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心得体会 > 建设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 导航 > 建设法制国家实现公平正义法治中国体会

建设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建设法制国家实现公平正义法治中国体会。

我们不用去强求别人的想法跟我们一样,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称之为心得。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时需要将所思所得条清缕晰地记录下来,怎么才能在写心得体会时更全面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设法制国家实现公平正义法治中国体会”,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建设法制国家实现公平正义法治中国体会

人无信不立,国无法不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不断完善立法,为我国全面实现法治进程作出不懈努力。

近日,大型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该片以全面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系统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法治化进程中的所有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这五年全面依法治国举措最有力、最集中,成就最丰硕、最显著,经验最丰富、最系统,法律的作用不断被强化,“法治”的理念反复被重申,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最为醒目的标志之一。

在当今世界,国家的强大,民族的复兴都离不开法治环境的保驾护航。这些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方向,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国的法治环境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立法机制更加的完善,法律法规的时效性显著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步入新高度。所有这些,都标注着政法工作的新起点,展示着政法工作的新气象。

在十九大即将召开之际推出这部专题片,这无疑更加表明了党中央在推进我国法治进程中的决心和信心。在党团结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创造幸福的过程中,法治既是必要途径,更是制度保障。唯有依靠法治,依靠宪法和法律体系才能凝聚共识和力量,保证中国社会可持续的发展与稳定。坚持依法治国,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法治中国,就是凝聚民族复兴的力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以法治巩固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合法权利,弘扬和践行法治这一价值理念,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打牢深厚的群众基础。也只有坚定不移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实现我们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谱写更加绚丽多姿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

不仅如此,在法治运行越来越正规的道路上,党中央根据国家的实际和人民群众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多项利国利民、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好政策:全面“二孩”政策的行政审批,为广大人民带来了福音;全国身份证异地办理政策的出台,为在外地工作的群体办理身份证提供了便利;于欢案的公开审理,由全民热议的舆论焦点,变成了一次全民法治公开课......

法治中国,关系你我他!在中国日益强大的进程中,我们应当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在我们伟大祖国强大的氛围里,发挥自己的光和热,共同为祖国的更加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力量!

F132.cOM更多心得体会小编推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公平正义学习心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并且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司法行政队伍和司法行政工作必须适应现阶段形势需要,进一步明确执法指导思想,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这对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辩证角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一些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日益迫切的一项任务。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长期而艰巨。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

在这种情况下,司法行政队伍难免受到影响。干警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执法目标和方向发生错误,法律服务的手段和宗旨都可能被错用和扭曲,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 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司法行政队伍的总体素质不断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应当看到,司法行政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和服务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与一些干警执法理念出现偏差有直接关系。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 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我们的头脑既是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多年来,同国外法律制度和思想的接触,一方面使我们有效地借鉴吸收了其有益的部分,促进了我国立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但另一方面,西方各种法治思想给我们的法治观念带来的消极影响也不可忽视。在执法实践中,有的简单套用西方的一些"法律术语",造成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有的片面崇尚西方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不从我国国情出发,主张全盘照搬照用,甚至对一些建立在资本主义本质基础上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思想,如"三权分立"、"政治中立"等,也丧失了起码的政治鉴别力。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利用个案炒作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形象,企图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制造混乱和影响,以实现其政治图谋。在警惕西方法治思想负面影响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依然存在。

在司法行政队伍中,有的人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的人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和人权意识淡漠等。这些同样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容的。 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掉以轻心。对司法行政意识领域存在的问题需要正本清源,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干警的执法思想,牢牢掌握政法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为了公平正义观后感


本页是小编最新发布的《为了公平正义观后感》的详细页面,感觉写的不错,把错别字改掉了,为了大家阅读方便。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断完善,为公正提供了制度保障。9月25日,政论专题片《为了》的播出,备受大家关注。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为了公平正义观后感”,欢迎大家阅读,仅供大家参考。敬请您关注小编栏目。

为了公平正义观后感【一】

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司法体制取得的显著成绩的政论专题片《为了公平正义》,从9月25日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首播。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战略的部署与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迎来了崭新气象,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司法体制改革涉险滩、闯难关,沿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前行,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公平正义》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主题小编 ,以“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主线,内容涵盖改革的决策部署,司法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司法效率的改革,破解立案难、执行难等司法为民方面的改革以及现代科技运用与司法结合的改革,既有理论的亮点,又有生动的案例,对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给予回应,对于改革的思路、方法、效果进行详细梳理,并最终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揭示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这部政论专题片的推出,将进一步坚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矢志不渝地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崇高目标不懈奋斗,砥砺前行。

为了公平正义观后感【二】

由中央政法委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政论专题片《为了公平正义》昨晚播出第二集《落实司法责任》,本集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的要求,针对过去司法活动中存在的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等弊端,通过员额制改革等一系列以司法责任制为中心的全面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司法人员须对案件终身负责范文写作

