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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主持词小结,2024严以用权主持词小结范本大全

严以用权主持词小结

篇一

严以用权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教育要求之一,是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关键和基础。治国必须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务必要管好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按照党的宗旨、法律的权限去行使权力,从而打造出一支作风硬素质高的干部队伍,筑牢党的执政基础,树立党的执政威信,凝聚党心民心,推动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

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为民所赋,利必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关切作为指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权力行使是否得当的重要标准,是权力姓公的政治属性使然,也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期待所在。

严以用权首先必须严格端正权力观。从中央纪委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反映出,无不折射出权力观的偏差、扭曲甚至倒置。因此,领导干部要从思想深处入手,转变用权理念,真正认识到即使身居高位头上仍有戒尺,越是位高权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也就越重。不能甘做糊涂官、只当太平官,要主动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从思想到行动,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同时要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

作为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我认为严以用权必须做到以下四要

一是用权要依法。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以贯之的基本理念,是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鲜明主题。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那么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党的领导干部自然不能有权就任性,无论是谁都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事办事,符合法律的事提倡去做,违法违纪的事坚决不做,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依法、用法的好党员、好干部、好公民。

二是用权要民主。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直接关系到团队的和谐团结,关系到工作的推动开展。俗语有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人多力量大等说法,就是告诫我们一个人的力量和智慧是有限的,只有群策群力,才能集中智慧,取得真经,少走弯路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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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严以用专题权研讨稿

篇一

在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关键。权力其实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各级领导干部的手中,都或大或小掌握着权力,修身和律己主要目的就是为用好权,谋事实不实、创业实不实、做人实不实也主要看怎样用权。

严以律己,就是要求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纲一废,何事不生?时下,有的领导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也干成了一点事。但由于律己不严,经不住利益诱惑,最终却出了事,也坏了事,给党的事业造成了损失。事实证明,思想上放松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这根弦,言行上就会弊端丛生。

用权严不严?关键要看能否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到用权不逾矩。对一般市场主体来讲,法无禁止即可入。对各级干部来讲,只能是法律规定干什么就干什么,无法定授权不能干。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为民所赋,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党的好干部杨善洲,在他工作的几十年里不知帮多少百姓解过忧困,但从没有让子女搭过一次公车,从没有用公权为亲属办过一件私事,从没有给亲友批过一张违背原则的条子。他说:我手中是有权力,但它是党和人民的,只能老老实实用来办公事!杨善洲能做到三个从没有,就是因为他把共产党人权力观当成了一辈子信仰。

律己严不严?关键要看对党忠不忠诚、做人老不老实,表里能否如一、言行能否一致,心中有无党纪、眼里有无国法。严以律己的关键是要学思践悟,保持清醒头脑。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学习,在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把忠诚信仰、担当精神、自律品格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深刻认同上。同时要紧握戒尺,严守党的纪律。还要慎独慎微,自觉端正作风。从小事严起,从细微处做起,切实管好每个小节,一顿饭、一杯酒、一个卡都不放过。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为了使每一位领导干部都清楚用权不严律己不严就不行!为此,笼子需严密结实。因为权力具有天然膨胀性和腐蚀性,没有笼子约束不行,笼子不严密结实也不行。需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笼子还要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都公开,让违规行为无处藏身。倘若想出笼更要严惩,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坚持制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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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核心、关键和目标。以下是小编提供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参考。

篇一:政协三严三实严以用权专题发言稿

三严三实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缺一不可。如果说修身侧重于个人主观世界的改造、律己侧重于个人具体行为的养成,那么严以用权则是规范和提升领导干部从政修养、从政行为、从政境界的核心,是践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根本保证。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笔者认为,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就必须牢固树立四种意识。

