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策划方案 > 规范城市管理行动方案 > 导航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二○○五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规范城市管理行动方案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二○○五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那些设定了人生目标的人比那些惊慌失措的人要早几十步。为了更快的完成工作任务和目标,我们可能会被迫安排做一份方案。方案的建立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会更有价值。您是否对写好方案感到一头雾水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二○○五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二○○五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龙潭直属大队二○○五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实现通过加强城市管理,以达到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形象,从而推动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发展软环境的最终目的,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个率先”和“建设四市”的总体工作目标,根据大队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建立部门“十公开”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营造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良好环境和必要条件。二、组织领导根据市局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大队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张玉君副组长:李义辉刘林石组员:李国义、范建石、崔东一、王晓刚、刘洪建、于杨三、工作任务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程度。首先要正确引导执法队员从自身做起,在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发展意识和大局意识的同时,使其积极主动地在日常的管理执法工作过程中践行政务公开方面的

F132.com延伸阅读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型拆违行动工作方案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型拆违行动工作方案

为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区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征求的意见和建议,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专项领导组,组长为**,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为**、**、**、**,其中**、**、**分别负责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的违建预防和查处监管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相关信息的宣传报道;各大队负责人为违法建设的主要负责人,各中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通过宣传、巡查、拆除三管齐下,有效遏制违建行为。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一)建立部门协调和区乡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各乡镇街和村两委的积极性。第一,主动与建设局、规划局、土地局、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互通信息,协调联动,多方位管控,形成对违建行为的强大威慑作用;第二,充分调动各乡镇街和村两委的积极性,及时主动报送本辖区建房动态,提高控违效率。第三,各级各部门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带头维护城乡规划秩序,如在案件调查中涉及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私自建房或为他人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提请纪检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二)建立违法建设宣传工作小组,加强与群众面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通过车载喇叭、发放宣传单、进村入户讲解等形式,深入群众宣传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督促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各大队每年不少于4次,各中队每年不少于6次。局机关采用深入乡镇,组织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和群众开展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讲活动,直接面向群众讲法释法,每年不少于3次。

(三)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度,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划定大队、中队的责任区域,进一步明确每个执法队员的责任区域,督促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强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职责意识,对工作中出现的管理不到位、态度不积极、滥用职权等现象,严格按照网格化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追责。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大队、中队和网格化管理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本方案规定的职责,未完成职责的,年终不予评先评优;造成一定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绩效考核办法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激励机制,增强工作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局直属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大队)及所属各执法中队(以下简称[网-]中队)和队员的日常管理和执法业务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内容由月项目和年项目两部分组成。月项目内容分为日常管理(考核到个人)、业务管理和规范管理(考核到中队)三部分(详见附件1);年项目(考核到中队)内容分为规范管理、队伍建设与管理、宣传报道、好人好事、安全工作、廉洁自律、行政处罚案件履行率等(详见附件2)。

第四条成立绩效考核小组(由组长:***;副组长:**、***;成员:***、***、**、***组成,下同),对大队、中队及队员的工作绩效情况,采取日检查和不定期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督查,并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通报给大队和中队,月末、年末将考核情况进行公示。

第五条对中队月考核得分80-90分的,正、副队长当月各加5分,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当月各加10分。副大队长所分管各中队月考核平均得分80-90分的,当月加5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当月加10分;大队月考核得分80-90分的大队长当月加5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当月加10分。大队、中队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扣除相应队干部当月得分10分。

第六条受到区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或表扬的(以原始材料证明为准)大队、中队或队员当月加10分;受到局表彰或表扬的大队、中队或队员当月加5分;对因工作受委屈的队员,经绩效考核小组研究决定后,当月可加5-10分;在工作中善于总结并有所创新,得以在全区推广的,当月加10分。

第七条考核得分计算方法。集体及个人月考核得分按满分100分计算,集体及个人年度考核分按满分200分计算(加分另计)。

1、中队月考核分=队员个人当月月项目考核平均得分 中队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

2、中队年度考核分=中队月考核平均分 年项目考核分;

