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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税务干部业务培训心得。

每朵花都没有一样的时候,人也是一样。人是复杂的,尤其是思维,心得也在一直变换。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如何去写好一份优秀的心得体会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税务干部业务培训心得,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今冬不寒,反而温暖。这个季节里最需要给予的东西就是温暖,正如xx市局领导举办这次“xx国税系统退伍军人税收知识培训班”一样是给我们雪中送炭。使我看到了阳光和希望,感受到了关怀与温暖。20天的培训短暂紧凑,我感触很深,收获很大。谈体会不深刻,仅说两点自己的内心感受。

其一,感谢市局领导和省税校的领导及授课老师。学习,首先要有求学欲望,然后要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正确的学习方法,最后还要总结消化吸收才能有所收获。但前提是你要有机会,我不是说没有时间去学习,我所指的是在专业教育培训机构学习及专业老师的点拨。这次培训市局和税校筹划组、教研组及管理部门都花费了很多心思及人力、财力、物力,开辟了全省国税系统内退伍军人培训的先河,是在十八大召开之际对党的献礼,也是对退伍军人的重大考验。感谢市局领导对我们的关怀,省税校领导的关心以及授课老师不厌其烦的讲解和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

其二,学习了很多知识提高了工作能力。学习使人进步,学习净化灵魂,学习转变命运。所以我十分珍惜这次培训学习机会,做到了严于律己,认真努力学习,做到上课专心听讲、做好笔记、勤于思考、注重理解、灵活运用、善于总结,突出学习重点,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各课程的相互关系及知识的内在联系。在短暂的20天培训学习中,我系统学习了《征管法、细则及条例》、《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课程,使我进一步掌握了增值税的计算和法律条款的运用,深刻了解了税收执法程序和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拓展及警示教育课使我开拓了视野、提升了思维、强化了责任意识,也深刻反思了执法过错、执法风险等问题。做到了来有所学、学有所思、思有所获、获以致用,(当然获以致用需要到具体税收工作中去实践,去找答案)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达到“三个提高“:一是提高税务理论知识;二是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三是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为期20天的培训即将结束,但意义重大。使我在思想认识和理论知识上都有很大提高。我要保持不断学习的势头,把这次培训所学到的知识和收获,切实落实、运用到自己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为适应税收工作发展而努力奋斗,做出优异成绩,以不辜负组织和领导对我的教育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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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业务培训心得


由高检院政治部、公诉厅共同组织实施为期一周的“全国检察机关公诉人员全员电视网络培训”结束了,本人按照院的统一安排,全程参与观看了培训讲座。听课过程中,虽然有时候边做案件摘录,边听讲座视频,但还是一心作了两用,认真听了课,并做了笔记,而且获益匪浅。现将学习的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对课程的总体印象、评价

1、授课师资阵容豪华,内容丰富。从授课老师来看,既有龙宗智、陈瑞华、张明楷、王平、梁根林等当前刑法理论界的知名学者,也有倪建华、邵青春、王艳萍、季刚等司法战线上的实务专家。从授课课程设计看,既有对法律理论高屋建瓴的解说,也有对司法实践具体问题的真知灼见,兼顾了理论与实践、理念与操作、实体与程序、法律与政策等方面。从理论到实践的往返,对具体案例的得道分析,的确让我品尝了一周的司法大会餐,营养丰富,可以增强我们解决司法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素质。

2、贴近公诉业务,可操作性、实践性强。授课老师围绕了公诉改革与我国公诉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与运用、恢复性司法理论与实践、刑事政策与公诉工作、认定犯罪的方法、dna鉴定的法庭证据应用、痕迹检验与法庭证据、“两个规定”的理解及在公诉工作中的运用和出庭实务若干问题等九个课题进行讲座培训。授课安排贴近检察工作,特别是我们公诉工作的实际,可操作性、实践性强。老师们授课风格各异,但都深入浅出,易于理解。听完讲座之后,可以让我们在实际的公诉工作中认真地体会、理解,然后具体地应用、实施。而且老师们在讲课中,也指出了我们在实际中易犯的问题和错误,让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多注意避免,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法,为我们解决实际、具体问题开了良好的处方药。

