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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创建方案

文明单位电子台账建设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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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论文

商业贿赂论文
 早在人类社会进入私有制的阶级社会以后,一些人为了达到政治、经济目的或谋取其他利益,就开始向国家官吏贿赂。我国古代奴隶社会的西周时期就有贪污贿赂的记载,《尚书·吕刑》中所谓“五过之疵”中的“惟货”,即指官吏接受贿赂。《汉书·刑法志》中也有“吏坐受赇枉法”的记载,《说文》解:“赇,以财物枉法相谢也。”可以说,有学者甚至认为,中国的二十四史从另一个视野看实际是一部贪污贿赂史。
一、商业贿赂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形式,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经济现象。在当今世界各国,商业贿赂行为是普遍存在的,已成为最主要的一种贿赂形式,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大量揭露出来的政治丑闻都与商业贿赂有关,如美国洛克希德公司向日本前首相田中支付160万美元,导致日本对田中提起刑事指控,而且牵连了三名国会议员,震动了日、美朝野内外,在拉美与东南亚经济发展中国家,商业贿赂现象也比较严重。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竞争日渐激烈。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拜金主义和“官本位”,“权本位”等腐朽文化思想的影响和管理法规的滞后等原因,曾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较长一段时间内几乎绝迹的商业贿赂行为又重新出现和泛滥,成为严重破坏竞争秩序,腐蚀干部队伍,侵蚀党的肌体,为广大人民群众切齿痛恨的社会公害,运用法律手段有效制裁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党的形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的和迫切的。
(一)商业贿赂的概念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对商业贿赂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即:“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回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该规定分为两款,可以划分出三层含义:第一款前段,即“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是对一般商业贿赂的禁止性规定;第一款后段,即“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是对商业贿赂的典型形态——回扣作出的专门规定;第二款表面上是直接规范折扣和佣金的,但其目的显然是对商业贿赂与折扣、佣金的法律界限的划分。
由此可知,商业贿赂就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以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于交易条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商业贿赂的相关法律特征
1.商业贿赂行为是行为人主观上出自故意,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客观上通过秘密的方式向个人或单位支付财物的行为,其所支付的金额款项通常以伪造财务会计帐册等非法形式进行掩盖,具有隐蔽性版权所有。
2.商业贿赂行为具有违法性。该行为是在帐外暗中进行,帐外即不入正规的财务报表,暗中即在合同,发票中不明确表示,最后进入个人腰包或者单位小金库。它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财务、会计、廉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商业贿赂行为大都发生竞争激烈的行业,如大宗买卖房地产等,借此对交易行为施加不正当影响,使自己在竞争中居于优势地位,击败竞争对手,促成交易。
二、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要件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1款前段实质上已经把商业贿赂的内涵描述出来,只是没有以下定义的方式进行规定。《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2条第2款也以定义性规范的形式对商业贿赂进行了解释。从上面规定来看,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商业贿赂的主体方面
行贿人和受贿人是商业贿赂的主体。《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1款前段对于行贿人作出了规定,即“经营者”,但对于受贿人来作规定,作为行贿人的经营者,当然是指交易对方实施交易行为的人,而且,经营者的职工或代理人执行职务时实施的行贿行为就是经营者的行为。
1.经营者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1款前段“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规定,商业贿赂的行为主体是经营者。而该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据此,一般的说只有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进行贿赂时,才构成商业贿赂行为,而经营者包括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经营者的职工执行职务行为的法律性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3条规定:“经营者的职工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该条规定表明,经营者的职工执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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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属于经营者的行为,应由经营者承担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就体现了这种通理,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在代表法或其他组织从事经济活动时进行贿赂的。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其他职工在执行职务时进行商业贿赂的也应由单位承担责任。
(二)商业贿赂的主观方面
商业贿赂行为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是行贿、受贿和介绍贿赂的经营者或其他主体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受贿者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而为他人提供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行贿者则是为了争取本不应当或不可能,或不一定得到的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而给付财物等等。行为者的主观目的都是为了非法利益而故意所为,行贿、受周而复始都是出于自愿而进行的行为。
(三)商业贿赂的客体方面
商业贿赂行为的客体是进行正常竞争的交易活动。商业贿赂行为所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即是市场经济中的竞争交易。商业贿赂的目的是干扰正常的市场经济规则,扰乱市场交易自愿、平等、有偿的基本原则,以此来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经营者进行商业贿赂一般是为了争取交易机会推销其在竞争中不一定能占优势地位的商品;有时经营者进行商业贿赂是为了抢购到在竞争中本不能买到的紧俏商品或原材料。或者进行商业贿赂的经营者为了获得交易上的便利和优惠条件。
(四)商业贿赂的客观方面
受贿人只要收受贿赂,受贿就成立,已经构成主观故意。行贿交付或提供贿赂的时间,不论是受贿人为行为人谋取交易机会和条件在前或在后,不影响行贿的成立。另外,只要向交易相对人行贿,不论行贿的目的是否达到都是行贿行为。
三、商业贿赂长期存在的原因
商业贿赂是商品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一方面商品经济的发展解放了巨大的生产力,促进了社会经济以空前的速度迅猛繁荣;另一方面,商品经济在它生产的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会自发地产生社会的丑恶现象,这就历史的辩证法,而商业贿赂正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显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负面,消极影响,是历史的怪胎。
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商业贿赂在其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即已出现。这种现象被当时的经营者认为是当然的一种经营手段;政府对商业贿赂行为也并未加以制止。故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无限度的所谓“折扣让利”以纷繁复杂的形式大量存在的,以致于形成了当时的商业习惯,被称为当时“标准商业的传统做法”。
我国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企业在产品生产,销售和原材料的供应等方面全部由国家计划部门来安排。流通领域里,国营商业与供销部门均需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进销差率,进行一直从货源供应到批发,零售的一系列流转活动。由企业的产、供、销各环节均受国家计划调节,企业本无经营自主权,再加上国家对企业与市场又实行严格的行政管理,没有商业贿赂的必要性。计划经济的条件下企业产权不清晰,各企业吃国家大锅饭,形不成公平竞争的势态在事实上不存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商业贿赂既然无必要也无可能,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期之内,经济领域中并不存在现实意义上的商业贿赂。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经济,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建立与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以史无前例的增加速度得到发展。仍而,商品经济发展的副效应,消极因素,在我国同样也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而出现了。商业贿赂在商品经济的发展中,近年来在竞争的经济生活中也以名目繁多的形式纷纷出笼。商业贿赂在我国出现的直接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财产权在经济体制改革中逐渐得到确立。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初步形成了市场竞争的格局,由于每个经济主体有着自己的独立经济利益,在竞争中不良经营者就会运用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同时实施商业贿赂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
(二)我国市场体系还处在发育不成熟阶段。新旧体制转轨的时期,由于管理经验不足,行政干预经济的现象依然存在,原料和辅助材料短缺的条件下,以各种手段获得行政的支持、获得项目、获得特许、获得物资成为必要和可能。商业贿赂是商品经济发展中市场不成熟,物资不够丰富等条件下滋生的一种丑恶社会现象。
(三)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大量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他们没有较固定的供销渠道,在原料供不应求的条件下,他们为获得物资供应就有可能行使商业贿赂行为;他们没有稳定的销售对象,为推销商品,他们会买通采购人员,争取交易机会。另外,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的帐目管理制度不严,也为商业贿赂开了方便之门。