3、中队个人月考核分=个人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 中队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

4、中队个人年度考核分=个人月考核平均分 中队年项目考核分;

5、大队月考核分=各中队当月考核平均分 大队当月加分;

6、大队年度考核分=大队月考核平均分 各中队年项目考核平均分;

7、大队个人月考核分=个人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 各中队当月月项目考核平均分 大队当月加分;

8、大队个人年度考核分=个人月考核平均分 各中队年项目考核平均分;

第八条全大队人员每人每月从基本工资以外的补贴、津贴中拿出****元同月考核分(每分值**元)挂钩,按个人当月考核实际得分领取绩效工资。

第九条个人年度考核分同年度目标奖挂钩。以全大队个人年度考核分的总额和年度目标奖总额,确定每一分值所对应的目标奖金值,按队员年度考核实际得分计算当年目标奖金。

第十条对在综合或单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经绩效考核小组研究可视情况另行增加奖励得分。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造成重大工作失误,及对局多次指出的问题拒不改正造成影响需加重扣分或追究责任的,由绩效考核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对因附件1、2中未涉及到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需加重扣分的,由绩效考核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对前列第五、六、十、十一、十二条中涉及的奖惩,属中队的计入该中队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中;属队员的计入个人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中。

第十四条因工作失职或不依法办事,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经绩效考核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年终考评一票否决。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1、《月项目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2、《年项目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3、《**城区街区分类表》

附件1:

月项目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总分值:100分


类别

标准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日常管理(个人项目)

严格遵守**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考勤制度》、《执法人员纪律处分规定》、《执法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内务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1、出勤方面
5

迟到、早退、脱岗(半小时内)每次扣1分;旷工半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绩效考核办法第2页

天(迟到、早退、脱岗超过半小时)每次扣2分;旷工一天扣4分;未按《考勤制度》要求请事假、病假者,一次扣1分。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离岗、无故窜岗作旷工处理。
2、行为规范方面
5

如发现有违反《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中任何一条者(禁酒令条款除外),除按《执法人员纪律处分规定》处理外,每次扣1分;对不服从督查者,每次加扣1分。
3、廉洁自律方面
5

如发现有违反《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中任何一条者,除按《执法人员纪律处分规定》处理外,每次扣2分;对不服从督查者,每次加扣1分。
4、禁酒令方面
5

如发现有违反《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禁酒令条款者,每次扣2分;对不服从督查者,每次加扣1分。
5、内务管理、值班制度以及车辆管理方面
5

如发现有违反《执法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内务管理制度》、《值班制度》中任何一条者,每次扣1分;对不服从督查者,每次加扣1分。
6、会议学习方面
5

队员无故不参加各类会议、学习、党团活动者,每人每次扣1分;参加会议学习时无故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扣0.5分;学习不记录或笔记达不到要求者每人每次扣1分。
类别

标准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业务管理(中队项目)

一、市容市貌管理

(一类街区管理):

1、沿街无摊点,店铺和商场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现象。

2、沿街建筑物阳台、窗台、观景台等不得擅自改建和扩建,安装外置式防护栏(网);临街单位、商场、店铺、住户底层建筑物不得设置遮雨(阳)蓬,破墙开店;在底层临街建筑室外安装的空调外机、排气扇等,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米,支架无锈蚀,所有制冷管线均不得外露,冷凝水集中排放。

3、沿街单位、店铺、住户门前不得乱堆、乱放、乱停,占道从事棋牌、麻将、游艺、演唱、经营等活动;不得设置落地式灯箱广告和其他广告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按设定停车泊位规范整齐地停放。

4、沿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及树木上无乱贴乱画、乱喷涂,吊挂、晾晒物品、散发广告等现象。未经批准,不得悬挂横幅,设置拱门及其他广告、宣传物和设施。

5、沿街设置的读报栏、画廊、招贴栏、户外广告、霓虹灯及店铺招牌等,必须符合《成都市温江区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发现破损的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6、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和开挖道路,经批准允许开挖的,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在限期内完成并按标准恢复,清理好现场。