牢固树立为民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好权。身为领导干部,如果弄不清权力来自哪里?该用在哪里?那么严以用权,就会偏道、脱轨,导致权力滥用、乱用,使权力发生异化,必然滋生腐败。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记,手中的权力凝聚着党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自觉做到心中有民不忘本,手中有权不忘根,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把手中权力切实用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谋利上。只有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为人民谋利益,才是真正意义的权为民所用,才会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拥护和支持,才能使党的执政地位如铁打铜铸一般,使党的事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牢固树立规矩意识

规者,正圆之器;矩者,正方之器,无规不成圆,无矩不成方。政协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汇总】800字3篇讲话致辞。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最简单、也是最可靠的办法就是讲纪律、守规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既是对领导干部的约束,更是对领导干部的爱护。身为领导干部要养成按法律与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恪守权力的界限,要做到心中有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严格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要做到虑必及法,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任何时候都不允许搞特权、以权谋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做到行必依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让权力造福人民。只有恪守党的规矩,将党的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会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

牢固树立担当意识

敢于担当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和优秀品格,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和职责要求,是中国共产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基石。广大领导干部要强化担当意识,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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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对领导干部提出“三严三实”的要求,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我认为对领导干部来说,最关键的是“严以用权”,就是要依法用权,按制度办事,坚持用权为民,心系百姓。 坚持依法用权,做到心中有戒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十八大以来,从*总书记履新之始的“八项规定”到整饬风纪的道道禁令,从全面依法治国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立规矩、讲规矩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宣示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驯服”。无论是明文规定的党章、党纪、国家法律,还是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是每一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没有人有资格搞特殊、当例外,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 衡量一个干部合不合格,懂法律、守规矩是一条重要标准。严守规矩是*人的政治基因。在艰苦卓绝、危机四伏的革命战争年代,一次不起眼的逾矩、不经意的越界,可能就关系到自己和组织的生死存亡。有人说,现在我们条件好了,时代环境今非昔比,如果太强调规矩,未免有些僵化、不近人情;何况,党员干部也是人,只要不是原则问题,某一时某一地稍微突破一下,无关大局、不伤大雅,“问题不大”。类似这种心理,值得引起重视,必须严加防范。领导干部必须心中有戒,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为此,一要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的原则,重点针对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巩固成果。三要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对于腐败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引导领导干部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对条规戒尺心存敬畏。四要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对干部在廉洁、作风和效能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情节轻微的违纪问题予以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及时提醒和监督,通过提前介入,主动干预,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五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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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以用权专题讨论工作小结根据县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我社“严以用权”专题讨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中,在经过经典著作学习交流和“严以修身”专题讨论的基础上,从7月份起,我社开展了“严以用权”专题讨论。县供销社专题教育工作协调小组认真学习县委组织部和县协调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专题教育工作的步骤和方法安排工作。二、广大党员干部在“严以用权”专题讨论中,深入学习积极主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在“严以用权”专题讨论交流会上,踊跃发言。领导干部更是以身作则、带头垂范。在专题讨论会上,能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三、通过专题讨论,使得每一个党员干部深深懂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期作风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是各级领导干部从政为官的基本准则、干事创业的行动指南、个人修养的毕生追求。其中,“严以用权”是关键,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怎样才能做到“严以用权”?首先要织密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 制度是规矩,敬畏制度才能不越红线、不逾规矩。“严以用权”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笼子”要严密结实。权力具有天然膨胀性和腐蚀性,没有“笼子”约束不行,“笼子”不严密结实也不行。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严格界定职能部门及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笼子”要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都要公开,让违规行为“无处藏身”。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 二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深刻认识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只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使权力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才能与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相反,如果利用权力搞小集团、搞特权,甚至将权力视为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不仅背离了党的宗旨,而且会滑向腐败的深渊。三是要心中有戒不任性。心有戒尺,方 查看全文>>>

