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孙x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刘x、县审计局局长邹x任副组长,政府办副主任陈x、县人大财经委主任曾x、副主任邓x、财政及社保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民政、卫生、公安、工商、经信、统计、建设、房产、残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审计指导组,组长邹x,副组长李x。负责开展xx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并负责指导有社保资金的单位按市审计组的要求做好有关业务和财务数据信息采集的督促工作。

(2)协调联络组,组长陈x,副组长邓x,成员:财政邓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李x、地税李x、民政蒋x、卫生李x等部门负责人各一名。负责市审计组来我县现场审计时的协调联络工作。

(3)后勤接待组,组长曾x,副组长莫x、李x,成员:曹x、王x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民政、卫生等部门负责人各一名。负责市审计组来我县现场审计时的后勤工作。

2、落实责任、强化指导

市审计组来我县督查相关社保资金数据采集情况前,召开社保资金审计动员会,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民政、卫生等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必须参加(此项工作已于2月8日完成),要求所有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此项工作,县审计局进行表格发放和填报讲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清理准备上级审计机关所须资料,填报审计相关表格不得少报、漏报、错报,确保2月20日前完成数据采集任务。

3、查找问题,及时整改

在市局审计组来我县进行现场审计前,有社保资金的部门先行自查,努力发现问题,及时向县人大政府领导汇报,及时整改。

4、落实经费、全力保障

为使本次市审计组来我县审计社保资金工作圆满完成,请财政全额安排接待经费和参加交叉审计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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