二、对各讲座的记忆、遗留印象及心得体会

1、龙宗智教授的《公诉改革与我国公诉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讲座,从公诉的含义、特点及其在中国的发展、改革、完善等方面展开。围绕公诉权到底属于行政权还是司法权的问题,阐释了公诉权在我国的具体情况。这一讲座,虽然属于纯理论性质,但让我们了解了公诉权性质、特点,公诉权的历史发展过程,公诉权的改革方向,公诉权的发展前景等等理论前沿问题,对于我们把握今后我们检察工作,特别是公诉工作明确了方向。另外,龙宗智教授从比较法的角度,对我国公诉权的发展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公诉权的发展做了比较,突出了我国公诉权的特点,及提出了未来公诉权改革的方向。同时,论述了公诉权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让我们知道公诉权的发展、检察官行使公诉权的保障制度,任重道远。

2、陈瑞华教授的《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与运用》讲座,结合《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具体谈了刑事证据的特点,即证据的三性【合法性、客观性(或真实性)、相关性】的新的理解,然后又从公诉业务的角度出发,具体分析了七类法定证据及出现的新证据——电子证据的审查方法,理论联系实际地、深刻地理解和阐释了证据的三性。在讲解证据三性的时候,也从宏观上讲述了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等等存在问题。个人觉得,这是对老问题(基本理论问题)的新看法,属于旧瓶装了新酒,切中公诉工作实际。在具体分析具体证据形式的审查时,又针对不同的证据类型,提出了不同的审查方法,如,说到证人出庭作证的问题,警察作证的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收获颇多。关于证人出庭作证,个人觉得,光光研究还是不够的,目前中国尚未有一部法律或者相关的法律、发条规定证人的出庭义务,也没有证人作证的保障制度,而且中国也缺乏证人出庭作证的传统,也却乏证人出庭所需要的经济基础,要实现证人出庭作证,还需等待漫长的过程。就拿中国的刑事法庭来说吧,设置简单,不专业,和其他法庭设置无二,只有审判席、公诉席(原告席)、辩护席(被告及律师席),证人出庭率不高,证人席是虚的,有的连基本的证人席都没有,更不要说证人休息室、候审室了。这些都不利于证人出庭,更不要说保障证人的出庭义务了。本人曾办理过一起故意伤害案,就是缺乏这样的物质条件,再加上法官、律师的组织不当,以至于辩方证人也在法庭内旁听,没有分别等候作证,以至于辩方提出的证人无法作证。这当然不影响公诉方的指控,但是对于无论是何方证人来说,这样的条件是需要。

3、王平教授的《恢复性司法理论与实践》讲座,关注了当下司法改革的前沿问题。恢复性司法,说的玄而又玄,其实还是离不开非刑罚化、非罪行化、轻刑化、人性化。就是从综合治理的角度、维稳的角度出发,也是应当寻找刑罚的替代制度、具体执行制度。毕竟,法律不是万能。罪刑化只是针对严重社会危害性犯罪的。而一味的的刑罚化、重刑化,治标不治本,解决不了社会的根本矛盾和冲突。刑法自古有之,但犯罪依然不减当年。这个情况,有的学者就认为是刑罚的失败。其实,我们应当看到的是,刑罚只是治理社会的一个手段,而不是全部。从这个方面理解,我想,恢复性司法的提出就不是偶然。

但是,在中国要实现恢复性司法,也是需要时间的漫长等待的。刑事和解、社区服务等等,具体实施起来,就很难说不走样、不变形了。会不会变成放纵犯罪的幌子,目前还不清楚。希望监督可以跟上,解决恢复性司法实施时的执行公平问题。另外,一项新的制度的实施,需要考虑社会大众的接受程度、社会民众的心里感受。没有这一个基础,制度的改革、变革很难成功。

所以,恢复性司法,只是一个方向,一个前途未卜的方向。

4、梁根林教授的《刑事政策与公诉工作》讲座,从罪刑法定主义的现代理解、机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含义、机能,罪行法定主义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关系,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公诉工作中的实际运用等方面做了具体的阐述。记忆深刻的是,梁老师对罪行法定主义的新的理解和阐述及其在现代刑法理论的发展,清楚地认识了罪刑法定主义的“与时俱进”。另外,梁老师关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单一的刑事司法政策向复合的刑事立法、司法政策的地位的上升,可以看到了宽严相济的历史发展脉络,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承担的历史使命。在论述罪行法定主义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关系的时候,对比得当,分析准确,阐述有条有理。在随后阐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公诉业务中的具体运用时,结合正在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八)》的立法状况,分析了宽严的关系、宽严相济与罪刑法定的关系。梁根林教授还提出了量刑对定罪的“反制”关系,从实践出发,列举了五类量刑对定罪的反制,并以此作为宽严相济在法律实践中的运用的表现。分析得非常到位,也很切合中国实际。但个人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中国的具体运用、普遍运用,还需要司法人员一颗良心,如此,良法才可以获得良好的效果。

