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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心得体会

县地方税务局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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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方税务局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今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施行,这既是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的现实需要,又体现了我们党科学管党、制度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能力。
《廉政准则》有针对性地指出了领导干部群体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使之成为领导干部履职、廉洁从政的行动指引,成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赢得民心的标杆。准则在理论上为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作了善意的“从政提醒”,从实践中总结与提炼了领导干部最容易出问题、最容易犯事、最容易迷失的“思想领域”。《廉政准则》给党员领导干部装上了“防腐墙”,党员领导干部只要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不越雷池一步,就能远离腐败。
通过对《廉政准则》的深入学习,本人主要有以下几点思考和体会:
一、要对照《廉政准则》,做到身体力行。《廉政准则》包括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必须原文认真学习,把《廉政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但要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同时,在工作、生( )活和社会交往中,要认真对照《廉政准则》要求,做到身体力行、令行禁止。将《廉政准则》的精神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贯彻到廉洁从政的全过程。
二、要树立“四种意识”。地税部门作为税收执法部门,树立纪律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是税收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一是树立遵章守纪的纪律意识。纪律是地税机关推行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有些人之所以犯错误,甚至违法犯罪,往往是从不遵守纪律开始的。“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只有每一位税务干部牢固树立遵章守纪的纪律意识,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才有了基础保障。二是树立依法治税的法制意识。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树立依法治税的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税,既是地税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需要,也是税收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地税部门履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职责,必须以坚持按税收法律法规处理税收事务为依归。三是树立履行职责的责任意识。什么是责任意识?我认为责任意识是一个人对自己的工作、对所属的群体、对社会承担的义务所持有的自觉态度,既是一种道德认识,也是一种行为实践。当前,责任意识淡化,甚至不负责任的情况时有发生,具体表现在:有的工作上无所用心,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粗枝大叶,应付了事,不负责任;有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有的缺乏责任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不强。四是树立为政清廉的廉政意识。廉就是为政清廉,古人解释为“不受自廉,仁者自清”,分析税务系统各类腐败案件,突出表现为: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借工程建设、干部选拔任用之机受贿索贿;工作人员利用管理职权贪污挪用公款,通过出售发票、征收税款、办理出口退税等环节谋取私利,有的甚至参与虚开发票侵吞国家经济利益等。所以,廉洁从政是税务干部做好税收工作的基础和根本,而树立廉政意识就是践行廉洁从政的前提和保证。
三、要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四、要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牢固树立勤政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五、要保持头脑清醒,做到拒腐防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腐败思想文化对党员干部的侵蚀也不断呈现加剧趋势,表现出政治目的强、侵蚀渠道多、功利色彩浓、腐蚀程度深等特点,只要稍一动心,就有可能乱了阵脚,陷了进去,一步步走向深渊。因此,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经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做到脑清、眼明、口洁、手净、脚稳,成为“五官”端正、形象端庄的好党员、好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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蚀。要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总之,在今后的税收工作中我将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用《廉政准则》约束自己的言行,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责,廉洁从政,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不断优化办税环境,为地税事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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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领导干部从政,若无“紧箍咒”,权力就会随心所欲地延伸,腐败就会如影随形地滋生。中央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针对一些领导干部身上出现的新腐败行为,再结合一些传统的腐败行为,重新量身打造了新的“紧箍咒”,以全方位多角度地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出台如此明确而细致的标准,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有了更为严格的行为准则和标尺,体现了中央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一个好干部,可以带出一个地方的好风气。当前,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我认为必须从“高、宽、严、实”四字入手,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高”,就是“高标准选拔”,始终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首”的选人用人准则。“选人用人责任重于泰山”。百行德为首,德为官之魂。当前,我市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德才兼备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廉政准则》第四条明确指出,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列出了“八个不准”。为此,我们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突出党员领导干部破解发展瓶颈、推动转型升级、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等方面的能力,努力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重点加大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今年我们将继续拿出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位和班子中的结构性空缺职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今后机关中层以下职位除特殊岗位外,坚持以竞争上岗为主要形式,不断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在提拔干部总数中的比例。不断探索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方式方法,突出岗位特点,注重实际能力,优化程序设计,借鉴现代人才测评技术,不断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质量。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跳出“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圈子,公开提名信息,实行岗位预告,扩大提名主体,实行署名提名,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方式,正确分析和合理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结果,进一步加大治理拉票贿选的力度,努力提高干部工作透明度。注重从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也要从履行岗位职责和日常生活表现中鉴别干部的德,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选拔干部。加大选拔培养年轻干部的力度,严把政治素质关,对后备干部实行滚动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宽”,就是“宽渠道培养”,努力形成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实践提升”的培养锻炼格局。党的组织部门肩负着对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担,更无可避免地担负着教育和培养干部的职责。而这种责任和义务的体现,就是创造条件让每一个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才干、奉献社会。众所皆知,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运用单一的手段,难以培养出适应新形势的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组织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养,努力在拓宽干部实践锻炼平台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专题研讨、领导班子定期务虚会、在职党员干部自学和干部理论学习考核等制度,努力将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突出抓好以“二三四五”模式,打造干部教育培训的“如皋品牌”,持续做优做亮“雉水讲坛”、“雉水在线”网上学习测试平台两大载体,拓展市内外党校、国内外高校、经济发达地区三类实践培训基地,创设党性教育和作风锤炼、领导科学( )与创新思维、实践调研与经验借鉴、成果展示与实战磨炼四大培训模块,强化学风培养、自主管理、互动交流、跟踪考察、结果运用五项举措,不断提升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质效。实施“千名干部培训工程”,分类举办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以及城建规划、园区建设、服务外包专题培训班等主体班次,着力提高各级干部引领科学发展、服务转型升级、维护社会和谐的本领。全面推行年轻干部“上挂、下派”的综合培养锻炼机制,积极构建年轻干部快速成长的绿色通道。注重把高学历人才、优秀村支书、大学生“村官”纳入实践锻炼范围,选派年轻干部到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信访维稳一线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努力构建思想上有引导、作风上有身教、工作上有辅导、生活上有帮带的培养锻炼格局。
