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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防治商业贿赂。

每个人的想法和观念都不一样,你觉得是错的事,别人不一定觉得。人是复杂的,尤其是思维,心得也在一直变换。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怎么才能在写心得体会时更全面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防治商业贿赂”,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防治商业贿赂


中央决定,今年要在全国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这是一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工作,目前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各系统、各领域内相继展开。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我国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过程中,历来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那么如何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呢?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治理商业贿赂从长期看需要推进改革、健全制度,需要完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要加快统一市场体系建设,打破市场垄断、行政壁垒和地区封锁。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要加强商业道德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此次会议把政府采购领域作为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为了全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决定,财政部对政府采购领域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做了周密详细的部署,启动了该项工作,财政部研究制定的《财政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指出:针对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有效强劲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积极的合理的预防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通过此次治理,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建立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及时纠错机制,基本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制度健全的财政管理新局面。
由此可见,要从源头上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内的商业贿赂,就必须使政府采购各当事人长期、全面、深入地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全面推进和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有效强劲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积极合理的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因此要从源头上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内的商业贿赂至少应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长期全面深入地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是我国政府采购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政府采购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管理条例与实施办法的总纲,是规范政府采购各项工作的直接依据。近年来,依法行政、依法采购、规范管理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新的要求,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采购既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也是对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要求。各地在实施政府采购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采购的意识。采购代理机构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养成自觉按法律规则操作的习惯,做到依法采购。
目前的《政府采购法》的宣传推广、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力度还需要不断地加强,力争使全国上下形成一种自觉主动地普法、学法、执法、用法和守法的良好氛围,使《政府采购法》深入人心。《政府采购法》不但对于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事业的全面、健康、高效、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必不可少,而且对于我国政府采购事业的未来发展也举足轻重。所以《政府采购法》的普法、学法、执法、用法和守法等方面的任务还很繁重,应该面向未来,坚定信心,长期、全面、深入地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
(二)、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作用的一项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不仅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支持国内企业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还能够有效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从源头上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内的商业贿赂,抑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廉政建设。
建立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是实施政府采购的基础,是政府采购健康发展的有效保证,也是实现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需要。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为全国政府采购的有效实施和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一系列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实施操作办法,为政府采购开创了一个日益规范和完善的多功能多层次的系统的实施环境,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和执行提供了一个日益健全完善的操作平台,为我国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和谐和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为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有效地实施管理和监督提供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体制和实施办法,为长期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现依法采购奠定了基础。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负起责任,狠抓落实。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树立依法采购观念,发挥政府采购制度作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制度创新和观念转变,与管理规范化紧密相关,必须结合实际,研究制订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做到既规范采购,又体现效率,确保《政府采购法》的顺利实施。要研究提出修订《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建议,加快制定《反垄断法》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防治商业贿赂第2页

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
(三)、建立健全各项有效强劲的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
政府采购活动涉及预算管理、采购方式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和投诉处理等多方面,财政部门要依法对整个政府采购活动过程进行综合性监督管理。同时,上述活动中又涉及财务、人员、招标、产品质量等内容,又需要相应部门实施专业性监督管理。因此,科学有效的政府采购监督制度应该是上述两个方面的结合,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审计和监察部门是政府采购的专业监督管理部门,审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和财政部颁布的有关政府采购的法规和规章,对各部门和各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和采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察部门主要是对政府采购的相关人员实施监察。对各个环节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化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政府采购管理越是规范,采购的随意性或“暗箱操作”的余地也就越小。要想使政府采购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就必须全面加强政府采购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而全面加强此项工作将使我国政府采购事业日益正规化、现代化和法制化;也可能会使政府采购效率暂时降低,但是从全局高度和长远利益来看,将会长期地保障和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将为我国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和谐、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实践证明,监督检查是促进管理的一项有效手段,已经成为政府采购管理不可缺少的内容。政府采购的运作、管理和监督工作涉及到的学科和行业广,机构多,关系错综复杂,任务繁重,所以既要做好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又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缺一不可。各级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要依法履行《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各项管理监督任务,既要到位又不越位,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把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尽快依法形成科学、合理、有效和强劲的制约机制。一方面有利于政府采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其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还可以从源头上防范和抑制腐败。
(四)、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政府采购实行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的管理体制,是从我国现阶段国情出发、有利于改革发展和实施规范化管理的正确选择,是建立科学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的客观要求。对此,《政府采购法》及国务院已经有明确规定。应该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尽快形成职责明晰、协调有序的运行机制。
政府采购管理职能与执行职能分离,机构分别设置,是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客观要求。要科学界定监督管理职能和执行职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政府采购的政策制定、预算编制、资金支付、信息管理、聘用专家管理、供应商投诉处理、集中采购机构业绩考核和政府采购管理人员培训等监督管理工作。集中采购机构要接受委托,认真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制订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要建立管理机构与集中采购机构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管理机构不得进入采购市场参与商业交易活动;集中采购机构作为执行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应该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总之,各地区、各部门在着重做好上述各项工作,即长期、全面、深入地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全面推进和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有效强劲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同时,对于一些有效的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各方面的制度、体制和机制,应该做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并不断地发展完善,着手建立健全积极合理的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对主管或监管的行业和单位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把握政策,稳步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治理的重点领域,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治理商业贿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政策,注意区分正常的商业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做好上述各项工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力争从源头上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内的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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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理 标本兼治全面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近年来,交通局积极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不断加强和改善道路运输,通过有效整治和规范,促进了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的培育和发展。目前,一个以城市为中心、乡镇为结点,辐射广大城乡、干支相连、四通八达的道路运输网络已基本形成,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符相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体系也已形成。目前,全市拥有二级客运站1个,四级客运站4个,占地34000平方米,营运客车323辆,6725座,营运货车855辆, 3601载重吨,平均每年完成客运量608万人次,客运周转量31400万人公里,货运量570万吨,货运周转量34200万吨公里。