5、张明楷教授的《认定犯罪的方法》这一讲座,个人觉得是这次培训班中,讲得最好、最有用、也讲的非常具体的讲座。因为认定犯罪,是司法官的职责,定罪也是量刑的先决条件。如果定罪不当,重则冤假错案,轻则放纵罪犯。所以,认定犯罪最为重要。而认定犯罪的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很多违反逻辑、常理的具体运用。在讲座中,张明楷教授也直截了当地指了出来。在阐述应当如何认定犯罪的方法问题上,张明楷教授提出了 等等方法。张明楷教授论述定罪方法时,也论述了分析案件事实与适用法律条文,套用构成要件之间的关系,可谓最具操作性。当然,也是我们最容易犯的毛病。所以,应当避免经验的干扰。经验固然重要,但是深厚的法理功底才是根本的解决问题之道。构成要件间的具体分析,法律事实的概括提炼,发条中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与具体的生动丰富案件之间的矛盾处理,只有遵循理论到实践,实践再到理论的轮回,才能得到正确的定罪结果。法理逻辑与“三段论”,是解决定罪问题的归宿,而不是违背法律逻辑和三段论。在论述过程中,张明楷教授解说深入浅出、举例生动、信手拈来、通俗易懂。所谓,大家不愧是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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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邵青春与王艳萍两位公安部司法鉴定中心的专家,分别讲授了《dna鉴定的法庭证据应用》、《痕迹检验与法庭证据》两个课题,围绕的是司法鉴定这个主题。从个人的观察、感受和不长时间的办案经验来看,虽然司法鉴定在司法中广泛运用,但是,鉴于司法官们自身业务水平、能力、专业知识领域的限制,对司法鉴定证据的审查,还是缺乏足够的重视和理解,只是达到了“用”司法鉴定结论的程度,而不知道如何审查司法鉴定过程、鉴定程序、鉴定报告等。所以,安排这样的课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人也受益匪浅。在这方面的知识,的确需要“补课”,而且是应当“恶补”。正所谓是,“缺什么,补什么”,这样的课很需要。

dna鉴定,作为一项高科技技术在司法、法庭领域的应用,已经25年了,但是在中国的发展还是很滞后的。邵青春老师从dna技术的基本生物学原理、dna技术作为法庭技术的运用发展历史、以及dna司法鉴定技术的机能、特性等角度,让我们深刻了解了这项新技术的高科技含量,以及在司法领域的“用武之地”。另外,还结合美国棒球明星辛普森杀妻一案,谈了dna在法庭鉴定领域的运用及碰到的实际情况等。虽然晦涩,难懂,但是对于补课颇有效益。

王艳萍老师讲述的痕迹鉴定技术及司法运用,也很有裨益。虽然,三年的办案,很多碰到痕迹鉴定,最多只是鉴定枪支的可发射性时才遇到,但是,痕迹鉴定,历史悠久,技术成熟,其运用对于侦查案件、突破案件起到非常明显的效果。王老师从痕迹鉴定的含义、分类、痕迹鉴定技术的发展、运用的角度进行了阐述。另外,还说明了痕迹鉴定技术在司法领域运用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司法鉴定结论审查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审查时,需要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进行,而且不能让司法鉴定替代法律认定。毕竟,司法鉴定具有科学性,更具有经验性。它只是专业人士对专业问题的认知、思考、分析的结果,只是一份证据,而不是全部。这些提醒,对于我们审查鉴定结论这一证据大有裨益。

说到司法鉴定,其实,从现状看来,高科技的鉴定技术,还掌握在上级司法机关手里,作一个dna鉴定还要送省级侦查机关,耗费时间,耽误诉讼。如果中国的大部分基层司法机关也能掌握这些技术,具备这些鉴定条件,对于侦查、起诉、审判,该是多么便利的事情。希望今后,这些高科技鉴定技术的实验室和专业人才队伍能够遍及全国的基层司法机关,为法庭服务。

