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策划方案 > 乡镇政府辞职报告 > 导航 > 乡镇政府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方案

乡镇政府辞职报告

乡镇政府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方案。

有目标的生活远比犹豫的生活幸福。当我们想要落实项目的时刻我们需要打造一份最优方案,要想让事情按预期发展,作好方案的制订尤为重要。方案主要是写哪些内容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乡镇政府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镇政府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方案

乡镇政府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方案
各村小学,乡团委、司法所、中心小学、初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依法治乡”、“以德治乡”的实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团县委、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县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活动的通知要求,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活动。
一、活动目的
创办青少年法律学校是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构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形载体。青少年法律学校立足基层,贴近青少年,通过开展多种形势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帮助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活动内容
(一)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创办青少年法律学校
创办青少年法律学校,主要在青少年相对集中乡镇政府所在地展开,并逐步向有条件的乡村延伸。青少年法律学校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要有场地。可以利用乡青少年文化站、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及其他场所、中小学校假期和晚上的闲置教室。二是要有师资。志愿讲师或辅导员由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专业人员、现有的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本地区有专业知识的青年志愿者、从事法律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组成。三是要有宣传教育材料。要根据青少年的需要,选用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宣传教育材料,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法律教育活动。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等单位共同组织编写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应作为青少年法律学校的推荐读物。四是要有规范的培训方法。要制定明确具体的培训计划,既要加大对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又要加强对教师和辅导员的培训。

(二)依托青少年法律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青少年法律学校为阵地,大力开展各种法律宣传教育和法律实践活动。

1、以自我互动教育为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律学习活动。要组织青少年开展适合他们年龄特点的互动式法律学习活动,通过讲法律故事,举办法律讨论会、案例分析会、法律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调动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掌握基本法律常识。

2、以体验教育为形式,开展多种类型的法律实践活动。要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法律实践,通过到少年法庭、律师事务所、看守所、戒毒所等单位观摩体验,组织罪错青少年进行现身说法,组织青少年开展模拟法庭、情景训练等活动,帮助青少年深刻理解法律,促使法制观念入心入脑。

3、以亲子双向教育为形式,开展潜移默化的家庭法律教育活动。要动员家长参与到法律学习教育中来,通过以家庭为单位,围绕法律与文化、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社会,举办重大法律事件讲座、组织讨论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教育活动,使父母与子女共同建立起一种内在的法律信念,从内心的深层情感上自觉接受法律,树立法律信仰,促进整个家庭法律素质的提高。

4、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开展法律基础知识教育。要聘请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的法律专业人员、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其他法律志愿者,重点对闲散青少年、外来务工青年和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讲活动,帮助他们掌握与自己学习、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三)依托青少年法律学校,为青少年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1、建立有效的法律服务设施。要依托当地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在青少年法律学校建立起方便有效的法律服务设施。在社区设立“青少年维权岗”服务站,设置维权信箱,建立专业人员定期值班制度,形成为青少年提供帮助的区域性维权网络。

2、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咨询。要组织政法系统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的法律工作者和其他专业人员,定期到青少年法律学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青少年解答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要建立固定的专家咨询队伍,对青少年经常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咨询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总结。

3、提供便捷的维权服务。要组织相关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到青少年法律学校,为青少年提供多种类型的维权服务。通过区域性的维权服务网络,经常了解本地区青少年的权益保护状况,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三、活动要求

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是一项长期活动,各单位要在共青团、司法行政、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乡镇政府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方案第2页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县直部门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实施。

(一)青少年法律学校的创办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版权所有

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全乡范围内创办青少年法律学校;要突出青少年特点,办出自己特色;要注重探索创新,讲求工作实效。

(二)青少年法律学校要和正在开展的相关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要按照“四五”普法教育规划的要求,把青少年法律学校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工作、青年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基层团建工作、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要将青少年法律学校的工作情况作为申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和青年文明单位的重要标准,严格考评。

(三)青少年法律学校要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要在青少年法律学校发挥重要作用,协调各个方面,把校内教育和校外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组织辖区内的中小学生参与法律学校的学习、实践活动。青少年法律学校教学内容要丰富多彩,形式要灵活多样,要注意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衔接,通过亲子双向、法制副校长、青少年法律学校等方式的教育,三方面相互补充,使青少年多方面接受法制观念,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四)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活动