一、政府支持、部门配合,重拳整治非法营运行为

近年来,针对道路运输市场出现市场无序,特别是非法营运冲击市场,引起各种矛盾日趋尖锐等问题,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争取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为重点,坚持“依法整顿、突出重点、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扎实开展了客运市场、机动三轮车和出租车市场、维修市场等治理整顿工作,有效维护了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

1、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建立城乡一体化管理体系。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壁垒”逐步消除,建立城乡一体化客运管理必然趋势,我们以此为目标,着力加强了客运市场的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我们积极采取了普遍清理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本地整顿与外地协调相结合、清理整顿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清理整顿与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的整治措施,在城区客运市场管理上按照“两归四统一”管理办法,强化进站经营、始发签证等有效方法,基本杜绝了乱停乱靠、兜圈打转、无证经营等违规行为,使营运客车挂牌率达99%,进站率达100%;在农村客运市场管理上通过严把农村客运市场的准入条件,严格客运班线的管理,严处坑、宰、甩客和不依线运行的经营行为,并对全市230辆农村客车客运票价行为进行了规范,按班线、里程、车型等实际情况,调整拟定道路运输价格,统一制作成梯形价格表,一车一表,悬挂在车内醒目位置。目前,农巴车已全部退出客运市场,营运客车持证率98%,缴费率100%。全市现有各类线路342条,其中跨省3条,跨市71条,跨县(市)23条,市内245条。我市连续四年被孝感市评为客运市场城乡一体化管理第一名。

2、开展机动三轮车和出租车市场整治,净化运输市场环境。在1999年、2002年、2004年,我市分别开展了三次机动三轮车、出租车清理整顿工作,整顿的主要内容是审查营运车辆的牌证,完善各类手续,取缔无证、无牌、无照非法经营的机动三轮车和出租车,控制车辆总量;对照有关条例和法规,重新核定各项税费,制定“税费明白卡”;按照有关规定定价出让或设价拍卖城区道路运输经营权;对所有符合营运要求的机动三轮车、出租车换发“T”牌。在整治工作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指挥部,并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加强了联合执法,为整治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通过三次清理整顿,共取缔非法营运出租面的80多辆,机动三轮车近300辆。将城区出租面的总量核定为120辆,机动三轮车总量核定为600辆(含残疾人50辆),并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确定了出租车面和机动三轮车的出让经营权限,有效净化了运输市场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120辆出租面的挂靠市昌隆汽车维修中心(100辆)和市装缷运输总公司(20辆)管理经营。同时,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我们积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和《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了《应城市出租车客运管理办法》,现已呈报市政府审定,即将出台。

