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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实习报告

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每个管理者最重要的就是计划,使一切安排妥当。按照公司对我们个人的要求,我们需要作好合适的方案。方案在工作的计划上和相关活动的组织上有着重要作用。那大家对于方案有什么样的想法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二、组织领导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第1版权所有(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三、处置原则和要求(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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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一)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处置已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发展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订。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司所属的车辆发生有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1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其领导成员如下:

组 长:经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是:尽快开展事故排险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和先期处置情况,提出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组织协助现场善后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2.2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施救组、警戒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信息组。

2.2.1现场施救组。由分管安全副经理任组长,成员由安全科全体人员,其职责是接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医务人员未到达之前对伤员进行简单救护,医务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抚伤员。同时会同交警等相关部门及时清理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按照有关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

2.2.2警戒保卫组。由综合经营科科长任组长,成员由综合经营科全体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做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旅客财产,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并对损坏的物品进行登记造册,调集应急救援车辆转移、安置因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

2.2.3后勤保障组。由财务统计科科长任组长,其成员由财务统计科全体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赶赴医院安抚伤员并做好记录,组织资金支付医院,协助处理轻伤人员,接待、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其吃、穿、住等问题,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救护工作。

2.2.4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科科长任组长,成员由安全科全体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弄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查明事故原因、发生经过及可能造成的损失,初步估计责任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理赔等各项工作。

2.2.5信息组。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为行政办公室全体人员,其职责是及时了解现场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与现场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上报下达,信息畅通。

3.预警机制

3.1分级指标

3.1.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响应级别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3.1.1.1特别重大事故

指我司所属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1.1.2重大事故

指我司所属车辆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1.1.3较大事故

是指我司所属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1.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预测与预警发布

3.2.1春运、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向所有司乘人员发出预警。

3.2.2道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向车台发出预警。

4.应急处置

4.1预案启动条件

我司所属的车辆发生有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由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况启动预案,并进行安排和部署。

4.2信息报告

4.2.1事故发生后,驾乘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科报告,安全科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经理报告。

4.2.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车辆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道路交通事故分级响应

4.3.1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实和确认,将经理,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根据组长的指令,迅速启动本预案,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处置,并同时报告县交警大队和所投保的公司。

4.3.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实和确认,将情况报告经理,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根据组长的指令,迅速启动本预案。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县政府、县运管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并同时报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4.4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后,驾乘人员应当:

4.4.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4.4.2在公安交警部门到现场之前,放置好各类警示标牌,划定好警戒区,尽量保护好现场。如需要移动现场证物,应作好标记。

4.4.3各应急救援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按照自己的职责,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4.4.4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积极协助运送伤员。

4.4.5公安交警部门赶赴现场后,配合公安交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

4.4.6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4.4.7按照有关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搜集相关证据。

4.4.8安抚好伤亡家属的思想情绪,避免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它不稳定因素。

4.4.9调集事故应急救援车辆,转移未受伤的其他乘客。

4.5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组长宣布终止应急状态,必要时发布公告。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5.1.1事故现场施救后,赶赴医院安抚伤员并做好记录,组织资金支付医院,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救护工作。接待、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其吃、穿、住等问题,

5.1.2向保险公司索赔

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并协助其对本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向其提供相关手续,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保险合同进行索赔。

5.2调查与评估

5.2.1由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和相关影响进行调查,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形成,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5.2.2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和全体驾驶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及初步分析的原因,针对事故的全过程,制定出治理、防范、整改措施,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和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5.3恢复与重建

5.3.1将事故中损坏的车辆拖往指定修理厂修复。

5.3.2对于在事故救援中消耗掉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补充和完善。

6.应急保障

6.1公司配备有医疗箱

6.2各车台配备有警示牌、灭火器、三角木等安全设备,超长车配备有防滑链、消防沙、铁楸等。

6.3应急车辆川Q45491、川Q22319、川Q22172,保证应车辆车况良好,驾驶员随时作好准备。

6.3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畅通。

6.4公司值班电话*********

7.监督管理

7.1宣传

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事故案例宣传,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向群众传播道路交通安全、救护知识;

