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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从政准则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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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廉政准则》)首次以党内法规已颁布执行。《廉政准则》的颁布,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在新的发展阶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基础。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用实际行动践行《廉政准则》,自觉在学习实践《廉政准则》上甘当“三个表率”,做到标准上高于一般干部、行动上先于一般干部、要求上严于一般干部。
一、要真学真懂,甘当学习的表率
我们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首先要学习、熟知《廉政准则》。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必要性,全面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准则》的学习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结合起来,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结合起来,一是要通过网络、专刊、标语、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二是要采取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会、举办专题讲座、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坚守《廉政准则》的模范作用,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廉政准则》落到实处。三是要把《廉政准则》纳入党校教学计划,通过研读原文、宣讲辅导、讨论交流等,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要干净干事,甘当执行的表率
一是要求上要自严。《廉政准则》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用52个“不准”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52个“不准”来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五个‘实’字”:敢说实话、善谋实事、勇报实情、脚踏实地、能干实政。二是形象上要自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培养高尚情操,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五个不说”:不切实际的套话不说,无事实依据的空话不说,伤感情、闹意气的刺话不说,不利于工作的废话不说,不能办到的大话不说,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三是思想上要自省。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工作以上限为标准,生活以下限为尺度,做到“五个不当”:立党为公、一心为民,不当“糊涂干部”;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不当“平庸干部”;清正廉洁,干净干事,不当“私心干部”;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不当“自由干部”;敢于负责,甘心负重,不当“甩手干部”。四是纪律上要自警。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做到“五个不动”:不拿不该拿的东西,不得不该得的实惠,不去不应去的地方,不想不应想的待遇,不做不准做的事情,守住道德的底线,筑牢思想的防线,做坚守《廉政准则》的模范。五是工作上要自励。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做到“五个不让”:不让工作延误,不让差错出现,不让来者冷落,不让歪风滋生,不让形象受损。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责任型、廉洁型政府,在本职岗位上为推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要从严要求,甘当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要自觉接受监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淡化“官念”,去掉“官气”,把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发挥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干部考察考核等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真心诚意地听取批评意见,并认真地加以改进和纠正,切实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维护《廉政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与此同时,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严肃纪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一定要果断、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廉政准则》的权威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中央召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全国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但到底如何贯彻落实,笔者以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一是对《准则》要常怀敬畏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第2页

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言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江泽民同志也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
首先,明确规定有“52个不准”。准则在“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中列有8条,分别对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这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
这“52个不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种表现都有涉及,制定得很具体、很明确。特别是新增加的条款,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联系现实紧密,很有针对性。
其次,富有很强的操作性。在一定意义上说,反腐倡廉是个思想教育问题,但也需要有具体的法规来约束。从近些年的实际情况看,尽管我们在反腐倡廉方面花了很大的气力,也有一些法规,但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个中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一部全面、具体、明确的法规,致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滑向腐败的深渊。这次颁布的“廉洁从政准则”,可以说弥补了这一缺憾。该准则从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的规定,对各个方面的违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规定之具体、范围之广泛、针对性之强,超过以往。这个准则无疑是一部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的好法规。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重在狠抓落实。在该准则的“第二章实施于监督”中,对此作出了规定。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确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决不能让那种文件念念、会上说说、不见行动的现象出现。
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容不得一点疏忽,更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必须来“真格儿”的。这次《廉政准则》的颁布,是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好契机,我们应当紧紧把握,熟知牢记哪些“不可为”,以更加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做好本职工作!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进一步使工作与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在指导思想上相一致,工作目标上相协调,工作部署上相呼应,努力探索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的新路子。牢固树立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抓反腐倡廉、抓好反腐倡廉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理念,找准为科学发展服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支持、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尊重人、理解人、爱护人贯穿于严格执纪的全过程,把“人”的工作做细、做深、做活,更好地调动、保护和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的理念,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同时,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以创新的观念、发展的思路、科学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为根本。