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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整改措施

侦查监督科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措施。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心得体会书要如何规范的书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侦查监督科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措施”,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侦查监督科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措施



侦查监督科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措施
根据我院整改活动工作方案,结合我科工作实际,认真进行自查,我们侦查监督科在办案中没有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现象,没有私自接受案件当事人、请托人以及其亲友的宴请、钱物、吃拿卡要,泄露案情,以及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现象,没有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现象,但也存在许多问题,针对这些实际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改措施。
1、我们通过审查批捕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认为不应批准逮捕的,下达《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认为公安机关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也就没有及时进行监督,可是公安机关有时不及时释放,造成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来我科询问情况,我们才发现这种问题,这说明我们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力度不够,从现在起,我们建立了与公安的联席制度,凡是我们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案件,我们都指定专人进行监督,督促公安机关在接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把回执及时送达我科,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2、对于立案监督工作,我们的案源很匮乏,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我们的宣传力度不够,使得有些群众不知道到我们科来举报,以后我们一定要抽出工作的空闲时间,加大立案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定期到四大乡镇,街道繁华的场所,并且占领新闻传媒,进行大规模的宣传,用经典案例深入浅出地普及法律知识,并且定期地进行法律咨询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让群众了解我们的职能,在深挖犯罪,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等领域发挥我们最大的作用。
3、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是当务之急。由于法律的废改立,使得我们对新的司法解释掌握的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院里大力加强学习的风气下,我们也迎头赶上,在工作之余,组织全科干警学习新的司法解释,同时,也重视思想政治学习。我们在周五都组织干警做学习笔记,总结学习心得体会,使同志们的学习热情高涨,工作也更有热情。我们相信,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东风的带动下,我们侦查监督科的全体的精神面貌会焕然一新,一定会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作出更大的成绩。

《侦查监督科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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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科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自查和整改措施


监所科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自查和整改措施



监所科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自查和整改措施
根据××市院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方案,按照先进性教育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部署,遵照党组安排,结合我科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此项整改工作。
我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地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贯彻(高检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检察工作整体要求,以加强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通过认真学习文件,领会内容实质,仔细对照检查,从以下四个方面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在执法当中,没有徇私枉法、权钱交易,以及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等行为与现象,从未办理过关系案、人情案,从未私自接受当事人、请托人及其亲友的吃请、钱物,没有吃拿卡要、泄露案情的行为。
二、在文明执法方面,因为我科的职能原因,经常接触在押人员,执法文明与否,直接影响着在押人员对检察机关的印象,所以我科一直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尊重人权,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负责,从没有违规违法办案,在我科的积极工作下确保在本市环节以下案件均能依法按时正常诉讼,唯独存在问题是:中院环节有个别案件未能在法定的时限内审结。造成的原因一是邮寄时间上有出入,二是上诉案件中院需经立案庭审后,将案件移交相应的庭室,就无形中延长了审判期限。
三、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监所部门作为一个监督部门,时刻牢记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对该管的事立即管,对该查的事马上查,从不拖沓马虎、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等情况,但在工作中,也存在着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僵化思想,不注重调查研究。
四、在执法工作中,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严格按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发扬“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执法精神,注重监督的内涵和外延,做到监督不代替、到位不越位,防止滥用检察职权滥监督,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但在工作中确实存在就监督而监督的问题。
综合以上自查问题上的情况制定下列整改措施: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整改思路是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科学的执法观、正确的人权观,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努力学习政治、业务知识,用知识武装头脑,从知识中获取力量,作到“打铁先要自身硬”,通过丰富知识,逐项消灭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三、工作中着力加强公正执法的力度,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树立合理的监督观,解决好监督中的缺位、越位和错位的问题,做到敢监督、善监督,拓展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效果,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正确实施。
四、是在执法作风中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坚决不越权办案,违法办案,彻底杜绝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切实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廉洁自律,正确处理情与法、钱与法的关系。