总之,关于司法鉴定与证据审查的两个小小讲座,小而弥坚,分量不轻,实践价值非常突出。

7、高检院公诉厅倪建华副厅长讲解的《“两个规定”的理解及在公诉工作中的运用》一课,可谓是顺应了两个规定在7月1日开始实施后,如何理解、实施这两个规定这一问题,所作的最为具体、精彩、深入的讲解。其内容包括两个规定出台的背景、时间经过、酝酿过程,规定的总体内容概览,包括了很多原则性、操作性的规定,并且也分析了公诉工作中实施这两个规定所遇到的挑战和困难及其应对措施和策略等。

这些,清楚地让我们了解了两个证据规定出台的背景和发展过程,还从其对内容的大概讲解中,知道了这两个规定既有对过去有关证据规定、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发展,也有对其他法治化国家证据规定的移植和承继,具有一定的超前性。所以,在实际公诉工作中,我们要付诸实行,或多或少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和挑战。因为,证明犯罪的责任,逐步地全部落在我们公诉机关身上。如此,则公诉机关就要承担相关证明不力的风险和责任。这是符合法治国家平衡诉讼要求的,也是正确的方向。但是,目前我国检察机关的公诉人的能力、水平,以及司法体制还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才能提高搜集、审查证据的能力,提高证明的水平。而且,证明的责任,不是检察机关一家可以控制和完成的,毕竟侦查权责不在检察机关,而在公安机关。所以,在审查证据的时候,要发挥公检法的协调、配合机制,共同提高证据的效力和能力。我想,此时,“检察引导侦查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在此处发挥作用,一展用武之地。而且,在检察机关内部,侦查监督部门与公诉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协调,共同把好证据关、事实关。

另外,死刑证据审查规定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从我看来,是相辅相成的。死刑证据的审查方法与标准,同样适用于普通刑事案件。而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应该贯穿于整个刑事案件的审查全部过程,无论是审查逮捕还是审查起诉,无论是死刑案件还是普通刑事案件,都需要严格的实行。当下的中国非常需要这两个规定,毕竟中国的冤假错案不少,刑罚面对的是剥夺人的自由和生命等权利,一旦有错,就会毁掉一个人。所以,慎之又慎,严格审查,高标准的规定,确是急需。

8、全国首届十佳公诉人、现任上海市检察院专职检委委员季刚所做的《出庭实务的若干问题》报告,突出讲解了公诉人应当具有的基本功——出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答辩等问题、技巧和策略。他结合自身的办案经验、实际,以及其他优秀庭审现况,系统地对公诉人的法庭技巧做了详细的讲解。从小处着眼,讲了大问题。因为,公诉出庭,指控犯罪,是公诉业务的集中体现,也是庭前审查、准备的一次检阅和考验。通俗一点说,打官司,能不能打赢,就看公诉人的法庭表现了。而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所以,法庭实务的基本功的练就,还需要平时的磨练和庭前的精心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做好了功课,在考场上临场发挥好,就必然能得到高分。讲解过程中,季刚老师还具了很多案例,诸如上海的杨佳故意杀人案等。结合讲解,还播放了法庭庭审时公诉人的质证、辩论、答辩的现场录音,让我们对法庭实务技巧做了深刻、明了的领会。

说到出庭公诉,需要庭前精心的准备,充分地做好出庭的预案。分析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制作举证提纲、讯问提纲、辩论公诉词和答辩词等。举证因案而异、因人而异,季刚说,有按照客观证据到主观证据或者主观证据到客观证据、先主犯后从犯,先认罪被告人到不认罪犯罪人等方法。而且,举证,应当不仅仅是宣读证据,而且还应当对证据作分析、说明,包括单个证据的分析、说明,全案证据的分析、说明等。在讯问阶段,同样讲究讯问策略。而质证,就要按照证据的三性,对辩方证据认真审查,对不合法的、没有证据能力的证据,应当及时作出质证意见,予以排除。另外,法庭的辩论,要做到有礼有节有据,情理法并重。