7、各种载运容易散落、流漏、飞扬物品的车辆,必须覆盖、密闭,不得飞扬、泄漏、遗撒污染环境。

8、新建、拆迁、待建施工工地应按规定设置隔离或封闭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灯具。

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采取降尘、降噪措施;工地周边无施工粉尘。

10、城市道路、地下管道、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车辆进出有序,不准带出泥沙污染路面。工程完工之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按标准恢复。
15

1、日检查。随机抽查所辖街区周边容貌的状况,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1分;需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检查有无通知相关部门的书面记录。漏报一处扣0.5分;同时结合群众举报记录,每查实一处扣0.5分;

2、专项检查。由局确定检查内容,在所辖区域的主要道路等公共场所,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1分;
类别

标准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业务管理(中队项目)

(二类街区管理):

1、沿街流动摊点,店铺和商场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现象不得超出3处。

2、沿街建(构)筑物阳台、窗台、观景台等不得擅自改建和扩建,安装外置式防护栏(网);临街单位、商场、店铺、住户底层建筑物不得设置遮雨(阳)蓬,破墙开店;在底层临街建筑室外安装的空调外机、排气扇等,支架无锈蚀,所有制冷管线均不得外露,冷凝水集中排放。

3、沿街单位、店铺、住户门前不得乱堆、乱放、乱停,占道从事棋牌、麻将、游艺、演唱、经营等活动;不得设置落地式灯箱广告和其他广告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按设定停车泊位规范整齐地停放。

4、沿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及树木上无乱贴乱画、乱喷涂,吊挂、晾晒物品、散发广告等现象。未经批准,不得悬挂横幅,设置拱门及其他广告、宣传物和设施。

5、沿街设置的读报栏、画廊、招贴栏、户外广告、霓虹灯及店铺招牌等,必须符合《成都市温江区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发现破损的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6、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和开挖道路,经批准允许开挖的,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在限期内完成并按标准恢复,清理好现场。

7、各种载运容易散落、流漏、飞扬物品的车辆,必须覆盖、密闭,不得飞扬、泄漏、遗撒污染环境。

8、新建、拆迁、待建施工工地应按规定设置隔离或封闭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灯具。

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采取降尘、降噪措施;工地周边无施工粉尘。

10、城市道路、地下管道、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车辆进出有序,不准带出泥沙污染路面。工程完工之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按标准恢复。
12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0.5分;需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检查有无通知相关部门的书面记录,漏报一处扣0.5分;同时结合群众举报记录,每查实一处扣0.5分;
类别

标准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业务管理(中队项目)

(三类街区管理):

1、沿街单位、住户门前秩序应保持规范。

2、沿街建筑物、公共设施和树干上乱贴、乱画、乱涂应及时清除。

3、临街单位、店堂牌匾设置应规范用字标准,无陈旧,无残缺。

4、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和开挖道路,经批准允许开挖的,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在限期内完成并按标准恢复,清理好现场。

5、各种载运容易散落、流漏、飞扬物品的车辆,必须覆盖、密闭,不得飞扬、泄漏、遗撒污染环境。

6、新建、拆迁、待建施工工地应按规定设置隔离或封闭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灯具。

7、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采取降尘、降噪措施;工地周边无施工粉尘。

8、城市道路、地下管道、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车辆进出有序,不准带出泥沙污染路面。工程完工之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按标准恢复。
8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0.5分;需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检查有无通知相关部门的书面记录,漏报一处扣0.5分;
二、商业区管理:

1、内部及周边无流动摊点,商家越门、窗、外墙摆卖经营。

2、内部及周边不得有乱搭乱建、乱堆、乱圈乱占、乱贴乱画、乱倒垃圾,吊挂、晾晒物品等现象。

3、在底层临街建筑室外安装的空调外机、排气扇等,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米,支架无锈蚀,所有制冷管线均不得外露,冷凝水集中排放。

4、设置的读报栏、画廊、招贴栏、户外广告、霓虹灯及店铺招牌等,必须符合《成都市温江区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发现破损的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5、内部及周边车辆存放整齐有序,不得有乱停乱放行为。

