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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修身心得体会

“严以用权”学习体会:用权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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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是对党员用权的基本要求。马克思主义观概括起来就是“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党员干部做到严以用权,就必须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不以权谋私”。因此,要切实做到严以用权还必须严以律己,也就是必须按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财政部门作为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手中掌握着国家授予的一定权力,而财政干部又成天与资金打交道。因此,对于广大财政干部来说,坚持用权为民、做到廉洁从政尤为重要。
一、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的观念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章也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深刻理解权为民所赋的内涵,不仅仅关系到一名干部的事业成败,更关乎一个党、一个国家的事业兴衰与前途命运。因为政治学的原理告诉我们,谁授权,就要为谁服务。如果不能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如果离开执政为民这个根本点,就势必会犯错误、栽跟头。因此,作为一名干部一定要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只能用之于人民。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不是一句空话。没有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也就没有我们的党,党也就不会在90多年的风雨中从胜利走向胜利。“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党赖以生存的根本,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脱离、甚至将群众视为对立面,不仅是感情问题、认识问题,更是政治立场问题、政治本色问题。正因为是人民赋予的,所以权力只有不断为人民谋利益,才能不断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纵观历史长河,无论哪朝哪代,只有为人民谋福利,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如果背离人民的利益,就会遭到人民的反对。处理不好这样的关系,与人民的关系不但不能达到鱼水相欢,甚至会变成水火不容。
坚持权为民所用,就要牢固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观念。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重托,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如果把权力错误地当成私有财产和利己工具,而忽视权力的公共性、服务性等本质特征,就必然导致滥用权力,使权力发生“异化”。因此,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记,手中的权力凝聚着党组织和人民的重托。只有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奋工作的义务,没有捞取个人私利的特权。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严以用权,其实质就是能够真正代表人民群众,能够忠实为人民群众办事。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调动和保护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善于动员和组织群众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助群众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居住、环境、社会公平正义等问题,使群众生活得更富裕、更安全、更有尊严。总之,严以用权要落实到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中去,并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监督和检验。
二、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用权不严现象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的十八大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决不允许搞特权。为什么要突出强调这个问题,就是因为群众对一些干部搞特殊、耍特权意见很大。新中国成立以来,尽管党和政府一贯反对特权,但由于旧社会习惯势力和思想的影响,社会主义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善,所以一部分领导干部仍然存在“想”特殊的心理,并积极创造“能”特殊的条件,千方百计地把法定之权演变为法外之权,即特权。严以用权方面存在的许多问题都是由于特权思想产生的。
目前,一些干部的特权思想、用权不严现象主要表现在:居官位而自傲,言论和行动不受党纪国法的约束,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独断专行,实行家长制;用人唯亲,排斥异己,搞小山头、小圈子,拉帮结派、收买人心;开后门,拉关系,跑官要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插手工程,收受贿赂,公车私用;滥用职权,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用权不公,以人情代替原则;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得过且过;不敢担当,不负责任,“怕”字当头,遇到矛盾绕道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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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实干为民专题教育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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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指出“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好权”。作为一名党的领导,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要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学习和自学,我对“三严三实”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联系工作实际,谈谈对严以用权、实干为民的一些粗浅看法。
深刻认识严以用权的重要内涵