共青团组织要积极联系活动场地,配合各系统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组织授课人员,规范培训、活动办法;司法所要加强对法制学校的教学指导,配合做好教员的培训工作,并在活动中热情解答青少年的法律咨询,为青少年提供多方面的维权服务;各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支持青少年法律学校的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地区青少年权益保护状况的调查研究,协调各成员单位认真开展青少年法律学校的各项活动。

f132.com扩展阅读

乡镇政府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乡镇政府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总体部署和市环委会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落实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省环保厅、***书记、***市长工作要求,为加快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度,根据***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五个专项行动”集中攻坚活动。

一、目标任务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五个专项行动”整治要求为标准,以环境综合整治为主攻目标,以大排查、大起底台帐为依据,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统一行动,集中取缔土小企业、集中整治燃煤锅炉、集中查处违法案件、集中治理面源污染,解决突出问题,打开整治突破口,持续传递工作压力,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全镇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确保按要求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二、时间安排

集中攻坚活动分两个阶段。

攻坚准备阶段(3月14日—3月17日):各村、相关站所按照镇环委办集中攻坚活动方案和大起底台账任务制定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到五个“明确 ”。

集中攻坚阶段(3月18日—4月1日):全镇统一行动,按照整治标准,开展集中攻坚行动。

三、整治标准

(一)燃煤锅炉整治:禁止新上2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和燃重油锅炉;镇辖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或炉灶一律拆除或实施清洁能源改造;1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一律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

(二)土小企业取缔,小作坊规范整治:凡列入《***市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办发〔2016〕3号)取缔范围的土小企业,一律达到“吊销证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物料、恢复地貌”标准;小作坊一律达到“证照手续齐全、产品质量合格、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 。

(三)打击违法排污,严格执行“五个一律”:1.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以及未按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的,一律停建、停产;2.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私设暗管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3.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一律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4.排污单位严重违法导致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造成严重后果且社会影响恶劣,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一律追究行政责任(涉及国有企业的,同时,追究国有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 );5.污染饮用水水源,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私设暗管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物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等严重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源污染治理: 对“三烧”问题,坚持疏堵结合,加大宣传引导和巡查查处力度;对工业企业要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并通过治理验收;对建筑施工工地,完善出口冲洗、施工围挡、物料覆盖、运输密闭、场地道路硬化和喷淋等设施;对各类原料、物料堆场,应采取仓库、储存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密闭储存方式,并进行紧密作业;对道路扬尘,要加大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力度;对运输砂石、煤炭、渣土等散装物料的车辆严格管理,实行全封闭运输,严禁物料沿途抛洒。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统一行动。

各村、各相关站所要高度重视,明确各村主干任集中攻坚活动总指挥、总负责、总调度。同时从环保、派出所、监察、住建办等部门抽调人员建立集中攻坚联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任务,调集足够力量,分工协作,凝聚合力,形成强力攻坚的工作态势,一鼓作气,按期全面完成集中攻坚任务。

(二)精心准备,落实责任。

要依据工作台账,按照“五个明确”,既明确整治任务、明确整治时间、明确整治标准、明确整治责、明确核验办法的要求,逐项落实整治任务。各村、相关站所要将本单位前一阶段“五个专项行动”完成的整治任务按照整治标准逐一进行评估,不达标的一律纳入集中攻坚方案重新安排整改落实。

(三)坚持标准,督查问责。

集中攻坚活动中要把整治标准放在首位,各项整治要严格执行《***市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办发〔2016〕3号)中规定的整治标准要求,不得变通,不得降低,不打折扣。要严格核查验收流程,层层把关,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号。

集中攻坚活动期间,镇环境综合整治督察领导组将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督察组将综合全部信息,对照各村、相关站所大起底情况,带着漏报、瞒报问题清单,在实地核查的基础上,对各村、相关站所大起底进行全面评估。漏排较少的,由督查组指出问题,自我再查,并在集中攻坚活动中完成整改;大排查、大起底整体不扎实。漏排漏报、隐瞒不报比例较高,问题严重的,镇环委办将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排查起底和问题解剖,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对集中攻坚活动开展不力的,督察组将现场约谈;整体推进缓慢、整改明显延缓的,镇党委将约谈属地集中攻坚活动总指挥。

集中攻坚活动期间,实行整治进度日报制度。各村、相关站所要于每日16:00时前将当日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攻坚活动开展情况、各类问题核查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上报镇环委办。

各村、相关站所在集中攻坚活动中,既要坚决贯彻《实施方案》要求,又要坚持做过细的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置违法问题,对复杂情况预案要细,及时采取处置突发事件,确保集中攻坚活动顺利实施。