听完了讲座,让我认识了自身出庭公诉中的不足。法庭的实务,包括举证策略、讯问技巧、答辩技巧等,是需要努力加强的地方。季刚在讲解中,也说了很多我们公诉人在法庭实务中常犯的毛病和错误,比照自己,确实存在这些方面的不足。一个优秀的公诉人,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也需要过硬的法庭心理素质,更需要应变的临场发挥能力。这些,成为了今后自己工作努力的方向和重点。

总而言之,一周的培训结束了,自己收获颇多。而后,留给自己的就是认真的体会和思考,然后将领悟到的转化为工作实际,贯彻、运用到工作中,提高自己审查案件的能力、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努力提高办案水平。

稽查业务培训心得


稽查业务培训心得

丙申八月,正值酷暑季节。大自然的阳光和雨露浸润在成长的果实中。时下是果实由稚嫩到膨胀的成果期,它们需要不断吸取营养和水分才能迎接丰收的喜悦。

**北线的对外稽查队伍刚刚成立,就如萌发的青果尚未成熟,只有不断汲取经验学习业务才能发展壮大。京秦稽查大队的业务骨干不辞辛苦为我们进行业务培训,老师们平时工作繁忙,不得不抽出他们休息时间来给我们做细致耐心的讲解,他们的笑脸仿佛是一缕阳光温暖心田。

老师们用熟练的业务知识和多年的工作经验将稽查的WEB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内业,外业的工作技巧倾力奉献给我们,令我大开眼界。认真做笔记,不懂的向老师咨询,老师们都一五一十毫不保留的指导示范,也从中学到了很多宝贵经验比如在与司乘人员沟通时要不卑不亢;遇到特殊情况需审时度势,做到注意分寸讲究策略…..这些对实际工作都有很大帮助。

老师们说稽查工作枯燥乏味甚至危险重重,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借助公安机关,路政部门的协同配合下开展好工作。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队长杨理达的工作心态,他已从事稽查工作11年,工作中一丝不苟,即便在非工作时间发现有逃费现象也会及时制止并劝说司机遵守法规。他不忘本职不辱使命的工作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一天时间太短,老师们的谆谆教诲回荡在脑海,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更加努力不忘初心.不辱使命争做合格高速人,在稽查工作中争创佳绩为京哈北线争光添彩!

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古人云:我尝跂高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有幸参加了自治区纪委举办的为期8天的全区第五期苏木镇(街道)纪(工)委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感觉自己站在了巨人的肩上,得以远眺。本次培训班以一流的环境、一流的设施、一流的师资力量,给我及全体学员留下了深刻而难忘的印象。自治区纪委为此次培训做了充分的准备和精心的安排,培训的内容丰富,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都比较强。本次培训班安排学习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几个问题、纪检审查工作应了解和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工作的方法和策略、谈话的策略与笔录制作、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流程及公文写作、新常态下苏木镇(街道)纪(工)委纪检工作应当把握的几个问题、政纪案件调查处理程序和要求、明确方向,突出重点,深入推进纪律检察体制改革、违纪审查的一般工作流程和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纪律审查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基层违纪案例解析及强调的几个问题等内容。通过资深专家深入浅出的讲授,感觉豁然开朗,许多问题从理论上找到了依据,对原来在工作实践中觉得不好解决的棘手问题找到了切入点 , 感觉受益匪浅。现将我在参加培训心得体会简要汇报如下:

一、 学习培训总体印象

一是学习气氛浓厚。本次培训班的全体学员学习兴致很高,都能够严格遵守培训班的纪律,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做好笔记,大家始终保持了积极的学习态度和旺盛的学习热情,充分表现出了良好的学习精神风貌。

二是培训内容广泛。本期培训班安排的培训内容设计面广,专业性强,既有理论高度,又贴合操作实务实际,内容全面,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又穿插案例进行了分析讲解,充分调动了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使学员们开阔了眼界,开拓了思路,便于今后在工作中操作应用。

二、 学习培训心得浅见

培训虽短,但给我的学习留下了非常难忘的印象,八天来,我专心聆听了讲解,认真做好了笔记,增强了我的实际应用能力,受益匪浅。同时使我认清了这次培训的重大意义、认清了自身的不足和努力方向。通过这期培训班学习,特别是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纪律审查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以下就把纪律挺在前面谈一下我的体会:

把纪律挺在前面,也就是党的纪律必须挺在法律的前面,政治上要讲忠诚,组织上要讲服从,行动上要讲纪律,党的纪律严于国法,一个党员不仅要固守法律底线,做遵守法律的表率,还要严格遵守党章、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纪检干部,党的卫士、纪律的守护者,不仅要守好护好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更应奋勇当先挺在纪律的最前沿。

第一,做党的忠诚卫士。只有对党忠诚,才能听党指挥,无私奉献,才能坚守捍卫党的纪律,干净干事、敢于担当,时刻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我们作为纪检干部要把对党的忠诚落实到党的具体工作中,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联系我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职能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同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履职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直接关系群众利益,关系政府形象,我们将通过执法监督,执纪问责等措施有重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第二,做遵守纪律的标杆。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 挺在纪律的前沿,纪检干部要有向我看齐的底气和胆量,以纪律为明镜,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要敬而远之。在当下各种各样的诱惑无时不在,腐败的病菌无孔不入,纪检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时刻面临腐蚀和反腐蚀的考验,务必防之又防,慎之又慎,要坚持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努力做到情况明、数字准、作风正、工作实。

第三,履好职、执好纪、不辱使命。党章赋予我们监督、执纪这一使命,纪检干部要挺在纪律的最前沿,让所有纪律、规矩都严起来、立起来。一方面通过扯袖子、咬耳朵、抓早抓小,在单位系统内开展经常性廉政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要对违反禁令,对哪些不收手、不收敛,仍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要敢于亮剑,大胆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努力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在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中,在进一步深化三转中有所作为。

总之,我认为本次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举办的很及时,也很必要,既让学员们提高了知识水平,又学习了案例、交流了经验,从自身方面入手,开阔了思路,增加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信心,为履行监督责任夯实了基础。今后,我将尽自己所能把所学到的知识用于实际工作中,做一名忠诚、干净、但当的纪检监察干部。以上是我对这次培训学习的几点肤浅的心得,如有不当请领导批评指正。

税务会计和税收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近日,八十天的基础轮训结业在即,学习不得甚解,功课受益不浅。夜里梦回高考,惊闻取消数学考试,不禁泪流满面、奔走呼告,梦醒后仍久久不能平静。想当年,一个全市倒数的数学成绩把我语文全市前十名、文综前五十名的自信完爆得体无完肤,当然其中还有英语的功劳。在大学里,凡听闻是数财系的学生我不免顿时心生敬意、不免多看几眼。没曾想,毕业之后有千万条路可走的我,却走上了如隔千山的税收工作岗位,真是造化弄人,所幸在机关行政工作,少有业务涉及,倒少了些尴尬。而把税收业务和会计知识和高深的数学知识画上等号,让我对税收产生了畏惧感。

一进系统,单位领导、同事都多次劝告好好学习税收业务,毕竟在业务部门税收业务才是安身立命之本,多是听完之后茅塞顿开,一打开书本便望而却步,蜻蜓点水,浅尝辄止,未能坚持。也倒不是没有毅力,其实我很喜欢专注于一件事情,当我看到一篇好文章会拍手叫绝,不断咀嚼其中滋味;看到一张好照片也会不自觉的分析他的构图、光影、技法,体味其中的意蕴表达;甚至于我会看一架战斗机的结构图一看就是大半天,但就是天生对数字不敏感,到现在记得的电话长号不超过四个,又因学习生涯受其苦之深而心生厌恶,故难以专心致

致志,不得要领,难以探其究竟,学有所得。

以上可算是懒学惰思的推脱之词,确也是实诚之言。其实,在地税系统工作两年,最怕别人问我税收业务,一般朋友咨询些日常税收知识尚可应付,遇到稍复杂一点的具体问题便只能代为转告,确实羞愧难当。也曾专门购买一大堆税收业务书籍,通读下来似懂非懂,遇到具体问题又只能翻书,加之没有会计基础,许多问题一到操作环节便只能望洋兴叹。业务知识没有基础,业务技能没有实践经验,让我这个税务工作者平添了几分假大空的色彩。

记得今年秋天,在收获的季节走向三月之地,准备接受税务系统最高学府扬州税院的洗礼,想着定要好好学习一番,一致都没有仔细打量那畅想已久的如水江南。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课堂上,老师如语气词一样带过的“借”“贷”便把我弄得云里雾里,一头雾水。于是那次培训最大的收获便成了狮子头加扬州炒饭,心中却留下了一万个为什么。悻悻而归的我决心要啃下这个骨头,不做税务局的花架子。