严以用权必须秉公谨慎阳光 在“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权力是把“双刃剑”,能否正确为官用权,是对领导干部最经常、最现实的考验。正确用权,才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有一个论断: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在基层一线,领导干部权力虽小,但直接面对群众、关系民生。如果用权不当,对百姓的伤害会很大,对党的形象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再小的权力,只要牵涉到集体利益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事关重大,必须严以用权,给权力划界。 严以用权,首要是秉公用权。要树立“权为民所赋”的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基层检验检疫部门,上至局领导,下至检验检疫一线人员,手中多多少少都有一点权力,如果不能严格监督、严加约束、秉公用权,就不能保障权为民所用。只有从严治党、从严要求、从严制约,才能促进基层干部不断破除私心、成全公义。秉公用权,必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把权力用到为人民谋利益上来,讲党性、讲规矩,认真严格执行好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秉公用权,还要求党员干部在用权时要公正公平、公道正派、一心为公、用权为民。从“铁八条”到反“四风”,我们党不断织密织牢纪律与制度之网,为的就是强化刚性约束,告诫各基层干部敬畏权力、慎用权力、自我约束,不可胆大妄为、胡作非为、为所欲为。 严以用权,关键是谨慎用权。权力的边界就是法治,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要加强对党纪国法的学习研究,做到知法守法,要加强制度建设,使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对照用权有规,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科室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对照严以用权的要求,基层一线人员在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时,更不能理解片面化、执行简单化,也许基层一线、窗口人员简单的一句同意或者不行,对企业来说可能生死攸关。每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都要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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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对领导干部提出“三严三实”的要求,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我认为对领导干部来说,最关键的是“严以用权”,就是要依法用权,按制度办事,坚持用权为民,心系百姓。 坚持依法用权,做到心中有戒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十八大以来,从*总书记履新之始的“八项规定”到整饬风纪的道道禁令,从全面依法治国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立规矩、讲规矩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宣示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驯服”。无论是明文规定的党章、党纪、国家法律,还是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是每一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没有人有资格搞特殊、当例外,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 衡量一个干部合不合格,懂法律、守规矩是一条重要标准。严守规矩是*人的政治基因。在艰苦卓绝、危机四伏的革命战争年代,一次不起眼的逾矩、不经意的越界,可能就关系到自己和组织的生死存亡。有人说,现在我们条件好了,时代环境今非昔比,如果太强调规矩,未免有些僵化、不近人情;何况,党员干部也是人,只要不是原则问题,某一时某一地稍微突破一下,无关大局、不伤大雅,“问题不大”。类似这种心理,值得引起重视,必须严加防范。领导干部必须心中有戒,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为此,一要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的原则,重点针对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巩固成果。三要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对于****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引导领导干部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对条规戒尺心存敬畏。四要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对干部在廉洁、作风和效能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情节轻微的违纪问题予以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及时提醒和监督,通过提前介入,主动干预,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五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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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个人体会》是一篇好文章,感觉很有用处,这里给大家转摘到小编,为了方便大家的阅读。

严以用权个人体会

对严以用权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用权,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这就明确告诫我们,怎么用权。

可能有的人认为,尽管处在领导岗位上,也有一定的级别待遇,但掌握权力毕竟是少数,权力与我无关,也没有必要在用权上约束。当然这种认识肯定是错误的,这就涉及到对权力以及如何用权的认识问题。