3、开展机动车维修市场整治,保障维修业的健康发展。为规范我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提高机动车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良好的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我们积极联合工商、物价、质检、劳动等部门,对机动车维修市场进行了全面、深入地整顿。一是深入现场解决无证经营、占道经营、超类维修的问题,打击非法经营。二是查处假冒伪劣配件、“三无”零件充斥维修市场的问题,确保车辆安全,维护车主的合法权益。三是理顺维修价格混乱的问题,打击欺诈行为,增强整体诚信。在清理检查过程中,下整改通知书32份,一类维修企业限期整改的2家,二类维修企业限期整改的1家,取缔4家违规三类维修业户。目前,我市现有一类维修企业7家,二类维修企业6家,三类维修企业42家。

二、严格监管、常抓不懈,有效规范运输市场秩序

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加强行业监管,常抓不懈是巩固整治成果,管理好运输市场的最直接、最有效的管理手段,它可以增强行业约束机制,有助于运输市场的规范化。近年来,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管:

1、强化宏观调控。道路运输市场宏观调控是确保道路运输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可靠保证。为了合理配置资源,实现其效能的最大化,我们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按照道路运输业的发展规律和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一是加强运力调控,认真执行先审批后购车的政策,没有运管部门的审批计划,车辆一律不能办理经营手续参加社营运,有效地遏制了社会动力盲目增长。同时,引导运输企业走集约化、规模化的经营之路,鼓励、支持他们加快营运车辆更新步伐,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业的运输装备水平。市八达运输有限公司近年来,先后600多万元,更新车辆42台,不断优化了运力结构,提高了竞争力。二是加强线路调控,对应城至孝感、应城至武汉等“热线”线路加强限制管理,防止过剩。同时,我们积极参与由孝感市开展的孝感至应城线路信誉等级招标工作,以此改善了该段线路的经营环境。

2、强化源头管理。源头管理是管理工作的核心。我们以此为抓手,严把“五关”: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资质条件,把经营者的条件作为市场准入和确定经营者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把车辆技术

状况关。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加强营运车辆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减少因车辆机械故障原因造成的事故;三是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严格实行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四是严把安全监督关。督促客货运站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防止超员车辆出站;五是严把市场稽查关,我们抽调精兵强将,成立4个稽查专班,采取定点稽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在节假日、休息日或夜间,对城区重要路段实施24小时的布控,同时争取乡镇当地政府和派出所的支持,对发现的违章行为及时查处。

3、强化社会监督。一是强化执法监督。公开了执法社会承诺,聘请了2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行风评议员,定期发放征求意见表和召开座谈会,严格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群众反映的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二是强化业主监督。公开业主社会承诺,明确机构,制定了责任,完善配套服务措施,对客运车辆营运标志进行规范,要求所有客车、出租车车身喷有举报电话,车内悬挂线路牌和梯形票价表,努力做到应诉及时。

二、转变观念、强化服务,全面提升依法治运水平

服务是管理的延伸。工作中我们将服务寓于管理之中,加强依法行政,全面提高了运输市场管理水平。

1、增强服务意识。一是建立了运政服务大厅。为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办事透明度,市运管部门克服困难,挤出有限资金3.2万元,建立了运政服务大厅,把原运政股、机务股、费收股、信息股合并为一,实行办证、缴费、签章、票证等一条龙优质服务。二是开展“回归工程”。针我市客货车大量外流情况,我们积极采取措施:用优惠政策吸引。凡愿意过户回应城的货车一律取消申报制,做到随到随办,承诺零罚款,运管费可按月、季、年等灵活缴纳,成建制单位或一次性缴费的,可享受30%的优惠;用企业实体牵引。我们协助成立了孝合集团应城通达运输有限公司,专门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为车辆和驾驶员办理了专业牌证,已有20台车挂靠该企业。为方便专业运输企业,我们还将专业运输税票直接发放到企业,极大地方便了经营者;用货源信息指引。我们成立了货运信息服务中心,并购买了电子显示屏、电脑等专用设备,及时免费为本地车辆提供货源信息、旅途信息、气象信息等服务,正在筹备与全国货运信息点联网。

2、规范执法行为。为规范运输管理执法行为,避免违规执法、不文明执法、不按程度执法造成的不良影响,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制定执法人员工作守则,对执法人员在执法时的着装、仪表、执法用语、佩带证件及文书制作等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推行了“四个一”的执法标准,即一个礼:给司机敬个礼;一个证:先出示执法证件;一个请:请司机配合;一个谢:谢谢司机的合作与支持。二是建立检查与处罚相分离的制约监督机制,形成检查人员不处理、处理人员不检查,罚款人员不收款,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行政执法机制。三是完善执法制度,明确执法职责。对执法人员,实行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七条禁令”》,制定百分考核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实行末位淘汰。