掌好权、用好权是我们党当前面临的重大考验和挑战。权力具有工具性,既可以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也可能被少数人用于行使特权甚至牟取非法利益。面临着如何对待权力和行使权力的问题,所以,习近平同志反复告诫,要严以用权,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出现,带来滋生消极腐败、亵渎法律制度、败坏社会风气、严重脱离群众、动摇执政根基等严重后果。因此,首先要树立正确权力观。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影响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具体行为。树立正确权力观,应明确权为民赋、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为政不私等道理,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真正为职工群众掌好权、用好权。其次,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反对特权,坚持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是宪法和党章的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带头依法办事,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第三,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为官之要,贵在官德。领导干部加强修养和陶冶情操,关键是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始终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制,内省于思,勇于自我批评。
清醒认识用权不严存在的问题
思想认识方面还有不足。“严以用权”方面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工作时间长了,对自我有所放松,思想深处有疲态和懈怠情绪,对个人修养特别是世界观、权力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缺乏动力。对如何严以用权缺乏深入思考,难以做到内化于心,在行动上也就满足于一般化,缺乏高标准严要求。腐败根源在于权力滥用。因此,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守住底线的关键一步。领导干部只有严以用权,谨慎用权,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我们有些领导干部总会认为不在关键岗位、要害部门,也就没权,但我觉得这是一个认识误区。人只要在做事,只要有岗位,最起码有一个事权,以何种心态对待自己的岗位,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自己的服务对象,以啥样的标准对待本职工作,这本身就是一种权力,本质上只是权大小、轻重的区别。从这个意义上讲,严于用权,适合我们每一个干部。
对自身要求还不够严格。一是在资金分配上,近年来自己虽然注意了从总体上把握公平效率的原则,并基本上能按照程序和规定来执行,但还存在用手中经济权力,任自己的个人爱好给予批复。如:总觉得农场现在资金困难,要搞经济建设,开展的一些文体活动一而再、再而三强调能省就省。同时 “家底”晒得不充分,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的方法和措施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比如:干部的工资每月没有主动张榜公示,只是要求谁有疑问谁查询。二是事业心和责任心有所退化,总觉得年龄大了,工作被动应付的多,积极调研,开拓创新,主动解决问题少,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
对照先进典型还有很大差距。焦裕禄同志“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公仆情怀,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的道德情操,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和不以权谋私。焦裕禄一生严格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从不搞特权和以权谋私。在兰考工作时,病重住院时只选择普通病房,不吃营养餐。他不准孩子“看白戏”,要求子女绝不能搞特殊。要求干部与群众同甘共苦,专门起草了一个《干部十不准》文件,规定任何干部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殊。我感到汗颜,感觉到自己还差得很远。
一是深入职工群众查实情、出实招、求实效、真抓实干做得不够,工作有时满足一般的布置,狠抓落实不够,如六月份要求成立3个劳务输出协会,转眼4个月过去了,协会运行咋样?自己没有再过问。有时避重就轻,直视困难和解决困难不够,有时重形式、轻效果,凭经验,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但求完成,没有真正做到开拓创新、求实。
二是知难而进、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做得不够,有畏难情绪,有时求稳定、求太平,得过且过,对于一些基层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尖锐的问题,如土地承包、干部考核问题缺少主动调研分析,缺少主动与基层干部、职工面对面征求意见,从而寻求相对合理方案,往往满足于平息矛盾,改革的决心、勇气和智慧不足。
三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

严以用权心得感言:忠诚、为民、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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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山东调研时指出:“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为官者更要修好为政品德,做到对党忠诚、为民服务、担当。
忠诚是干部的首要政治品格。对党忠诚,是党章中明确规定的党员义务,是党员干部的根本操守,也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入党誓词中的庄严承诺,必须作为立身之本终生秉持。党员领导干部如果丧失了对党的忠诚,就丧失了作为共产党员的最起码资格。对党忠诚,要心中有党,时刻想着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就是要时刻把牢政治方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持必胜信念,在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坚决,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都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
为民是党员干部的宗旨所系。毛泽东同志曾指出:“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这既是对我们党奋斗历程的总结,更是对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郑重宣示。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每名党员干部都要经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应该为谁所用这个重要问题,自觉做到用权为公而不为私,丝毫不能懈怠;要求我们面对人民赋予的权力,面对组织给予的信任,应该时刻在内心保存一份敬畏心,在用权上慎之又慎,做到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既要管好自己,又要防止他人利用自己的权力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要求我们牢固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意识,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心中始终装着老百姓,坚持走好群众路线,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好人民的勤务员。