全员基础轮训我是第三次参加了,第一次蒋老师打招呼说小伙子很年轻,好好学习,我说我是来照相的;第二次蒋老师说你终于来培训了,我说我照完相就走。对于一个专业差距和兴趣爱好都如隔鸿沟的新人而言,我确信只有

通过一次从基础起步的系统学习才能打下基础,不过因工作安排前两次都错过了。看着一起参公的同事都走上了征管业务岗位,有些已经成为一线骨干甚至提干,不觉心中充满遗憾。不过机会迟到但终归没有缺席。对于参加培训,我必须得感谢市局领导的关心,在用人之际满足了我的培训申请。在此,还特别需要感谢因为我参加培训,在本来自身工作繁忙的情况下,为我分担工作的外宣办同事。

坦白地说,通过八十天的学习,我并不能保证就学好了,甚至都学会了,但至少基本会计知识和基本税收业务还是过得到关,最重要的是有了会计和税收的概念和意识,有了这基础,以后再学起来不再是无本之木。通过学习,知道的却越来越少了,因为不知道的更多了,学然后知不知也算是一种收获吧。这八十天里需要感谢的人和事太多了,不在此一一道来,我会珍惜这份经历和感动,也希望没有让大家失望。对于学习的心得体会我也不想拉一份流水账单,毕竟八十天里的点点滴滴,感悟颇丰,这里且就其中的有所触动的地方做一个挂一漏万的汇报吧。

虽然这是一次会计和税收业务培训,但印象最深的却是陈坤林局长在开班仪式上围绕税收、税务管理以及怎样做好一名税务干部所作的专题讲座。对于这样一场培训,陈局

长的谆谆教诲充分体现了市局党组对学员的高度重视、热情关怀、严格要求和殷切希望,令人倍感亲切,倍感温暖。更重要的是陈局长的讲话立意高远、饱含深情、启迪思考、催人奋进,加深了我对对税收起源、特征、本质、文明演进与发展的认识,提高了我对当前地税工作趋势和要求的理解,具有很强的指导性,特别是陈局长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学员们推心置腹地分享做事、做人的道理让大家深受启发,引起强烈共鸣和深入思考。对于我们这样参加地税工作不久,正处于从学校到地税工作岗位角色转变的时刻,这确实是一场饕餮大餐,回味无穷。

市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李忠强题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现实选择与前瞻》的专题讲座同样让我颇受启发。他回顾了建国以来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历程,阐述了当前税收征管面临的新要求、新挑战、新影响、新期待,结合达州地税税收征管实际情况分析了当前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结合国内外征管改革的先进理念和经验,探索和实践,提出要了当前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具体步骤以及改革内容,并就改革的重点即风险监控、组织机构、信息支撑、人员配置等方面做了详细讲解,讲座逻辑严密,层次清晰,旁征博引,极具说服力。当前,全市地

税系统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征管改革,明年将全面铺开,之前虽有参加相关会议,但始终未能明晰,不得甚解。这次讲座让我对当前征管改革工作和整个征管工作发展有了更加明晰的认识和理解。

培训还邀请了我市知名律师、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邱波邱波律师举办了一场“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法律讲座,就职务犯罪中与税收工作关联的“贪污罪、接受贿赂罪、挪用公款罪”等三大犯罪的主体、客体及犯罪数额的量刑情况结合具体事例进行了详细介绍。就新形势下地税系统如何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以及可能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和近几年全国职务犯罪的发生情况等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并结合身边发生的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耐心细致地讲解。使我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法律教育,提升了法律意识,对我这样的涉世未深的年轻地税干部可以说是一次极好的廉政冼礼。

喜欢写诗的人都知道一句话叫“功夫在诗外”,这并不是一个贬义词。我想用这句话来解释为什么到现在才开始讲本次培训的主题:会计培训。我想会有很多人和我一样,在会计学习过程中记忆最深的不是会计理论、会计科目、会计处理,而是我们敬爱的会计老师蒋老师。且不说我们学习会计知识的掌握情况和是否有机会运用

,一位年过七旬却精神矍铄的会计老师在讲台上如数家珍地讲解,像对待孩子一样心存包容和耐心,这样的一个场面足以激励我们在未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持乐观和勇气。