3、提高服务质量。运输业主是道路运输市场的主体,从业人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运输服务质量。为了保障运输服务质量,我们加强对从人的管理。一是加强,坚持把岗前培训与年审培训相结合,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目前,全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参与省、孝感市开展的岗位培训达6500余人,培训面达98%以上;二是与业主签定责任目标,建立经营行为、个人职业道德等方面承诺制度,增强了运输市场管理的主动性和经营户的责任意识;三是在广大运输业户中广泛开展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主题的文明车、文明站、文明驾驶员、文明站务员、文明修明工、文明示范线等文明创建活动。在创建工作中,八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在成功加盟孝感汽车客运集团被交通部公路司评为二级资质企业,该公司长途站被湖北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授予二级AAA星级站,并于2004年该公司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诚信企业。

治理商业贿赂心得


 目前,商业贿赂在我国已达到很严重的程度,它几乎存在于每个行业、泛滥于市场的各个角落,甚至成了很多领域做生意的“潜规则”,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由此而派生出大量的官员腐败案件,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廉洁性和公信力。所以,不论是从经济方面,还是从政治方面考虑,都必须对商业贿赂进行严厉打击。我想,这是中央决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原因。
此次保监会下达的《关于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表示要把车险、银行代理保险、团体保险以及此前较少提到甚至有点忽视的大型商业保险项目作为专项检查,并以中介机构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以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作为这次治理行动的主要方式。我们要认识到此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对保险业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的一个重要机会。过去,在习惯上,人们把商业贿赂只看成是不正当竞争,不当成腐败,而事实上,商业贿赂就是贿赂的一种表现形态,它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规则,不仅阻碍了保险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还增加了公司的经营成本,造成资产流失,也令诚信经营的企业沦为受害者,同时也损害了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最终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蚀了党员干部和保险员工队伍。这就是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商业贿赂在腐败滋生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原因。
那么,治理商业贿赂如何才能治标又治本呢?我认为最主要的是要侦破几件有典型代表的案件,首先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让人们改变习惯,不再敬畏“潜规则”,而是相信法律。治理商业贿赂,仅靠宣传是远远不够的,也就是说,不仅要让人们通过媒体知道有人因商业贿赂受到处罚,更要让群众通过执法执纪机关查办案件,看到身边的人因搞商业贿赂受到处罚。只有这样,人们才会改变观念,树立信心。当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最根本的还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不可否认,我国现有的专门打击商业贿赂的规范性文件明显不足,立法层次太低且规定滞后,无法满足打击和惩治商业贿赂的需要。因此,更是有必要把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查办案件的成果落到制度建设上,完善立法。另外,在保险企业内部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也是有必要的。首先,财务工作人员本身就有着对企业资金运用的各个环节的敏感性和监督的职责,因此财务人员对防止企业资产的流失和浪费,起着自觉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管理、监督作用;其次,保险企业要完善员工的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推行反商业贿赂的承诺。
现在,治理商业贿赂战斗的号角已经吹响,只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苟非吾之所有,非一毫而莫取”,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一定会得到遏制,一定会还原廓清公正的道德观念,重建健康、有序的保险规范市场