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按照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要求,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来抓,在求实效上下工夫。端正党风的任务非常艰巨,实现社会和谐则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要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在查办案件、纠正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等具体工作中,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既注重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保持党的肌体的纯洁性,又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党内和谐和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要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把工作标准定位于提高经济社会的发展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社会环境的公平度、党风政风民风的纯洁度。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对《准则》内容,要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要把《准则》中规定的要求弄清、记牢,全面把握《准则》的要求。一是保证学习时间,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二是保证学习质量,达到学习要求,做到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二、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和本部门实际结合,要在学习中对照检查“八项禁止”和“52个不准”在本部门执行的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的要主动及时纠正;二是要把落实《准则》与建立健全制度结合,从源头上加强治理。要对照准则规定,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修订,对不符合准则规定的要及时按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三是要和当前工作落实结合,严格按局党组要求,进一步落实有关各项工作规范、程序和各项廉政监督措施,确保廉洁目标实现。对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批评、追究,及时纠正,切实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落到实处,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向一个新水平。
三、严于律己,争作廉政表率。
对照规定,严格自查,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要认真分析查找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相关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
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加强服务经济,扶持企业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要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综观《廉政准则》,它明确了8个方面的禁止,并将这8个方面的禁止细化为52个不准,涉及到领导干部履职、生活、家庭、作风、干部任用等各个方面。对领导干部积极履职、廉洁从政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赢得民心树立了标杆。可以说,这52个不准连成了一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高压线,标志反腐倡廉网络越织越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加强。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自觉执行,重在常抓不懈。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对于我们来说,就是要切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勤政廉政,要算好“人生大账”,把自己的人生规划好,走廉洁之路,做清廉之官。古人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廉洁也是一种力量,是为政之要。和平时期特别重要的就是党政干部的清廉之风。老百姓对为官者的期待其实很简单,我看就是三件事,即经济要发展、民生要改善、干部要廉洁。做到了,我们就不负众望;做不到,就难辞其咎。所以,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要进一步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可以“浇灭”官员内心的贪欲。经验和教训都告诉我们,监督到位有效,贪腐风险必然增大,贪腐之心必然收敛;监督缺位失灵,贪欲必然膨胀。因此,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必须强化外部监督尤其是公众的监督,让每个人都成为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官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否符合“52个不准”的要求,群众最有发言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廉洁从政,必须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本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个重要法宝,也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要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并把它溶化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历数一个时期以来因贪腐落马的官员,不论级别高低,不论数额多少,他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无不是世界观扭曲、人生观错位、价值观异化带来的恶果。因此,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每一名领导干部都有一个用心学、真心学的问题:自我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干部,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20xx年2月24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印发颁行。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自古以来,众多有识之士发出过这样的感叹:“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领导者能否廉洁自律,直接关系着领导工作的成败。《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反腐难,倡廉更难。如何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要让《廉政准则》成为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何能在本职工作中廉洁从政,关键在于: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群众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廉政文化建设的丰富资源。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失去了根基和土壤。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这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之所在。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必须要在满足群众意愿上下功夫。要牢记并坚持“两个务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切实的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本质所在,也是以人为本的核心。维护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密切联系群众,不在于要做多少轰轰烈烈的事情,而在于心里要时刻装着群众。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敬业精神,职为民守、责为民尽、利为民谋、益为民求、业为民兴、绩为民创,以民忧而忧,以民乐而乐。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诚心诚意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真诚踏实的办事作风,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消除与群众间的隔阂。
三、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决定的因素。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在四个地方做出表率。一是在学习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上作表率。理想信念是灵魂,是动力、是方向。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二是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表率。三是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上表率。四是在坚持从严治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上作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就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处处有成效。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官。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安得下心,守得住身,既管好自己,也管好家人和部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慎微,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成为广大党员面前的一面旗帜。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中央对广大领导干部从政的新要求,是为了我们国家的繁荣发展,是为了我们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是为了我们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更直接的是为保护我们广大领导干部不出错、不犯事、扎实从政、干净做人。“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作为新时期的年轻领导干部,要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不为金钱、美色、权力所羁绊。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遵守《廉洁从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是基本要求,也是必须执行的行为法则。要求我们在工作过程中,从点滴做起,构筑防腐之墙,堵塞腐败漏洞,切实炼就成“金刚不败之身”,做到“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