6、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各类宣传活动。
5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0.5分;需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检查有无通知相关部门的书面记录,漏报一处扣0.5分;同时结合群众举报记录,每查实一处扣0.5分。
三、专项工作任务:

1、对局安排的工作任务能够按标准及时完成。

2、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存在的问题。

3、在各项工作检查、考核时,辖区内无流动摊点及其他非法占路现象。
5

1、未及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

2、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整改问题的,发现一处扣0.5分;

3、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 0.5分;
类别

标准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规范管理(中队项目)

遵守简易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当场处罚备案、审查制度。
5

未实行备案制度的,扣1分。重点检查当场处罚决定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处罚是否公正得当。每查实一处违反规定的,扣1分。
严格执行一般程序办案立案、调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送达的四个程序
5

不按照一般程序办案规定执行的,每查实一处扣2分。
调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对违法行为虚报、谎报。
5

有虚报、谎报等行为的,每查实一次扣2分。
按法规督查科下达的投诉举报案件、督查考核组的《督办通知书》在限期内进行处理。
5

未按法规督查科下达的投诉举报案件要求进行处理的,未按《督办通知书》要求解决问题、没及时回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在局业务巡查中发现问题通知中队处理时,应及时派员现场处理,按要求向局书面报告处理情况。
5

未及时派员现场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1.5分;未按要求向局书面报告处理情况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附件2:

年项目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中队项目)


总分值:100分


类别

标准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规范管理(中队项目)

行政处罚管理(18分)

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职权,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
6
中队无监督检查制度的,扣1分。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以及有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形象的行为,经核实每件次扣2分。
对非经营活动违法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处以20xx0元以上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
6
抽查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执行情况,若没执行,每查实一处扣1分。
将法律文书在作出决定后7日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6
未能依法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的,发现一次扣1分。
罚款及暂扣物品管理(26分)

严格执行罚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的规定,按规定定期上缴。
5
不按规定使用罚款单据,账款不符,每发现一次扣3分。
对罚款单据和罚款现金严格管理,定期交付、归档。
5
不按规定定期交付或归档的,各扣2分。
严格财经纪律,无乱摊派、滥收费、使用非法罚款(收款)收据现象。
5
违反该项规定一经查实,除扣2分外,即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
5
对没有法定事由、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每查实一次扣3分。
按扣押物品管理规定,按要求填写扣押物品表格。定期检查各中队库存扣押物品与扣押物品清单的管理情况。
6
不按规定标准填写暂扣物品表格的,每处扣1分;库存暂扣物品与暂扣物品清单登记内容、数据不符的,查处一次扣2分。
文书管理(15分)

业务报表由专人负责,填写清楚,准确无误。按规定时间(次月五日前)报出(有专项说明的,按照说明办理)。
5
虚报业务报表,每发现一次扣2分;不按规定时间报送业务报表的,每次扣1分。
文书档案由专人负责,档案完整、归类及时。逐案归档清晰,案案有结果。
5
无文书管理制度,无专人负责(查归档实录)扣1分;归档不完整、不及时,发现一处扣1分。
执法文书书写认真清楚,措辞严谨,无明显疏漏。
5
文书档案,法律文书不规范的,每处扣1分;法律文书缺失,每处扣1分;字迹潦草难辨认,每处扣0.5分。
业务管理(6分)
关注新闻曝光及各类热线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媒体反馈处结情况,按要求向局作书面报告。
6
未按要求及时向媒体反馈处结情况造成再次曝光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未按要求向局作书面报告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类别及标准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队伍建设与管理

5
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规范,全年未发生因工作作风不当引发的不良事件,队员精神状态昂扬向上得满分5分,每发生一起因队员作风、行为不当引发的不良事件,视情节轻重扣2-5分。
宣传报道

5
每年在区局级以上媒体或内部刊物、通讯等发表2篇文章的得满分5分,每少一篇扣1分,多发表一篇加1分。
好人好事

5
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做好人好事,受到群众表扬为局争得荣誉的,每次加1分;文明执法,成绩突出,单位、个人送锦旗和表扬信的每次加1分。
安全工作