治理商业贿赂须釜底抽薪


治理商业贿赂须釜底抽薪
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是治理的重点。
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的交易条件而采取各种手段账外暗中给相关单位或个人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蔓延开来的一种负面经济现象,又是一种腐败行为。商业贿赂无处不在:小到导游带团购物商店按人头给的“提成”,医院中的药品“回扣”,大到外资公司给官员的“考察费”。在商业交易中给予回扣以获取交易机会,目前在我国已成为潜规则。其中,在医疗、电信、金融、建筑等行业最为普遍,形式也越来越隐蔽,常常以技术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外出考察等貌似合法的形式出现。商业贿赂是市场不成熟、资源不够丰富等条件下,滋生的一种丑恶社会现象。商业贿赂对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和市场秩序是致命的摧毁。市场竞争的正常形态,是在经营者比商品质量、比价格、比服务的过程中,通过公平竞争实现优胜劣汰,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而商业贿赂的出现,使正常的比质、比价扭曲为比回扣、比私下得到“好处”。商业贿赂的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它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使市场竞争变成贿赂、人情及关系网的恶性博弈,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可乘之机,侵害消费者的利益,导致市场腐败盛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失灵,加大贫富差距,其导致的官商勾结和结党营私妨碍了法律政令的实施,诱发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加剧社会矛盾,妨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商业贿赂的产生既有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又有各种个体原因。商业贿赂之所以盛行,其深层次的原因是市场经济规则的不完善,是相关制度设计的不合理,是权力对市场经济规则粗暴干涉所导致的运行不畅,这些才是商业贿赂多发的真正病根。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由于管理上的脱节和空当,以及新旧体制的摩擦碰撞产生的混乱,都给商业贿赂提供了可乘之机。社会风气的恶化为商业贿赂的滋生提供了温床。拜金主义和“官本位”思想的存在,经营者唯利是图,是产生商业贿赂的主观原因。相当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也是发生商业贿赂的诱因。商业贿赂已经对中国经济造成了严重损害,据商务部的统计资料表明,仅在全国药品行业作为商业贿赂的回扣,每年就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商业贿赂将使市场经济陷于毁灭,使社会道德腐化堕落,使社会发展落入迷途,根治商业贿赂是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须用釜底抽薪之策。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的法律规定。要修订、完善《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加快制定《反垄断法》,建立和完善企业与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建立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企业自律机制。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三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

治理商业贿赂须釜底抽薪

治理商业贿赂论文:浅析商业贿赂的危害及商业贿赂整改措施


治理商业贿赂论文:浅析商业贿赂的危害及商业贿赂整改措施


商业贿赂整改措施

治理商业贿赂论文:浅析商业贿赂的危害及治理措施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商业贿赂破坏市场秩序和交易规则,侵害群众利益,诱发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毒化社会风气,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已成为影响经济生活和社会发展的突出出问题。因此,治理商业贿赂势在必行,对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显得尤其重要。笔者在本文就商业贿赂的危害及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措施谈几点肤浅的看法。
一、商业贿赂的危害版权所有
它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一是商业贿赂从根本上背离了市场经济对公平交易的要求,践踏了正常的市场规则和交易秩序,使诚实守信者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二是商业贿赂已成为滋生经济犯罪的温床,任由商业贿赂的“潜规则”形成气候,必将滋生出大批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收受贿赂、损公肥私的官员和企业经营人员。三是商业贿赂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假冒伪劣产品打开了方便之门,最终损害群众利益。四是商业贿赂造成价格偏高,使企业经营成本增加,同时也会导致国家和地方税收的大量流失。五是商业贿赂严重破坏国家廉政制度建设,也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
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措施
(一)、加强教育,营造氛围。一要加强宣传教育,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在思想上、观念上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二要加强以“八荣八辱”为主要内容的荣辱观教育,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各类市场行为主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打造健康的商业文化,树立以廉洁为荣、搞商业贿赂为耻的道德风尚。四要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进行舆论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项主要工作,形成整体推进的态势,又要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要突出“六个重点领域”和“两类重点人员”。“六个重点领域”是指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两类重点人员”是指利用职权插手商业活动谋求不正当利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为获取交易机会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的人员。通过突出重点,找准切入点,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形成治理工作的强劲态势。版权所有
(三)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检察、公安、审计和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商业贿赂案件,尤其要注重查处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多沟通、多交流、多通报情况,畅通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要尽快建立健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协作机制,如: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和信息共享等机制,使之形成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强大合力。
(四)建章立制,注重预防。要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金融、投资体系等改革,健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制度,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要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权力行使机制,规范施政行为,防止和纠正利用权力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的行为;要督促各行各业加快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要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自律机制,深入开展“诚信行业”、“诚信企业”评比活动。在企业中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引导和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治理商业贿赂论文:浅析商业贿赂的危害及商业贿赂整改措施》

治理商业贿赂学习心得


有市场竞争,就存在商业行规,就有商业贿赂。这是人们目前普遍的看法。

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目前国内一些学者对商业贿赂的定义。

从国家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商业贿赂案件来看,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医药购销、资源开发和土地出让等领域。当前商业贿赂犯罪主要有五大特点:一是商业贿赂犯罪仍然严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竞争日趋激烈,商业贿赂成为不正当竞争的重要手段,在有些领域甚至已经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潜规则,诱发了大量商业贿赂犯罪。二是具有明显的行业、领域特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短缺、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激烈、管理不够规范的部门、行业和领域,往往容易成为商业贿赂的高发部位。三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领导干部商业贿赂犯罪突出。四是大案比例高,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五是窝案、串案现象突出。商业贿赂犯罪多头行贿、受贿较为普遍,有些案件涉及多个地区、部门和环节,往往查处一案,带出一窝、一串。