一要深刻领会《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内涵。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内容,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准则》的基本精神,以贯彻实施《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要严格践行《廉政准则》要求。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好表率,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努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问题,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职务行为廉洁性,做一名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廉洁公务员。
三要自觉接受监督。在实际工作中,要围绕解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着手,深入基层,掌握实情,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在工作中,注意思想改造;在工作中,落实《准则》规定要求;在工作中,查找自身不足,用实际行动加强政(行)风建设,取信于民,使人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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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中央召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全国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但到底如何贯彻落实,笔者以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一是对《准则》要常怀敬畏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言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江泽民同志也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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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从政,若无“紧箍咒”,权力就会随心所欲地延伸,腐败就会如影随形地滋生。中央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针对一些领导干部身上出现的新腐败行为,再结合一些传统的腐败行为,重新量身打造了新的“紧箍咒”,以全方位多角度地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出台如此明确而细致的标准,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有了更为严格的行为准则和标尺,体现了中央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一个好干部,可以带出一个地方的好风气。当前,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我认为必须从“高、宽、严、实”四字入手,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高”,就是“高标准选拔”,始终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首”的选人用人准则。“选人用人责任重于泰山”。百行德为首,德为官之魂。当前,我市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德才兼备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廉政准则》第四条明确指出,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列出了“八个不准”。为此,我们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突出党员领导干部破解发展瓶颈、推动转型升级、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等方面的能力,努力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重点加大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今年我们将继续拿出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位和班子中的结构性空缺职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今后机关中层以下职位除特殊岗位外,坚持以竞争上岗为主要形式,不断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在提拔干部总数中的比例。不断探索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方式方法,突出岗位特点,注重实际能力,优化程序设计,借鉴现代人才测评技术,不断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质量。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跳出“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圈子,公开提名信息,实行岗位预告,扩大提名主体,实行署名提名,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方式,正确分析和合理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结果,进一步加大治理拉票贿选的力度,努力提高干部工作透明度。注重从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也要从履行岗位职责和日常生活表现中鉴别干部的德,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选拔干部。加大选拔培养年轻干部的力度,严把政治素质关,对后备干部实行滚动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宽”,就是“宽渠道培养”,努力形成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实践提升”的培养锻炼格局。党的组织部门肩负着对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担,更无可避免地担负着教育和培养干部的职责。而这种责任和义务的体现,就是创造条件让每一个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才干、奉献社会。众所皆知,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运用单一的手段,难以培养出适应新形势的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组织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养,努力在拓宽干部实践锻炼平台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专题研讨、领导班子定期务虚会、在职党员干部自学和干部理论学习考核等制度,努力将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突出抓好以“二三四五”模式,打造干部教育培训的“如皋品牌”,持续做优做亮“雉水讲坛”、“雉水在线”网上学习测试平台两大载体,拓展市内外党校、国内外高校、经济发达地区三类实践培训基地,创设党性教育和作风锤炼、领导科学( )与创新思维、实践调研与经验借鉴、成果展示与实战磨炼四大培训模块,强化学风培养、自主管理、互动交流、跟踪考察、结果运用五项举措,不断提升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质效。实施“千名干部培训工程”,分类举办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以及城建规划、园区建设、服务外包专题培训班等主体班次,着力提高各级干部引领科学发展、服务转型升级、维护社会和谐的本领。全面推行年轻干部“上挂、下派”的综合培养锻炼机制,积极构建年轻干部快速成长的绿色通道。注重把高学历人才、优秀村支书、大学生“村官”纳入实践锻炼范围,选派年轻干部到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信访维稳一线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努力构建思想上有引导、作风上有身教、工作上有辅导、生活上有帮带的培养锻炼格局。