5
全年执法车辆安全运行,办公场所无被盗问题发生,得满分5分,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依情节轻重扣2-5分。
廉洁自律

5
执法队员模范遵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全年未发生廉政方面问题得满分5分,每发生一起廉政方面的投诉、信访、人访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依情节轻重扣2-5分。
行政处罚案件


履行率

10
达到局平均水平得满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高于一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委办〔2016〕5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办发〔2018〕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互联网环境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公开理念,亲自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配齐专职人员,强化能力培训,增强专业素养,切实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逐项抓好责任落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汇总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公开重点切实履行公开职责,规范高效地抓好本县(区)、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反馈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监督考核

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并同依法行政和政风行风测评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按照《**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在坚持“周巡查、月统计、季通报”等现有工作体制机制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制定新的工作举措和监督考核细则。鼓励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不断充实公开内容、改进公开方式。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粮食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粮食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食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办发【2016】29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好新获取和制作政府信息的公开。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责任人:**;工作进度安排:1月6日前制定完成粮食局2017年政务公开计划,根据计划随时公开)

2、加强信息解读。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整体方案。(责任人:**;工作进度安排:随时根据上级下发的一些重要政策及信息制定整体解读方案,加强解读)

3、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责任人:**;工作进度安排:随时回应)

4、用好各种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力度,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责任人:**;工作进度安排:每月至少在各种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1条政务信息)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力度。

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完成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和2015年 “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对公开后公众提出的相关问题,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责任人:**;工作进度安排:按财政部门通知要求推进)

三、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推动粮食执法管理信息公开。

参照上级业务部门信息公开制度,2017年年底前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粮食执法管理信息公开。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载体。继续用好电视、报刊、公开栏、文件等传统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中国**等新传媒,将全市粮食执法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对一些需要服务对象尽快了解的方针政策、重大事项等,通过专题会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第一时间公开。(责任人:**;工作进度安排:每月至少在各种信息公开载体上发布1条政务信息,专题会议根据上级通知随时召开)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制订粮食局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修订粮食局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限、方式和责任主体。局党委负责对公开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价。(责任人:**;工作进度安排:根据要求随时完善)

四、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工作环节的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责任人:**;工作进度安排:依申请随时办理)

五、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1、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责任人:**)

2、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甚至“官谣”现象。(责任人:**)

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责任人:**)

监察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监察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转”要求,规范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监察和监督实效,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政办[20**]94号)文件精神,现结合区监察局工作实际,制定区监察局20**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政务公开为重点,以强化行政监察、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不断拓展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方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府职能向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为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有利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监察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及时、如实公开,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推进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开。紧紧围绕20**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及时公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公开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果,确保政令畅通。

(二)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规范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做好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和其他相关基础工作。

(三)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深入解读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等。各相关科室负责对中央、省、市及我委局近期出台的重要法规政策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并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政策解读专栏予以登载。完善重要政策解读学习制度,学习把握重要政策的精神、实质。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强化重大决策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政策措施等政府信息,认真研判处置,并及时通过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建立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

(五)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完善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政府信息内容概述编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坚持信息公开属性确认制度,优化机关发文程序,在起草公文时即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并按公文的审批程序进行运转报批,建立月度定期内容更新机制,确保相关栏目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在马尾区政府网站显著位置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通过主题页面,将分散在网站各频道中的部门信息集中发布,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通过“反腐倡廉、警钟长鸣”专栏,建立健全纪律审查案件公开发布制度,及时公开反腐动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强化舆论监督,形成有力震慑。

四、保障措施

要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主动接受监督、提高行政监察工作透明度的重要抓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室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由区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统一协调各内设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相科室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委局机关要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做到专人专线,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局的工作效率,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教育局行政权利运行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政和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宗旨,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挥政务公开在全县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作用,树立教育局机关的新形象,为办好政和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作出新贡献。

(二)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必须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办理结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平、公正性。