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要求市场经济主体在公开、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下进行公平的竞争。免费论文 因此,商业贿赂是市场经济所不允许存在的,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和长效机制,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对于净化市场环境、惩治腐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对整治商业贿赂工作非常重视,从2001年至今,国务院办公厅每年都要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年度纠风工作实施意见。2005年9月中央专门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确定,在全国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并将治理商业贿赂列为反腐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治理商业贿赂进行了统一部署,包括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在内的多个领域和行业被确定为整治的重点。然而,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关于商业贿赂的解释尚未完全统一,一些规定又比较原则,特别是对商业行规和商业贿赂的界定不明确,加之一些预防和打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不够健全,整治商业贿赂工作依然任重道远。目前,贿赂终端经营商的现象愈演愈热,已成为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上的一颗毒瘤,特别是在对新形势下由一些具有贿赂性质的商业促销行为演变而成的行规和潜规则,立法工作更显得滞后。

结合单位实际,王 媛

治理商业贿赂要从红包开始


治理商业贿赂要从红包开始内容显示中
在涉及公共权力的部门与个人,基于人情往来的“红包”礼金经常成为商业贿赂的载体
日前,上市公司南宁百货原总经理黄箭雀以受贿罪、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黄箭雀案”是近期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之一,而这一案件给人们带来的特别警示,在于其中暴露出的“温情”腐败、“红包”腐败的特点。法院审理查明,现年55岁的黄箭雀在担任南宁百货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先后贪污、受贿人民币近95万元,受贿事实达14宗,其中7项受贿事实是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发生的。
据悉,2002年,黄箭雀因身体不适,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医后入院治疗,其众多下属公司“抓住”这一时机,以探望“病人”为名,或送上“红包”,或奉上珠宝,种种行为的目的,只是为回报或请求黄箭雀的关照。
当前,反商业贿赂成为反腐败工作重点。而披着脉脉人情的“红包”礼金,在某种情况下却成了商业贿赂的载体,成为腐败分子敛财的“帮手”。因此,在治理商业贿赂中,有必要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在私人交往中的收礼行为,把治理“红包礼金”作为反商业贿赂的重要任务,树立清廉之风。
红包前方开路,绿灯违规放行
红包作为我国传统的社交礼仪,是亲友间礼尚往来的一种形式。内中少有功利计较,多的是情谊的体现。但在一些掌握权利的部门和个人行为中,“红包”的内涵却变了味。
南京市原纪委书记王浩良认为,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严重腐蚀毒害了心灵,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一些干部就是从逢年过节收受红包礼金开始,胆子逐渐变得越来越大,开始权钱交易,索贿受贿,最终走上腐化堕落和违法犯罪道路的。
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贪污三千多万元。他在悔过书中对不法分子腐蚀干部的手段概括为十二个“一下”:逢年过节看望一下,住院治病慰问一下,家人生日祝贺一下,出国考察支持一下,家有丧事凭吊一下,乔迁新居意思一下,孩子结婚(升学)表示一下,已提拔者感谢一下,想提拔者争取一下,关系好的加深一下,关系一般的亲近一下,暂无求者铺垫一下。
这十二个“一下”,经常假日常人情往来“红包”以行。
被称为“红包书记”的原广西昭平县县委书记李某,就是从收受红包开始走向贪污腐败之路的。1995年李某任广西昭平县县委书记,有个个体老板到他家中拜访,送给他一个装着5000元现金的“红包”。从此,李某患上“红包瘾”,不见红包,坐卧不宁。2001年8月,李某调任苍梧县县委书记,即主动暗示一个想保住局长位子的人向他进贡。果然,此人红包马上就到。此例一出,苍梧县上下广知其“爱好”。一些怀有不同目的的人,乐此不疲地给李某送上红包以联络感情。李某也投桃报李,在招揽建设工程、提拔任用等方面,大开绿灯。
一些纪检干部认为,红包虽小,危害多多。收送红包败坏了社会风气,腐化领导班子和干部群体。从近年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轨迹来看,很多腐败分子违纪行为都是从收受红包礼金开始的,其深层次问题也是从收送红包礼金这一线索深挖细查出来的。可以说,收送红包,就是腐败行为的开始。
官场中的“红包”现象损害了党的形象,破坏了干群关系,使干部的公众号召力、感召力大大下降。原广西北流市委书记李水明在其忏悔录中对红包破坏干群关系作了较为实在的表述:“春节中秋,有的领导门前门庭若市,鱼贯而入,鱼贯而去,来去匆匆者,手上只有一个小皮包,干什么?群众曰:‘送红包也。’群众心中如何感想,不言而喻。走于街头,群众唾之;‘腐败分子’骂于众,则损于党,损于政府。”
收送红包使大量国有资产消于无形,破坏了地方的财务秩序。红包资金,绝大部分是企事业单位或集体资财,自掏腰包者只占百分之一二。为了达到利益交换和在上级面前求得好印象的目的,一些企事业单位甚至对年终红包的派发进行集体研究,对什么级别的领导送多少金额的红包都进行了仔细推敲。同时对资金的来源进行了安排,要么是从单位的小金库中开支,要么就是虚列支出,在财务账中报销。
破除“红包无罪论”
红包“潜规则”在官场的盛行,已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但一些人却错误地把收送“红包礼金”当作“礼尚往来”,认为是有来有往,心安理得。还有的人存在“弥补心理”,认为为别人出力办事,收点礼作为酬劳很正常。
“红包书记”李某认为,先收人家的钱,再给人家谋利那是利用职务之便,是犯罪;而他并没有向人家索取,是人家一片真诚的感谢,理所当然,何罪之有!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李某在以后如潮般涌来的红包面前,都能坦然接受。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宝库认为,以婚丧嫁娶、祝贺节日、乔迁新居、过生日、子女升学、孩子过满月或者以给孩子压岁钱等名义向公务员馈赠礼品的现象十分普遍,这是一种仅仅因“职务关系”而收受他人财物,不以实施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利治理商业贿赂要从红包开始