“严”,就是“严要求管理”,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严格管理、人文关怀”的监督管理机制。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明确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特别注重言行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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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准则》中的“五十二个不准”,既体现了中央对干部的严格要求,更体现了对干部的真心关爱。组织部门必须进一步创新干部监督手段,延伸监督领域,按照《廉政准则》要求,着力从严管好干部,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今后,我们将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将从严管理贯穿到干部工作的各个方面,重点体现在对干部德的要求上;不断完善谈心谈话、提醒诫勉、组织函询等制度,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健全“三责联审”工作机制,加大联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充分发挥联审结果在干部政绩评价中的作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列席干部任免会议制度,全面实施“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健全空缺职位公示、考察公示、任职公示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畅通群众信访监督渠道,完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办法,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举报核查结果通报暂行办法》,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监督作用。深入推行《重大决策行为规程》,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和制约“一把手”的权力运用。整合资源,加强纪检、编制、审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健全干部监督信息定期沟通机制,动态掌握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状况。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健全干部日常管理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地了解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创造条件为各级干部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提高干部监督管理的水平。组织部门作为管党员、管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带头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严格执行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强化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各项举措,使组织部门不仅在口头上,而且在行动上,成为党性最强的部门,成为清正廉洁的部门,成为市委放心、群众满意的部门。
“实”,就是“实评价考核”,不断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能上能下”的科学考评体系。《廉政准则》第八条明确指出,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今后,我们将继续完善《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的意见》等文件,建立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精心细化、合理量化考核评价项目,做到既注重“显绩”,又注重“潜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五个更加注重”,激励全市领导干部以正确的政绩观落实科学发展观。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力、人民群众意见强烈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该调整的及时调整。坚持经常性考察、年度考核与重大事件、重点工作考察相结合,强化跟踪考察。积极拓宽考核渠道,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定期走访座谈、阶段性工作考核、重点工作督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的动态。切实尊重广大群众在考核评价工作中的主体地位,着重研究群众民主参与的实现形式。健全干部的成长档案,探索引进现代人才测评技术,更为科学全面地对干部实施考核评价。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深刻查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自身存在的不足,集中精力解决影响发展大局、涉及群众利益、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干部队伍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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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详细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八大方面的“禁止”、52种“不准”的行为,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就政府系统而言,我们将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廉政准则》真正成为政府系统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结合政府工作实际,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教育。《廉政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52种“不准”,这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52道红线、52个“雷区”,也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底线。我们将积极开展各类学习活动,通过政府常务会议、政府组成人员会议等多种形式认真传达贯彻,确保政府系统全体人员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准则内容,把《廉政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到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而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二、严格执行制度。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在推进政府各项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执行好以下六项制度。
一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根本制度。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凡是涉及发展大局、关系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以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规划等,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对应由市委或人大研究决定的事项按规定向市委、人大报告,坚决杜绝违反决策程序、滥用职责职权、个人独断专行甚至搞权钱交易等违纪行为。我们还将认真执行《市政府议事规则》、《市政府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完善请示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凡是企业的请示报告,市政府一律不直接受理,由其所在镇区向市政府行文;受理的请示事项先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再由分管领导批示,最后由主要领导根据部门和分管领导意见定夺,重大的决策事项,一律提交政府常务会或市长办公会研究讨论,确保政府决策公开透明、科学民主。
二是财政预决算制度。人大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的调整和追加,确保各方面的支出都严格按预算执行,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我们将进一步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帐外帐、乱支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和纠正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不正之风。我们将继续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反对大手大脚和铺张浪费行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加快发展上、用在改善民生上。
三是项目招投标制度。加强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净化招投标市场,是构筑政府防腐工程的有效举措。目前,我市招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问题还时有发生,投标单位串标现象一定程度仍然存在。对此,必须进一步调整完善和优化招投标管理,堵塞和修补招投标管理的制度性缺陷。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好《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加强招标投标项目跟踪监督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意见,充分发挥招投标机制的权力制约作用,切实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要坚持应招尽招,在招投标组织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杜绝腐败现象发生。