“严”,就是“严要求管理”,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严格管理、人文关怀”的监督管理机制。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明确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特别注重言行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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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准则》中的“五十二个不准”,既体现了中央对干部的严格要求,更体现了对干部的真心关爱。组织部门必须进一步创新干部监督手段,延伸监督领域,按照《廉政准则》要求,着力从严管好干部,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今后,我们将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将从严管理贯穿到干部工作的各个方面,重点体现在对干部德的要求上;不断完善谈心谈话、提醒诫勉、组织函询等制度,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健全“三责联审”工作机制,加大联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充分发挥联审结果在干部政绩评价中的作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列席干部任免会议制度,全面实施“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健全空缺职位公示、考察公示、任职公示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畅通群众信访监督渠道,完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办法,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举报核查结果通报暂行办法》,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监督作用。深入推行《重大决策行为规程》,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和制约“一把手”的权力运用。整合资源,加强纪检、编制、审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健全干部监督信息定期沟通机制,动态掌握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状况。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健全干部日常管理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地了解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创造条件为各级干部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提高干部监督管理的水平。组织部门作为管党员、管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带头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严格执行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强化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各项举措,使组织部门不仅在口头上,而且在行动上,成为党性最强的部门,成为清正廉洁的部门,成为市委放心、群众满意的部门。
“实”,就是“实评价考核”,不断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能上能下”的科学考评体系。《廉政准则》第八条明确指出,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今后,我们将继续完善《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的意见》等文件,建立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精心细化、合理量化考核评价项目,做到既注重“显绩”,又注重“潜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五个更加注重”,激励全市领导干部以正确的政绩观落实科学发展观。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力、人民群众意见强烈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该调整的及时调整。坚持经常性考察、年度考核与重大事件、重点工作考察相结合,强化跟踪考察。积极拓宽考核渠道,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定期走访座谈、阶段性工作考核、重点工作督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的动态。切实尊重广大群众在考核评价工作中的主体地位,着重研究群众民主参与的实现形式。健全干部的成长档案,探索引进现代人才测评技术,更为科学全面地对干部实施考核评价。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深刻查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自身存在的不足,集中精力解决影响发展大局、涉及群众利益、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干部队伍的战斗力。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中央召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全国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但到底如何贯彻落实,笔者以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一是对《准则》要常怀敬畏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言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江泽民同志也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工商局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工商局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对于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为《廉政准则》),对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努力锻造一支作风过硬、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和保障。
一、深刻领会《廉政准则》精神实质,认清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
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治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筑起思想道德防线.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坚定共产党主义信念,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必须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廉政准则》的实施,是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党员干部的有效举措,对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对于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 )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自身廉洁自律,规范从政的信心。
通过今天的民主生活会,学习了《廉政准则》,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廉洁自律,规范从政的信心。我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规范自己。
1、《廉政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自己必须抓好《廉政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廉政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2、《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也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自己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牢固树立勤政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3、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自己要经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总之,我会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用《廉政准则》约束自己的言行,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廉洁从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不断优化软环境建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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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详细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八大方面的“禁止”、52种“不准”的行为,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就政府系统而言,我们将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廉政准则》真正成为政府系统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结合政府工作实际,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教育。《廉政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52种“不准”,这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52道红线、52个“雷区”,也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底线。我们将积极开展各类学习活动,通过政府常务会议、政府组成人员会议等多种形式认真传达贯彻,确保政府系统全体人员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准则内容,把《廉政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到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而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二、严格执行制度。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在推进政府各项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执行好以下六项制度。