首先,严以用权,要明确什么是权力以及树立怎样的权力观。权力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权力集中表现为国家政权,是国家政治的核心和灵魂。从狭义上讲,权力是指一定的社会组织及个人所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责的支配力量,是根据自己的目的去影响他人以造成某种特定的局面或结果,使他人的行为符合自己的目的性。权力的基本性质取决于它为之服务的社会制度和国家性质。社会主义国家主张权力为民所有,为民所用,权力的基础是的支持和拥护,权力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权力的功能是执行人民意志,维护人民的权利,实现公共利益。这也是共产党执政的国家权力与剥削阶级执政的国家权力的本质区别。所谓权力观,是指人们对待权力问题的基本看法和态度。怎样看待权力,怎样正确使用权力,这是权力观所要回答的基本问题。一般来说,权力观是掌权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在世界观和权力观两者之间,世界观是基础,范文写作 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权力观。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中,权力观是基础,是起决定作用的,有什么样的权力观,就有什么样的地位观、利益观。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权力观,就是要求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做到用权为民,这是我们党对严以用权的根本要求。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所掌控和实施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牟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不论做何种工作,不论权力大小,说到底都是为人民服务。这一基本定位,什么时候都不能含糊、不能淡化。因此,对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而言,必须明确了自身的角色定位,职位是手段,服务是目的;为了人民是本质,服务人民是天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自己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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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严以用权”学习心得:重在“四严”》的范文,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三严三实”,严以用权是关键。的党员,岗位特殊,手中有,有资源,“严以用权”于党于企于己十分关键。“严以用权”,严在依法,严在秉公,严在廉洁,严在作为。 严在依法。作为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组织重托,来自职工的信任;因此说,这种权力是公权,而不是私权。公权受制约,用权必须依法。习近平总书记讲,严以用权,就是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中。公权力必须正确行使,必须正确地在职责范围、组织授权、领导分工的框架下行使,而且依照程序、规定和制度。这就是所谓的权限,就是限定的内容、限定的范围、限定的责任,限定的义务,限定的方式,限定的程序,权力必须受约束,受限制。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更是党任命的干部,行使权力更要在党章、规则下办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党规。领导干部无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要强化组织意识,正确地对待组织,不能一有权就任性,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一人独大,妄自尊大,滥用权力。 严在秉公。企业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为强企富工服务的,不是私权,不是谋私的工具。权力必须用在正道上,用在服务上。领导干部的职务越高,权力越大,为党为企为民服务的责任越重。企业领导干部必须心中始终装着职工群众,心中有企业,用权出以公心,一心为公,秉公用权,克己奉公。“公生明,廉生威”,行使权力要挺直腰杆,这样用权才有威信。要正确地处理好公与私、情与法的关系,正确地处理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集体利益、全局利益的关系,顾大局,识大体。坚决杜绝“以关系代替原则,以感情代替党性”,坚决杜绝纵容私欲,以权谋私,公权私用,钱权交易、权权交易,搞团团伙伙,甚至利益输送。 严在廉洁。用权重在廉洁。廉洁用权,一是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只有自己干净,洁身自好,不昧良心,背后不遭人指指点点,才能要求别人,管好别人,带好团队。廉洁用权,必须自己首先、带头廉洁从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制度,领导干部亲属不相容岗位、职务回避制度,带头遵守八项规定,不搞特殊化,不搞特权,不搞不正之风,不搞腐败;更不能有这样的错误的认识,认为自己是“企业”的干部,“企业”特殊,就放宽标准,降低要求。党的纪律规矩对所有党组织的党员干部都适用,标准一致,没有特殊性。作为国有企业的干部,更要权为企谋,权为民谋,更要正确对待个人 查看全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体现了*人的价值追求和政治品格,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彰显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严从实的鲜明执政风格。我们要认真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充分认识坚持严以用权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严以用权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坚持严以用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法院的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更要带头增强法治思维,带头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力。坚持严以用权,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要把握权力边界,遵循法定程序,实现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坚持严以用权,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要严格依法用权,秉公用权,依法律、按程序办案,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严以用权,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的重要保障。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排除权力、金钱、人情等各种因素对司法的干扰,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 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用权不严的突出表现。当前,人民法院广大干警司法作风总体上是好的,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个别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用权不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主要表现在宗旨意识不强,甚至公权私用;法治观念淡薄,用权任性;缺乏担当精神,为官不为;自律能力不足,用权不廉等。人民法院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切实防止和克服“用权不严”问题的发生。 法院干警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严以用权要求,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为民用权。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谨记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要引导党员干部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要着力做好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以公正司法取信于民。要增强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依法用权,养成运用法治思维研究解决问题的习惯,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要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尽职尽责用权。要顺势而为,自觉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谋划和推进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审理企业破产、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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