7.2

对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让所有员工都知道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在事故发生时间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

7.3演练

7.3.1演练时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初步订为每年6月份进行。

7.3.2演练方案编制:每次演练要编制演练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预定演练过程、预期目的等。

7.3.3演练参加人员:演练人员、观摩人员和评价人员。

7.3.4演练评价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组织情况和预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制订纠正措施予以完善。

7.4责任与奖惩

7.4.1对于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7.4.2对于瞒报或迟报事故,造成损害加重或救援不及时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的,将根据情况给予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8.附则

8.1预案修订

由长宁县竹都运业有限责任公司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并负责解释。

8.2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3预案实施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二)

1总则

1.1目的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处置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能力,确保重特大交通事故突发时实施有效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组负责的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北京市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方案》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分类标准,实施应急救援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公司营运车辆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与职责

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指挥中心设指挥长一人。

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和两人应急工作组。其职责分别是:

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协调两个应急工作组进行工作,制定医疗救护、物资保障服务等工作方案,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人员运输、后勤保障和死伤人员家属及有关人员接待工作。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组织应急队伍日常的培训和演习等工作。

医疗救护工作组负责协调事故发生后的医疗救护、人员转运等工作。

事故处理工作组负责事故的处理,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负责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收集整理事故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编辑上报。

2.2队伍编成任务

应急救援队伍由快速反应力量和基本救援力量组成,负责救治事故现场伤员,抢救财产等工作。

2.2.1快速反应力量

公司安技部人员和公司救援车作为快速反应力量,时时处于战备状态。

2.2.2基本救援力量

集团安技部、各事业部、省公司和经营公司安技人员作为基本救援力量,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参加救援人数,但不得少于2人。公司其他人员作为增援力量。

2.3指挥中心设置

指挥中心值班室设在公司办公所在地,24小时全天候值班,值班电话:XXXXX。

3应急响应

3.1接警程序

应急办公室作为接警部门,接到报警后,迅速会同事故处理部门,对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和预测,讲清依据,了解清楚事故发生的大致区域、范围以及对后果做好基本判断,指派人员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参加应急人数和方式方法。

3.2响应程序

公司安技部经理和交通事故应急车作为快速反应力量是第一响应队伍,接到报警后及时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两个应急工作组在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分别响应,各负其责。

3.3指挥程序

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分工作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包含以下程序:由指挥中心根据现场事故级别及紧急程度,确定应急人数及方案,并第一时间通知各分应急工作组展开现场救援活动。快速反应力量到达现场后,如人员财产损失严重的,应先开展救援行动,如现场力量无法满足需要时,及时向公司指挥部报告。

3.4应急结束

应急事故处理工作组现场配合交警勘验人员完成事故现场勘察,向公司指挥部报告,总指挥在接到情况后,由总负责人宣布应急结束。

3.5信息报道

新闻报道工作由应急办公室负责,公司办公室负责协同有关人员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逐级上报有关事故情况,上报前须经应急处理办公室审核。

4后期处置

4.1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善后安技部负责。公司安技部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4.2调查、总结

对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和公司负责人共同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及发生经过,认定事故责任,核清损失数额,并依法进行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应急处理办公室汇总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分别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告。

5相关保障

5.1通信保障

办公室负责通信保障,具体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

5.2设施设备保障

安技部负责设施设备保障,具体负责人为安技部经理。

5.3物资保障(见附表)

办公室负责物质和救援保障,具体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

5.4其他保障

运营部负责运输保障。

安技部负责医疗保障。

安技部负责安全和交通管理保障。

6宣传、培训和学习

6.1公众宣传教育

通过集团公司网络、公司宣传栏、手册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助等常识。由安技部定期(每月一次)到经营一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6.2培训