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核心是司法责任制改革。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中居于基础地位。201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再次提出,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凡是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的,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明确司法体制改革主攻方向后,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从2014年开始,以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拉开大幕,目标是通过改革确立新的体制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作为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石,员额制改革率先在上海、吉林、广东等七个省市进行,通过施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把优秀专业人才选拔吸引到办案一线,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院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表示,员额制改革把原来司法队伍中的精英确定下来,不仅提高了法官检察官的素质,也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

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均已完成员额法官检察官的入额遴选工作,选拔员额法官12万多名,检察官8.7万多名。随着2017年7月,最高人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完成首批法官、提供最新和免费范文模板参考 检察官遴选工作,分别遴选出367名入额法官和228名入额检察官。至此,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检察院全面落实。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观后感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观后感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专门用一集的篇幅聚焦司法改革、聚集社会公平正义,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推进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司法改革红利正在逐步释放。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牢把握这一基本要求,对于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优势、道义优势、制度优势,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始终不渝的价值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随着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由于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仍然任重道远。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摆在现代化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使全体人民能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多更好地平等参与、平等竞争、平等发展、平等享有。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中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将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凤凰涅槃的决心,敢于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敢于触及深层次利益关系和矛盾,把改革进行到底。”什么叫壮士断腕的勇气?就是党和政府敢于给自己“看病”,给自己“开刀”,进行自我治疗,从短板着手,完善体制机制,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改革的曙光已经出现端倪,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心得体会—浅谈公平正义的认识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心得体会—浅谈公平正义的认识
中央政法委决定2016年对全体政法干警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政法干警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治本之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件大事。我个人认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旨在全面提高检察干警政治素质、队伍素质、业务素质,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重要举措。要想达到预期目的,就要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所谓“理念”,实际上就是人们的一种观念、认识和信念,或价值观。司法理念是指导司法制度设计和司法权实际运作的价值观和理论基础,因此,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司法理念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检察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每一种检察制度都蕴含着一种司法理念,司法理念通过检察制度得以具体的体现,并在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中得到贯彻。其次,每一位检察人员在行使检察权中,都会按自己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对检察制度和诉讼制度的理解、对法律的本质、社会的观(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念甚至对人性善恶的理解,通过行使检察权来表现出他们的司法理念。再次,司法理念在社会上的推行或拥戴的程度可以直接表现为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的内涵、大小和强弱,从而关系到全社会守法、护法、爱法的程度,影响到国家的法治化的进程和检察改革的成败。因此,司法理念已深深地熔入检察制度之内,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有什么样的司法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检察制度。而有什么样的检察制度,也会引导人们形成什么样的司法理念。下面我想谈一下对公平正义的粗浅的理解。在百姓的眼里,检察官是国家和法律的化身,是国家检察权的行使者是社会正义和社会良知的象征。检察官要不负人民的期望、不辱法律的使命,就必须成为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法律专业知识深厚的、司法技能娴熟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要具有较高的文化和道德素质和较娴熟的业务能力。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法制化的进程,需要建立相应的检察制度来作保障,同时还要求检察人员必须具备现代司法理念,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就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检察官要树立公正的理念才能够保证其所行使的职权不失公正性。因此,公正的理念应当成为每一位检察官进行行使检察权的精神和灵魂。检察干警应当牢固树立"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宗旨,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执法为民,服务社会,执法人员要学会善于和正确运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努力做到及时化解矛盾、息讼宁人,努力减少和消除社会对抗,促进社会稳定,以公平促和谐,以稳定促和谐。如何做到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基础,所以说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活动中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如果法律的平等原则不能遵守,则法律将形同虚设,其应有的公平和正义价值也不可能得到实现。如果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中具有超越法定职权的权力,就很有可能在正义的幌子下从事非法的行使检察权活动。所以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运用实体法作出公正的处理。在严格遵守实体法的同时也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法办事,检察机关按照诉讼程序办理案件,本身就是实现法的公正价值的要求,同时严格遵守程序才能保障行使检察权的公正。只有按照公正的程序行使检察权,才能实现行使检察权的公正和程序的正义。但不可忽视的是,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现象,在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一些干警的执法理念不正确。所以,非常有必要从端正政法干警的执法理念入手,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让大家真正弄明白、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无疑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契机。因此,我们每一名检察干警要珍惜这个机会,通过这次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切实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端正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现代的执法理念,扎实地履行好权利与义务,把检察职能落到实处,经得起党和人民的检验。





优秀范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公平正义学习心得


《优秀范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公平正义学习心得》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为了方便大家的阅读。