四、商业贿赂行为的危害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营者以贿赂为手段购销商品的现象并不少见,而且变换各种手法,在我国当前的经济生活中,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回扣。回扣,是指在交易过程中,由一方从所得价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现金或额外的酬金,秘密支付给对方交易人,以酬谢其提供交易机会及交易条件。在现实生活中的回扣现象除了现金给付之外,还有以其他方式的酬谢,有明礼暗贿赂,还有以购代贿的,甚至还有以赌博输钱代贿的……。总之行贿是为争取交易条件与机会向受贿者提供个人现金收入或其他报酬。回扣现象在过去一段时间里相当普遍,而且名目繁多。
《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商业贿赂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以禁止,是因为商业贿赂对社会有以下严重的危害:
(一)商业贿赂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运行,从而破坏了市场的交易秩序。它的存在和发展,干扰了经营者间的公平竞争,使诚实信用经营的企业论为受害者,以致在现实竞争中出现了名牌优质商品敌不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奇怪现象,影响了企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妨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大量的商业贿赂行为使国家的税利大量流失。使国家和集体蒙受巨大的损失,形成国家、集体财产被私人大量侵吞的严重后果。据有关部门预算,仅在全国药品行业,由于商业贿赂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入的16。
(三)商业贿赂行为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实生活中发生的诸多有关假冒伪劣产品案例表明,它们之所以能在全国通行无阻,其主要法宝就是在其经营中大兴商业贿赂之风。
(四)破坏了资源的合理分配。合理的竞争能准确的反映市场状况,使生产者知道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为谁生产以及在什么时候生产。企业为社会提供所需要的产品,并且通过竞争,实现资源利用的最优化,防止资源和劳动的浪费。但是商业贿赂的出现,使交易的天平不公平地向行贿者一边倾斜。资源及劳动不合理的流向了行贿者一边。这势必阻碍市场机能的正常发挥,从而影响了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技术,生产的进步。商业贿赂为不法生产经营者大肆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销售渠道,大开方便之门。现实经济生活中假冒伪劣商品得以泛滥,屡禁不止,不能不说,商业贿赂的诱惑是其中一大原因。
(五)商业贿赂行为已经成为孳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由于商业贿赂行为的存在,企业经理、采购人员、供销人员以及政府官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损公肥私、中饱私囊,败坏商业风气,腐蚀了干部队伍,影响了安定团结已经成为了近年来经济领域中犯罪现象的一个突出问题。
五、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以及相关的一些商业行为
(一)回扣
回扣是商业贿赂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回扣就是指在商品购销中,卖方明确标价应支付价款外,暗中向买方退还钱才及其报偿以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的行为。回扣是一方人交易为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在暗中从帐外向交易相对人及其有影响有决定的经办人员支付钱财及其报偿的行为,是一种很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从表面来看是经营者在帐外暗中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一部分商品价款,但实际上并没有起到让利或降价的作用,甚至还可能的抬高价格。经营者用以行贿的“诱饵”,即成为回扣的那部分商品价款,本非行贿人自己的正当利益,而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往往就是买方单位自己的财产。在双方恶意串通之下通过商品购销活动,这部分财产经过还回之后进入了买方单位的小金库或者个人腰包。单位和个人收受回扣,无疑是逃避财务制度的约束,侵吞国有或集体资产,“化大公为小公”或“化公为私”。这与折扣有本质区别,已经超出了价格竞争的范畴。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看,经营者以回扣为手段推销商品,已经不是购销双方面军“私事”,也不单纯是违反财经纪律,损害国家和集体财产的问题了,它直接妨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在回扣的诱惑之下,正常的质量,价格,服务的竞争机能发生扭曲,使其他竞争者失去交易机会。这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要制止回扣的原因。
《关于禁止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5条明确指出了回扣的表现形式,即“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这说明,回扣的表现形式不限于现金,而是复杂多样的,既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还可以是其他方式,只要最终可以量化为现金(用现金估价)就可以了。
回扣表现形式的复杂性是其“帐外暗中”的特征所决定的。从实际情况看,对给予回扣的经营者而言。以实物或者其他方式支付回扣,处理帐目的手段更多,更“方便灵活”;对收受回的单位或个人而言,也常常认为收取现金违法,感到不安,要求以实物或其他方式收受回扣。因此,回扣的表现形式远远不只是货币形态,若仅限于现金,就可以使当事人轻而易举地以寮物或其他方式来规避有关规定,而有关给予或收受回扣的规定也就形同虚设了。因而,认定回扣时,决不能为其形式所迷惑。
(二)折扣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予对方折扣,经营专利号给予对方折扣的,必须如实入帐;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接受折扣的必须如实入帐。”这一规定划了了商业贿赂与折扣的界限,在商业贿赂中排除了折扣,又对给予和接受折扣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对折扣的法定涵义认识不清,把非法的商业贿赂当成折扣;有人对折扣,回扣不分,把合法的折扣当成回扣;也有的故意混淆折扣的界限,以折扣为名,行回扣之实。因此,界定折扣的法定涵义是极为必要的,以便于更好地区分折扣与回扣。折扣的法定涵义弄明白了,回扣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折扣的意图就在于此。
有关折扣的认定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6条第2款对折扣的概念作了如下表述:“本规定所称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折扣是指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卖方在所成交的价款上给买方的一定比例的减让,而退还给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所以折扣也称让利,即价格让利。
折扣与回扣虽然在形式上有相似之处,但两者却有本质的不同,主要表现为两点:
1.“帐外暗中”与“明示和如实入帐”是回扣与折扣的本质区别。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明示并如实入帐”即为折扣,“帐外暗中”即为回扣。折扣是企业正常的商业促销行为,受法律的规范和保护;回扣是一种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法律严格禁止。由于折扣与回扣在表现形式上有相似之处,有的经营者假折扣之名,行回扣之实,这需要中实践中予以甄别。
2.当事人上的差别。折扣发生在购销双方当事人之间,只能给交易对方当事人,而不能给其经办人员;回扣既可能给交易对方当事人,落入单位小金库,也可能给对方单位的主管人员或者经办人员,落入其个人腰包。版权所有
(三)佣金
佣金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中介服务所得的报酬。它是由商业活动的中间人或经纪人收取,可以由卖方给付也可由买主给付。
为进一步明确佣金的界限,《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暂行规定》第7条第2款规定:“本规定所称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同时,我们还应该了解佣金具有以下主要法律特征:
1.佣金是商业活动中中间人所得的劳务报酬。与折扣、回扣不同的是,佣金不发生在交易双方之间,佣金是经营者付给商业活动中为他提供中介服务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佣金可以是买方给予的,也可以是卖方给予的,还可以是买卖双方给予的。中间人本身是一个介于买方和卖方之间的经营者,中间人必须有独立的地位,即要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不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的,不能接收佣金,无合法的经营资格的中间人为他人提供服务、接收佣金属无照经营行为。
2.经营者给予佣金必须以明示的方式。给予和接收佣金的都必须如实入帐。这里的明示和入帐与关于折扣明示和入帐的规定涵义相同。对于给予或接收佣金不如实入帐的,情况比较复杂,可能是商业贿赂行为,也可以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该进行个案分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未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这一规定划出了商业贿赂与折扣,佣金的界限,既在商业贿赂中排除了折扣和佣金,又对给予和接受回扣,佣金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7条第1款又进一步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中间人佣金。经营或者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中间人接受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这条规定在法律上明确了合法的中间人可以通过合法的服务获得合法的佣金。
佣金主要是由民法和经纪人法调整。民法是从居间合同角度调整佣金,即佣金只是居间合同的内容之一,而居间合同则是调整居间人与委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经济人法主要是确立居间人的法律地位和管理制度的。既然佣金主要属于民法和经纪人法调整的范围,那么为什么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商业贿赂中对其进行规定呢?原因很简单,就是划清佣金与商业贿赂的界限。在现实生活中,假借佣金之名行商业贿赂之实的现象屡见不鲜,而由于有关居间人的法律还不健全,许多人对于佣金的认识还很模糊。为划清法律界限,反不正当竞争法特对佣金作出规定。
六、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立法概况
鉴于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性和顽固性,世界各国都十分关注运用经济,行政和刑法等多种手段予以综合治理,因而从立法上就呈现这样的特征;不仅在有关竞争法律,廉政法规中明令禁止商业贿赂行为,对违者给予经济、行政和纪律上的处罚,而且在刑事立法中规定贿赂犯罪,用严厉的刑罚手段惩治包括商业贿赂行为在内的一切贿赂罪;有的国家或地区在竞争中不仅规定对商业贿赂行为人施以经济或行政处罚,甚至直接规定刑法措施。如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的规定,此外,德国还在刑法典中规定了更多种形式的贿赂罪。香港地区的反贿赂制度颇具特色,不仅于1971年颁发了《防止贿赂条例》等廉政法规,而且成立了直属港督拥有广泛权力的廉政公署。
我国在建国后,党和政府一直重视惩治包括商业贿赂行为在内的各种贿赂、贪污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制定了整套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纪律性规范。
(一)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经济立法