安技部和办公室负责对公司运营、安技、应急管理人员,驾驶人、乘务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同时将有关应急管理课程列为全体员工培训内容并定期进行考核。

6.3演习

演习队伍包括指挥中心下设的应急处理办公室和两个工作组及公司全体员工。以不同环境条例下可能出现的特大交通事故为主要演练内容,每年演习一次,每次演习后由公司安委会进行总结评估。

7附则

7.1预案管理

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由公司安技部与办公室共同负责。安技部负责预案实质内容的调整和完善,对可能发生的新情况进行补充备案。办公室负责文字修改,就应急机构及人员的变化进行及时更新,对预案归档管理。

7.2预案制定与解释

预案制定与解释由某公司负责解释。本预案自正式下发之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三)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用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内因公驾乘汽车车辆时,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2、总则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规范事故的责任认定,善后处理、损失赔偿,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人员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保证在接警后能够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公安和车管部门了解情况全力救护,减少损失和影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3、组织机构

3.1、为妥善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员由综合管理部、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各单位(车间)车队长(或车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3.2、交通事故救援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事故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成员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车管部门负责人、安全专兼职、劳人社保专职、技术设备专职、工会干事、以及各单位(车间)汽车班长组成。事故救援组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部门、综合部门负责人及汽车班长组成。事故调查组由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协助调查。善后处理组,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组成并开展工作。

4、主要职责

4.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4.1.1、事故发生后,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及其它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4.1.2、协调与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4.1.3、需其它部门协助配合时,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4.1.4、有关紧急事项决策;

4.1.5、善后工作的统一协调处理。

4.2、应急处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公司管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和协调指挥工作,参与事故处理,通报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4.3、事故调查组职责: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负责调查、分析和处理公司管内因公驾乘汽车所发生的责任交通伤亡事故。做好公司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的勘查意见,提出初步定性定责意见。

4.4、善后处理组职责: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机构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5、应急响应程序

5.1、事故救援

5.1.1、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乘车人要在30分钟内向公司调度和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报告。车辆驾驶人员及乘车人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做好防护工作,拦停过往车辆运送伤员,并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中心电话)及122(交通事故投诉台),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应当予以协助。

5.1.2、公司调度、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分别向有关领导汇报,对达到本预案适用条件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兰州铁路局汽车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安排、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处理措施。协助事故救援的人员和事故单位,在现场救援时应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按照有关法规展开救援工作。

5.1.3、根据就近先救援的原则,安排就近的地区先进行救援,同时,公司及事故单位内有关人员应在30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在接到事故报告30分钟内,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路局安监室、中心人力资源部报告,公司安全技术部及事故单位办公室负责向中心安全部门、路局总值班室、物资处车管办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概况,同时报告车辆投保公司(4995518)

5.1.4、公司救援小组在中心、局救援小组未到达现场前,应积极配合当地交管部门积极抢救伤员,做好各项救援准备工作,勘察现场(有条件的做好摄影摄像工作)保存可疑证物,做好记录,对交管部门的“事故现场勘察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签认。

5.1.5、公司救援小组应向中心、局救援小组主动汇报情况,不得隐瞒事故情节或有碍事故救援调查的言行发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组的指导下,根据事故性质,迅速制定救援处理措施,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统一领导,专人指挥,工作有序,力争将交通事故的人员伤亡损失和带来的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要加强事故现场安全监控,以防不测事故再度发生。

5.2、事故调查:

5.2.1、事故调查由公司主(协)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安全技术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及事故单位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协调,并统一安排协调各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5.2.2、在现场调查、内部取证时,应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总经理牵头、综合管理部组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配合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拍照、录像,搜集事故现场物证痕迹,对制动人拖印,机动撞击程度、进行测量、测算,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记录事故当事人、目击和相关人员的口述、笔录及伤亡人员、车辆损失的准确情况,写出事故概况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确认事实后,请事故责任人签认。