《监所科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自查和整改措施》

人民法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向整改活动整改措施


人民法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向整改活动整改措施



按照市、县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向整改活动的具体部署,我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遵循“在规范中提高、在规范中发展、在规范中增效”的专项整改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实施,在深入广泛的思想发动之后,深入排查个人及各庭、处、室、队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排查出的问题
我院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五整改、五规范”及“七查”的要求,认真查找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共排查出各类问题共十项。
(一)、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业务学习不够钻研。基本上没有养成主动进行政治学习的习惯,对于院里组织的政治学习,也没有很好地听和认真地记笔记,往往应付了事。日常工作中,很少进行系统的业务学习,往往是边办案边学习,遇到新问题、新情况不能沉着应对。
(二)、理想信念树立的不牢固,大局意识淡泊。对共产主义信念产生模糊认识,认为这是理想化的东西,是要经过不懈努力所追求的目标,但不是我们所能实现的。在办案过程中,只是就案办案,很少从全局角度来考虑问题,只重视法律效果,而缺乏对社会效果的考虑。
(三)、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上进心不强,工作凭经验,按部就班,忽视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不能紧紧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对待工作缺乏责任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留于表面,坐、等、要、靠的思想在个别法官身上仍然存在。
(四)、服务意识淡薄,自身自律还需进一步加强。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仍然存在生、冷、硬、横的情况,缺乏细致耐心的思想工作,导致当事人觉得法官高高在上,拉大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在廉政建设方面,虽然多数法官能够自觉遵守党的廉政建设规定,但仍然存在个别法官接受当事人吃情现象;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的思想造成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出现,失去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五)、司法形象不佳,不能很好地遵守司法礼仪。个别法官在开庭时着装不规范,手机不关,甚至随意出入;不能认真、耐心地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意见,随意打断和禁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言;个别法官庭审时用语不规范,言辞不恰当,缺乏法律的严肃性。
(六)、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一是立案不规范,一些案件当立不立、不当立乱立以及乱争管辖权的问题;二是个别法官业务不精通,审判案件定性判决不准确,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三是办案效率不高,个别案件不能依法按审限审判,超审限现象依然存在。四是办案不重视效果,一些案件案结事未了,造成当事人的诉累和对法院的不满情绪。
(七)、执行工作中存在违规、违法办案现象;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作风不正。执法办案不遵循法律程序,承办人权力过大,可随意进行查封、扣押,扣押后疏于监管和处理。执行员办案简单,态度粗暴,不讲执行艺术,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长期拖着不办,致使案件超执限,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的保护。
(八)、缺乏与监督机关及执法监督员的联系,吸收民意听取民声欠缺,致使法院工作被动。没有很好地从人大、政协等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中查找问题,没有很好地把我们的工作置于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和其他部门缺乏沟通与联系,往往把不是我们职权范围的事一推了之,从而造成矛盾的产生。
(九)、信访工作方面,在解决和控制涉诉上访案件的能力和方法上还很欠缺,仍然存在对待涉诉上访当事人推拖和工作不细致,没有耐心等情况,造成了群众的不信任和不理解。
(十)、组织纪律性不强,作风散漫。个别干警不能很好地遵守院里出台的规章制度,存在参加院里组织的活动不积极,晚来早走等现象。
二、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放松了理论学习。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不够,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没有将政治学习与实际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
(二)、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不够,公正与效率意识淡泊。主观世界的改造不全面不彻底,没有树立牢固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
(三)、工作责任心、事业心不强,没有很好地承担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和人民赋予的重托。工作安排的不紧凑,时间利用的不充分,缺乏紧迫感和只争朝夕的精神,满足于按部就班。
(四)、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知识不断更新,由于学习的不够,业务能力就不能满足现行审判工作的需要。
(五)、法官的位置摆放的不好,一是法律与法官的关系,二是法官与当事人的关系。没有意识到法官也应当服从法律,法官应该服务于当事人。
三、整改措施