在经济立法和制定经济政策方面,许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都明确规定禁止商业贿赂行为。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国务院就于1980年10发布了《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指出“竞争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令,采取合法的手段进行,不得弄虚作假,行贿受贿。”1981年12月,全国人大颁发的《经济合同法》第53条明文规定禁止:“利用经济合同买空卖空,转包渔利,非法转让、行贿受贿。”198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社会经济活动中牟取非法利益的通知》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准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非法接受任何名义的‘酬金’或‘馈赠’”,“任何单位,个人,不准向上级机关,有关单位或其工作人员‘馈赠’现金或实物,不准以低于国家规定价格或象征性收费办法向其‘出售’各种物品。”此外,我国《公司法》、《土地管理法》等经济法律,法规都从不同角度对禁止商业贿赂行为作了规定。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对方单位或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该条明确划清了商业贿赂行为与合法商业行为的界线,经营者在正规帐目之外暗中给予,接受财物或其他便利,即属于商业贿赂行为,它主要强调两点:一是“帐外”,不入正规的帐目;二是“暗中”,不在发票,合同中注明。与商业贿赂行为相反,在经济活动中可以给予接受折扣和佣金,只是折扣和佣金须符合两个条件:其一是“入帐”,要依法纳税;其二是“明示”,要在合同、发票中明示。许多专家学者都认为该法关于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较为全面、具体。(1)它根据我国国情,正确地划分了回扣,折扣和佣金的界线,这对于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推动反腐倡廉,促进公平竞争等都有重大意义。(2)它借鉴了国外的有关经验和作法,所作的规定和国际上通行的规定大体一致,有利于我国的对外经济交往。(3)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立法的对贿赂行为的规定。
(二)禁止商业行为的行政立法
在国家有关行政立法和制定行政纪委规范方面,从加强行政监督管理和处理,规范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行为的角度,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了规定。如1988年9月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8条,第10条的有关规定。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暂行规定》第9条对商业贿赂的行政处罚作了细化规定,即“经营者违反本规定行贿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国家公务员条例》、《人民警察法》、《法官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禁止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索贿和受贿的规定。国务院各职能部门还制定了禁止贿赂行为的大量廉政纪律性规范,如国家计委的《关于机关工作人员保持廉洁的几项规定》,对外经济贸易部的《为政清廉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管理局的《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保持廉洁的通知》等。
(三)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刑事立法
在刑事立法方面规定了贿赂罪,运用及其严厉的刑罚手段惩治各种贿赂犯罪。建国初期,国家采取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方针,私营工商业得到较快发展,从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暴露和发展,国家及时进行了“三反”、“五反”运动,颁发了《惩治贪污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按“贪污罪”治罪,对行贿,介绍贿赂者也参照“贪污”罪的规定处刑,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提供了刑法依据,使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贿赂行为在计划经济下的较长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1979年,我国《刑法》185条把贿赂罪作为一种渎职型犯罪予以规定。改革开放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贿赂行为重新抬头并愈演愈烈,我国又先后颁发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并于1997年3月修改了《刑法》,扩大受贿罪的主体范围,加大了刑事处罚力度,规定对犯贿赂罪情节又特别严重的可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使我国成为当今世界上运用死刑严惩贿赂罪的少数国家之一,体现了国家对惩治商业贿赂行为的重视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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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教育文化体育局现有股室15个,干部职工60人,近几年,我们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文化体育方针政策,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两个成果一起要,不遗余力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面促进了教育文化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取得了两个文明建设的双丰收,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于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同时,基层文明创建工作也取得可喜成绩,XX小学被评为河北省德育示范校,20所学校荣获县级“文明单位”称号,22所学校荣获县级“文明学校”称号,11所学校荣获市级“文明学校”称号。现就一年来的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找准创建工作的着力点
为确保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我局从抓班子、建机制入手,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具体抓落实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使机构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二是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出台了《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的实施方案》、《XX县文明学校评估标准和考核验收办法》等一系列专件,以争创文明股室、文明市民为突破口,责任分解到人,实现了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的目标,使创建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严格目标,狠抓落实。我局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班子考评和系统内评模、选优、晋职、晋级内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管理、同奖惩,保证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以人为本,真抓实干,找准创建工作的切入点
提高全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是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之举。几年来,我们坚持把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作为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在文明创建活动中,我们积极贯彻落实市、县文明委下发的文件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密联系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实际,以我局文明市民学校为依托积极组织学习整改活动,并结合端正行风、树立行业形象等工作,继续围绕树立“四种形象”(树立政治思想坚定、团结奋斗、廉洁清正、敬业为民的形象)、实现“四力目标”(内强凝聚力、外增吸引力、提高战斗力、发展生产力)、达到“三优(优美环境、优良作风、优质服务)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一是转变领导作风,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我们制定完善了学习考勤、卫生、财务、工作汇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使机关全体同志均能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对日常事务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地提高了班子的决策水平。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我局结合机关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教育系统“学习、总结、提高”活动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以抓廉政保勤政为主要内容的学习、会议、工作、考勤、考核、奖惩、检查制度,重点抓了邓小平理论和廉政勤政、党纪政纪、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等项教育活动。班子成员之间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求得真正的团结,注重反腐倡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勤政廉洁。
三是坚持政务公开,做好热点、难点工作。教育文化体育工作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尤其是大中专招生、教职工调配、职称评定、中小学收费等热点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大,如果处理不好,不但影响教育系统形象,还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为此,我们坚持走群众路线,实施政务公开,加强领导监督,把政务公开作为廉政、勤政、带队伍、树新风的突破口,认真抓实抓好,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拥护。
四是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推进依法治教进程。我们扎扎实实的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行教师业务、思想双考核,实行教师素质大排档;二是积极开展文明学校和法制化学校创建活动;三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对广大师生开展传统教育、法制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四是依法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不断提高普及程度。在这些活动中,广大师生态度端正、认识深刻,爱岗敬业精神得到了进一步升华,收到了预期效果。为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我们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县、乡两级教育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20xx—20xx年先后两次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市教育和市政府法制科组织的法制培训。这些活动的开展,大大活跃了师生第二课堂,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有力推动了依法治教进程。
五是严明组织纪律。我们坚持“严”字当头,严格制度、严格管理,大力抓好机关纪律。考勤签字、环境卫生、值班保卫等日常性工作逐步成为全体干部的自觉行为。局机关整洁、美观,创建为花园式院落。全局无任何刑事、经济案件和安全事故,无计划外生育,无违纪现象。
六是建章立制,不断推动机关建设快速发展。我局把搞好行风建设作为推进机关工作的重