5.2.3、处理原则应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和比照本预案有关内容办理。事故的当事人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事故现场调查记录确认无误后,当事人和单位方能签认。

5.2.4、事故概况的书面报告要在24小时内上报路局相关部门。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年月时分);发生的地点(省、市、县地名, 国道或其它道路名称、公里、米);天气、路面情况;车辆驾驶员、乘载人基本概况、伤亡情况;驾驶公车的基本概况(车型车号、核定车载人数)和车辆损失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况及原因的初步判断。

5.3、后期处理

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6、其它:

6.1、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事故应急救援、定责、处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或玩忽职守。对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

6.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管理部门调解。发生事故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局春运保障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局春运保障应急预案

“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繁忙,运输压力大,服务要求高,安全生产任务重。为了切实做好“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工作,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春运”工作的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

“春运”工作是新年伊始全县交通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春运工作的好坏,既关系人民群众安全便利出行,又关系政府和行业的形象,还关系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全县交通系统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都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把握春运的指导思想,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要求。

(一)春运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从做一个有作为、负责任的行业出发,高度重视“春运”工作,突出安全生产和运输服务质量两个重点,把安全生产放在春运的首位,努力抓好运力组织调度、站场“三品”检查、车辆安全管理、驾驶员安全管理、运输市场监管、公路养护管理等工作,确保“春运”期间广大旅客走得安全、走得及时、走得有序、走得满意,为人民群众生产活提供有力的运输保障和优良的运输服务。

(二)春运工作的目标

“春运”工作要紧紧围绕“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主题,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履行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春运安全生产,搞好运输优质服务,维护运输良好秩序。

(三)春运工作的要求

1、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把满足人民群众乘候车需求作为春运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旅客所想、急旅客所急、办旅客所需。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把安全生产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强化源头管理,认真履行交通部门“三关一监督”的职能,切实落实运输经营业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

3、实现文明服务、优质服务的目标。要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坚决制止倒客、宰客、甩客、野蛮待客等违规行为,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车站、文明客车和文明司乘人员的活动。

4、形成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涉及春运工作的各交通 主管部门、运管、综合执法、道路运输业户,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工作,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部门在春运工作中的职责

全县交通系统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有关“春运”工作的部署及要求,为保障春运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负责地做好相关工作。

(一)县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及启动《**县交通运输局“春运”保障应急预案》;

2、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春运”工作的准备及实施情况;

3、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春运”工作的重大问题。

4、负责县内“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考核;

(二)各股室工作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考核;

2、负责辖区内县乡公路的养护管理,组织损毁公路的及时抢修,组织大雪等恶劣天气的扫雪打冰及防滑料的准备及抛洒,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3、负责监督道路运管、综合执法、道路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运力,强化监管,保障安全。

(三)运管所工作职责

1、负责安排部署、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全县道路运输工作;

2、负责组织客货(危货)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及经营业户考核;

3、负责道路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预测及分析,做好运力储备、组织及调用;

4、负责组织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保障合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

5、负责组织全县道路运输安全检查;

6、负责全县道路客运量的统计及有关信息的汇总上报。

(四)道路股工作职责

1、负责安排部署、组织领导、督促检查道路的“春运”道路运输相关工作;

2、负责在春运前对所属路段进行检查和养护,消除坑槽、路障等安全隐患,及时做好损毁路段的抢修工作,危桥险路备好防滑料,完善公路安全警示标志标线,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五)办公室信息组工作职责

1、负责“春运”工作的宣传,及时报道信息及好人好事;

2、负责“春运”工作的舆论监督。

(六)综合执法大队职责

1、负责“春运”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保障合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

2、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

3、负责查处客运车辆不按审批线路运营的违规行为。

4、负责查处倒客、甩客、宰客的行为。

(七)运输企业工作职责

1、负责本企业参加“春运”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检查及保养,车辆技术状况必须符合要求;