四是土地公开出让制度。土地出让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要强化依法用地意识,切实做到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用地,公开出让。对商业、旅游、经营性房地产和工业用地必须严格执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对土地收购、竞买人资质认定、土地评估、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及有偿出让所得资金的管理,让土地市场得到充分竞争,发挥出最佳效益。同时,要严格禁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政府项目审计制度。对政府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可以有效防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的腐败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严格执行政府项目审计制度,规范政府建设资金使用,促进政府投资项目效益最大化,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特别强调凡未经审计的项目一律不允许结算。要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监督制度、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及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投资审计行为的工作机制。
六是人事编制制度。要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进一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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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防止超编进人等行为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对新进事业编制人员考录、军转干部安置、职称评聘、人事考试、编制审批等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监督和检查,切实按照凡进必考、公开招考、打分竞岗的要求,把好进口关,严格防止和纠正有损社会公平公正的不正之风。
三、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坚持“一岗双责”。政府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好《廉政准则》,树好样子,做好表率。同时,要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绝不听之任之,更不包庇纵容,任其发展。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法律监督、纪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并举,不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约束。认真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坚决支持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树立政府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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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新《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新增了禁止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要求,同时,随着新《准则》的实施,废止了1997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52个“不准”的执行,既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高压线”,更是人民群众心中的“定心丸”。
一方面,惩治贪污腐败,没有最严,只有更严,新《准则》的出台,是党中央多年反腐倡廉斗争的经验总结,进一步完善了(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从而在更广的领域和战线上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起到监督和查处的作用。
贪官污吏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而惩治贪污腐败,倡导清政为官,勤政为民,是事关国计民生、国家兴衰、政党兴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懈怠。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级检察机关与贪官污吏的斗争就从没有停止过,尽管反腐利剑高悬,但仍然有一些党员干部经不住各种欲望的诱惑,不断有人因违纪违法而被绳之以法,从建国第一大贪官刘青山、张子善,到近年来落马高官的如成克杰、陈良宇、李嘉廷、王宝森、胡长清、孙善武、杜世成、庞家钰、陈绍基、许宗衡、李真、慕绥新、马向东、李纪周、王守业等等,众多贪赃枉法的党员干部锒铛入狱,仅20xx年前11个月,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5420件,处分106626人。由此可见,反腐斗争形势在任何时候都显得十分严峻。新《准则》52“不准”的出台,不仅使反腐倡廉在制度上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更是在那些思想上信马由缰、欲望上恶性膨胀、言行上恣意妄为的党员干部身上安装了52道“高压线”,对他们起到警示作用,如有违反,一碰即死。
另一方面,正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新《准则》52个“不准”的出台,让百姓看到了党中央、国务院惩治贪污腐败的决心和信心,让老百姓吃下了“定心丸”。
不可否认,那些贪官污吏犹如害群之马,不仅给国家建设事业造成巨大的缺失,也严重伤害了百姓的感情,更让党员干部队伍集体为之蒙羞,抹黑了党员干部形象,人民群众对此无不恨之入骨。52个“不准”,对党员领导干部从政的言行进行了祥尽的严格要求,从衣食住行到待人接物、从身边亲人到亲戚朋友、从8小时内到8小时外,等等,可以说是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还起到了警示、教育和保护作用。
预防和惩治贪污腐败,是社会建设进程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廉政准则》52个“不准”,在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的同时,也让老百姓看到了党和国家惩治贪污腐败的决心和信心。我们有理由相信,52个“不准”,必将在推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中发挥巨大作用。

关于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心得体会


     根据院党组安排,20xx年4月为《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月,我认真学习了全文,结合自身工作,对该文的内容进行深入钻研,首先,通过学习,对内容有了全面了解,深刻体会了中央精神,并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贯彻要求,做廉洁从政的模范。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了责任感紧迫感
    今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是中央出台的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经中央同意,中央纪委监察部最近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贺国强同志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就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提出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认真学习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一项紧迫现实任务和长远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1997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廉政准则(试行)》有必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中央关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重要方针政策需要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中加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需要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中加以运用;各地在实践中创造的许多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需要进一步提炼上升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普遍性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有新的措施和办法加以解决,等等。《廉政准则》正是适应这样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修订的,它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有利于增强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保持清正廉洁、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执好政掌好权。
    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对改革开放30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要素中,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关键是要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既是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建立健全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制度的重要基础,在整个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对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奋斗目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颁布实施《廉政准则》,是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纪委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体会


纪委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体会