文明单位创建汇报第2页

要举措,列入教育文化体育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为使行风建设工作具体化、规范化,我局把行风建设的各项内容及具体要求量化成文,列为教文体局的规章制度,设定权重分数,与评模选优、晋职晋级直接挂钩,严格落实奖惩。为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行业形象,我局进一步加强教育法规培训工作。同时,虚心接受群众监督,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的窗口反馈作用,认真、及时、公正地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做到信仿件件件有答复、上访案案案有着落,我局的行风建设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七是文明执法,促进文化市场规范与繁荣。为保护经济环境、规范执法行为,我局文化稽查大队经常组织文化摊点经营业主、网吧业主等文化管理对象进行法制培训,让他们及时了解法律法规、现行文化方针政策,使他们懂法、守法。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改进工作。在市场管理过程中,充分体现服务和管理职能,实行上门服务,简化工作程序。由于在执法过程中严肃认真、公正无私、态度端正,没有发生一起执法投诉案件。文化市场实现了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
八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卓有成效的文体、科技活动。今年以来,我局精心组织了春节团拜会、秋季中学生篮球赛、中小学科技节、“六一”文艺联欢、教师节联欢、机关乒乓球比赛等一系列大型文化活动以及如文化下乡等常规性文化活动,在各类活动中我们不断挖掘新的人才,推出文艺精品,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三、以点带面,务实创新,找准创建工作的落脚点
在文明创建工作中,我们注意向深度和广度延伸,坚持以点带面,务实创新,以机关带基层,使文明创建工作在全系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体推进、全员共创之势。一是狠抓学校规范化管理。在常规教学管理上,我们强化“三严”(治学严谨、要求严格、查处严肃),努力使学生在轻松、愉快、和谐气氛中学到知识。校园管理以“四化”(净化、美化、绿化、硬化)为目标,以“三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为保障。在对学生的管理中,我们实施“四二三四”工程,即强化“四育”(道德教育、礼仪教育、纪律教育、法律教育),培养“两能”(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树立“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达到“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同时,把学校管理工作与创建文明学校、法制化学校、德育工作先进学校相结合,使学校管理真正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二是引进社会监督机制。几年来,我们加强同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联系,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便于社会和各领导部门了解、监督创建工作。三是树立和宣传典型,实行典型引路。用本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典型人物事迹激发干部职工勤备工作,争取建功立业。
总之,通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教育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与进步,保障了各项任务的完成。同时也推动了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但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工作是一项宠大的系统工程,我们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深刻查找不足,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把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到新的水平。

文明单位创建方案


文明单位创建方案(一)

我校自始至终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连续几年荣获省“文明单位”称号。为了顺利通过市文明单位的考核验收,使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开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学校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为指导,努力贯彻落实“”重要思想,以《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重要文件精神以及党的教育方针为指针,认真对照遵化市文明单位评选条件,抓实抓好系列创建工作,努力开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创造优美、健康、文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形成良好的校风、班风、教风和学风,把我校建设成为优秀市级文明单位,并朝省级文明单位迈进。

二、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进一步抓紧抓实领导班子建设

邓小平同志指出:“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坚强有力的校领导班子是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保证。我们要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组织班子成员更加深入、广泛地学习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班子的理论素养和领导水平。

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以及依法治校的原则,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要增强班子成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创新意识和质量意识;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加强班子成员的团结,提高班子的战斗力;要加强廉政建设,把反腐败斗争摆在突出位置,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

(二)全面推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创品牌、创特色、创效益”是我校的办学宗旨,而素质教育又是当前和今后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势,它利于提高学生的各方面素质,增强其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因此,我们要在抓好教学常规落实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积极探索活动课、选修课的开设,积极推广启发式、问答式、和讨论式教学,大力提倡研究性教学;要鼓励创新、重视能力的培养,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实践的能力;要通过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优化课堂结构,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要进一步抓好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充分发挥年级组和教研组两大群体以及班级组和备课组两小群体的作用,力争有多门学科进入唐山市各一中前列。

(三)切实加强德育工作,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

德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培养什么人的重大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加强。

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历来是团结中国人民艰苦奋斗的一面光辉旗帜,爱国主义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旋律。革命传统是我国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政教处和团委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清明节扫墓等革命传统教育;政教处和高一年级组要组织新生进行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增强学生的国防意识,坚持和完善升国旗制度;全校要积极开展“读好书、唱好歌、观好片”的活动。

要切实加强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学生的行为习惯是一个学校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要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政教处和年级组及要组织学生学习和宣传国家教育部门新颁布《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使每个学生明确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要继续加强检查、督促和评比工作,要坚持和完善文明班考核制度和教师、学生干部的值周值日制度,对师生在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要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要力量,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因此,教师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一个学校的发展前景。要在努力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基础上,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要广泛开展“学好规范,争做师德标兵”活动,增强全体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在教师中开展五项全能达标、优质课评比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评比活动;要完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奖励处罚条例,重新调整教师收入分配制度,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要通过这些活动,推动我校师德建设和教师职业道德的提高,从而在全校教职工中形成讲师德、讲创新、讲奉献,教书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风气。

(四)加强法制教育,进一步搞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要结合“四五”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便顺利完成我校的“四五”普法工作。四月份为我校法制宣传月,要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学法活动。全校师生要认真学习新《》、《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普法办规定的普法内容,积极参加普法验收,做到100%成绩合格。

各班要组织学法主题班会,出好以法律为主题的班刊,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和学生模拟法庭活动,政治组在这方面应发挥积极作用。

(五)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体育教师要利用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学生开展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排球、拔河、广播体操等比赛。美术教师要组织学生开展书画作品竞赛,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期优秀书画作品展。音乐教师要加强班歌的指导和,举办好学校的文娱活动。

校工会要在“三八”、“五一”、教师节、国庆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教师举行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拔河比赛,以丰富教职工的文化生活。

(六)有规划、有步骤地搞好校园环境建设

优美的校园环境,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不断绿化、美化校园环境,保持校园的干净、整洁。我们要进一步抓好校园文化环境的优化工作,让学校的每一个地方都成为精神文明建设会说话的“墙”。

(七)积极开展扶贫助学和社会公益活动

扶贫助学是我校师生关心他人、团结奋斗良好品质的体现。要积极加强与团市委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更多的贫困学生接受到社会资助,坚持每学期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开展一次捐资助学活动,对全校师生进行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教育,用师生的爱心帮助一部分品学兼优但家庭困难的学生成材。