乡镇政府关于严格治理六乱通告


乡镇政府关于严格治理六乱通告

xxx镇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治理“六乱”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我镇环境卫生和镇容镇貌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镇容和清洁卫生的生活环境,针对我镇规划区乱丢(扔)、乱倒、乱吐、乱贴(画)、乱停、乱放(以下简称“六乱”)等突出问题,根据《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xx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xx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通告。

一、城区及镇规划区范围内(含河道、广场、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街道、商业网点,下同)严禁乱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须用塑料袋封装,按规定时间放到规定地点;施工中产生的渣土、建筑垃圾需要排放的,应按指定地点排放;违者依据《xx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严禁在城区及镇规划区范围内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烟蒂,乱扔果皮、纸屑、纸钱、包装品及其它废弃物,严禁在建筑物、室内、构筑物或车辆内向城区街道吐痰和抛弃废弃物。严禁在城区道路、广场、绿地等露天场所烧纸、焚烧垃圾和树叶等物品。违者依据《xx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处以2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罚款。

三、设置户外广告(含广告栏)、牌匾、宣传栏(板)、标语牌、霓虹灯、灯箱、路标、标志、画廊、橱窗门面等,应位置适当,文字用语准确、书写规范、内容健康,造型美观并与周围建筑和景观相谐调。单位和个人发布信息应到指定的公共信息栏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区及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和其它设施上张贴、悬挂、刻划、喷涂经营性张贴物和各类有碍镇容的字、画及“野”广告等。违反规定的,依据《xx市严禁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广告、通知、宣传品等行为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xx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对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严禁单位和个人将车辆停放在城区及镇规划区范围内的人行道上,违者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xx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其它车辆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人行道造成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严禁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占用城区及镇规划区范围内的人行道和车行道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违者依据《xx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拆除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并没收其堆放的物料等物品。

六、严禁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占用城区及镇规划区范围内的主次街道、人行路、门市网点门前等处设摊经营和兜售物品,违者依据《xx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以上行为,由镇执法大队,工商所、公安部门(xx市执法局、工商局、城乡建设管理局协助)负责查处工作。在执行公务时,相对人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乡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规为依据,并与《贡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1.3事件分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以及对我县历史资料和危害现状的科学分析,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4分类30种。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1.4事件分级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1.4.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1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乡甚至全县、全州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乡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1.4.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1.4.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3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乡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1.4.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4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乡政府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1.5适用范围本预案指导全乡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1.6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4)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乡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5)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企事业单位、村、村民小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6)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7)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1.7应急预案体系普拉底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个)。总体应急预案是全乡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乡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乡政府负责制定,经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33个)。专项应急预案是乡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乡政府批准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报乡政府备案。(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6个)。应急保障预案是乡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包括自然灾害救助、治安维护、医疗救护、应急通信、和气象应急保障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乡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乡政府备案。(4)村、村民小组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9个)。各村、小组要在乡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并报乡政府备案。乡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及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对专项应急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灾害灾种和应急保障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应急保障事宜,结合实际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并报乡政府备案;生产经

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并报乡政府备案。部门应急预案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2、组织体系2.1领导机构2.1.1设普拉底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作为非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主任:丰文波、钱文义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副主任:副乡长、乡政府办公室主任、各牵头部门行政一把手。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成员:乡长助理,乡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乡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乡武装部、乡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各类较大以上级别的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员按照业务分工和在乡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指挥部(以下简称各专项指挥部)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乡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主任、其他副主任处理有关工作。2.1.2乡政府应急委员会职责:(1)研究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2)负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共公共事件的组织和指挥;(3)负责审定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负责抓好全乡性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5)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本乡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6)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7)部署和总结全乡年度应急工作。2.2办事机构2.2.1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下设乡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乡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兼任,并设一名秘书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为方便工作,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的指挥平台。2.2.2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1)贯彻执行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乡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2)负责全乡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起草地方性应急法规和规章草案、重要文件等;依据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乡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3)负责《普拉底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乡直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4)负责全乡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乡直各单位、组织实施的预案演练工作。(5)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预警发布和相关新闻报道的审核以及各新闻媒体的协调、接待等相关事宜;负责全乡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6)负责指导和检查全乡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7)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全乡的应急信息系统和指挥平台,收集应急信息,并对重要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8)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乡政府领导和乡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9)负责与县政府应急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的联络。(10)负责与县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乡镇在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11)承办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2.2.3专家组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为制定中长期公共安全规划、信息系统建设与强化危机管理提供决策性意见和建议;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灾害评估、灾情分析和应急科学研究等工作;必要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3应急联动机制各专项指挥部的牵头部门和支持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按职责与分工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3.运行机制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我乡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矿区、林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信息监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报请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3.1预测与预警乡政府应急委员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3.1.1信息监测(1)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在现有气象监测、汛情监测、地震监测、交通安全监测和森林防火监测等手段的基础上,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2)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要负责本乡镇或本行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乡镇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3.2应急处置3.2.1信息报告(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向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情况,由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2)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报告,并将乡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同志批示