2、注重实效、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不搞形式主义。同时,以人为本,简化环节,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3、分级负责、强化监督的原则。明确教育局、各学校及直属单位在深化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中的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政(校)务公开制度。

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深化政(校)务公开要与过去的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举措有机结合,和教育发展实际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有机结合,创新行政管理和学校管理方式,加强政(校)务公开与行政监督,营造高效、优质、廉洁的 运行机制。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

政务公开的范围涉及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公开的具体形式和内容是:

(一)在局机关公开的:

各股室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的岗位职责(党政办);

全县各校教职工的调配使用情况(人事股);

局机关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升晋级、转正定级、工资调整、水电费、津补贴标准等;局机关管理制度和考勤结果(党政办、人事股、发展规划股、核算中心);

局机关的经费预算,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车辆燃油维修费等重要财务支出情况;局机关的重大购置和财产处置事项(党政办、发展规划股、核算中心);

局务会议、局党委会议、局班子会议做出的重要决定(党政办);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在县直学校公开的:

学校教师资格及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人事股);

县直学校班子的任免情况(人事股);

县直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晋级、晋升、年度考核结果在所在学校公开(人事股);

县直学校的经费、专款、基建项目、经费审计结果(发展规划股、核算中心);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在全县教育系统公开的:

全县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党政办、发展规划股、核算中心);

学校班子的任免情况(人事股);

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学生的毕(结)业证书的发放结果(中教股、党政办);

市级示范中小学评估验收结果;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及结果(中教股、初教股、德育股);

各学校教育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人事股);

全县中小学、职业学校教材的选用和地方教材的审定结果;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学生学科竞赛结果(中教股、初教股、语委办);

学校基建项目公开招投标及各类教育专款的投资计划(发展规划股、核算中心);

各类教育专款、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发展规划股、核算中心);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及排危方案,危房校舍的改造、扩建和新建情况;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项目、“义务教育均衡县”巩固提高、捐赠项目的资金投入、管理、项目执行、检查验收情况(发展规划股、核算中心);

教育系统的重大事件(党政办);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宜。

(四)面向社会或在媒体上公开的:

教育局工作职责,局机关各股室设置、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及岗位责任人(党政办、人事股);

全县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结果(人事股);

全县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及其它“评优评先”活动的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人事股、中教股、初教股);

民办教育办学标准及办学机构的设立、撤销、年审的程序及结果;成人学校的评估标准、办法和评估结果(中教股、初教股);

教师招聘条件、程序,录用结果等(人事股);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职业学校的设立和撤销结果(中教股、初教股);

各类学校的收费政策、标准、用途及举报电话;享受“两免一补”学生的评选条件及程序等(发展规划股、核算中心、监察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五)文件资料公开

局机关的行政文件、资料及有关规定等(党政办);

以前已形成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需要个人进行查询和了解的事项(党政办);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六)面对面口头公开的:

对于教育热点、疑点等问题,深入村组、社区、学校面对面向村民、居民、教职工、学生讲解政策解答疑问,通报工作(局党政办牵头各股室协助);

上访人员需要解释和说明的问题(各业务股室及分管领导);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的目标,要坚持统一领导、各职能股室各负其责、通力合作、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林良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和纪检书记担任,局监察室及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局党政办负责政务公开的安排协调和涉及全局性的公开工作,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各股室负责岗位职责范围内政务公开具体事宜。

(二)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十分细致的工作。一定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细化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政务公开制度,条文内容要具体,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要有刚性。把政务公开实施情况列入各股室和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要做到定期检查,经常通报情况。

(三)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把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邀请教育效能建设监督员、家长委员会等对政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号),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城区政府工作部门、各镇人民政府、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全面制定和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配合做好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下放承接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要求公开清理规范后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城区编办、法制办负责)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执法”,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城区法制办和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城区发科局负责)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城区重大项目建设,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质量。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城区发科局、财政局负责)

2.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配合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的整合工作。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3.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兴宁区地税局、兴宁区国税局负责)

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和资金管理方式等,公开对清单之外的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接受社会监督。(城区发科局、财政局负责)