要发扬关注社会、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传统,坚持开展“学雷锋”和“青年志愿者”活动,让学生参加植树造林、保洁等社区服务活动。

校团委、学生会要加强组织和领导。

(八)努力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学校要在教职工中积极宣传这一国策以及上级部门关于做好计生工作的一系列政策,增强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学校还要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抓好计划生育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和计划生育档案的建立、健全,确保教职工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

总之,我们要开拓创新、拼搏奉献,为使我校精神文明建设跃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文明单位创建方案(二)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级文明单位六条基本标准,以人事干部队伍建设做到学习优、作风优、素质优,人事业务建设做到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人事部门自身建设做到制度健全、环境优美、管理严格为总体目标,以提高个人素质、促进业务工作、树立部门形象为抓手,建设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服务型机关、高效型机关。

二、目标任务

**年确保争创县级文明单位,为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打好基础。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兴山县人事局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谭邦明同志任组长,唐志新、蒋平、李谊、甘发莲、李华斌等五名同志任副组长,局属事业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唐志新同志负责文明创建的组织领导工作,朱大钊同志负责文明创建的日常工作。

四、创建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在“兴山县人事局”网站上开办“文明创建”专栏,大力宣传文明创建的意义和作用,进一步统一全局上下的思想认识,形成人人重视创建活动,人人参与创建活动,个人素质在创建活动中得到提高,业务工作在创建活动中得到促进,单位形象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加强的良好氛围。围绕人事工作实际,多形式多方法多途径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动态,宣传工作亮点。

(二)坚持从严治局,夯实文明创建基础。

1、制定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坚持党员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生活会制度、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制度。二是制作以《人事编制干部职工“十不准”》为主要内容岗位公示牌制度,规范人事编制干部职工的行为。三是制定职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四是建设和开通“湖北省兴山县人事局”网站,落实首问责任制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强化检查督办,推进工作落实。建立《机关目标考核责任制》,分职能目标、共同目标将全年人事人才工作任务量化到人,对干部职工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考核办法,给予物质奖励,作为年度考核评比依据之一。坚持制度,每月一次工作汇报、半年一次总结考核、年终一次考核兑现。做到每月有检查工作会,半年有总结工作会,年终有考核工作会,平时不定期召开督查工作会,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突出学习重点,提高干部职工素质。

1、创新学习方法。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学理论,比政治理论水平;学业务,比服务人才水平;学法律,比依法执政水平;学科技,比现代管理水平;学写作,比文字处理水平”等“五学五比”活动,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坚持“七有”,即有计划、有书籍、有老师、有笔记、有、有检查落实、有学习效果。在局内开展“传帮带”活动,加强对青年干部的培养,提高青年干部素质和能力。

2、突出学习重点。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耻八荣”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理论以及人事编制工作业务知识。

3、明确学习目标。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耻八荣”为重点,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八荣八辱”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人事工作,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和规范社会道德生活,带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重点,深刻领会公务员法实施的重大意义,着力提高公务员队伍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善于学习、善于调查研究、善于自主创新五种本领,培育“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以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理论为重点,深刻领会中央重大部署,积极探索人事编制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法和途径。

(四)立足发展大局,推动人事人才工作。

1、更新思想观念,把握角色定位。在全局上下进一步强化“服务基层、服务经济、服务群众”的观念,进一步深化“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人才”为主题的“三服务”活动,以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人事人才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着力点,树立“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促进自身发展,以自身快速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的理念和观念。

2、围绕一个主题,实现两大转变。围绕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个主题,实现人事部门职能战略性转变,由单一抓人事工作转变到人事人才工作并举,并以人才工作统揽人事工作上来,实现人事工作重点战略性转移,从单纯的管理转变到管理与服务并举,并以服务为主上来,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变审批为指导,变被动为主动。

3、搭建服务平台,扩宽服务领域。发挥人事部门自身优势,继续落实《企业人事人才服务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推动人事部门服务对象由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各类人才转变,以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社会环境为目标,健全和完善人事代理、教育培训和人才评价三大服务体系,为各类人才提供更广泛更全面更优质的服务。结合人事部门工作职责和服务范围,把支持宜昌兴发集团发展作为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来抓,积极争取省人事厅、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支持,高质量、高规格、高要求地建设好宜昌兴发集团博士后产业基地,吸引更多的人才为兴发集团发展壮大贡献智慧。

(五)积极开展活动,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继续完善首问责任制。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活动。继续开展帮扶龙门河林场下岗工人孙德军活动。抓住市人事局帮扶南阳镇百羊寨村的机遇,从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人畜饮水、村级公路、生态家园等三项建设入手,扎实有效地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积极响应和主动参与全省全市人事系统组织的乒乓球比赛、书法、摄影比赛以及县内组织的各项活动。扎实开展人事系统“争先创优”活动,迎接全省全市人事系统“争先创优”活动检查。

文明单位创建方案(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文明单位创建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湖北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以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基本特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有机结合,协调发展,成绩突出,经社会认可和有关部门严格评选,由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批准、命名的两个文明建设中的荣誉称号。

第三条文明单位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目标,充分发挥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四条创建文明单位是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任务和工作目标。凡本市境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均属创建文明单位的范围。

第五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按照齐抓共管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为文明单位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把开展创建活动纳入本地本单位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第六条文明单位分为市、县(市、区)二级,分别设文明单位和最佳文明单位两个档次,由县(市、区)以上党委和政府审批、命名。

第七条“文明单位”实行届期制,一般每两年命名一次,没有获得连续命名的单位,不再是文明单位。

第二章文明单位标准及创建要求

第八条文明单位标准

(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战略方针,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二)领导班子团结,勇于改革,廉洁勤政,作风民主,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创建活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富有实效。

(四)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民主法制以及形势政策教育,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五)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扎实有效,群众道德素质不断提高,行业风气端正。

(六)重视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积极进行基础知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经常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群众科学文化素质逐步提高。

(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无计划外生育,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秩序良好。

(八)重视环境的综合治理,卫生面貌良好,积极发展公益事业,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九)坚持科学管理,实行文明生产(工作)、优质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十)积极参与当地的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在考核文明单位时,实行领导班子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济效益五个“一票否决”。

第九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申报市级文明单位,部门申报文明系统,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外,其所属的独立核算单位70%以上必须是县级文明单位。

第十条创建文明单位要做到有班子、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硬件和软件建设并重,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十一条创建文明单位要从细胞建设入手,本单位内部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户、文明庭院、文明科室、文明车间(班组)等活动,为创建文明单位奠定良好基础。

第三章文明单位的评比、命名

第十二条评比文明单位,按“条块结合,逐级上报,专班验收,审批命名”的程序进行。条块双方应互相尊重,互相协调,各部门、各行业推荐市级文明单位时,应征求所在地精神文明建设职能机构或分管部门的意见;各县(市、区)在推荐市级文明单位时,也应征求其主管部门的意见。

市直机关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应先向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申请,由该委员会向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推荐。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先向其主管部门申请,再由各战线向市文明办推荐;在荆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文明办申报;各县(市、区)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由各县(市、区)文明办推荐。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市级文明单位,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后,送市委、市政府审批、命名。

第十三条省、市级文明单位的产生,实行“升级制”。各地的市级文明单位一般从县级文明单位中产生,市直的市级文明单位一般从市直机关工委和各战线表彰的先进单位中产生,省级文明单位一般从市级最佳文明单位中产生。