或指示传达给有关村委会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3)各村、及村民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4)突发公共事件中出现港澳台侨和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情况时,由乡政府或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沟通和协商。3.2.2先期处置(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2)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在向县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3.2.3应急响应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应急委员发出请求,由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3.2.4指挥与协调(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1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级):由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乡长或分管副乡长等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同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3级):乡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3)一般突发性公共事件(4级):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或乡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政府领导和相关专项指挥部领导负责指挥。必要时,上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请求支援。3.2.5社会动员(1)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保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在启动各级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和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根据需要,动员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所有可以动员的一切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2)全乡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乡政府报请市政府批准。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乡社会动员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和公共媒体搞好动员教育,制定社会动员方案,协调乡直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备案。3.2.7应急结束(1)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各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2)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需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经乡政府或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作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省政府应急委员会或省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县政府应急委员会或其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情况要及时通知到参与事件处置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3.3恢复重建3.3.1善后处置(1)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会同事发地村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3)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3.3.2社会救助(1)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2)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同时,司法部门要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3)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公益性团体和组织应在各自工作的范围内,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3.3.3与理赔保险公司要发挥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各类危害事件的特点,逐步扩展保险种类,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理赔。3.3.4调查与评估(1)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5日内,向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提交突发公共事件。由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2)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核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由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3.3.5恢复重建乡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上级政府给予援助的,由乡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3.4信息发布(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2)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或者其授权机构负责统一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3)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必须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等重大问题的新闻报道,必须按有关政策和法律执行。4.应急保障根据事件危害程度,乡直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

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由乡政府负责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4.1人力保障(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抢险、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2)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政府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要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4.2财力保障(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条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县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2)财政部门负责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的管理,重大资金的动用必须由县政府应急委员会审批。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4.3物资保障(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统一协调。(2)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4.4基本生活保障乡民政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4.5医疗卫生保障(1)乡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2)建立覆盖全乡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应当采取公众自救、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4.6治安维护(1)乡武装部、派出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并会同县武警大队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警戒和治安管理,并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示标志;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疏散灾民和伤亡人员,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要设施和重要物资,特别是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警卫及防范保护;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3)事发地乡镇政府和社区组织应当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5.监督管理5.1预案演练(1)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结合本乡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2)参加预案演练的队伍主要包括公安(消防)、医疗救护、地震救援、水上搜救、防洪抢险、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以及水、电、油、气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行业单位。(3)预案演练从类别上分为自然灾害应急演练、事故灾难应急演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演练;预案演练从形式分为实地仿真演练、机关作业演练和网络模拟演练。(4)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通过演练检验和提高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指挥的综合能力。5.2宣传教育(1)要通过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2)各有关部门要在中、小学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在村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进社区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3)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内容(涉密内容除外)、预警方式和报警电话。5.3应急培训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1次。5.4责任与奖惩(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乡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运用紧急权力,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2)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3)乡政府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附则6.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贡山县普拉底乡人民政府制定,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并上报县政府备案。乡直有关部门和各村委会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相应的预案。6.2预案实施本预案经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6.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普拉底乡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2005年12月12日