4.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城区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推动国有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公开财务状况。(城区经信局牵头)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加强和规范公募扶贫款物管理,及时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城区农林局负责)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城区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城区民政局负责)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城区人社局负责)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强化农村住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城区住建局、东沟办负责)

5.推进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公开。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情况和供地条件。完善土地征收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城区征拆办、土地储备分中心、国土分局负责)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城区环保局负责)

7.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信息公开,公开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内容。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城区教育局负责)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加大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企业的查处公开力度。(城区卫计局、食药局负责)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城区政府年内要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的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3.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部门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2.推进回应社会热点工作。城区政府要组织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3.推进媒体作用充分发挥。城区各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对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广泛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推进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要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能当面答复的要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要及时转办。(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2.推进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办好政府热线电话及政民互动平台,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日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

3.推进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注重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城区政务办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城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的具体要求,确定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同时,要抓好组织实施,做到按程序、有计划地公开。对于在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研究解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三)强化督查。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始终把实效放在首位,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城区政府将适时对城区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

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xx办发〔xx〕xx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xx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x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xx〕xx号)精神,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县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二)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相关部门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开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批准信息。及时发布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征地征收、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等项目实施信息。(县发改委牵头落实)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加快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透明化运行步伐,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与市级平台充分对接的同时,实现与各行业信息终端互联互通,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互联互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牵头落实)

(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公开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利民利企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的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新平台的主动推送功能,扩大政策知晓度。(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牵头落实)二是制定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向全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加强对清单的管理更新,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清晰明确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县发改委、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经过审核确认的政府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等,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权责清单”栏目予以公开。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探索乡镇服务职能信息公开。(县编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及时公开执法监管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方面信息,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县住建局、工商质监局、旅游局、科工委、安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按照省工商质监局确定的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实现涉企信息归集、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进一步加快西平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实现全县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随机抽查结果等企业信用信息通过该系统归集公示。(县工商质监局牵头落实)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积极做好各级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县发改委牵头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一是大力发挥网上办事大厅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重要作用,稳步推进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等业务。加强政务工作电子监察力度,扩大政策决策公开范围,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县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牵头落实)二是及时全面公开与转移落户人员相关的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分时同步推进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的公开范围和深度。(县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扶贫政策、扶贫绩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细化公告公示内容,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加强和规范公募扶贫款物管理,搭建社会扶贫信息平台,及时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县扶贫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制订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对社会救助信息做出明确界定、明晰社会救助公开范围、公开渠道。突出做好低保、特困、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服务平台,畅通双向沟通渠道,建立和完善群众评价体系,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县民政局牵头落实)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县人社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县住建局、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落实)

(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每月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数据,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县环保局牵头落实)

(五)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县教体局牵头落实)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县卫计委牵头落实)积极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法规政策、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资质、食品药品监督抽验结果、消费警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重大食品药品典型案件查处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县食药监局牵头落实)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凡出台重要政策文件和制定涉及群众企业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必须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征求意见,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和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引导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决策。(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二)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预决算按要求公开各支出分类、各转移支付分类的项级和款级科目,逐步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按要求细化内容,公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县财政局牵头落实)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和相关单位整改情况。(县审计局牵头落实)

五、围绕政务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的原则,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同步制定宣传解读工作方案,不断提高解读质量和水平。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在提交报批文件的同时出台详细准确的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各媒体渠道广泛发布。(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负责落实)

六、围绕政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完善主动回应关切机制,明确责任,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县区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 小时内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和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外公布事件信息。切实把回应社会关切作为履行行政职责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回应关切能力,实现回应关切常态化。(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办事处、各部门负责落实)

七、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做好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总结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特殊信息需求。(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汇报,年内至少调研一次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有牵头任务的县直部门要积极对接市直部门对本系统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在抓好本部门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政府绩效考评体系管理。一是将县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年内完成,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县政府目标办牵头落实)二是要求乡镇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乡镇绩效考评,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只要解决了客户的问题,就是好的策划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二○○五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规范城市管理行动方案”专题!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