治理商业贿赂要从红包开始内容显示中益”为构成要件的受贿行为。

治理商业贿赂要从红包开始

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措施


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措施


商业贿赂整改措施

一、商业贿赂的概念及特征
在当今世界各国,商业贿赂行为普遍存在,已成为最主要的一种贿赂形式,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大量揭露出来的政治丑闻都与商业贿赂有关,如美国洛克希德公司向日本前首相田中受贿,导致日本对田中提起刑事指控,而且牵连了三名国会议员,震动了日、美朝野内外,在拉美与东南亚经济发展中国家,商业贿赂现象也比较严重。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经济竞争日渐激烈。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拜金主义和“官本位”,“权本位”等腐朽文化思想的影响和管理法规的滞后等原因,曾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几乎绝迹的商业贿赂行为又重新出现和泛滥,成为严重破坏经济秩序,腐蚀干部队伍,侵蚀党的肌体,为广大人民群众切齿痛恨的社会公害,运用党纪、法律手段有效制裁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党的形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而采用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以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于交易条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贿赂的一种表现形态,商业贿赂具有以下特征:
1.商业贿赂行为具有隐蔽性。商业贿赂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通过秘密的方式向个人或单位支付财物,其所支付的金额款项通常以伪造财务会计帐薄等非法形式进行掩盖。
2.商业贿赂行为目的明确化。商业贿赂是经营者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目的是希望在经营活动中排斥正当竞争,获取交易机会,从而将自己的产品或服务销售出去,或者以更优惠的条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版权所有
3.商业贿赂行为手段多样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查处力度的加大,商业贿赂的花样不断翻新,手段越来越隐蔽。经营者通常以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如经营者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以现金或实物;为对方单位中的有关人员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甚至性贿赂,等等。
4.商业贿赂是廉政建设的毒瘤。商业贿赂既是违法犯罪行为,又是对正常、公平的竞争秩序的破坏,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同时,由于商业贿赂往往与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贪赃枉法、腐化堕落直接相关,又严重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扰乱了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
二、商业贿赂的危害及表现形式
近年来商业贿赂在行业中不断地滋生繁衍,影响面越来越宽,对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构成极大的危害。
1.商业贿赂背离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在市场经济领域中,商业贿赂已经成为参予竞争企业的运行“潜规则”,面对这样的“潜规则”,企业无力对抗,为了避免在竞争中失去市场机会和份额,一些企业迫于无奈,不情愿地选择了屈从,从而使得商业贿赂的雪球越滚越大。这种商业贿赂导致的恶性竞争,破坏了公平交易的秩序,使守法者蒙受其害,诚信遭到贱踏。
2.商业贿赂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公平合理的竞争有利于实现资源配置。但是,商业贿赂违背了市场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律,使交易的天平向行贿者一方倾斜,严重影响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生产技术、服务水平的提高以及产业结构的提升,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版权所有
3.商业贿赂加大了交易成本,增加了消费者负担,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据有关部门资料显示,在我国以建筑企业为例其每年的经营费用约占营业额的2至3,而正常的费用范围仅仅在0.3至0.5之内。所有这些费用最终都会转嫁给消费者,使得交易成本增加,消费者不堪重负。
4.商业贿赂滋生腐败和诱发经济犯罪。在商业贿赂成为“潜规则”后,经营者为了在竞争中获胜,不惜以重金腐蚀、收买商业活动相关单位人员(其中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已查处的高官腐败案件证明,腐败通常与商业贿赂相联系,如美国洛克希德公司向日本前首相田中贿赂案,田中内阁因此垮台。在我国已查处的高级领导干部受贿犯罪案件(如成克杰受贿案)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如厦门远华走私案)中,绝大多数都涉及到商业贿赂。因此,商业贿赂是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已经成为经济领域犯罪的一个突出问题。
5.商业贿赂损害国内投资环境,降低国外投资的吸引力。随着近来曝光的“朗讯风波”、德普“回扣门”事件,国际舆论对我国投资软环境的不利评论将直接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国际形象也受到一定的冲击,商业贿赂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利用外资发展经济。
作为宏观经济调控部门,商业贿赂在人民银行系统主要涉及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行政审批、服务类