乡镇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方案


乡镇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方案大渡岗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方案各村委会、乡属各站所: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我乡“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西政发[2018]25号)和《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景政发[2018]8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1-想为指导,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煤、节油、节电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强化节约意识,建立健全促进能源节约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把节能工作与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结合起来,合理开发现有资源,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污染产业;坚持以科技进步为先导,加快科技创新,加强企业管理和技术改造,加大落后设备的淘汰力度,提高企业节能降耗水平;坚持以企业为主、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全面部署与重点推进的原则,以企业节能为重点,加强对全乡用能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积极推动全社会节能。二、目标任务各年度目标任务按乡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组织实施。三、工作措施(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合理规划产业基-2-地和工业集中区。推进茶叶加工等重点行业的结构调整,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基地。(二)农业、林业方面。结合“四在农家”建设,抓好农村节能,大力发展农村“猪—沼—茶—林”四位一体的循环经济,发展节能农业,逐步淘汰高能耗的落后农业机械,推广节能农业机械。大力发展户用沼气推广节能煤气灶秸秆气化和太阳能利用。(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对单位产品能耗、单位增加值能耗过高的行业和企业,采取更加严格的能源消费总量和产品生产总量控制的“双控”措施。(四)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认真贯彻国家《“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组织实施燃煤工业炉窑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节能技改工程。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节有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步伐,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五)加强节能统计工作。加强综合能源统计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和经费,为统计部门依法开展节能统计调查、统计执法等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乡节能办要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完善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建立节能统计体系,按时向市节能办上报主要能源消耗指标。各重点用能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节能统计工作,按时上报能源消耗情况。(六)严格目标责任制考核。将节能降耗指标纳入各村委会、各相关站所年度考核体系,并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七)机关带头节能。政府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在节能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要以节电、节油、节煤为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降低机关用能总量。抓好办公楼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公务车节能。加强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运行管理,降低待机能耗。(八)加强宣传教育。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活动,重点用能企业要开展节能技术、管理、统计培训,大力开展节能活动。中小学要开展能源、资源国情和节能教育,引导居民科学用能和节约用能,形成全社会共同节能的良好氛围。三、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了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乡政府李建辉乡长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各机关站所长、村委会主任组成,组织协调全乡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负责日常工作,由杨金学副乡长任办公室主任。全乡的节-4-能工作由乡企业办牵头,各站所、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

创建学习型学校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实践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宗旨,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载体,建设学校文化,培育爱学习、可持续发展的教师和学生。把创建学习型组织与学校实际工作相结合、与教育教学改革相结合、与和谐社会建设和学习科学发展观相结合,用创建学习型学校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升学校办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1、学习、思考和领会学习型组织的五项修炼的深刻内涵,用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团队学习和系统思考等五个方面来开发三种核心学习能力:激发热望、开展反思性交流、理解复杂事物。结合校情、师情和学情进行理论学习,使组织与个人不断提高与发展学习竞争力。

2、我校创建模式概括为:以人为本、育人为本的“五人”管理模式。即“构建共同的愿景:激励人;学习先进的理念:引领人;构建和谐的校园:凝聚人;坚持六重的原则:造就人;狠抓质量的提升:发展人”。在工作中,要落实此模式,更要坚持“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学校的建设发展,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发展和有利于教师的进步发展,将创建学习型学校工作常态化。

三、基本任务

培育学校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环境,培养教职工的科学学习思维模式,实现团队绩效高于个人绩效总和的效益。将创建学习型学校成为优化学校管理、提升学校发展力的重要途径。

四、主要内容

1、开展“读一本书”活动。落实“学习先进的理念——引领人”,引导教职工用新的教育教学理论武装头脑,提升实施素质教育、模范履行师德规范的自觉性和能力。使教师在师德、心理健康、多元智能理论、德育、有效教学、教育科研等多方面不断获取新的信息。做好读书笔记和读报剪报资料整理工作,择机进行学习成果展示。

2、写出一份研究工作问题的总结性论文。把教育教学问题当作课题,带题工作、带题授课,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在此基础上,教师结合自己的生涯规划设计,结合自己的课题研究内容,为自己的专业可持续发展进行有效积累。教师要能够“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

3、搞好一系列学习创建活动。倾心研究教育教学,尤其重视提升课堂教学效果的研究,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搞好教师校本培训活动,如:教学方面,落实以“教学论坛”为主的“教学经验交流会”、“科研培训”、“学案导学”等活动;德育方面,落实“德育沙龙”,“班主任培训”等活动。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开展“奇思妙想发布会”、“读书报告会”和“创造校园吉尼斯纪录”等活动。以育人为先,教学为中心,培养学生做守纪律、懂礼貌、求上进、有爱心的青少年。

4、创建一种有效的学习制度。抓好关键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在定期检查、评价、总结创建工作方面建立一系列制度,逐步做到:从关注教师教学走向关注学生学习;从关注教师教学能力提高走向关注教学模式更新;从关注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改善走向关注教师专业发展;从关心课堂教学走向关心学校教育。每学期,结合教师对教育,教学的总结反思,定期对学校创建活动进行自评,分段总结,教师分层次展示学习成果,分批推进,提高效果。