担当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顺境逆境看胸襟,大事难事显担当。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引用了一副对联:“地位清高,日月每从肩上过;门庭开豁,江山常在掌中看”。这是宋代理学大师朱熹为福建白云岩书院题写的一副对联。这个对联很有文化味,把写景状物与寓意言事结合在一起,前半句是形容学者两袖清风,可昭日月;后半句是形容学者读书品万物识时局。“日月每从肩上过”,就是要肩负这种责任;“江山常在掌中看”寓意非常深远,这个看就是看护、看管,思考要怎么建设、保卫这个江山。习近平总书记引用这副名联,就是要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担当意识,肩负起责任使命。敢于担当,核心要义是要敢想、敢做、敢当、敢挑重担、敢负责任,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说到底,就是要有一种“顶着压力也要上,迎着风险也要担,再苦再累也要干”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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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忠诚为民执法研讨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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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月中旬以来,xx县公安局党委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以用权”教育主题和公安工作实际,研究确定了“严以用权,忠诚”研讨主题,围绕这一主题,结合前一阶段的学习思考,我将自己的体会和认识与大家进行交流探讨。
一、对“严以用权”的认识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以用权的基本要求是: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制度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并强调指出“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古语言:“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也是用权为公,用权为民。在我看来,领导干部和普通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核心所在。权力如流水,在沟渠河道之内奔涌,可灌溉田地、运输货物。倘若破堤决坝,肆意泛滥,将会淹田毁屋,损害巨大,因此说,严以用权,“公”字最重要,“责”字记心间,“特”字要摒弃。权力无论大小,都不能为所欲为使用,为防止权力之水泛滥,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公私分明,始终坚守掌权为民、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理念,要摒除特权思想,严禁特权行为,消除特权现象。严以用权,就是要牢记职责所在,守住底线,坚持按法律按制度行使权力,努力用手中的权力为民谋得最大利益,为部门和社会谋得最大效益。
二、如何做到“严以用权”
一是严以用权必须严格端正权力观。所谓正本才能清源,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如何用权。习近平总书记将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为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力来自,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那种视公器为私物,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庸俗化为个人“发家致富”的工具,是腐败分子的基本权力观。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而不是身份和地位的摆设,从思想深处转变用权理念,甘当人民公仆,真正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
二是严以用权必须严格依法依规。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是推进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普通民警运用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公职行为,在老百姓看来都是一种权力的行使,正是由于我们掌握着这种特殊的国家“公权”,关乎着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益和社会的公共秩序,就更加要求我们必须严格公正执法,做到有法必依,做到法无规定不行为,法有规定必执行,正确使用法定和酌定裁量权,根据事实和情节、起因和后果等条件作出适当的处理和解决,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如果为部门利益所虑、为情所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必然导致权力滥用,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公安机关乃至党和政府的执法公信力和社会的和谐安宁。
三是严以用权必须用好执法手段。为了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党和人民赋予了公安机关许多特殊的权力手段。这些手段使用好了,是人民群众之福;使用不好,是人民群众之祸。为此,我们必须谨慎使用好这些手段。首先要正确使用好刑事执法手段。公安机关掌握着其他任何部门都不能行使的限制人身自由手段。这些手段如果行使不正确,不但不能有效地打击犯罪、维护治安,而且将会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和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影响和损害。其次要正确行使好有关警务保障的各种手段。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留置、盘查、交通管制、优先使用交通工具和进入一些特殊场所、使用枪支、警械等警务保障手段。公安民警如不能正确行使这些手段,随意耍特权,就会侵犯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三、如何把握“严以用权”与“执法为民”
应该看到,部分民警头脑中的特权思想似乎与身上的警服息息相关,只要一穿上警服,职权和权威就油然而生,脸上写满了不可侵犯,总是颜面深沉,在任何人面前均以管人者自居,动辄声言厉色,武断粗暴,使群众望而生畏,避而远之。从公安工作实际来看,之所以出现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之所以出现随意执法、徇私枉法的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一些民警的宗旨意识淡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没有根植于心。作为公安领导干部,必须带领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是公安工作的灵魂,严格、公正、文明是执法为民的生命线,是公安执法的根本准绳的理念,切实摒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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