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措施第2页

、项目招标、车辆保险、业务交往等活动中。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单位或个人收受经营者以现金、实物回扣方式的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以软回扣方式的高消费招待、酒巴包厢享乐、提供出国机会及风景旅游观光;为对方安装电话、包租大哥大、装修住房等。
三、强化商业贿赂治理的措施
商业贿赂是市场经济的一颗毒瘤,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治理和清除,将会造成经济秩序的严重混乱,导致市场腐败盛行、经济增长乏力,危及社会稳定。因此,必须下大力气依法进行治理整顿,坚决刹住这股歪风。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通盘考虑和部署。作为人民银行系统,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惩治力度,需要群策群力。笔者根据当前国内加大惩治商业贿赂的形势,提出以下对策。
(一)加快对商业贿赂的立法进程。针对日益严峻的国际、国内商业贿赂形势,建议立法机关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定专门的《反商业贿赂法》,加大商业贿赂的经济处罚的额度,以增加商业贿赂的违法成本,进而从经济上阻断商业贿赂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诚信财会制度,完善金融监管体系。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没有完善的信用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不可能真正建立和发展起来。因此,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征信管理法律制度,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重构我国会计监管体制,加大对公司、企业会计工作人员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防止因商业贿赂做假账行为。健全金融监管制度,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和减少商业活动中的现金交易,健全征信管理体系,加大反洗钱力度,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促使市场经济主体完善自律控制机制。
(三)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全面推行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制度。
(四)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系统内部监督机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的一项,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当前在人民银行系统反映强烈的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行政审批、服务类、项目招标、车辆保险、业务交往等活动中存在的较为突出的商业贿赂问题,充分发挥人民银行自上而下的巡察工作制度,加强信访和举报工作,强化纪检监察、内审的检查作用,在查处商业贿赂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纪检监察、内审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信息通报反馈机制、案件协查机制,明确案件移送的标准及责任,形成治理商业贿赂违纪违法行为的合力。一是要发挥纪检监察惩处职能。对查处接受商业贿赂的人民银行系统工作人员要给予党纪、行政纪律处分或者经济处罚,对触犯刑法的要配合司法机关做好立案侦查。二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结合当前治理商业贿赂的形势加大纪检监察执法力度,检查人民银行系统干部职工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方针政策、决定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进人民银行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三)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的作用,加大内审审计力度。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基本建设管理专项审计、财务资产管理专项审计、大宗物品采购审计等。发现和查找商业贿赂的行为。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付诸于实践、在正确判断和全面把握商业贿赂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来的影响,要尽可能使治理措施更加有效。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结合人民银行工作性质,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调整治理重心,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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