5、构建一种学校和班组文化。加强学校文化建设,进一步构建教职员工的“追求卓越,共同发展”的共同愿景,处室、教研组、年级组要有自己的团队文化,教职工个人愿景与学校团队的共同愿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个人要把握全局,全局要关注个人发展。总结、整理和挖掘学校八十年来学校文化,凝聚学校文化力量,引导教师个人将自己的奋斗目标的实施与班组的共同愿景的实现相结合。以组内的“深度汇谈活动”为主要措施。

6、营造一种学习氛围。落实“构建共同的愿景——激励人;构建和谐的校园:凝聚人”。我们要引导教师:读最好的书,研究借鉴最好的经验,做最优秀的教师。结合专业发展的四层境界:课堂教学专家、学科教学专家、学科教育专家、教师教育家,设计自己的生涯规划,注重改变心智模式,使教职工的学习观、学生观、教育观与学校办学理念趋同一致。达成“教师成就学校,学校成就教师”的共识。

总之,创建学习型学校,应力求做到:凝练一种精神,锻造一个团队,办成一所教师热爱、学生喜爱、社会关爱的学校。不仅能让优秀学生表现卓越,而且能让普通学生表现优秀;不仅能让优秀的教师、学生热爱,而且能让所有的教师、学生热爱;不仅能按部就班实施教育,而且能够通过研究和实践探索创新教育,逐渐形成学校独特的组织文化。

创建平安教育学校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齐抓共管,确保学校平安。

二、工作目标:

齐全,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确实做到安全事故少,教学秩序好,教育环境优,师生讲诚信,学校保稳定,群众称满意。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创建平安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抓宣传教育,强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充分利用广播台、宣传橱窗等阵地,加强对师生的法制、安全知识的教育,提升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具体地说,一是要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每学期至少要进行两次法制讲座,做到讲座有图片,有资料,学生有听后感。二是要开好法制课,做到课表有安排(每周至少一节),老师有备课,学生有作业。

(三)重防范到位,以防促平安

确保平安,重在防范,各部门要切合实际,制订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1、实行安全事故防范“首问制”。即在安全防范工作上,谁先看到、遇到、听到,谁就必须负责报告、调解,跟踪调查,整改到底,直到事件得到圆满解决为止。

2、实行安全隐患月报制度。各个部门要每周对所管辖的安全范围内进行安全排查,对查处的情况要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学校综治办。

3、实行校园治安联防制度。各部门应加强门卫、值日、巡逻三方面联系,三者之间,既要有分工,又要有合作。

(四)多方合作,整治周边环境

学校积极与派出所、交管、工商部门等密切配合,依法办事,为创设平安学校而努力。

综治办

2006年度

学校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方案


学校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方案


“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调动广大青少年投身两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从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二、活动重点
1.深入宣传、贯彻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为他们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和其它切实帮助。
2.在充分考虑青少年身心特点,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
3.根据青少年心理特点对青少年进行教育;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结合实际,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联系点或确定共建单位,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指导青少年开展法制学习和进行普法宣传活动;积极为权益受到分割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
4.重视社区内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增强青少年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对弱势青少年群体提供有效保护;积极做好贫困儿童的结对帮互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5.在广大青少年中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娱乐方式,坚决制止和取缔种种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封建迷信音像、图书等制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净化文化市场,净化青少年精神生活空间;发挥舆论、传媒优势,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大胆揭露、曝光侵害青少年权益的现象,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报道,效果显著。
6.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质量意识,维护青少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
三、活动安排
三月份1制定活动计划。
2召开委员会工作会议。
四月份1“学雷锋,扬公德”文明大行动
2六年级师生赴看守所接受教育。
五月份1法制教育讲座
2师生帮互结对活动
六月份班队活动观摩
《我做护法小天使》六(6)中队
《模拟小法庭》五(4)中队
七、八月份1雏鹰假日小队活动
2知心家庭学校活动
九月份1小记者法制宣传活动
2召开委员会工作会议
3五年级学生军训。
十月份1爱国主义教育读本活动观摩。
2青少年权益活动咨询
十一月份法制教育讲座
十二月份公德小卫士评比活动
一、二月份1元旦庆祝活动
2新春慰问活动
3工作总结
四组织机构
顾问:理事长:孙文军
理事:经建美刘雅萍倪敏聪陈月珍阮雅香王玲娣任建美
钱河飞叶代英胡楚娴(学生)罗盘(学生)蒋淑曼(学生)
二0xx年四月
百官小学

欢迎阅读范文网《乡镇政府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方案》内容,我们还为您精心挑选了关于2024策划方案的优质专题,请访问:乡镇政府辞职报告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