人民法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向整改活动整改措施第2页

 进入集中查摆、整改阶段以来,我院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查找出的问题,切实采取多项措施,认真整改,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向整改活动真正落到实处,争取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强化学习意识,提高两个素质。
1、加强政治学习,注重政治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以解决思想和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以改进每位同志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为落脚点。加大对法官的形象教育和宗旨教育,要让每位法官体会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重要性。政治上把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放在重要位置,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的知识,努力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的能力。深入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认识所担负的审判工作的责任,从思想上,观念上解决问题,提高每个同志的思想、政治素质。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全院干警的综合业务素质。院内各庭、室每月召开两次业务学习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业务研讨会,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一是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原有的法律要重新学习,新出台的法律要认真学懂。二是学习新的审判业务技巧,掌握审判技能,向他人学,在实践中学。三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参加院里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科学地安排时间,在办案过程中随时进行学习。通过学习,做到对审判业务所需的法律熟知、理解,正确而准确的运用。
(二)、强化公正意识,确保司法公正。
1、要在虚心接受法律监督,实现公正与效率上下功夫,做到每季度与辖区内的乡镇人大代表开一次座谈会征求意见,征得和听取人大、当地政府及人民群众的建议和呼声,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利益要求和愿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达到人民群众的满意。要重点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认真规范有关制度,充分认识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严重危害性。发现有干扰审判工作,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错误倾向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求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及人民群众民主监督。要不畏权势,严格执法,抵制违法干预办案,所审理的案件全部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充分体现出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形成抵御不正当干预的工作机制,让不正zf.517878.com当干预办案无孔可入。
2、要在规范司法行为,增强透明度上下功夫,只要不是法
律规定不能公开的都要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一是要进一步实行立案公开,向社会全面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以及程序,认真解决群众打官司遇到的困难。二是要进一步实行庭审公开,提高当庭举证、质证、认证的质量,规范简易程序的适用,提高诉讼效率。三是要进一步实行裁判结果公开,更要做到裁判理由公开,提高说理水平,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四是进一步实行办案质量评价标准公开,为人民群众评价法院工作提供具体依据。五是进一步实行执行工作公开,对于执行立案、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采取执行措施,以及执行中依法做出的决定、裁定等,要全部公开,尽快建立执行信息公开、管理系统。
(三)、强化宗旨观念,确保司法为民。
司法为民是党的宗旨在人民法院的具体体现,坚持司法为民,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行便民诉讼、利民维权等举措,从立案渠道、审理环节、执行过程乃至法官的具体言行,都要体现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细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热心为当事人办好每一件事,诚心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真心实意的做好法官的本职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必须在工作措施上尽力体现司法利民,坚决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在诉讼活动中尽可能为群众提供各种必要的便利,千方百计的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有利于当事人以最少的投入解决矛盾和冲突。
2、要在规范涉诉上访,解决申诉难、再审难上下功夫。树立正确的涉诉信访观,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依照法律规定给认真审查。对经审查发现问题可以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立案审查,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的,要及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再审,确有错误的,要依法处理和纠正,对经审查认为现阶段难以解决的,要作好解释工作。
3、要进一步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对于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要依法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对于涉及抚育费、抚养费、赡养费、退休金、劳动报酬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要快立案,快审理,不能仅仅停留在不超审限的要求上。要以执法为公、执法为民为宗旨,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逐步提高服务水平,树立执法形象,增强执法和司法公信力。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1、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严格规范办案程序,明确办案要求,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首先,严格按照《立案流程细则》去做,严把收案关,申诉复核关,严格审查各类案件,不该收的案件坚决不收,并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第二、要严把案件质量关,从开始的送达各种法律手续入手,要做到应当送达当事人的手续要一个不能少,同时认真的向当事人交代诉讼权利义务;在当事人举证环节上要对当事人加以引导及释明权的行使,认真审查证据,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做好证据交换;开庭前,认真研讨案件,写好庭审提纲,庭审中,要申时地掌握当事人的心理活动,掌握好案件的焦点问题;慎重采取强制措施,严格遵守院领导审批制度;对可能引发事端的案件,要掌握尺度,灵活运用,不盲目采取强制措施,以免造成严重的后果;送达各种法律文书时要严格依法办事,特别是留置送达,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必须手续齐全,送达方法符合法律要求;各庭要对现存案件逐一排查,合理确定审理期限,限期结案,使已超审限的案件和在审限内的案件尽可能在较短的期限内审结。第三、严格依法办案。一是严格执行程序法,避免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发生。审理中,严格按照诉讼法、司法解释、证据规则办事,合议案件时,坚持实在的真合议,而不是流于形式。二是在实体上,做到依法、公平、公正。第四、民商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要坚持多调少判的原则,通过建立科学的机制,提高调解、和解结案率。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即使超出诉讼请求范围,但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确认。