纪委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体会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今年1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颁布施行,这既是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的现实需要,又体现了我们党科学管党、制度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能力。
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重在“明规范、慎用权”;贵在“廉从政、作表率”。
所谓“明规范、慎用权”,就是要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并与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结合起来加以思考、深刻理解。《廉政准则》规定了领导干部八个方面“禁止”、52种“不准”的具体行为,既是对近年来腐败现象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概括,更是对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约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全面领会、逐条吃透,力求把各项规定记于脑、铭于心、践于行,确保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明规范、慎用权”,必须抵御以权谋私,锤炼党性修养。德不修则身家败,私不去则公道亡。党员领导干部所处环境和地位的变化,往往伴生着思想和观念的改变。如果把权力当作是为个人谋取好处的手段和筹码,则是对党和人民信任的亵渎,是对党的事业最大的不负责任。面对金钱与物欲的诱惑,要始终牢记权力的来源和用权宗旨,时刻做到为人民服务。要按照《廉政准则》要求,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仁之事不为,增强秉公用权的观念,增强党性修养,在实践中更好地把权力、责任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
“明规范、慎用权”,必须反对好大喜功,坚持科学发展。政绩观反映着世界观、人生观。一个领导者为政一方,需要有所作为、干出政绩。但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创政绩的动机不纯正,追求政绩的出发点不端正: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不怕群众不高兴,就怕上级不开心;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大搞“文章出政绩”、“数字出政绩”……,最终影响的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损害的是国家、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贯彻《廉政准则》,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把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作为工作目标,真正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创造政绩的出发点和归宿,扎实做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来。
“明规范、慎用权”,必须防止为所欲为,自觉接受监督。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领导干部一要怕党,二要怕群众。这种“怕”,是要对组织、对群众有敬畏之感,是要正确对待、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拥有一定的权力后,将党纪条规抛之脑后,在用人上拉帮结派,在生活上讲排场、比阔气,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大肆干预,甚至纵容包庇亲属和身边人为所欲为等等,往往受到党政纪追究甚至被押上审判台才追悔莫及。因此,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始终以《廉政准则》规范手中权力的使用;另一方面,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使违纪违法分子无缝可钻、无处可逃。
所谓“廉从政、作表率”,就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廉政准则》。必须坚持从我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始终把清廉作为共产党员的鲜明印记。
“廉从政、作表率”要在思想上坚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是我们党最坚实的执政基础。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正确行使权力,可以施展才干,造福于民;滥用权力,必然祸害群众,殃及自己。如果在思想观念上出现偏差,就必然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出现滥用、乱用现象。因此,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清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观念正则行为善,情为民系则必为人民所爱,而自身则可以在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的奋斗中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
“廉从政、作表率”要在作风上坚固严以律己、洁身自好的防线。“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不注意自己特殊的身份、地位和作用,沉溺于纸醉金迷、灯红酒绿,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望。作为领导干部,既要慎其所好,对于有损于自身建设、影响秉公用权、可能被别人利用、贻误党的事业的爱好,一定要抑制和戒除;又要正其所好,注重提升自身

纪委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体会第2页

修养,加强自我改造,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仁政之德,有所好有所不好,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始终做到“名利上有满足感,能力上有危机感,工作上有紧迫感”,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对照《廉政准则》逐条逐项搞好检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廉从政、作表率”要在行为上坚持清正廉洁、忠于职守的规范。作为领导干部,虽然岗位不同、权有大小,但廉洁从政、为民办事的要求是一致的。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既要正确行使权力,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又要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对事业负责,不碌碌无为;对组织负责,不辜负培养;对自己负责,不自酿苦酒;对家庭负责,不抱憾终身。

工商局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工商局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对于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为《廉政准则》),对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努力锻造一支作风过硬、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和保障。
一、深刻领会《廉政准则》精神实质,认清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
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治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筑起思想道德防线.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坚定共产党主义信念,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必须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廉政准则》的实施,是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党员干部的有效举措,对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对于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 )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自身廉洁自律,规范从政的信心。
通过今天的民主生活会,学习了《廉政准则》,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廉洁自律,规范从政的信心。我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规范自己。
1、《廉政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自己必须抓好《廉政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廉政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2、《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也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自己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牢固树立勤政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3、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自己要经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总之,我会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用《廉政准则》约束自己的言行,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廉洁从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不断优化软环境建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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