理念的提出,是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并且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队伍和司法行政工作必须适应现阶段形势需要,进一步明确指导,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这对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从辩证角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一些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日益迫切的一项任务。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长期而艰巨。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这种情况下,司法行政队伍难免受到影响。干警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执法目标和方向发生错误,法律服务的手段和宗旨都可能被错用和扭曲,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司法行政队伍的总体素质不断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应当看到,司法行政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和服务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与一些干警执法理念出现偏差有直接关系。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我们的头脑既是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多年来,同国外法律制度和思想的接触,一方面使我们有效地借鉴吸收了其有益的部分,促进了我国立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但另一方面,西方各种法治思想给我们的法治观念带来的消极影响也不可忽视。在执法实践中,有的简单套用西方的一些“法律术语”,造成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有的片面崇尚西方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不从我国国情出发,主张全盘照搬照用,甚至对一些建立在资本主义本质基础上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思想,如“三权分立”、“政治中立”等,也丧失了起码的政治鉴别力。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利用个案炒作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形象,企图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制造混乱和影响,以实现其政治图谋。在警惕西方法治思想负面影响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依然存在。在司法行政队伍中,有的人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的人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和****意识淡漠等。这些同样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容的。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掉以轻心。对司法行政意识领域存在的问题需要正本清源,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干警的执法思想,牢牢掌握政法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党政思想心得体会范文 保障公平正义


社会公平正义是历史的、具体的和相对的
公平正义是人们对社会经济关系种种现象的反映和评判。这种反映和评判是由发展变化着的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因而是历史的、发展变化的。不能脱离具体的社会经济关系抽象地看待公平正义,把它当成某种永恒不变的原则。在不同社会制度下,公平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即使在同一种社会制度下,不同的阶级由于阶级利益的差别,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也是不一样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认为资本获得利润是天经地义的事,是最公平不过的;但在工人看来,利润是资本家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无偿占有的工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剥削,是不公平的。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公平正义标准同一切剥削制度有原则区别。当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分配领域,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相结合的制度。我们的公平正义标准必须反映并适应这样的社会经济关系。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国情,抽象地讨论公平正义问题。
公平正义是一个具体的范畴,在经济、政治、社会各个领域,公平正义的具体内涵不尽相同。以分配公平为例,在经济领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遵循的是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原则,实行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由此必然产生收入差距。如果在竞争起点上,实现了权利、规则、机会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那么这种收入差距应该说是公平的。我们所要反对的是破坏和背离公平竞争的环境、秩序而带来的收入差距。但在社会领域,公平的标准则与此不同。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我们必须满足所有社会成员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社会领域不能照搬等价交换、优胜劣汰的原则,而应当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作为社会公平的尺度。在社会领域,我们必须在再分配方面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不同阶层的收入进行调控,缓解收入差距带来的社会矛盾,并实行社会保障制度,为社会所有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
公平正义是一个相对的范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绝对公平只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幻想中。现实世界是千差万别的,尽管我们强调权利、规则、机会、分配的平等,但由于客观情况错综复杂,在实际生活中只能求得大致的公平。公平的实现还受到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程度的制约,不能一蹴而就。历史只能提出和解决它能够解决的问题。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并不完全取决于人们的善良意愿,而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制度完善的程度。也就是说,社会公平正义不能超越社会历史条件,只能逐步实现,这就是党政思想心得体会范文 保障公平正义。
保障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条件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维护和保障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关系相适应的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不可少的条件。遵循公平正义原则,调节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的关系和矛盾,才能实现全社会的良性互动与团结协作,最终形成社会全体成员各尽所能、各展所长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保障公平正义,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只有切实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我们在各项工作中,必须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地位,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的成果,使社会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这是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的基本条件。
保障公平正义,一个决定性的因素是处理好分配领域中的关系和矛盾。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不同群体之间的具体利益还存在着差异。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贯彻各种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在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妥善协调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矛盾,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要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坚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并推动先富带未富、先富帮后富。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同时,坚决反对和制止违背公平原则、破坏市场经济公平竞争规则的行为,打击各种通过权钱交易、行贿受贿、商业回扣、价格欺诈、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等非法途径和手段牟取暴利与积累财富的行径。采取各种办法维护分配领域的公平正义,可以加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
保障公平正义,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依法治国。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基础上,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我们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大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切实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必须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保障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并杜绝各种违法乱纪现象,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公平正义,必须不断解决各种不符合公平正义的问题,同各种危害公平正义的行为作斗争。在我国,从总体上说,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经济关系相适应的公平正义占主导地位,我国社会是公正和谐的。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在各个阶层、各个方面利益格局的调整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违反公平正义的现象,有的还相当严重,诸如机会不平等(包括接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享受医疗机会的不平等、就业机会的不平等)、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司法不公正等。这些现象虽然是局部的,却影响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必须花大力气予以解决。

公平正义必须通过党和人民的不懈努力才能实现。公平正义的实现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种违反公平正义的现象消除了,又会出现新的问题,需要去解决。我们只能在克服不断出现的违反公平正义现象的过程中,实现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求的公平正义。

党政思想心得体会范文 保障公平正义

  网站地图