第五、认真遵守庭审纪律,开庭着装,关闭通讯工具,不随意外出,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法官要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2、在案件执行的过程中,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避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特权思想,伤害群众利益和执法不作为、玩忽职守等问题的出现,以及执行程序中的暗箱操作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切实加强对执行权的有效监督和制约。首先采取集中收案,由庭长分案到人和执行合议制度的办法,改变传统的执行中由执行人员一人把握的执行模式。其次、实行执行款物交接给付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凡涉及款物给付的案件,必须由执行小组或执行和议庭人员二人以上签字出据。收取的执行款物必须交法院统一管理,付款时庭长审查签字,由当事人本人领取,不允许本院工作人员代办或领取执行款。对执行的实物在执行现场由执行人员二人以上当场签收,当场支付,不能交付的一律公开竟价变卖,不允许本院工作人员买售。第三、实行统一接待来访来信工作。执行庭由庭长专管受理每件来信来访,做好登记,答复处理结果。庭长承办的案件来信来访由局长负责接待,处理,答复。第四、实行重要疑难案件报告制度。为了使各级领导、监督部门更好了解、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妥善处理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错误现象,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由承办人拟写执行情况报告,报告由合议庭成员签字,由庭长审查后报告院审判委员会成员及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法委等有关领导及部分执法监督员,以求得各级领导的支持和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第五、实行分级管理教育制度。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的领导管理制度。以切实把管理落实到每个干警身上,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五)、强化庭内管理,改进工作作风。
1、严格执行院里规定的各项制度。各庭、室要注重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法官守则及院里规定的各项制度,做到遵章守纪。要充分利用好有限的工作时间,有效利用,科学安排,转变懈怠、懒散的工作作风,恢复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2、改变接待当事人态度上的生、冷、硬、横现象。对接待来诉来访的当事人,热心接待,不推、不等、不靠,做到来有应声,走有去语,对当事人道一声好,倒一杯水,让一席座,力争当事人满意而归。接待当事人要耐心,细心,认真倾听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诉说,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该立案的马上立案,不该立案的做好解释工作。坚决杜绝厌烦、粗暴或用词生、冷、横、臭、脏。要用一句问候、一句暖心话,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当事人正当进行诉讼。
(六)、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司法廉洁。
1、加强自身建设,做到廉洁自律。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宋鱼水、蒋庆等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引导干警在情与法、钱与法、权与法的较量中经受住考验,始终树立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正确价值追求。增强防腐综合能力,做到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时刻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利是党和人民所赋予的,不能把手中的权利运用到吃拿卡要上,要为人民排忧解难,为保社会的平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2、严明审判纪律,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在日常工作中,审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涉及亲朋好友的案件要及时回避,不准私下会见当事人,代理人及亲属。每位干警要始终坚持严以律己,公正司法,做到人情不取,关系不办,金钱不要,吃请不到。坚决杜绝权钱交易和枉法裁判的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力争使审理的案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建立法院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要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落实法官戒惩制度,建立法官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审判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全面加强审判流程管理,落实超审限案件惩戒制度。
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把握,加强领导,积极行动,把整改活动与做好审判工作结合起来,把整改活动与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树立司法权威,切实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向整改活动整改措施》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心得体会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心得体会党的十五大作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决策。实现这一基本方略,检察机关有义不容辞的使命,而要完成这一使命,对检察机关而言,最重要的途径和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做到公正执法。公正执法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要求,是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核心和灵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众望所归。通过学习中央政法委工作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检察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有关材料,使我感受颇深,有三点深刻认识:(一)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实事求在司法活动中坚持实事求是,核心是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重要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司法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检察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联系检察工作实际,要真正确立实事求是的执法意识和执法精神,就必须把实事求是贯穿于司法活动的全部过程中,追求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在侦查案件中,要牢固树立证据意识,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做到求真、求实,深入细致地调查取证,防止取伪证,杜绝造假证;在审查案件中,要做到认真、细致、严密,判断准确,防止主观臆断、先入为主;在处理案件中,要慎之又慎,做到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得当,坚持实事求是,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在办案中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不仅体现在实体上,而且要体现在程序上,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禁止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寻求客观的真实和实体的公正。在办案中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还体现着形象公正。检察院公正形象的树立,是通过每一个检察官在执法中表现出的素质、修养、文明程度及其仪表举止等形象来体现的。
(二)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案是公正执法的关键