一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根本制度。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凡是涉及发展大局、关系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以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规划等,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对应由市委或人大研究决定的事项按规定向市委、人大报告,坚决杜绝违反决策程序、滥用职责职权、个人独断专行甚至搞权钱交易等违纪行为。我们还将认真执行《市政府议事规则》、《市政府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完善请示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凡是企业的请示报告,市政府一律不直接受理,由其所在镇区向市政府行文;受理的请示事项先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再由分管领导批示,最后由主要领导根据部门和分管领导意见定夺,重大的决策事项,一律提交政府常务会或市长办公会研究讨论,确保政府决策公开透明、科学民主。
二是财政预决算制度。人大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的调整和追加,确保各方面的支出都严格按预算执行,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我们将进一步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帐外帐、乱支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和纠正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不正之风。我们将继续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反对大手大脚和铺张浪费行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加快发展上、用在改善民生上。
三是项目招投标制度。加强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净化招投标市场,是构筑政府防腐工程的有效举措。目前,我市招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问题还时有发生,投标单位串标现象一定程度仍然存在。对此,必须进一步调整完善和优化招投标管理,堵塞和修补招投标管理的制度性缺陷。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好《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加强招标投标项目跟踪监督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意见,充分发挥招投标机制的权力制约作用,切实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要坚持应招尽招,在招投标组织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杜绝腐败现象发生。
四是土地公开出让制度。土地出让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要强化依法用地意识,切实做到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用地,公开出让。对商业、旅游、经营性房地产和工业用地必须严格执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对土地收购、竞买人资质认定、土地评估、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及有偿出让所得资金的管理,让土地市场得到充分竞争,发挥出最佳效益。同时,要严格禁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政府项目审计制度。对政府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可以有效防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的腐败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严格执行政府项目审计制度,规范政府建设资金使用,促进政府投资项目效益最大化,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特别强调凡未经审计的项目一律不允许结算。要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监督制度、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及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投资审计行为的工作机制。
六是人事编制制度。要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进一步维护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六第2页

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防止超编进人等行为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对新进事业编制人员考录、军转干部安置、职称评聘、人事考试、编制审批等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监督和检查,切实按照凡进必考、公开招考、打分竞岗的要求,把好进口关,严格防止和纠正有损社会公平公正的不正之风。
三、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坚持“一岗双责”。政府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好《廉政准则》,树好样子,做好表率。同时,要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绝不听之任之,更不包庇纵容,任其发展。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法律监督、纪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并举,不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约束。认真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坚决支持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树立政府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2月23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新《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新增了禁止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要求,同时,随着新《准则》的实施,废止了1997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52个“不准”的执行,既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高压线”,更是人民群众心中的“定心丸”。
一方面,惩治贪污腐败,没有最严,只有更严,新《准则》的出台,是党中央多年反腐倡廉斗争的经验总结,进一步完善了(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从而在更广的领域和战线上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起到监督和查处的作用。
贪官污吏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而惩治贪污腐败,倡导清政为官,勤政为民,是事关国计民生、国家兴衰、政党兴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懈怠。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级检察机关与贪官污吏的斗争就从没有停止过,尽管反腐利剑高悬,但仍然有一些党员干部经不住各种欲望的诱惑,不断有人因违纪违法而被绳之以法,从建国第一大贪官刘青山、张子善,到近年来落马高官的如成克杰、陈良宇、李嘉廷、王宝森、胡长清、孙善武、杜世成、庞家钰、陈绍基、许宗衡、李真、慕绥新、马向东、李纪周、王守业等等,众多贪赃枉法的党员干部锒铛入狱,仅20xx年前11个月,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5420件,处分106626人。由此可见,反腐斗争形势在任何时候都显得十分严峻。新《准则》52“不准”的出台,不仅使反腐倡廉在制度上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更是在那些思想上信马由缰、欲望上恶性膨胀、言行上恣意妄为的党员干部身上安装了52道“高压线”,对他们起到警示作用,如有违反,一碰即死。
另一方面,正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新《准则》52个“不准”的出台,让百姓看到了党中央、国务院惩治贪污腐败的决心和信心,让老百姓吃下了“定心丸”。
不可否认,那些贪官污吏犹如害群之马,不仅给国家建设事业造成巨大的缺失,也严重伤害了百姓的感情,更让党员干部队伍集体为之蒙羞,抹黑了党员干部形象,人民群众对此无不恨之入骨。52个“不准”,对党员领导干部从政的言行进行了祥尽的严格要求,从衣食住行到待人接物、从身边亲人到亲戚朋友、从8小时内到8小时外,等等,可以说是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还起到了警示、教育和保护作用。
预防和惩治贪污腐败,是社会建设进程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廉政准则》52个“不准”,在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的同时,也让老百姓看到了党和国家惩治贪污腐败的决心和信心。我们有理由相信,52个“不准”,必将在推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中发挥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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