2、负责本企业驾驶员、乘务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3、负责本企业车辆及驾驶员、乘务员的动态监管,确保车容整洁、文明服务、安全行车,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

4、负责本企业“春运”工作检查,突出安全生产,预防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

(八)汽车客运站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三品”检查,严禁“三品”进站上车;

2、负责客运车辆的安全例检,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发车,严禁为手续不全的车辆售票,严禁发售超员票;

3、负责做好售票工作;

4、负责做好车辆调度等工作,及时疏散旅客;

5、负责做好候车服务工作,保持站容站貌整洁卫生,及时提供便民服务。

三、春运时间及预案启动

(一)春运时间确定

按照国家确定的时间进行。

(二)预案启动

1、准备阶段

“春运”前一周为预案启动准备阶段。在准备阶段,运管机构进行旅客流量流向调查、预测,组织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储备运力,做好准备工作;道路养管部门加强公路养护,完善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备足抢修材料等。

2、实施阶段

按照国家确定的时间,提前一天全面启动春运保障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3、总结阶段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县局安全法规科。

四、春运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县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道路运输、道路等的领导担任,成员有法规股股长、运管所所长、道管站站长、执法大队长等相关人员。

2、各有关单位都要成立“春运”领导组及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3、县局成立督查组,深入基层检查、督查、指导工作。

(二)运力保障

1、完善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应急运力,搞好运力储备;

2、合理安排调度运力,适时增加客运班次,提高运输效率,保障运输需求;

3、运力调配紧张时可抽调企事业单位的非营运客车参加短途客运(县运管所负责落实);

4、运输企业提前与有关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及时增开包车或加班车,疏运旅客;

5、加强对道路货(危货)运市场的监管,保证充足的运力,为各种重要物资和商品的正常流通提供运输保障,必要时调用县战备物资道路运输保障车队。

(三)安全保障

1、要严厉打击客车超载行为。客运站要严格按车辆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检票。对出站的客车要严格执行载客人数的检查、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对因客运站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车辆超载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凡发现超载运行的车辆,要采取措施进行分流,分流费用由有关当事人承担,同时要对驾驶人员和所在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2、在“春运”开始前,运管要对所有参加运输的车辆及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确保技术状况良好。对不合格的车辆要收回营运牌证,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参加运输。

3、进一步强化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规章制度建设,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超速超载运输和疲劳驾驶。

4、县运管所根据上级规定和要求对长途客运的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更换驾驶人员,保障驾驶人员正常休息,避免疲劳驾驶。运输企业对长途客车必须按规定配备驾驶员,切实纠正驾驶员驾驶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疲劳驾驶的问题。要充分发挥GpS等先进科技手段对车辆行驶情况的监督、控制作用。

5、各客运站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认真检查,切实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

6、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大雪等恶劣天气,道路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四)服务保障

1、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

2、加强对客运站点的监督与管理,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

3、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管理,纠正和打击各种违法违章行为。

4、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文明、规范、准确,严禁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

5、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6、广泛发动旅客对客运经营者进行监督,对举报情况属实的,可适当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7、加强价格监督,切实保护旅客和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乱涨价、乱收费。

8、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对站务人员、司乘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提高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

9、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倡导文明服务,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特别是对老幼病残弱等有困难的旅客要进行重点照顾,对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乘车优待。

10、加强运输调度指挥,保证车辆正班正点运行。

11、保持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整洁,定期洗换座(卧)具,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行环境。

(五)值班和信息保障

1、设立“春运”值班电话,严格值班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2、严格统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运管所负责道路统计汇总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

3、运管机构要积极配合《山西交通》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好专题报道。

4、利用汽车站、交通网站等及时发布运输信息。

(六)政策保障

1、各单位各部门对“春运”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2、“春运”工作业绩纳入运输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内容。