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依法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的主要手段。严格执法必须明确和坚持:一是不论什么人都必须依法办事,不管其手中的权力有多大,违反法律就一定要受到追究;二是不论什么人违法犯罪都必须按同一法律标准处理;三是不论什么权力都必须依法行使,受法律约束,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代替法律的规定,干预法律的执行,阻碍法律的实施。依法办案是公正执法最基本的要求,最具体的体现。依法办案;既包括依照实体法,也包括依照程序法。依照实体法,就是要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三项刑法基本原则指导检察执法实践,要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严格区分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依照程序法,就是要按照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使法律监督职权,保证追究犯罪、纠正违法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确保诉讼活动中的每一项都是合法的、公正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从而实现公正执法的目标。当前,依法办案,就是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的犯罪工作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犯罪活动,坚决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有组织犯罪、暴力性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强化诉讼法律监督。
(三)加强队伍建设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根本
加强队伍建设,教育是基础。必须优化检察官的公正执法意识,从思想上解决好究竟代表谁的利益,为谁办案,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影响和侵蚀,在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不以权谋私、以案谋私,不滥用权力,自觉廉洁执法。加强队伍建设,制度是保证。要着力于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一是建立统一执法规范制度。使案件侦查、审查的每一个环节严格依法进行,摈弃随意执法和主观臆断,使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二是建立统一的监督制度。如错案责任追究制,廉政制度,侦查案件跟踪监督制度等。三是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如完善检察官的考核、晋级、提拔、奖惩制度,使检察队伍管理真正走上规范、民主、科学的轨道。加强队伍建设,监督是关键。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消除司法方面的腐败现象,确保公正执法,必须强化检察院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当前,检察机关要把功夫下在内部监督机制和自我完善上。同时,要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并形成制度。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法律、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直接监督之下。加强队伍建设,改革是动力。对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行政公务员实行分序列管理,有利于队伍的稳定和专业化建设,建全公开竞争、择优汰劣的运作机制。实行竞争上岗、岗位轮换、双向选择、分层聘用、上下交流、综合测评等制度,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确保公正执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意识,将使检察机关的公正执法更多地受到群众的监督和支持。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人人知法、依法、护法、守法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心得体会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心得体会并自觉用法的社会风尚,这是公正执法所需要的,也是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检察机关要面临的问题,也是我们检察干警需要思考的问题,在下阶段整改活动中要立足本职,针对自己的工作,继续按照高检院及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查摆,积极整改全身心投入到本次活动中。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心得体会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心得体会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心得体会内容显示中中央政法委、高检院决定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这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适应当前检察工作的需要,是保障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通过学习动员和集中整改阶段的实施,使本人对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有了比较深入的思想认识。下面,就将本人在活动中的几点体会做已粗浅阐述: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活动是适应当前检察工作的需要。
当前,在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缺失;随意行使检察权、越权办案、滥监督;执法不规范,办案简单粗糙:执法不公,宽严失度;受利益驱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办案效率不高,执法效能差;执法犯法,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将严重制约着检察工作的长足发展,追其根源就是个别执法干警长期以来没有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执法不规范,办案简单粗糙,案件质量不高,经不起法律检验,经不起证据检验,最终造成错案,给检察机关的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最终损害党的执政形象。这些问题不解决,检察机关的公信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度将会打折扣。对此我个人认为,开展此项专项整改活动,正是适应当前检察工作的迫切需要,是适合民心、民意的长久工程。
二、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活动是规范干警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
最高检检察长贾春旺在“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活动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了专项整改的任务和目标。为此,我们要借专项整改活动的有力时机,进一步规范检察干警的执法行为。首先要提高认识,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要真抓、实抓,达到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目的,切实提高全体检察干警的执法观念,增强依法办案,正确执法的自觉性。其次要从执法行为入手,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认真查找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寻求根源,切实解决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通过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提高干警对当前形势所面临问题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进一步澄清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守本职工作,真正履行好国家赋予我们的法律监督职责,切实解决身边存在突出问题。
三、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活动促进干警的综合能力的提高
通过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从思想上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