第四章文明单位的管理

第十四条对文明单位原则上实行分级管理,即哪一级命名由哪一级管理,具体工作由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受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委托,对荆门区域内的省级文明单位行使协管。

第十五条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文明单位管理档案。档案内容一般包括:文明单位的概况、申报审批表、创建活动资料和考核记录等。

第十六条文明单位每半年要进行一次自查自评活动。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要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组织、指导,同时,命名后的第一年要直接对其检查或抽查一次,其检查、自查资料要存入管理档案,促使文明单位巩固和提高。

第十七条文明单位改变名称、变更隶属关系、合并或分解,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备案,对合并和分解后的单位,要由原命名机关重新考核命名。

第五章文明单位的奖惩

第十八条文明单位的奖励:

1、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产生的文明单位,由命名机关发给荣誉匾牌和证书,并予以公开表彰。

2、对获得县(市、区)级以上的文明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适当奖励。

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按《湖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鄂发9号)规定,一次性发给干部职工人均一个月标准工资(有岗位津贴的,包括岗位津贴。下同)的奖金;连续两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的,可另行一次性发给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奖金。

获得市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或市级文明系统的部门,可视本单位的经济状况,按人均一个月标准工资的85%的标准,发给干部职工一次性奖金;连续两届获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市级文明系统的,可另行按一个月标准工资的85%的标准,发给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一次性奖金。

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可视本单位的经济状况,按人均一个月标准工资70%的标准,发给干部职工一次性奖金。连续两届获市级文明单位的,可另行按一个月标准工资的70%的标准,发给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一次性奖金。

一个单位同时获得几个层次文明单位称号的,按获得高层次文明单位称号的奖励标准发给奖金,不得重复发奖。

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奖励资金,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免缴工资调节税;没有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免缴奖金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奖励奖金,从本单位行政事业预算结余经费中列支。

各县(市、区)可以参照以上奖励办法制定本级文明单位的奖励办法,但不得超过市级文明单位的奖励标准。

第十九条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创建文明单位的成效,作为考核单位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提拔使用干部的一项重要条件。

第二十条被命名的文明单位在届期内发生严重问题,造成重大影响,同级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可根据情节,给予批评、警告、令其限期整改等处理,直至报告命名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领导班子不团结或班子成员有腐败行为的。

2、经营不善,经济亏损或服务水平明显下降的。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的。

4、发生刑事案件,治安状况混乱的。

5、出现计划外生育的。

6、环境污染,卫生面貌差的。

7、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地可根据《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文明校园建设的策划书


策划书是目标规划的文字书,是实现目标的指路灯。文明校园建设的策划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

文明校园建设的策划书1

一.活动主题:文明建设,从你我抓起;

净化校园,从你我做起。

二.活动背景:

为积极投身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创建一个文明洁净的校园生活,我系青年志愿者协会与我系学生会经一致协商和策划此次活动,我们**大力倡导我系所有青年志愿者和全体同学都能参加此次活动,投身到美化校园的行列中来。

三.活动目的:

为给同学们一个洁净文明的学习气氛,提高同学环保意识,希望此次活动能成为我校“美化校园,从我做起”的一股文明之风,让这种风气吹遍校园,走向社会。

四.活动意义:

开展先进性教育,实践党的服务宗旨,立足身边小事,美化校园环境;弘扬志愿精神,为校园的清洁卫生贡献一份力量。

五.活动地点:

教学楼(2)栋周边草地及道路

六.活动时间:

XX年4月15日下午

七.活动参与:

建资系学生会与建资系青年志愿者

八.活动负责人:

金鑫(学生会主席)与朱沛东(青协会长)

九.活动流程:

1.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将参加活动的人员分成4 组,每组设一个负责人。

2.参与人员自带劳动工具

3.将劳动任务量化(每小组都负责自己的部分)

4.各小组任务完成后由专人负责检查清扫结果,宣布任务完成后方可解散。

十.注意事项:

1.注意遵守活动纪律;

2.活动用具不遗忘,不丢失,不乱拿;

3.突发事件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文明校园建设的策划书2

活动主题: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文明校园建设

活动背景:有些师生对德育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程度不够,德育首位意识尚未真正确立,没有把德育和文明校园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部分学生存在不文明不礼貌行为、违纪现象,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有待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须大力加强。

目的与意义: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对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有不可低估的作用。文明素质教育与任何其他素质教育相比都应该处于优先地位。因此,我们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大学生素质特别是文明素质,造就大批爱国、守法、诚信、奉献的有用之才。

活动的具体内容:

1工作要求

(一)、层层动员

文明校园建设工作是一项全校性、全民性的工作。它要求全校所有师生的参与,因此在开展文明校园建设工作时要层层动员,从学校领导、各个院系、每位教师同学,都要加强意识,主动参与,可以选出合适的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者和带头人,从而以点带面,提升全体师生的文明素养和全校的校园文明形象。

(二)、面面俱到

文明校园建设工作要涉及到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空间,从教室到自习室,从宿舍到食堂,从图书馆到操场,包括休闲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要广泛张贴宣传文明礼貌用语和行为,利用每一个载体开展精神文明教育,使学生的学习生活中的所见所及都与文明礼貌相关,从力度上加强,从时间上持久,用丰富多彩、活泼生动、新颖多变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自然形成文明礼貌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开展活动,创造载体,具体实施

文明校园建设工作要依托大量的文化载体来实现,通过举办多种多样学生喜闻乐见、健康向上、深入人心的活动来达到效果。学校可以举办主题签名活动、问卷调查、征集文明用语、征文比赛、青年风采文明形象大使评癣青年志愿者建设文明校园等一系列活动来广泛地宣传、动员和落实。

2 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课堂教育教学的主导作用。课堂是向学生传授知识的主要场所,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主要场所。

1加强礼仪教育,促进校园文明建设。进行精神文明教育既要靠真理的力量来启迪,又要靠人格的力量来感召,因此,高校老师要用自身的良好形象去影响和教育学生。精神文明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要做出常年规划,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生化中每一件小事做起,发挥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作用。

(二)努力拓展有效途径。

1深入开展社会实践,组织大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

2全面加强校园网建设,使网络成为弘扬主旋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

3开展谈心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大学生心理咨询热线和信箱,帮助学生处理好成长过程中的各种具体问题。

4加强师德建设,所有教师都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教育学生。

5积极举办系列人文素质讲座

6净化校园环境。物质文化环境是精神文化环境的基础和保障。营造校园物质文化环境应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清除校园里带有糟粕的“课桌文学”、“寝室文学”等不良的文化现象。加大力度处理偷盗行为,抵制黄色书刊、影视片的侵入;二是总体规划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在绿化、美化、净化、优化校园环境方面下功夫,加强花草树木的培植和爱护。

7一日三餐问题:主要是学生自己,要自觉排队,节约粮食,饭后将碗筷放在指定地点;同时也要加强管理,安排人员监督,以进一步强化学生的意识。

(三)充分发挥党、团和学生组织的作用和优势。

1把优秀大学生吸收到党内来,使学生党员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着力加强班级集体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班会等活动,发挥团结组织学生、教育学生的职能。

3加强对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开展学生生活社区、学生公寓、网络虚拟群体等新型学生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文明宿舍建设评比活动策划书