3、春运工作中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服务质量事件的业户,在客运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客运班线经营许可中,要给予限制。

4、严格追究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服务质量事件责任人和责任企业的责任,情况严重的撤销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吊销从业资格证。

5、对客运市场混乱的企业、车辆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兴政传发〔2015〕13号),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单位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盲点,加大整改力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单位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单位应及时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雨天、大雪、冰冻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 情况汇报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向镇政府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110和急救电话120求救。

(二)在发生或得知紧急情况后,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蹲村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第一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人大主席杨文高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副镇长刘新华、吴健、顾强、姜素梅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分别为朱志友、丁鑫、孙敏、王卫明、孙汉勤、倪金明、陆祥林、曹金荣、班加滨、丁辉、严海、夏友军、吴晓明、奚爱明、高风舞、顾世荣、唐勇、沈万华、杨从清、王恒铨、黄来扣、孙鹏、孙金才、邵兴华、沈建明、杜宏文。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盲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求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援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吴健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医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组成。

2、抢险救援组:在紧急情况下,(如出现严重的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等恶劣天气致使车辆通行受阻等),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的交通管制和维护治安,清理路障,疏导车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组长由姜素梅担任,成员由镇、村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医疗救援组: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人员和车辆及抢险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由专家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顾强担任,成员由镇和卫生院相关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紧急情况发生后,镇各有关单位要快速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紧急救援。

六、 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综合协调组、抢险救

援组、医疗救援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紧急救援工作展开。

(二)综合办、派出所和安监办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

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紧急救援,及时提供急救药品,

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

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对发生的道路交通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农路办、安监办、

等要严格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农路办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八、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认真开展“六个一”的宣传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基层干部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动,每个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镇广电站自办频道每周播放一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每个村庄、学校、企业等至少一处宣传橱窗,每村大喇叭每天播放一次安全提醒,村口至少一处安全提示标牌。

九、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交通运输局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局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县交通运输局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长交安字[**]105号文件的要求,为切实推进我局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处置恐怖袭击事件防范责任和措施,提高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工作顺利开展,集中领导,统一指挥,我局特成立了反恐应急工作领导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安全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各种突发事件和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根据“一岗双责”的原则进行具体分工。

二、职责分工

(一)共同职责: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处理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本部门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工作责任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并立即组织一次反恐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隐患问题,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防患于未然。

(二)运管所及海事部门职责:运管所和海事部门要成立反恐工作督查小分队,深入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站场、每一个渡口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反恐工作形势,宣讲各类事故危害,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督促所监管的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

(三)客运企业职责:长运汽车站、出租公司、公交公司要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安全状况和旅客行包的检查力度,增加安检设备和安监人员的配备,加强安检人员培训教育,强化安检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安检人员的工作水平,并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建立客运站安全保卫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将责任落实到人,搞好安全巡查和监控工作,争取做到高度警觉,防控有效,万无一失。

其他部门参照共同职责认真落实。

三、具体措施

1、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工作领导组各成员要严把分管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各股室要抓好自己所分管的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从各个环节上认真安排,严密部署反恐怖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恐怖事件,一旦发现,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处置。

2、搞好反恐工作配合。仔细排查我局重点目标,做好基础信息的调查摸底,对重点监控的目标,要确定安保负责人,确定安保人员数量,制定确实可行的安保措施,一旦发生恐怖袭击事件要严格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周边警力、辖区消防力量、周边卫生救援力量以及其他周边救援力量做好反恐工作的应急处置,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挡,全面推进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严格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巡查工作,听好电话,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上报,以便及时决策,有效应对。

4、保持通信畅通。处置恐怖袭击事件领导组成员和各股室人员要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要做到随叫随到,迅速投入到处置工作中来。

5、定时组织召开会议。领导组要根据反恐实际情况,定时召开会议,总结反恐工作的先进经验,随时通报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工作的有关信息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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