一是要把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始终。认真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明确执法方向,自觉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执法实践的始终,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使自己逐渐培养具有科学的执法观念,坚持用党的宗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统领执法思想,指导执法行为。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思想上的内动力,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积极热情地做好涉检上访问题处理工作,切实解决侵犯人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要树立科学执法观念。把科学执法观的培养贯穿于专项整改活动的始终,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人权意识,使科学的执法观念成为检察干警的必备素质,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深厚的思想基础和观念保证。
三是要强化干警自身素质的提高。素质不高、岗位技能不熟的干警无论如何也办不出高质量的案件。规范执法行为,首先就要在执法能力上抓提高,要充分利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作为提高素质、强化技能、重塑形象的重要载体,不断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要同适时机的教育培训相结合,要不断锻造成适应当前需要的综合性人才。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作为检察机关一名干警我将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心得体会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学习阶段心得体会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学习阶段心得体会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学习阶段心得体会
公正执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公正执法以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与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有直接和紧密的联系,公正执法已上升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法律公正的重要根本保障。
通过“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的学习,深深的感到司法不公所产生的危害极大,司法不公关系党心、民心,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一是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是依法行使国家司法权利的主体,然而司法领域的少数干警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利,为满足个人私利,肆意侵犯和损害群众利益,使司法权利在这些人手中发生了质的变化,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如任其发展下去,就会(zf.517878.com)导致“有冤无处申,有理无处讲”的可怕地步。二是破(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坏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法律调解社会矛盾,调整各种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司法不公使无辜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使法律法规失去应有的严肃性和强制性,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司法不公使法律的天平在老百姓心中失衡,使广大人民群众丧失对国家法律的信任,失去了对法律的认同感和归依感,影响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阻碍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三是损害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生活水平不高,社会矛盾相对突出,给构建和谐社会带来了压力,这就要求检察机关要本着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公正高效的查处各类案件。(zf.517878.com)“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要重点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重点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问题,这就要求检察干警对这项活动要有深刻的认识,强化公正执法的意识教育,强化制度建设,从制约机制入手,强化各种监督,从严厉打击入手,强化整治力度。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心得体会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心得体会检察机关是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政权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重大的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适应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落实检察职能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央政法委、高检院提出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通过学习结合本职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实现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为根本点。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司法的不公正,法治权威将无法维系,人权将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承担着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的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首先应当强化科学执法、民主执法、依法执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用公正执法,保障公平与正义;用严格执法,促进依法办案;用权威执法,增强人民群众的信赖。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增强执法透明度;坚持用法律、纪律和制度来规范检察权行使,防止执法随意性,要自觉树立“监督别人首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从自身做起,认真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等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打击、保护和服务职能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监督制约和配合的有机统一,以程序规范保证司法公正;坚持办案力度、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有机统一,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我们应当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认真贯彻好“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明确执法方向,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二是坚持和完善决定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规则、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与效率;三是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制度,重点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行执法监察工作机制,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四是深入学习检察业务理论,用个项理论来充实自己的头脑,时刻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自己的准则。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这次整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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