宿舍是大学生学习、生活、交往的场所,更是我们大学生受教育的地方。因此宿舍文明建设是大学生文明建设的窗口宿舍。引导我们大学生修身养德,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倡导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生活状态,增进各宿舍的交流和沟通;同时加强大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培养我们至真至善、至美至趣的良好行为修养,真正做到生活与学习同行,文明与清洁并举。为了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我院特举办此次文明宿舍建设活动

活动目的:

1、通过此次活动,对我院大学生的生活习惯、文化、思想教育的综合考察,督促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高尚、文明的生活情趣。

2通过此次活动,加强对我院各宿舍的管理,为同学们的生活、学习提供良好的环境。

3 通过此次活动,增强同学们的团结协助意识 4通过此次活动,展现当代大学生自理自强的精神面貌

活动时间:

1、考核时间 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2、评比时间 xx年12月中旬

参与对象:动物科学科院09、10级所以学生宿舍。

评比标准:最后成绩=内务整理(100分*80%)+考核(100分*20%)。

内务整理

一、地面   1地面干净,无明显垃圾鞋子摆放整齐 2 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垃圾桶干净,无明显垃圾。

二、墙壁 1 墙角、门后、天花板无蜘蛛网 2 无乱接、乱拉现象,线路行走有序。 3墙面干净、整洁,无明显污迹。

三、床铺 1被子叠放整齐 2床铺上无乱挂现象

四、门窗 1门面保持干净,门后挂放物品整齐 2 玻璃干净整洁 3室内保持空气通畅,无异味。

五、书桌 1座位、书架、桌面无灰尘 2书等文具摆放整齐有序,无杂物。

六、摆放台 1洗刷用品摆放整齐,毛巾统一挂放 2洗脸台、镜子保持干净,无水迹,水池干净无杂物

七、卫生间 卫生间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空气流通顺畅

八、整体是否使用消毒液彻底消毒,保持宿舍卫生,预防疾病的发生、传染、流行

考核内容:100分

1、学习方面:寝室成员获奖学金情况,英语考级,计算机考级情况

2、工作方面:寝室成员参加社会实践、社团、学生会工作情况

3、思想方面:寝室成员的思想状况

4、文化建设方面:突出主题,反应当代大学生自理自强的精神面貌

5、前三项工作需要各班班委的积极配合,由班委收集资料。务必保持资料的真实性,上交后又学生会相关人员对资料进行复查

6、由自律会和女生部根据上交资料分别对各考评寝室进行打分

7、一票否决制: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宿舍取消参赛资格

活动安排:以班级为单位召开班会,由各班班委安排落实宣传部提前做好宣传板,并进行宣传组织部考察各班安排情况,进行督促、监察,并及时做好记载各班班长和团支书作为寝室内务评比员,参与评比新闻部对本次活动进行及时报道

评比员:院学生事务办公室老师,各班班长、团支书、院自律会、女生部

奖励优秀寝室:单个寝室能严格按要求参加活动,效果较好,总成绩在前1%5以内优秀文明寝室:单个寝室积极主动配合活动,且完成较好,总成绩为前10%以内优秀集体组织奖:参与活动积极,组织得体,整体效果好。

创建文明单位“十五”规划


创建文明单位“十五”规划 (2001----2005年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努力贯彻“”的重要思想,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振奋精神,抓住时机,扎实工作。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推进,为实现学校的办学目标而努力奋斗,在创建区级文明单位基础上向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努力。

二、具体规划:

1、精神文明建设:

⑴深入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思想,结合形势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⑵充分发挥教育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奠基作用,使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优于社会、高于社会,使学校具有良好的学风、教风、校风,不断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思想理论水平,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⑶加强,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人民教师的形象。遵守“七不”规范。党员、干部、教师要从语言、行为、礼仪、服饰等方面做一个合格的市民,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做一个合格公民。做好每年的“巾国帼先进个人”、“优秀青年教师”、“我最喜欢的教师”、“先进党员”、“优秀园丁奖”等工作。

⑷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办好学校“教工之家”,丰富教师的业余生活。

⑸做好文明班级、文明校组的评选。做到文明班级月月评,文明校组二年评一次的目标:

达标率从2001年度为85%和60%至2005年的98%和80%。

⑹学校争创市小学行为规范铜牌学校。在校学生刑事犯罪率控制在零。

2、物质文明建设

⑴确立办学目标:把我校办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艺育、体育、劳技等教育特色的市郊新型学校。

⑵明确培养目标:培养品德优良,知识丰富,具有艺、体、劳技等兴趣和特长的小学毕业生。让每一个学生都能生动活泼,主动发展,让每一位学生都成为成功者。

⑶学生的入学率、升学率、巩固率达到100%,取消留级制度。

二、分年度工作目标

2001年:

1、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文明班级合格率为85%,文明校组为60%。

2、完善和修订学校各类教职工学习做到“三定”。

3、实行内部退岗休养政策,提高教师队伍的年轻化。

4、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5、五年级升级考试语、数、英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各项指标列区中上水平。

6、继续保持区小学生运动会、迎春长跑和跳踢比赛3个团体第1名。

7、在金山区第三届学生科技节比赛中力争好成绩。

8、积极、稳妥地做好凉亭、中山两所村校的撤并工作。

9、学校环卫工作实行宾馆式服务。

2002年:

1、争取区级文明单位验收合格,文明班级合格率为90%,文明校组为70%。

2、继续实施内部退岗休养政策,不断优化师资队伍。在金山区第二届教研论文、科研成果评比和青年教师评优中力争好成绩。

3、学生违法犯罪率要继续保持零的记录。学校争取成为上海市“十五”家庭教育指导实验基地。

4、教学质量要在原有的基础有所提高,五年级升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的各项指标均要保持区中上水平,并在全区同类学校力争前茅。

5、继续保持金山区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迎春长跑和跳踢比赛3个团体第1名,争取在上海市学生跳踢比赛中有新的突破。

6、在金山区第三届学生艺术节比赛中,至少有5个艺术团队获奖,并在上海市布谷鸟音乐节中有新的突破。

7、积极申报金山区学校艺术、体育、科技教育实验基地,力争顺利通过。

8、加快学校信息技术建设的步伐,基本上要达到“四室一通”的要求。

9、加快新建教学楼和体育馆的硬件建设,全部完成村校撤并工作。

10、继续保持区卫生合格单位。

2003年:

1、学校整体优化,在金山区小学督导评估考核中,继续保持A级学校的荣誉。继续争创区级文明单位、文明班级合格率为92%。

2、加强德育工作,继续争创“上海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示范学校”。学生案发率和犯罪率继续保持零。

3、提高教学质量。五年级升级考试语数英三门学生的平均分、优良率和及格率继续保持全区同类学校前茅。

4、发展办学特色。保持金山区学校艺术教育

、体育教育两个实验基地的荣誉。搞好《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教学方法》课题的研究。力争在“首届全国绳毽大赛”中取得好成绩。争取成为金山区第1所小学毽球布点学校。在金山区第四届学生科技节中继续保持优良的成绩。

5、加强队伍建设,帮助教师尽快成为新课程的有效执行者和积极的建设者。力争在第二届“明天的导师”工程评选中,至少有1–2名教师榜上有名。

2004年:

1、争取区级文明单位验收合格,文明班级合格率为95%,文明组室为75%。

2、95%以上的教师达到大专以上学历,80%的教师完成“十五”职务。教师要实现个人五年规划中75%的内容。

3、在争创新一轮上海市学生行为规范示范学校过程中有新的突破,特别在文明礼貌、诚信意识、爱护环境、遵守公共秩序方面有突出的变化。

4、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达100%,教学质量要继续稳中有升。

5、学生在艺术、体育、科技各类竞赛中,继续保持全区领先水平。努力争取参加上海市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6、完成《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教学方法》课题的结题工作。

7、进一步添置教学设备,完成多媒体专用教室的建设任务。

8、争取为市环卫合格单位。

2005年:

1、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文明班级合格率为98%,文明组室为80%。

2、学校管理要努力建立一个适应时代发展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现代管理保障系统。

3、师资队伍要努力完成“十五”规划提出的各项指标,让60%的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成为学校教育教学的精英。

4、德育工作要实现争创上海市学生行为规范示范学校的目标。

5、教学工作要在教学观念、教学策略、教学评价等方面有新的突破,教学质量不断稳步提升。

6、特色教育要形成以特色为中心的良性辐射,为进一步创建特色学校奠定基础。

7、争取为市环卫先进单位。

电子商务网站建设策划书


一、企业建立电子商务网站的必要性

现在网络的发展已呈现商业化、全民化、全球化的趋势。电子商务(e-commerce)交易的个性化、自由化可为企业创造无限商机,降低成本,同时可以更好地建立同客户、经销商及合作伙伴的关系,为此,许多公司积极拓展电子商务,为客户服务,进行价值链集成。如今网络已成为企业进行竞争的战略手段。企业经营的多元化拓展,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对于企业的管理、业务扩展、企业品牌形象等提供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专业的从事数码产品生产、销售的大型企业,***数码产品有限公司更需要建设好网站,将其作为对外宣传、服务的载体,来配合公司的发展和需要,使网站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使更多的客户通过网络来结盟***数码产品有限公司。

二、企业电子商务网站的服务对象

(1)网站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客户和供应商。

按客户的区域市场分析,表现为东强西弱,需求变化将具体体现为:经济发达的华东、华北、华南地区产品需求旺盛,个人和家庭用户需求为主;经济欠发达西部地区需求较少。

按客户结构分析,因为数码产品主要是时尚产品,用户主要集中在中青年和学生群体上,这个群体的需求较旺盛。

(2)企业内部人员也是网站的重要服务对象。企业各个部门的人员可以通过网站了产品的销售情况和其他部门的处境,以更好地进行协调。

三、企业电子商务网站的目标

(1)帮助企业建立有效的企业形象宣传、企业风采展示、公司产品宣传,打造“***数码产品有限公司的新形象。对于一个以数码产品销售为主的大型企业而言,企业的品牌形象至关重要。特别是对于互联网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大多客户都是通过网络来了解企业产品、企业形象及企业实力,因此,企业网站的形象往往决定了客户对企业产品的信心。建立具有国际水准的网站能够极大的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

(2)充分利用网络快捷、跨地域优势进行信息传递,对公司的新闻进行及时的报道。产品信息通过网站的先进设计,既有报纸信息量大的优点,又结合了电视声、光、电的综合刺激优势,可以牢牢地吸引住目标对象。因此,产品信息传播的有效性将远远提高,同时亦即是提高了产品的销售力。

(3)通过在线供求系统实现网上的供求信息的查询、订购、交易联系,优化信息的流通渠道。在现阶段,传统的售后服务手段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客户的需要,为消费者提供便捷、有效、即时的24小时网上服务,是一个全新体现项目附加值的方向。世界各地的客户在任何时刻都可以通过网站下载自己需要的资料,在线获得疑难的解答,在线提交自己的问题。

四、企业电子商务网站的主要内容

设计重心转向以客户为中心,围绕客户的需求层面有针对性的设计实用简洁的栏目及实用的功能,极大方便客户了解企业的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支持、问题解答,个性化产品意见提出等一系列需求在***数码产品有限公司网站上逐个需求得到满足的过程;做到产品展示,服务技术支持,问题,反馈意见,加盟等为一体,充分帮助客户体验到***数码产品有限公司的全系列服务。

五、网站整体结构

1、网站的导航系统

网站采用全局导航系统,访问者可以清楚了解网站的内部结构,方便他们在不同部门之间跳转。

2、 功能模块

网站建设以界面的简洁化,功能模块的灵活变通性为原则,为***数码产品有限公司网站设计制作维护人员提供一个自主更新维护的动态空间和发挥余地,去完善办好他们的网站,达到一次投资,长期受益,降低成本的根本目的。

3、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是网站的第一内容页,整个网站的最新、最值得推荐的内容将在这里展示。以达到整个公司的企业形象的和谐统一;在制作上采用asp动态页面,系统可以调用最新的内容在首页显示。在内容上,首页有公司的新闻热点,推荐产品等信息,并且管理员在后台可以动态更新首页的内容,使整个网站时时充满生机和活力。在设计上,注重协调各区域的主次关系,以营造高易用性与视觉舒适性的人机交互界面为终极目标。给浏览者耳目一新的感觉,吸引浏览者经常访问***数码产品有限公司网站。

4、主要栏目

(1)关于***数码产品有限公司

本栏目采用静态页面,主要功能是宣传企业,通过对的基本情况、文化理念、服务、产品的了解,使***数码产品有限公司为更多客户所熟悉、信赖。在页面设计上,我们采用灵活运用多种动画效果,力求将***数码产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形象予以最好的传达。

(2)企业荣誉

本栏目采用静态页面,主要内容为介绍公司所获得的荣誉证书、通过的技术认证等信息,可以采用图片加文字的表现手法。

(3)企业动态

本栏目为动态,其主要内容就是及时发布出***数码产品有限公司公司内部新闻、活动。

(4)产品介绍

本栏目为动态,其主要内容就是介绍公司最新产品的种类和价格等。此栏目为整个网站的重要部分。网站采用产品展示系统来管理产品。这样,产品信息的发布非常方便、快捷,而且能给网站访问者提供非常强大的产品快速查找的功能。

(5)信息反馈

信息反馈采用静态页面,实现方式为一个反馈表单,客户可以在线填写表单信息,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管理员信箱。客户可以选择不同的反馈信息类别,向不同的管理员发送反馈信息。

(6)留言板

本栏目提供了一个公共的信息发布平台,适用于作为企业内部个人办公助手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信息交流;在internet上储存留言资料,方便查阅。

六、网站建设进度及实施过程

根据本网站建设过程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将成立一个9个人左右的项目工作组来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包括项目经理、高级程序员、html 制作等。同时拥有一套实际运用和不断完善的实施方法和富有经验的项目管理人才。保证网站能够得以顺利完成,有效协同各种专业人员共同参与,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资源管理和分配。

七、网站后期的维护管理

在网站的日常运行中,维护管理是很重要的。除了对活的系统进行必须的监视、维护来保证其正常运作外,管理维护阶段更重要的任务是从正处于实际运营的系统上测试实际的系统性能;在运营中发现系统需要完善和升级的部分;衡量并比对系统较商业目的和需求的成功与否。将所有这些信息整理成一份计划以便于将来对网站系统的增强和升级。以我们真诚的服务、优秀的技术能力、科学的项目管理方法,我们一定能将***数码产品有限公司网站建设得让客户满意!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文明单位电子台账建设策划书》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文明单位创建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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