当然,学习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敷衍,会计学科是一门实践操作性很强的学科,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如同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决定着会计学习的成效。对于拿笔的人而言,诗言志,大笔写春秋,而会计反映的是资金运动,史学家可以有春秋笔法,会计确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从做会计分录,到填写记账凭证,然后登记账簿,再是结帐,对账,编制报表,每一步的一个数字出现错误都会一步错步步错。会计的性质决定了会计从业者必须具备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会计要精于计算,善于管理,勤于理财,而作为税务人员,我们与会计有天然的互动关系,我们不用自己做会计,但学好会计知识是我们履行税收工作的必备技能。

实际上会计知识的学习在碰上会计电算化后产生的火花让我有了更深的体会。会计电算化是通过电子计算机对会计信息进行系统的计算处理,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处理速度和准确性,会计电算比起手工记帐化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重复性、机械性的劳动,解决了记帐过程中不规范不统一,错记漏记的问

题,提高会计核算质量,简单地说你想做错都没有机会。在基础会计学习中,讲解编制试算平衡表花了蒋老师不少时间,在我们做练习题的时候同样算了半天还不一定对,当时觉得还挺麻烦的,而在电算化课程里只需要轻轻一点结果立马出现,这种感觉就像一个人把吃奶的力气都拿出来翻墙而过时才发现门并没有上锁。当然必须承认会计知识毕竟是基础。

会计电算减轻了会计工作人员的负担,使他们从繁重而简单重复的记账算账中解放出来,以更多的精力从事财务管理和决策工作。这既是会计工作的里程碑进步,也对我们税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老同志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但计算机技术掌握程度不高和年轻人计算机操作熟练但业务水平较低、经验不足的两个矛盾制约了我们查账、稽查等税收业务能力的提高。培养一大批既懂税收法律法规,又掌握财务会计核算方法,既能查帐簿,又能会检查电算化帐簿的复合型人才迫在眉睫。同时,普及会计电算化后加强会计的基础管理工作更有其重要的意义。

坦白地讲,税收业务部分的学习我还需要深刻检讨。要说这还是我唯一有一点基础的内容,但学习认真程度不够,未能及时消化理解,还需要接下来继续加强学习。这部分涉及到税收基础理论、税政业务、

依法行政、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纳税评估、风险防控等涵盖几乎所有税收工作的知识。可能是因为没有在业务岗位的一些惰性,也许是没有业务工作经历,在课堂上学习业务多属于听得明白,看得懂,记不住,一到具体操作仍是一脸愕然。看到税政老师们在讲台上业务知识信手拈来,业务文件运用自如,政策理解准确清晰,业务操作熟练流畅,敬佩之余心中不免愧疚,虽说来的都是业务精英,但差距实在太大了。有老师安慰说这都是几十年积累所得,想来也有道理,但作为一名税务工作者如果因为自身的业务知识和技能而导致工作出现失误和过错却是无法接受的,看来在日常工作中还得加把油才行。

在培训班有幸被委以班长之责,但确实才疏学浅,能力有限,整体来说个人的工作并没有开展好,有负班主任和同学们的期望。但班委会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全体学员的支持下,班委成员一起还是在培训班日常工作、餐饮住宿安排、组织讨论学习、教师节活动,开展集体户外活动、开展小组活动、保障培训安全等方面颇有成效地开展了一些工作,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职责。同学们在培训班这个平台上不仅学习到知识,更重要的是增进友谊,互相学习交流,大家都很珍惜彼此这份缘分,相信培训结束之后这同窗之谊会

历久弥香,这算是我学习之外的最大收获吧。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大家刚坐在教室的百般不适应、上晚自习的抱怨还历历在目,却已到分别时。幸运的是我们都没有辜负这大好光阴,在这里收获了知识、友谊、感动和思考,开拓了视野,提升了理论,增长了知识,充实了自己。这次培训在我的学习生涯中又是一次起航,我终于可以说我是税务工作者而不用满心愧疚,但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要活到老学到老,不断学习,不断受益。

学海漫漫应无涯,练得真功好扬帆。奋斗的力量需要学习来激发,年轻的风采需要知识来浇灌,让我们把学到的知识置于税收工作的土壤,让她绽放出绚丽的青春之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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